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报关的期限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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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关业务流程

报关业务流程
(1)组成计税价格=700十 700×10%= 770(万元)。
(2)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 =770×17%=130. 9万元)。
报关程序三:进出口货物的关税计征
新达进出口公司(一般纳税人)2004年1 月份报关进口计算机600台,每台关税完税 价格为4 000元,进口关税税率60%。已 缴纳进口关税和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并已取 得增值税完税凭证。当月销售出其中的300 台,不含税售价每台8 000元。 根据以 上资料,该公司当月进口环节和销售环节应 纳增值税额为多少?
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后,依 法为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原产地、货物 状况、数量和价值是否与货物申报单上已填 报的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 执法行为。
报关程序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
一、海关查验的目的
1、是通过核对实际进出口货物与报关单 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是否一致, 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 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走私 违规情事或其他问题。
报关程序三:进出口货物的关税计征
3、征税范围和对象 (1)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的增值额征
收的一种间接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中国境 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以及进 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人。
报关程序三:进出口货物的关税计征
(2)消费税 根据《消费税条例》的规定,我国纳入消费
报关程序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申报资格:必须是经海关审核准予注册的专业
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和自理报关企业及其 报关员才可以进行申报。
经批准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中外合资、 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经海关认可, 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 中小型补偿贸易的企业;

报关单办理流程

报关单办理流程

报关单办理流程报关单是履行海关进出境手续的必要环节和凭证。

主要涉及到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物品、货物。

由于进出口性质不同,在报关的程序上也有些差异。

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进出口报关的流程。

一、进口货物报关流程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

进口货物报关确定进口的船期,等船到以后。

开始进行进口的操作:1、首先是要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换取单;2、将货物提至海关监管仓库;3、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

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5、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

如信用证、原厂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6、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

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7、报关查验放行后,即可提货回家(仓库)。

另: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

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8、缴税后即可提货放行。

二、出口货物报关流程1、首先向船公司订好舱。

2、出口报关所需单证: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

(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3、出口报检所需单证: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

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检验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讲解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讲解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讲解进出口货物报关是指根据国际贸易法规和国家的相关规定,经过报关行或企业自行申报,向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的相关信息和提供必要的报关单证,以便按照法定程序经过海关的检验、审核、调查和监管等环节,完成货物的进口、出口报关手续,保障货物合法进出口并确保国家财税利益。

一般而言,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如下:1.准备相关文件:进出口货物报关的第一步是准备相关文件。

这包括进出口合同、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或运输货票、保险单、报关委托书等。

这些文件是申报报关所需要的重要依据,需要按照海关规定提供。

2.报关行委托:进出口货物报关往往会委托报关行代理。

委托报关行需要提供必要的资质证明,并签订报关委托协议。

委托报关行将代表申报人与海关进行通信和交流。

3.货物验收:该步骤通常在提货前进行。

委托报关行或申报人对货物进行验收,确保货物完好无损,并与货物清单核对,确保一致。

如有异常,需及时通知委托报关行或供应商。

4.申报海关:报关行收到相关文件后,依法进行报关操作。

包括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等。

报关单中包括货物的详细信息,如品名、规格、数量、重量、价值等。

报关行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海关规定,正确填写申报信息。

5.缴纳关税和税款:根据海关规定,进口货物需要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税款。

出口货物则需缴纳出口环节税款。

委托报关行将依据货物的分类和规定税率,计算所需缴纳的税款,并向申报人通报相关费用。

6.报关检查:在申报海关后,海关将对货物进行检查。

检查的目的是核实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货物的合规性。

检查方式包括现场检查、封样抽检、单证查验等。

若海关认为有必要,还可对货物进行实验室检验或技术鉴定。

7.审核和放行:通过海关的检查后,海关将对报关单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中可能会要求提供更多的文件或补充信息。

若一切符合要求,海关将放行货物。

在放行前,还需按照海关要求提交相关支付证明,如汇票、信用证或付款凭证。

叙述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叙述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叙述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

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可以大致分为四个部分:预录、报关、审批和结关。

下面将详细介绍每个部分的程序。

预录,顾名思义就是将进出口货物的相关信息提前录入到海关电子系统里。

预录程序一般由进出口公司或货代公司负责完成,通常需要填写《外贸经营者备案表》和《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

进口报关单需要填写进口公司、运输工具、货物、价格等信息,而出口报关单需要填写出口公司、收货人、运输方式、货物等信息。

预录完成后,电子报关单会生成并上传至海关系统。

报关,是指进出口公司或货代公司将标准电子报关单提交至海关,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数据,以便海关进行核查、审批等后续工作。

报关的程序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电子报关单、商业合同、提单、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检验检疫证、运输合同等。

这些材料作为海关核查进出口货物信息的依据,通常需要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

审批,是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审核过程。

海关可能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口岸查验、抽样检验、监管检查等,以确保货物安全合规。

进出口货物可能需要受到进口关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收的影响,因此需要进行价格评估和税金计算,最终将进出口货物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统一缴纳到海关账户中。

结关,是指出口公司或货代公司在通过海关审核后,需要将货物申报放行并完成相关手续。

结关分为两步:一是上传海关放行文件,二是完成装箱、托运等出口手续。

如果出口货物不符合海关规定或者出现异常需要重新检验的,进出口公司需要及时配合海关核查,确保货物合规放行。

综上所述,一般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程序至关重要,这是进出口公司和货代公司必须仔细认真对待的流程。

只有遵循规定,按照规范流程操作,才能顺利完成报关手续,确保货物进出口贸易健康有序进行。

如何报关出口(报关出口流程)

如何报关出口(报关出口流程)

如何报关出口(报关出口流程)企业出口报关流程1、出口货物交付装运前,必须经过海关清关。

清关,或称通关,通常需经五个环节:出口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清关放行。

2、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货物发票。

3、外贸报关流程大同小异,以出口空运报关流程为例,外贸报关流程:接受发货人的委托,预定舱位从发货人取得必要的出口单据;安排运输工具取货或由发货人送货到指定地点,与单证认真核对。

4、进出口货物报关主要流程分为资料准备、报关部门审核和查验、审结及放行等阶段。

其中资料准备部分需要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出口合同、发票、装箱清单等,并根据海关要求填写报关单并签章。

5、需要委托专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

6、法律主观:出口货物在海关进行报关的流程包括有:申领核销单;查看单据列表,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备案;送货;准备报关等。

货物出口报关流程1、法律主观:出口货物报关流程:报关一般应经过以下四个环节,即申报、查验、征税与放行。

根据《海关法》的规定,出口货物的发货人除海关特准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前向海关申报。

2、货物出口报关流程为申报、查验、征税与放行。

3、法律主观:出口货物在海关进行报关的流程包括有:申领核销单;查看单据列表,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备案;送货;准备报关等。

4、出口货物交付装运前,必须经过海关清关。

清关,或称通关,通常需经五个环节:出口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清关放行。

报关步骤国内客户与外商签订出口合同,确定由国内出口货物到国外。

法律主观:出口货物在海关进行报关的流程包括有:申领核销单;查看单据列表,选择出口收汇核销单;填写出口收汇核销单;备案;送货;准备报关等。

进出口报关流程图

进出口报关流程图

进出口报关流程图进出口报关流程是指进出口货物所需经过的一系列报关手续和程序。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进出口报关流程图,总共分为六个步骤。

步骤一:委托报关商首先,出口货物的所有人或进口货物的买主需要选择一家合适的报关商作为代理人,以完成所有的报关手续。

委托报关商后,货主需要提供相关的货物信息和必要的文件。

步骤二:准备文件报关商将准备所需的所有文件,包括货物的船舶或飞机文件,商业发票,装箱单,运输合同和保险单等。

这些文件将用于进出口地海关的审批。

步骤三:备案报关在货物到达进出口地或准备出口的时候,报关商会将所有的文件和相关信息进行备案申报。

这个过程要求报关商根据海关的规定填写报关单,并将它提交给海关。

步骤四:缴纳关税接下来,报关商需要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分类计算并缴纳相应的关税。

关税根据海关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在此步骤中支付给海关。

步骤五:海关检查海关会对货物进行检查,以确保其与报关单上所描述的一致。

此外,海关也会检查货物是否符合国家的质量、安全和环境标准。

如果货物符合要求,则可以继续下一步。

步骤六:获得清关凭证一旦海关检查通过,货物所有人或买主将获得一个清关凭证。

清关凭证是进出口货物的“通行证”,无论是出口货物还是进口货物,都需要凭借此证明文件,方可完成报关流程。

在获得清关凭证后,货物所有人或买主可以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或从目的地提取货物。

总结起来,进出口报关流程图包括委托报关商、准备文件、备案报关、缴纳关税、海关检查和获得清关凭证等六个步骤。

这一流程图展示了进出口货物报关的一般流程,虽然因各种因素而导致具体的报关流程略有不同,但这个流程图提供了一个较为典型的参考。

进出口报关流程及制单流程

进出口报关流程及制单流程

进出口报关及制单流程进口通关操作实务1.进口制单并校对确认无误后,向海关发送电子信息,通常进口单子都是人工审结的,(只有做手册的单子和有免表的单子会计算机自动审结,计算机审结的单子通常会在2,3分钟内审结),如果单子发送后,电脑上(我们指的电脑通常都指的是WEB微机)显示该单已被海关受理,即表明该单已被审单中心受到,等待审核。

2.进口的单子因大部分都是人工审单的,所以,速度都比较慢,有的时候早上发的单子,下午都不一定会审结,此时,可以打电话到审单中心相应的科室询问。

3.因现在金关网的局限,现在的WEB信息还不能跟海关的终端完全同步,所以说要获得准确的信息,一定要到海关的终端上进行查询。

4.若单证长时间没有审结,可到终端上查询信息(POP2程序里选1),如果显示"该单正在审单中心审核"那说明,该单还未轮到看。

如果有退单、回电、传单证等信息,要及时处理。

5.通常审单中心会研究货物的归类是否正确,还有价格是否合理,对此类问题通常会要求传单证,或提供进一步的货物资料,或让货主进行解释。

若价格低于正常价格,他们就会对该货物进行估价。

(通常会通知报关员,但废货有的时候不通知也是有可能的)6.单证审结后,按企业的10位数编码和贸易性质打印相应颜色的报关单。

(一般贸易一式四联,加工贸易的一式五联),更具体的要求见"进口制单规范"7.理单:按报关单-委托书--(付汇情况表)--海洋提单--(二程提单)--发票-装箱单-合同--(代理进口协议)--(保单保费收据)--(其他特殊的监管证件)--小提单。

8.填好该填的内容:报关单签字,委托书内容填写完整。

在小提单上贴上箱号纸。

9.所有的单证上都要盖上报关章,小提单上必须要改在1号章的位置(如果小提单有多联,其余几联也要盖)10.根据不同的贸易方式、企业情况选择正确的报关袋:一般贸易-不透明的红袋,废货-透明的红袋,免税单证(手册,免表等)--不透明的绿袋,双A企业-不透明的绿袋。

进出口报关程序ppt课件

进出口报关程序ppt课件
海关审批是否准予备案,同时确定是否开设台帐
不需要开设台帐的,直接向海关 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需要开设台帐的 凭“台帐开设联系单”到银行开设台帐,
领取“台帐登记通知单”, 凭“台帐登记通知单”
到海关领取《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保证金台帐相关图片展示
(4)合同备案内容
“两证” 合同
①备案单证 备案申请表、呈报表
税仓库、寄售维修保税仓库和其他专用保税
仓库。
❖ 四、通关规则
❖ 1. 存货时间与核销期限

一年,若要延长,需批准,延长最多为一年。应于每月
5日之前以电子数据和书面形式向主管海关申报上一个月仓库
收、付、存情况,由主管海关核销。
❖ 2. 存货保管

货物在仓库储存期间发生的损毁或灭失,除不可抗力外,
应依法向海关缴纳损毁、灭失的税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税物流货物
监管模式如图所示
1. 保税仓库 非物理围网监管模式 2. 出口监管仓库
3. 保税物流中心 A 型
物理围网监管模式
1. 保税物流中心 B 型 2. 保税物流园区 3. 保税区 4. 保税港区
类型 保税仓库 出口监管仓库 保税物流中心A型 保税物流中心B型 保税物流园区 保税区
保税物流货物监管期限
❖ 二、设立程序 ❖ 1.主管海关,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 2.直属海关,对符合条件的,作出批准。 ❖ 3.海关总署,备案。
❖ 三、种类
❖ 公共型:向社会提供保税仓储服务;
❖ 自用型:仅存储本企业自用的保税货物;
❖ 专用型:具有特定用途或特殊种类商品的保 税仓库。

包括:液体危险品保税仓库、备料保
配合查验 缴纳税费

进出口报关流程

进出口报关流程

进出口报关流程进出口商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以下单证: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2、货物发票;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海关在审单和验货后,在正本货运单上签章放行退还报关贡,凭此提货或装运货物;4、货物装箱单;其份数同发票;但是散装货物或单一品种且包装内容一致的件装货物可免交;5、出口收汇核销单;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6、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7、其它有关单证;包括: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出口报关解析一.通关的基本程序: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申报:1.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的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的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的格式为准;3.准备好报关用的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的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的各类证件;申报应注意的问题:报关时限:报关时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查验: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已经审核的申报单位为依据,通过对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的内容与查证的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的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的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的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的货物情况,查验货物的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征税:根据海关法的有关规定,进出口的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的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放行: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2.出口货物的退关:申请退关货物发货人应当在退关之日起三天内向海关申报退关,经海关核准后方能将货物运出海关监管场所;3.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海关放行后,在浅黄色的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上加盖"验讫章"和已向税务机关备案的海关审核出口退税负责人的签章,退还报关单位;在我国每天大约出口价值亿美元的货物,出口核销退税每延迟一天,就要给广大客户造成很大损失;如何加快出口核销退税速度呢在单证操作方面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正确填写出口报关单;报关单的有关内容必须与船公司传送给海关的舱单内容一致,才能顺利的核销退税;对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及时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单及更正后的箱单发票、提单副本进行更正,这样报关单上内容才能与舱单上内容一致;进出口报关具体操作流程:进口:一、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等给我司,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1.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出口: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核销单、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三、出口报检所需单证: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四、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五、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六、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七、出口通关结束;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进出口报关注意事项:在进出口贸易的实际业务中,绝大多数是卖方负责出口货物报关,买方负责进口货物报关;即绝大多数的贸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国家的海关打交道;下面是关于我国的基本报关综述;一.报关单位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实际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要履行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必须先经海关批准成为报关单位;能够向海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另一类是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办理报关和代理报关登记,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业务,应由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指派专人即报关员办理;报关员必须经海关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由海关颁发的报关员证才可以从事报关工作;一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经批准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经海关认可,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的企业;其经海关认可的经常办理进出口货物手续的单位;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1.经贸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3.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4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5.有关部门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或者影印件;以上内容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二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并同时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资信证明文件,如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或银行存款、保证进出口货物税款能够及时缴纳的证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机构投保并向海关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者通过公证机关以固定资产抵押形式保证缴纳的资信证明文件;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企业取得报关单位的资格后,即可由专职或兼职报关员办理货物进出关境的手续;报关单位的资格随同原申请成为报关单位的企业的撤销而自动终止;如更改注册登记内容时,需重新向海关申请;二.报关期限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出口货物报关期限与进口货物报关期限是不同的;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 滞报天数 X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三、报关程序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进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有的海关要求报关单份数为三份;报关单填报项目要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不能用铅笔;报关单内各栏目,凡海关规定有统计代号的,以及税则号列及税率一项,由报关员用红笔填写;每份报关单限填报四项货物;如发现情况有无或其他情况需变更填报内容的,应主动、及时向海关递交更改单;出口货物报关单;一般填写一式两份有的海关要求三份;填单要求与进口货物报关单基本相同;如因填报有误或需变更填报内容而未主动、及时更改的,出口报关后发生退关情况,报关单位应在三天内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以填好的报关单的同时,交验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诸种单证是否一致,并由海关审核后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等;需要说明的是如海关认为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另外,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或免验的货物,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进出口货物许可证;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制度,是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我国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也采用这一制度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实行全面管理;必须向海关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并不固定,而是由国家主管部门随时调整公布;凡按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报关时都必须交验由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并经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始能放行;但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所属的进出口公司、经国务院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个部位所属的工贸公司、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出口商品,视为以取得许可,免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只凭报关单即可向海关申报;只有在经营进出口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时才需要交验许可证;检验检疫制度: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报关”;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启用新的印、证书;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检局、动植物局、商检局进行“三检合一”,全面推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的国际通用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而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进出口检疫的货物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取消原“商检、动植检、卫检”以放行单、证书及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通关的形式;同时, 正式启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原来以“三检”名义对外签发的证书自2000年4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同时,从2000年起对外签订合同、信用证时都要按新制度办事;海关要求报关单位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一方面是监督法定检验商品是否已经接受法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另一方面是取得进出口商品征税、免税、减税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凡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均应在报关前向商品检验机构报验;报关时,对进出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收;除上述单证外,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进出口管制货物,报关单位也必须向海关提交由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的进出口货物批准单证,由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再予以放行;诸如药品检验,文物出口签定,金银及其制品的管理,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管理,进出口射击运动、狩猎用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进出口音像制品的管理等均属此列;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 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赔偿办法: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各留一份;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三进出口货物的放行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 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报关中的时间期限

报关中的时间期限

报关时间归类总结3小时:出境的快件,自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前办理报关手续。

24小时:1、出口货物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3日:1、退关货物申请退关自决定不再出口之日起3日内申请退关。

2、经海关总署审核未批准延期纳税的,直属海关自接到海关总署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

3、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在收到规定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出口合同进行登记,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

5日:1、仓储保税货物报核每月一次,每月的5日之前报核上月情况。

2、转关运输的提前报关和中转方式下的进口,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出口的,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运抵监管场所办理转关。

3、纳税人的退税申请不齐的,海关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纳税人要补的全部内容。

7日:1、报关员对记分有异议的,自收到电子或纸质告知单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申辩,海关自接到申辩7日内作出答复。

2、临时注册登记有效期7日。

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所属报关员离职,自报关员离职之日7日内向海关报告并将报关员证件交注册地海关注销。

4、受灾保税货物,加工贸易企业在灾后7日内向主管海关报告。

10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随附单证到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14日:1、进口货物申报期限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最后一日为法定休息日或节假日,延至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进境的快件自运输工具申报入境之日起14日内办理报关手续。

3、转关运输直转方式下的进口,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在海关指定的限期内运抵指运地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15日:1、遗失报关员证件,自遗失之日起15日内向海关递交说明。

2、分期支付租金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报办理纳税手续应当不迟于每次支付租金后的第15日。

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 特殊单证: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实施特殊管制的证 件,配额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证件
• 预备单证:供海关查阅或收取的单证,如贸易合 同、原产地证明、委托单位的工商执照书,委托 单位的帐册资料及其他有关单证。
准备申报单证。 申报单证分主要单证和随附单证。 主要单证--------报关单(证)
随 基本单证(货运单据、商业单据) 附 单 特殊单证(进出口许可证、原产证 等) 证
• 定义:所谓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主要指 经批准有权经营出口业务的企业单边对外 订购进口,或者接受境外客户单边出口订 货的正常贸易进出口货物,包括专业外贸 公司、工贸公司自营进口在国内销售,代 理进口交收货部门自用或销售,自营生产、 采购出口,或代理境内其他企业、事业单 位出口的一切进出口货物。
一般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 从海关角度看:
• 接受申报 结关放行
查验货物 征收税费
• 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角度来看:
• 提出申请
接受查验 缴纳税费
• 凭单取货或装船出运

第一节:进出口货物的申报
• 一、申报与报关地点 • 二、申报时间与期限 • 三、报关时应交验的单证 • 四、优惠贸易安排下的申报要求
一、申报与报关地点
• (5) 《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上核扣并登 记加工贸易的进出口数据
• (6)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征免性质
报关地点
• 三原则:进出境地原则、转关运输原则、指定地 点原则。
• 进出境地原则:进口货物在进境地海关;出口在 出境地海关申报;
• 转关运输原则:经申请,海关同意,也可以在设 有海关的进口货物指运地或出口货物启运地。一 般进出口货物以外的货物,因故改变使用目的, 从而改变货物为一般进口的,要在货物所在地的1)手写或自动化报关预录入人员录入后打印的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进出口货物报关是指货物进出口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它涉及到货物的合法性、安全性以及关税的缴纳等问题。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的流程。

首先,进口货物报关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是货物到达口岸后,进口商需要向报关行提交货物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行代理办理报关手续。

第二步是报关行根据委托书和相关资料,办理进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包括填写报关单、提供货物清单、申报货物价值、缴纳进口关税等。

第三步是海关对进口货物进行查验,确保货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最后一步是海关放行,进口商可以提取货物。

而出口货物报关的流程也有相似的步骤。

首先,出口商需要向报关行提交货物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行代理办理报关手续。

然后报关行根据委托书和相关资料,办理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包括填写报关单、提供货物清单、申报货物价值、办理出口许可证等。

接着海关对出口货物进行查验,确保货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最后海关放行,货物可以装船出口。

在整个报关流程中,进口商和出口商都需要配合报关行提供所需的资料和信息,以便顺利办理报关手续。

同时,货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也是海关非常重视的问题,因此进出口商在申报货物信息时必须如实提供,不得有任何虚假情况。

此外,报关手续办理完成后,进口商和出口商还需要及时缴纳相关的进出口关税和其他费用,以保证货物的顺利进出口。

总的来说,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包括提供委托书、办理报关手续、海关查验和放行等步骤。

只有严格按照流程办理,提供真实合法的货物信息,及时缴纳相关费用,才能保证货物的顺利进出口。

希望进出口商能够认真遵守报关流程,确保货物进出口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

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

报关实训报告小组成员:阚甜宇杨扬韩帅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流程一、申报1.申报流程:填制报关单→复核修改→提交打印→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海关审单→现场申报2. 单证准备:准备申报的单证是报关员开始进行申报工作的第一步,是整个报关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一步。

申报单证可以分为报关单和随附单证两大类,其中随附单证包括基本单证和特殊单证。

报关单是由报关员按照海关规定格式填制的申报单,是指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或者带有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性质的单证,比如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境备案清单,ATA单证册,过境货物报关单,快件报关单等等。

任何货物的申报,都必须有报关单。

(1)基本单证:是指进出口货物的货运单据和商业单据,主要有进口提货单据、出口装货单据、商业发票、装箱单等。

一般来说,任何货物的申报,都必须有基本单证。

(2)特殊单证:主要有进出口许可证件、加工贸易手册(包括纸质手册、电子账册和电子化手册)、特定减免税证明、作为有些货物进出境证明的原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产地证明书、贸易合同等。

某些货物的申报,必须有特殊单证,比如租赁贸易货物进口申报,必须有租赁合同,别的货物进口申报则不一定需要贸易合同。

所以贸易合同对于租赁贸易货物申报来说是一种特殊单证。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向报关员提供基本单证、特殊单证,报关员审核这些单证后据此填制报关单。

3.准备申报单证的原则是:基本单证、特殊单证必须齐全、有效、合法;填制报关单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关单与随附单证数据必须一致。

二、配合检查1.含义:海关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

海关通过查验,检查报关单位是否伪报、瞒报、申报不实,同时也为海关的征税、统计、后续管理提供可靠的资料。

2.查验地点:查验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

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在海关监管区外查验的,经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书面申请,海关可以派员到海关监管区外实施查验。

货代进出口报关的流程

货代进出口报关的流程

进口报关应该分为一般贸易进口和进料加工企业的进口这两种方式。

首先说一下一般贸易进口。

一般贸易进口,首先要确定付款方式,是T/T呢,还是L/C 呢,如果是L/C,那就要先开证,等开完信用证后,确定进口的船期,等船到以后。

开始进行进口的操作。

1.首先是要得到国外客户的提单,发票、箱单,如果是从韩国和日本进口货物的话,还必须要有非木质包装证明。

2.首先要那提单到船公司去换单,也就是拿提单去从船公司换回该批货物的提货单,也就是舱单。

上面有你们公司进口货物的详细的船务信息。

3.需要提前做商检的进口货物,还要到商检局做商检,实际上换单和商检应该提前进行。

如果进口的货物不需要商检,那就不用了。

实际上你进口的货物需要不需要商检你让你们的货代帮你查一下就知道了,也可以自己查,通过商品编码书。

4.等换完单以后,如果需要上见得也进行商检了,那填好进口报关单给货代进行报关,报关所要用的资料是:发票、箱单、从船公司换回的提货单、报关委托书、进口货物报关单、如果需要商检的还有商检证。

5.一般贸易进口货要交进口关税的,所以,为了加快进口通关的力度,最好是开一张口头的支票,(不过这种方式一办企业的财务不会答应的)等海关打出缴款书以后,就要开支票。

一般进口货物给海关的关谁都要用支票交的。

交关税一般是到中国银行,等交完关税以后,银行会给你在缴款书上面盖银行的章。

6.把交款书交给货代,让后由货代给海关通关放行。

这就是一般所说的一次放行。

7.海关收到关税以后会在提货单上盖海关的放行章,拿着这个提货单到船公司所在的码头提货。

(这就是一般所说的二次放行)进料加工贸易的进口,其大体的程序差不多。

唯一不同的是要先办手册。

(关于手册的办理有空再另辟主题)分为进料加工手册和来料加工手册。

报关的时候要用加工贸易的手册,再加上一般贸易几口所需的资料进行报关。

再就是缴关税,因为有手册,所以如果你进口的货物是免税的,只缴保证金,有的是需要缴全额的也就是100的保证金,有的只缴100元的保证金。

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流程

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流程

一、出口报关需要哪些资料1、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进口货物应填写一式二份;需要由海关核销的货物,如加工贸易货物和保税货物等,应填写专用报关单一式三份;货物出口后需国内退税的,应另填一份退税专用报关单。

2、货物发票。

要求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对货物出口委托国外销售,结算方式是待货物销售后按实销金额向出口单位结汇的,出口报关时可准予免交。

3、陆运单、空运单和海运进口的提货单及海运出口的装货单。

4、货物装箱单。

其份数同发票。

5、出口收汇核销单。

一切出口货物报关时,应交验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并将核销编号填在每张出口报关单的右上角处。

6、根据海关对出口商品的监管条件,还须提供相应证明,如商检证、出口许可证、熏蒸证等。

7、代理报关委托书。

8、出口货物明细单。

9、海关认为必要时,还应交验贸易合同、货物产地证书等。

二、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报关流程通常情况下,进口报关程序分为申报、查验、纳税及放行4步。

1、申报目前,海关接受申报的方式一般有3种:口头申报、书面申报及电子数据交换申报,其中以后两种申报形式为主。

按照我国《海关法》的规定,进口货物的申报期限为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曰内,超过14日期限未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日征收进口货物CIF(或CIP)价格的0.5‰的滞报金。

超过3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除有特殊原因的以外,由海关将货物提取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1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

申报的具体手续是:进口货物到货后,申报人根据进口单据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在报关时,报关人除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外,还必须向海关交验下列单证:提货单、装货单、运单、发票、装箱单、保险单、进口货物许可证。

必要时,还应向海关交验订货合同、产地购运证明及其他文件。

海关收到以上单证后,应进行认真审核,以检查所申报的进口货物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报关中的时间期限

报关中的时间期限

报关时间归类总结3小时:出境的快件,自运输工具离境3小时前办理报关手续。

24小时:1、出口货物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3日:1、退关货物申请退关自决定不再出口之日起3日内申请退关。

2、经海关总署审核未批准延期纳税的,直属海关自接到海关总署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纳税人。

3、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在收到规定的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技术进出口合同进行登记,颁发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

5日:1、仓储保税货物报核每月一次,每月的5日之前报核上月情况。

2、转关运输的提前报关和中转方式下的进口,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出口的,在电子数据申报之日起5日内运抵监管场所办理转关。

3、纳税人的退税申请不齐的,海关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纳税人要补的全部内容。

7日:1、报关员对记分有异议的,自收到电子或纸质告知单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申辩,海关自接到申辩7日内作出答复。

2、临时注册登记有效期7日。

3、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所属报关员离职,自报关员离职之日7日内向海关报告并将报关员证件交注册地海关注销。

4、受灾保税货物,加工贸易企业在灾后7日内向主管海关报告。

10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在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的纸质报关单,随附单证到海关办理相关手续。

14日:1、进口货物申报期限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最后一日为法定休息日或节假日,延至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进境的快件自运输工具申报入境之日起14日内办理报关手续。

3、转关运输直转方式下的进口,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在海关指定的限期内运抵指运地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15日:1、遗失报关员证件,自遗失之日起15日内向海关递交说明。

2、分期支付租金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申报办理纳税手续应当不迟于每次支付租金后的第15日。

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

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

一、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出口货物报关期限与进口货物报关期限是不同的。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

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

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十四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

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十五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十五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十五天。

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

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十元。

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X滞报天数X0.5‰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

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

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

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二、食品进口报关资质食品进口报关是国外的单证是很重要的部分,缺一不可:官方卫生证(正本,翻译成中文)官方原产地证(正本)生产国产品成分证明(正本,翻译成中文)原包装标签样张(三份)原包装标签中文翻译件(彩色三份)生产日期证明(正本)有些国家或许没有卫生证,那么官方出示的自由销售证明也可以替代卫生证的,但为了报关顺利,建议能提供卫生证的尽量要求提供卫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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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报关的期限和程序等相关事宜在进出口贸易的实际业务中,绝大多数是卖方负责出口货物报关,买方负责进口货物报关。

即绝大多数的贸易公司只是同自己国家的海关打交道。

下面是关于我国的基本报关综述。

一.报关单位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报关管理的主要制度实际是报关注册登记制度。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口岸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手续的企业必须向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登记。

要履行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手续,必须先经海关批准成为报关单位。

能够向海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另一类是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

办理报关和代理报关登记,在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

报关业务,应由报关企业和代理报关企业指派专人即报关员办理。

报关员必须经海关培训、考核合格并获得由海关颁发的《报关员证》才可以从事报关工作。

(一)办理报关注册登记单位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有:经批准有进出口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经海关认可,直接办理进出口手续的经营对外加工、装配和中小型补偿贸易的企业;其经海关认可的经常办理进出口货物手续的单位。

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1.经贸管理部门批准其经营进、出口业务的文件副本或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3.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4《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5.有关部门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或者影印件。

以上内容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二)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的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办理代理报关注册登记,并同时向海关提交有关文件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代理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资信证明文件,如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或银行存款、保证进出口货物税款能够及时缴纳的证明文件,或是向金融机构投保并向海关提交金融机构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或者通过公证机关以固定资产抵押形式保证缴纳的资信证明文件。

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企业取得报关单位的资格后,即可由专职或兼职报关员办理货物进出关境的手续。

报关单位的资格随同原申请成为报关单位的企业的撤销而自动终止。

如更改注册登记内容时,需重新向海关申请。

二.报关期限进出口货物的报关期限在《海关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出口货物报关期限与进口货物报关期限是不同的。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除海关特许外,应当在装货的24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装货前给海关以充足的查验货物的时间,以保证海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如果在这一规定的期限之前没有向海关申报,海关可以拒绝接受通关申报,这样,出口货物就得不到海关的检验、征税和放行,无法装货运输,从而影响运输单据的取得,甚至导致延迟装运、违反合同。

因此,应该及早地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做到准时装运。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自载运该货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内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的通关申报手续。

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加快口岸疏运,促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使用,减少差错,防止舞弊。

如果在法定的14天内没有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海关将征收滞报金。

滞报金的起收日期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的15天;转关运输货物为货物运抵指运地之日起的第15天;邮运进口货物为收到邮局通知之日的第15天。

截止日期为海关申报之日。

滞报金的每日征收率为进口货物到岸价格的0.5%,起征点为人民币10元。

计算滞报金的公式为:滞报金总额=货物的到岸价格 X 滞报天数 X 0.5‰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变卖处理。

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存储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逾期无人申请的,上缴国库。

确属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除外。

三、报关程序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

(一)进出口货物的申报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口时,应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随附有关的货运、商业单据,同时提供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向海关申报。

报关的主要单证有以下几种:进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填写一式二份(有的海关要求报关单份数为三份)。

报关单填报项目要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不能用铅笔;报关单内各栏目,凡海关规定有统计代号的,以及税则号列及税率一项,由报关员用红笔填写;每份报关单限填报四项货物;如发现情况有无或其他情况需变更填报内容的,应主动、及时向海关递交更改单。

出口货物报关单。

一般填写一式两份(有的海关要求三份)。

填单要求与进口货物报关单基本相同。

如因填报有误或需变更填报内容而未主动、及时更改的,出口报关后发生退关情况,报关单位应在三天内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

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商业单据。

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以填好的报关单的同时,交验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接受海关审核诸种单证是否一致,并由海关审核后加盖印章,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

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海运进口提货单;海运出口装货单(需报关单位盖章);陆、空运运单;货物的发票(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需报关单位盖章等);货物的装箱单(其份数与发票相等,需报关单位盖章)等。

需要说明的是如海关认为必要,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定货卡片、产地证明等。

另外,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或免验的货物,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

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制度,是对进出口贸易进行管理的一种行政保护手段。

我国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一样,也采用这一制度对进出口货物、物品实行全面管理。

必须向海关交验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并不固定,而是由国家主管部门随时调整公布。

凡按国家规定应申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商品,报关时都必须交验由对外贸易管理部门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并经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始能放行。

但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所属的进出口公司、经国务院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个部位所属的工贸公司、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的进出口公司,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进出口商品,视为以取得许可,免领进出口货物许可证,只凭报关单即可向海关申报;只有在经营进出口经营范围以外的商品时才需要交验许可证。

检验检疫制度: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与海关总署从2000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检验检疫货物通关制度,通关模式为“先报验,后报关”。

同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将启用新的印、证书。

新的检验检疫制度对原卫检局、动植物局、商检局进行“三检合一”,全面推行“一次报检、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的工作规程和“一口对外”的国际通用的新的检验检疫模式。

而从2000年1月1日起,对实施进出口检疫的货物启用“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并在通关单上加盖检验检疫专用章,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范围内的进出口货物(包括转关运输货物),海关一律凭货物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验放,取消原“商检、动植检、卫检”以放行单、证书及在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通关的形式。

同时,正式启用出入境检验检疫证书,原来以“三检”名义对外签发的证书自2000年4月1日起一律停止使用。

同时,从2000年起对外签订合同、信用证时都要按新制度办事。

海关要求报关单位出具“入境货物通关单”或“出境货物通关单”,一方面是监督法定检验商品是否已经接受法定的商检机构检验;另一方面是取得进出口商品征税、免税、减税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及《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规定,凡列入《种类表》的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均应在报关前向商品检验机构报验。

报关时,对进出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出境货物通关单”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的印章验收。

除上述单证外,对国家规定的其他进出口管制货物,报关单位也必须向海关提交由国家主管部门签发的特定的进出口货物批准单证,由海关查验合格无误后再予以放行。

诸如药品检验,文物出口签定,金银及其制品的管理,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管理,进出口射击运动、狩猎用枪支弹药和民用爆破物品的管理,进出口音像制品的管理等均属此列。

(二)进出口货物的查验进出口货物,除海关总署特准查验的以外,都应接受海关查验。

查验的目的是核对报关单证所报内容与实际到货是否相符,有无错报、漏报、瞒报、伪报等情况,审查货物的进出口是否合法。

海关查验货物,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和场所进行。

如有特殊理由,事先报经海关同意,海关可以派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以外查询。

申请人应提供往返交通工具和住宿并支付费用。

海关查验货物时,要求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按海关的要求负责办理货物的搬移、拆装箱和查验货物的包装等工作。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径行开验、复验或者提取货样、货物保管人应当到场作为见证人。

查验货物时,由于海关关员责任造成被查货物损坏的,海关应按规定赔偿当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赔偿办法:由海关关员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查验货物,物品损坏报告书》一式两份,查验关员和当事人双方签字,各留一份。

双方共同商定货物的受损程度或修理费用(必要时,可凭公证机构出具的鉴定证明确定),以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基数,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确定后,由海关填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损坏货物、物品赔偿通知》,当事人自收到《通知单》之日起,三个月内凭单向海关领取赔款或将银行帐号通知海关划拨,逾期海关不再赔偿。

赔款一律用人民币支付。

(三)进出口货物的放行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报关,经过审核报关单据、查验实际货物,并依法办理了征收货物税费手续或减免税手续后,在有关单据上签盖放行章,货物的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才能提取或装运货物。

此时,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才算结束。

另外,进出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需海关特殊处理的,可向海关申请担保放行。

海关对担保的范围和方式均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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