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规程2016专家解读》--第一遍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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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采掘内容讲解)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采掘内容讲解)

第一章矿井建设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三十四条煤矿建设单位和参与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项目规模相适应的能力。

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超资质承揽项目。

第三十五条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必须先抽后建。

矿井建设开工前,应当对首采区突出煤层进行地面钻井预抽瓦斯,且预抽率应当达到30%以上。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职责。

第三十七条煤矿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设置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十八条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第三十九条矿井建设期间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巷工程进度交换图、井巷工程地质实测素描图及通风、供电、运输、通信、监测、管路等系统图。

第四十条矿井建设期间的安全出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开凿或者延深立井时,井筒内必须设有在提升设备发生故障时专供人员出井的安全设施和出口;井筒到底后,应当先短路贯通,形成至少2个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二)相邻的两条斜井或者平硐施工时,应当及时按设计要求贯通联络巷。

第二节井巷掘进与支护第四十一条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井口与坚硬岩层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碹或者用混凝土砌(浇)筑,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m。

在山坡下开凿斜井和平硐时,井口顶、侧必须构筑挡墙和防洪水沟。

第四十二条立井锁口施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采用冻结法施工井筒时,应当在井筒具备试挖条件后施工(二)风硐口、安全出口与井筒连接处应当整体浇筑,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拆除临时锁口进行永久锁口施工前,在永久锁口下方应当设置保护盘,并满足通风、防坠和承载要求。

第四十三条立井永久或者临时支护到井筒工作面的距离及防止片帮的措施必须根据岩性、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第四十四条立井井筒穿过冲积层、松软岩层或者煤层时,必须有专门措施。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

目录第一编总则 (4)第二编井工部门 (12)第一章开采 (12)第一节一般规定 (12)第二节井巷掘进和支护 (17)第三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51)第四节采掘机械 (72)第五节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 (80)第六节冲击地压煤层开采 (82)第七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87)第八节防止坠落 (90)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91)第一节通风 (91)第二节瓦斯防治 (158)第三节粉尘防治 (192)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 (209)第一节一般规定 (209)第二节安装、使用和维护 (211)第三节甲烷优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215)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224)第一节一般规定 (224)第二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232)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245)第四节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253)第五章防灭火 (272)第一节一般规定 (272)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281)第三节井下火灾管理 (301)第六章防治水 (308)第一节一般规定 (308)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310)第三节井下防治水 (315)第四节井下排水 (328)第五节探放水 (332)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 (341)第一节爆炸材料贮存 (341)第二节爆炸材料运输 (364)第三节井下爆破 (372)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412)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412)第二节立井提升 (442)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454)第四节提升装置 (469)第五节空气压缩机 (497)第九章电气 (500)第一节一般规定 (500)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508)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515)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 (524)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528)第七节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533)第十章煤矿救护 (537)第一节一般规定 (537)第二节救护指战员 (542)第三节救护装备与设施 (544)第四节抢救指挥 (548)第五节灾变处理 (550)第四编职业危险 (568)第一章管理和监测 (568)第二章健康监护 (573)附则 (578)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总则(含解析)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总则(含解析)

第八次修改: 为适应煤炭工业科技发展,技术进步和煤矿安全 管理体制的改革,更好的与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相衔 接,推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的进一步好转和健康、有 序发展,按照“全国所有煤矿不分大小、不分办矿性 质和隶属关系,凡是煤矿一律执行一个规程,一个标 准”的原则,将原来能源工业部92版《煤矿安全规 程》、93版《煤矿安全规程》(露天煤矿)和原煤炭 工业部95版《煤矿救护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 细则》、《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以 及96版《小煤矿安全管理规程》统一纳入到一个版本, 合二为一,在2001年9月28日修订完成了01版的《煤 矿安全规程》,并在2001年11月1日正式执行。共有4 编,20章,751条,15.5万字。
五是删除了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材料 和工艺技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隐患的工艺技术 及装备等。如吊罐式凿井法、木垛盘支护、非正规开 采、单体支柱放顶煤开采、专用排瓦斯巷、使用震动 爆破揭穿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柱、油浸 式电气设备、地面临时火药库、硝化甘油业经过三年恢复和第一个五年 计划,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有了长足进步与发展。长壁 式采煤法,瓦斯、煤尘和火灾等防治技术,以及截煤机和联 合采煤机的推广应用。1960年5月9日大同老白洞煤矿煤尘爆 炸死亡684人;5月14日重庆松藻二井煤与瓦斯突出死亡125人, 河南平顶山龙山庙煤矿瓦斯煤尘爆炸死亡187人;12月15日重 庆中梁山南井瓦斯煤尘爆炸死亡124人;1961年3月16日辽宁 抚顺胜利煤矿电气火灾死亡110人。在这种形势下,急待有一 部新的《规程》来管理和规范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在1961 年10月由煤炭工业部组织制订了《煤矿保安暂行规程》,这 部《规程》仍然存在着不少照搬外国《规程》条文的现象。 此外,在1960年还为乡镇小煤矿制定了《地方小煤矿安全生 产几项规定》。

《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版)

《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版)
16.第一百三十四条防止、检查及处理煤仓与溜煤(矸)眼堵塞的相关措施23
第三章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25
17.第一百四十一条通风安全检测仪表检验25
18.第一百四十五条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风井的安全要求25
19.第一百四十七条分区式通风26
20.第一百四十九条主要进回风巷超前采煤工作面2个区段26
3.制定处理事故的组织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及其负责人的任务、职责、通知方法和顺序。
4.列出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通风系统示意图、网路图(在这两种图上都应当标明通风设施的位置、风向、风量)及反风试验报告;供电系统图和电话的安装地点;地面和井下消防洒水、排水、注浆、充填、瓦斯抽采和压风等管路系统图;地面和井下消防材料库的位置及其所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井上下对照图,图中应标明井口位置和标高、地面铁路、公路、钻孔、水井、水管、储水池以及其他存放可供处理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的地点。
(一)原勘探程度不能达到煤矿地质保障工作最低要求的。
(二)煤炭资源勘探遗留有重大地质、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问题或经采掘工程揭露证实地质、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有重大变化的。
(三)井田内老窑或周边相邻井田采空区未查清的。
(四)资源整合、水平延深、新采区或井田范围扩大时,原地质勘探程度不能满足煤矿设计要求的。
2.《计划》的贯彻执行:
(1)已批准的《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执行。
(2)已批准的《计划》应当及时向全体职工(包括全体矿山救护队员)贯彻,组织学习,并熟悉避灾路线。不熟悉《计划》有关内容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
(3)必须按照《规程》第十七条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采取措施,立即修改。

2016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2016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解读

、 减人提效技术 已经成为很多人的共识,即实现井下“无人则安”
。《规程》修订确保体现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方向,不迁就保护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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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修订的重大变化
《规程》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由原来的 751 条精简 为721条,进一步提高了安全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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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修订的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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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修订的重大变化
(四)严格小型煤矿供电线路的要求。删去了“年产6万吨 以下(不含6万吨)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 ”的要求,实现了大小矿一个标准,有利于推动小煤矿淘汰 退出。 (五)严禁使用专用排瓦斯巷。吸取2009年山西焦煤集团 屯兰煤矿专用排瓦斯巷“2,22”爆炸事故教训,专用排瓦斯 巷在排放瓦斯时浓度不可控,实际会形 成“瓦斯库”。删除 专用排瓦斯巷规定,就是要倒逼企业落实瓦斯先抽后采要求 ,实现抽采达标、抽掘采平衡,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 瓦斯事故发生。
《煤矿安全规程》法律地位
第76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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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法律地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令第87 号 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已经2015 年12 月22 日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第13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 年10 月 1 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 年 11 月3 日公布的《煤矿安全规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 年10 月25 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 十八条的决定)), 2009 年4 月22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 〉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 的决定)) , 2010 年1 月21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 条款的决定)) , 2001 年1月25 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 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同时废止。 局长 杨焕宁 2016 年2 月25 日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目录
第一编总则 (8)
第二编地质保障 (13)
第三编井工煤矿 (16)
第一章矿井建设 (16)
第一节一般规定 (16)
第二节井巷掘进与支护 (17)
第三节井塔、井架及井筒装备 (26)
第四节建井期间生产及辅助系统 (28)
第二章开采 (34)
第一节一般规定 (34)
第二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38)
第三节采掘机械 (49)
第四节建(构)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及主要井巷煤柱开采 (53) 第五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54)
第六节防止坠落 (55)
第三章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56)
第一节通风 (56)
第二节瓦斯防治 (69)
第三节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77)
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78)
第一节一般规定 (78)
第二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83)
第三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86)
第五章冲击地压防治 (90)
第一节一般规定 (90)
第二节冲击危险性预测 (93)
第三节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93) 第四节冲击地压安全防护措施 (95) 第六章防灭火 (95)
第一节一般规定 (95)
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100)
第三节井下火区管理 (104)
第七章防治水 (107)
第一节一般规定 (107)
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108)。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word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word

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四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第六条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

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组织的监督活动,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目录第一编总则 (8)第二编地质保障 (13)第三编井工煤矿 (16)第一章矿井建设 (16)第一节一般规定 (16)第二节井巷掘进与支护 (17)第三节井塔、井架及井筒装备 (26)第四节建井期间生产及辅助系统 (28)第二章开采 (34)第一节一般规定 (34)第二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38)第三节采掘机械 (49)第四节建(构)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及主要井巷煤柱开采 (53)第五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54)第六节防止坠落 (55)第三章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56)第二节瓦斯防治 (69)第三节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77)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78)第一节一般规定 (78)第二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83)第三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86)第五章冲击地压防治 (90)第一节一般规定 (90)第二节冲击危险性预测 (93)第三节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93)第四节冲击地压安全防护措施 (95)第六章防灭火 (95)第一节一般规定 (95)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100)第三节井下火区管理 (104)第七章防治水 (107)第一节一般规定 (107)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108)第四节井下排水 (114)第五节探放水 (116)第八章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 (120)第一节爆炸物品贮存 (120)第二节爆炸物品运输 (125)第三节井下爆破 (127)第九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137)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137)第二节立井提升 (152)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158)第四节提升装置 (168)第五节空气压缩机 (176)第十章电气 (177)第一节一般规定 (177)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182)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184)第四节输电线路及电缆 (185)第五节井下照明和信号 (189)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191)第七节电气设备、电缆的 (193)检查、维护和调整 (193)第八节井下电池电源 (194)第十一章监控与通信 (195)第一节一般规定 (195)第二节安全监控 (197)第三节人员位置监测 (203)第四节通信与图像监视 (203)第四编露天煤矿 (205)第一章一般规定 (205)第二章钻孔爆破 (207)第一节一般规定 (207)第二节钻孔 (208)第三节爆破 (208)第三章采装 (213)第一节一般规定 (213)第三节破碎 (217)第四节轮斗挖掘机采装 (218)第五节拉斗铲作业 (218)第四章运输 (219)第一节铁路运输 (219)第二节公路运输 (222)第三节带式输送机运输 (223)第五章排土 (225)第六章边坡 (227)第七章防治水和防灭火 (229)第一节防治水 (229)第二节防灭火 (230)第八章电气 (230)第一节一般规定 (230)第二节变电所(站)和配电设备 (231)第三节架空输电线和电缆 (232)第四节电气设备保护和接地 (234)第五节电气设备操作、维护和调整 (236)第六节爆炸物品库和炸药 (238)加工区安全配电 (238)第七节照明和通信 (239)第九章设备检修 (239)第五编职业病危害防治 (242)第一章职业病危害管理 (242)第二章粉尘防治 (243)第三章热害防治 (247)第四章噪声防治 (248)第五章有害气体防治 (248)第六章职业健康监护 (249)第六编应急救援 (251)第一章一般规定 (251)第二章安全避险 (253)第三章救援队伍 (255)第四章救援装备与设施 (256)第五章救援指挥 (257)第六章灾变处理 (258)附则 (265)附录主要名词解释 (266)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详细版)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详细版)

目录第一编总则 (4)第二编井工部门 (12)第一章开采 (12)第一节一般规定 (12)第二节井巷掘进和支护 (17)第三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51)第四节采掘机械 (72)第五节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 (80)第六节冲击地压煤层开采 (82)第七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87)第八节防止坠落 (90)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91)第一节通风 (91)第二节瓦斯防治 (158)第三节粉尘防治 (192)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 (208)第一节一般规定 (208)第二节安装、使用和维护 (210)第三节甲烷优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214)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223)第一节一般规定 (223)第二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231)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244)第四节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252)第五章防灭火 (271)第一节一般规定 (271)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280)第三节井下火灾管理 (300)第六章防治水 (307)第一节一般规定 (307)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309)第三节井下防治水 (314)第四节井下排水 (327)第五节探放水 (331)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 (340)第一节爆炸材料贮存 (340)第二节爆炸材料运输 (363)第三节井下爆破 (371)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411)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411)第二节立井提升 (441)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453)第四节提升装置 (468)第五节空气压缩机 (496)第九章电气 (499)第一节一般规定 (499)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507)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513)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 (523)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527)第七节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532)第十章煤矿救护 (536)第一节一般规定 (536)第二节救护指战员 (541)第三节救护装备与设施 (543)第四节抢救指挥 (547)第五节灾变处理 (549)第四编职业危险 (567)第一章管理和监测 (567)第二章健康监护 (572)附则 (577)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组织的监督活动,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
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
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
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
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四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
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
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
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
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
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
制度等.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
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1—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
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使用.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经过论证并制定安
全措施;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验,取得产品工业
性试验安全标志.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和可能产
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规划和年度生
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发展规划和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总则

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总则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四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第六条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

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组织的监督活动,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完整

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完整

ZSH目录第一编总则 (8)第二编地质保障 (12)第三编井工煤矿 (14)第一章矿井建设 (14)第一节一般规定 (14)第二节井巷掘进与支护 (15)第三节井塔、井架及井筒装备 (21)第四节建井期间生产及辅助系统 (23)第二章开采 (27)第一节一般规定 (27)第二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30)第三节采掘机械 (39)第四节建(构)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及主要井巷煤柱开采 (42)第五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42)第六节防止坠落 (43)第三章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45)第一节通风 (45)第二节瓦斯防治 (55)第三节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61)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63)第一节一般规定 (63)第三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69)第五章冲击地压防治 (72)第一节一般规定 (72)第二节冲击危险性预测 (74)第三节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 (74)第四节冲击地压安全防护措施 (75)第六章防灭火 (76)第一节一般规定 (76)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79)第三节井下火区管理 (82)第七章防治水 (85)第一节一般规定 (85)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86)第三节井下防治水 (87)第四节井下排水 (90)第八章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 (95)第一节爆炸物品贮存 (95)第二节爆炸物品运输 (99)第三节井下爆破 (100)第九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108)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108)第二节立井提升 (119)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124)第四节提升装置 (131)第五节空气压缩机 (138)第十章电气 (140)第一节一般规定 (140)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143)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145)第四节输电线路及电缆 (146)第五节井下照明和信号 (148)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150)第七节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151)第八节井下电池电源 (153)第十一章监控与通信 (154)第一节一般规定 (154)第二节安全监控 (155)第三节人员位置监测 (160)第四节通信与图像监视 (160)第四编露天煤矿 (162)第一章一般规定 (162)第二章钻孔爆破 (164)第一节一般规定 (164)第二节钻孔 (164)第三节爆破 (164)第三章采装 (169)第一节一般规定 (169)第二节单斗挖掘机采装 (169)第三节破碎 (172)第四节轮斗挖掘机采装 (172)第五节拉斗铲作业 (173)第四章运输 (174)第一节铁路运输 (174)第三节带式输送机运输 (177)第五章排土 (178)第六章边坡 (180)第七章防治水和防灭火 (182)第一节防治水 (182)第二节防灭火 (183)第八章电气 (184)第一节一般规定 (184)第二节变电所(站)和配电设备 (184)第三节架空输电线和电缆 (185)第四节电气设备保护和接地 (187)第五节电气设备操作、维护和调整 (188)第六节爆炸物品库和炸药加工区安全配电 (189)第七节照明和通信 (190)第九章设备检修 (192)第五编职业病危害防治 (194)第一章职业病危害管理 (194)第二章粉尘防治 (195)第三章热害防治 (199)第四章噪声防治 (200)第五章有害气体防治 (201)第六章职业健康监护 (202)第六编应急救援 (204)第一章一般规定 (204)第三章救援队伍 (208)第四章救援装备与设施 (209)第五章救援指挥 (210)第六章灾变处理 (211)附则 (216)附录主要名词解释 (217)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2016年版_图文

《煤矿安全规程》解读-2016年版_图文
8
总则解读
瓦斯爆炸事故案例
贵州省某矿是设计年产量为90万t的高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 量为20.36m3∕t,煤尘爆炸指数为29.49%~39.48%,煤层有自然 发火倾向。
瓦斯爆炸事故发生于某年3月20日10时5分(见下图)。事故地 点在矿井东部采区11号煤层11111采煤工作面运输机巷与开切眼 贯通处。事故前该区域使用1台风量为1249m3/min的主要通风机, 5处独头共用1台28KW局部通风机供风。事故发生时,爆炸产生 的大量浓烟冲出平硐口,总计波及巷道达2550m。摧毁风桥2座、 风门7道,破坏巷道1653m、电缆2840m和47台机电设备。井下 多人遇难。
式中 f——普氏系数;
B——巷道跨度,m;
H——巷道掘进高度,m;
φ——内摩擦角,(º)。
42
开采解读
TYGD10岩层钻孔探测仪
该仪器由主机和辅机两部分组 成(见图),主机用来观察钻孔 岩性、裂隙、各岩层厚度变化 及赋存情况,并在显示屏上显 示出来,辅机是由防爆摄像机 构成,用来记录拍摄主机观察 到的钻孔中岩性、裂隙及各岩 层厚度变化及赋存情况。
观测内容包括:巷道表面位移、巷道围岩较深部变形、 巷道顶板的离层状况、锚杆全长范围的受力情况、锚杆 的拉拔试验和锚杆的工作阻力。
48
开采解读
顶板离层观测仪
49
开采解读
1 基岩
岩层分界面
2 直接顶
巷道围岩深部位移观测仪安装示意图
1997年5月3日,淮北矿务局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其原因就是在高 瓦斯区域的煤巷掘进工作面违章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所造成的。
23
矿井建设解读
第八十条 开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 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跑 车防护装置,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 工组织设计或者作业规程中明确。斜井(巷)施工期间兼 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设有躲避硐的一 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人行道 必须设红灯和语音提示装置。斜巷采用多级提升或者上山 掘进提升时,在绞车上山方向必须设置挡车栏。

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

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

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前言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已于2016年2月25日发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煤矿安全规程》全面准确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对其中容易误解多解的、本次新增的、带有红线意义的重要条款,从理论及操作层面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同时细化了一些技术措施。

目录第一编总则 (1)1. 第四条煤矿企业与煤矿的界定 (1)2. 第十条煤矿井下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规定 (2)3. 第十二条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编制 (3)4.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编制 (4)第二编地质保障 (6)5. 第二十三条补充地质勘探 (6)6. 第二十五条井筒检查孔布置 (6)第三编井工煤矿 (8)第一章矿井建设 (8)7. 第三十五条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必须先抽后建 (8)8. 第四十六条竖孔冻结法开凿斜井井筒 (8)9. 第五十条钻井法开凿立井井筒 (11)第二章开采 (12)10. 第九十五条采掘工作面布置 (12)11. 第九十六条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 (13)12. 第一百零八条充填开采 (14)13.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顶煤开采 (15)14. 第一百二十三条“三下”试采条件 (17)15. 第一百二十四条“三下”试采报告的内容 (19)16. 第一百三十四条防止、检查及处理煤仓与溜煤(矸)眼堵塞的相关措施 (23)第三章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 (25)17. 第一百四十一条通风安全检测仪表检验 (25)-I-18. 第一百四十五条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风井的安全要求 (25)19. 第一百四十七条分区式通风 (26)20. 第一百四十九条主要进回风巷超前采煤工作面2个区段 (26)21. 第一百五十三条禁止局部通风机稀释工作面瓦斯 (27)22. 第一百五十九条矿井反风演习的条件 (27)23. 第一百六十四条局部通风机“三专”要求 (27)24. 第一百七十八条打前探钻孔防止瓦斯或二氧化碳喷出 (28)25. 第一百八十四条低浓度瓦斯的利用 (29)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30)26. 第一百八十九条突出矿井与突出煤层的鉴定 (30)27. 第一百九十一条突出防治的原则与要求 (31)28. 第二百零一条典型的瓦斯突出预兆 (33)29. 第二百零六条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突出厚煤层的认定 (33)30. 第二百零九条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控制范围 (33)31. 第二百一十条煤层坚固性系数和煤层埋深的概念 (34)32. 第二百一十一条防突措施效果区域验证 (35)第五章冲击地压防治 (35)33. 第二百二十五、二百二十七条冲击地压相关术语 (35)34. 第二百二十八条矿井防治冲击地压的要求 (36)35. 第二百三十一条冲击地压矿井巷道与采掘布置 (38)36. 第二百四十四条冲击地压危险区域加强支护措施 (42)第六章防灭火 (42)37. 第二百五十九条防灭火高分子材料 (42)38. 第二百六十条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与综合防灭火措施 (44)39. 第二百六十一条自然发火监测 (45)40. 第二百六十五条自然发火征兆 (46)第七章防治水 (46)41. 第二百八十三条煤矿企业防治水工作 (46)-IV-42. 第二百八十五条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47)43. 第二百九十八条水淹区域积水线、探水线和警戒线的确定 (47)第八章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破 (49)44. 第三百三十条地面雷管发放套间的要求 (49)45. 第三百四十七条爆破作业“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49)46. 第三百五十条数码雷管及其使用规定说明 (50)47. 第三百五十二条反向起爆 (51)48. 第三百五十三条10 m以上深孔预裂爆破的安全技术要求 (51)第九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52)49. 第三百七十六条高瓦斯矿井机车选用要求 (52)50. 第三百八十一条架线电机车运输的安全要求 (53)51. 第三百八十三条架空乘人装置的专项设计 (55)52. 第三百八十四条普通轨斜井人车 (55)53. 第三百九十一条柴油机、蓄电池单轨吊车的设置制动装置 (56)54. 第三百九十二条井下行驶特殊车辆或者运送超长、超宽物料时的安全措施 (56)55. 第三百九十六条罐道和罐耳之间的间隙 (57)56. 第四百条提升装置检查部位 (59)57. 第四百零七条过卷和过放距离的量取方法 (60)58. 第四百一十一条在用钢丝绳的检验、检查与维护 (61)59. 第四百一十三条钢丝绳永久伸长率的计算方法 (63)60. 第四百二十三条提升钢丝绳的松绳和错向运行保护 (64)61. 第四百二十五条并联冗余回油通道 (64)62. 第四百三十一条自动灭火装置 (65)63. 第四百三十三条空气压缩机风包的水压试验和释压阀 (65)第十章电气 (67)64. 第四百三十八条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要求 (67)65. 第四百四十一条井下电气设备爆炸性环境 (67)-I-66. 第四百四十五条采掘工作面用电设备电压超过3300V时的安全措施 (68)67. 第四百四十八条防爆电气设备到矿验收 (68)第十一章监控与通信 (70)68. 第四百九十三条传感器“允许误差”的含义 (70)第四编露天煤矿 (71)69. 第五百二十八条露天煤矿爆破“三联系制” (71)70. 第五百六十四条露天煤矿矿用卡车可靠性检验 (71)71. 第五百八十四、五百八十八条定期进行边坡稳定性分析、评价 (72)72. 第六百二十条露天采场内配电线路停送电的作业要求 (72)第五编职业病危害防治 (74)73. 第六百四十一条煤矿粉尘监测的方法 (74)第六编应急救援 (76)74. 第六百七十六条建立矿山救护队的规定 (76)-IV-第一编总则1. 第四条煤矿企业与煤矿的界定【规程条文】第四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简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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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编委会编(2016年修订版)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编写说明新中国成立以来,《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从制定到修订共经历8个版本。

目前在用的《规程》自2011年11月1日之日起施行,能源部1992年颁布的《规程》、1993年颁布的《规程》(露天煤矿)和煤炭工业部1996年颁布的《小煤矿安全规程》同时废止,全国所有煤矿不分大小、不分办矿性质和隶属关系,凡是煤矿一律执行一个规程,一个标准。

在《规程》2001版的基础上,又经历了2004、2006、2009、2010、2011年5次局部修订。

为了全面满足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管理模式的提升和完善的需要,2016版《规程》进行了整体性、全局性和框架性修订,是十多年来修订范围较大、内容较广的一个版本。

《规程》修订后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原《规程》共751条,本次修订后变为721条,减少30条。

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七个方面:一是突出了《规程》在煤矿安全及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注重妥善处理《规程》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相衔接。

对照并满足《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教育培训以及职业病危害等要求,增加了应急救援等内容。

二是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与依法监察并重,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严格限制各类矿井的采深、同时生产水平数、矿井通风方式、突出矿井和冲击地压矿井开采,严禁非正规开采,提高了矿井通风、提升、运输、排水、压风、供电、监控、通讯等系统的要求,严格机电设备选型和安全防护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矿井安全避险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和井下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要求;在修订过程中,要求每一条款尽量明确、具体,删除了“可靠的”、“确保”、“保证”等表述,进一步增强《规程》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和可监察性。

三是调整了《规程》的框架结构,由四编扩增为六编,结构更趋合理。

将煤矿救护拓展为应急救援,单独作为一编,从法规层面进一步要求企业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救援队伍、装备的建设和配备;增加了地质保障一编,注重强化煤矿灾害地质因素探测,从预防事故处罚,在煤矿建设、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提供基础保障。

四是突出以人为本,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

明确当瓦斯超限达到断电浓度时或发现突出预兆时,班组长、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

完善了职业病危害防治内容,突出做好防降尘和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提高了采掘设备内外喷雾工作压力,增加了井下热海防治、作业场所噪声和有害气体监测和防护的要求,增加量职业健康监护和管理内容。

注重与相关规定的一致性。

五是删除了国家命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材料和工艺技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隐患的工艺技术及装备等。

如吊罐式凿井法、木垛盘支护、非正规开采、单体支护放顶煤开采、专用排瓦斯巷、使用震动爆破揭穿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护、油浸式电气设备、地面临时火药库、硝化甘油类炸药、井下辅助通风机等。

六十增加了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规定的新内容,删除了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备案、评估等要求。

增加了(鉴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其作出的结果负责、煤矿闭坑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三同时”、突出矿井先抽后建、煤矿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措施;删除了对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煤尘爆炸性鉴定、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放顶煤开采审批(或备案)等要求。

七是规范了适用于新技术、新装备的安全要求。

增加了建井期间的反井钻机、伞钻、抓岩机、挖掘机、模板台车等要求,以及机械化充填、连续采煤机采煤的安全规定;增加了井下连续采煤机、综掘机、无轨胶轮车、单轨吊、无极绳牵引车、连续运输机、卡轨车等装备的安全要求,以及运煤车、铲车、梭车、履带式行走支架、锚杆钻车、给料破碎机、连续运输系统或桥式转载机等掘进机后配套设备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提升机、架空乘人装置等的安全保护要求;对无人值守做出规定,新增自动化运行的主要通风机、激斗提升机、水泵房,可不配备专职司机,但应当定时巡检,实现地面集中监控并有视频监视的变电硐室可不设专人值班等规定;增加使用高分子材料进行安全性和环保性评估,并建立安全监测制度的要求;增加了煤矿井下电池电源和许用数码电雷管的规定。

《规程》正确反映煤矿生产的客观规律,明确煤矿安全技术标准,每一条规定都是经验总结或血的教训。

长期以来,《规程》作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和工程的核心部门规章,在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中是最全面、最具体的一部基本法规,具有很高的权威地位。

《规程》的每一条规定都是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可以普遍适用的行为规则,明确规定了煤矿生产建设中哪些行为被禁止、哪些行为被允许,一旦颁布,必须严格认真的贯彻执行。

为了更好地理解、掌握和执行《规程》,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特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编写了本书,对《规程》(井工煤矿)逐条逐款一一解读,并附有相应的事故案例分析,内容丰富,实用性强。

本书可作为《规程》施行的参考资料,也可用作煤炭系统组织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等的培训教材,还可作为煤炭院校师生教学和中介机构服务的参考书使用。

本书由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袁河津主编,曾宪荣、刘洪、运宝珍和宁尚根担任副主编。

编写过程中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参考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其中一部分已列在书后的“参考文献”中),在此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由于《规程》涵盖内容广,修订起点高,专业前瞻性强,加之编写时间仓促和作者水平所限,书中欠妥之处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作者2016年4月下载说明(本段文字下载后可删除):本人制作的《规程解读》2016版本及其它解读版本均已word格式为主,现在第一编21条内容的解读已经完成,预计全部解读内容制作完成需要半年时间,因为全部内容为个人用键盘手动打上去的,费了一番功夫,第一编不再同2011版本时候享受免费价格,望下载者能够充分理解个人的辛苦之作,后续章节内容会陆续推出,大家可关注本人个人主页,有更新了随时查看通知!目录第一编总则……………………………………………………………………21条已完成第二编地质保障……………………………………………………………敬请期待第三编井工煤矿……………………………………………………………敬请期待第一章矿井建设…………………………………………………………敬请期待第一节一般规定……………………………………………………敬请期待第二节井巷掘进与支护……………………………………………敬请期待第三节井塔、井架及井筒装备……………………………………敬请期待第四节建井期间生产及辅助系统…………………………………敬请期待第二章开采………………………………………………………………敬请期待第一节一般规定……………………………………………………敬请期待第二节回采和顶板控制……………………………………………敬请期待第三节采掘机械……………………………………………………敬请期待第四节建筑物下、水体下、铁路下及主要井巷煤柱开采………敬请期待第五节井巷维修和报废……………………………………………敬请期待第六节防止坠落……………………………………………………敬请期待第三章通风、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敬请期待第一节通风…………………………………………………………敬请期待第二节瓦斯防治……………………………………………………敬请期待第三节瓦斯和煤尘爆炸防治………………………………………敬请期待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敬请期待第一节一般规定……………………………………………………敬请期待第二节区域综合防突措施…………………………………………敬请期待第三节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敬请期待第五章冲击地压防治……………………………………………………敬请期待第一节一般规定……………………………………………………敬请期待第二节冲击危险性预测……………………………………………敬请期待第三节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敬请期待第四节冲击地压安全防护措施……………………………………敬请期待第六章防灭火……………………………………………………………敬请期待第一节一般规定……………………………………………………敬请期待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敬请期待第三节井下火区管理………………………………………………敬请期待第七章防治水……………………………………………………………敬请期待第一节一般规定……………………………………………………敬请期待第二节地面防治水…………………………………………………敬请期待第三节井下防治水…………………………………………………敬请期待第四节井下排水……………………………………………………敬请期待第五节探放水………………………………………………………敬请期待第八章爆炸物品和井下爆炸……………………………………………敬请期待第一节爆炸物品贮存………………………………………………敬请期待第二节爆炸物品运输………………………………………………敬请期待第三节井下爆破……………………………………………………敬请期待第九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敬请期待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运输…………………………………………敬请期待第二节立井提升………………………………………………………敬请期待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敬请期待第四节提升装置………………………………………………………敬请期待第五节空气压缩机……………………………………………………敬请期待第十章电气…………………………………………………………………敬请期待第一节一般规定………………………………………………………敬请期待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敬请期待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敬请期待第四节输电线路及电缆………………………………………………敬请期待第五节井下照明和信号………………………………………………敬请期待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敬请期待第七节电气涉笔、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敬请期待第八节井下电池电源…………………………………………………敬请期待第十一章监控与通信………………………………………………………敬请期待第一节一般规定………………………………………………………敬请期待第二节安全监控………………………………………………………敬请期待第三节人员位置监测…………………………………………………敬请期待第四节通信和图像监视………………………………………………敬请期待第四编露天煤矿(略)…………………………………………………………敬请期待第五编职业病危害防治………………………………………………………敬请期待第一章职业病危害管理……………………………………………………敬请期待第二章粉尘防治……………………………………………………………敬请期待第三章热害防治……………………………………………………………敬请期待第四章噪声防治……………………………………………………………敬请期待第五章有害气体防治………………………………………………………敬请期待第六章职业健康监护………………………………………………………敬请期待第六编应急救援………………………………………………………………敬请期待第一章一般规定……………………………………………………………敬请期待第二章安全避险……………………………………………………………敬请期待第三章救援队伍……………………………………………………………敬请期待第四章救援装备与设施……………………………………………………敬请期待第五章救援指挥……………………………………………………………敬请期待第六章灾变处理……………………………………………………………敬请期待附则……………………………………………………………………………敬请期待附录:主要名词解释…………………………………………………………敬请期待参考文献………………………………………………………………………敬请期待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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