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医药价格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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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3i-北京协和医院规章制度汇编之医药价格管理制度7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严格执行国家医药价格政策;

2、落实卫生部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

3、建立医院医药价格管理制度。

二、健全由院级领导、主管处室、各医疗科室负责的三级医药价格管理体系。医院日常物价管理工作由财务处负责,并设立专职物价员,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设立兼职物价员,协助科室领导负责本科室物价管理工作。

三、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物价检查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四、财务处全面负责物价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一)宣传和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政策和具体规定;

(二)管理和维护医院医疗收费项目系统;

(三)制定医院具体物价管理制度;

(四)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五)监督和检查各科室收费项目执行情况;

(六)公示医院收费项目价格;

(七)受理收费项目的投诉;

(八)确认医用消耗材料价格;

(九)保管和归档有关物价审批材料和文件;

(十)负责兼职物价员的业务培训。

五、药品价格管理由药剂科负责。

六、建立价格月查制度

(一)由财务处组织专职物价员对临床科室医药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科兼职物价员积极配合。

(二)自查工作每月一次,病房:出院病历;门诊:收费单。

(三)由财务处根据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形成书面检查报告,向院领导和科室领导汇报;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科室由财务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有关科室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七、建立收费明细单复核制度

(一)核查项目包括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收费清单。

(二)核查内容包括收费清单上的医疗服务内容是否真实准确,服务项目数量是否与计价收费数量一致,收费标准是否符合国家政策。

(三)门诊病人由收费处进行初审,住院病人由住院处进行初审,审核人在初审清单上签字。

(四)财务处专职物价员对初审情况进行审核,并在复核清单上签字。

(五)复核工作每月进行一次,由财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八、建立医药价格文件归档和规范表格管理制度。

(一)有关医药价格政策文件由主管院领导签阅后由财务处行文下发,各科室要认真执行。

(二)财务处对临床各科室的收费项目批复均以本处内部行文形式下发,按照行文规定,具体内容由经办人起草,审核人校对,处室领导签字,下发科室材料均按规定进行年度归档。

(三)按照医院要求,每年进行一次归档。

(四)医院各科室检查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各类收费清单由各科室兼职物价员与财务处专职物价员根据本科实际情况按标准格式进行制作,制作清样由科主任和财务处处长签字后上报医院表格委员会审核批准,批准后由医院器材处负责统一印制。

九、认真做好患者和家属投拆受理工作。

(一)各科室对患者及家属有关物价方面的咨询要耐心解答,对病人和家属投诉要认真接待,及时回复。

(二)财务处作为具体负责部门,对病人投诉受理要有登记,有处理意见,有回复,同时要对引起收费投诉的原因进行分析,经上级部门转来的投诉要有书面回复,并上报院领导审阅。

(三)投诉受理情况每月由财务处汇总一次

十、方便患者和家属进行价格查询,实施明码标价。

(一)在医院门诊部和住院处显著位置公布医院价格监督电话,联系人和价格举报箱,设立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价格表、滚动屏或触摸屏。

(二)向门诊病人提供门诊费用明细清单,住院出院病人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三)聘请社会监督员,定期听取意见。

(四)向社会公布医院收费标准。

十一、由财务处负责定期组织召开一次物价员会,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总结检查情况,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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