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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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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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板为规范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的贷后管理行为,提高企业贷款管理效率,优化小企业授信贷后管理模式,制定了以下贷后管理办法模板:一、贷后监管流程1. 聘请专业服务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对借款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和财务审计。

2. 聘请内部稽核部门对借款企业进行全面审计。

3. 建立贷后监管流程,制定小企业授信贷后管理要点和贷后监管计划。

4. 确保正常还款的企业必须按期还款,如有延迟或逾期,则需要进行督促或强制催收。

二、贷后风险评估1. 对贷款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和评估。

如果发现贷款企业有严重亏损、经营风险、债务负担过重等情况,则应立即启动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方案。

2. 根据借款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对风险进行分级并确定风险主管人员,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 对于有逾期情况的借款企业,需要及时采取催收措施,同时加强对贷款企业的监管和跟踪,防止风险的扩大。

三、贷后监管要点1. 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关注企业的经营情况和现金流状况。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和协助企业制定解决方案。

2. 对借款企业的贷款用途和资金用途进行核实,确保贷款资金使用得到保证。

3. 根据不同的借款企业,制定相应的贷后监管措施和计划,对企业进行日常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和健康发展。

四、贷后监管计划1. 贷后监管计划是贷后监管的核心,必须合理、科学,制定合理的贷后监管计划是银行进行贷后管理的基础。

2. 贷后监管计划必须充分考虑借款企业的实际情况,综合分析各类信息,科学安排各项监管措施,形成有实质性的监管和检查手册。

3. 在编制贷后监管计划时,必须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以便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解决方案。

及时调整贷后监管计划,确保贷后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监管措施1. 加强对借款企业的现金流量和财务状况的监管,及时发现企业经营风险和资金运作异常情况。

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贷后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贷后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贷后管理实施细则模版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贷后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贷后管理工作,提高贷后管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信贷资产风险可控,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银行小企业信贷中心对贷后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实施。

第三条小企业信贷中心的任务是在银行总行和各分支机构的指导和管理下,负责小企业信用贷款业务的审批、发放和贷后管理工作。

小企业信贷中心应加强与其他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确保工作的协调、高效。

第四条小企业信贷中心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贷后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小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可操作性。

第二章贷后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小企业信贷中心应在其内部设置专门的贷后管理机构,并配置相应的人员和技术设施,以实现对小企业信用风险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第六条贷后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包括:(1)对小企业信用风险进行跟踪和分析,预测和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风险;(2)建立小企业信用档案,实现小企业信用的全面、准确、及时记录和管理;(3)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市场营销部门进行拓展客户、发展业务的工作;(4)负责小企业信用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向上级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及时报告;(5)对小企业信用资产进行检查和评估,加强对外部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6)对小企业信用资产进行分类和准备,同时对可能的损失进行预留,防止企业信贷风险对机构资产的损失。

第三章贷后管理流程第七条小企业信贷中心的贷后管理流程包括:(一)贷后管理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小企业信贷中心应根据小企业信贷资产的实际情况和市场条件,制定合理的贷后管理计划,以实现小企业信用风险的及时监测和控制。

(二)业务分析和信用评价。

小企业信贷中心应定期开展对已贷款业务的分析和评价工作,以维护小企业信用风险的稳定性和可控性。

(三)监督和检查。

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控信贷风险,促进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银行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符合《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且授信额度在30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或微型企业。

第三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遵循“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监控、差异管理”的原则。

明确责任指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突出重点指针对小微企业特点,把握贷后管理核心内容,加强企业资金监测和“三表”(电表/水表或贸易表单、税表、工资表)、“三品”(人品、产品、押品)的检查。

强化监控指应用系统工具,有效监测、识别、预警小微企业信贷风险。

差异管理指针对不同客户风险特征,实行差别化管理。

第四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应通过信贷管理系统(C3)实施网上作业。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第五条管理行主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客户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评价辖内机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辖内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目标和总体规划;监测信贷业务风险状况;组织开展贷后管理工作检查;考核评价贷后管理工作等。

第六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一般由经营行组织实施,分层管理的小微企业由客户管理行和经营行共同实施。

客户管理行行长为本级行管理客户贷后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贷后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决策工作。

第七条管理行客户部门对本级行直接管理的客户,其主要职责是制订贷后管理方案,监测客户用信情况,组织和参加贷后检查,牵头处理风险信号并组织实施风险化解措施,定期分析客户贷后管理情况等。

第八条经营行客户部门是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实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制订贷后管理方案、资金监管、现场检查、日常跟踪、风险信号化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信贷业务到期管理、不良信贷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落实内外部检查发现贷后管理问题的整改等。

经营行要按户配备客户经理,作为贷后管理的具体经办人,每名客户经理管理客户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户,具备条件的可定期轮换客户经理。

银行小微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小微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银行银行小微业务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信用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后管理应遵循“职责明确,动态管理,持续监管,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后直到本息收回全过程的信贷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述及的政策、流程适用于我行所有经营单位的小微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及负责具体操作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贷后管理的职责第五条各经营单位负责贷后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与客户接触,了解有关客户的信息,主要职责为:(一)资金账户监管。

建立信贷资金的用前审核制度及台账登记制度及用后监督,检查信贷客户账户资金的往来情况;(二)实地回访。

定期实地回访了解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审批要求的落实情况,收集客户财务报表,检查担保人和担保物的情况;(三)日常跟踪监管。

通过多种渠道搜集行业、市场、客户公开信息,走访客户,密切关注信贷客户和担保人的信用情况。

负责提示信贷客户按时还本付息;(四)风险分类与风险预警。

及时收集、整理信贷客户档案有关资料。

发现风险信号及时进行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五)逾期信贷资产管理。

制定处置方案,向相关部门报告处置方案内容,并根据主管部门意见,积极组织实施催收清缴;(六)每笔信贷业务第一责任人/现管理责任人承担贷后日常管理、发现和报告风险及处理风险的主要责任;第六条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一)对信贷业务风险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和处置方案;(二)根据总行要求,针对各经营单位小微业务组织进行贷后管理检查工作及督促整改工作。

第三章资金账户监管第七条信贷资金发放时和发放后,各经营单位客户经理、支付审核人应相互配合做好信贷资金的支付审核、用后监督和借款人在我行账户资金的监测。

具体要求如下:(一)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的,支付审核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审核同意后,签署《委托支付申请书》,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

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

附件: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个人信贷业务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贷款风险,规范贷后管理规程,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国农业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信贷业务,是指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非住房个人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包括汽车消费贷款、助学贷款、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旅游消费贷款、农用机械消费贷款、房屋装修贷款、综合消费贷款、个人质押贷款等。

第三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是指个人贷款发放之后到本息收回期间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贷款的日常管理、贷后首次跟踪检查、日常检查、风险监控、贷款催收、贷款风险分类、贷款保全、贷款档案管理以及贷款回收等。

第四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职责明确、检查到位、盯住逾期、注重效率的原则。

第五条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实行经营主责任人负责制。

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部门及职责第六条总行个人业务部负责对各级行个人业务处贷后管理的指导与监督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一)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

(二)一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行个人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现场检查。

(三)对各行贷后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对管理成果进行综合评价。

(四)做好与信贷管理、会计、法规、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1第七条各分行个人业务处负责辖区内个人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培训,并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一)一级分行主要职责。

1、检查经办机构个人贷款发放、收回和管理等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

2、对经办机构信贷业务的调查、审查、审议、审批、发放等环节信贷档案的完整性,信贷管理系统数据的真实准确性,业务流程的合规性,信贷调查、信用评级、风险分类的真实性等进行监督检查。

3、对分行个人信贷资产质量监控,及时上报不良贷款发生、收回、新增等情况。

农行中小企业信贷办法

农行中小企业信贷办法

农行中小企业信贷办法农行中小企业信贷办法一、综述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为了进一步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农行制定了中小企业信贷办法,以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二、标准与要求1.贷款对象:中小企业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在注册地合法登记,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合法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贷款额度: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需求和信用状况,农行将提供不同额度的贷款,最高可达万元。

3.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和还款能力,贷款期限可在1年至5年之间灵活选择。

4.利率政策:农行将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情况,制定灵活的利率政策,以适应中小企业的需求。

5.贷款用途: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农行信贷办法获得资金用于企业经营、设备购置、项目投资、进口贸易等合法经营活动。

三、申请流程1.贷款申请提交: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前,需准备完善的资料,并提交至农行贷款申请部门。

2.申请审核与审批:农行将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包括信用评估、资金需求分析等,并进行贷款审批决策。

3.合同签订:中小企业在贷款审批通过后,需与农行签订贷款合同,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4.贷款发放与使用:农行将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中小企业的指定账户,并按照贷款用途进行使用。

5.还款与结算:中小企业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并与农行办理相关的还款结算手续。

四、风险管理措施1.信用风险控制:农行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通过引入信用保险等手段,降低信用风险。

2.抵押担保要求:中小企业在申请贷款时,如无法提供足够的信用担保,需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措施。

3.监管与监控:农行将加强对贷款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贷款资金被合理使用,并防范潜在的经营风险。

五、附件:1.贷款申请表格2.抵押担保合同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小企业: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是指在注册地合法登记,具备独立经营能力,拥有合法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农业银行•【公布日期】1998.04.02•【文号】农银函[1998]148号•【施行日期】1998.04.02•【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1998年4月2日农银函〔1998〕1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信贷计划管理办法》印发你行,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总行(资金计划部)反映。

附:中国农业银行信贷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国人民银行宏观调控方式的转变,完善内部约束机制,自觉控制贷款规模,提高全行的资金营运效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管理的通知》和《中国农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信贷计划管理,系指中国人民银行取消国有商业银行贷款规模后,中国农业银行作为一级法人对各分行贷款规模进行控制的方法和手段。

其主要内容为取消取各分行年度贷款增量的指令性管理,在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和信贷政策的指导下,实行存贷款比例管理。

第三条中国农业银行信贷计划管理总的原则是:比例控制、适时调节、分类指导、综合平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

第二章年度存贷款增量比例的核定第五条为改善中国农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扭转超负荷经营现状,从1998年起的三年时间内,全行存贷款增量比例应从紧控制,力争到2000年底全行的存贷款余额比例达到75%的法定比例。

第六条总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根据资金来源制约资金运用、存款制约贷款的原则,在控制风险、提高效益的前提下,确定全行和各分行的存贷款增量比例。

第七条总行取消对各分行的贷款限额控制,实行以存贷款余额比例为目标、存贷款增量比例为手段的管理方式,调控各分行全年贷款投放总量。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有效控制贷后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各项管理与服务活动。

包括帐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分类及不良贷款处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客户维护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安全收回的原则.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按期足额收回信贷业务本息~并与客户建立持续发展的业务合作关系。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贷后管理由公司协同承担~日常管理由公司信贷前台部第五条门负责。

第六条业务发展部、营业部信贷前台部门是贷后管理的具体承担者~应设臵贷后管理岗位~承担贷款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资金监管、贷后日常监测及客户维护。

监管信贷资金使用情况~限制性条件落实情况~监测客户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现金流变化情况~开展贷后跟踪检查~收集客户财务、非财务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做好客户维护工作, ,二,对担保人近况及担保物情况进行定期监测,,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按规定复测客户信用等级~及时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建立贷款监测台账~整理、收集档案资料~登录信贷管理系统~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四,提出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并具体实施,,五,风险预警.发现风险信号及时预警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六,定期报告。

定期向公司领导或信贷前台部门负责人汇报辖内贷后管理情况,,七,公司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是辖内贷后管理的组织者与监控者~负责重大授信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日常管理由信贷前台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

具体职责如下: ,一,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职责1。

组织、指导、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实施贷后检查和客户服务工作~对贷后管理涉及的具体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及公司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按规定复测所辖客户信用等级~负责贷款本息回收及重点客户2。

农行中小企业信贷办法

农行中小企业信贷办法

农行中小企业信贷办法农行中小企业信贷办法一、引言农行中小企业信贷办法是指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行)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效的信贷服务的一种规范性操作指南。

本旨在详细介绍农行中小企业信贷的相关规定和流程,以中小企业了解并申请相应的信贷业务。

二、申请资格1.企业规模和性质:申请者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不受所处行业限制。

2.信用记录: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并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3.过去经营状况:申请者应提供过去几年的经营状况、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等信息,以证明其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

三、贷款种类农行中小企业信贷办法涵盖多种贷款种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流动资金贷款:旨在满足企业日常经营所需的资金,如原材料采购、人员工资、市场推广等。

2.固定资产贷款:用于购买设备、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以满足企业扩大规模或升级设备的需求。

3.融资租赁:提供租赁业务,将资产租赁给企业,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

4.信用贷款:根据企业信用情况,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贷款服务。

5.担保贷款:要求提供一定的抵押或担保物,以取得贷款的方式。

四、贷款申请流程1.申请准备:企业应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注册资料、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等。

2.初步评估:农行将对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初步评估,并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3.贷款审查:农行将进行综合审查,包括信用评估、还款能力评估等,以确定是否给予贷款。

4.贷款签订:经审查通过后,农行将与申请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并明确相关条款。

5.贷款发放:农行将按照合同约定,将贷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

五、贷款还款与管理1.还款期限: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2.还款方式: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等额本金还款等方式来还款。

3.逾期及管理费用:若借款人逾期未还款,农行将按照约定收取逾期管理费用,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农行的权益。

六、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企业注册证件复印件2.企业经营状况报告3.企业财务报表4.资产负债表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小企业: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中小企业是指企业在职工人数、年营业收入、总资产或其他指标方面有一定限制的企业。

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模版
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管理,规范贷后监管流程,保障资金
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应根据小微企业的贷款性质分类,采用不同的管理措施,建立小微
企业信贷档案,及时同步信用信息,完善小微企业信贷信息库,做好小微企业信贷贷
后业务的管理。

第三条银行应定期评估小微企业的贷款风险,并加强对过期贷款和逾期贷款的
管理,制定有效的解决方案,及时处理风险。

第四条银行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潜在违约的小微企业进行排查,及时采取
措施,保障银行资产的安全。

第五条银行应做好小微企业的贷款调整工作,建立风险调查小组,对确有困难
的小微企业进行调查,协助其解决困难。

第六条银行应建立客户服务大厅,定期组织培训会议,加强与小微企业的沟通,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为小微企业提供帮助。

第七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小微企业信贷数据管理系统,加强对信贷数据的收集
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第八条银行应建立反欺诈机制,对一些不诚信的小微企业进行排查,维护银行
的声誉和信誉。

第九条银行应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培训,提高小微企业的经营素质,提高其还款
能力,降低不良贷款率。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银行应根据市场和小微企业的需求,不断完
善和优化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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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小额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农户小额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农户小额贷款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户小额贷款管理,防范和控制风险,规范贷后管理行为,根据总、分行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农户小额贷款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农户小额贷款是指符合《中国农业银行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为客户提供的贷款业务.第三条本细则所指贷后管理是从授信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授信业务结束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日常监测、贷后检查、风险预警、贷款风险分类、不良贷款处理、档案管理、贷款收回等。

第四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简便实用、职责明确、突出重点、注重效率的原则.第五条农户小额贷款贷后管理实行管户客户经理(以下简称管户经理)负责制.第六条本细则只对客户部门和客户经理的贷后管理行为作出规范,其他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贷后管理的行为规范适应相关的有关规定.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职责第七条贷后管理主要通过经营行管户经理对客户进行日常贷后管理,并对贷后管理工作直接负责。

(一)管户经理主要职责包括:1、贷后检查。

贷后跟踪检查,及时联系贷款逾期客户,担保人及担保物的监管。

2、在线监测。

3、日常管理。

建立管理台账,整理、收集信贷客户档案有关资料,信贷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利息及本金的收回等。

4、风险预警。

发现借款人风险信号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及时进行风险分类。

5、不良贷款清收。

6、其他。

(二)经营行客户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每季组织客户经理召开业务经营分析会,向行领导汇报业务经营情况,以及所辖客户贷后管理情况。

2、负责所辖客户经理贷后管理工作考评。

3、组织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的定期检查或抽查。

4、其他。

第八条管理行客户部门主要职责:1、指导下级行客户部门的贷后管理工作.2、组织或参与定期检查。

3、及时解决贷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其他。

第三章贷后管理方式及其主要内容第九条农户小额贷款贷后管理方式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小微贷后管理措施

小微贷后管理措施

小微贷后管理措施小微贷后管理措施1. 背景介绍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小微贷款成为了金融机构关注的热点之一。

小微企业普遍面临资金短缺、信息不对称和风险较高等问题,因此贷后管理措施变得尤为重要。

贷后管理措施是指针对小微贷款的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对其进行跟踪、监督、管理和服务的一系列措施。

2. 目标与重要性小微贷后管理措施的目标是确保贷款能够按时还款并降低风险。

实施有效的贷后管理措施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了解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和风险特征,从而能够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并减少损失。

3. 小微贷后管理措施的具体内容3.1 贷后定期跟踪金融机构应该建立起贷后定期跟踪的机制,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与借款人保持联系,了解其经营状况和还款情况。

定期跟踪能够帮助金融机构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解决。

3.2 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是贷后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金融机构通过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和风险评级模型,对贷款人进行分类和评估。

一旦借款人出现逾期、还款困难等情况,预警机制会提前发出警示,以便金融机构能够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催收或调整借款条件,降低风险。

3.3 催收管理金融机构应该制定完善的催收管理制度,并配备专业催收团队。

催收管理包括电话催收、上门催收等方式,通过与借款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寻求解决方案,促使借款人按时还款。

3.4 利率调整和展期对于遇到临时困难的借款人,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利率调整或展期的方式来帮助借款人渡过难关。

利率调整和展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原则,以保证公平和透明。

3.5 信用评估和授信限额调整随着时间推移和经营情况的变化,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会发生变化。

金融机构应该定期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其授信限额。

这既可以保护金融机构的利益,也可以帮助借款人更好地规划经营和财务情况。

3.6 定期报告和信息披露金融机构应该向借款人提供定期的贷后报告,包括还款记录、财务报表、经营情况等。

中国农业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小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小企业信贷业务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小企业信贷风险~提高农业银行在小企业信贷市场的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企业信贷业务是指农业银行向小企业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贴现、保理、贷款承诺、信用证、保证等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各种经济组织~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不包括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单户授信总额 3000万元,含,以下和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含,以下或年销售额 8000 万元,含,以下的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根据本办法办理小企业信贷业务后~若客户资产规模超 5000 万元或销售收入超 8000 万元~但授信总额未超 3000 万元的~仍适用本办法。

以下客户不适用本办法:,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二,项目法人,,三,集团成员企业,集团合并指标符合上述标准的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小企业信贷业务纳入农业银行行业信贷政策和客户名单制管理。

第五条小企业信贷业务原则上实行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评级、授信可与用信一并调查、审查、审批。

超过经营行审批权限的小企业信贷业务~经营行调查后可直接提交有权审批行信贷审查审批中心审查、有权审批人审批。

第六条小企业信贷业务实行专业化经营。

第二章客户条件与申请受理第七条申请办理小企业信贷业务的客户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从事特种行业的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按规定持有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其他经营单位应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核准登记文件,需取得环保许可证的~还应获得有权部门出具的环保许可证,,二,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信用符合公司章程~章程规定需要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的~须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授权或决议同意,,四,生产经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产品和服务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成长性~符合农业银行信贷政策,,五, 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承诺农业银行授信后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承诺主要通过农业银行办理结算业务~自愿接受农业银行信贷和结算监督, ,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到期偿还本息的能力,,七,信用等级在 A 级,含,以上~按规定可以免评级的除外,,八,客户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投资人、实际控制人、关键管理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或落实了农业银行认可的还款计划,,九,能够提供合法、足值、有效的担保~符合信用贷款条件的除外。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农银发[2002]11号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农银发[2002]11号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农银发[2002]11号2002年2月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总行(信贷管理部、科技部、软件开发中心)反映。

附: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CMS)的运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安全运行,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CMS是农业银行为加强信贷科学管理、提高信贷决策水平而自行研制的信贷业务管理系统,是农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CMS为农业银行信贷电子化管理统一使用的软件,也是农业银行内部信贷业务考核的主要数据资料来源和依据。

第三条CMS采用业务数据集中管理模式,在总行、各一级分行分别建立数据中心。

总行数据中心是整个系统的网络管理中心和数据分析中心;一级分行是各省(区、市)分行的数据集中行和管理行。

第四条CMS涵盖了农业银行目前开办的所有信贷业务,包括:授信、授权(转授权)、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信用卡透支、担保、以资抵债、或有资产垫款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信贷部门包括:信贷管理部门和信贷客户部门(公司业务部门、个人业务部门、机构业务部门、农业信贷部门、房地产信贷部门、风险资产管理部门、银行卡部门和国际业务部门);科技部门是指:各级行科技处(科、股)和运行中心。

农行中小企业信贷办法(2023版)

农行中小企业信贷办法(2023版)

农行中小企业信贷办法农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办法一、概述农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办法是为了支持发展中小企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本办法适用于在农业银行办理中小企业贷款的借款人。

二、贷款对象及条件⒈贷款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在农业银行办理中小企业贷款的借款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等。

⒉贷款条件:a) 借款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b) 借款人须具备健全的财务状况,无重大法律和行政违法记录。

c) 借款人应提供担保措施,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三、贷款金额和期限⒈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信用状况,农业银行将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贷款金额,最高金额不超过借款人净资产的50%。

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经营需要确定,最长期限不超过5年。

四、利率和费用⒈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根据借款人信用等级确定具体利率。

⒉贷款费用:借款人应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贷款手续费、担保费等。

五、还款方式⒈还款方式: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或按季度等分期等方式进行还款。

⒉还款期限:还款期限根据贷款本金和利率确定,最长不超过贷款期限。

六、风险控制措施⒈风险评估:农业银行将对借款人进行风险评估,包括信用评级、资产质量等指标,以确定贷款风险等级。

⒉抵押和担保:借款人应提供合理的抵押品和担保措施。

⒊监控与催收:农业银行将对贷款进行定期监控,及时采取催收措施增加贷款违约风险的防范。

附件: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⒉抵押和担保要求⒊贷款手续费和担保费收费标准法律名词及注释:⒈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企业的规模、年收入、从业人数等指标进行认定的标准。

⒉抵押和担保: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提供的用于担保偿还贷款的财产或权益。

⒊贷款手续费和担保费:借款人在办理贷款手续和提供担保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中国农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_GoBack中国农业银行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贷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以下简称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后环节风险,促进信贷业务有效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或其他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资金账户监管、现场检查与日常跟踪管理、担保物(人)监管、风险预警与处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档案管理、不良信贷资产管理、信用收回和总结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应遵循“分层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实时监管,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四条充分运用合同约定的农业银行应享有的权利和借款人应承担的义务进行贷后管理。

第五条贷后管理应按要求使用信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CMS)。

第六条概念释义。

本办法所指经营行是指直接受理并经营管理信贷业务的行。

本办法所指管理行是指经营行的上级行。

本办法所指客户管理行,是指根据客户分层经营管理制度,承担本级行直接管理客户的整体营销、维护,授信额度核定,以及整体贷后管理责任的行。

本办法所提经营主责任人专指对客户核定授信额度时确定的经营主责任人。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七条根据客户分层经营管理制度要求逐户确定客户管理行,在此基础上明确各级行的贷后管理工作职责。

管理行负责本级行直接管理客户贷后管理的组织实施、总体风险控制、监测客户整体用信、定期风险分析、沟通传递风险信息、牵头处理风险事项等工作;经营行负责辖属所有客户的日常贷后经营管理工作。

第八条经营行要按户配备客户经理(组),作为贷后管理的具体经办人,有条件的行要积极实行双人管户;对于管理行直接管理的客户,管理行的客户部门要指定客户经理,并组织所辖行成立客户经理组,共同负责对客户的贷后管理工作。

各级行要配备充足的客户经理进行贷后管理,每名客户经理管理法人客户的数量不得超过12户(仅与农业银行发生低信用风险业务的客户除外,小企业管户数量可适当扩大),集团客户按1户计算,客户经理管户数量超过规定的行,必须在一年内配足客户经理;每名客户经理管理个人客户的数量由一级分行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

农户小额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农户小额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农户小额贷款贷后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户小额贷款管理,防范与控制风险,规范贷后管理行为,根据总、分行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农户小额贷款贷后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农户小额贷款就是指符合《中国农业银行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得为客户提供得贷款业务、第三条本细则所指贷后管理就是从授信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授信业务结束全过程得信贷管理行为得总与,包括日常监测、贷后检查、风险预警、贷款风险分类、不良贷款处理、档案管理、贷款收回等、第四条贷后管理必须坚持简便实用、职责明确、突出重点、注重效率得原则。

第五条农户小额贷款贷后管理实行管户客户经理(以下简称管户经理)负责制。

第六条本细则只对客户部门与客户经理得贷后管理行为作出规范,其她部门及其相关人员贷后管理得行为规范适应相关得有关规定。

第二章贷后管理工作职责第七条贷后管理主要通过经营行管户经理对客户进行日常贷后管理,并对贷后管理工作直接负责。

(一)管户经理主要职责包括:1、贷后检查、贷后跟踪检查,及时联系贷款逾期客户,担保人及担保物得监管。

2、在线监测。

3、日常管理。

建立管理台账,整理、收集信贷客户档案有关资料,信贷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利息及本金得收回等。

4、风险预警。

发现借款人风险信号及时提出处理建议并报告;及时进行风险分类。

5、不良贷款清收。

6、其她。

(二)经营行客户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每季组织客户经理召开业务经营分析会,向行领导汇报业务经营情况,以及所辖客户贷后管理情况。

2、负责所辖客户经理贷后管理工作考评、3、组织农户小额贷款业务得定期检查或抽查。

4、其她、第八条管理行客户部门主要职责:1、指导下级行客户部门得贷后管理工作、2、组织或参与定期检查。

3、及时解决贷后管理工作中存在得问题。

4、其她。

第三章贷后管理方式及其主要内容第九条农户小额贷款贷后管理方式分为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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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
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控信贷风险,促进信贷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银行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符合《中国农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且授信额度在30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或微型企业。

第三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遵循“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强化监控、差异管理”的原则。

明确责任指落实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突出重点指针对小微企业特点,把握贷后管理核心内容,加强企业资金监测和“三表”(电表/水表或贸易表单、税表、工资表)、“三品”(人品、产品、押品)的检查。

强化监控指应用系统工具,有效监测、识别、预警小微企业信贷风险。

差异管理指针对不同客户风险特征,实行差别化管理。

第四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应经过信贷管理系统(C3)实施网上作业。

第二章贷后管理职责
第五条管理行主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客户部门负责组
织、指导、监督、评价辖内机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辖内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工作目标和总体规划;监测信贷业务风险状况;组织开展贷后管理工作检查;考核评价贷后管理工作等。

第六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一般由经营行组织实施,分层管理的小微企业由客户管理行和经营行共同实施。

客户管理行行长为本级行管理客户贷后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贷后管理的组织、协调和决策工作。

第七条管理行客户部门对本级行直接管理的客户,其主要职责是制订贷后管理方案,监测客户用信情况,组织和参加贷后检查,牵头处理风险信号并组织实施风险化解措施,定期分析客户贷后管理情况等。

第八条经营行客户部门是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实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制订贷后管理方案、资金监管、现场检查、日常跟踪、风险信号化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信贷业务到期管理、不良信贷资产管理、档案管理、落实内外部检查发现贷后管理问题的整改等。

经营行要按户配备客户经理,作为贷后管理的具体经办人,每名客户经理管理客户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5户,具备条件的可定期轮换客户经理。

对核心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大型商圈、产业集群的小微企业可适当增加管户数量。

第九条各级行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管理职责的部门)是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后管理的风险监控和督导部门。

管理行信贷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监控所辖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风险状况,重点监控本级行管理小微企业和本级行审批信贷业务的风险,发现风险及时发布风险信号,督导本级行客户部门及下级行贷后管理工作。

经营行信贷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监控本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风险状况,监督检查客户部门贷后管理工作。

信贷管理部门要设置信贷风险经理,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条经营行运营管理部门负责配合客户部门做好企业资金账户的监管,在发现企业资金账户往来异常,被公检法、海关、税务等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的应立即通知客户部门;根据客户部门的需要,对结息日和信用到期前账户资金不足的,及时提示客户部门。

第三章贷后管理方案
第十一条小微企业贷后管理方案一般由经营行客户部门按户制订,对于分层管理的小微企业,由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制订,经营行按要求落实。

对于核心企业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批量授信的小微企业,由核心企业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制订整体贷后管理方案,对于大型商圈、产业集群批量授信的小微企业,由经营行客户部门制订整体贷后管理方案,可不按户制订。

对办理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的小微企业,由经营行客户部门根据整体服务方案对小微企业批量制订贷后管理方案。

第十二条贷后管理方案内容。

(一)单户贷后管理方案应包括:客户授用信情况、批复管理要求、贷后管理目标、贷后管理措施(包括现场检查频率、检查重点、日常监控重点等)。

(二)整体贷后管理方案应包括:整体融资方案,授信客户名单,对核心企业、大型商圈、产业集群整体经营情况监管要求,授信客户贷后管理措施(包括现场检查频率、检查重点、日常监控重点等)。

(三)批量贷后管理方案应包括:互联网金融信贷业务合作额度、贷款客户名单、服务方案贷后管理要求、贷后管理措施(包括监控频率、监控重点等)。

(四)对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小微企业,贷后管理方案应包括保证金和押品的管理要求,资金监管、贷后检查等内容由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自行确定。

第十三条经营行或客户管理行客户部门按要求填制《小微企业贷后管理方案》(见附件1-1),并将贷后管理方案抄送本级行信贷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经营行客户经理根据贷后管理方案要求,逐项落实,并向客户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四章资金监管
第十五条信贷资金监测。

经营行客户经理应利用C3法人资金查询与分析系统,逐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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