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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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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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监书〔〕号,由我站对工程实施政府质量监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如下监督计划:
一、工程概况
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该工程为结构,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总造价万元。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二、计划编制依据
编制计划的依据主要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
三、监督工作内容及要求
1、核查受监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的资质以及参建各方质量行为及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基础验槽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协同施工单位提前通知勘察设计单位、监督站及其他相关单位。
3、工程施工中,监督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
房屋建筑物抽查重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影响使用功能的重要部位。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当施工至附表规定的质量控制点部位时,在建设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建设(监理)单位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及我站到现场核查(见附表)。
4、除对上述质量控制点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外,监督人员采取抽检与巡检相结合的办法,随机抽查主体施工阶段的混凝土、砌体、构件安装等施工质量,并对各方面的质量行为及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组织
该项目工程监督工作由等同志组成监督组,请配合工作。
电话,监督站地址。
遂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年月日
送达单位签收
建设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注:由建设单位将此《计划书》抄送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附1:
建筑施工质量监督交底
为了更好的做好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控制,认真贯彻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使你们尽快熟悉我站对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要求,确保建筑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现将相关内容交底如下,请施工、监理、建设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设单位应完善施工前期的法定手续[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扣分标准5分);施工许可证(扣分标准5分)]。
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扣分标准8分);不得肢解分包工程(扣分标准3分),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违反建设工程强制性规范条文(扣分标准5分),降低工程质量(扣分标准5分)。
二、施工单位应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扣分标准10分),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扣分标准10分),必须按工程类别配备相应的项目质量管理班子,其人员必须为本公司注册在岗人员,具备相应资格,且必须与《施工许可证》所列人员相符,同时确保持证上岗;公司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地基基础、主体工程结构备案。
我站将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和抽查,对到岗到位情况差的企业和人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罚。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扣分标准6分),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扣分标准4分),应选派本公司注册在岗人员且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项目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人员组成必须满足项目工程的专业需要,且必须与《施工许可证》所列人员相符,同时确保到岗到位(扣分标准4分)。
对工程监理单位及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差、不认真履行职责等不良行为,我站将报送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工程检测机构应在相应资质范围内承担检测业务(扣分标准6分),不得转包检测业务(扣分标准4分),外地入遂检测机构在我市承揽检测业务应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扣分标准4分),检测项目仅限于使用可移动式或便携式设备(指可以直接从检测现场读取、记录检测数据的设备:如回弹仪,甲醛现场测试仪,基桩低应变动测仪等),检测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扣分标准3分),不得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鉴定结论(扣分标准10分),并将检测方案、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过程等相关资料报我站备案。
五、对进场原材料必须采取现场见证抽样送检制,复检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中;且抽样频率必须满足国标、规范要求。
否则不予备案。
六、坚持验收程序;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报监理检查验收;重要的结构隐蔽工程还须会同几方责任主体共同参与验收。
七、工程采取的是三级备案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竣工备案)按规定及时备案。
八、已审核的施工图是施工单位的施工依据,不得擅自更改,若需变更必须履行正规的变更手续。
九、严格落实建筑节能工作。
凡涉及建筑节能的内容必须按已通过审查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动或取消建筑节能内容;工程监理单位必须认真落实节能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对节能部分质量进行专章评估;用于节能部分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等,必须严格按《四川省建筑工程节能检测管理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见证抽样送检;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由各责任主体和审图机构共同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并出具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专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十、严格执行《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对每一户及部分公共部位质量进行专门验收,并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参加,物业公司、购房人等依照合同内容参加验收;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结果表》应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交给业主(购房户)。
十一、凡未按规定落实节能和分户验收的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房管部门不予办理产权。
十二、施工中高层、高层建筑的监督要求(以上要求同样适用):
(一)对于本地原材料必须坚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C30的混凝土禁用本地产特细砂)
(二)监理单位应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配备测量仪器对建筑物沉降量、全高垂直度进行测量。
(三)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高层、高层建筑之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包括模板工程、外立面防护工程的脚手架搭设方案。
对于现浇结构模板支撑必须保证三层以上满堂架,以确保现浇混凝土结构、构件质量安全。
(四)对于工程地基基础、主体工程备案前必须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否则不予备案。
对于中高层、高层建筑主体结构质量控制必须落实每五层作一次监督检测抽查。
注: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诚信基准值总分100分。
诚信分值大于90分,诚信档案行为记录栏显“绿色”;诚信分值低于90含90,诚信档案行为记录栏显“黄色”;诚信分值低于75含75,诚信档案行为记录栏显“红色”。
监督计划附件一
监督计划附表
监督计划附件二
监督重点抽查内容
监督计划附表
附录
民用建筑节能单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土建)
民用建筑节能单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安装)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