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7页)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第一节一、总则为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要求,规范博士后工作流程,保障博士后工作站的学术氛围和工作环境。
第二节一、管理机构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委员会是本工作站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负责本工作站的整体管理和决策工作。
二、管理职责1.负责拟订博士后培养计划,审核拟录取的博士后申请。
2.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和支持,保障博士后研究工作正常开展。
3.对博士后研究成果进行评价和管理。
第三节一、博士后申请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
2.在博士后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
二、录取程序1.审核申请材料。
2.组织专家评审。
3.确定录取名单。
第四节一、导师责任1.指导博士后开展研究工作。
2.推动博士后的学术成长。
二、博士后责任1.服从导师管理和指导。
2.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第五节一、研究报告每年博士后需提交研究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研究成果、研究计划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等。
第六节一、奖惩制度对于工作出色的博士后,可以通报表扬或给予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博士后,可采取警告、终止合同等措施。
第七节一、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对博士后工作站的所有成员均适用。
二、后续完善根据实际情况,本管理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足或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
三、效力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解释的地方,请咨询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以上是《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的内容,望周知。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任务:为了充分发挥博士后在企业科研及创新工作中的作用,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与应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的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
第三条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培养具有高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素质的博士后为目标,推动企业科研及创新工作的发展。
第二章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与管理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公司经批准可以设立博士后工作站,营造良好的科研及创新环境,为企业科研及创新注入新鲜的思想和动力。
第五条负责人的聘任:博士后工作站的负责人由公司确定,并委托具有博士学位及相关研究经验的高级科研人员担任,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整体管理和科研项目指导。
第六条工作人员配备:博士后工作站可根据博士后工作站的实际需要,适当配备研究助理、技术人员等工作人员。
第三章博士后入站第七条招收要求:博士后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应具备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且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
第八条入站程序:符合招收要求的博士后需按照公司相关政策和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经过审核通过后方可入站。
第九条岗位聘期:博士后的任职期限为2年,到期后可续聘或解聘。
第四章博士后的权限与义务第十条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博士后负责参与公司科研项目的实施,提出科研方案,并按时完成科研任务。
第十一条博士后的报酬与福利:公司参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给予博士后必要的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博士后的保密义务:博士后在工作期间应保守公司和科研项目的机密信息,并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外部机构或个人。
第五章博士后评价与退出第十三条博士后的评价:博士后的工作和表现将定期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薪酬调整和聘期续聘等事项。
第十四条博士后的合同终止:博士后的合同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合同解除、违约解除等情况,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制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的模板,具体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博士后工作站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工作,维护博士后工作站的利益和权益。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和创新创业平台,促进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能力提升,创新成果转化和科研团队建设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吸引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高科研国际化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日常运行,包括管理、培养和引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研工作。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机构由站长、副站长和秘书组成,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担任。
第六条站长是博士后工作站的领导,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开展工作。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置科研指导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和评审。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每年进行工作汇报,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估和奖励。
第三章博士后招收和评审第九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依法依规进行博士后的招收和评审工作。
第十条博士后的招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择优录取,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博士后的评审由科研指导委员会进行,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和成果进行评估,评审合格的博士后可以继续留站。
第四章博士后培养和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根据博士后的需求和研究方向,为博士后提供科研项目和科研团队支持。
第十三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期间,享受与公司员工相同的待遇和福利,包括工资、社保、住房等。
第十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科研工作的职责,保障科研成果的独立性和原创性。
第十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有效的交流和沟通机制,提供必要的职业发展指导和支持。
第五章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第十六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享有知识产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促进博士后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是用于培养博士后流动站和进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机构由主管单位领导、站长、学术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组成。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博士后流动站和进行博士后科研工作,开展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申报等学术活动。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构建合理的科研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搭建科研交流平台,促进博士后学术成果的交流和合作。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博士后流动站评价制度,对博士后人才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博士后人才的培养质量。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程序,提高科研项目的申报成功率。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科研成果管理制度,规范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奖励程序,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学术交流制度,举办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博士后人才的人身安全和科研成果的保密安全。
第十一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制度,促进博士后人才的成长和发展。
第十二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社会服务和社会责任制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服务。
第十三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费和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经费和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程序,提高经费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博士后人才的档案进行管理和储存,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并经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机构审议通过。
以上是关于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对各位博士后人才和工作站管理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希望博士后工作站能够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管理,提高博士后人才的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为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一、序言博士后工作站作为关键的科研平台,对公司的创新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优化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旨在明确工作站的管理责任和权限,确保博士后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架构与职责1. 博士后工作站由公司委任的资深科研专家担任站长,全面负责工作站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2. 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确保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建立和修订相关管理规定;(2) 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3) 组织学术研究活动,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4) 招募并评估优秀的导师团队,定期进行导师培训;(5) 监督指导博士后的科研活动,确保项目进度和完成质量;(6) 维护博士后权益,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入选与管理程序1. 入选标准:(1) 拥有博士学位,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潜力;(2) 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学术诚信,无不良学术记录;(3)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技巧;(4) 研究方向符合公司的科研需求。
2. 入选流程:(1) 发布招聘通知:通过公司网站、学术期刊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2) 材料审查:对申请人的简历、学术成果、推荐信等进行严格审查;(3) 组织面试:对初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4) 公示入选结果: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办理入站手续;(5) 签订协议:入选者与公司签订博士后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3. 工作站管理:(1) 管理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 每年进行工作站年度评估,表彰优秀工作站和导师团队;(3) 工作站需定期向管理机构报告工作进展、科研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4) 定期组织学术活动,邀请国内外专家进行学术指导。
四、博士后待遇与福利1. 薪酬:博士后薪酬遵循公司政策,具有一定的灵活性;2. 保险福利:博士后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3. 科研资助:公司为博士后提供科研经费支持,用于项目研究;4. 学术交流与培训:鼓励博士后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提供相关经费支持。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范例(4篇)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范例博士后工作站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博士后在学科研究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和培养工作。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是为博士后从事研究工作、学术交流和科学技术创新提供场所和条件的单位。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管理规范,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培养条件。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站的详细规章制度,并按照要求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章博士后招收和管理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按照学科发展和实际需求,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招收。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履行招收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要对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合同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要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做好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和社会保险管理等工作,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权益。
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要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包括实验室设施、科研设备和科研资金等。
第三章博士后培养管理第十一条博士后工作站要建立健全博士后培养管理制度,包括培养方案制定、导师指导和评价考核等环节。
第十二条博士后工作站要指定专门的导师,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指导工作,并与研究人员签订导师协议。
第十三条博士后工作站要配备专门的导师库,保证博士后研究人员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研究方向和兴趣的导师。
第十四条博士后工作站要定期组织研究人员与导师进行学术交流和讨论,鼓励研究人员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和学术会议。
第十五条博士后工作站要重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创新能力培养,鼓励研究人员开展独立研究和学术创新。
第十六条博士后工作站要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评价其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指公司申请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博士后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技术咨询等工作的组织。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目标是培养具有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实行院士或高级专家领衔、多学科交叉和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规模、组织结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应当与公司的科研和发展需要相适应。
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八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站主任、各学科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顶层决策和协调机构,负责确定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发展方向、学科发展规划、人员培养计划和博士后项目管理。
第十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学科组织,由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博士后研究项目进行评审和指导,并提供学术支持。
第十一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管理团队,包括站长、副站长、科研秘书和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可以设立专门的技术咨询委员会,由行业专家组成,为公司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第三章人员招聘和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招聘程序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第十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聘应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招聘对象应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应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明确责任和权利,建立健全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第四章科研创新和技术咨询第十六条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按照公司的科研创新需求,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创新工作,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4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博士后人才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依法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用于培养博士后人才、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专门机构。
博士后是指经考核后获得博士学位并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科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架构、职责、权力和博士后人员的待遇、薪酬等,以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准。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置主任一名,由公司相关职务任命,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有科研指导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博士后人才培养、科研计划和项目的指导和评估工作。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有指导教师,由公司专家、高级科研人员担任,负责博士后的科研指导工作。
第三章招收与管理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并公示招收条件、待遇、项目方向等信息。
第八条申请博士后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条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九条博士后招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由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成员组成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和考核。
第十条经遴选委员会评审和面试考核合格的申请人,由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发放录用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入站手续。
第十一条博士后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相关入离站手续,并与指导教师进行科研指导合作。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二条博士后人员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科研工作期间,应按照公司工作安排和科研计划,开展科研研究工作。
第十三条博士后期间,博士后人员须参与公司组织的相关学术活动、学术会议和科研论坛,并撰写科研成果报告和学术论文。
第十四条博士后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抵触的活动。
第十五条博士后人员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博士后工作,期满后,应办理离站手续,并提交学术成果和结题报告。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一、总则博士后工作站是为博士后科研人员提供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平台的机构,旨在完善博士后人员的科研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为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博士后科研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科研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博士后工作站的建立和管理1.建立程序:1.1经过属地高校或科研机构申请,并获得博士后流动站的批准,方可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1.2博士后工作站的负责人应为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同等学术研究能力的人员。
1.3博士后工作站的负责人应提交相关材料和申请书,并经过属地高校或科研机构备案。
1.4博士后工作站一般以科研单位或高校的实验室、研究中心等形式存在。
2.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申请和录用:2.1博士后科研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学位证书、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2.2博士后工作站负责人或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或答辩。
2.3合格的申请人应签署劳动合同,并获得博士后职称。
3.博士后科研人员的权利和义务:3.1博士后科研人员享有与常任职员工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3.2博士后科研人员有权参与工作站的科研项目,获得科研经费支持。
3.3博士后科研人员有义务按照工作站的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并向工作站报告其科研进展和成果。
3.4博士后科研人员应重视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不得有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4.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机构和职责:4.1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工作站负责人、相关科研人员等组成。
4.2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工作站的科研方向和计划、评估博士后科研人员的工作进展和成果、协调解决工作站内科研人员之间的纠纷等。
4.3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工作站的管理、博士后科研人员的培养等进行评估和改进。
5.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绩效评估和考核:5.1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绩效评估应根据其科研成果、评价意见等进行,评估结果作为其继续留任或申请其他职位的重要依据。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三篇)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博士后工作站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平台和工作环境的组织。
博士后工作站的各种制度是为了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良好的培养和发展条件。
下面将就博士后工作站的各种制度进行详细解析。
一、导师制度博士后工作站通常设置有导师制度。
导师是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指导和培养者,对其科研工作和学术生涯起着重要的指导和影响作用。
导师制度的建立有助于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且在学术上得到适当的指导和培养。
导师制度包括导师的遴选和聘任、导师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关系、导师的责任和权利等方面的内容。
导师应具备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科研经验,能够提供科研指导和学术指导,并且关心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发展和培养。
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科研工作,通常是在某个科研项目下进行的。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能够按照项目计划和要求进行,并且能够合理利用项目资源和经费。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的申报、审批和执行流程,以及项目的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等方面的内容。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项目中负责具体的科研任务,需要按照项目计划和要求进行工作,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成果。
同时,博士后研究人员还需要遵守相关的科研伦理和规范,保护知识产权和尊重学术权威。
三、学术交流制度学术交流是博士后研究人员提高学术水平和拓宽学术视野的重要途径,也是博士后工作站促进学术创新和学术合作的重要手段。
学术交流制度是为了组织和规范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机会和平台提高学术能力和交流学术成果。
学术交流制度包括学术报告、学术讲座、学术研讨会等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通过这些学术交流活动了解最新的学术进展、与专家学者进行学术探讨,并且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
学术交流制度还包括学术交流的要求和责任,包括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次数、学术交流成果的报告和宣传等方面的内容。
四、经费管理制度经费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经费使用和管理,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落实。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本公司为吸引高层次科研人才,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设立的长期性科研工作机构,旨在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前沿科研项目,并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依托本公司的科研力量和资源,配备研发设备,提供科研经费和人事待遇,具备研发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按照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的管理要求,进行科研活动和工作站管理。
第二章工作站的组织架构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家学者等组成。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专职博士后工作站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置研究方向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负责研究方向的确定和调整。
第八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导师团队,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博士后的培养和指导工作。
第三章工作站的管理制度第九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实行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根据科研任务和人员需求,制定年度科研项目计划,明确研究方向和工作目标。
第十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实行导师制度,每名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备一名导师,并签订博士后培养和工作计划。
第十一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评估考核制度,对博士后研究人员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包括科研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申请和学术交流等方面。
第十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实行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提供相应的政策和支持。
第十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学术交流和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学术报告、学术讲座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学术水平。
第十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人事管理制度,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聘用、考核、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进行细致管理。
第四章工作站的工作流程第十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根据年度科研项目计划,确定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任务和工作内容。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5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
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1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培养高水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进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设立的,用于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机构。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注重质量、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对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和撤销第五条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或者独立设置的学科;(二)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发展潜力;(三)具有完善的博士后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科研环境;(四)能够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第六条申请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申请报告;(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或者独立设置的学科证明;(三)科研水平和发展的证明文件;(四)博士后管理制度的说明;(五)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的说明。
第七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的撤销应当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并应当提前六个月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和管理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的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的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在读期间即将取得博士学位;(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第十一条博士后工作站的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当通过下列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二)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三)组织专家评审;(四)公示评审结果;(五)签订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样本(4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样本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的博士后工作站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的流程:1. 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公司根据需要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并确定工作站负责人。
2. 招聘博士后:公司根据研发项目需求和公司发展需要,发布博士后招聘信息,并完成招聘流程。
3. 博士后入站: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负责人与新入职的博士后进行入站指导和培训,包括工作流程、项目规划、研究要求等。
4. 制定博士后研究计划:博士后和导师一起制定具体的研究计划和项目规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5. 提供研究资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提供必要的研究设备、实验室和资金支持,确保博士后能够顺利进行科研工作。
6. 开展学术交流: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组织或参与学术会议、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博士后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7. 定期评估和考核: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进行定期的评估和考核,评估博士后的研究进展、科研成果、学习情况等。
8. 提供发展支持: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为博士后提供发展支持,包括职业规划、学术导师指导、科研项目申报等。
9. 解聘和退出:对于表现不佳或其他违规行为的博士后,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有权解聘;博士后完成期限或达到预定目标后,可以申请退出工作站。
10. 监督和评估:公司内部相关部门对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站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和博士后工作的质量。
以上是一种可能的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的流程,具体管理细节和具体规定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样本(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是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平台和科研支持的机构,是博士后在其研究期间的科研工作基地。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互利、互鉴。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任务是:提供科研环境、配备科研设备、提供科研资助、开展学术交流、进行科研成果评价、做好安全管理、保护博士后合法权益。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5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招收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与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第二条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科研院所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联合招收双方在相互支持配合的基础上,共同做好招收工作,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后续培养质量和研究项目达到领先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管理组织第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博士后管理小组”)主持,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中心作为博士后工作站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博士后管理小组有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产品开发中心、人力资源部、总工办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四章研究项目与招收计划的确立第五条根据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的发展和人才需求,博士后管理小组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拟定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并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公司总经审定立项。
第六条根据拟开展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制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报博士后行政主管部门核批后实施。
第五章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与进站第七条博士后申请资格:1、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执行企业制度;2、近两年内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岁以下,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3、具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与本站的项目相近;4、能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发工作;5、符合工作站规定的其他条件。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一、引言博士后工作站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单位,依托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设立,旨在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科研条件。
为了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科研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博士后工作站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具体人数依据工作站规模而定。
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博士后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相关任务。
三、管理职责1.主任:–召集和主持博士后工作站的各类会议;–组织实施博士后的培训计划及评估工作;–督促并指导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并定期进行成果评定。
2.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博士后的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的学术交流活动。
四、招收与待遇1.招收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在学术研究或技术创新领域有一定研究基础;–热爱科研事业,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待遇:–享有相应的科研经费支持;–提供办公及科研条件;–参加各项培训和学术交流,并有机会出国进修。
五、科研管理1.统一安排博士后的科研任务,确保科研工作的质量和进度;2.科研成果的发表应遵循学术规范,禁止抄袭与剽窃。
六、学术交流博士后工作站定期组织学术报告、学术讨论等活动,鼓励博士后之间互相交流与学习,促进科研合作。
七、管理制度执行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制度应当严格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况,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并纳入个人档案。
同时,鼓励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博士后工作的良性发展。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工作站主任讨论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九、结束语通过制定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科研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和分享,为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做出贡献。
愿每一位博士后在这里都能得到充分的支持和关爱,为科研事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1.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管理委员会,由站长、研究生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工作。
2.站长负责对博士后工作站的全面领导和管理,包括站内的科研、培训、人员等工作。
3.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讨论工作站的发展方向、拟培养人员、科研计划等重要事项,并做出相应决策。
二、博士后招募与管理1.博士后工作站按照研究方向和需求,通过发表招聘公告、推荐、面试等方式招募博士后研究人员。
招募要求包括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并有科研成果等。
3.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包括考核评价、奖惩措施等。
对于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对于违反协议、不履行职责等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科研项目管理1.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科研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经费管理等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提出科研项目计划,经科研项目管理小组审批后开始实施。
科研过程中应定期汇报研究进展,接受评审。
3.科研项目完成后,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科研总结报告和成果申报,由科研项目管理小组进行评审并给予相应奖励。
四、学术交流与培训1.博士后工作站组织定期的学术交流与培训活动,包括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学术会议等,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学术交流的平台。
2.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参与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并按照要求提交学术报告和论文。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还可以申请赴国内外学术机构进行交流访问,提升研究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五、奖励与薪酬1.对于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2.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薪酬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
薪酬的发放应规范、及时。
六、其他管理事项1.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完善的科研设施与服务体系,提供必要的研究设备、实验室和图书等资源支持。
2.博士后工作站应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人才交流。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博士后工作站的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站的作用,促进博士后人才的培养和科技创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博士后工作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博士后工作站的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原则;3. 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原则;4. 完善管理制度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作站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工作站的管理制度;2. 审批博士后进站、出站和流动人员;3. 审议博士后研究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4. 负责工作站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监督;5. 定期评估工作站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办公室,负责工作站日常事务管理。
第七条办公室的职责:1. 负责博士后进站、出站手续办理;2. 负责博士后研究项目的申报、管理;3. 负责工作站经费的报销和财务管理;4. 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协调和服务;5. 负责工作站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第三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第八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博士学位;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九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完成研究任务;2. 按时提交研究报告和论文;3. 参加工作站组织的学术活动,交流研究成果;4. 遵守工作站的管理制度,维护工作站形象。
第十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权益保障:1. 工作站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生活保障;2. 博士后研究人员享有学术自由,可以自由选择研究方向;3. 工作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内外学术交流机会。
第四章工作站运行与保障第十一条工作站运行经费:1. 工作站运行经费由政府拨款、企业赞助、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2. 工作站运行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接受财务审计。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范例(三篇)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范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博士后工作站制度模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1.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标题: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1. 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了规范和管理博士后工作站的工作,提高科研工作质量,促进博士后的良好发展。
1.2 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博士后管理相关文件。
2. 组织机构和职责2.1 博士后工作站设置主要由站长负责,协助的职责由相关研究团队或实验室负责人承担。
2.2 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了科研处相应的人员进行工作站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博士后招聘、培养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3. 博士后招聘与评选3.1 博士后的招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进行,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2 评选过程包括申请、评审、公示和录用等环节,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流程和程序,并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4. 博士后培养计划4.1 博士后工作站应根据博士后的具体情况制定个别的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和培养步骤等。
4.2 博士后的培养计划应与导师或研究团队充分沟通,确保双方达成一致,在培养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任务。
4.3 博士后在培养期间应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发挥其科研和创新能力,提高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5. 博士后管理5.1 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明确博士后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博士后能够合理开展科研工作。
5.2 博士后在工作站期间应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如工作时间、科研成果报告、学术交流等。
5.3 博士后的工资、奖励和福利等待遇应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给予。
6. 博士后退出与离职6.1 博士后工作期满或任务完成时,可以选择退出,退出时须提前向博士后工作站提交书面申请。
6.2 博士后工作站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做出回复,并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包括工资结算、证明开具等。
6.3 博士后如有不当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工作站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止工资发放、解聘等。
7. 其他事项7.1 博士后工作站应定期组织博士后进行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促进相互之间的学习和发展。
博士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运行管理,提高博士后科研水平,促进产学研结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工作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博士后工作站的招收、培养、考核、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坚持“高起点、高水平、高质量”的原则,注重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二章招收与选拔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的招收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的招收对象为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第六条招收程序:1. 发布招收信息,包括工作站简介、研究方向、导师介绍等;2. 报名者提交申请材料;3. 工作站组织评审,包括专家评审和面试;4.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5. 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培养与管理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的培养工作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水平。
第八条培养内容:1. 学术研究:完成规定的科研任务,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2. 技术创新:参与科研项目,开展技术创新;3. 产学研合作:与企事业单位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第九条管理措施:1. 定期召开博士后研究人员会议,交流科研进展;2. 定期组织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3. 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条件;4. 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核,确保培养质量。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的考核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年度考核和中期考核。
第十一条考核内容:1. 科研成果: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科研项目等;2. 学术活动:参加学术会议、发表学术论文等;3. 产学研合作: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等。
第十二条评价标准:1. 学术水平:论文质量、科研项目等;2. 创新能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3. 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团结协作等。
第五章奖励与支持第十三条对在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奖励措施:1. 获得科研项目资助;2. 优先晋升职称;3. 提供出国交流机会;4. 其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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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拟制:
技术管理部审核:
隋进国日期:2002年7月23日批准:
姜涌日期:2002年8月8日6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
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
第八条博士后课题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
公司研究院科研开发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博士后自己确定科研课题,需事先征得流动站和工作站有关专家的评估认可,并经工作站管委会批准方可。
第九条进站程序
1、进站博士后由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双方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人事部备案,办理进站手续。
2、工作站根据公司确定的科研课题,从流动站推荐的博士生中择优录用,在双方确定接受意见后,博士生申请进该流动站进行该课题的研究。
3、确定最终接受意见后,为保证博士后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和相关的流动站所属单位签订《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各一份,并报人事部博士后管委会备案。
4、流动站派出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导师,公司选派相关的技术指导人,共同组成博士后科研项目小组,双方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协助和参与课题研究。
5、博士后通过调研,最长在三个月内完成科研立项的可行性科研研究报告,包括:详细的科研目标、进度和阶段计划、经费计划、人员计划、仪器设备要求等,递交工作站,经技术部门评审确认后,正式立项,立项批准后工作站向博士后下达任务书,并由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三方签定《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6、需要提交给流动站资料有《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第条在站期间博士后在站期间一般为二年,以工作站工作为主,在流动站工作不超过三个月(视具体人员情况而定),由于课题进度等工作方面的客观原因需要延长的,由本人申请和双方专家确认,经工作站和流动站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延长一般不能超过一年。
第一条博士后在站期间,如不适合或因病不能继续做研究工作的,工作站报申请人事部博管会批准,劝其离站,并终止其相关合同。
第二条为保证课题的顺利进行,博士后在站期间除非委派,否则不能申请到国外进修,擅自出国者作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博士后确因需要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或从事与课题直接相关的工作的,需报请工作站管委会批准同意后,可以办理出国手续。
预期不归,按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条博士后离站,流动站和工作站应安排博士生继续该课题的研究,保证课题不中断运行。
第四条职称评定工作站和流动站结合博士后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有关机构,评定在站博士后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第五条成果评定和分享由工作站提出课题、研究项目、提供研究课题经费和日常经费,博士后人员主要在工作站完成研究工作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其成果归公司。
如果研究项目是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完成的,或是流动站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研究成果应该归属该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应先签署协议进行处理成果归属。
博士后研究成果,未经公司批准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有关论文或进行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六条考核博士后在站期间,由工作站或和流动站共同进行进行阶段考核,一般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作为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奖惩
1、为激励博士后在博士后科研工作期间多出成果、早出成果,在考核的基础上将对表现突出的博士后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管委会确定。
2、博士后在站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一切违反工作站规定的行为,将给予处罚、处分、留站察看、驱逐出站等处分,处罚的最终决定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期间可参考流动站的相关意见。
3、对在科研中有创造性成果、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博士后,应给予重奖,具体奖励办法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
4、在推荐和评奖中,应实事求是、严肃、认真。
对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撤消奖励,退回颁发的奖金,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分。
5、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泄密或窃取公司技术获利的,或利用工作时间,利用工作站或流动站工作设备和资源,从事与工作站博士后科研项目无关的工作,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直至驱除出站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将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博士后因任何原因,中途离站的,公司将终止博士后及家属、子女的一切安排和享受的一切待遇福利;对违反工作站或流动站有关规定的,将视具体情况,根据有关制度和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罚。
第八条经费及管理、生活福利博士后的经费分日常经费和科研经费两部分:
1、日常经费及管理日常经费由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管理根据企业应提供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博士后日常经费的规定(目前国家标准为二万元/年),主要用于支付国家规定的博士后的工资、津贴及流动站的行政管理和专家指导费用,原则上博士后应等同本单位同岗位、同等技术人员的待遇,工资待遇视具体博士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在6000-8000元/月左右),流动站专家的费用在《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如博士后研究工作需要延长的,工作站应继续提供相应的日常经费。
2、科研经费(1)科研经费由工作站统一管理,博士后所需的科研经费,统一纳入院办科研开发经费管理。
(2)每个博士后课题的项目经费预算(包括博士后在流动站或工作站期间发生的费用)需在可行性报告中提出,费用专门设立公单,帐目清
楚。
(3)如果项目是和流动站共同完成或是流动站阶段成果转让,则由工作站承担费用及日后的费用支出,应在技术合作协议中明确。
第九条博士毕业生进入公司做博士后科研工作,工作站为在站博士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提供博士后住房一套,博士后出站后,需同时交出住房,若不提供住房,应给予一定的住房补助,等同博士毕业生。
第二条博士后出站及工作分配
1、博士后在站的科研工作结束时,应提交工作报告、论文及著作和科研成果,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组织博士后出站评审会,对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提出今后业务发展方向和使用意见,并进行成果评审和评定,同时按国家规定企业应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期满工作意见表》,报人事部博管会。
2、工作分配博士后在站期满,经双向选择后分配工作,愿意在公司工作的在办理出站手续后,正式转入公司,若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则办理相应出站手续。
第二一条博士后户口及配偶、子女的随迁博士后在站期间,本人户口及配偶、子女的户口由工作站或流动站协商,落在工作站或流动站所在地。
配偶工作问题,如本人可以解决的自行解决,若不能解决的,公司可以根据其专业考虑解决专业对口的工作,若专业不能满足公司需要,按国家规定给予博士后配偶一定的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