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亚洲的学前教育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四章亚洲的学前教育
第四章亚洲的学前教育
第一节日本的学前教育
一、发展简史
1876年(明治九年)创办了第一所幼儿园,至今已有120年的历史。若从制度化的角度去看这一变革,其发展过程可分为五个时期:
①初创期,从明治初期到明治三十一年(1898年);
②发展期,从明治三十二年(1899年)到大正十四年(1925年);
③备战期和战时时期,从大正十五年(1926年)到昭和二十年(1945年);
④整顿改革期,从“二战”结束(1946年)到1955年;
⑤稳定发展期,从1956年至今。
二、法规与体制
(一)日本幼儿园教育纲要的制定与修改
1998年12月公布了第三个《幼稚园教育纲要》,于2000年开始实施。其主要修改点如下:
①为培养生存能力奠基,萌发幼儿的道德
心;
②更加重视游戏与体验;
③在集体生活中促进孩子的发展;
④明确教师的指导作用;
⑤支援家教,服务社区,起到地区助教中心
的作用。
三、课程
20世纪90年代,日本幼儿园课程改革的要点集中在以下几点:
①积极开展促进身心健康的活动;
②重视自然体验、社会体验等直接的具体的
社会体验;
③明确与幼儿相适应的促进智力发展的方
法;
④根据萌发自我意识、自控能力等幼儿期发
展特点进行指导;
⑤注重幼儿在集体生活中实现自我、求得发
展。
四、师资培养
(一)建立幼儿园教师和托儿所保育员培养制度
早在1947年颁布的《学校教育法》中就规定,幼儿园是正式教育体系中的一环,其教师同中小学教师一样具有相同的称呼,即在师资条件上同中小学扯平了。
1949年,为促进幼儿园教育的进一步发展,日本文部省公布了《教育职员许可法及其实行法》,对幼儿园教师应当具备的资格做了详细规定,使战后日本幼儿园师资基本实现了制度化和正规化。
1948年,日本厚生省同时公布了《儿童福利法施行令》和《儿童福利法施行规则.》两个法令。
(二)幼儿园教师、托儿所保育员的培训机关概况
1953年通过的修改《教育职员许可法及其实行法》,次年认定了64所大学具有培养幼儿园教师资格。
除了大学和短期大学外,日本还设立了由文部大臣指定的幼儿园教师培训机关。最初,保育员培训机构的发展比较缓慢,但由于20世纪60年代保育员培训机构数量的急增,日本建立了一支经过专门培训的保育员队伍。同时,保育所的保
教质量不断提高,成为了与幼儿园教育并列齐驱的学前教育的重要一环。
(三)在职教育
《教育公务员特例法》规定,在职进修时每个教育者的义务,主管单位应为之提供各种条件;教师的在职锦绣方式主要有脱产和不脱产两种。特别是在修改过的《教育职员许可法及其实行法》中规定,教师的在职教育与获得更高一级的资格证书结合在一起,由此更激发了在职教师的进修积极性。
保育员的在职教育既有全国性的,又有地方性的。
自提出“终身教育”的观念后,日本政府对教师的在职教育更为重视,认为在职教育是不断提高教师素质的重要措施和保证。若没有在职教育,只靠学校教育所获得的某些知识,是无法胜任当前教师工作的。
五、家庭教育与社区的作用
(一)家庭教育
1、政府重视学前儿童的家庭教育
①开展家庭教育研究;
②广泛建立家庭文库;
③倡导推行父亲运动;
④兴办儿童玩具医院。
2、学前教育机构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①保育参观;
②家庭教育讲座;
③家长委员会;
④妈妈会议。
(二)社区教育
日本倡导学前教育机构要重视家庭和社区的资源,以丰富、加深儿童对自己、对他人和对社会的认识,并用法律的形式予以确立。
1986年,日本教育审议会指出,幼儿园、家庭和社区三位一体对学前儿童进行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这样,才能克服学前教育的封闭性。1999年,日本文部省颁布《幼稚园教育纲要》;1998年日本政府在颁布的第三个《幼儿园教育纲要中》指出:“幼儿园要十分注意与家庭的联系与工作,幼儿园生活要与家庭、社区保持连续性。”
在社区教育活动中,日本特别重视让儿童体验社会和接触自然,通过了解社会和亲近大自然使
儿童身心获得健全发展,要求幼儿园、家庭和社区有计划有意识地增加儿童到社会和大自然中去的机会。
1999年,文部科学省实施“全国儿童计划”,又称“紧急三年战略”,为青少年儿童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创造条件,不断完善各种设施。
从2000年开始,文部科学省实行“儿童梦想基金”制度。
第二节印度的学前教育
一、发展简史
印度近代的学前教育出现于19世纪后半叶,但在1947年印度独立前,学前教育长期未得到重视。1944年,印度中等教育咨询委员会在其
名为《战后教育的发展》的报告中首次强调了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并建议要适当规定将学前教育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必不可少的附属成分,但并未付诸实施。
印度独立后,于1951年发出了要求全社会关心儿童、反对剥削童工劳动的呼吁,后来还通过了建立健康中心、实行免费初等教育的法令。1953年,政府成立了一个负责学前教育的委员会;同年,通过了社会福利部关于建立“巴尔瓦迪斯”(一种面向农村的小型幼儿教育班)的提议。
二、机构和课程
印度的学前教育机构种类较多,课程理论多来自于西方,但印度一向注重将圣雄甘地的有关幼儿教育的论述作为指导思想。目前,印度的学前教育机构主要由以下五类:
①蒙台梭利幼儿学校;
②福禄贝尔幼儿园;
③巴尔瓦迪斯;
④流动托儿所;
⑤实验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