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含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服务能力,更好地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以及江苏省小贷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是由小贷公司开户企业或个人签发,小贷公司承兑,在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下,于指定日期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函人的凭证。
小贷公司对其服务区域内的企业或个人经过信贷调查、建立信贷档案后,形成合作关系,其中的小贷公司称为开户小贷公司、企业或个人称为开户企业或个人。
第三条办理应付款保函业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以真实、合法的交易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金融办负责对辖内小贷公司办理应付款保函业务的组织协调、纠纷处理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保函要素第五条应付款保函相关当事人包括付款人、承兑人、收款人、持函人、出让人、受让人,以及系统管理人等:1、付款人是与收款人存在交易关系,以延期付款方式接受收款人提供的商品或劳务,并向开户小贷公司申请对延期付款进行承兑的企业或个人;2、承兑人是承诺在应付款保函到期时,向收款人付款的付款人的开户小贷公司,承兑人应在省金融办指定范围内选择银行开立应付款保函业务专用账户;3、收款人是与付款人存在交易关系,为付款人提供商品或劳务,同意付款人延期付款,在应付款保函到期时向承兑人收取交易款项的企业或个人;4、持函人是当前持有应付款保函的企业、个人或小贷公司;5、出让人是在应付款保函转让过程中转出保函的一方;6、受让人是在应付款保函转让过程中转入保函的一方;7、系统管理人是受省金融办委托,以开发和维护网络系统为基础,具体组织小贷公司开展应付款保函业务的企业。
第六条应付款保函上记载的要素,除前条所列相关当事人外,还须记载签发日期、到期日、期限、保函金额、付款人开户银行及账户号、相关当事人签章和身份证号码等。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方法〔总74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适宜字体及大小-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方法〔参考范本〕第一章总那么一、为了标准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那么? 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法。
二、公司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根底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本钱,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五、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六、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二章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章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001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
公司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二、公司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
二、公司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四、公司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五、公司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
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六、公司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单位是“元”,“元”以下至“分”。
七、公司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八、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二章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出师表两汉:诸葛亮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在江苏省内的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客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稳健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照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在本省的县(市、区)域范围内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的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是企业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在本省地级以上市辖区范围内设立的,其名称中的市辖区名称应当与市行政区划连用;小额贷款公司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小额贷款”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或最大股东)需具备以下条件:(一)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的当地骨干企业(注册地且住所在试点县(市、区)或者总部注册地且住所在试点市但在试点县(市、区)有分支机构);(二)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三)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山区县(市、区)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申请前连续3个会计年度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山区县(市、区)500万元〕以上,其中最末年度净利润300万元人民币〔山区县(市、区)150万元〕以上。
小额贷款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附件二: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我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经批准在江苏省境内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其他类型的小额贷款机构,比照本办法执行。
三、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办法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办法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具体核算办法。
四、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五、小额贷款公司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办法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六、小额贷款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当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七、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统称为中期财务报告。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披露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
需要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小额贷款公司,还应当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
八、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相关附表包括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小额贷款余额变动表等。
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
附件二: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我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经批准在江苏省境内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其他类型的小额贷款机构,比照本办法执行。
三、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办法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办法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具体核算办法。
四、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五、小额贷款公司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办法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六、小额贷款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当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七、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统称为中期财务报告。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披露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
需要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小额贷款公司,还应当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
八、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相关附表包括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小额贷款余额变动表等。
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试行)
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财务行为,防范小额贷款公司财务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相关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2008]185号)及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江苏省内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江苏省辖区内由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出资设立的,不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专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运用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各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须依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完成工商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变更文件复印件。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五、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六、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二章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章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
公司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二、公司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
二、公司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调节相符。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核算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核算制度一、财务核算的基本内容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提供小额贷款服务。
因此,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核算与传统银行的财务核算存在一定的差异。
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核算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 贷款业务的核算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通过发放贷款来获取收益。
因此,贷款业务的核算是财务核算的重要一环。
贷款业务的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贷款的发放和回收记录;•贷款的利息收入和坏账准备金的计提;•贷款的风险控制和监管报告。
2. 投资业务的核算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进行一定的投资,以获取更高的收益。
投资业务的核算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投资收益和投资损失的计量;•投资标的的选择和监管;•投资的风险控制和监管报告。
3. 费用和收入的核算除了通过贷款和投资获取收益外,小额贷款公司还可以通过服务费用、手续费等获得其他收入。
如何核算这些费用和收入也是财务核算的重要一环。
二、财务核算的制度要求为了保证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核算真实可靠,必须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核算制度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务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流程,明确财务管理的职责和权限,遵循财务管理标准和要求,健全财务问责制度。
2. 财务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小额贷款公司的每笔业务都必须建立完整的财务记录,并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
财务记录应当有明确的来源和去向,财务处理流程应当合法合规。
3. 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反映公司的经济活动状况和财务状况。
财务报表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财务报表的编制应当遵循财务会计准则和规范。
4. 财务监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监管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财务监管制度应当包括财务审计、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方面。
三、财务核算制度的执行建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制度是必要的,但更关键的是执行财务核算制度。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五、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六、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二章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章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
公司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二、公司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
二、公司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调节相符。
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
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试行)日期:2009-08-28 发稿人:admin 【字体:大中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财务行为,防范小额贷款公司财务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相关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财政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通知(财金[2008]185号)及国家有关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江苏省内依法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江苏省辖区内由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出资设立的,不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专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运用预测、计划、预算、控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经营状况,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实现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各市、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本级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须依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完成工商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有关变更文件复印件。
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附件二:江苏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我省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额贷款公司)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经批准在江苏省境内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
其他类型的小额贷款机构,比照本办法执行。
三、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办法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办法规定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具体核算办法。
四、本办法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小额贷款公司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五、小额贷款公司应按本办法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在不影响会计核算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以及对外提供统一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办法已有规定外,在不违反国家统一的—1—会计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六、小额贷款公司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当只填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七、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统称为中期财务报告。
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仅指会计报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的除外。
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披露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的内容。
需要编制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小额贷款公司,还应当包括财务情况说明书。
八、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相关附表包括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小额贷款余额变动表等。
XX银行应付款保函业务实施细则
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项下综合授信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项下综合授信业务管理,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XX银行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XX银行小微企业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操作规程(试行)》、《XX银行小微企业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操作规程(试行)》,以及《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其他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项下综合授信业务是指XX银行对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核定的包括应付款保函项下的保兑业务、应付款保函项下的票据置换业务在内的综合授信业务。
第三条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应付款保函项下综合授信业务必须以真实、合法的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业务办理模式第四条应付款保函项下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模式:1、应付款保函项下的保兑业务应付款保函项下的保兑业务是指XX银行对指定的小贷公司核定应付款保函专项授信额度,在相应额度内,对于小贷公司承兑的、符合《江苏省小贷公司应付款保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应付款保函的收款人或持函人,直接发放相同金额贷款,由承兑小贷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担保。
同时XX银行为小贷公司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原应付款保函项下的保证金移存到XX银行指定的保证金专户。
2、应付款保函项下的票据置换业务应付款保函项下的票据置换业务是XX银行对指定的小贷公司核定应付款保函专项授信额度(授信模式包括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和银行承兑汇票)在相应额度内,对于小贷公司承兑的、符合《江苏省小贷公司应付款保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应付款保函的收款人或持函人,将相应的应付款保函直接置换成由XX 银行保贴的商业承兑汇票或者由XX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并由承兑小贷公司为该笔业务提供担保。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四、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五、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六、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二章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章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001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
公司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二、公司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
二、公司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调节相符。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参考范本)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规范本公司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以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
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五、应当按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编制和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会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会计报告。
六、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二章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第三章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001 库存现金一、本科目核算公司的库存现金。
公司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
二、公司增加库存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减少库存现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设置“现金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
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额、现金支出合计额和结余额,并将结余额与实际库存额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
二、公司增加银行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应收账款”等科目;减少银行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公司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份终了,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调节相符。
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含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服务能力,更好地支持“三农”、中小企业和科技创新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以及江苏省小贷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是由小贷公司开户企业或个人签发,小贷公司承兑,在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下,于指定日期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函人的凭证。
小贷公司对其服务区域内的企业或个人经过信贷调查、建立信贷档案后,形成合作关系,其中的小贷公司称为开户小贷公司、企业或个人称为开户企业或个人。
第三条办理应付款保函业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以真实、合法的交易为基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金融办负责对辖内小贷公司办理应付款保函业务的组织协调、纠纷处理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保函要素第五条应付款保函相关当事人包括付款人、承兑人、收款人、持函人、出让人、受让人,以及系统管理人等:1、付款人是与收款人存在交易关系,以延期付款方式接受收款人提供的商品或劳务,并向开户小贷公司申请对延期付款进行承兑的企业或个人;2、承兑人是承诺在应付款保函到期时,向收款人付款的付款人的开户小贷公司,承兑人应在省金融办指定范围内选择银行开立应付款保函业务专用账户;3、收款人是与付款人存在交易关系,为付款人提供商品或劳务,同意付款人延期付款,在应付款保函到期时向承兑人收取交易款项的企业或个人;4、持函人是当前持有应付款保函的企业、个人或小贷公司;5、出让人是在应付款保函转让过程中转出保函的一方;6、受让人是在应付款保函转让过程中转入保函的一方;7、系统管理人是受省金融办委托,以开发和维护网络系统为基础,具体组织小贷公司开展应付款保函业务的企业。
第六条应付款保函上记载的要素,除前条所列相关当事人外,还须记载签发日期、到期日、期限、保函金额、付款人开户银行及账户号、相关当事人签章和身份证号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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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银行存款
贴现资产/应付款保函贴现/利息调整
3
贷:贴现资产/应付款保函贴现/面值 利息收入/保函贴现利息收入
(2)受理转贴现的小贷公司(受让方)会计处理 借:贴现资产/应付款保函转贴现/面值 贷:银行存款 贴现资产/应付款保函转贴现/利息调整
四、应付款保函兑付时的会计核算 (一)持函人开户小贷公司会计核算
7
贷:贴现资产/应付款保函贴现/面值 利息收入/保函业务利息收入
付:代保管有价单据/保函/未结清 (金额为保函金额) 收:代保管有价单据/保函/已结清 (金额为保函份数) (2)受理转贴现小贷公司在保函到期前向承兑小贷公司提 示付款,收到款项后作以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贴现资产/应付款保函转贴现/利息调整 贷:贴现资产/应付款保函转贴现/面值
1
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保函业务支出 贷:银行存款
收:重要空白凭证/应付款保函 重要空白凭证/应付款保函保证金缴存证明 重要空白凭证/应付款保函权利证明
4、小贷公司作废应付款保函、应付款保函保证金缴存证明、 应付款保函权利证明等凭证。
付:重要空白凭证/应付款保函 重要空白凭证/应付款保函保证金缴存证明 重要空白凭证/应付款保函权利证明
二、小贷公司承兑应付款保函的会计核算 1、承兑应付款保函的小贷公司可要求付款人在应付款保函
业务专用账户存放不超过保函金额 30%的保证金,小贷公司按 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付息。
借:银行存款 贷:存入保证金/保函业务保证金
2、承兑应付款保函时,小贷公司可向付款人收取手续费, 费率不得高于该小额贷款公司对外担保的平均费率。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保函业务手续费收入
3、登记应付款保函 收:表外对外担保业务/应付款保函 (金额为保函金额)
2
4、销记应付款保函凭证
付:重要空白凭证/应付款保函
(金额为保函份数)
三、保函流通过程中的会计核算
1、小贷公司为开户企业或个人办理应付款保函转让和挂失
手续,可向出让人收取每笔 100 元的手续费。
借:存入保证金/保函业务保证金 利息支出/保证金利息支出 逾期贷款/应付款保函垫款 贷:银行存款
(2)承兑小贷公司日后收回垫款,每日按垫付金额的一定 比例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标准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平均利率日利 率的 1.5 倍,低于每日 0.06%的,按每月 0.06%)。
借:银行存款 贷:逾期贷款/应付款保函垫款
1、持函人到开户小贷公司提示付款,小贷公司截留保函, 并登记相关业务要素,至到期日前向承兑小贷公司提示付款。
收:代保管有价单据/保函/未结清 (金额为保函金额) 2、持函人小贷公司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保函业务 付:代保管有价单据/保函/未结清 (金额为保函金额) 收:代保管有价单据/保函/已结清 (金额为保函份数) 3、持函人小贷公司将款项支付给持函人。 借:其他应付款/保函业务
贷:银行存款 4、小贷公司为开户企业或个人办理应付款保函兑付手续, 可向持函人收取不超过保函金额 0.3%的手续费。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4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保函业务手续费收入 (二)承兑小贷公司会计核算
1、应付款保函未用退回,承兑小贷公司账务处理。 (1)退还保证金 借:存入保证金/保函业务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2)支付保证金利息 借:利息支出/保证金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3)销记应付款保函 付:表外对外担保业务/应付款保函
计分析,样表如下:
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业务状况表
填报单位: 指标分类
年月
本月发生额 金额 笔数
本月余额 金额 笔数
单位:万元 本年累计发
生额 金额 笔数
应付款保函余额
(=上月余额+当
月签发额-当月承兑额)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一个月
保 两个月
函 期
三个月
限 四个月
五个月
六个月
签发
承兑
向金融机构贴现
业 其中:保兑
务
利息收入/保函业务利息收入 五、应付款保函准备金的计提。
(1)承兑小贷公司将保函业务视同担保业务于当年年末按 保函余额的 1%计提担保赔偿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担保赔偿准备 贷:担保赔偿准备
(2)对垫付形成的逾期贷款需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贷款 贷:贷款损失准备
8
第三章 报 表
本业务将通过“江苏省小额贷款应付款保函业务状况表”统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保函业务手续费收入
2、小贷公司办理应付款保函贴现,贴现率应在银行同期贷
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本公司同期贷款利率
的 80%(应付款保函贴现是作为持函人的企业或个人向所在地
小贷公司转让应付款保函的行为)。
借:贴现资产/应付款保函贴现/面值
贷:银行存款
附件三 江苏省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业务会计核算
办法
第一章 应付款保函的定义 小额贷款公司应付款保函是由小贷公司开户企业或个人签 发,由小贷公司承兑,在符合相关办法规定的条件下,于指定日 期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函人的凭证。
第二章 应付款保函的会计核算流程 一、空白应付款保函管理
1、金农公司购入应付款保函、应付款保函保证金缴存证明、 应付款保函权利证明。
收:重要空白凭证/应付款保函 重要空白凭证/应付款保函保证金缴存证明 重要空白凭证/应付款保函权利证明
2、金农公司售出应付款保函、应付款保函保证金缴存证明、 应付款保函权利证明。
付:重要空白凭证/应付款保函 重要空白凭证/应付款保函保证金缴存证明 重要空白凭证/应付款保函权利证明
3、小贷公司购入应付款保函、应付款保函保证金缴存证明、 应付款保函权利证明等凭证。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滞纳金
(3)销记应付款保函。 付:表外对外担保业务/应付款保函
4、承兑小贷公司延期兑付应付款保函。 (1)付款人补足剩余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保函业务
(2)持函人到期没有要求兑付,将该项款转为其他应付款。 借:存入保证金/保函业务保证金
6
利息支出/保证金利息支出 贷:其他应付款/保函业务 (3)在兑付的期限内持函人要求兑付。 借:其他应付款/保函业务 贷:银行存款 付:表外对外担保业务/应付款保函 (4)超出兑付允许的期限,持函人仍未要求兑付,则将款 项退还给付款人。 借:其他应付款/保函业务 贷:银行存款 付:表外对外担保业务/应付款保函 (5)在兑付的期限内持函人要求兑付,承兑小贷公司延期 支付,则需要缴纳滞纳金。 借:其他应付款/保函业务 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付:表外对外担保业务/应付款保函 5、受理贴现小贷公司到期处理。 (1)受理贴现小贷公司在保函到期前向承兑小贷公司提示 付款,收到款项后作以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贴现资产/应付款保函贴现/利息调整
贴现资产/应付款保函贴现/利息调整
保函截留在小贷公司,登记表外业务
收入:代保管有价单据/保函/未结清 (金额为保函金额)
3、小贷公司办理应付款保函转贴现,转贴现率由转让双方
协商确定(应付款保函转贴现是作为持函人的小贷公司向其他小
贷公司转让应付款保函的行为)。
(1)办理转贴现的小贷公司(出让方)会计处理
2、承兑小贷公司到期正常兑付。 (1)付款人补足剩余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保函业务
(2)将保证金、保证金利息连同付款人补足的款项,一并 划至持函人开户小贷公司
借:其他应付款/保函业务 存入保证金/保函业务保证金 利息支出/保证金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付:表外对外担保业务/应付款保函
5
3、承兑小贷公司垫款兑付应付款保函。 (1)到期时,付款人未及时交足剩余款项,形成承兑小贷 公司的垫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