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发〔2017〕6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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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并加强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的管理,持续推进项目(课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相关改革措施,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经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6年12月30日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办发〔2016〕36号)、《北京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55号)等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改革措施,规范和加强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和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以下简称“课题”)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以下简称“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项目和课题。

其中,“课题”包括项目下设课题和其他专项下设的课题。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项目(课题)是指为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现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根据北京科技发展规划,由市科委支持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承担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应用等相关活动。

第四条项目(课题)管理遵循职责清晰、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监管有力、绩效导向的原则,以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为目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项目实行“项目-课题制”管理,即将项目的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若干课题任务中组织实施。

第六条项目(课题)的管理责任主体是市科委或接受市科委委托负责项目(课题)管理、监督检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专业机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12.29•【字号】京科发〔2017〕235号•【施行日期】2017.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科发〔2017〕235号各有关单位: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北京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55号),为推动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的统一呈交、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2017年12月29日,经市科委第23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7年12月29日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创〔2016〕419号)、《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政办发〔2016〕36号)、《北京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55号)的相关要求,推动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的统一呈交、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并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的特种科技文献,目的是促进科技知识的积累、传播交流和转化应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项目(课题)。

北京市科技新星 评审流程

北京市科技新星 评审流程

北京市科技新星评审流程《说说北京市科技新星评审流程那点事儿》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北京市科技新星评审流程这个话题。

这可真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过程啊!话说回来,要参与这个评审,那首先得整理自己的那些“宝贝成果”。

就像是要把自己的家珍都摆出来给人瞧瞧,这可不能马虎。

你得把自己的研究项目、成果啦,都好好梳理一遍,感觉就像给自己的“科技宝贝”们洗个漂亮的澡,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然后呢,就是填写各种申请表啦,那表格的复杂程度,简直就像走迷宫一样。

一会儿这儿要填这个,一会儿那儿又要写那个,仿佛在跟你玩“捉迷藏”。

不过,咱得认认真真地玩这个游戏,把每一个空格都填得满满当当的,就像是给自己的科技城堡添砖加瓦。

当你以为一切都准备好了的时候,嘿,突然发现还少了个什么证明材料。

于是,风风火火地又开始到处找、到处补,那着急忙慌的样子,真像热锅上的蚂蚁。

但没办法呀,谁让咱想当这个科技新星呢!终于到了评审的时候啦,那心情,比第一次上台表演还紧张。

想象一下,一群专家坐在那儿,像审视宝贝一样看着你的材料,咱这心里呀,七上八下的。

这时候就盼着自己的成果能像闪闪发光的星星一样,一下子吸引住专家们的眼球。

要是通过了评审,那可真是开心得要飞起来啦!感觉自己就像那夜空中最亮的星,终于被人发现了。

但要是没通过呢,也别灰心丧气呀,大不了咱明年再来,就当是积累经验了。

总体来说呢,北京市科技新星评审流程虽然有点繁琐、有点紧张,但这也是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好机会呀。

就像一场科技的大冒险,充满了挑战和惊喜。

只要咱认真准备,拿出自己的真本事,说不定就能成为那颗耀眼的科技新星呢!让我们一起加油吧,各位科技达人们!在这个充满无限可能的科技世界里,努力追逐我们的科技梦想!哈哈,下次再见啦!。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的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的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修订)【法规类别】科技计划【发文字号】京科发[2017]65号【发布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日期】2017.03.07【实施日期】2017.04.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科发〔2017〕65号)各有关单位:为了规范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实施管理,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6〕52号)和《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发〔2016〕15号),着力培育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我们对《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人发〔2002〕595号)进行了修订,已经2017年第1次市科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17年3月7日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6〕52号)和《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发〔2016〕15号),着力培育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以下简称新星计划)是由市财政经费支持、市科委组织实施的科技人才培养计划。

新星计划旨在选拔优秀的青年科技骨干,以项目为依托开展科技创新,促进科研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升,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富于创新精神的青年科技骨干。

第三条新星计划选拔工作每年开展一次,通过项目资助形式,为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的青年科技骨干提供支持。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四条申报新星计划的科技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

2017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拟入选人员名单公示

2017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拟入选人员名单公示
王学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医学研究所
王烨
北京海泰方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勇
北京中医药大学
魏从文
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魏巍
北京工业大学
翁剑成
北京工业大学
吴楠
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夏建中
北京碧水源膜科技有限公司
肖俊
中国科学院大学
谢文
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
辛明明
中国农业大学
尹心安
北京师范大学
尹延伟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
尹一恒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印凡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游华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
岳文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翟侃
北京市呼吸疾病研究所
张宝刚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张弛
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
张达威
北京科技大学
张加余
北京中医药大学
张里程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
庞晓露
北京科技大学
庞一
北京四达时代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邱恩超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任洪广
军事医学科学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任华忠
北京大学
任毅
京研益农(北京)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沈诞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石子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
司鹏搏
北京工业大学
宋洪庆
北京科技大学
宋素胜
首都师范大学
陆强
华北电力大学
栾樱译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罗芳
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10.08•【字号】•【施行日期】2010.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大力推进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在新形势下,遵循青年科技人才成长规律,探索创新培养模式,提升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在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影响力。

2010年实施科技新星计划选拔的工作思路是,结合科技北京行动计划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创新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模式。

突出科研项目作为培养人才的载体,加强对企业优秀科技人才的选拔培养。

充分发挥人才单位的积极性和主体作用,探索科技新星计划联合培养模式,使我市科技新星计划更加符合首都科技发展需要。

在《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北京市科委对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以下简称:新星计划)工作进行了调整,取消A类,全部采取B类资助方式,即资助项目。

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2010年选拔工作目标选拔100名左右青年科技人员。

二、申报范围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正式人员、重点培养的青年科技骨干。

三、选拔条件(一)申报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诚实守信、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申报当年的1月1日,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取得硕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或取得博士学位且从事科研工作满1年。

4、掌握本领域的研究进展和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研究创新能力,已初步形成研究团队。

(二)申报人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2、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4、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5、近二年内海外归国留学人员。

《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17〕235号)

《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17〕235号)

市科委印发《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日期:2017- 12- 29【颁布时间】:2017-12-29【实施时间】:2017-12-29【文号】:京科发〔2017〕235号【颁布部门】: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法规类别】:文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4〕43号),按照《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创〔2016〕419号)、《北京市进一步完善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的若干政策措施》(京政办发〔2016〕36号)、《北京市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55号)的相关要求,推动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的统一呈交、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并按照规定格式撰写的特种科技文献,目的是促进科技知识的积累、传播交流和转化应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项目(课题)。

北京市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科研项目(课题)的科技报告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科委负责科技报告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科技报告相关政策制定、科技报告组织体系建设等工作;根据国家关于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要求,牵头拟定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定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标准和规范;(二)将科技报告纳入现有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体系,指导、督促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按要求开展科技报告工作;(三)审核确认《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中需提交的科技报告类型、时间和数量,审查确认科技报告呈交情况;(四)确认科技报告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延期公开和延期公开时限;(五)组织开展科技报告宣传培训工作;(六)定期将非涉密和解密的北京市科技计划科技报告汇交国家科技部。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着力培育壮大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打造一支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后备军,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中关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建设提供科技人才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以下简称新星计划)是由市财政经费支持,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组织实施的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旨在发现和培养一批政治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科研水平和管理能力,成为国家战略人才后备力量。

第三条新星计划包括创新新星和创业新星两类,每年开展一次推荐评审工作。

通过“人才+项目”支持模式,支持从事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和工程技术研发的青年人才,开展前沿科技攻关、跨学科跨领域交叉合作和科技成果转化。

对工程技术人才支持比例不低于20%。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四条新星计划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可放宽至37周岁,按申报当年1月1日计算);2.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3.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北京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申报人须全职在依托单位工作;4.申报项目应属于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处于应用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阶段,聚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区块链、生物技术“四个占先”和集成电路、关键新材料、通用型关键零部件、高端仪器设备“四个突破”以及高精尖产业“双引擎”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或前沿交叉领域;5.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沿性、创新性、实用性,能够形成应用基础研究成果,揭示相关工作原理,为开展技术创新提供理论支撑;或能够取得应用技术创新突破,形成新技术、新产品;或能够实现工程技术突破,取得新工艺、新工法,不断降低成本和提升产出效率;或有望形成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具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以及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8.30•【字号】京科发[2011]464号•【施行日期】2011.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科发[2011]464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北京市科技专项管理,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专项质量和管理效率,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北京市科技专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科技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管理,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专项质量和管理效率,根据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和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要求,结合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科技专项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市科委设立,并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专项。

第三条专项指依据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相关政策及科技工作需求,由市科委组织安排,由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承担的科技工作任务。

第四条专项实行“专项-课题”、“专项-事务性工作”制管理,即将专项的任务和目标分解落实到若干课题、事务性工作中组织实施。

第五条专项管理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体现服务型科技管理职能,加强专项设立、实施管理、验收总结、绩效评估和成果管理。

第六条各专项可根据本办法以及专项实施的具体情况制定各专项管理办法,规范专项组织实施与管理,注重监督检查,保障专项整体效果和任务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市科委是专项的主管部门,负责专项的组织和管理。

市科委也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委托相关机构(以下简称“受托机构”)负责专项课题、事务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承担单位是专项课题或事务性工作的实施单位。

第八条市科委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专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二)负责专项的设立、经费预算、专项课题及事务性工作确定,签订《北京市科技计划课题任务书》(以下简称《课题任务书》)或《北京市科技专项工作任务书》(以下简称《专项工作任务书》);(三)负责专项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专项实施效果的绩效评估和成果管理;(四)负责对专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信用管理;(五)按照电子政务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化管理,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档案管理。

最新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最新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最新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最新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导语:科技计划项目是科技主管单位,为推动某领域或某类科技发展而设立的相关科技计划,企业通过项目的方式进行申报,并获得科技计划立项支持的项目。

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保证管理的公开、公正和科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立项、并由北京市财政拨款支持的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一般实行“项目-课题”两级管理。

项目是指在北京市科技计划中安排实施,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课题是为实现项目总目标而安排的项目中的部分或阶段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是对项目的有机分解。

项目由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课题由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科研工作。

不设课题的重大项目由市科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该项目是按“项目”管理还是按“课题”管理。

第四条项目管理实行依法管理,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市科委是项目管理的决策机构。

在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等环节,市科委可以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授权项目依托单位或委托有关机构处理项目管理的具体事务。

项目依托单位和有关受托机构向市科委负责,并提供有偿服务。

第六条市科委管理项目的主要职责:(一)向社会公开发布《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重点领域指南》(以下简称《领域指南》)和《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申报指南》(以下简称《课题申报指南》),并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广泛征集候选项目(课题);(二)负责项目(课题)的立项、调整和撤消;(三)按项目(课题)任务书规定的额度划拨科技经费;(四)协调解决项目(课题)执行中的重大问题,保障项目(课题)按进度正常进行;(五)监督检查项目(课题)任务书的执行情况;(六)审定项目(课题)的保密级别;(七)组织项目(课题)的论证、评估和验收;组织课题的招标。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一、总则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是为了推动北京市科技创新发展,培养和选拔具有高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引导其在关键领域做出卓越的创新成果而设立的,旨在进一步提高北京市的科技创新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1. 年龄在35周岁以下;2. 具有北京户籍或在京工作;3.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4. 在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事业单位从事科技研究工作,且已在相关领域取得显著科技成果;5. 具备创新潜质和良好的科研素养;6. 未曾获得过其他类似科技计划的资助。

三、申报流程1. 登录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相关申报表格;2. 准备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科研成果、推荐信等;3. 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详见官方网站公告);4. 经过初审合格者,进入专家评审环节;5. 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确定入选科技新星候选人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6. 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公示无异议或无有效异议的,确定科技新星计划入选人员名单,并颁发资助证书。

四、资助情况和要求1. 获得入选的科技新星将得到一定资助金额,资助期限为3年;2. 资助金额将用于项目研究经费、科研设备购置、人员待遇等方面;3. 资助期限内,科技新星需完成所申报的科研项目,并按时提交科研成果报告;4. 科技新星须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提高科研水平;5. 资助期满后,科技新星将按照评审结果和实际表现确定是否继续支持。

五、管理措施1. 设立科技新星管理小组,负责具体计划的执行和管理;2. 加强对科技新星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定期组织汇报和评估;3. 对违反计划管理办法的科技新星,将取消其资助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4. 每年组织一次科技新星计划成果展示活动,展示科技新星的创新成果和经验。

六、附则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对科技新星计划的具体操作细则等事项,由科技新星管理小组另行制定;3.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北京市科技局所有。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2.10.11•【字号】•【施行日期】2002.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加速培养首都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高级科技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以下简称新星计划)是由市财政经费支持、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组织实施的科技人才培养计划。

新星计划旨在选拔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骨干,以项目为依托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和管理能力,培养造就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科技带头人和科技管理专家,逐步形成青年科技专家群体。

新星计划的培养期为三年,分A、B两类进行资助。

A类:为正在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北京市重大科技项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重大或重点项目等课题研究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进行相关的培训、交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提供培养经费;B类:为具有高素质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提供启动性研究经费及培养经费。

第三条申报新星计划的科技人员应当是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青年科技骨干。

第四条申报新星计划的科技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第五条申报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当年的1月1日,年龄未满35周岁;(二)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者;(三)具有较好外语口语交流能力;第六条申报A类的人员应当是所在课题中排名前三位者,每个课题可以申报一名。

申报B类的人员作为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当有一个团结协作、结构合理、奋发进取的研究群体。

第七条申报A类的人员所承担的项目或申报B类的科研项目应当属于自然科学领域,对首都社会经济发展有推动作用,并在近期内有重要的应用前景。

北京市科技新星 评审流程

北京市科技新星 评审流程

北京市科技新星评审流程一、申报材料初审。

1. 这第一步啊,就像在沙里淘金。

我们这些专家拿到申报材料,那真是五花八门啥都有。

材料得全乎,就像盖房子得有砖有瓦一样。

要是缺个关键部分,比如说研究成果没说清楚,或者项目计划写得模模糊糊,这就有点麻烦了。

我们可不能稀里糊涂就给过了,得按照要求来,一丝不苟地审查。

1.2 有些申报者那是相当用心,材料做得规规矩矩,条理清晰。

从研究背景到预期成果,那是一目了然。

就像把一幅画展开在你面前,让你看得真真儿的。

可也有些申报者,材料弄得乱糟糟,就像一锅乱炖,找个关键信息都费劲。

二、同行评议。

2.1 这同行评议可是重头戏。

我们要看看这个申报者在同领域里到底啥水平。

这就好比一群武林高手聚在一起,看看谁的功夫更到家。

我们得从专业角度出发,看他的研究思路是不是新颖独特。

要是都是些陈芝麻烂谷子的想法,那可不行,咱得有点创新精神,不能老是守着老一套,墨守成规。

2.2 还有研究方法也得讲究。

得像庖丁解牛一样,精准到位。

要是方法不靠谱,就像没带罗盘就出海,那在科研的海洋里肯定得迷失方向。

而且我们还要看他之前的成果,这成果就像军功章,是实力的证明。

如果只是纸上谈兵,光说不练,那肯定不能让人信服。

2.3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专家之间也会有不同意见。

有时候就像辩论赛一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但我们得求同存异,综合大家的看法,不能搞一言堂。

三、综合评审。

3.1 到了综合评审这一步,那就是要把前面的情况都汇总起来。

这就像拼拼图一样,每个环节都是一块拼图块,得把它们组合好才能看到全貌。

我们要考虑申报者的潜力,这就像是看一颗种子,能不能长成参天大树。

有些申报者虽然现在成果不是特别多,但潜力巨大,就像璞玉待琢,那我们也得重视。

3.2 最后我们还要考虑这个项目对北京市科技发展的意义。

要是这个项目能像火箭助推器一样,推动北京的科技大步向前,那肯定是加分项。

不能只想着自己小打小闹,得有点大局观。

整个评审过程,我们这些专家那都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看走了眼,错过了好苗子,也怕误把没本事的给选上了,所以每个环节都得慎重对待。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2023交叉学科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2023交叉学科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2023交叉学科1. 介绍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是北京市为了培养和选拔高层次的科技人才而设立的重要项目。

该计划旨在通过资助科研项目和提供科研条件,来支持北京市培养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人才。

交叉学科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研究领域,它将不同学科的知识和方法相结合,促进创新和领域间的合作,对于推动科技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交叉学科的定义和意义交叉学科是指在不同学科之间建立联系,通过融合不同学科的知识和方法来解决问题。

交叉学科的出现,使得科研不再受限于某一学科范畴,而是能够更加广泛地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和实践,从而促进新的科研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科技新星计划中,交叉学科能够促进不同领域的科技人才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

3.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对交叉学科的支持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对交叉学科的支持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是项目资助方面,计划鼓励申请者提交具有交叉学科特色的科研项目,对于这类项目会给予更多的资助和支持。

其次是科研条件方面,计划提供先进的科研设施和条件,为开展交叉学科研究提供有力支持。

计划还鼓励不同学科背景的科技人才之间的合作,促进交叉学科的发展和应用。

4. 交叉学科在科技创新中的应用交叉学科在科技创新中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

在技术创新方面,不同学科的交叉将为技术创新提供更多的思路和方法。

在科学研究方面,交叉学科能够促进科研领域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科学研究的深入发展。

在产业应用方面,交叉学科能够将不同学科的成果相结合,为产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可能性。

5.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文章写手,我个人认为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对交叉学科的支持是非常有意义的。

交叉学科的发展能够促进科技创新和发展,使得科研不再受限于某一学科范畴,而是能够更加广泛地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和实践。

科技新星计划通过支持交叉学科,将为北京市培养和选拔更多高层次的科技人才提供重要保障。

6. 总结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对交叉学科的支持和鼓励,将为科技领域的创新和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北京市科技新星结题要求

北京市科技新星结题要求

北京市科技新星结题要求
《关于北京市科技新星结题那些事儿》
嘿,朋友们!今天咱就来聊聊北京市科技新星结题要求这档子事儿。

这可真是让我们这些科技新星们又爱又恨呐!
你说这结题要求吧,就像是一座必须要攀登的高山,看似高不可攀,但咱还就得咬着牙往上爬。

想象一下,就像玩游戏打大boss,得一步步积累经验、提升技能。

首先这要求是真不低呀!各种指标、数据、成果,都得达到一定标准。

感觉就像是要我们在规定时间内,建出一座坚固又漂亮的高楼大厦。

不过没关系,咱们科技新星不就是爱挑战嘛!
有时候真想吐槽一句,这要求咋就这么严格呢?感觉每一个细节都被放大了审视。

但仔细想想,这也是为了保证咱们研究的质量不是?毕竟咱可是科技新星呢,得起到表率作用。

在准备结题的过程中,那可真是忙得晕头转向。

白天黑夜,都在琢磨着怎么把这个项目完美收官。

有时候连做梦都在想数据有没有问题,成果能不能被认可。

就好像脑子被结题给霸占了,其他啥也装不下了。

不过呢,这个过程虽然辛苦,但也有很多收获呀!咱的能力在不知不觉中就提升了一大截。

从一开始的手忙脚乱,到后来的游刃有余,这可是实实在在的成长。

而且,当终于完成结题要求的那一刻,那成就感简直爆棚!就像是跑完一场超级马拉松,虽然累得气喘吁吁,但心里那叫一个爽。

那种感觉,真的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懂。

总之呢,北京市科技新星结题要求虽然严格,但也是我们成长的催化剂。

面对它,我们就像勇敢的战士,一路冲锋陷阵。

虽然过程中有汗水和泪水,但最终收获的肯定是满满的幸福和成就感。

所以呀,让我们一起加油,向着更高的科技山峰前进吧!。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实施工作意见 .doc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实施工作意见 .doc

2009年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实施工作意见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科技北京”建设的新形势下,为进一步做好2009年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的实施工作,鼓励青年科技人员服务社会、服务企业发展,为首都建设一支梯次合理的科技人才队伍,根据《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结合《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和首都科技人才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首都人才战略的框架下,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适应新形势下首都创新型城市建设对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的新需求,不断探索青年科技人才培养新模式,着力推进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在首都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并积极引导他们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投身到首都经济社会建设,为建设“科技北京”、促进首都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立足需求,支撑发展。

坚持立足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人才的需求,把新星计划与单位人才培养目标相结合,着力培养一批企事业单位急需的科技创新型人才、重大科技专项实施人才以及技术复合型人才,为推进科技北京建设、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人才支撑保障作用。

创新模式,完善管理。

坚持以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形式选拔人才,着力培养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

逐步优化完善“个人定目标、单位定规划,名师助培养”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对新星计划入选人员全过程的管理。

坚持融管理于服务之中,大力提高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

加强引导,服务社会。

坚持人才培养和服务社会相结合,组织动员新星计划入选人员深入一线服务企业、社会,引导他们主动把科研成果与首都发展结合起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破解发展难题,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为实现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三、主要任务1、紧密围绕“科技北京”建设,按照《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协助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编制完成《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未来12年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最新整理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文号:经科人发[20xx]595号发布单位:xxxx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时间:20xx年10月11日实施时间:20xx年10月11日xxxx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xxxx办公厅、xxxx办公厅《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为加速培养首都社会经济建设急需的高级科技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xx市科技新星计划(以下简称新星计划)是由市财政经费支持、xxxx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组织实施的科技人才培养计划。

新星计划旨在选拔一批优秀的青年科技骨干,以项目为依托开展科研工作,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和管理能力,培养造就一批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的青年科技带头人和科技管理专家,逐步形成青年科技专家群体。

新星计划的培养期为三年,分A、B两类进行资助。

A类:为正在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xxxx市重大科技项目、xxxx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重大或重点项目等课题研究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进行相关的培训、交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提供培养经费;B类:为具有高素质的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提供启动性研究经费及培养经费。

第三条申报新星计划的科技人员应当是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青年科技骨干。

第四条申报新星计划的科技人员必须拥护中国xxxx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第五条申报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申报当年的1月1日,年龄未满35周岁;(二)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者;(三)具有较好外语口语交流能力。

第六条申报A类的人员应当是所在课题中排名前三位者,每个课题可以申报一名。

申报B类的人员作为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当有一个团结协作、结构合理、奋发进取的研究群体。

第七条申报A类的人员所承担的项目或申报B类的科研项目应当属于自然科学领域,对首都社会经济发展有推动作用,并在近期内有重要的应用前景。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初审说明—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初审说明—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初审说明根据《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0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的初审工作将于10月底进行。

经初步统计,共有**家单位的**人申报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申报人**人,企业申报人**人。

计划通过初审选拔120人进入答辩环节,其中企业申报人36人。

为充分发挥新星计划对于本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作用,做好2010年度科技新星计划初审工作,特制订此初审说明。

一、评审原则新星计划初审主要从申报材料情况、申报人情况、申报项目情况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审程序1.主持人宣布评审会开始,宣读评审说明;2.专家审读申报材料,并进行初步打分;3.工作人员录入并计算分数,专家组讨论;4.专家组经合议确定本组申报人分数及排名。

三、打分说明(一)申报材料情况:对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齐全以及申报书的规范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二)申报人情况:1、专业知识储备情况及工作经历情况:通过申报人的学习经历评价申报人的专业知识储备及知识结构等;通过申报人的工作经历及专业技术职务情况初步评价申报人的科研经验和能力等。

2、承担科研项目及项目获奖情况:通过申报人曾经承担的科研项目级别、领域、数量、经费、个人排名等基本情况以及所承担项目的获奖情况评价申报人的科研能力、项目组织能力以及未来的发展潜力等。

3、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及获得专利情况:通过专著、论文的水平和个人排名以及获得知识产权的情况(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受理情况)评价申报人的科研水平等,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的申报人更侧重专著、论文的评价,企业的申报人更侧重知识产权的评价。

4、获得荣誉及社会团体任职情况:通过此项指标评价申报人在本领域的地位及影响力。

5、组织管理能力及团队情况:通过申报人所担任的行政职务,目前科研团队构成及本人在研究团队中所处的位置评价申报人的组织管理能力及现有团队构成情况,并对申报人及其团队的未来发展潜力进行初步评价。

北京科技新星计划

北京科技新星计划

北京科技新星计划北京科技新星计划是由北京市科技委员会主办的一项旨在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计划。

该计划旨在通过资金支持、政策扶持和资源整合,为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科技企业和科研团队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推动北京市科技创新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助力北京建设世界科技创新中心。

一、计划目标。

北京科技新星计划的目标是支持和培育一批有潜力的科技创新企业和科研团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产业化和市场化。

通过该计划,北京市将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提升科技创新的质量和效益,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科技支撑和动力。

二、计划内容。

北京科技新星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资金支持,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和科研团队提供资金支持,包括项目资助、科研经费、创业投资等,帮助其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和项目实施。

2. 政策扶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为科技创新企业和科研团队提供税收优惠、融资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扶持,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3. 资源整合,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包括科研院所、高校、科技园区等,为科技创新企业和科研团队提供技术支持、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三、申报条件。

申报北京科技新星计划的科技创新企业和科研团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包括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市场化前景和发展潜力,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等。

四、申报流程。

申报北京科技新星计划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包括填写申报表格、提交申报材料、经过初审和评审等环节,最终确定资助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计划效果。

北京科技新星计划的实施将对北京市科技创新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融合,提升北京市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活力。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和引进一批具有高成长潜力和创新能力的科技新星,促进北京市创新型人才的培育和集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计划目标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的目标是通过严格甄选、培养和支持一批有潜力的科技创新人才,加快构建以创新为核心的现代化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北京市在全国乃至全球科技创新领域的竞争力 and 引领力。

三、计划内容
(一)申报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or 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具有独立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
4.在相关领域具有明显的成果和影响力。

(二)申报流程
1.报名阶段:申请人通过北京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北京
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表》,并提交申请材料;
2.初审阶段:由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名单;
3.面试阶段:对初审名单进行面试,并进行综合评审;
4.公示和公告阶段:公示通过面试和综合评审的候选人名单,
并公告最终确定的科技新星计划名单。

(三)奖励和支持
1.资金支持:科技新星计划入选者将获得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用于开展科研项目;
2.人才支持:提供科研助手、实验室空间等人才支持;
3.激励机制:根据科研成果和贡献,给予个人薪酬和职称晋升
等激励;
4.培训机会:提供国内外学术会议参会和学术交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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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委印发《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
【颁布时间】:2017-03-07
【实施时间】:2017-04-06
【文号】:京科发〔2017〕65号
【颁布部门】:市科委
【法规类别】:文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6〕52号)和《关于深化首都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京发〔2016〕15号),着力培育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以下简称新星计划)是由市财政经费支持、市科委组织实施的科技人才培养计划。

新星计划旨在选拔优秀的青年科技骨干,以项目为依托开展科技创新,促进科研水平和管理能力提升,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富于创新精神的青年科技骨干。

第三条新星计划选拔工作每年开展一次,通过项目资助形式,为牵头承担科研项目的青年科技骨干提供支持。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申报新星计划的科技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忠于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

2.具有较好外语口语交流能力。

3.申报的科研项目应当属于自然科学领域,对首都社会经济发展有推动作用,并有
良好的应用前景。

第五条申报人所在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应为在北京地区注册的法人单位。

第六条加强对青年科技人才培养资源的优化配置,对同一科技人才不再重复支持。

已入选国家级各类人才培养计划的人员不再纳入选拔资助范围。

第七条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需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信息,并由依托单位、市科委逐级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由依托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

第三章选拔
第八条新星计划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选拔方式包括社会选拔和联合选拔。

社会选拔由市科委面向社会进行公开遴选,联合选拔由市科委与联合培养单位共同进行公开遴选。

第九条社会选拔程序包括初审、会议评审、审定、公示发布等环节。

1.初审。

采取材料评审形式,按照专业领域进行分组评审,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初审小组,主要从申报人的个人履历、科研能力与社会贡献、个人发展潜力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进入会议评审环节的人选。

2.会议评审。

采取现场答辩形式,按照专业领域进行分组评审,由相关领域专家和管理专家组成会议评审小组,主要从答辩人综合素质、科研项目创新性与可行性、未来发展计划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以记名投票方式产生拟入选人员名单。

3.审定。

根据会议评审意见,审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4.公示发布。

将审定通过的拟入选人员名单在市科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发布入选人员名单。

第十条联合选拔依据联合选拔方案进行评审,产生拟入选人员名单。

联合选拔产生的拟入选人员名单和社会选拔产生的拟入选人员名单一起审定、公示发布。

第四章支持
第十一条市科委对入选人员给予科技经费支持,并鼓励依托单位进行经费匹配。

第十二条市科委对入选人员进行重点关注和培养:
1.根据需要,为入选人员推荐一名具有较高水平的导师作为指导顾问,指导其开展科研工作。

2.鼓励入选人员参与或承担北京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科研创新平台和重点学科建设。

3.推荐入选人员申报国家或北京市科技人才计划。

4.支持入选人员参与技能培训、参观考察、学术沙龙、论坛等活动。

第十三条鼓励入选人员开展跨领域交叉学科合作课题研究,对于牵头承担优秀交叉学科合作课题的入选人员,市科委给予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交叉学科合作课题(以下简称新星交叉合作课题)资助。

新星交叉合作课题的选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同一入选人员可以同时获得新星计划资助和新星交叉合作课题资助。

第十四条鼓励依托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工作,为入选人员搭建成长平台,在科技项目申报、资金扶持、政策指导等方面给予入选人员适当支持。

第五章管理
第十五条市科委与入选人员及依托单位签订任务书,明确科研计划、人才培养计划等内容。

第十六条新星计划和新星交叉合作课题管理依照《北京市科技专项管理办法》执行。

新星计划和新星交叉合作课题经费管理依照《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依托单位要加强对入选人员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形成阶段性进展报告报市科委备案。

第十八条建立入选人员联系沟通机制和信息更新管理机制,及时了解入选人员科研进展情况和个人成长情况,加强日常联系。

第十九条入选人员在新星计划执行期内,因工作需要出国一年以上的,应通过依托单位及时报市科委备案。

第二十条入选人员在新星计划执行期内,工作调到外省市,或因工作调动脱离原研究领域的,应终止任务书的执行,并按照《北京市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无故不履行任务书内容的,入选人员及依托单位应依据任务书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新星计划执行期结束后,组织技术专家、管理专家、财务专家对任务书内容完成情况、入选人员科研情况、个人成长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第二十三条市科委建立相互衔接配套、覆盖科技人才不同发展阶段的梯次资助体系,根据入选人员新星计划完成绩效情况,给予持续关注和支持服务。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本办法施行前颁布的有关文件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人发〔2002〕59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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