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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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

1.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

附件1:课题实施方案课题编号:密级: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课题名称:所属项目名称:所属领域:所属类别:课题承担单位:项目主持单位:市科委主管处室:起止年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二〇年月编写说明1.本方案适用于北京市科委立项、市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课题,由课题承担单位依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组织编写,通过专家论证后由市科委审定。

2.本方案需按照市科委统一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北京市科委在线服务平台”(网址:https://:8443/)填写,字体统一用宋体小四;确认所填信息正确、完整并经课题负责人检查无误后,提交市科委审核并网上提交确认后,在线进行打印(用A4纸),用A4幅面纸复印,用普通订书钉装订。

打印后的课题实施方案不得再行修改。

3.“课题编号”和“课题所属项目”由市科委确定。

“密级”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提出,项目主持单位审核,市科委确定。

“密级”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按照该级别“密级”文件管理规定执行。

4.本方案表中所有栏目均需填写,凡无内容填写的栏目,请用“/”或“无”表示。

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5.本方案各项内容填写应当实事求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

对于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者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记录。

6.课题经费预算要按照《北京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写,对于虚假编制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记录。

7.本方案正本一式五份(市科委三份,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各一份),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亲笔签署意见,经项目主持单位审查后,报送市科委(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邮政编码:100195)。

8.编写内容可参考各项栏目括号内的说明(本方案正本应删除说明内容)。

- 8 -北京华夏泰科咨询有限公司指尖申报北京华夏泰科咨询有限公司指尖申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资助项目的管理,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保证本科技计划的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科技计划主要用于资助市属市管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单位或个人开展应用性基础研究、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研究和部分基础研究;通过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水平,促进高等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加快培养高水平创新人才,为首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服务;第三条本科技计划鼓励多学科综合研究,鼓励同首都经济与社会发展密切结合,鼓励青年教师从事科技创新研究;科技计划项目原则上在北京地区实施;第四条本科技计划实行依法管理、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与研究生工作处以下简称市教委科研处是本科技计划的管理机构;根据管理工作的需要,市教委科研处可以组织有关专家委员会,负责项目咨询、评审、监督、验收工作,可以授权或委托有关高等学校的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部分管理工作;第五条本科技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主要在国家和北京市优先发展的若干重要科技领域内实施,以应用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本科技计划的重点项目同时列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计划;面上项目主要用于支持有关高校的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学术骨干开展科学研究或技术发明活动;第六条重点项目必须有先进、明确的研究目标,体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内涵,预期成果可以解决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面临的某项重大关键问题,或者具备高新技术产业化前景,或者具有国内公认的领先研究水平并能带动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提倡和支持市属市管高校间联合或者与中央在京高校的北京市重点学科、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联合申报重点项目;第七条面上项目应注意与高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重点学科建设、科研队伍建设的协调和衔接,避免低水平重复,促进科研资源的合理利用;预期成果能够体现国内先进的学术研究水平并且促进相关学科理论发展或学科体系的完善,或者可以产生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面上项目一般不接受跨校联合申请;第八条本科技计划项目每年评选一次,其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三年;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九条项目立项包括申请、审批、签约三个基本程序;第十条申请本科技计划项目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㈠申请人即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面上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离退休或项目在研期间将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科技人员、申请单位的兼职科技人员不能作为项目申请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㈡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所在单位能提供相应的研究条件;㈢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成员在承担本科技计划项目期间,一般不得再申请本科技计划的新项目但可同时承担一项重点项目,且一个年度只能申请一项;㈣申请人学风端正,信誉良好,承担的本科技计划在研项目能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应结题的本科技计划资助项目已按期完成并通过验收;㈤申请项目必须符合本科技计划的资助范围和有关要求,申报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第十一条市教委科研处会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在每年三月底以前发布下一年度重点项目指南,确定下一年度重点项目实施的主要领域、资助条件、资助强度、立项控制数和有关要求;同时下达面上项目立项控制数和经费额度;市属市管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可以组织在本校范围内,也可校际联合,在每年一月底以前向市教委科研处提出下一年度重点项目立项建议,提交重点项目立项建议书;第十二条重点项目申请人根据重点项目指南和有关申报材料要求,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申请书;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重点项目申请书上亲自签名,不得代签;第十三条重点项目申请人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就重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工作条件的保障等签署实质性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合作者所在单位也须在重点项目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申请人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将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十份,至少有三份为原件及本单位“申请重点项目汇总清单”一式一份统一送交市教委科研处,同时报送含上述内容的计算机软盘;申报期为每年5月10日至5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第十四条重点项目评审遵循“指南引导、突出重点、公开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由市教委科研处会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一般采取分领域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议评审的形式;所聘请专家须是对每组项目所涉及的科技问题及其应用背景有深入了解并熟悉相关工作的高水平同行专家,并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评审专家组审议重点项目申请书,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答辩,进行民主评议后,提出评议意见,并通过记名投票方式确定优先立项顺序;市教委科研处会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专家组评审结论研究确定批准立项名单,并在申报当年的9月1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处;第十五条面上项目申请人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计划面上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面上项目申请书;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面上项目申请书上亲自签名,不得代签;第十六条面上项目申请人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本校申报的面上项目进行初选,确定初选项目名单和序次;初选工作要符合市教委科研处下达的控制数额要求,并体现本校学科布局与发展重点的实际需要;通过初选的面上项目,由有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就立项的必要性、填报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以及工作条件的保障等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学校公章;并负责将面上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均为原件以及本校“申请面上项目汇总排序清单”一式一份统一送交市教委科研处,同时报送含上述内容的计算机软盘;申报期为每年5月21日至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第十七条市教委科研处负责聘请由科技专家、学科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面上项目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专家组根据北京市高等教育与科学研究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学科布局和科研实力情况,对各高校申报的面上项目进行评议,提出拟资助各高校面上项目的数量与经费额度的建议方案;市教委科研处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面上项目立项名单,并在申报当年的9月10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处;第十八条被批准列入本科技计划的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须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确定项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计划面上项目合同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计划重点项目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是保障科学研究顺利开展、进行项目研究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的主要依据;合同书由项目申请人按照项目申请书有关内容以及市教委科研处审定意见进行编制;合同书经签约各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履行签订手续;由两个以上学校联合承担的重点项目还必须由承担各方签订合作协议,作为合同书的附件;合同书签订工作须在项目承担方接到批准立项通知书后一个月之内完成,有关材料齐备并由市教委科研处核准后正式生效;第三章项目实施与管理第十九条在本科技计划的管理中,市教委科研处负责:㈠编制和发布项目计划,制定和发布重点项目指南;㈡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㈢组织重点项目的评审工作,批准重点项目立项计划;㈣组织面上项目的综合评审,批准面上项目立项计划;㈤组织对重点项目进行阶段评估检查,根据需要调整重点项目研究计划;㈥根据需要聘请专家、组建专家组,发挥专家的决策咨询作用;㈦审定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年度进展报告,核定分年度项目拨款,审查重点项目的经费决算;㈧批准重点项目结题,审查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建立本科技计划管理档案;㈨解决项目执行中需要协调、处理的问题;㈩其他有关事项;第二十条在实施本科技计划的过程中,有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受市教委科研处的委托,负责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主要是:㈠组织面上项目的初选工作,确定初选项目;㈡提出重点项目立项建议,协助做好重点项目的申报工作;㈢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落实配套研究经费,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研究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㈣制定本校实施本科技计划的有关管理办法或工作细则,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监督项目经费开支;㈤审查项目组提出的年度进展报告和项目研究总结报告;㈥负责面上项目验收以及各类项目的档案管理和保密管理;㈦由两个以上高校联合承担的重点项目,项目第一负责人所在高校负责学校之间的协调工作;㈧承办市教委科研处委托交办的其他事宜;第二十一条在执行本科技计划的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当保证做到:㈠严格执行合同,领导项目组成员完成研究任务,实现研究目标;㈡掌握项目研究经费,依据有关规定管理经费使用开支;㈢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按时提交年度进展报告,负责在项目完成时编制项目研究总结报告;㈣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实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㈤按照要求进行科技成果登记,负责报告项目执行中的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建议;㈥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完成项目验收工作;第二十二条建立本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制度;项目负责人须在每年1月中旬向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年度进展报告;其中重点项目的年度进展报告经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于每年3月1日前报市教委科研处;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变更、关键技术方案的变更以及因不可抗力因素等对项目执行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必须及时报告;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因特殊原因出国、因病、工作调动等一年以上不能参加研究工作,项目所在高校如有能力继续完成项目计划,可事先提交更换项目负责人的书面申请,经市教委科研处书面同意后,继续予以资助;否则按撤项处理并收回资助经费; 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人为因素致使项目难以实施或在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合同任务,市教委科研处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取消合同并追缴资助经费,并暂停有关直接责任人的本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资格二至五年;第二十四条本科技计划项目研究经费主要来自北京市教育专项拨款,鼓励多渠道联合资助,鼓励有关高校给予配套经费;经费预算由市教委科研处会同市教委财务处核准,由项目所在高校根据“立项通知”将本校的项目研究经费列入下年度“市教委科学研究计划”专项预算并报告市教委财务处;第二十五条项目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年度拨款、专款专用;项目所在高校应按照市教委科研处的立项通知,将项目经费列入本校财务收支管理,按项目独立建帐,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截留本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第二十六条本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㈠设备购置费:指项目研究、开发所必需的样品、样机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输、包装、装卸、安装费用,其中从国外引进的样品、样机购置费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㈡能源材料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试验所需的燃料、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杂包装费用;㈢试验外协费:指研究、开发项目带料外加工或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协作进行试验、加工、测试、计算等发生的费用;㈣资料、印刷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所发生的书刊、资料、计算机软件、制图、复印、印刷的费用;㈤租赁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试验而租赁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实验基地等所发生的费用;㈥差旅费:指进行调研工作所发生的费用和参加与项目研究直接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㈦鉴定验收费:指科技成果在成果鉴定、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㈧人员费:指向研究人员支付的加班费和外聘研究人员、技术专家的劳务酬金;㈨管理费:指本科技计划管理部门用于组织项目前期论证、评审、过程管理和服务等所发生的费用;㈩其他费用: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其他必要支出;第二十七条本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开支必须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在经费安排中既要认可科学研究工作的硬件投入和物质消耗,又要重视肯定科技人员的创造性智力劳动投入;为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鼓励科技人员的创新精神,在项目经费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人员费用;在项目完成验收之后发生结余经费时,按有关财务规定,经批准,20%可以用于对项目研究人员的奖励,80%由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掌握并用于本校科研事业的发展;但用于项目组人员劳务酬金和奖励的经费支出不得高于项目总经费的15%;凡用于个人福利性方面的费用,一律不得在项目经费中列支;第二十八条本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费由项目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收取,其比例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第二十九条本科技计划的有关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者有义务接受主管部门或审计部门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四章项目验收第三十条本科技计划资助项目均须进行项目验收;项目验收以合同书为依据,围绕出成果、出人才、上水平、讲实效的基本要求,体现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项目的整体研究水平、创新成果、应用前景和人才培养业绩的评价,重视知识产权管理及对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的总结;第三十一条项目验收须在合同规定期限之后半年内完成,应遵循下列程序要求:㈠项目负责人向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㈡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专人对项目负责人提供的有关报告、资料或实物进行认真审核;对于研究取得重大科技成果、重大创新发现的还须进行专门鉴定或评估;㈢对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要由学校财务部门形成经费决算报告并经学校审计部门审签;㈣重点项目验收由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委科研处批准并组织实施;面上项目验收由所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组织实施,报市教委科研处备案;㈤项目验收一般采取会议验收的方式第三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在申请项目验收时应根据合同书规定提交有关报告、资料及实物,一般包括:㈠项目合同书以及市教委科研处有关批复文件;㈡项目研究总结报告;㈢项目研究所获成果论文、著作、专利等一览表;㈣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㈤项目经费决算报告;㈥项目信息表;对于研制开发类项目还需要提供以下有关资料:㈠科技成果鉴定报告;㈡研制的样机、样品图片及数据;㈢建设的中试线、试验基地、示范点一览表、图片及数据;第三十三条有关管理部门应提前15天将项目验收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安排通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以便被验收者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第三十四条市教委科研处会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重点项目验收专家组并主持项目验收工作;有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面上项目验收专家组并主持项目验收工作;验收专家组由熟悉所验收项目专业技术的同行专家五至九人的单数构成,参加验收的本校专家人数不得超过专家组总人数的五分之一;验收专家组的全体成员应认真阅读项目验收全部资料,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听取相关方面意见,核实或复测相关数据,独立、负责地提出验收意见和验收结论;专家组应对验收结论或评价的准确性负责,应维护所验收项目的知识产权和保守其技术秘密;第三十五条项目验收专家组须做出“通过验收”、“需要复议”或“不通过验收”的结论;重点项目的验收结论由市教委科研处会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正式下达;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具体情况给予“需要复议”或“不通过验收”的结论:㈠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不足80%;㈡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㈢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㈣擅自修改合同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第三十六条需要复议的验收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向批准验收的有关管理部门提出复议申请,有关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后30日内对其进行复议;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半年之内,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第三十七条除合同各方事先约定以外,本科技计划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软件、数据库等均应明确标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资助”;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除合同各方事先约定以外,本科技计划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实用技术及无形资产,由项目所在高校代表国家行使使用权和经营权;项目研究成果及无形资产使用和经营产生的经济效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保障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承担人员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九条鼓励本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积极申报各级奖励、申请专利以及高新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第四十条本管理办法执行中的问题由市教委科研处负责解释;第四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2002年6月1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2002-5-29。

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专项项目

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专项项目

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专项项目一、简介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专项项目是由北京市科技局主导的一项重点支持计划,旨在促进北京市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提升科技服务业的水平和质量,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融合。

二、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而科技服务业作为支撑和促进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因此,北京市为了加强对科技服务业的支持和引导,特别设立了该专项项目。

三、项目目标该专项项目旨在通过资金支持、政策引导等多种方式,促进北京市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提升其水平和质量,加强与产业融合,并且推动形成多元化、专业化、国际化的科技服务体系。

具体目标包括:1. 支持优秀企事业单位开展高水平、高质量的科技服务活动;2. 鼓励并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面向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科技服务;3. 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咨询、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服务;4. 推动科技服务与产业融合,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5. 提升北京市科技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形成国际化的科技服务体系。

四、项目内容该专项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科技服务能力建设:支持优秀企事业单位开展高水平、高质量的科技服务活动,提高其科技服务水平和能力。

2. 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科技服务:鼓励并引导企事业单位开展面向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科技服务,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其发展。

3. 科技成果转化: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专利申请等方面的服务,加强对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4. 科技服务与产业融合:推动科技服务与产业融合,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5. 国际化发展:提升北京市科技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形成国际化的科技服务体系。

五、项目实施该专项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资金支持:支持优秀企事业单位、科技服务机构等开展科技服务活动,提高其科技服务水平和能力。

2. 政策引导: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和机构开展科技服务活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15)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15)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15)一、任务背景和意义近年来,北京市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力度,以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本项目是北京市科技计划中的重要任务之一,旨在解决当下科技领域所面临的挑战,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向前发展。

二、任务目标1.深入调研分析当前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和热点问题,确定研究方向和重点;2.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和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3.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化方向转化,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三、任务内容1.制定科技计划项目的具体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项目研究领域和目标;2.落实项目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确保项目资金的有效管理和利用;3.执行项目进度和成果评估计划,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四、任务具体要求1.项目组成员要结合自身专业优势,积极参与项目研究和实施;2.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推进项目进展;3.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要求执行,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和取得实质性成果。

五、任务时间节点•项目启动时间:XX年XX月XX日•项目阶段性成果验收时间:XX年XX月XX日•项目结题时间:XX年XX月XX日六、任务评估和考核1.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和成果质量,进行评估及考核;2.评估结果将作为相关单位绩效考核和科技奖励的重要依据。

七、总结和展望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15)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推动北京市科技创新的发展,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

希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共同努力,精诚合作,共同实现项目目标和任务,为建设科技强市、创新名城做出积极贡献!。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V1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V1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V1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是全面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要措施之一,旨在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和实施过程,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的顺利开展,挖掘和培育科技创新主体,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提升北京市科技创新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一、适用范围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适用于北京市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和实施过程,涉及科技类别包括但不限于基础科学、应用技术、社会发展、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等。

二、申报流程1.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项目任务书、研究方案、项目预算等。

2.申报材料经审核合格后,进入评审环节,由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

3.评审专家组评审结束后,形成评审意见,并将意见反馈给申报单位。

4.申报单位应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然后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最终审批。

三、管理和实施1.项目实施应按照研究计划进行,如需更改,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2.项目经费管理应按照财务制度进行,资金使用应符合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规定。

3.项目验收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安排专业人士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结项。

四、重点工作1.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和效益。

2.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培育和集聚科技创新主体。

3.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和服务,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益。

五、结语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效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和实施过程,推动科技创新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实现北京市科技创新的全面提升和跨越式发展。

同时,这也对其他地方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具有借鉴意义。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概述根据北京市科技发展的需求和目标,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本项目旨在通过科技计划的实施,推动北京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二、项目目标1.提升北京市科技创新能力:通过项目实施,加强科技研发,提高科技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推动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和科技成果的商业化。

3.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科技界的合作与交流,加强国际间的科技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科技资源。

三、项目内容1.支持重点科技领域:本项目将优先支持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能源与环保等重点科技领域的研发与应用。

2.提供经费支持:项目将为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提供资金支持,用于科技研发、试验验证、技术转移等环节。

3.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项目将鼓励创新型企业的发展,提供创新创业基金、孵化器等资源扶持,推动科技成果的商业化。

4.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将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科技资源,推动科技合作与交流,搭建国际合作平台,提供重点领域的科技培训与交流机会。

四、项目实施步骤1.确定项目主管部门:成立项目领导小组,明确项目执行机构,负责项目招投标、资金管理、成果验收等工作。

2.制定实施计划:根据项目目标和内容,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项目时间表、任务分工、资源调配等。

3.开展项目申报: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向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广泛宣传项目,并进行项目申报,择优选取项目进行资助。

4.资金管理与监督: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定期进行项目进展汇报和经费审计。

5.积极推进项目实施:根据项目计划,积极推动项目的执行,督促项目组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6.成果评估与验收:对项目的成果进行评估和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和预期效果。

7.完善经验总结与推广: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形成项目成果和实施经验的总结报告,推广项目经验和成果。

《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17〕235号)

《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17〕235号)

市科委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日期:2017- 12- 29【颁布时间】:2017-12-29【实施时间】:2017-12-29【文号】:京科发〔2017〕235号【颁布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法规类别】: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创〔2016〕419号)、《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政办发〔2016〕36号)、《北京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55号)的相关要求,推动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的统一呈交、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并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的特种科技文献,目的是促进科技知识的积累、传播交流和转化应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项目(课题)。

北京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科研项目(课题)的科技报告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科委负责科技报告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科技报告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报告组织体系建设等工作;根据国家关于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要求,牵头拟定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定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标准和规范;(二)将科技报告纳入现有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体系,指导、督促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按要求开展科技报告工作;(三)审核确认《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中需提交的科技报告类型、时间和数量,审查确认科技报告呈交情况;(四)确认科技报告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延期公开和延期公开时限;(五)组织开展科技报告宣传培训工作;(六)定期将非涉密和解密的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汇交国家科技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2.02•【字号】京科发[2010]52号•【施行日期】2010.03.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科发〔2010〕52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02年6月公布的《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废止。

附件: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附件: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科技资源配置,规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和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管理,提高项目(课题)质量和管理效率,根据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要求和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要求,参照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项目和课题。

其中,课题包括项目下设课题和其他工作任务确定的课题。

第三条项目(课题)指为落实国家政策方针,依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由市科委研究确定并组织安排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承担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等任务。

第四条项目(课题)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体现服务型政府的科技管理职能,强化需求调研与项目凝练、行政决策与专家论证相结合,注重对项目(课题)的调度检查、总结验收和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

第二章管理组织第五条项目实行“项目-课题制”管理,即将项目的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若干课题任务中组织实施。

北京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软科学项目)

北京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软科学项目)

北京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软科学项目)一、背景北京市作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科学技术的发展一直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北京市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开展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其中,软科学项目作为科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本文将就北京市软科学项目展开介绍和分析。

二、软科学项目简介软科学项目是指以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的问题为目标,运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和管理科学等科学的原理,进行系统综合研究的科技项目。

软科学项目的特点是具有重大的社会和经济影响,研究方法较为综合,注重科学管理和保障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北京市,软科学项目的研究领域涵盖了政府治理、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社会管理、教育发展等多个领域。

三、项目申报和评审1. 项目申报北京市软科学项目每年都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申请,鼓励各类科研机构和高校院所积极参与。

申请人需要撰写详细的申请书,包括项目研究的背景、研究目标和意义、研究内容和方法、预期效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的内容,并提交相关的研究计划和预算。

2. 项目评审申报截止后,由北京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提交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审主要从项目的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和社会经济效益等多个方面进行评定。

评审结果将确定资助项目的名单,获得资助的项目将按照批准的预算进行研究和实施。

四、项目实施和成果1. 项目实施获得资助的软科学项目在经过立项批准后,将正式启动研究工作。

项目组成员将按照研究计划的安排,利用约定的资金和时间,进行系统的研究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科技局会定期对项目进行跟踪和考核,确保项目按照批准的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

2. 项目成果软科学项目的研究成果往往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社会影响力。

项目组须按照约定提交年度和结题报告,报告中详细记录了项目的研究方法、研究过程和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

一些具有推广价值的成果还会得到科技局的重点推广和应用支持。

五、项目成效评价软科学项目的成效评价是科技计划项目的最后一环,也是检验项目执行和成果的重要标准。

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申报书

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申报书

附件1:课题实施方案课题编号:密级: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课题名称:所属项目名称:所属领域:所属类别:课题承担单位:项目主持单位:市科委主管处室:起止年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二〇年月编写说明1.本方案适用于北京市科委立项、市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课题,由课题承担单位依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组织编写,通过专家论证后由市科委审定。

2.本方案需按照市科委统一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北京市科委在线服务平台”(网址:https://:8443/)填写,字体统一用宋体小四;确认所填信息正确、完整并经课题负责人检查无误后,提交市科委审核并网上提交确认后,在线进行打印(用A4纸),用A4幅面纸复印,用普通订书钉装订。

打印后的课题实施方案不得再行修改。

3.“课题编号”和“课题所属项目”由市科委确定。

“密级”由课题承担单位根据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提出,项目主持单位审核,市科委确定。

“密级”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按照该级别“密级”文件管理规定执行。

4.本方案表中所有栏目均需填写,凡无内容填写的栏目,请用“/”或“无”表示。

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5.本方案各项内容填写应当实事求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

对于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者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记录。

6.课题经费预算要按照《北京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写,对于虚假编制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记录。

7.本方案正本一式五份(市科委三份,主持单位、承担单位各一份),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亲笔签署意见,经项目主持单位审查后,报送市科委(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邮政编码:100195)。

8.编写内容可参考各项栏目括号内的说明(本方案正本应删除说明内容)。

- 8 -北京华夏泰科咨询有限公司指尖申报北京华夏泰科咨询有限公司指尖申报。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结题)管理细则(试行)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结题)管理细则(试行)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验收(结题)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和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的验收(结题)工作,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发布的《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由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项目和课题的验收(结题)。

“课题”包括项目下设课题和其他工作任务确定的课题,后者不涉及与项目相关的管理内容。

第三条验收指市科委依据《关于下达XX年度北京市科技计划“ XXXX'项目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项目任务通知》)和《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以下简称《课题任务书》),以及《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调整申请审批单》(以下简称《调整申请审批单》)、《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变更备案确认表》(以下简称《变更备案确认表》),对项目(课题)任务的完成情况组织评议和进行确认的工作,包括专家验收评议和市科委验收确认。

结题指市科委对因被撤销、中止、验收未通过而终止的项目(课题)审核有关文件材料和进行确认的工作。

第四条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客观科学的评估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验收准备第五条市科委在项目(课题)任务期满前两个月左右进行调度,并拟定验收计划。

主持单位(承担单位)落实调度安排,根据验收计划、结合任务完成情况及时进行验收准备。

项目(课题)任务期满即进入验收阶段。

课题验收应在任务书规定时间期满后三个月内完成;项目验收在全部下设课题完成验收后一个月内完成,对于个别课题严重拖期(延期六个月以上)但项目任务已完成主要目标的,主持单位可向市科委申请项目先行验收,但主持单位在项目验收后仍对拖期课题负有管理责任。

第六条主持单位(承担单位)负责验收准备,并将验收材料报市科委审查。

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

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

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专项B本)注意:1、请根据指南要求撰写申报文本,不符合资助范围的属形式审查不通过,直接淘汰,具体要求请见指南以及通知;2、利用有限经费集中解决一个问题,切不要贪多贪大,考虑可行性;3、针对研究的需求或问题,按急缓或递进顺序先集中解决一个方面。

4、课题实施方案中,均使用“课题”自称,前后保持统一;5、具体格式、字体等请查看编制说明。

课题名称:所属项目名称:所属领域:医疗卫生所属类别:公益应用类市科委主管处室:医药健康科技处起止年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二〇年月编制说明(请填写前认真阅读本说明)1. 本方案适用于申报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由课题承担单位依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组织编写。

2. 本方案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与课题相关的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姓名、申报单位及参加单位、合作单位名称等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方案中涉及的参考文献一律采用“文章题目.录用杂志.年,卷(期):页码.”格式标注。

3. 本方案统一采用宋体小四,1.5倍行距格式填写;确认所填信息正确、完整并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无误后将本实施方案转换成PDF 文档(大小不超过10M,且不可采用任何形式的文档保护和加密),上传至申报系统。

请确保转换后的文件未出现缺页、乱码和不能读取等情况。

文件名称规范为:“课题名称--B本”。

4. 本方案表中所有栏目均需填写,凡无内容填写的栏目,请用“/”或“无”表示。

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请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5.本方案各项内容填写应当实事求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

在发表论文和出版物时,应注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课题编号。

6. 课题经费预算要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市财政科技经费预算评审原则》编写,对于虚假编制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记录。

7. 课题研究期限可根据研究工作内容合理设定,最长不超过4年。

《北京市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朝科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建立和完善科技计划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效率,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保证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依据《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号)、《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朝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科委”)立项、并由朝阳区财政拨款支持的项目。

第三条区科技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指根据朝阳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区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以科技政策调控、引导,由区科委制订并组织实施的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等科技进步活动。

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在科技计划中安排,由法人单位承担,并在一定时期进行的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等活动。

第四条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实行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区科委是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责任主体。

在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环节,区科委可以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处理项目管理的具体事务。

受托机构向区科委负责,并提供有偿服务。

第六条区科委管理项目的主要职责:(一)向社会公开发布《朝阳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并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征集候选项目;(二)负责项目的立项、调整和撤消;(三)按项目任务书确定的额度编制项目资金拨付计划,按照区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拨付科技经费;(四)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五)监督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六)审定项目的保密级别;(七)组织项目论证评估和验收。

第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朝阳区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二)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良好的信誉度;(三)有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产业化能力强,坚持不断地技术创新,有效促进社会科技进步;(四)单位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五)有专业技术水平高、组织能力强、能率领研究开发队伍开拓创新的项目负责人和相应的研究开发梯队;(六)单位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对研究成果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内部管理规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内部管理规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内部管理规定正文:----------------------------------------------------------------------------------------------------------------------------------------------------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的内部管理规定(2002年6月17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为规范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和经费的内部管理程序,明确处室间的职责分工,加强委内管理制度建设,制定本规定。

项目分为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市科技项目”)和市科委上报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上报项目”)。

上报项目分为经市科委上报且匹配科技经费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匹配项目”)和经市科委上报但不匹配科技经费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纯上报项目”)。

市科委管理的科技经费包括正常性经费、项目经费和专项经费。

正常性经费是指有财政预算户头的科研院所和市科委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和公用经费;项目经费是指市科技项目和匹配项目经费;专项经费是指除正常性经费和项目经费以外的专项设定的经费。

一、市科技项目的征集(一)项目的征集采取定向申报和公开征集两种方式。

定向申报是指专业处结合首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中的重大、关键需求和问题,通过调研、召开专家研讨与座谈会等方式,提出项目,并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起草《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建议书》)草案;公开征集是指市科委通过发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领域指南》(以下简称《领域指南》),接受社会申报,征集项目。

(二)《领域指南》的制定与发布1.专业处在调研、召开专家座谈会、接受社会各界建议的基础上,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下年度各自领域的《领域指南》起草工作。

2.《领域指南》草案经专业处与发展计划处(以下简称“计划处”)协商、修订后,报主管副主任审核。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也称为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是由北京市科技局组织实施的一项科技研究计划。

该计划旨在推动北京市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下面我将从多个角度对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进行全面回答。

1. 目的和意义: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推动经济发展。

通过资助和支持科技研究,该计划旨在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北京市的科技实力和竞争力。

同时,该计划也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

2. 项目类型: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涵盖了多个领域和层次的科技研究。

根据不同的研究方向和目标,可以分为基础研究项目、应用研究项目、产业研究项目等。

这些项目涉及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环境保护、能源等。

3. 申报和评审: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通常通过公开招标或者申报的方式进行。

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可以根据自身研究方向和实力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一般包括项目研究方案、预期成果、研究团队等。

申报材料经过初审后,会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由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和排名。

4. 资助和支持: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对获得资助的项目提供经费和支持。

资助金额根据项目的研究内容和规模而定,可以用于研究设备购置、人员支持、实验费用等方面。

此外,项目还可以获得科技资源共享、技术服务和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帮助。

5. 成果转化和应用: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鼓励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研究项目完成后,可以通过专利申请、技术转让、创业支持等方式将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应用或商业化产品。

政府还提供相关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以促进科技成果的落地和产业化。

6. 效果评估和追踪: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在资助和支持完成后,会进行效果评估和追踪。

通过对项目成果的评估,可以了解项目的实际影响和效果。

这有助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科技计划,提高科技研究的质量和效率。

综上所述,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是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而设立的一项重要计划。

《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首都特色项目B本)》.doc

《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首都特色项目B本)》.doc

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实施方案(“首都特色”项目B本)课题名称:所属领域:医疗卫生市科委主管处室:生物医药处起止年限: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二〇年月编制说明(请填写前认真阅读本说明)1. 本方案适用于申报北京市科委“首都临床特色应用研究”项目的课题,由课题承担单位依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组织编写。

2. 本方案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与课题相关的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姓名、申报单位及参加单位、合作单位名称等信息,否则视为废标。

方案中涉及的参考文献一律采用“文章题目.录用杂志.年,卷(期):页码.”格式标注。

3. 本方案统一采用宋体小四,1.5倍行距格式填写;确认所填信息正确、完整并经科研管理部门审查无误后将本实施方案转换成PDF文档(大小不超过10M,且不可采用任何形式的文档保护和加密),上传至“首都特色”项目申报系统。

请确保转换后的文件未出现缺页、乱码和不能读取等情况。

文件名称规范为:“课题名称--B本”。

4. 本方案表中所有栏目均需填写,凡无内容填写的栏目,请用“/”或“无”表示。

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请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5.本方案各项内容填写应当实事求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

在发表论文和出版物时,应注明“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课题编号。

6. 课题经费预算要按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市财政科技经费预算评审原则》编写,对于虚假编制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记录。

7. 课题研究期限可根据研究工作内容合理设定,最长不超过3年。

一、研究目的、意义及必要性(针对课题所开展的研究内容,重点说明研究所要达到的目的,研究的科学意义及必要性,课题研究的立论依据,阐述的科学问题等)二、课题相关行业、领域国内外研究发展现状、趋势以及本单位在相关领域的工作基础(重点说明所申请的研究方向在该专病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本单位的工作基础和已具备的临床优势、特色(门诊、住院病例数或床位数情况)以及在北京或全国的行业地位等。

北京市科技服务业双百工程实施方案

北京市科技服务业双百工程实施方案

北京市科技服务业双百工程实施方案一、项目名称二、目标通过实施双百工程,推动北京市科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打造全国乃至全球科技服务产业中心,推进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

三、背景北京市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区域,拥有丰富的科技人才和优秀的科技企业。

但是,目前北京市科技服务业的发展还较为滞后,与其它科技中心城市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

因此,加强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将对推动北京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实施内容(一)实施技术驱动计划,引导智能化整合创新服务。

(二)推进创新创业高峰论坛,搭建交流新平台。

(三)完善制度机制体系,提高行业治理水平。

(四)加强国际合作,提升科技服务跨国经营能力。

五、实施方案(一)技术驱动计划1.加强前沿技术研发,建设智能化整合创新服务平台。

2.支持企业围绕技术创新和技术创新应用开展科技服务。

1.每年举办一次创新创业高峰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及企业代表进行主题演讲和专题研讨。

2.建立会务服务系统,提供会务服务,为企业提供展示、宣传的机会。

(三)制度机制体系1.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制定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创新创业政策,优化营商环境。

2.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行业标准及评价机制。

(四)国际合作1.扩大国际科技服务市场份额,推动科技服务企业跨国经营。

2.加强国际合作,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六、实施效果(一)提高北京市科技服务业和科技创新水平。

(二)促进北京市创新创业的活力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三)提高北京市的国际竞争力,打造全国乃至全球科技服务产业中心。

七、实施过程管理(一)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双百工程实施的全过程监督和管理。

(二)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进展和效果。

(三)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考核制度,保证实施效果。

八、实施保障(一)完善资金支持体系,为双百工程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二)制定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引进优秀人才,提高双百工程实施水平。

(三)加强宣传和推广,提高双百工程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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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待定密级:非密北京市科技计划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所属领域:电子信息
主持单位:
主管处室:电子信息与装备制造处
起止年限: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
二〇一五年六月
编写说明
1.本方案适用于北京市科委立项、市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依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组织编写,通过专家论证后报市科委审核确认。

2.本方案字体统一用宋体小四;确认所填信息正确、完整并经项目负责人检查无误后,用A4幅面纸打印或复印,用普通订书钉装订。

3.本方案的“项目编号”由市科委确定,“密级”与下设课题的最高密级相同。

“密级”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按照该级别“密级”文件管理规定执行。

4.本方案表中所有栏目均需填写,凡无内容填写的栏目,请用“/”或“无”表示。

第一次出现外文名词时,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再出现同一词时可以使用缩写。

5.本方案各项内容填写应当实事求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规。

对于伪造、篡改科学数据,抄袭他人著作、论文或者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科研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记录。

6.项目主持单位在编制经费方案中,要按照《北京市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写,并监督课题承担单位的经费编制和使用计划,对于虚假编制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记录。

7.编写内容可参考各项栏目括号内的说明(本方案正本应删除说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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