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工程安全管控培训课程资料

田增勇 胡滨

安全培训系列课件(二)

基坑等级地面最大沉降量及围护墙水平位移控

制要求

环境保护要求

一级1. 地面最大沉降量≤0.1%H

2. 围护墙最大水平位移≤0.14%H

3. K

s

≥2.2

基坑周边以外0.7H范围内有地铁、

共同沟、煤气管、大型压力总水

管等重要建筑或设施,必须确保

安全

二级1. 地面最大沉降量≤0.2%H

2. 围护墙最大水平位移≤0.3%H

3. K

s

≥2.0

离基坑周边H~2H范围内有重要

管线或大型的在使用的建(构)

筑物

三级1. 地面最大沉降量≤0.5%H

2. 围护墙最大水平位移≤0.7%H

3. K

s

≥1.5

离基坑周围2H范围内没有重要或

较重要的管线、建(构)筑物

注:H为基坑开挖深度,K

s

为抗隆起安全系数,按圆弧滑动公式计算。

结构类型适用条件

安全等级基坑深度、环境条件、土类和地下水条件

构锚拉式结构

一级、二级、三级 1、排桩适用于可采用降水或截水帷幕的基坑; 2、地下连续墙宜同时用作主体地下结构外墙,可同时用于截水; 3、锚杆不宜用在软土层和高水位的碎石、砂土层中; 4、当临近基坑有建筑物地下室、地下构筑物等,锚杆有效长度不足时,不采用锚杆;支撑式结构悬臂式结构双排桩逆作法

土钉墙

单一土钉墙

二级、三级 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经降水的非软土基坑,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 ;预应力锚杆复合土钉墙

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经降水的非软土基坑,且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5m ;水泥土桩复合土钉墙

用于非软土基坑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 ;用于淤泥质土基坑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 ;不宜用在高水位的碎石、砂土、粉土层中。微型桩复合土钉墙

适用于地下水位以上或经降水的基坑,用于非软土基坑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12m ;用于淤泥质土基坑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6m ;放坡三级 1、施工场地应满足放坡条件;2、可与上述支护结构形式结合。

蓝润广场、置地广场、东悦荟、优悦广场、教育学院

桩锚支护剖面

锚杆钻机施工

锚杆张拉

锚索(钢绞线)

混凝土支撑

春熙路、人南中心

连续墙+混凝土支撑支护

连续墙+钢支撑支护

人南中心

逆作竖井

人南中心

复合土钉墙支护

土钉墙支护

我司住宅类工程大部分采用此类支护方式

序号名称编号颁布单位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住建部、质

监总局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住建部

3《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住建部

4《建筑深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住建部

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市住建委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住建部

序号标准名称条文编号条文内容

1

《建筑基坑支护技

术规程》JGJ120-

20128.1.3当基坑开挖面上方的锚杆、土钉、支撑未达到设计要求时,严禁向下超挖土方。

28.1.4采用锚杆或支撑的支护结构,在未达到设计规定的拆除条件时,严禁拆除锚杆或支撑。

38.1.5基坑周边施工材料、设施或车辆荷载严禁超过设计要求的地面荷载限值。

48.2.2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支护结构,在基坑开挖过程中与支护结构使用期内,必须进

行支护结构的水平位移监测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建(构)筑物、地面的沉降监测。

5《建筑深基坑工程

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GJ311-20135.4.5基坑工程变形监测数据超过报警值,或出现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管线失稳破坏

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待险情排除后方可恢复施工。

6

《建筑施工土石方

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80-20092.0.2土石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7 2.0.3施工前应针对安全风险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8 2.0.4施工现场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

可恢复施工。

9 6.3.2基坑支护结构必须在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开挖下层土方,严禁提前开挖和超挖。施

工过程中,严禁设备或重物碰撞支撑、腰梁、锚杆等基坑支护结构,亦不得在支护结

构上放置或悬挂重物。

1、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基坑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2、文件中针对基坑工程“超过一定规模”是指: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

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基坑工程发

生事故的概率

往往大于主体

工程,根据工

程实际调查,

基坑工程事故

概率可达到

10%以上。(注:

数据来源于《建筑深基坑工

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理解与应用》

1、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1、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前言 1、基坑坍塌,往往会造成作业人员的群死群伤,是施工现场群死群伤三大危险源之一。 2、工程体量越来越大,基坑越来越深,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 3、一旦出事,除施工现场受影响外,往往殃及周边的建(构)筑物、管线、市政设施,危及周边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影响大。 从全国和我区的安全看,致使基坑坍塌的因素有技术方面的,也有管理方面的。 从技术角度来看,目前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都是齐全的,但对基坑工程而言,许多房建勘察、设计和施工队伍甚至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越来越大、越来越深、越来越多的基坑工程还是比较陌生的。 因此,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有必要将各地以前实施的五花八门的管理办法和程序统一到一个标准化的管理程序,对涉及工程的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审图、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及审核批准、施工和监理、验收、监测等多个环节做出具体的规定,以堵塞可能出现的安全纰漏。 只有管理到位,技术保障措施方可得到落实,基坑工程的安全方可得到保障。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总站,会同有关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设置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程序,制定本标准,以全过程各环节的安全措施保障基坑工程的安全。 本标准是关于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的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基坑(简称基坑)工程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方案的制定及审核批准、施工和监理、验收、监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地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深度和危险程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的房屋基坑和市政设施基坑和市政设施基坑的开挖、支护和降(止、排)水。 对建筑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基坑支护工程安全性影响因素

建筑基坑支护工程安全 性影响因素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建筑基坑支护工程安全性影响因素 论文摘要:在建筑基坑施工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塌方事故发生,必须对开挖的建筑基坑采取支护措施,本文分析了当前深基坑支护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了深基坑支护设计中的注意事项和预防措施。 一、问题的提出 在建筑基坑施工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塌方事故发生,必须对开挖的建筑基坑采取支护措施。建筑基坑支护设计与施工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坑类型、基坑开挖掘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合理设计、精心施工、经济安全。 近几年来,高层建筑的迅速兴起,促进了深基坑支护技术的发展。各地在深基坑开挖和支护技术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设计和施工经验,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不断涌现。但是,现在的城市建筑间距很小,有的基坑边缘距已有建筑仅十几米、甚至几米,给基础工程施工带来很大的难度,给周围环境带来极大威胁,也相应地增加了施工工期和施工费用。另外,原来的深基坑支护结构的设计理论、设计原则、运算公式、

施工工艺等,已不符合深基坑开挖与支护结构的实际情况,导致一些基坑工程出现事故,造成巨大的损失。因此,深基坑支护的安全问题工程技术人员应予以高度重视。 二、深基坑支护存在的问题 (一)支护结构设计中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选择不当 深基坑支护结构所承担的土压力大小直接影响其安全度,但由于地质情况多变且十分复杂,要精确地计算土压力目前还十分困难,至今仍在采用库伦公式或朗肯公式。关于土体物理参数的选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尤其是在深基坑开挖后,含水率、内摩擦角和粘聚力三个参数是可变值,很难准确计算出支护结构的实际受力。 在深基坑支护结构设计中,如果对地基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取值不准,将对设计的结果产生很大影响。土力学试验数据表明:内磨擦角值相差5°,其产生的主动土压力不同;原土体的内凝聚力与开挖后土体的内凝聚力,则差别更大。施工工艺和支护结构形式不同,对土体的物理力学参数的选择也有很大影响。 (二)基坑土体的取样具有不完全性

xxx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XXX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旧建筑拆除工程也日益增多。拆除物的结构也从砖木结构发展到混合结构、框架结构、板式结构等,从房屋拆除发展到烟囱、水塔、桥梁、码头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拆除。因而建(构)筑物的拆除施工近年来已形成一种行业。拆除工程属于建设工程的其中一个辅助阶段,以前受重视程度有限,在拆除工程中的安全事故频繁发生。同时由于拆除工程往往承包给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生事故后也得不到应有的抚恤和赔偿,给受害者家属造成无法弥补的伤痛和经济损失,给政府和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和额外负担。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施工单位资质等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以及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建设部也将拆除工程施工安全作为专项治理工作之一,由此可见政府和社会各方对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的重视。 一、加强对拆除工程施工企业的资质管理 1. 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拆除工程(指建筑物和构筑物)要建立健全制度,实行统一管理,明确职责,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拆除施工安全。 2. 拆除工程施工,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

工15日前,将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以及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3. 拆除工程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拆除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按相应的等级规定承接工程,严格杜绝越级承包工程和转包工程。需要变更施工队伍时,应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二、做好拆除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1. 拆除作业施工企业必须先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法》规定:“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制定组织有序的施工顺序和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必须改变施工方法,调整施工顺序,必须先修改、补充施工组织设计。 2.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找范文就来培训,考试合格,才允许上岗作业。同时应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熟悉被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竣工图纸,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工地负责人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规程向参加拆除的工作 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 3.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先清除拆除倒塌范围内的物资、设备; 将电线、燃气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与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检查周围危旧房,必要时进行临时加固;向周围群众出安民告示,在拆除危险区周围应设禁区围栏、警戒标志,派专人监护,禁止非拆除

建筑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785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建筑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标准版本

建筑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基坑支护工程是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施工方法,它包括地下连续墙、排桩支护、重力式档土结构、喷锚支护结构和组合式支护结构等形式,其施工过程极易发生坍塌伤亡事故。建设部《建筑工程预坊坍塌事故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基坑支护是多发事故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应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施工组织,确保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也明确规定基坑支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否则该项为“零分项”。因此加强基坑支护工程技术安全措施至关重

要。 1基坑坍塌的常见原因 1.1坑壁的形式选用不合理 基础施工时,坑壁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采用坡率法,即自然放坡;二是采用支护结构。实践证明,基坑坑壁的形式直接影响基坑的安全性若选用不当会为基坑施工埋一隐患。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过多考虑节省投资和缩短工期,忽视对坑壁形式的正确选用,从而出现坑壁形式选用不当。 在大多数工程中,由于采用坡率法比采用支护结构节省投资,因此,这种方式常被施工单位作为基坑施工的首选形式。但坡率法只能在工程条件许可时才能采用,如果施工场地有限不能满足规范所要求的坡率或者地下水丰富、土质稳定性差,一般不能考虑坡率法,否则,容易出现隐患,造成坑壁坍塌。当不具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思路及措施

安全管理的思路及措施 1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总体思路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应该结合本工程所处位置和结构特点,从财产和人员两方面指定全面的安全目标。主要包括: (1)从建筑或安装工程整体考虑。土建工程首先考虑施工期内对周围道路、行人及邻近居民、设施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全封闭防护或部分封闭防护);平面布置应考虑施工区与生活区分隔,施工排水、安全通道以及高处作业对下部和地面人员的影响;临时用电线路的整体布置、架设方法;安装工程中的设备、构配件吊运,起重设备的选择和确定,起重半径以外安全防护范围等。复杂的吊装工程还应考虑视角、信号、步骤等细节。 (2)对深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首先应了解土壤种类,选择土方开挖方法,放坡坡度或固壁支撑的具体做法。总的要求是防坍塌。人工挖孔桩基础工程还需有测毒设备和防中毒措施。 (3)30m以上脚手架或设置的挑架,大型混凝土模板工程,还应进行架体和模板承重强度、荷载计算,以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这也是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 (4)满足安全平网、立网的架设要求,以及架设层次段落,如一般民用建筑工程的首层、固定层、随层(操作层)安全网的安装要求。事故的发生往往处在随层,所以做好严密的随层安全防护至关重要。 (5)人货梯和塔吊垂直运输设备的拉结、固定方法及防护措施,其

安全与否,严重影响工期甚至造成群伤事故。 (6)施工过程中的“四口”防护措施,即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应有防护措施。如楼梯、通道口应设置1.2m高的防护栏杆并加装安全立网;预留孔洞应加盖;大面积孔洞,如吊装孔、设备安装孔、天井孔等应加周边栏杆并安装立网。 (7)如上部作业应满铺脚手板交叉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外侧边沿应加挡板和网等以防物体下落。 (8)“临边”防护措施,施工中未安装栏杆的阳台(走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或平台)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外侧边等均属于临边危险地域,应采取防人员和物料下落的措施。 (9)用电。施工过程中与外电线路发生人员触电事故屡见不鲜。当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线之间达到最小安全操作距离时,必须采取屏障、保护网等措施。如果小于最小安全距离时,还应设置绝缘屏障,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根据施工总平面的布置和现场临时用电需要量,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制定相应电气防火措施。施工工程、建设工程、钢管外架等金属构筑物,凡高于周围原有避雷设备,均应有防雷设施,如人货梯、高塔的接地深度、电阻值必须符合要求等。 (10)对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必须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11)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措施。如夏季防止中暑措施,包括降温,防热辐射,调整作息时间,疏导风源等措施;雨季施工要制定防雷防电、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精选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 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篇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关系着企业的兴旺和发达。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形成网络管理。 2.认真搞好新工人入场教育和操作、换岗及特殊工种培训和教育, 凡未经入场教育考核登记注册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合格的安全帽, 严禁穿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现场明火作业必须持有用火证。 4.进入施工现场要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 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5.施工现场严禁酒后上岗, 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 严禁攀登起重臂、绳索、脚手架、井架、龙门架和运料的吊笼和吊篮及吊装物上下。 6.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分部分项工程, 有安全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临边的交通路段必须有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严禁触摸非本人操作的设备、电闸、闸门、开关等, 拒绝违章作业。 8.现场使用机械、临电要有方案, 技术交底要详细, 验收手续要齐全, 重要设备设专人管理, 维修设备必须拉闸、断电。 9.大型机械、塔吊、电梯安装要有设计和详细交底, 司机、信号工必须 持证上岗, 严禁违章作业, 服从信号工的统一指挥。 10.施工现场的一切设备、安全设施、严禁他人随意拆除和移动, 拆除和移动安全设施、设备造成事故, 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 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 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 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 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 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 保卫组织结构, 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 治安岗位责任制。 2.现场设警卫室, 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 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吸烟请到吸烟处, 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 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 持有用火审批手续, 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深基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2)

深基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一、基坑开挖 1、临边防护 (1)基坑施工必须按要求进行,具体临边防护要求按“三宝四口”章节要求执行。 (2)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还必须在栏杆式防护的基础上加密目式安全网防护。 2、排水措施 (1)常见的地下水控制方法有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型式单独或组合使用。常用的地下水控制方法有明排水、井点降水、自流深井排水等。 (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3、坑边荷载 (1)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放;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堆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2)各类施工机械施工与基坑、边坡的距离小于规定时,应对施工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地面等采取加固措施。 4、上下通道 (1)基坑作业时必须设置专供作业人员上下的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临时设施。 (2)通道的设置,在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上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5、土方开挖

(1)土方施工机械应由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进场作业,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半径范围内进行坑底清理或找坡作业。 (3)施工时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并不得超挖。 二、基坑监测 1、监控方案 基坑开挖前应制定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2、监测项目 基坑工程监测可按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选择监测项目,具体分为:支护结构位移;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变形;地下水位;桩、墙内力;锚杆拉力;支撑轴力;立柱变形;地体分层竖向位移;支护结构界面上侧向压力。 3、监测点布置 (1)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2)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3)深基坑工程应进行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并符合下列要求: A、布点要求:开挖深度不超过7米的三级基坑,监测点间距不大于20米;开挖深度超过7米的一、二级基坑,监测点间距不大于10米;每一典型坡段不少于3个监测点。 B、水平位移监测包括:位移量、位移速率和方向。

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三﹑基坑支护工程危险源识别与监察 四﹑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要求 五﹑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管理 六、安全生产目标 七、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八、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九、安全检查措施 十、安全教育措施 十一、安全技术措施 十二、基坑支护施工安全技术要点 十三、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十四、施工期间的消防措施: 十五﹑基坑支护平面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赤峰山金银铅有限公司10万吨/年电铅项目熔炼主系统土建工程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凤凰山工业园区 二﹑编制依据 (1)、《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及乐清湾产权式酒店基坑支护设计图纸(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S0010-2002; (3)、建(构)筑物设计文件、地质报告;地质勘察院现场勘查报告 (4)、地下管线,周边建筑物等情况调查报告; (5)、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关文件。 (6)、《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8)《建设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9)《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三﹑基坑支护工程危险源识别与监察 1、基坑支护工程事故类型 (1)、与挡土墙结构有关的事故; (2)、挡土结构施工不良。挡土结构异常变形; (3)、挡土结构渗漏水严重致使挡土结构后面土体流失。 (4)、地面超载引起挡土板结构上侧压力过大。 (5)、各阶段超挖起挡土板结构上侧压力过大。 (6)、未进行支护与土体整体稳定和抗滑移验算或验算错误,导致挡土结构整体垮塌。 (7)、对雨水、周边排水等地表水造成的侧压力增加考虑不足,导致挡土结构垮塌。 2、与支撑体系有关的事故 (1)、勘察设计不当造成的事故; (2)、施工不良造成的事故; (3)、与地下水治理不当造成的事故; (4)、发生挡土结构、挡土底部基坑周边的事故; 3、与管理不当有关的事故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论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姓名:陈开飞 班级: 11281250102 专业:建筑学 班级: 2011级建筑学1班 指导老师:贾江美

时间:2015.11.29 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特征 一是建筑工程具有施工难度大、投资规模大、增长速度快及危险性大等特点,其中最为主要的特点就是工程体积大、施工人员复杂、建设周期长、施工原材料及设备机械量多。尤其是在当前的情况下,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越来越快,投资规模也越来越大,造成建筑市场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建筑物也由简单的结构设计向复杂结构设计发展,由简单的低层建筑向复杂的高层、超高层建筑发展,这就加大了施工交叉作业量,增加了施工难度,从而导致施工危险性也大大增加。二是建筑投资主体由单一化向多元化发展,致使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要求及难度越来越高。但是部分投资主体在具体投资时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在施工时故意逃避安全监督管理,在盲目的情况下就进行工程建设。建筑工程生产的专业化要求也越来越高,主要包括:总包、分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监理等,这就使得建筑工程分工更明确、更详细,但是这也极易导致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管理职责不明、管理程序复杂问题。此外,建筑工程相关人员对工作的敷衍了事也进一步加大了管理难度。三是当前,建筑工程的施工人员普遍为农民工,整体素质偏低,流动性也极大。虽然我国在不断扩大对施工人员的培训,但也仅仅只是流于形式,导致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的农民

工仍极为缺乏专业知识与技能,对于施工安全知识知之甚少,也没有相应的防护技能,造成自身施工安全意识薄弱。由于建筑工程是一项多工序协调作业及人员流动性大的工程,受其影响就极易导施工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只是流于形式,一些建筑施工安全规范标准也得不到贯彻落实,导致建筑施工方法和操作方式缺乏科学性、安全性及规范性,这就进一步加大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难度。 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意义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危险性较大的工作,影响施工安全的因素较多,极易发生安全事故。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并贯彻实行,又对建筑市场准入控制进行加强,对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是仍无法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频繁发生,国家和建设部门颁布、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但仍有一些相关部门和企业只顾自身利益,对安全生产选择忽视,监管力度大大不足,部分一些施工人员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在进行具体施工操作时也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的标准规定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自身安全意识薄弱,以上均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存在问题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577-72 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工程安全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人员生命安全。采取如下措施: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项目经理、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自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2、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交底记录和施工安全例会制度,使之成为安全工作内业检查的主要内容。施工队伍进场前必须对对所有参加施工生产的职工(包括外包工、待训工及实习生)均应进行入场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进,规章制度教育,签订安全协议,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对工人进行安全交底。特殊工种的操作工,如架子工、电焊工、气

焊工、维护电工、小型机械工等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会议,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贯彻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实行鲜明的奖罚制度。 3、做到无施工方案不施工,有方案没交底不施工,班组上岗前没安全交底不施工。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安全上岗交底活动记录,酒后不准上班操作,穿高跟鞋、拖鞋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禁止在施工楼内随地大小便。 每周一上午组织不少于1小时的安全教育活动。 4、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检查,专门负责与现场甲方、土建协调,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进场前和施工中对安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员应每天深入现场进行巡视,并记录安全日记,对安全设施、防护措施、安全保护用品、设备安全运行情况,现场文明卫生,对现场人员遵守安全规范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实施有效的监督,发现不合格状态,

建筑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建筑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基坑支护工程是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施工方法,它包括地下连续墙、排桩支护、重力式档土结构、喷锚支护结构和组合式支护结构等形式,其施工过程极易发生坍塌伤亡事故。建设部《建筑工程预坊坍塌事故若干规定》中明确指出,基坑支护是多发事故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之一应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做好施工组织,确保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也明确规定基坑支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否则该项为“零分项”。因此加强基坑支护工程技术安全措施至关重要。 1 基坑坍塌的常见原因 1.1 坑壁的形式选用不合理 基础施工时,坑壁的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采用坡率法,即自然放坡;二是采用支护结构。实践证明,基坑坑壁的形式直接影响基坑的安全性若选用不当会为基坑施工埋一隐患。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组织设计时,过多考虑节省投资和缩短工期,忽视对坑壁形式的正确选用,从而出现坑壁形式选用不当。 在大多数工程中,由于采用坡率法比采用支护结构节省投资,因此,这种方式常被施工单位作为基坑施工的首选形式。但坡率法只能在工程条件许可时才能采用,如果施工场地有限不能满足规范所要求的坡率或者地下水丰富、土质稳定性差,一般不能考虑坡率法,否则,容易出现隐患,造成坑壁坍塌。当不具备采用坡率法的条件时,应对基坑采用支护措施。成都地区常用的支护结构有土钉墙支护、喷锚支护、混凝土灌注支护等。施工前,应根据工程所处周边环境、地质水文条件以及工程施工工艺要求对支护形式进行合理选择、设计,若为节省资金仅凭经验确定支护形式,很可能达不到支护的目的,同样容易出现坑壁坍塌的情况,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对这种坑壁,采用混凝土灌注桩效果更为理想,安全性更高。 1.2 坑壁土方施工不规范 一些施工单位在基坑施工中,不重视施工管理控制,随意更改施工设计,违反技术规范要求也是带来基坑施工隐患,造成坑壁坍塌的主要原因。 主要表现在:一是采用坡率法时坡率值不足。当工程条件许可时,基坑施工一般采用坡率法。但采用坡率法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搞好基坑施工的坡率控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施工单位常常因为土方开挖时坡率控制不好或地勘资料不准确,造成开挖深度大于预计深度,出现基坑坑壁坡率小于设计值的情况,使基坑坑壁处于不稳定的状态,最容易出现坑壁坍塌;二是支护结构施工时未按要求进行土方开挖。在进行土钉墙支护或喷锚支护结构施工时,按照规范要求,应根据土钉或锚杆的排距分层开挖,开挖一层土方后立即进行支护,待支护结构达到设计要求后再开挖下一层土方。但现场施工时,常因土方开挖作业与护壁施工未紧密配合,土方挖运速度,坑壁直立土方大面积长时间裸露,为坑壁坍塌创造了条件。 1.3 对地表水的处理不重视 基坑施工的“水患”一是地下水,二是地表水。由于地下水处理不好将直接影响基础工程的施工并对基础坑坑壁的稳定性造成威胁,因此建筑工程相关各方都对地下水的处理非常重视,从勘察、设计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均能得到保证。现在,成都地区普遍采用管井降水,降水效果良好,有效地消除了地下水对基坑坑壁的不良影响。另外,地表水对基坑坑壁稳定性的作用同样影响很大。地表水可分为“一明一暗”两种情况“,明”主要是指施工现场内地面可能出现的地表水,如雨水、施工用水、从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暗”主要是指基坑周边地面以下的管网渗漏、爆管等产生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最新版) 1、安全管理目标与方针 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是:确保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争创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 工程施工中轻伤率控制在2‰以内,杜绝死亡和重大伤害事故。 在施工管理中,我们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目标。 我们将根据国家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一标五规范"以及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排施工和进行检查,杜绝违规作业。 为达到上述目标,我们将编制本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以指导本工程的施工安全。 2、安全保证体系 我单位已通过了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我们将严格按照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施工安全进行科学系统的管

理。 我们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体系,成立项目的安全管理小组,责任到人,实行目标管理。 对本工程,将建立以项目的安全管理为主体、上级企业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指导、政府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监督、业主和监理进行监察的多级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作为项目安全的主体,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由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安全工程师、项目各管理部门以及各专业施工队专(兼)职安全员及各施工班组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 3、安全制度管理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除本《施工组织设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外,凡重大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均应编制安全方案。 专业分包应结合各自的专业施工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方案,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本项目部备案。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暂行) 1. 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质按期、安全完成项目工程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西安精细化工厂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2.2 本制度适用于西安精细化工厂施工安全管理。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技术科对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归口监督管理。 3.2工程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中的安全施工进行具体实施和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1.1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和认真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各项规定;各工种的工人,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是不了解建筑安全规程的技术人员和未经过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人、民工,不得参加施工。 4.1.2为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必须在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做好施工平面布置。一切附属设施的搭设、机械安装、电气设备其它临时工程的位置,都需在施工组织设计场区规划中仔细合理安排,做到即安全文明,又合理使用平面和空间。 4.1.3施工现场周围应设栅栏,有悬崖等危险的地区设栅栏和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地面应平整,沟、坑应填平或设置

盖板。 4.1.4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任何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4.1.5施工现场的一切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要齐全可靠。机械设备及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每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 改。 4.1.6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4.1.7施工现场内一般不准架设高压线路。如必须架设时,应与建筑物、工作地点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工地内架设电气线路,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4.1.8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刨等),要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1.9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4.1.10各种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必须有防护措施。 4.1.11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或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鞋与带钉易滑的鞋靴。 4.1.12施工中必备的油漆、氧气等危险品,应按国家规定妥善保管。 4.1.13自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夜间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 4.1.14现场材料堆码整齐,严禁乱堆乱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不得将材料长时间堆放在施工通道,保证通道畅通。 4.2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 4.2.1安全用电技术要求

1、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 前言 1、基坑坍塌,往往会造成作业人员的群死群伤,是施工现场群死群伤三大危险源之一。 2、工程体量越来越大,基坑越来越深,地质条件越来越复杂。 3、一旦出事,除施工现场受影响外,往往殃及周边的建(构)筑物、管线、市政设施,危及周边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影响大。 从全国和我区的安全看,致使基坑坍塌的因素有技术方面的,也有管理方面的。 从技术角度来看,目前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都是齐全的,但对基坑工程而言,许多房建勘察、设计和施工队伍甚至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对越来越大、越来越深、越来越多的基坑工程还是比较陌生的。 因此,按照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有必要将各地以前实施的五花八门的管理办法和程序统一到一个标准化的管理程序,对涉及工程的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审图、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及审核批准、施工和监理、验收、监测等多个环节做出具体的规定,以堵塞可能出现的安全纰漏。 只有管理到位,技术保障措施方可得到落实,基坑工程的安全方可得到保障。为此,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会同有关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设置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程序,制定本标准,以全过程各环节的安全措施保障基坑工程的安全。 本标准是关于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的管理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基坑(简称基坑)工程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前期准备、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方案的制定及审核批准、施工和监理、验收、监测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程序。 本标准适用于工程地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深度和危险程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件规定的房屋基坑和市政设施基坑和市政设施基坑的开挖、支护和降(止、排)水。 对建筑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2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30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GB50497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JGJ72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JGJ120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DBJ/T45-002广西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建筑基坑 为进行建(构)筑物基础或地下室施工所开挖的坑或槽。 3.2深基坑 开挖深度达到或超过5m,或开挖深度不足5m但现场工程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开挖后严重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和道路安全的基坑。 3.3周边环境 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包括既有建(构)筑物、道路、地下设施、地下管线、岩土体及地下水体的统称。 3.4基坑工程 为营造安全并适合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基坑,所进行的支护结构施工和挖除基坑范围内土体的工程。

《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土建安全管理》第一章

第一章基坑工程安全技术 一.基坑工程定义与安全等级条件划分 1.基坑工程定义 2.基坑工程分级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有两类:一是设计安全等级,二是施工安全等级 与地基施工安全,基坑侧壁土层与荷载条件,环境安全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基坑安全标准,是基坑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的基本依据。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等级分为两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基坑工程为一级,其余为二级: (1)复杂地质条件及软土地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地下室的基坑工程 (2)开挖深度大于15米的基坑工程 (3)基坑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的基本过程 (4)设计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基坑工程 (5)基坑侧壁受水浸湿可能性大或基坑工程降水深度大于6米或降水对周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工程 (6)在基坑影响范围内存在较大交通载荷,或大于34KPa短期作用荷载的基坑工程 3.基坑设计单位从业资质

4.施工单位从业资质 领取了施工许可证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自行施工总承包合同上所有专业工程内容不需要额外的资质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设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最高. 一级资质,不限 二级资质,开挖深度15米以下 三级资质,开挖深度12米以下 5.基坑监测单位从业资质 二.基坑工程前期安全管理 1.前期工作涉及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建设工程周边相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单位是前提工作的主导单位 (1)基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监测单位进行技术交底(2)一般而言,勘察单位除提供正确完整的建筑场区的地质勘察文件外,还应当提供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和支护设计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其对周围已有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影响 (3)提供基坑施工降水的有关技术参数及施工降水方法的意见 (4)提供用于计算地下水浮力的设计水位 (5)软土地基区域的建设工程勘察,除了满足承载力外,基坑工程还应当进行稳定性验算,地基变形验算,基坑开挖与支护稳定性验算,以及按有关规定进行坑底抗隆起验算和抗渗漏稳定的验算 (6)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计算书、施工图纸和其他文字资料等 2.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单位应编制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2)坑机深度2倍距离内不宜设置塔吊等大型设备和搭设职工宿舍 (3)发生基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严重威胁周边环境安全时,施工、建设、监理单位必须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按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4)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总工程师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达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定标准时,应当常驻施工现场,随时处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安全技术问题3.基坑工程安全技术 (1)对土钉墙钉在土钉,喷射混凝土面层的养护时间大于2天后方可下挖坑机 (2)一般坑机周边1.5米范围内不宜堆载,3米范围内限制堆载

深基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要点完整版

深基坑施工安全生产管 理要点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深基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要点 1、临边防护 (1)基坑施工必须按要求进行,具体临边防护要求按“三宝四口”章节要求执行。 (2)开挖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施工还必须在栏杆式防护的基础上加密目式安全网防护。 深基坑临边防护 2、排水措施 (1)常见的地下水控制方法有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型式单独或组合使用。常用的地下水控制方法有明排水、井点降水、自流深井排水等。 (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基坑排水措施 基坑降水措施 基坑降水措施 3、坑边荷载 (1)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放;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边坡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边坡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堆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2)各类施工机械施工与基坑、边坡的距离小于规定时,应对施工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地面等采取加固措施。? 4、上下通道 (1)基坑作业时必须设置专供作业人员上下的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临时设施。(2)通道的设置,在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上应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深基坑上下通道 5、土方开挖 (1)土方施工机械应由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进场作业,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半径范围内进行坑底清理或找坡作业。 (3)施工时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并不得超挖。 基坑开挖

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74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 理正式样本

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安全管理是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设备的运行安全,产品使用的安全,既是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稳定需要。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企业的安全管理系统是人、社会、环境、技术、经济等因素构成的大协调系统,安全生产需多因素的协调与组织才能实现。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关键问题是要搞好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与经济效益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为此我们对现代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要有足够的认识。 一、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生

产活动是人类最基本的活动,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基础;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产资料都是劳动群众创造的,所以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就能推动历史前进。 从政治上讲,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权和保护人们的一项基本策略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他们通过生产劳动为国家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国家将把劳动人民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放在重要的地位,为此国家专门制定了《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来保护劳动人民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根本权益,实现人权保障。 从经济上讲,安全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条件。生产力是由人的因素和物的因素构成的,而人的因素是主体,在构成生产力诸要素中起主导作用。在构成生产力物的因素中,劳动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完整版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铁道部有关安全规程要求,根据局面、公司的安全文件精神,结合宁武高速公路(南平段)A17合同段的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宁武高速A17标段项目部所属范围。实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坚持谁在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责任明确、落实到人人、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坚持分级管理、各负其责、自上而下逐级监督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项目经理要与各部门、各施工队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直至每个作业工人,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基层。 第四条项目部行政正职是分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部领导班子须确立一名成员主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全体员工必须对各自岗位上的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相互支持,密切配合。 第六条全体员工除应履行本规定所列的安全生产职责外,还应完成项目部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章岗位安全职责 第七条项目目经理岗位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在安全生产方面对公司总经理负责,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安全生产责任是: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制定有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实施捏细则,并支持监督其实施;

2、成立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项目部工程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支持、指导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工作,并不得干扰或阻扰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行使职权; 3、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看看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问题,应按照“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待隐患消除,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生产; 5、组织制定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坚持把安全管理作为项目管理重要内容,与施工生产同时进行; 7、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经营合同,认真制定工程项目分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目标和安全规则,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合理配置人力、物资、机具、资金等安全生产要素。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施工安全水平; 8、依据工程特点,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关系,坚持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 9、负责组织项目部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 10、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抢救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积极加强配合事故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发生重复事故; 11、对因违章指挥或决策失误而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承担领导责任。并对因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承担刑事责任。 第八条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项目部安全生会产负直接管理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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