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钦港环管字〔2018〕14号关于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乙醇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报来《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乙醇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钦州市环境保护技术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书的技术评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一、该项目(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017-450700-26-03-027697)拟建于广西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果鹰大道北面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属改扩建项目,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利用现有产品乙醇,延长产业链,主要包括新建2套3万吨/年的乙醇制乙醛装置,改建现有的甲醇制甲醛装置(12万吨/年37%甲醛提浓为8.8万吨/年50%甲醛),新建2套2万吨/年吡啶合成及精制装置,新建1套5万吨/年乙醇制乙基胺装置,并配套建设危废处置中心(包括2台危险废物焚烧炉等处置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部分配套工程依托厂区原有。
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改建原有甲醛生产装置,新建1套2万吨/年吡啶吡啶合成及精制装置、1套3万吨/年乙醇制乙醛装置,以及危废处置中心、变配电室、冷冻站、液氨罐组、原料成品罐组、中转罐组等公用设施及配套设施;二期工程建设1套5万吨/年乙醇制乙基胺装置,建设1套3万吨/年乙醇制乙醛装置、1套2万吨/年吡啶合成及精制装置,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的变配电室、冷冻站、液氨罐组、原料成品罐组、中转罐组等。
项目总投资64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90万元。
项目主要生产工艺为:乙醛生产以乙醇为原料,采用空气做氧化剂,将酒精蒸汽和空气混合加热至130℃左右自顶部进入装有银催化剂的固定床反应器,进行氧化脱氢反应生成乙醛,经精馏后得到乙醛产品。
在银催化剂的作用下,蒸汽中的乙醇和氧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乙醛和水;采用甲醇空气氧化法生产甲醇,醇空气氧化法采用“电解银法”,又称“甲醇过量法”;吡啶生产将甲醛、乙醛与氨三种原料按比例经计量泵送至预热汽化器加热后送入装有硅酸盐催化剂的流化床反应器,反应温度控制在400℃~500℃范围内,催化反应生成所需要的吡啶及其衍生物,通过分离、精馏得到高纯吡啶及3-甲基吡啶产品;乙基胺装置的生产工艺采用催化胺化法生产,原料乙醇及回收的未反应的乙醇在循环槽液相混合,混合液与氨塔顶来的氨经预热、汽化、过热后进入固定床反应器,在临氢状态下进行气相催化反应,生成三种乙基胺的混合物,与未反应原料一道经冷凝,汽液分离后,进入精馏系统,经过多只塔多次分馏,可得产品一乙胺、二乙胺、三乙胺,分离后的原料重新回反应系统参加反应,氢气作为循环氢循环使用;危废处置中心主体装置为2台危险废物焚烧炉,焚烧炉以天然气和公司污水处理站自产沼气为燃料,主要是上述生产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气和废液等)通过管道从生产装置区输送到焚烧炉装置区的缓冲罐区内暂存后再输送到焚烧炉焚烧,工艺流程主要包括转运单元、焚烧单元、余热回收单元、烟气处理单元四部分。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青海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青海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5.06.01•【字号】青环发〔2015〕240号•【施行日期】2015.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青海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青环发〔2015〕240号西部机场集团青海机场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上报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青机字〔2015〕52号)及海西州环境保护局《关于青海格尔木机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西环字〔2015〕79号)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格尔木市机场改扩建项目在现有机场设施的基础上主要建设0.8万平方米航站楼、1.7万平方米站坪等,配套建设航管、导航、气象、通信、供电、供油、消防救援、供热、供气等公用辅助工程设施。
项目将原机场供热锅炉燃料由燃煤改为燃气,对原污水处理及固废处置设施进行升级改造。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鼓励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青海省主体功能区划》及《格尔木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我厅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公司必须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
在施工场地外围设置围挡墙,施工作业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或建设抑尘设施,物料进行密闭运输。
施工作业废水经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建筑垃圾送指定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堆存、统一处置。
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改扩建环评报告表
改扩建环评报告表1. 项目概述本文档是对某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评价的报告表,以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和可持续性发展的影响。
2. 项目背景该项目是对某建筑物进行改扩建,包括建筑面积扩大和设备更新等。
改扩建项目将改变原有建筑的结构、功能和外观,以满足需求的增加和改进。
3. 环境评价方法在本报告中,我们采用了以下方法对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评价: * 通过实地考察和数据收集,对项目区域的自然环境、土壤和水资源、生态系统等进行评估; * 使用定量和定性方法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 * 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对环境保护要求进行评估。
4. 环境评价结果4.1 自然环境评价通过实地调查和数据分析,我们对项目区域的自然环境进行了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项目区域的自然环境较为稳定,没有明显的环境问题,并且没有受到重大的自然灾害威胁。
4.2 土地资源评价在项目改扩建过程中,需要占用一部分土地资源。
经过评价发现,该区域土地资源富足,土地利用率相对较低,项目对土地资源的占用不会对土地利用造成重大影响。
4.3 水资源评价项目改扩建过程中需要使用一定量的水资源。
经过评价发现,项目区域的水资源充足且稳定,项目对水资源的使用不会对水资源供应造成明显的影响。
4.4 生态系统评价通过评价发现,项目区域的生态系统相对完整,不受到重大破坏或干扰。
项目改扩建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周边生态系统,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5. 环境保护措施为减少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我们提出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 在项目设计阶段,合理规划建筑布局,减少土地占用; * 采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减少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 * 安装污水处理设备,净化废水排放; * 建立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减少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 *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采用封闭施工、扬尘控制等措施,减少施工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6. 环境管理和监测为确保项目改扩建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建议实施以下环境管理和监测措施: * 建立环境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管理流程; * 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声等参数; *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环境问题,并记录整改过程; * 定期组织环境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和保护能力。
桂环 建函〔 2020〕10号
桂环建函〔2020〕10号关于桂东县城区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桂东县星火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桂东县城区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桂东县城区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桂东县城区,自来水厂地理坐标为东经:113°56′57.58″,北纬:26°5′58.85″,总占地面积66666.67平方米,总投资7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9.2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将桂东县县城原有自来水厂日处理规模由1万m3/d扩建到3万m3/d,扩建自来水产能2万m3/d,新建城区供水管网40公里,二次加压泵2套,新增管网压力在线监测设备1套。
根据湖南振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桂东县城区供水设施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结论,在建设方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同意工程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运营、管理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1、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物料堆场用篷布覆盖,定期洒水抑尘,设置施工围挡、冲洗平台,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护措施,杜绝施工噪声扰民。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道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施工废水、洗车废水应严格按照报告表中的控制措施进行处理。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建设单位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应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条款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控制项目建设产生的扬尘污染,防止建设过程中的扬尘对环境空气及敏感点不良影响。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关于2018年11月作出的建设项目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关于年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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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西安市临潼区东关街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临潼分局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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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改扩建工程环评报告公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工程名称——指工程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址——指工程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工程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工程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工程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工程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工程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工程,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迭部县洛大路道路改扩建工程建设单位迭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人代表杨志明联系人任文明联系电话0941- 传真/ 邮编747400 通讯地址甘南藏族自治州迭部县兴迭东街9号建设地点迭部县电尕镇洛大路、旺藏路、林海西路、西环路、尼傲路以及支线立项审批部门迭部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迭发改发(2019)560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E4852管道工程建筑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39435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744.62其中:环保投资(万元)47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3%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1年10月项目建设背景及概况1、项目概况近年来,随着迭部县经济和旅游的迅速发展,城市道路车流量逐年不断增加,主要道路陆续出现路面窄、路况差,致使交通混乱,交通阻塞严重,道路通行能力低和排水不畅等诸多问题,给城区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影响。
加上城区路灯设备陈旧,线路老化等设施问题也日趋突出,对城市市容市貌造成了不良影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目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0)环境质量状况 (10)评价适用标准 (16)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3)环境影响分析 (35)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48)结论与建议 (49)附图附图1附图2附图3附图4附图5二、附件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三、环境质量状况四、评价适用标准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七、环境影响分析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湖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湖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4.12.17•【字号】青环发〔2014〕602号•【施行日期】2014.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青海湖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青环发〔2014〕602号青海省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你局《关于青海湖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青湖管〔2014〕75号)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海湖二郎剑景区、鸟岛景区和沙岛景区,属于改扩建项目。
建设规模为对二郎剑景区、沙岛景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分别升级改造为日处理污水840立方米和240立方米,沙岛景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为日处理污水500立方米,并铺设1270米污水排水管道。
三个景区污水处理站均采用缺氧/接触氧化(三级)处理工艺,污泥采用机械浓缩脱水工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泵房、调节池、A/O池、二沉池、污泥脱水机房、贮泥池,并配套建设供电、供水等公用辅助工程。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我厅原则同意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你局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缓解和控制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施工期产生的砂石料冲洗、混凝土拌和、设备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区和道路降尘。
结合高原地区高寒环境特点,项目在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污水处理方案和设备选型,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冬季保温措施,确保污水处理厂冬季正常运行,污水排放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处理后污水近期内利用洒水车浇灌草地,远期统筹考虑建设喷灌管网工程。
改扩建环评报告表
改扩建环评报告表1. 环评报告表的概述改扩建环评报告表是一种用于评估和记录改扩建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工具。
它提供了一种系统的方法,用于收集、分析和总结改扩建项目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类健康的潜在影响。
2. 报告表的构成改扩建环评报告表通常由多个部分组成,这些部分有助于全面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部分:2.1 项目背景和目的在报告表的开头,应提供项目的背景信息和目的。
这一部分应包括项目的名称、地理位置、项目规模和主要目标等内容。
此外,还应简要介绍项目的改扩建原因和预期的效益。
2.2 环境基线数据环境基线数据是指在项目实施之前对环境进行的详细调查和测量数据。
在报告表中,应包括对土壤、水体、大气、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基线数据。
这些数据将作为评估项目对环境影响的依据。
2.3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是改扩建环评报告表的核心部分。
在这一部分,应对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
这包括评估项目对土地利用、水资源、空气质量、噪音、生态系统等方面的潜在影响。
评估过程应基于环境基线数据,并采用科学、客观的方法进行。
2.4 环境管理措施为了减轻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改扩建环评报告表应提供环境管理措施的详细信息。
这些措施可能包括环境监测计划、废物管理方案、水资源保护措施、生态恢复计划等。
报告表应明确说明这些措施的实施方法和监管机制。
2.5 公众参与改扩建环评报告表还应包括公众参与的内容。
这一部分应介绍公众参与的过程、参与者的意见和反馈,以及项目开发者对这些反馈的回应。
公众参与是保证项目透明度和公正性的重要环节,应在报告表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2.6 风险评估最后,改扩建环评报告表可能还包括对项目相关风险的评估。
这些风险可能包括环境意外事故、社会冲突、人员伤亡等。
报告表应描述这些潜在风险的特征和可能的后果,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3. 报告表的编制流程改扩建环评报告表的编制通常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编制流程:3.1 收集项目信息首先,收集项目相关的各项信息,包括项目规模、地理位置、改扩建原因等。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09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汉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写明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环境质量状况评价适用标准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污染工序一、施工期污染工序本项目已经建成,故不再对其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赘述。
二、运营期污染工序项目正常营运后产生的污染物具体如下:1、废水本项目所需人员由厂内调剂,无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废水。
废水主要为料浆桶清洗废水和锅炉排水,产生量分别为d和d,料浆桶清洗废水回用做瓷粉配料用水,不外排;锅炉排水为清净水,排入厂区化粪池与生活污水一起定期外运肥田。
2、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蒸汽锅炉废气。
项目设置1台常压蒸汽炉,用于烘房热源,蒸汽炉采用甲醇作为燃料,年用甲醇6t,燃烧过程中会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产生。
①烟气量计算对于液体燃料,采用《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 -2018)中对液体燃料的计算公示进行计算:式中:V gy——燃料燃烧所需基准空气量(Nm3/kg);Q net,ar——燃料应用基的低位发热值(MJ/kg),取21MJ/kg;通过计算,项目锅炉燃烧基准烟气量V gy=kg,项目年用甲醇6t,则年烟气量为38814Nm3/a。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说明
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
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
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
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
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环境质量状况
评价使用标准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生产及预计排放情况
环境影响分析
结论与建议。
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9.09.20•【文号】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施行日期】2019.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8月19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5年9月28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2019年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相关工作要求的公告(暂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2号)同时废止。
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2019年9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建设单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的,可以自行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技术单位不得与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
本办法所称技术单位,是指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接受委托为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编制单位应当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凌源日兴矿业有限公司扩建450td低品位金矿石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凌源日兴矿业有限公司扩建450t/d低品位金矿石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6.06.23•【字号】辽环函〔2016〕166号•【施行日期】2016.06.23•【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凌源日兴矿业有限公司扩建450t/d低品位金矿石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凌源日兴矿业有限公司:你公司《凌源日兴矿业有限公司扩建450t/d低品位金矿石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厅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2016年第4次会议审查,现批复如下:一、本项目位于凌源市刀尔登镇柏杖子村,为改扩建项目,矿区面积1.8939平方公里。
矿山采用湿式凿岩法进行地下开采,选矿采用单一浮选法,最终产品为金精矿。
采选生产规模由现由13.5万吨/年扩建至29.7万吨/年,设计利用储量为304.01万吨,矿山设计服务年限为6.17年。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主井及其配套工程,扩建选矿厂及其配套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9717.5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3.5万元。
本项目符合规划及朝阳市环保局《关于辽宁省凌源市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朝环函[2016]16号)的要求。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及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工程建设及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及资金保障。
要分年、逐项按照生态恢复治理工程的内容分别对废石堆场、地表沉陷等地进行生态治理。
对于没有完成上一年度生态恢复计划的,要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经朝阳市环保局认定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井下开采采用湿式凿岩,工作面喷雾洒水。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沙县盛福环保节能燃料有限公司年处置3万吨废矿物油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沙县盛福环保节能燃料有限公司年处置3万吨废矿物油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公布日期】2019.12.11•【字号】明环评〔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沙县盛福环保节能燃料有限公司年处置3万吨废矿物油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明环评〔2019〕18号沙县盛福环保节能燃料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沙县盛福环保节能燃料有限公司年处置3万吨废矿物油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和申请审批的函收悉。
我局于2019年11月15日受理该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在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受理情况进行公开,并将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信息全本公示;于2019年11月22日在三明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报告书拟作出的审批意见进行公开;上述公示、公开期间,我局未收到关于本报告书的意见。
在审查过程中,因该报告书部分内容需进一步补充、完善,我局于2019年11月26日将报告书审批流程挂起;中环华诚(厦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报告书相关内容完善后,我局重启办件。
经研究,并商三明市沙县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规定批复如下:一、该项目位于沙县高桥镇洋芜山工业集中区,拟拆除现有的废矿物油再生利用设备,并进行改扩建,项目规模为年收集、贮存、利用3万吨废矿物油,年产柴油1500吨、75#基础油2297吨、150#基础油15275吨、350#基础油5600吨和沥青油3400吨。
报告书相关内容表明,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
因此,在你公司取得其它相关行政许可的前提下,我局从环境保护方面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淮阴经济开发区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淮阴经济开发区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7.09.21•【字号】苏环管[2007]198号•【施行日期】2007.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标准正文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江苏淮阴经济开发区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198号)江苏淮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你委报批的《江苏淮阴经济开发区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省环境工程咨询中心技术评估意见、淮安市环保局、淮阴区环保局预审意见均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一、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意见及淮安市环保局、淮阴区环保局预审意见,江苏淮阴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二期总体上具有环境可行性,本批复及报告书可作为开发区二期规划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之一。
鉴于报告书所列规划范围超出省政府批复的开发区范围,同时规划面积也超出了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审核批复的面积,因此该范围的开发建设还需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正式批准。
二、原则同意淮安市环保局、淮阴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
你委须认真落实报告书及预审意见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进一步完善开发区二期总体规划,并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明确开发区二期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开发区二期建设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开发区二期建设须坚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
要按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开发区二期的开发建设,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并按ISO14000标准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并加快开展认证工作,努力将开发区建成生态型工业园区。
鼓励与扶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选择清洁原辅材料和先进工艺、副产品与能源梯级利用,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循环利用。
提倡与推行节水措施,积极探索中水回用途径,并加快区内中水回用管网的建设。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北票市宝国老镇金正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采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北票市宝国老镇金正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采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2.12.06•【字号】辽环函〔2022〕124号•【施行日期】2022.12.06•【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北票市宝国老镇金正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采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辽环函〔2022〕124号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北票市宝国老镇金正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采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北票市宝国老镇金正矿业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北票市宝国老镇金正矿业有限公司(铁矿采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项目代码:2211-210000-04-05-440543)位于朝阳市北票市宝国老镇金杖子村,属于改扩建项目,开采矿种为铁矿。
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总面积0.6210km2,开采标高470m至256m,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由15万吨/年提高到30万吨/年,服务年限为6.02年(不含基建期)。
新建1座斜坡道、1座入风竖井、1座回风井和运输中段、水仓及泵房,办公室等附属设施利旧。
本项目矿石送自有选矿厂,运营期废石回填井下采空区,不升井。
矿山不设炸药库,矿山场地不储存汽柴油。
矿区不设浴室和食堂,办公区供暖采用电采暖。
原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以辽国土资储备字〔2010〕342号为本项目出具评审备案证明,辽宁省地质学会以辽地会审字〔2020〕C118号为本项目出具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书,该项目平面范围不变,开采深度不变,符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
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依托的选矿厂、尾矿库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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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环建〔2019〕48号
关于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审的《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我局同意你公司为“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的设立办理环保手续。
二、该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霞露南干渠工业区,占地面积2265m2,建筑面积11000m2;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进行扩建,拟投资200万元新增生产设备,增加产品产量,扩建后项目年产糖果制品4400吨,并将现有1台2t燃成型生物质蒸汽锅炉拆除,新增1台4t燃成型生物质蒸汽锅炉。
三、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生活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后接入潮安区污水处理
厂处理排放;厂界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中臭气浓度二级标准的新改扩建标准值;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废水不设总量控制指标;SO2:
0.102t/a;NO x:0.408t/a;颗粒物:0.025t/a。
四、项目应按照《潮州市潮安区万和达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建议落实相关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并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该项目今后的生产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地点如有较大改动,必须另报我局审批。
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5日
抄送:潮安区庵埠镇人民政府、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