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11.08.16•【文号】•【施行日期】2011.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局直属各单位,各社会团体: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现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意见》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十六日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现就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的重要意义当今世界,人才资源已成为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人才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在国家与区域竞争中的决定性作用越来越突显。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决策,把人才问题摆在了突出的位置。
今年是国家“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国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大力推进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努力提高国民素质,大力培养各类社会需要的人才,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
未来十几年,是我国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危机感,充分认识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人才工作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局两大历史任务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人才工作,积极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知识产权人才竞争,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人才支撑。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政策的解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政策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2.11.29•【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政策解读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文件出台的背景、内容,更好发挥政策作用,现就《意见》要点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覆盖领域广、涉及方面多,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环节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知识产权鉴定是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中的重要环节,能为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机关办案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信息通讯、生物医学等尖端、前沿技术快速发展,知识产权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多。
知识产权鉴定在知识产权纠纷,尤其是疑难复杂案件的专业技术事实认定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鉴定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都对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衔接的意见》。
二、总体要求《意见》强调,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动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体系,提升知识产权鉴定质量和公信力,充分发挥鉴定在执法和司法中的积极作用,深化知识产权管理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在知识产权鉴定工作中的合作,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在于鼓励创新,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为创新成果提供有效保护,推动知识经济的发展。
面对当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势,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和发展需求,我提出以下几点意见: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执行力度知识产权保护首先需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基础。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我们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保护力度,建立健全刑事、行政和民事法律的衔接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
二、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实施需要依靠严格的执法力度。
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仍然存在一定的隐蔽性和跨行业性,违法者多采取非法手段获取和使用他人知识产权,严重损害了创新主体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侵权者的处罚力度,维护创新主体的权益,保护良好的创新环境。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保护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国际合作来实现更好的保护。
我国已经和许多国家签署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协议和条约,但在国际合作方面仍有待深入推进。
我们应当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国际规则,建立更加公平、公正、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共同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
四、构建创新生态,激发创新活力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在于激发创新活力,推动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为此,我们要构建一个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支持和鼓励创新主体进行创新活动。
具体而言,可以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科研项目和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激发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知识产权的良好运行。
五、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普及和宣传力度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潍坊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30•【字号】潍政发[2011]33号•【施行日期】201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潍政发〔2011〕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重点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通知》(国发〔2008〕18号)和《山东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战略任务,积极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的政策环境、有利于知识产权运用的市场环境、有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制环境和有利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文化环境,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形成以企业为投资主体、社会化创业投资参与、政府支持的知识产权创造创新体系,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确保在知识产权投入量、产出量、产业化水平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等方面处于全省领先地位,促进主导产业、重大领域、重点企业和关键技术等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取得重大突破。
二、大力促进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三)突出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
企业要制定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投入,将知识产权纳入技术开发、生产制造、市场拓展、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积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增加知识产权储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28•【字号】穗府[2006]58号•【施行日期】2006.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穗府[2006]58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优化创业发展环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广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化认识,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一)深刻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
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培育城市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拥有和运用知识产权能力是衡量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是促进改革发展、有效参与国内外竞争的重要手段。
要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对促进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知识产权工作,确立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与市场引导的作用,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总目标,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努力营造“两个适宜”的良好环境,为广州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创造条件。
(二)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协调体系。
各级政府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
建立在市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统筹协调下的部门分工、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体系。
知识产权、工商、版权等部门要加强自身建设,按职责分工,发挥主要职能作用。
科技、经贸、文化、司法、海关、教育、宣传等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各区、县级市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区、县级市知识产权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内设机构,落实编制和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加大政策、财政资金的引导扶持力度。
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从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保护和税收、金融、贸易、科技、教育政策等多个方面采取措施,形成以培育和保护专利、商标、版权为主体的知识产权政策支撑体系。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内容
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积极进展。
然而,仍然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频发、保护力度不够、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更有效率的方向发展。
二、总体要求1. 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增强维护知识产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
三、加强法制建设1. 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提高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执行力,对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 增加知识产权司法资源投入,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效率和质量。
四、加强执法力度1. 提高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2. 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内部管理,建立更加有效的执法机制和流程。
五、加强宣传教育1.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理解。
2. 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六、加强国际合作1. 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2. 提高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和参与水平,更好地维护我国的国际知识产权利益。
七、加大惩罚力度1. 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违法成本,加大侵权行为的法律惩罚力度。
2. 完善相关制度,对恶意侵权行为进行严惩,形成震慑效应。
八、加强监管力度1. 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
2. 加大对侵权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保护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九、加强科技支撑1. 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科技研发的投入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水平。
2. 推动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紧密结合,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含量和水平。
十、加强督促检查1.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好!本文主题是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知识产权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是一种无形的财富。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一些企业和个人常常忽视知识产权保护,甚至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这种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创新环境,也损害了企业的长期利益。
因此,我们需要通过教育、宣传等方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普及。
提高企业和个人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和效果直接关系到创新环境的健康发展。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和前提。
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加强对知识产权维权机构的建设,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
三、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执法是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
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执法力度,对侵权行为采取严厉的打击措施,对违法者进行严肃处罚。
同时,要加强执法机构的专业化和有效性,确保知识产权的实际保护效果。
四、加强国际合作,打造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
通过加强国际合作,构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可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和效果。
借鉴先进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经验,与其他国家进行知识产权合作和交流,共同应对知识产权挑战。
五、促进技术转移和产业升级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仅是为了保护创新者的权益,更重要的是促进技术转移和产业升级。
要加大对技术转移和产业升级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推动知识产权的实际价值体现。
总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经济发展、提升国家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通过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加强国际合作、促进技术转移和产业升级,我们可以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为创新发展和经济繁荣提供良好的环境。
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以下是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一些建议和意见:
1.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员工进行知识产权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如何保护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
2. 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明确知识产权的申请、审查、使用、转让和维权等流程,确保企业的知识产权得到有效保护。
3. 加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鼓励企业进行技术研发,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同时将研发成果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4. 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避免因侵权行为导致的不必要的损失。
5. 加强与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合作:了解行业内的知识产权政策变化,获取更多的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同时也可以通过合作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6. 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平台:方便企业查询和了解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避免重复研发和侵权行为。
7. 注重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随着全球化的发展,企业应关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动态,及时申请国际专利,保护企业在海外的权益。
8. 强化知识产权维权力度:一旦发现侵权行为,应积极采取措施维权,包括但不限于协商、投诉和提起诉讼等。
总的来说,企业应将知识产权视为重要的资产,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和管理这些资产,从而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9.24•【文号】法发〔2021〕29号•【施行日期】2021.09.24•【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法发〔2021〕29号为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党中央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适应新时代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制定本意见。
一、心怀“国之大者”,准确把握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1.确保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
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牢牢把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和提高国家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增强机遇意识、风险意识,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适应新时代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增强做好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深刻认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事关国内国际两个大局。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
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深入发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机构建设和协同合作
1. 组建专门的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执行能力。
2. 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两者之间的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
二、加大合作力度
1.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部门和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2. 加强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机构、检察机关等的合作,建立国际合作机制,加大对跨境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三、加强执法监督和行政司法衔接
1. 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和侦查取证规范,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2. 加强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审查和监督,确保依法追究侵权犯罪的责任。
四、加大打击力度和惩罚力度
1. 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侵权成本。
2. 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犯罪
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
1. 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和法律意识。
2. 鼓励公众举报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建立奖励机制,加强公众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总之,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协作机制、加大合作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和行政司法衔接、加大打击力度和惩罚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等多方面的努力,共同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和效果。
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以下是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和重视,增强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可以通过举办培训、讲座、宣传活动等方式,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2. 强化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部门的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率和公正性。
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侵权盗版、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形成威慑力,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3. 完善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使其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加强对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明确相关规定和责任,堵塞法律漏洞。
4. 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通过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我国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
5. 鼓励创新创业: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优化创新环境。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申请、运用和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
只有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才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5.13•【字号】陕政发[2006]17号•【施行日期】2006.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6〕1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挥我省科教优势,建设创新型陕西,现就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知识产权工作1.知识产权是自主创新的土壤,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陕西的基础。
当今世界,知识产权在经济、科技、贸易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知识产权的创造和应用已成为增强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必然选择。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是建设创新型陕西的客观要求,也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迫切需要。
2.知识产权工作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按照“抓源头、促中介、重应用、强保护”的工作思路,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3.知识产权工作目标:建设五个体系,提升五种能力。
完善知识产权创新体系,立足原始创新,加大集成创新,促进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在装备制造、高技术、能源化工等技术领域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
建立知识产权应用体系,加快核心专利技术产业化步伐,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势的产业,增强知识产权的应用能力。
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行政、司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投资环境,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05•【字号】内府发[2006]47号•【施行日期】2006.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内府发〔2006〕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市”战略,切实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增强我市的综合竞争力,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知识产权是关于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以及其他来自智力活动所取得的一种财产属性的权利。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知识产权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也是优化经济结构、实现跨越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
近年来,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得到加强,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差、核心技术缺乏、创新投入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长足发展。
对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通过试点示范走出一条以引进、吸收、创新为主,自主创新和合作创新相结合的适应我市实际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道路,从而提高我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提高我市自主知识产权申请数量和质量,提高我市自主知识产权实施转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内江发展新跨越作出积极贡献。
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我们有多种方法可以表达自己的意
见和建议,以便更有效地推进知识产权工作。
首先,应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理念,积极指导个人、团体和企业依法保护知识产权,让大家都理解知识产
权保护和侵权责任,为社会创造一种良好氛围,以及给相关行业环境
建立一种信任机制。
其次,政策上应把知识产权放在更重要的位置,并逐步将其列入
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增加投入,提高知识产权的实施和司法保护能力,优化立法体系,推动知识产权的实施和保护,提高惩罚力度。
第三,应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诉讼程序,提供便捷实用的渠道,
便于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个人、企业等及时维权,推动律师、企业和
投资者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新技术应用领域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此外,对于高新技术领域,应改善技术审查机制,秉持国际惯例,积极开展外资和跨国合作,合理利用知识产权保护和贸易技术,提高
知识产权保护的便利性,以及促进企业和投资者的发展。
最后,应以规范和秩序的原则,厘清知识产权政策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技术标准,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和咨询,促进科学发展与创新技术的融合,为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做出贡献。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的发展前景十分光明,我们应当继续为它的发展提供正确的方向,树立崇高的信念,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完善相关体系,细心管理和保护。
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更多的成绩,促进个人、企业、政府等各方的综合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07.04.02•【文号】•【施行日期】2007.04.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市、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工作的指示和部署,全面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法检查的精神,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意见。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将贯彻落实中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报我局。
特此通知。
二○○七年四月二日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当前,我国经济贸易在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对外投资日益增加,创新能力逐步增强,经济结构、进出口结构不断改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行政执法工作,既是促进对外开放、营造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的需要,也是深化改革、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健康发展的需要,两者统一于国家的总体发展方针,统一于满足人民不断提高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需要。
近年来,侵权者与假冒者借助快捷、广泛传播的知识产权信息,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了知识产权侵权产品制造、扩散的水平和速度,依靠一种执法途径的保护模式,难以解决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问题。
在完善司法保护的同时,行政保护在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和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1.13•【字号】浙高法〔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1.13•【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高法〔2021〕3号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现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层报我院民三庭。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1月1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部署,结合我省法院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自立自强,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为我省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司法力量。
2.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依法、严格、公正、平等、精准、高效、全面保护。
坚持问题导向,全力解决纠纷多、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突出问题。
坚持改革引领,积极探索新机制新载体,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3.工作目标。
锚定“十四五”规划和二О三五年远景目标对知识产权审判提出的新要求,积极构建“严、大、快、同”知识产权保护新格局。
遵循“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司法政策,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
全面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积极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果,努力使浙江成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示范地。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意见》
7个部分
共23条
第一部分
总体要求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 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不断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综 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03
开相关规定,更大范围更大力度公开执法
办案信息,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六)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
01
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培育和发展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
02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
03
引导代理行业加强自律自治,全面提升代理机构监管水平。
02
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
03
研究加强体育赛事转播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公证电子存证技术推广应用。研究建立跨境电 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
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制定合同范本、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鼓励企业加强风
04
险防范机制建设,持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护环境。研究制定传统文权假冒商品等措施,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开展关键领域、
02
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规制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以及恶意诉
讼等行为。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4.18•【字号】苏政办发[2001]46号•【施行日期】2001.04.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1〕46号2001年4月18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为切实加强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就加强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一)知识产权制度是鼓励发明、激励创新、规范竞争、调整利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制建设和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护知识产权,是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正常市场秩序和运行机制的重要保障。
全省上下要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扩大我省知识产权总是,提高原创性知识产权质量,扶持和保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不断增强我省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建立健全各级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专利、工商、版权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科技、经济等部门和各行业都要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推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组织实施,协调一致地促进知识产权工作的持续稳步发展。
(三)各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和有关制度。
要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技术创新的全过程,鼓励、支持有关单位和科技人员检索专利、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版权以及申请植物新品种保护等,依法取得知识产权,不断增强我省知识产权总量特别是具有原创性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扩大技术创新的科技储备。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关
于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1.加强鉴定机构建设。
应加强国家级、地方级及企业自建鉴定机构的
建设,拓宽鉴定机构的服务范围和领域,提升鉴定专业水平。
2.规范鉴定程序。
制定完善的鉴定规程和标准,规范鉴定程序,确保
鉴定结果公正、科学、客观。
3.加大鉴定技术和设备的投入。
加大对鉴定技术和设备的投入,借助
高科技手段提升鉴定水平,提高鉴定准确度。
4.加强人才培养。
积极开展鉴定人员的培训和交流活动,加强知识产
权鉴定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鉴定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5.加强监管和评价。
强化鉴定工作的监管和评价机制,定期开展鉴定
机构和鉴定人员的考核,完善鉴定管理体制,提高鉴定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总体要求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化的大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的创新发展,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加强立法和法律执行。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进行严惩。
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确保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性。
此外,还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交流,共同打击跨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认识,增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
同时,加强对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培训,提高其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第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手段。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互联网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面临新的挑战。
因此,应加大技术创新力度,研发更加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例如,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知识产权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测和保护。
第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督和检查。
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
同时,加大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侵权者进行严厉的处罚,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
第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
知识产权保护是全球性问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
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机制和国际组织,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交流,共同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加强立法和法律执行、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手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督和检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等措施,可以提高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我国的创新发展。
只有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保护创新者的权益,激发创新活力,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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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5-2010)》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的意见》,实施知识产权带动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的形成与发展,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现就加强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知识产权带动战略,促进知识产权与科经贸结合
1.确立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重点。
以经济建设和自主创新为中心,以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为基础,营造有利于技术创新的法制环境;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集成创新和消化吸收再创新、增加知识产权数量和提高知识产权质量为主攻方向,大力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加大投入、建立科学的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为手段,促进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贸易的紧密结合;以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加大执法力度为着力点,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2.建立知识产权战略与政策研究体系。
紧紧围绕“电煤钨铁种芋红”七大项目体系建设和打造“三基一都”这个重点,利用资源优势,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引进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培育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战
略与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全局性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为产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3.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和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实行知识产权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在企业开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试点,改进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模式。
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研发中心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把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得作为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4.密切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工作的结合。
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以及科技成果、优秀新产品的鉴定和奖励申报,必须首先进行专利检索,并提交该项目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状况报告。
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具备专利申请条件的,要在鉴定、论文发表前及时申请专利,适合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及时申请国外专利。
5.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与经济工作的结合。
把知识产权的数量、质量及其管理制度的完善与否,作为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和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重要指标及条件,并将其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作为科技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与职称评定的主要依据之一。
6.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知识产权管理经验,与国内外有关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开发、执法、服务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按照世界贸易组织规
则处理对外合作交流方面的知识产权关系,依法公平合理地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为境外投资者、合作者及外资企业合法取得的中国知识产权提供有效保护。
鼓励企事业单位扩大知识产权引进和推广渠道。
7.落实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政策。
各级政府计划项目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均归项目承担单位所有,项目主要完成人员有依法在文件上注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有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对该项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进行协商约定。
职务发明专利未能实施或转让的,发明人可与单位协商约定,依法自行实施或转让。
二、加大支持力度,建立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激励机制
8.建立和完善管理体制与机制。
为便于与国家、省上知识产权部门的衔接,更好地开展工作,市上于2007年5月将原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更名为知识产权局,增加了编制,加强了力量。
各县区科技局要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尽快配备专人负责知识产权工作。
9.促进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在科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安排相应资金,资助有市场前景、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的专利技术产品开发、专利技术推广应用、专利产业化和专利产品出口。
各县区安排的科技经费应当优先支持专利技术,特别是发明专利的转化、应用和产业化。
10.落实专利奖励和报酬政策。
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企事业单位的认识,敦促企事业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省上有关专利奖励规定。
即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在专利权有效期内,每年应当从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所得税后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或者从实施外观设计专利所得税后利润中提取不低于2%,作为报酬给付发明人或设计人。
取得专利权的单位转让专利或者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应自收到转让费或者许可费后3个月内,提取不低于该费税后的25%作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报酬。
11.经认定的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享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按规定,积极推荐其为高新技术企业,使之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对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和产品,可优先列为市级新产品和推荐国家级新产品计划及省、市级技术创新项目;属高新技术的,优先列为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三、严格专利执法,切实保护专利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1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甘肃省专利保护条例》,保护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及其推广应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加大专利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种专利侵权和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专利纠纷。
13.建立知识产权、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版权、文化、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行政执法制度和体系,成立市、县(区)
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
14.加强对技术贸易洽谈会、展览会和展示会等会展活动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会展组委会应设立有知识产权执法人员参加的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服务,受理对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投诉,及时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四、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专利意识
15.结合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把有关专利法律、法规、知识纳入普法教育计划和科学技术普及计划,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职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推动群众性专利工作和发明创造活动的开展。
协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技术监督、工商管理、教育、经贸等部门,利用各种渠道和传媒,大力开展专利基础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为发明创造、技术创新以及科技合作交流营造良好的氛围。
16.要高度重视专利知识教育和专利人才队伍建设。
协同教育管理部门、人事管理部门及行政院校,积极创造条件,在各类教育机构中开展专利知识教育,将专利知识纳入日常教学内容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培养一批精通专利业务、熟练处理国内外专利事务的管理人才,以适应市场经济和世界贸易组织相关规则的要求。
五、加强领导,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17.建立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形成
责权明晰、规范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和协调,定期通报和分析知识产权工作形势,及时制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措施。
把知识产权工作,尤其是专利申请量、授权量、实施效果及专利管理制度建设作为县区科技进步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的重要考核指标,积极引导、管理,认真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