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LC—056: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规范麻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管理组织(一)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麻醉医师权限的准入及动态管理,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和评定.(二)医务科具体负责麻醉医师权限的准入及动态管理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提交工作报告。
二、麻醉医师分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原则上按职称和业务能力划分,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
(一)Ⅰ级: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神经阻滞、低位椎管内麻醉、ASA分级1-2级的全身麻醉及疼痛治疗,掌握基本心肺脑复苏知识,掌握急救气管插管、中心静脉置管及有创血压监测技术,不独立值班,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二)Ⅱ级:主治医师。
独立从事椎管内麻醉、一般全身麻醉、疼痛治疗及简单的心外科、胸外科、神经外科手术麻醉,掌握心肺脑复苏知识,独立值班,负责麻醉恢复室的工作,完成急会诊,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
(三)Ⅲ级:主治医师5年以上。
独立从事椎管内麻醉、一般全身麻醉,特别是ASA分级3级以上的复杂疑难麻醉,掌握心肺脑复苏知识,负责学生和年轻医师的带教工作,完成各种会诊工作,独立值班,并担任麻醉巡回医师。
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
(四)Ⅳ级: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巡视指导科室业务工作,亲自完成复杂疑难手术的麻醉及特殊手术麻醉,指导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主持新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
三、麻醉医师资格准入与授权程序(一)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注册在我院。
(二)个人提出申请,填写《麻醉资质授权审批表》,交麻醉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专家,依据医师专业技术职称、聘用职务、实际工作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拟定医师麻醉权限,报医务科.(三)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报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为规范麻醉医师麻醉技术操作权限的准入与管理工作,落实《麻醉及操作技术分级管理制度》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相关规定,保障麻醉质量及安全,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医师分级(一)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未通过我院麻醉住院医师考核和授权的低年资住院医师。
(二)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麻醉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曾从事麻醉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内者。
(三)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麻醉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麻醉住院医师工作2年以上者。
(四)主治医师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后,经医院考核合格并受聘麻醉主治医师者。
(五)副主任医师取得副主任医师职称资格后,经医院考核合格并受聘麻醉副主任医师者。
(六)主任医师取得主任医师职称资格后,经医院考核合格并受聘麻醉主任医师者。
二、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一)麻醉医师可独立承担麻醉及操作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麻醉及操作时,应根据麻醉医师分级、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填写《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申请表》(附件1)提交给麻醉科主任。
(二)麻醉科主任组织科内评审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
(三)麻醉评审小组考核通过后,提交医务科审核,提请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结果以文件形式院内公示。
(四)医务科、麻醉科分别进行备案。
三、麻醉医师定期评价与再授权程序(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麻醉医师,对其能力评价周期为每两年复评一次。
(二)完成本级别麻醉及操作种类80%者。
(三)麻醉及操作分类分级和特殊麻醉及操作按照医院《麻醉及操作技术分类分级目录》。
(四)承担本级别麻醉及操作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讨论结果为准)。
(五)无离科或连续休假6个月以上。
(六)完成继续教育及科室、院级理论和操作培训,考核合格,科室年终综合考核成绩达标。
符合以上条件者,视为麻醉及操作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麻醉及操作权限。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麻醉手术的安全,合理分配医疗资源,提高医院工作效能和医疗质量,对医院内麻醉医师的资格进行分级授权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根据医师的职称、经验和专业能力,将医院内的麻醉医师分为不同级别,分别有不同程度的手术权限和责任。
首先,麻醉医师的资格分级应根据专业技能和经验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
初级麻醉医师应具备基本的麻醉知识和临床实践能力,能够处理一些简单的麻醉手术。
中级麻醉医师应具备较深入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综合能力,处理一些较为复杂的麻醉手术。
高级麻醉医师则需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能够独立处理各类复杂和高风险的麻醉手术。
其次,医院应制定相应的培训和评估机制,以确保麻醉医师的技能和知识水平得到不断提高和更新。
医院可以定期组织培训课程和考试,对麻醉医师进行能力评估。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新的麻醉技术、手术安全管理和麻醉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知识。
通过培训和评估,及时发现医师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
然后,医院应建立相应的授权机制,确保麻醉医师在具备相应资格的前提下,能够承担相应的麻醉手术。
授权机制可以通过设置相应的手术权限,将不同级别的麻醉医师与不同等级的手术进行匹配。
初级麻醉医师可以承担一些简单的手术,中级麻醉医师可以承担较为复杂的手术,而高级麻醉医师则可以承担高难度和风险较大的手术。
医院应确保授权机制的公正性和透明性,避免人为因素干扰麻醉医师的分级授权。
最后,医院应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对麻醉医师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医院可以通过定期举行麻醉医师的病例讨论会、组织麻醉手术质量评估,对麻醉医师的工作进行评价和监督。
在评价过程中,应综合考虑麻醉医师的手术质量、病人满意度和麻醉风险控制等因素,对麻醉医师进行绩效评估。
对于表现出色的麻醉医师,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晋升机会;而对于表现不佳的麻醉医师,应及时提供培训和指导,帮助其提高工作能力。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为了规范麻醉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促进麻醉科人才梯队建设,我们根据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了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病人的分类我们采用XXX(ASA)的病情分级标准,将麻醉病人分为五个等级。
此外,我们还列举了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和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我们根据麻醉医师的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因素,规范了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都必须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我们按照医师的级别,规定了他们的麻醉权限。
低年资住院医师可以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高年资住院医师可以独立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气管插管术等,也可以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丁类和丙类手术的全身麻醉,初步熟悉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以独立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丁类和丙类手术的全身麻醉,也可以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展开ASA分级3级病人的丁类和丙类手术的全身麻醉及高位椎管内麻醉,熟悉并协助上级医师完成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程序对于急诊手术,麻醉科应当及时响应,确保麻醉医师能够及时到达手术现场。
在手术前,麻醉医师应当对患者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确定麻醉方案,确保安全。
在手术过程中,麻醉医师应当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时调整麻醉深度和药物剂量。
手术结束后,麻醉医师应当对患者进行恢复期的监护和管理,确保患者安全度过麻醉恢复期。
在进行手术麻醉时,如果麻醉级别在值班医生的权限范围内,可以进行麻醉。
但是,如果手术属于高风险或者超出了医生的麻醉权限级别,就需要紧急向二线值班报告,并在必要时向科主任汇报。
在需要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如果上级医师暂时无法到场主持手术麻醉,值班医生应该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积极采取合理的诊疗措施,以确保抢救时机不被延误。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麻醉医师是医院中的重要职业,在日常的医疗工作中,麻醉医师承担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医院应该建立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制度的目的1.规范麻醉医师的资格要求与职责,并按照职称、资格、实践能力等级别实行管理,提高麻醉医师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2.明确麻醉医师的权利和职责,规范麻醉医师的职业行为;3.加强麻醉医师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麻醉医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加强麻醉医师对患者的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其医疗行为符合规范和合法标准。
二、分级授权管理体系麻醉医师分为一、二、三级,根据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的不同,分配不同的麻醉医师资格与相应的职责。
1.一级麻醉医师(1)具备从事临床麻醉医疗及相关科研和教学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2)拥有四年以上临床麻醉经历,熟练掌握各种麻醉方法和技术,能够独立进行麻醉诱导、维持和苏醒,并能够处理一般的麻醉意外和并发症;(3)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各种麻醉操作和医技工作;(4)具有较强自学和创新能力,能够参与科研和学术交流;(5)能够指导培训低级别麻醉医师。
2.二级麻醉医师(1)具备从事临床麻醉医疗及相关科研和教学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2)掌握常见麻醉技术和方法,能够独立完成临床常规麻醉操作和医技工作;(3)熟悉麻醉意外和并发症的处理措施,具有处理一般意外和并发症的能力;(4)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各种麻醉操作和医技工作;(5)能够参与临床教学和学科建设。
3.三级麻醉医师(1)具备从事临床麻醉医疗及相关科研和教学工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2)能够接受临床主任医师的指导和协助,进行常见麻醉操作和医技操作;(3)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承担医师的工作职责;(4)具备参与科研和学术交流的能力。
三、分级授权管理的流程1.申请分级授权:麻醉医师向医院麻醉科申请分级授权,提供相应的经验和技能证明材料;2.评估资格:医院麻醉科根据申请者的资质和经历,进行资格评估;3.颁发麻醉医师资格:颁发符合资格要求的麻醉医师相应的职称或资格证书;4.评价评估:医院定期对麻醉医师的工作进行评估,提高麻醉医师的工作水平。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从事麻醉工作的医师。
第三条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格分级第五条麻醉医师分为初级麻醉医师、中级麻醉医师和高级麻醉医师。
第六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初级麻醉医师资格:(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二)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从事麻醉工作满两年。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中级麻醉医师资格:(一)具有初级麻醉医师资格,并从事麻醉工作满五年;(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麻醉工作满三年。
第八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高级麻醉医师资格:(一)具有中级麻醉医师资格,并从事麻醉工作满十年;(二)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麻醉工作满五年,且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章授权管理第九条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工作。
第十条申请麻醉医师资格的,应当向所在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复印件;(二)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三)执业证书复印件;(四)从事麻醉工作的证明;(五)医疗机构出具的推荐意见。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报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第十二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
符合条件的,发给相应的麻醉医师资格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麻醉医师资格证书应当载明麻醉医师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资格级别、资格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等内容。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麻醉医师应当在其资格证书载明的范围内从事麻醉工作。
【2020实用】医院制度-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IASA分级标准: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职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职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职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职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麻醉医师分级参见《麻醉医师分级管理制度》二、各级医师麻醉权限(一)低年资住院医师:一级麻醉权限1、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ASA I~II级病人的麻醉。
常见手术的麻醉,如局麻监测、基础麻醉、静脉麻醉、神经阻滞麻醉、椎管内麻醉(蛛网膜下腔阻滞、低中位硬膜外阻滞)及部分全身麻醉。
小儿麻醉(氯胺酮麻醉、基础麻醉等),多种麻醉技术联合麻醉等。
2、可参考一、二类手术分级。
3、协助上级医师实施部分二、三级麻醉权限。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二级麻醉权限1、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ASA II~III级病人的麻醉。
亚专科常见手术麻醉,常见老年、小儿麻醉(硬膜外麻醉,气管插管全身麻醉),常见急诊病人麻醉,妊娠合并症的产科麻醉,部分心脏手术麻醉。
支气管及双腔气管插管麻醉,高位硬膜外阻滞,纤维支气管镜、经鼻气管内插管麻醉,控制性降压,有创动静脉置管术等。
2、可参考二、三类手术分级。
3、协助上级医师实施部分三、四级麻醉权限。
4、含一级麻醉权限内容。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三级麻醉权限1、独立开展ASA II~III级病人的麻醉。
亚专科大、中手术的麻醉,病情较严重病人的麻醉(心功能不全、冠心病、高血压、呼吸道梗阻、合并肺部疾病、呼吸衰竭、创伤后湿肺及肝肾功能不全等),复杂颅脑外科手术的麻醉(颅内动脉瘤、巨大脑膜瘤等),复杂内分泌疾患病人的麻醉(肾上腺瘤、嗜铬细胞瘤、重症肌无力等),危重急诊病人麻醉(失血性休克、多发严重创伤等),重度妊娠合并症的产科麻醉,心脏病人非心脏手术的麻醉,心脏、大血管手术的麻醉等。
困难气道的麻醉,控制性低温手术麻醉等。
2、可参考二、三、四类手术分级。
3、协助上级医师实施部分四级麻醉权限。
4、含二级麻醉权限内容。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四级麻醉权限1、独立开展ASA III~IV级病人的麻醉。
风险较高、复杂手术的麻醉,各种病情危重、诊断未明病人的麻醉。
复杂心内直视手术的麻醉,严重内分泌疾患病人的麻醉,心梗病史病人的麻醉,严重休克、严重脏器功能低下病人的麻醉,严重烧伤病人的麻醉。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保障麻醉安全和质量,加强麻醉医师管理,根据《执业医师法》、《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并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并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第三条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附件1)1-2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独立开展ASA分级2-3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
5.2麻醉医师应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了解行业动态,学习先进技术,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5.3医院鼓励和支持麻醉医师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提升职称等级,为职业发展创造条件。
六、麻醉质量控制
18.4医院应以患者为中心,持续改进麻醉服务质量,通过精细化管理和科技创新,推动麻醉学科向更高水平发展。
18.5麻醉医师与医院应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升医疗服务满意度,为构建健康中国贡献力量。
全文总结:
本制度立足于提升医院麻醉医师的专业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明确了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的标准、管理程序、权限与职责、考核与监督、培训与发展、质量控制、药品与设备管理、应急预案、信息管理、安全管理、跨科室协作、患者教育与沟通、科研与创新、职业道德、工作环境与待遇、学科建设与发展、法律责任与权益保护、质量管理持续改进等方面内容。通过这些措施,旨在构建一个科学、规范、高效的麻醉医师管理体系,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麻醉服务,同时保障麻醉医师的合法权益,推动医院麻醉学科的持续发展和进步。
10.2医院应鼓励跨科室合作,定期组织多学科病例讨论,提高麻醉医师的综合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
10.3麻醉医师在跨科室协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科室的规章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十一、患者教育与沟通
11.1麻醉医师应主动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做好麻醉前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患者的知情同意度。
11.2麻醉医师应耐心解答患者及家属的疑问,关注患者需求,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
九、麻醉安全管理
9.4医院应设立麻醉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麻醉安全事件的收集、分析、处理和预防工作。
9.5麻醉医师应主动上报麻醉过程中的不良事件,积极参与麻醉安全改进活动。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工作,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从事麻醉工作的医师。
第三条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麻醉科,配备相应的麻醉设备和专业人员,确保麻醉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二章资格分级第五条麻醉医师资格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
(一)初级麻醉医师:指从事麻醉工作满一年的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可担任初级麻醉医师。
(二)中级麻醉医师:指从事麻醉工作满五年,具有初级麻醉医师资格,经考核合格后,可担任中级麻醉医师。
(三)高级麻醉医师:指从事麻醉工作满十年,具有中级麻醉医师资格,经考核合格后,可担任高级麻醉医师。
第六条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应当根据医师的麻醉专业水平、实际工作能力、经验和职业道德等因素综合评定。
第七条麻醉医师应当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
第三章授权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麻醉医师授权管理制度,明确授权范围、权限和程序。
第九条初级麻醉医师在资深麻醉医师的指导下,可以参与麻醉工作的准备和实施,但不得独立负责麻醉。
中级麻醉医师可以在资深麻醉医师的指导下,独立负责麻醉工作,但不得担任麻醉科主任或者主持麻醉工作。
高级麻醉医师可以独立负责麻醉工作,担任麻醉科主任或者主持麻醉工作。
第十条麻醉医师在实施麻醉前,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制定麻醉计划,并向患者或者其家属告知麻醉风险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第十一条麻醉医师应当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确保麻醉过程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二条麻醉医师在麻醉过程中,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麻醉医师不得违规使用麻醉药品和医疗器械,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第四章考核与监督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定期对麻醉医师进行业务考核,评估其专业水平、工作质量和职业道德。
麻醉医师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麻醉医师的工作行为,保证麻醉手术的安全和有效进行,制定本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从事麻醉工作的医师,包括麻醉科主任、副主任、主治医师、住院医师等。
三、分级授权管理1. 麻醉科主任麻醉科主任负责整个麻醉科的工作,对全科麻醉医师具有最高级的授权,能够执行所有麻醉手术,并对全科工作负责。
2. 麻醉科副主任麻醉科副主任是麻醉科主任的助手,对于一般的麻醉手术具有较高的授权,可以独立执行大部分麻醉手术,但对于复杂的手术需要经过主任同意后执行。
3. 麻醉科主治医师麻醉科主治医师是麻醉科的骨干力量,对于一般的麻醉手术具有一定的授权,可以独立执行大部分手术,但对于特殊情况需要向副主任报告后执行。
4. 麻醉科住院医师麻醉科住院医师是麻醉科的培养对象,对于一般的麻醉手术具有较低的授权,需要在主治医师的指导下执行,对于复杂的手术需要在主任或副主任的指导下执行。
四、授权管理流程1. 普通手术医生根据病人的病情和手术需要,安排相应级别的麻醉医师进行手术麻醉。
主任负责最终的确认和签字,副主任和主治医师负责具体手术的执行和监督,住院医师需要在高级麻醉医师的指导下执行。
2. 特殊手术对于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多学科的会诊和讨论,确定手术方案和麻醉方案,主任负责最终的安排和授权,副主任和主治医师负责具体手术的执行和监督,住院医师需要在高级麻醉医师的指导下执行。
3. 急救手术对于急救情况,需要快速确定方案和执行,主任负责最终的确认和授权,副主任和主治医师负责具体手术的执行和监督,住院医师需要在高级麻醉医师的指导下执行。
五、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授权管理制度的医师,将按照医院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扣减奖金、降职、停职等处理。
2. 对于因违反授权管理制度导致手术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医务人员的责任,包括可能的法律责任。
六、制度宣传为了确保麻醉医师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医院将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相关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每位医师都清楚授权管理的流程和要求。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呕心沥血整理版】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 V级ASA分级标准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为加强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884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 号)及《河南省临床麻醉管理规范和技术常规》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1.麻醉科医疗质量安全与管理小组负责制定麻醉分级目录及麻醉医师资格准入标准;负责对麻醉医师进行技术考核并定期评价;对每位麻醉医师的麻醉权限提出授权;监督麻醉分级授权执行情况。
2.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麻醉医师资格准入及评价标准,不定期督导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执行。
二、麻醉患者分级、麻醉医师级别及各级麻醉医师的权限㈠麻醉患者的分类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第Ⅰ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技术新项目、科研手术麻醉。
㈡麻醉医师级别根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⑴低年资住院医师:取得并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⑵高年资住院医师:取得并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
2.主治医师⑴低年资主治医师:取得并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4年以内。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 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代偿阶段;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大血管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 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ASA分级1 ~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带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 (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ASA分级2 ~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大血管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剌术,心肺脑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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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作者:————————————————————————————————日期:宿迁市钟吾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
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可独立展开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4、高年资主治医师可独立展开ASA分级3-4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独立展开ASA分级4~5级病人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轮转疼痛门诊。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等。
7、主任医师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病人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疼痛门诊疑难病人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四、麻醉与镇痛审批程序1、麻醉科带教组长必须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担任,带教组长按医师级别确定组内每例手术的麻醉医师名单。
需要全科会诊的,至少提前1天交科主任组织全科会诊并审批。
2、科主任审批全科各医疗组每例手术的主麻、副麻名单,确保医师级别与手术分类相对应,签字生效。
原则上,不同意越级手术。
特殊状况下可以同意,但必需保证有上级医师在场指导。
3、病人选择医生时应以医疗组为单位,执行医师分级手术制度为前提。
五、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状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科主任的书面签字应落实在手术通知单的审批经过栏目中。
1、择期手术由科主任审批;2、急诊手术由住院总审批。
3、夜班及节假日手术由麻醉组长或住院总审批。
六、特殊麻醉与镇痛审批权限1、资格准入麻醉与疼痛诊治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是指按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资格认证或授权的麻醉与镇痛。
由市级或市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专业学生机构向医院以及医师颁发专项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证书或授权证明。
已取得相应类别麻醉与镇痛资格准入的麻醉医师才具有主持资格准入麻醉与镇痛的权限。
2、高度风险麻醉高度风险麻醉是指麻醉科主任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
须经科内讨论,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决议自行审批或提交业务副院长审批,获准后,由指定的主任医师或高年资副主任医师负责实施。
3、急诊手术麻醉预期手术的麻醉级别在值班医生麻醉权限级别内时,可施行麻醉。
若属高风险或预期麻醉超出自己麻醉权限级别时,应紧急报告二线值班,必要时向科主任上报。
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状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麻醉时期,值班医生在不违背医疗原则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需按详细状况主持其以为合理的抢救,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4、新技术、新项目(1)一般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讨论,同时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格能力评价和授权制度》的相关程序进行审批备案。
(2)高风险的新技术、新项目须经科内由医院上报省卫生厅审批。
必要时由省卫生厅委托指定的学术团体论证,并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同意后方能在医院实施。
七、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程序(一)麻醉医师可独立承担麻醉时,或麻醉医师根据前述有关条款需晋级承担上一级麻醉时,应当根据自己的资历、实际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等情况,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宿迁市钟吾医院麻醉资质授权申请表”(见附件) ,交本科室主任;(二)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科;(三)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四)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五)医院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签批;(六)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结果院内公示;(七)医务科备案。
八、监督管理(一)医务科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责;(二)按照本制度与程序对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进行准入和动态管理;(三)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其检查结果将纳入医疗质量考核项目中;(四)对违反本规范超权限手术的科室和责任人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按照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违规人员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实施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是确保麻醉安全的有效措施,是麻醉分级管理的最终目的。
依据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规定,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
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一)麻醉医师能力评价时间为每两年度复评一次。
(二)评价标准:1.对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80%者,视为手术能力评价合格,可授予同级别手术权限;2.预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除达到本级别麻醉种类完成80%以外,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受聘卫生技术资格,对资格准入手术,麻醉者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麻醉的准入资格者;(2)在参与高一级别麻醉中,依次从辅麻到主麻做起,分别完成该级别麻醉5例者;(3)承担本级别麻醉时间满两年度;(4)承担本级别麻醉期间无医疗过错或事故主要责任(以医院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讨论结果为准)。
3.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线:(1)达不到操作许可必需条件的;(2)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3)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二、工作程序:(一)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根据上述规定,对科室《各级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所称“麻醉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对我院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进行梳理、讨论,制定新年度《各级麻醉医师麻醉分级及麻醉范围》,提交医务科;(二)医务科复核认定后,提交医院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通过;(三)符合申请高一级别麻醉权限的医师,书写述职报告,填写“宿迁市钟吾医院麻醉资质授权申请表”(见附件) ,交本科室主任;(四)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对其技术能力讨论评价后,提交医务科;(五)医务科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其进行理论及技能考核评估,提交医院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六)对取消或降低其麻醉操作权线的医师,科主任组织科内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报医务科,医务科提交医院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七)医院资格许可授权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签批;(八)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结果院内公示;(九)医务科备案。
三、监督管理(一)医务科履行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二)对违反本规定的相关人员调查处理,并按照医院《医疗质量控制办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