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精品课件—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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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第一章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法的本质和历史发展一、法的特征(重点讲)1、由道德与法律的区别推出法律的特征:普遍约束性、国家意志性、明确规定性、国家强制性2、具体而言,法有以下四个特征:A、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B、法是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1)、制定与认可的区别:制定是创制新的法律规则的活动;认可是对原有社会规范加以确认。

(2)、国家认可法律的三种情况:a国家贵社会上业已存在的习惯、风俗、道德、宗教等规范加以吸纳、改造,使之成为法律规则b赋予权威法学家的学说以法律效力c在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允许法官通过个案解释方法,形成同类案件判决的一般原则,作为日后法律适用的根据C、法规定了权利和义务:现代法应以权利为本位过去法以义务为本位,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与其他的权利义务的区别在强制力上。

D、法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为保障(真正稳定的法律秩序的形成,必须依赖于法律规范的社会化)二、法的概念(重点讲)1、有关法的定义的几种学说:(大专略提,中专略)A、神意说:(例:中国古代天子的言行、《汉谟拉比法典》)B、规则说:(例:沈家本:“法者,天下之程式,万事之以表。

”)C、理性说:即人的行为本身的内在的生命规律,人生活的自觉反映D、社会说:即社会经验的总结2、马克思主义有关法律的基本观点:法律是反映并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三、法的本质(重点讲)1、法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2、法是以国家意志表现出来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3、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特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如:地理环境、人口因素、生产方式、宗教信仰等)四、法的产生、发展和法的历史类型1、法产生和发展的一般规律A、原始社会晚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深刻变化是法起源的直接动因和标志。

(原始社会规范:禁忌、图腾、复仇、巫术)B、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法理学精品课件—社会主义法治

法理学精品课件—社会主义法治
3.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权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 且要遵循和理性原则,不能滥用自由裁量权。
16
课程
(四)司法权具有独立性和中立性 1.司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相对独立的一部分,司法机
构具有自治性、独立性。 2.审判独立,法官只向法律负责,忠于法律,只接受监
督而不接受命令。 3.司法机构作为一种终极性权力,是社会冲突和纠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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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三、把立足本国经验和国情与借鉴与外经验、 顺应时代潮流相结合,达到法律的本土 化与全球化之间的统一
(一)发挥后发优势,做好法律移植,实现法律的 本土化。
(二)在法律本土化的过程中,迎接法律全球化代 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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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一)发挥后发优势,做好法律移植,实现法律的 本土化
法律的本土化过程实际上是一次再创造,它是对外来 法律制度的再创造,即把外来的法制与本国的经验与 现实接轨,并为它提供相应的社会基础。 法律本土化也是对本国固有传统和经验的再创造,即 从文化传承的角度对发现各种价值、制度资源在现实 生活中的意义及转化方面,体现一个民族的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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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一)法律要具有一般性、公开性、明确性、 可诉性
法律规范的一般性,是指法律是针对社会中的一般人而 非特定人而设立的行为模式,从而同样的情况应受法律上 的同样对待,因此法律必须公布,而且法律必须是明确的 具体的,这样人们才能够预测到行为的法律后果。 法律的可诉性,是指当法律中规定的权利被侵犯或滥用, 义务被违反是,必须有适当的救济程序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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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第三节 中国走向法制现代化的 历程
一、自维新变法至辛亥革命
清廷进行了以删改旧法、修订新律、预备立宪 等为内容的法律革新运动,另外对司法机构、立 法机构作了改造。

第一章 法的一般理论《法学概论》PPT课件

第一章 法的一般理论《法学概论》PPT课件

第一节 法的概述
四、法的作用和价值 (一)法的作用 • 法的作用,是指法在社会系统中所承担和履行的功能。 • 法的作用最基本的分类是将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两个方面。
1.法的规范作用 (1)指引作用 (2)评价作用 (3)预测作用 (4)强制作用
第一节 法的概述
第一节 法的概述
2.法的社会作用。法的社会作用主要涉及了三个领域: (1)法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 (2)法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3)法在思想文化生活中的作用。
第一节 法的概述
(二)法的价值 法律价值是法律存在的伦理正当性依据,是法追求的理想和目的,因此又称为法 的“目的价值”。 1.秩序 2.自由 3.效率 4.正义
第二节 法的渊源和法的体系
第二节 法的渊源和法指那些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法的外在表
现形式。法的渊源主要包括: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规章 此外,我国法的渊源还包括我国与外国缔结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第二节 法的渊源和法的体系
二、法的体系和法的部门 (一)法的体系 • 法的体系,也称为法律体系,是由诸多法的部门组成的一国现行法律有机联系
的统一整体。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体系,是由我国各法的部门组成的统一的法律 整体。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 法律责任是指有关法律主体因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 依据责任的法律性质,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四节 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种类 1.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由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反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 而依法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 3.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因违反行政法或因行政法规定的事由而应当承担的不利 法律后果。

法理学教材ppt幻灯片播放(法的本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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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律实施
二、司法 (一)概念、特征 职权特定性 活动的专业性 过程的程序性 裁决的国家强制性 结果具有文书性 (二)司法与执法的区别 主体 对象 程序性 地位 (三)司法的基本要求 正确 合法 及时 公正 合理 (四)司法的基本原则 1.司法公正原则 2.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3.公民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4.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原则 5.司法责任原则
第二节 法律解释
一、概念:也是一个价值判断、选择的过程 二、功能:明确、改良、发展、稳定 三、方法:可能综合使用多种方法 文义 体系 原意 扩张 限缩 目的 社会学 四、我国法律解释的体制 (一)立法解释 (二)司法解释 (三)行政解释 (四)其他解释
习题
1、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解释:刑法第四百 一十条规定的“非法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 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林地等农用地及其他土 地。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
第二节 依法治国理论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 (一)旧十六字方针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二)新十六字方针 科学立法 严格执法 公正司法 全民守法
第二节 依法治国理论
四、西方国家法治的生成条件 (一)商品经济的发展 (二)市民社会的发育 (三)多元、民主政体的存在 (四)自然法观念的建立 (五)法律的相对独立发展
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
B法院裁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不考虑某些道 德观念
C法的适用过程完全排除道德判断
D法对人们的行为的评价作用应表现为评价人的行为是否合 法或违法及其程度
第四章 法的运行
第一节 立法 一、什么叫立法? 二、我国的立法体制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二)国务院的立法权 (三)中央军委的立法权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 (五)自治区的人大的立法权 (六)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 三、立法程序 (一)定义 (二)程序设计: 提出法律议案、审议法律草案、表决通过草案、公布法律

课件6:1.1 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课件6:1.1 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规范市场运转。
三、法的作用:执行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第 16 页
政治职能: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
社会职能: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
体现在经济建设 、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 文明建设等领域中
社会主义法的概念
第 17 页
社会主义法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行为规范体系,它体现着由我们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以 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它用规定 的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方式、确认、保护和发展社会主义的 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建设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的重要保障。
(2)法是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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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3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今天下午在 京闭幕。会议以167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 电子商务法。根据立法法,我国法律案一般都是经过三审通 过,但是电子商务法从提出到表决通过,前后历时5年,其中, 3年时间起草,两年时间经两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四次常委会会 议审议。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 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又是什么呢?
第8 页
3、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 共同意志的体现 。
❖在我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公平、 正义,是绝大多数人公认的公平、正义,是真正体现社 会进步的公平、正义。
第1 页
专题一 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1课时
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第2 页
一、法的本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
1、法的产生 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发展——剩余产品出现——私有制产 生——阶级产生——奴隶主与奴隶的斗争——产生国家—— 产生法律

第六章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第六章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第六章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一、名词解释与概念比较1、社会主义法的强制性与自愿遵守性2、法的基本原则(考研)3、专门法律原则(考研)4、人权(考研)5、一国两法二、单项选择题1、“只有毫无历史知识的人才不知道,君主们在仔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考研)这一段话所表达的涵义是A、法从来就不是君主的命令B、法不具有能动性C、法不得违背规律D、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2、“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

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

”下列哪一个选项的内容符合这一段话的原意?()(考研)A、氏族习惯和法律均属调整“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的规则B、氏族习惯和法律本质上是相同的C、氏族习惯和法律建立在相同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D、有社会,即有法律3、法与人权的关系的正确表述是()(考研)A、在人类历史上,有法律就有人权B、人权只受国际法的保护C、人权是法律保护的价值D、法律在任何时候不得对人权进行限制4、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司考)A、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B、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D、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5、社会主义法反映的意志是()的意志A、工人阶级的意志B、农民阶级的意志C、全国人的意志D、广大人民的意志6、关于法的本质以及社会主义法的本质不正确的说法是()A、任何法就其阶级本质来讲,都是掌握国家权力的阶级意志的体现B、法的阶级本质同该国家的阶级本质是一致的C、社会主义法既是工人阶级意志的体现,也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D、社会主义国家法所代表的广大人民的意志象习惯性规则一样是一个自发形成的过程7、社会主义法以广大人民的意志为本质,广大人民的意志得以形成的物质条件是()A、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形成的B、在生产力有了巨大的发展,因此得以形成的C、人民有共同的根本利益,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实现国家繁荣富强D、有共同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民族性格,以此为条件形成的8、关于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形成方面的观点错误的是()A、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是其共同意志的基础B、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是由生产关系的特点决定的C、共同意志的形成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发扬民主而形成D、共同意志的形成是在民主的前提下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客观地自发地形成的9、关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它是指我国立法的指导原则B、它是针对我国18周岁以上的公民而言的C、它是我国司法的指导原则D、它是针对具有我国国籍的人而言的10、关于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的说法错误的是()A、它是法律生活本身规律性体现B、它是本来意义的法律原则C、资本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我们一般是要摒弃不用的D、它受到法律的一般社会原则的支配三、多项选择题1、下列有关法的阶级本质的表述中;哪些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学说?()(司考)A、一国的法在整体上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体现B、历史上所有的法律仅仅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反映C、法的本质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D、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内部各党派、集团及每个成员意志的相加2、下列有关人权的表述,有哪一个或哪一些是不正确的?()(考研)A、马克思主义法学最早提出了人权的理论B、人权只是一种法定权利C、第二代人权的内容主要是发展权、环境权等D、人权只是国际法上规定并保护的权利3、关于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的说法正确的有()A、社会主义法的本质是指它的阶级本质B、社会主义法是上升为法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C、广大人民的意志是客观的,因而是自发形成的D、社会主义法既是工人阶级的意志的体现,也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4、关于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本质的说法错误的有()A、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本质同该国家的阶级本质是一致的B、社会主义法是仅仅是工人阶级意志的体现,因为工人阶级的意志代表了全体人民的意志C、社会主义法既是工人阶级意志的体现,也是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D、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意志就是法律5、列宁说过一句话:“如果广大阶层没有组成一个组织,要确定他们的意志是绝对不可能的。

法理学第七讲

法理学第七讲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 )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 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 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 财产状况、居住期限, 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 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如何维护人权? 如何维护人权?
1、就是举报控告,找有管理权的机构,工 、就是举报控告,找有管理权的机构, 质监、公安机关举报。 商,质监、公安机关举报。 2、如果举报控告无效,你可以向法院提起 、如果举报控告无效, 诉讼。 诉讼。 3、如果得不到司法救济,可以通过新闻媒 、如果得不到司法救济, 体曝光,通过人大对司法机关实行监督, 体曝光,通过人大对司法机关实行监督, 当然也不排除通过信访的方式。 当然也不排除通过信访的方式。
维护法律和维护人权是否矛盾? 维护法律和维护人权是否矛盾?
我国法律将绝大多数应有权利法律化, 我国法律将绝大多数应有权利法律化,但 其范围要小于内容要少于应有权利, 其范围要小于内容要少于应有权利,随着 实践发展,有些法律法规已不适应情况, 实践发展,有些法律法规已不适应情况, 甚至成为桎梏, 甚至成为桎梏,维护了法律只能说绝大多 数情况下维护了人权, 数情况下维护了人权,但还不能将两者划 等号。 等号。
二、当代社会主义法的一般社会原则
1、反映当代中国经济发展要求的原则 2、反映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要求的原则 3、反映精神文明和社会生活要求的原则
三、当代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原则
1、法治原则 (1)要有制定的良好的法律 (2)这种法律被良好的遵守 社会主义法治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要求: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的基础理论

法的基础理论

特别行政区的法
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在宪 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制定或认可,在特 别行政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成文法和不成文 法。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 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在武装力量内部实 施。 我国与外国签订的具有规范性内容 的国际协定以及我国批准加入的国际条约。
军事法规和军事规章
国际条约
法的渊源
宪法
我国的根本大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按照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具有最高的法律效 力,是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活动 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案例:F9 国法家法
九、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
法的创制--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在其法
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的程序,制 订、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认 可法律规范的活动。
立法—特点
特定主体
依照一定职权 依照一定程序
运用一定技术
制定、认可、修改、补充、废止。
立法过程与立法程序
十一、法律部门和法律体系
法律部门是指以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
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进行的一种分 类,凡是调整同一领域社会关系并运用相同 的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就构成一个法律部门。 (我国有九个部门法)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 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构成的有机联系 的系统化的统一整体。
三、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被“奉为法律(即国家意志)”
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3、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
条件决定的
四、法的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及基本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及基本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及基本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核心,以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以宪法为根本,以法律为基础,以司法为保障,涵盖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社会法等各个领域的法律体系。

其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党的领
导是根本保证,党的领导地位要贯彻到法治全过程中,确保法律的正
确执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法治体系要依据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权益,尊重人民意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共同繁荣发展。

三、坚持宪法权威。

宪法是最高法律,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各
级法律、行政行为都必须依法依宪实施,维护宪法的权威性和统一性。

四、坚持以法治国。

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以法律为基础,通过法
律手段来调整社会关系、约束公民行为,确保国家和社会的正常运行。

五、坚持司法公正。

司法独立性是法治体系的重要保障,司法机
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判断案件,维护公正和公平。

六、坚持依法行政。

坚持行政法治,规范政府权力运行,确保政
府执政合法性和公信力,促进政府行政能力的提升。

七、坚持全民参与。

法治体系要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保障
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
建设的良好氛围。

八、坚持对外开放。

法治体系要与国际惯例和国际规则相接轨,
积极参与国际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为实现国家和平发展提供保障。

以上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及其基本原则的概述。

课件1:1.1 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课件1:1.1 法的本质、特点和作用
条件决定的。 当代中国,法所体现的公平正义属于谁?
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如何表现
社会主义法的特征 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社会主义法的概念
第 18 页
谢谢观看

(一)法的产生 1、法律产生的条件 原始社会末期
生产力水平奴隶阶级
第5 页
私有制产生 国家产生
第6 页
2.法的产生于人类对公平与正义的追求 思考:公平与正义怎样实现?
(二)、法的本质
第7 页
思考:法所体现的是谁的公平和正义?
1、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共同意志的表现。
思考: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如何表现?
第 12 页
(五)、社会主义法的特征、作用
1、社会主义法的主要特征
(1)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 (2)规范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3)科学性和公正性的统一 (4)权利和义务的统一 (5)国家的强制力和人民自觉遵守的统一 (6)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第 13 页
2、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具体内容见教材P6
第 16 页
法的产生
法的本质
社会主义 法的本质
1.法律是与人类社会同时产生的吗?
法律产生的条件第 17 页
2.法的产生源于人类的何种追求?
公平与正义
怎样实现
法所体现的是谁的公平和正义
法的特征 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 治阶级共同意志的表现。
法是统治阶级主观意志的体现吗? 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
并向市民公布体重。市长离任时也要称一下体重,如果身体瘦了,即
使市长在任期内没有做出多少成绩,他也会得到市民们称赞。因为该市的居民
认为,市长是人民的公仆,应当鞠躬尽瘁地为市民服务,而不是养尊处优。为

(完整版)第一章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

(完整版)第一章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征与作用一、社会主义法的本质:表现在三个方面:1、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体现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们国家的这一性质决定了我国的法只能是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有力武器。

2、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

3、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社会主义法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它必然反映自己的经济基础,受自己经济基础的制约并为之服务。

因此,社会主义法的内容,是由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二、社会主义法的主要特征:表现在六个方面:1、是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2、是规范性和社会性的统一3、是科学性与公正性的统一4、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5、是国家强制力与人民的自觉遵守的统一6、是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三、社会主义法的定义:我国社会主义法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它体现着被我国社会主义发展不同阶段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我国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法,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综合国力的增强的社会主义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有力工具。

四、社会主义法的作用:法的作用:是指法对社会生活的影响,是法的本质在社会中运行的表现。

法的规范作用:是指法在微观方面对具体主体行为的调控和影响作用。

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在宏观上对社会关系的确认、调整和保护作用。

社会主义法的社会作用:1、社会主义法促进与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表现在四点上:第一、法律促进与保障生产力特别是先进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第二、法律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第三、法律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第四、法律促进和保障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法理学精品课件—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法理学精品课件—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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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二)人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关系
虽不能等同,但这两个概念有密切联系
人权是公民权的基础,但并非所有人权都是法律上的权利
(三)社会主义法与人权
(四)人权与国际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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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四、社会主义法的国家强制性和自愿 遵守性
(一)国家强制力的保证是社会主义法的 必要标志
(二)社会主义法是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自 觉遵守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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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五、社会主义法与“一国两制”
(一)“一国两制”构想的主要内容 (二)“一国两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本质 (三)“一国两制”与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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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
一、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分类和研究意义
(一)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社会主义法的原则的分类 (三)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的研究意义
(四)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是社会主义 法的重大特点之一
二、社会主义法的社会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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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一)社会主义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建设 社会主义的法
(二)社会主义法是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 调整器
(三)社会主义法执行着广泛的社会公共 职能
4
课程 三、社会主义法与人权
(一)人权概念
人的权利 人权是客观上人能够做到的行为自由的范围 人权是一定社会观念的价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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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二、当代社会主义法的一般社会原则
(一)反映当代中国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发展要求的基本 原则
(二)反映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要求的原则
(三)反映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 生活其他重要要求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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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三、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 原则
(一)法治原则,即依法治国原则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三)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和公正 裁判原则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第一节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本质一、社会主义法是上升为法律的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一个国家的法的阶级意志属性,同这个国家的性质是一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与此相适应,中国社会主义法也必然是包括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及其他拥护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意志的体现。

二、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不是自发形成的反映在社会主义法中的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在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一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通过各种民主渠道,集中人民群众中的正确意见形成的;是在正确总结经验教训,深刻认识社会发展的规律性,正确认识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和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形成的。

正确认识社会生活的客观需要和广大人民的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形成的。

三、形成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并把它上升为法律的重要意义首先,保证了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其次,是改进国家管理体制,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官僚主义的有效措施。

四、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是社会主义法的重大特点之一首先,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与人民性具有共同的政治基础。

其次,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与人民性具有共同的经济基础。

最后,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性是由工人阶级和有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所决定的。

第二节社会主义法的社会本质一、社会主义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法法的社会本质和法的阶级本质是一致的。

社会主义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建设社会主义的法,也就是体现在社会主义国家当家作主的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同意志的法。

二、社会主义法是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调整器社会主义法既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体现,同时又是一定社会关系的调整器。

社会主义法是社会主义国家调整社会主义社会需要国家干预的重要社会关系的调整器。

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一般理论.ppt.Convertor

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一般理论.ppt.Convertor
第五节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一、法治与法制
法治与法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制一般指法律和制度的总称,而法治指依据法律的治理,其涵义要更为宽泛。
法治一词明确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性,显示了法律介入社会生活的广泛性,它还薀涵了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
社会主义法制,是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工人阶级领导下全体人民意志的法律和制度的总称。它是社会主义立法、守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各环节的统一,核心是依法办事。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一般理论
第一节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点、作用和价值
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与法律体系★
第三节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
第四节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第五节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六节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第二节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和法律体系
一、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效力渊源,即由不同国家机关制定,从而具有不同法律效力的各种法律表现形式。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体系
法律体系,也称部门法体系,是指由各法律部门组成的一国现行法律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划分的调整同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如民法、行政法、刑法等。它是法律体系中相对独立又有内在联系的组成部分。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由各部门法组成的内容和谐、形式统一的法律规范的有机整体。这些法律部门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资源法、诉讼法等。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这五个方面相辅相成,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法理学 讲义 ppt课件

法理学 讲义 ppt课件
16ຫໍສະໝຸດ 第二,法理学研究对象的具体化
(1)作为哲学的法理:研究焦点集中于 法律的本质、规律、意义和价值问题上。
* 法理学是一个以研究法律问题为宗旨的 学术门类。
* 法理学研究的是法律的基本问题或者说 更具有一般性的法律问题。
* 法理学是哲学方法在法律领域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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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规范中的法理:重点关注立 法的精神和法条中的原理问题 * 法条背后的法理 *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 法律知识的和谐统一 (3)生活中的法理:研究焦点集中于 社会生活实践提出的法理问题
3.法学是正义之学
首先,法学的研究对象即法律与正义有着 密不可分的关系。
其次,法学围绕正义问题展开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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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学的体系
(1)含义
法学体系是由各法学分支学科所组成的有机 联系的知识整体.
(2)分类:
* 从认识论角度,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 从各种法律类别角度,分为国内法学、国际 法学、法律史学和外国法学。
第一专题 总论
The Pandect of Jurispru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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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语录
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理论和一 般理论,其研究的内容是法律的一 般性、普遍性问题,提供的是法律 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 它是法学的入门导向,是学习其他 法学学科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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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资料
• 你怎么称呼老师? • 如果老师最后没有总结一节课的重点的难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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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法学到法理学
form law study to jurisprud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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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什 么 是 法 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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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学的研究对象
(1)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
【名人言论】
大部分英国人想象中的法律,呈现出千奇百怪 的现象:头戴头盔的警察管理公共交通和处理公共场所 的纠纷;议员们对某些立法文件进行争论,直到擦得光 亮的大笨钟宣告休会时间已到;头戴假发、面无表情的 法官刻板无味地宣布某个被告做了不应做的事情;或一 副猫头鹰架势的律师透过厚厚的眼镜片,从四面镶着黑 色珐琅质护板的桌子上四下张望。所有这些,在某种程 度上“体现着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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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的主要内容 (二)“一国两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的本质 (三)“一国两制”与当代中国的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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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第二节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
一、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分类和研究意义
(一)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二)社会主义法的原则的分类 (三)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的研究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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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二、当代社会主义法的一般社会原则
(一)反映当代中国经济发展要求的基本 原则
(二)反映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要求的原则
(三)反映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 生活其他重要要求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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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三、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的专门法律 原则
(一)法治原则,即依法治国原则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三)法院独立审判,只服从法律和公正 裁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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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二)人权与公民权之间的关系
虽不能等同,但这两个概念有密切联系
人权是公民权的基础,但并非所有人权都是法律上的权利
(三)社会主义法与人权
(四)人权与国际斗争
6
课程
四、社会主义法的国家强制性和自愿 遵守性
(一)国家强制力的保证是社会主义法的 必要标志
(二)社会主义法是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自 觉遵守的规范
(四)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是社会主义 法的重大特点之一
二、社会主义法的社会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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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一)社会主义法是实行社会主义、建设 社会主义的法
(二)社会主义法是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 调整器
(三)社会主义法执行着广泛的社会公共 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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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三、社会主义法与人权
(一)人权概念
人的权利 人权是客观上人能够做到的行为自由的范围 人权是一定社会观念的价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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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四)无罪推定原则 (五)过错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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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第六章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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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第一节 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一、社会主义法的阶级本质 (一)社会主义法是上升为法律的工人阶 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 (二)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 意志不是自发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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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三)形成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共 同意志并把它上升为法律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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