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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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矿井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矿井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矿井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1、矿井任何区域内瓦斯浓度超过1%时,该区域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汇报调度室。

当瓦斯浓度超过 1.5%时,安全监控系统自动切断该区域电源,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人工复电时必须检测该区域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复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2、调度员接到任何区域瓦斯超限的报告后或安全监控主机报警时,立即通知该区域的人员停止工作,撤到新鲜风流地点,并按照瓦斯超限常规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3、通风科根据现场情况,立即分析超限原因,制定处理措施,报有关领导批准后,由调度员传达给瓦检员和现场作业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4、瓦斯浓度下降,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小于1%,证实无危险后,经调度员请示有关领导同意,方可通知现场作业人员按规定人工复电,恢复正常生产。

5、调度员要认真填写瓦斯超限记录,其内容包括超限时间、超限地点、通知的人员、采取的措施、处理的结果,报告有关领导。

6、通风科每天要检查记录填写的情况,并及时归档。

7、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巡回检查、请示、报警制度。

若发现瓦斯浓
度超过规程有关条文的规定时,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点。

8、瓦斯检查员对矿井各检查点每班至少进行3次检查,对特殊地点按制定措施执行。

9、通风科对矿井发生的瓦斯超限应及时制定措施,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并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最新范文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最新范文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切实做好防治瓦斯工作,把瓦斯超限作为事故,认真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瓦斯管理部门的职责总工程师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通风副总工程师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直接责任者。

通风科为瓦斯管理的职能部门,安监处为瓦斯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通风区是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部门。

瓦斯超限的预防采区设计和阶段设计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并有“一通三防”业务部门参加集体会审。

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瓦斯防治,为“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坚持“不抽不采(掘)、边抽边采(掘)”原则,对高突工作面必须由矿统一组织验收,瓦斯抽排和通风系统不健全的,坚决不准投入生产。

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采掘作业面风量充足,监测探头的数量、安设位置、断电值、灵敏程度符合规程要求,安全可靠。

地测科收集整理抽排区的打钻资料,及时准确地预报地质构造,以便有关单位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瓦斯异常涌出。

施工单位班长队长、测气员,发现迎头地质构造异常(遇断层、煤层突然变厚、变薄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

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和上隅角瓦斯管理。

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防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发生;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加强上下隅角的充填,杜绝局部瓦斯积聚现象的发生。

加强瓦斯抽放工作。

拙排区要确保打钻质量和瓦斯抽放效果,杜绝炮后瓦斯超限现象的发生。

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局扇的正常运转,杜绝因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排放瓦斯现象的发生。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要确保掘进工作面风量充足,迎头严禁空风筒,瓦斯探头、便携仪在挂在距迎头5m以内的位置,否则,要追究头班队和测气员(放炮员)的责任。

凡井下局扇停电、停抽(影响抽放效果)、更换风筒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会审后执行。

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瓦斯超限怎么处理

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瓦斯超限怎么处理

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1、瓦斯超限后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召开分析会,通风防突部、机电运输部、通风区、施工区队及现场瓦斯检查员、施工人员、班组长参加。

2、发生瓦斯超限必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处理,否则,每次罚通风防突部、安全监察部经理各50元。

3、每周安全办公会必须通报上周瓦斯超限处理情况,否则,罚安全监察部经理50元。

4、瓦斯超限分析会内容事故经过、超限原因、责任划分、处罚、安全措施、安全教育等。

5、瓦斯超限按下列标准处罚①瓦斯浓度低于5%,超限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罚款500元。

超限时间超过10分钟的罚款1000元。

超限时间超过30分钟的罚款3000元。

②瓦斯浓度超过5%,超限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罚款1000元。

超限时间超过10分钟的罚款2000元、超过30分钟的罚款4000元。

③瓦斯浓度超过2%,超限时间不超过5分钟的罚款1500元。

超限时间超过5分钟的罚款2000元、超过10分钟的罚款3000元、超过30分钟的罚款5000元。

④瓦斯浓度超过3%的一次罚款3000元,超限时间超过15分钟的一次罚款5000元。

6、造成通风系统受阻或风流短路的罚责任人300元,罚责任单位1000元。

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7、局扇吸循环风的,发现一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责任人100元。

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8、无计划停风、停电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责任区队罚罚款1000元。

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9、敞开单道风门不关的罚责任人100元,同时敞开两道风门的罚款1000元。

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10、掘进工作面设备故障造成停风,罚责任区队500~1000元,相关队领导100元。

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11、掘进工作面损坏风筒一节罚500元。

造成瓦斯超限的在按瓦斯超限处罚。

12、瓦斯超限或瓦斯变化异常,通风区不查明原因及时汇报给有关领导的罚款500元。

13、局扇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排放瓦斯恢复通风,否则罚有关责任人100元,不听从检查员指挥的罚100元,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瓦斯积聚的从重处罚。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和处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山瓦斯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矿山瓦斯超过规定限值,发生燃爆、中毒等重大事故的情况。

第三条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追查和处理遵循事故发生地方的原则,并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四条部署和实施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工作的部门是矿山管理机构。

第五条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事故分级第六条一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且引发爆炸、重伤或致死的事故,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七条二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但未引发爆炸,未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未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损害,但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八条三级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超过规定限值,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和生态环境损害,未危及矿山生产安全的事故。

第九条矿山瓦斯超限事故的分级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有关方面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条矿山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关标准和指南,明确瓦斯超限事故的判断标准和分级原则。

第三章追查和处理第十一条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应由矿山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包括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调。

第十二条对一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派出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第十三条对二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步调查。

第十四条对三级瓦斯超限事故,矿山管理机构应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发展,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初步调查。

第十五条矿山管理机构应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追查和处理措施,包括封闭事故现场,收集相关证据,调取监控录像等。

第十六条矿山管理机构应按照追查和处理的要求,组织事故调查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罚规定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罚规定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罚规定一、强化瓦斯管理,建立瓦斯超限闭合处理制度(一)瓦斯超限汇报制度1、井下现场瓦斯检查员、监测中心机房值班人员发现井下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向通风科、矿调度室汇报,并由监测中心站填写瓦斯超限通知书。

2、通风科值班员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向通风部门值班领导及有关领导汇报,并认真记录。

3、通风区值班接到汇报后必须向矿调度所汇报。

4、矿调度所接到汇报后必须及时向矿总值班及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通风副总汇报,并通知安监处。

(二)追查与处理制度1、凡发生瓦斯超限必须严格执行“三级”瓦斯事故追查制度,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找出责任者进行处理。

2、各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职责:?矿主值班组长主持追查瓦斯浓度在2.0%及以下的瓦斯超限;?总工程师或安监站长主持追查瓦斯浓度在2.0%,3.0%(含3.0%)的瓦斯超限;?矿长主持追查瓦斯浓度3.0%以上的瓦斯超限。

?矿副值班负责对当班出现的因掉顶、漏顶、片帮或遇构造等造成的瓦斯超限原因进行现场调查,以便给予追查提供可靠的依据,制定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

?调度室负责通知、组织追查会,并记录整理追查会内容。

参加追查会的人员应包括:通风队当班瓦斯员、所在区队当班采掘班队长、调度室当班调度员、安监站有关人员。

?安监站负责落实追查处罚决定及通报工作。

?通风科负责及时向调度所汇报瓦斯超限情况,落实瓦斯超限处理的所馈闭合,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形成记录。

3、瓦斯事故必须坚持“一事故、一追查”,坚持事故追查“四不放过”原则,凡遇事故不追查者,罚各有关责任人500元;事故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不参加事故追查会者,各罚300元。

4、安监站长定期对追查情况进行检查,每周一由安监站长在安全办公会上通报上周瓦斯超限追查处罚情况。

(三)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的签字与填写1、瓦斯超限闭合处理联系单一式三份,瓦斯超限时由监测中心站值班员填写瓦斯超限地点、时间、超限最高浓度,恢复时间,送达时间,分别送矿调度室及通风科。

瓦斯超限应急及分析制度

瓦斯超限应急及分析制度

瓦斯超限应急及分析制度一、前言煤矿瓦斯是煤矿井下主要的瓦斯成分,是矿井顶板、煤层和矿体等边界处的煤矿工作面出现潜在的瓦斯含量超限的现象,这些瓦斯通过矿井地下通风系统在井下空间扩散,当瓦斯浓度超出了安全范围时,则会造成矿井发生爆炸事故。

因此,对瓦斯超限的应急处理及分析至关重要。

二、瓦斯超限应急措施1. 应急预案编制矿井瓦斯超限应急措施是指在矿井瓦斯超限时,需要采取的紧急应对措施和安全措施。

为了有效应对瓦斯超限,矿井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2.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矿井应当建立专门的瓦斯超限救援队伍,队伍成员需定期进行技术培训和救援演练,熟悉矿井相关设备和救援措施,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 救援设备配备矿井应当配备专业的瓦斯检测仪器、救援工具和呼吸器等应急设备,确保能够及时准确地检测瓦斯浓度并进行救援。

4. 应急通讯保障矿井应当建立健全的通讯系统,确保矿工和救援人员能够及时通讯并协同作战,提高瓦斯超限时的救援效率。

5. 应急演练练习矿井应不定期组织瓦斯超限应急演练,模拟瓦斯超限事件,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效果,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6. 处置规范当矿井发生瓦斯超限事件时,应按照应急预案中规定的程序和步骤进行处置,确保矿工的安全和生命。

7. 事故报告及分析矿井应当及时上报瓦斯超限事故,并进行事故的深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救援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提高矿井的安全生产水平。

三、瓦斯超限问题分析瓦斯超限是煤矿井下常见的安全隐患,主要原因包括矿井通风不畅、瓦斯排放不及时、矿工操作不当等因素。

1. 通风不畅矿井井下通风系统不畅是瓦斯超限的主要原因之一。

通风系统如果设计不合理或操作不当,会导致瓦斯在井下空间堆积,增加瓦斯爆炸的危险。

2. 瓦斯排放不及时矿井内瓦斯的排放不及时也是瓦斯超限的原因之一。

在矿工作面开采过程中,如果瓦斯无法及时排放,势必会导致瓦斯浓度积累过高,增加瓦斯爆炸的风险。

瓦斯超限分析预警处置制度

瓦斯超限分析预警处置制度

瓦斯超限分析预警处置制度为了保证矿井采掘工作面正常安全生产,从严控制和有效预防瓦斯超限事故,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瓦斯超限预警机制,是通过对井下作业环境中瓦斯浓度达到超限临界值之前进行超前报警(下简称预警),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瓦斯超限的目的,实现瓦斯零超限。

2、矿井对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机电胴室和其它用风地点实行瓦斯超限预警。

实施预警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矿井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超限。

3、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矿井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当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立即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处置。

4、以下地点的瓦斯超限预警浓度规定为:(一)矿井采掘工作面风流、回风巷及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预警浓度设0.8%;(-)采区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8%;(三)矿井总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75%;(四)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5%;(五)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瓦斯预警浓度设0.5%;(六)处于回风流中机电胴室的进风侧瓦斯预警浓度设O.5o5、瓦斯检查员发现检查地点的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及时通知跟班矿领导、跟班区、科、队长和预警区域的人员进行处理。

6、跟班矿领导、跟班区、科、队长接到瓦斯超限预警信号后,必须立即赶到预警工作面,查找原因,进行处置,必须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继续上升,保证瓦斯不超限。

7、采煤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工作面必须立即采取调整风量措施保证在风速允许范围内,进行处理,降低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若因通风系统短路,发生瓦斯预警,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8、掘进工作面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查明原因,进行处理,经瓦斯检查员现场检查瓦斯浓度降到预警值以下,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

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矿井瓦斯管理,提高全矿干部职工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安全意识,杜绝瓦斯超限事故,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瓦斯管理职责划分1、生产技术科对采煤队、煤巷队的瓦斯管理工作负监管责任,应加强顶板管理,对因冒顶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负责。

2、防突科对抽探队的瓦斯管理工作负监管责任,对因消突不到位或打钻喷孔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负责。

3、通风科对通风队的瓦斯管理工作负监管责任,对因通风系统、监控系统管理不善造成的瓦斯超限、误报警负责。

4、机电科对矿井主要通风机可靠运行及局部通风机的供电可靠负监管责任。

5、地测科对水文地质地质资料分析、预测预报负管理责任,对因地质资料错误、老空区突水、误揭煤层等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负责。

6、安监科、瓦检大队对因措施落实不到位、现场监管不力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负责。

7、调度中心对采煤工作面放煤及平地煤仓装车期间的瓦斯管理工作负责,杜绝因放煤集中或煤仓装车速度较快造成瓦斯超限事故。

8、各生产区队对本队的瓦斯管理工作负全部责任。

二、瓦斯管理1、加强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严禁出现空帮空顶,严格执行先护顶后放炮制度;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设计进行动压注水,控制好注水量,杜绝施工期间因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

2、加强回采工作面老塘管理,挡门严实,放煤后要及时闭帮或打挡风帘,减少老塘窜风;3、采煤工作面要严格控制放煤速度,不得集中放煤,防止因放煤集中造成瓦斯超限。

4、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吊挂要牢固,放炮移动甲烷传感器时,由采掘区队班组长负责移动,必须避开水坑、顶板淋水等地点,同时加强对监测电缆的保护工作。

5、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必须采取埋管抽放或打挡风帘等措施,防止局部瓦斯积聚。

6、突出危险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抽放钻孔及释放钻孔严格按设计施工,避免因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瓦斯超限事故。

瓦斯超限分析管理规定

瓦斯超限分析管理规定

瓦斯超限分析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我矿现场瓦斯管理,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要分析追究”的理念,严格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分析,查找管理、技术上的漏洞,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杜绝瓦斯事故,特制定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制度:一、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1、瓦斯超限事故由通风科科长负责,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分析整理.2、调度员负责通知所有参加分析的队组及相关人员.3、监测值班人员负责将瓦斯超限记录填写完整、准确,将相关资料准备好.4、监测机房要执行三班作业,按时交接班,每班1人,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和空岗,当班监测到瓦斯超限时,监测机房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调度员,调度员汇报当日值班领导,同时通知当班相关人员,班后分析.5、通风科接到瓦斯超限情况汇报,必须及时对瓦斯超限情况进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查隐患.二、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参加人员由总工程师主持分析,总工程师不在时由当班值班长主持分析,参加人员有通风科长、安全科长、调度室主任、机电科长、施工队组干部及现场相关人员.分析处理记录由通风科负责.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程序1、瓦斯浓度出现异常,呈上升趋势达到%预警时由监控人员汇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立即赶到监控室了解情况并做出安排,尽量在超限前控制住上升的趋势.2、瓦斯浓度超限报警达到1%时,监控人员的汇报顺序为:通风值班人员、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接到超限通知后,立即通知通风科、安全科下井查明瓦斯超限的情况和原因,并按矿井瓦斯管理制度中瓦斯排放要求立即进行瓦斯排放.四、瓦斯超限分析会召开程序1、瓦斯超限分析会由当班值班人员提前通知分析会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2、分析时由通风科先汇报瓦斯超限基本情况,然后由矿总工程师或当班值班领导主持会议,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处理.3、分析处理完毕后,由通风科于第二日向各部门和施工单位下发分析处理通报.五、责任追究考核制度:1、凡井下发生无计划停风,每次考核责任单位500元,因无计划停风或损坏风筒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的由通风科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并考核责任人500元.2、凡发生瓦斯超限,监测机房值班人员由于不负责任,没有监测到,或监测到而没有通知调度室值班调度员的,每发生一次,考核负责人100元.3、凡调度员接到监测机房值班人员瓦斯超限通知,记录不清,或无记录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没有及时通知当班跟班队长、班长、瓦检员、放炮员以及相关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班后进行瓦斯超限分析的,出现一次考核人负责人100元.4、凡是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员告知瓦斯超限时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或班后不组织分析的、对值班人员考核负责人100元.5、凡是接到瓦斯超限分析通知的人员,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的,考核负责人100元.6、瓦检员、放炮员由于自身原因,如风筒距迎头远,不接风筒的;违章一次起爆的;炮后不进迎头检查,风筒被埋压风量达不到迎头的造成瓦斯超限的,考核负责人1000元.7、因无计划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每发生一次,对责任单位考核2000元,对责任人考核负责人500元.8、因队组电工调试风机切换造成瓦斯超限的,每发生一次,考核负责人200元.9、对监测设备维护、检修不及时,瓦斯监测探头不能按时标校的,造成瓦斯监测探头或系统故障发生多次或大面积故障断电的,对责任队组考核2000元,考核负责人200元.10、瓦检员、放炮员玩忽职守,对无计划停风隐瞒不报的,由安全科进行分析,考核负责人200元.矿井无人区、采空区、闭墙、火区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及异常情况,瓦检员不能及时查明原因和准确汇报通风调度和值班矿长的,考核负责人200元.11、在因检修或有计划停风停电时排放瓦斯中,不能严格按照排放瓦斯有关规定进行排放的,发生排放瓦斯时超过排放瓦斯规定限度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为了金岭煤业瓦斯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AQ安全监控系统规范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执行;充分发挥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的机制,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1、瓦斯涌出异常时,现场带班领导、瓦检员、安全员、班组长立即撤出人员,立即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室值班领导立即下令切断相关区域电源,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并采区相应措施处理.2、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工程师主持、通风科长、防突科长、安全科长、安全区长、监控队长.3、瓦斯超限、监控主光缆、主干线中断等动态追查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长或矿总工程师主持、防突矿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科长、防突科长、安全科长、安全区长、监控队长、现场瓦斯检查员、生产区队长、当班安全员.4、瓦斯传感器、一氧化碳传输线中断挤压露芯线或挤压短路等动态追查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值班领导主持、通风科长、安全科长、监控队长、安全区长、生产区队长、当班安全员、班组长.5、瓦斯管理的预警分析按要求每天下午16:30进行一次全矿井范围内的瓦斯异常分析.6、原则意义上瓦斯浓度大于等于%重点区域时进行分析.7、未参与人员要具体注明原因带班、出差、开会.附汇报程序制度一、瓦斯预警、报警汇报程序1%CH4至%CH4不含%浓度瓦斯预警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安全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并汇报实情及原因.2%CH4以上瓦斯报警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安全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并汇报实情及原因.3串联风瓦斯浓度%CH4含%CH4以上、总回风瓦斯浓度%CH4含%CH4以上、采区回风浓度%CH4含%CH4以上瓦斯报警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防突科长、安全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上述瓦斯浓度变化异常时每隔5分钟向矿井调度室及矿调度汇报二、一氧化碳传感器超限汇报程序1一氧化碳传感器浓度超24PPm含24PPm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2因放炮生成烟雾,经过CO探头引起预警、报警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安排现场测定后,打电通知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风机汇报程序1局扇停双级汇报程序井下局扇停双级时,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安全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2主局扇停,备用局扇未自动切换汇报程序主局扇停,备用局扇未自动切换时,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安全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三、监控设备故障汇报程序1、一般故障汇报程序1探头异常断线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调监控工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2分站异常直流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安排监控工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3异常通讯中断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安排监控工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2、大面积通讯故障汇报程序1因监控主机、传输接口、主通讯光缆或其他因素,造成监控系统全部通讯中断的.2因采区主通光缆、监测分站、供电系统等因素发生故障,造成该采区监测监控系统通讯中断的.3因系统本身故障,造成与监控系统相连接的重要机电设备停电的.上述故障发生后,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总工程师,安排监控工到现场查看情况并处理故障.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为认真贯彻实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依力煤矿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实现矿井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望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对矿井水害进行综合防治,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二、奋斗目标1.杜绝因矿井水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2.杜绝突水淹没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及以上的水害事故.3.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安全生产.三、组织机构根据依力煤矿水害防治专题会议的精神,矿成立水害防治领导和工作小组.水害防治领导小组:以矿长和总工程师为组长、副组长,各级安全、生产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组长:孙玉普矿长副组长:鲁显刚总工程师成员:刘世义、苗立斌、张国凡、安良程、许海龙、高刚、白国君等.水害防治工作小组设在设在生产技术科,由孙玉普任组长,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成员,其工作职责为担负矿井水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水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四、基本任务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防治水工作法规、规定、指令.2.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各种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3.抓好水害水患的分析排查和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水害水患,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并明确责任,定期落实.4.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做好各种水文补勘和防治水工程.5.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五、岗位职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直接影响到职工人身和生产安全,而且内容庞大、覆盖面广,必须矿长亲自抓,总工程师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分工责任如下:1.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总责.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2.副矿长对所分管业务中有关矿井防治水的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3.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贯彻上级的有关规程、条例、等,负责组织编制和修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负责组织矿井水害隐患的排查,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4.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经理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5.安监科长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6.技术科长负责防治水井巷工程及防治水系统设计.7.地质测量组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及防治水措施的技术业务管理.8.机电组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所需的机电设备配置、管理、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9.调度室负责防治水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10.通风科负责职责范围内防治水施工组织、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11.机电队负责矿井主要排水系统的安装、管理、维护工作.12.各施工队对施工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负责.13.矿每一名员工有自保互保和发现水患及时报告的责任.六、职能部门和基层联队的业务工作内容一、地质测量组地质测量组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部门,在矿长、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体业务.1.必须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2.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富水性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预计涌水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尤其是仅能依靠水泵排放涌水的工作面,应超前开展井下水文物探,进一步查明开采区的富水情况,并提出防治水措施.3.负责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对所有的影响安全生产的充水含水层布设水文观测孔.积极推广先进的水位自动观测技术,以获得准确丰富的水位资料.4.煤层近强含水层水害威胁区域开采时,负责开展“三带”发育高度的探测工作.开采浅部受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有充分的水文地质资料和“三带”观测资料,负责编制专项报告,确定安全合理的开采上限,按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规定上报批准后,方可开采.5.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生产安全部门及上级部门.6.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7.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并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8.受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工作面水文地质说明书,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9.负责编制年度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措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10.负责及时启封处理达不到现行封闭质量标准要求的钻孔.11.负责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12.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处理措施.二、工程技术组1.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产生,并确保排泄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2.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必须有排泄水设计及矿井防治水措施.3.审查作业规程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完善可靠的放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具备完善的矿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灾路线;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负责组织审查探放水、疏放水设计并组织落实实施.4.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与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5.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6.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7.负责安排对临时水仓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8.负责安排对井下水沟中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9.检查采掘工程质量的同时,负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考核.三、调度室⒈加强水情、水害情况的调度,及时落实处理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异常出水情况,并落实人员、设备等,加强采掘工作面等异常涌水排泄的调度协调.⒉发生水灾事故时,立刻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3.每年雨季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编制排放水工程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四、安全监察处1.负责做好水害防治的监察工作,要把矿井防治水工作列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内容,对各专业部门和区队所承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破坏矿井防治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2.负责对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中矿井防治水内容及探放水设计进行审查,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通风组1.参与对采掘设计、作业规程及探、疏放水设计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有关通风路线及避灾路线等内容进行审查.2.负责探、疏放水工程的管理工作,负责防治水施工安全措施的审查.3.负责探、疏放水过程中的气体监测工作,发现气体超限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指挥现场作业人员采取措施并安全撤离.4.负责密闭涌水口的检查,发现出水口堵塞、闭内积水时,及时疏通处理.六、机电组1.参与对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排放水设备等内容进行审查.2.负责对矿井排放水设备的检查、维护的管理工作,确保排放水设备正常运转.3.负责对临时水仓的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负责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治水抢险设备.七、供应组1..负责矿井防治水设备、仪器、配件、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2.负责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治水抢险物资.八、救护组负责矿井水灾事故的救护工作.九、采掘队1.对于正常施工的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掌握作业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切实做好防治水工作.2.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⒊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不消除水害隐患,不得从事采掘活动.对有水害威胁的工作地点,按探放水设计要求停掘、停采,并负责探、疏放水部分工程的现场施工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及设计进行施工,并详细记录施工情况、出水情况等,经有关部门审查确认消除水害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⒋负责贯彻学习作业规程中的矿井防治水有关内容,确定避水灾路线等,并认真贯彻到每个作业人员.5.负责施工地点排水管路、排水泵及配电设备的安装、维护、回撤工作.6.杜绝生产用水的“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7.下山掘进巷道的供水管必须有应急控水阀门,以便管路出现开裂、断裂时及时关闭.大于15°下山巷道每隔150m安装一组,小于15°的下山巷道每隔300m安装一组.8.预计最大涌水量大于20m2/h,长度大于200m的下山必须安装固定排水管路,固定排水管路距离迎头的距离不得大于50m,固定管路至迎头备有与固定管路管径一致的软管.工作面必须备有与工作水泵排水能力一致的备用水泵,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必须大于预计最大涌水量的倍,排水设备挂牌管理,明确管理维护责任.9.长期淋水、涌水积水的低洼点必须施工排水硐室,安装排水设备,不得在巷道内施工永久排水坑,排水硐室水坑必须设置明显警戒标志,防止行人坠入.巷道顶、帮淋水、涌水点必须采取防水措施,采用统一的集水、导水设施,将涌水倒入水沟.10.设计有排水沟的巷道,必须及时开挖临时水沟,永久水沟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新开工工程对排水系统可能造成影响的必须预先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破坏的必须在工程结束后恢复原样.11.负责施工下山范围内探测孔涌水的排除工作排水硐室、迎头.12.队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十、通风、瓦斯防治区域1.负责编制防水施工安全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2.负责防水密闭的砌筑和维护,砌筑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3.负责钻场的防治水工作,钻机排水必须排入水沟或排水硐室迎头.4.瓦斯抽放管路的放水器排水必须倒入水沟.5.负责施工钻孔的涌水必须排入水沟硐室.七、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下井人员进行矿井防治水知识和矿有关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培训学习,熟悉矿井防治水基本知识,掌握水害事故的基本处理方法和避灾路线.八、本责任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技术管理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技术办公室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地质测量科科长成员: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科、通防科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技术办公室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和处理.3、负责技术指导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第四条地质测量科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2监督、考核工作.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2024年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二篇)

2024年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二篇)

2024年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现场瓦斯管理,严格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经矿研究决定,对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做如下规定:一、凡是瓦斯超限,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制订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负责者进行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事故单位负责以书面材料报送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和通风科。

二、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的计划外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____%以下者,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持,矿调度室、通风科和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浓度在____%以上者(含1.5),由安全副矿长主持,矿相关领导、驻矿安监站长、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矿调度室、通风科及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追查处理。

三、生产过程中由于放炮、割煤造成瓦斯超限,起浓度达到____%以上(含____%)者,由驻矿安监站长主持,有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总工程师、通风副总、矿调度室、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通风科及有关科室和有关人员参加追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

浓度在____%以下者有矿总工程师主持,安监(检)部门及有关人员参加,分析追查处理,制订防范措施。

四、有计划的停电、停风或采取释放瓦斯措施等造成的瓦斯超限和有关监测系统检测的瓦斯异常信息及瓦斯浓度值不超过____%,持续时间不超过____分钟的,均不做为瓦斯超限事故处理,计划停电停风工作必须提前制订安全措施和瓦斯放措施,排放结束后,分别向公司生产、安全、通风和调度汇报。

五、凡发生在计划外瓦斯超限,或生产中瓦斯浓度在____%以上(含____%)的,每次对责任罚款____元,并对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分别处以罚款和行政处分。

生产过程中的瓦斯超限浓度在____%以下的,由矿进行追查处理,追查结果报司安监局和通风救护部。

六、为避免因风量不足导致的瓦斯超限,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根据风量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个数和产量,配足采掘工作面风量。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总则为切实做好防治洛里工作,把瓦斯超限作为事故,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瓦斯管理部门的职责(一)总工程师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通风副总工程师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直接责任者。

(二)安监为瓦斯管理的督导检查部门,地测是瓦斯管理的相关相关部门,通风是瓦斯超限事故的管理责任部门。

第二条瓦斯超限的预防(一)采区设计和阶段设计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有“一通三防”等业务部门集体会审。

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瓦斯防治,为“一通三防”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坚持“可保尽保、应抽尽抽”原则,对高突工作面必须由统一组织验收,瓦斯治理二期工程未完成、“一通三防”系统不健全的,坚决凡是投入生产。

(三)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组织施工,保证通风模块稳定可靠,采掘作业面风量充足,监测元件的数量、安设位置、断电值、灵敏程度符合规程要求。

(四)地测数据资料科要收集整理打钻资讯,及时准确地天气预报地质构造,以便有关单位及时采取预见性措施,防止瓦斯异常涌出。

(五)施工单位班(队)长、测气员,发现迎头地质构造异常(遇断层,煤层突然变厚、变薄时),要适时向矿调度所汇报。

(六)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防冒顶事故;加强回采其他工作面上隅角的角瓦斯管理,不断加强上下隅角的充填,杜绝局部瓦斯积聚。

(七)加强瓦斯抽采其他工作。

抽采与生产单位要确保打钻质量和瓦斯抽放效果,杜绝炮后瓦斯超限。

(八)加强电气设备的行政管理和维护,确保局扇的正常人运转,杜绝因局扇无提案停电、停风造成氮氧化物瓦斯超限和排放瓦斯。

(九)加强局部性通风管理。

要确保掘进改产风量充足,迎头严禁空风筒,甲烷传感器、便携仪要挂著在距迎头5m以内位置。

(十)凡井下局扇停电、停风、停抽(影响抽采效果)、更换风筒,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制度1.凡是瓦斯超限,必须按事故进行分析追查,制定防范措施,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进行处理,追查处理结果由事故单位负责以书面材料报送矿安全部和通风部。

2.因管理不善,无计划停电停风,设备故障等原因造成计划外瓦斯超限,其浓度达到1.5%以上(含1.5%),24小时之内由矿总工程师召集通风部、机电部、生产部、安全部、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并追查处理。

3.生产过程中由于放炮、割煤造成的瓦斯超限,其浓度达到1.5%以上(含1.5%),24小时之内由矿总工程师召集通风部、机电部、生产部、安全部、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并追查处理。

浓度在1.5%以下的,由通风部、安全部、机电部、生产基建部、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4.有计划的停电、停风或采取排放瓦斯措施等造成的瓦斯超限和矿规定的有关监测系统的瓦斯异常信息及瓦斯浓度值不超过1 %,持续时间不超过3分钟的,均不作为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处理,计划停电停风工作必须提前指定安全措施和瓦斯排放措施。

5.凡计划外停风造成瓦斯超限,或生产过程中瓦斯浓度在1.5%(含1.5%)的,在超限24小时内,由总工程师召集通风部、机电部、生产部、安全部、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分析。

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元,并对责任者按责任大小处于罚款或行政处分。

生产过程中瓦斯超限浓度在1.5%以下的,由通风部、安全部、机电部、生产基建、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瓦检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6.为避免因风量不足导致的瓦斯超限,必须严格执行以风定产原则,结合风量合理安排采掘工作面个数和产量。

7.加强瓦斯超限统计分析和重点瓦斯工作面的排查工作。

8.凡发现瓦斯超限、积聚和涌出时,应立即向矿调度室和总工程师汇报,矿总工程师必须立即组织分析,制定治理措施进行处理。

9.凡发现瓦斯超限、积聚和涌出,应在12小时内上级公司汇报,并在事故处理完10日内,写出书面总结材料。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责任追究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责任追究制度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为认真落实《xx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进一步规范瓦斯超限报告统计考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及《xx关于印发〈煤矿瓦斯超限分级追查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瓦斯超限(一)瓦斯超限因瓦斯治理或管理不到位造成井下风流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报警浓度值的,均视为瓦斯超限。

(二)其他瓦斯超限1.开展矿井反风演习造成瓦斯超限的,在制定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经矿井主要负责人批准,并报地方安全监管主体单位同意的前提下,可认定为其他瓦斯超限情况。

2.进行甲烷传感器调校或闭锁试验造成甲烷传感器显示值超限的。

3.因上级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造成区域性停电、有计划停电停风导致瓦斯超限的。

4.在采取预防瓦斯超限的安全措施前提下,施工钻孔过程中,同一地点首次发生喷孔造成瓦斯超限的。

二、瓦斯超限等级界定煤矿瓦斯超限分为一般瓦斯超限、高值瓦斯超限、重大瓦斯超限、发生突出或动力现象造成的瓦斯超限四种级别。

(一)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一般瓦斯超限。

1.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0.5%且小于1.0%的;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1.0%且小于3%的;3.局部瓦斯浓度达到2%及以上且体积大于0.5m3的;4.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者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5%的。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高值瓦斯超限。

1.矿井总回风瓦斯浓度大于0.75%的;2.采掘工作面进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1.0%的;3.采掘工作面风流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大于或等于 3.0%的。

(三)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认定为重大瓦斯超限。

1.一般瓦斯超限时间达到或超过10分钟的;2.高值瓦斯超限时间达到或超过5分钟的;3.井下一个作业地点瓦斯超限导致其他区域瓦斯超限,且持续时间超过5分钟的。

瓦斯超限事故处置方案(3篇)

瓦斯超限事故处置方案(3篇)

瓦斯超限事故处置方案左云县云兴镇兴隆沟联营煤矿历次鉴定均为低沼气矿井,采煤工作面沼气浓度一般在___%之间,全矿井大多数岩巷掘进工作面检查不出沼气,故不易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但由于局扇无计划停风停电现象发生或通风设施管理不善,造成工作面风流不稳定,风量时大时小,一炮三检制度又不能很好地执行,则可能出现瓦斯积聚,以致发生瓦斯爆炸。

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可造成在矿井停产,破坏巷道和机电设备,严重威胁现场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属于矿井重大事故。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井下大面积停电停风、掘近迎头、局部通风地点临时停风区、高冒区、微风区、无风区、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扩散通风区及其他通风不良地点。

1.3、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出现中毒(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气体等)、缺氧窒息、瓦斯爆炸等严重的矿井灾害事故。

1.4、事故发生前的征兆1.4.1出现微风、无风现象。

1.4.2出现异味(如一氧化碳有煤油味、硫化氢有___蛋味等)。

1.4.3出现发闷、呼吸困难等现象。

2.应急___与职责2.1成立瓦斯事故应急救援小组,负责___实施瓦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长: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机电、安全副矿长成员单位: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供销科、保卫科、办公室等主要负责人2.2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职责2.2.1组长:瓦斯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___现场应急救援处理,___撤人,协调各工种的工作,___瓦斯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

2.2.2值班员:承接事故报告,请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召集小组成员,协调各个成员的救援工作,同时做好相关记录。

2.2.3现场工作人员:根据瓦斯事故的严重程度,配合救援小组组长处理现场事故,___撤人和调整通风系统等工作。

3.应急救援程序3.1接警矿井值班调度员在接到井下现场人员汇报井下发生瓦斯事故的电话时,要详细了解记录事故的性质、类别、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危害、被困人数等,并迅速向矿井值班领导和总指挥汇报,3.2确定响应级别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启动本预案的低限标准启动本预案。

煤矿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制度
为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切实加强对矿井瓦斯管理,并
有针对性的起草和落实瓦斯治理措施,杜绝发生瓦斯超限整地或瓦斯
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1、凡是采掘作业有所改善地点出现明显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
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只有在处理至《规程》有关规定的安全浓度以下后,方可恢复作业。

2、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阿任的思想,凡是瓦斯超限,必须
认真组织进行剖析,并通过分析,弄清超限原因、落实管理责任财务
管理和制订环境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瓦斯超限现象和杜绝瓦斯
超限作业。

3、瓦斯超限分析会议每周组织每月一次,并由安全和科负责组织,矿领导、技术科、值班室及瓦检员参加。

4、为严肃会议记录,瓦斯超限分析会议实行会议签到制,所有仍
须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和迟到。

否则,按50~100元进行处罚。

5、安全科必须指定专门人员一科进行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案,如
未认真成功进行会议记录,导致缺记或记录不规范的,缺记一次处罚200元,记录不规范的,每次处罚100元。

6、如会议当周未出现瓦斯超限问题,则将会议主题改为通风瓦斯
管理会,重点查找通风瓦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落实工作处理
措施。

关于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及问责的管理规定

关于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及问责的管理规定

汾煤安发(2010)749号关于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及问责的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区域管理分公司)、控股煤业子公司:为进一步强化现场瓦斯管理,切实落实“一通三防”安全责任,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严格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制度,有效遏制瓦斯超限,杜绝瓦斯事故发生,特作如下规定:一、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处理规定(一)瓦斯超限就是事故。

必须认真进行追查分析,查明真正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并要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对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实行分级管理1、瓦斯超限浓度在3%(含3%)以上,由汾西矿业集团公司配合山西焦煤集团公司进行追查处理;2、瓦斯超限浓度在1.5%(含1.5%)至3%以下,由集团公司安监局组织业务处室相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3、瓦斯超限浓度在1.5%以下,由各矿组织进行追查处理,结果以书面通报两日内报集团公司安监局;4、资源整合矿井瓦斯超限浓度在3%(含3%)以上,由山西焦煤追查处理,集团公司安监局配合;浓度在2%(含2%)至3%以下,由集团公司追查处理,直属一、二分局配合;浓度在1.5%(含1.5%)至2%以下,分别由集团公司安监局直属一、二分局追查处理,各区域管理分公司配合;浓度在1.5%以下,由各区域管理分公司组织进行追查处理,结果以书面通报两日内报集团公司安监局;5、一氧化碳超限浓度在50ppm(含50ppm)以上,由集团公司安监局组织相关业务处室人员进行追查处理;浓度在50ppm以下,由矿组织追查处理,结果以书面通报两日内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二、瓦斯超限事故的问责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包括一氧化碳超限事故)必须进行事故问责。

各单位要制定相应制度,对超限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问责形式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行政降级、免职和撤职处分。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行政正职)在事故发生的次日到集团公司早调会上说明情况。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

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一、总则为切实做好防治瓦斯工作,把瓦斯超限作为事故,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岗位责任制第一条成立以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通防副总通防部部长安检部部长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部、通防部及各区队主管队长组长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

副组长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直接责任者。

第二条通防部是瓦斯管理的业务部门,通风队、防突队及施工单位都是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部门,安监部是瓦斯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

三、瓦斯超限的预防第三条采区设计和阶段设计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并有“一通三防”业务部门参加集体会审。

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瓦斯防治,为“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第四条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的理念,对于采掘工作面必须由矿统一组织验收,瓦斯抽放和通风系统不健全的,坚决不准投入生产。

第五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采掘作业面风量充足,监测探头的数量、安设位置、断电值、灵敏程度符合规程要求,安全可靠。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根据收集整理的打钻资料,及时准确地预报地质构造,以便有关单位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瓦斯异常涌出。

第七条施工单位班、队长、瓦斯检查员发现迎头地质构造异常(遇断层、煤层突然变厚、变薄、倾角变化较大时)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第八条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和上隅角瓦斯管理。

施工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防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发生;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加强上下隅角的充填,杜绝局部瓦斯积聚现象的发生。

第九条加强瓦斯抽放工作。

防突队要确保打钻质量和瓦斯抽放效果,杜绝瓦斯超限。

第十条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局扇的正常运转,杜绝因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

瓦斯超限处理规定

瓦斯超限处理规定

瓦斯超限处理规定为了落实“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保证瓦斯超限时能够迅速处理,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瓦斯事故,根据《燥矿安全规程》及**集团公司对瓦斯高标准管理的要求,特制定瓦斯超限处理及处罚规定如下。

1、适用范围适用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生产过程中或因无计划停风造成的瓦斯超限的处理。

2、瓦斯超限处理机构各矿成立以矿技术负责人(分管通风的副矿长)为组长的瓦斯超限处理领导组,并明确领导组成员及瓦斯超限处理、追查职责。

3、瓦斯超限的处理原则发现矿井各作业地点瓦斯超限(见瓦斯超限浓度规定表)人员,必须首先通知受瓦斯威胁区域的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作业人员,再按照规定程序汇报。

现场安全员必须监督现场停电撤人的执行情况。

无现场作业人员的,按规定程序立即汇报,由矿调度值班领导决定停电撤人事项。

4、瓦斯超限汇报程序(1)瓦检员检查地点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矿通风调度、队值班汇报。

(2)安全员监督检查地点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矿安全调度汇报。

(3)矿通风调度、矿安全调度接瓦斯超限汇报后,立即将掌握的瓦斯超限情况向矿调度汇报,并同时各自向通风、安监部门的负责人汇报。

(4)佩带便携式瓦检仪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瓦斯超限的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向矿调度汇报。

(5)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6)矿调度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向分管通风的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的副矿长、当天值班矿领导和通风科负责人详细汇报瓦斯超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7)矿调度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立即向公司调度汇报瓦斯超限情况,并落实停电、撤人及处理情况。

(8)公司调度接到瓦斯超限汇报或由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发现瓦斯超限时,值班调度员要立即落实情况,查明瓦斯超限原因及现场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并向当班值班领导、通风、监控、安监部门负责人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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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切实做好防治瓦斯工作,把瓦斯超限作为事故,认真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瓦斯管理部门的职责
总工程师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通风副总工程师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直接责任者。

通风科为瓦斯管理的职能部门,安监处为瓦斯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通风区是
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部门。

瓦斯超限的预防
采区设计和阶段设计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并有“一通三防”业务部门参加集体会审。

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瓦斯防治,为“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坚持“不抽不采(掘)、边抽边采(掘)”原则,对高突工作面必须由矿统一组织验收,瓦斯抽排和通风系统不健全的,坚决不准投入生产。

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保证通风系
统稳定可靠,采掘作业面风量充足,监测探头的数量、安设位置、断电值、灵敏程度符合规程要求,安全可靠。

地测科收集整理抽排区的打钻资料,及时准确地预报地质构造,以便有关单位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瓦斯异常涌出。

施工单位班长队长、测气员,发现迎头地质构造异常(遇断层、煤层突然变厚、变薄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所汇报。

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和上隅角瓦斯管理。

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防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发生;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加强上
下隅角的充填,杜绝局部瓦斯积聚现象的发生。

加强瓦斯抽放工作。

拙排区要确保打钻质量和瓦斯抽放效果,杜绝炮后瓦斯超限现象的发生。

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局扇的正常运转,杜绝因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排放瓦斯现象的发生。

加强局部通风管理,要确保掘进工作面风量充足,迎头严禁空风筒,瓦斯探头、便携仪在挂在距迎头5m以内的位置,否则,要追究头班队和测气员(放炮员)的责任。

凡井下局扇停电、停抽(影响抽放效
果)、更换风筒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会审后执行。

通风科和通风区要对采掘面通风系统和各种监测仪器仪表定期检查和校核,并做好检测记录。

第四章瓦斯超限的现场处理
第十五条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调度所汇报。

瓦斯是否超限以探头监测值和测气员现场测定值中较高值为准。

高突采掘面生产单位每小班由队长以上干部跟班指挥,通风区要安设专职测气员随时检查现场瓦斯情况,严禁测大报小和检测不到位等弄虚作假行为。

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查
第十六条井下发生瓦斯超时,调度所要立即通知矿总工程师和矿总值班,矿总值班要及时组织通风、安监、地测、调度、生产技术、机电等部门以及现场施工班队长、当班测气员、放炮员、安监员进行追查分析,找出超限原因,查明超限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并将追查情况向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负责制定消除超限的措施。

第六章瓦斯超限事故的排除
第十七条瓦斯正好限后必须及时排除事故,恢复生产。

通风科负责牵头组织通风、安监、调度、生技、机电等部门及现场生产单位人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直到
瓦斯超限事故排除。

现场生产条件符合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第七章对瓦斯超限事故责任者的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造成瓦斯正好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从重处理。

因局扇运转不正常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处理。

因巷道断面不畅影响通风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处理。

因支护不良,挤压风筒造成瓦斯超好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元处理。

因通风系统管理不善,风量分配不合理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通风区罚款500元处理。

因风筒出风口至迎头的距离超过规定而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当班测气员、放炮员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

因风筒人为脱节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者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

因风门打开不关造成风流短路引起瓦斯超限的,给予责任制行政降一级处分。

不按作业规程作业,装药爆破多、割煤多造成瓦斯超限的,给予当班班长、跟班队长行政降一级工资处分。

对于不执行瓦斯超限排除措施,违章蛮干,超限作业者,一经发现,工人按下岗处理,干部按撤职处理,并从严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八章建立瓦斯超限事故追查处理汇
报制度
第十九条调度所和通风科要建立瓦斯正好限事故追查记录台帐。

每次超限事故追查会,调度所要安排专人记录追查会内容及处理情况并将追随查处理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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