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强制性标准GB31701-2015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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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强制性标准GB31701-2015正式实施我国从2016年6月1日起,首个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童装)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此标准的出台目的在于对童装安全性能进行了全面规范,有助于引导生产企业提高童装的安全与质量,保护婴幼儿及儿童的健康安全。
根据年龄分为两类:
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以下;
儿童纺织产品:年龄在3岁以上14岁以下。
安全技术类别分类:
按照要求不同,标准将安全技术分为A、B、C类,A类最佳,B类次之,C类是基本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儿童纺织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标准要求童装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安全类别,婴幼儿纺织产品还应加注“婴幼儿用品”。消费者在选购童装时,可参考使用说明上标明的安全类别进行选购。
安全要求全面升级:
该标准在GB18401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各项安全要求。
化学安全方面:增加了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
机械安全方面:标准对童装头颈、肩部、腰部等不同部位绳带作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婴幼儿及7岁以下儿童服装头颈部不允许存在任何绳带。
纺织附件:要求附件应具有一定的抗拉强力,且不应存在锐利尖端和边缘。
该标准还增加了燃烧性能要求。
实施两年过渡期:
该标准将于2016年6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标准给出了两年的实施过渡期(2016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
在过渡期内,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继续销售。2018年6月1日起,市场上所有相关产品都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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