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第二十一初级中学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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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模板

初中学校办学章程范本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师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市xx区xx初级中学第三条学校地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第四条学校性质: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第五条学校学制:三年第六条学校办学宗旨:(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尊重学生个性,关注学生差异,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第七条学校校训: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第八条学校校风:团结、和谐、文明、向上第九条学校教风:敬业、爱生、善导、创新第十条学校学风:勤奋、好学、善思、进取第二章办学目标第十一条培养目标:(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一代公民。

(二)为高一级学校输送优秀新生。

第十二条教育教学目标:(一)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

(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管理体制第十三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教科室等管理部门。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学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六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设课程,保证学生接受全面、系统的教育。

第十七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八条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

第十九条加强与社区、企业、家庭合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二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学校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中学2020年秋季招生简章-招生简章

中学2020年秋季招生简章-招生简章

中学2020年秋季招生简章:招生简章

章来源.
中学xxxx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1、招生规模:xxxx年七年级计划招收420人;
2、招生对象:符合我校招生条的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咨询登记:
1、咨询登记时间:
欢迎广大学生及家长来校咨询,每天上午8:20-11:20,下午2:50-6:20,7月6号-7月26号,周末不休息。

2、咨询地点:二十一中招生地点(学校实验楼一楼)。

3、咨询所需材料:
应届小学毕业证、学生评价手册、学籍表、户口簿、小二寸免冠彩照2张。

另请对照《xx市第二十一中学xxxx年秋季新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类型,准备好材料。

三、其他招生事宜:
1、学校重视特长教育,对在某方面有特殊兴趣和成就的同学,将实行导师辅导制,配备专业辅导教师。

报名时可携带近两年的获奖证书。

2、校址:xx
3、咨询电话:xx文章来源.。

中学学校办学章程

中学学校办学章程

XXXX中学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高我校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修订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未来人才。

第三条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XX区教育体育局。

学校位于XX市XX区XX街道XX社区。

学校的全称为XX市XX 区第八中学,简称XXXX中学,英文译名为XXXX,是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寄宿制初中,学制为三年。

办学规模为26个教学班,920名学生,48名寄宿生,同时供应IlOO人就餐。

第四条学校文化核心学校的办学理念:一切为了育人。

学校的办学目标:构建宜学乐教的幸福场所。

学校的办学宗旨:德育为先,全面发展。

学校的培养目标:培养“负责任、讲诚信的全面发展的“ 合格中学生。

学校的办学特色:责任教育学校的办学思路:以质量为核心,以责任教育为特色, 以管理为抓手,培养名师,培育全面发展学有特长的合格学生。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

第五条学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

校训:文明、勤奋、严谨、求实。

校风:尊师爱生、教书育人、活泼健美、争先创优。

教风:敬业、踏实、团结、创新。

学风:勤奋、刻苦、乐问、善思。

第六条校徽、校旗、校歌。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XX区教体局任命,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八条校长行使下列职责:(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二)组织制订并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管理学校事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五)管理、使用校舍设施和经费。

(六)聘任中层干部和教职工。

十一中学国际部招生简章

十一中学国际部招生简章

十一中学国际部招生简章尊敬的家长和学生们:十一中学国际部是一所以高中为主的国际教育学校,致力于为学生提供全面、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培养国际视野的学习环境。

现特发布招生简章,以下是详细信息。

1. 学校概况十一中学国际部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学校。

学校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以及先进的教育设施和教育理念。

我们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致力于塑造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2. 招生对象我校国际部将招收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

初中部招收七年级和八年级学生,高中部招收九年级学生。

我们欢迎有志于在国际化教育环境下学习和成长的学生报考。

3. 招生条件学生需要提供完整的报名材料,包括个人信息、学业成绩和推荐信等。

我们将综合考虑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业表现和潜力,以及入学考试结果进行综合评估。

4. 教育特色在十一中学国际部,我们注重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全球视野。

学生将接受国际课程教育,拥有更广阔的学术选择和研究领域。

我们还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兴趣培养,提供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和社团组织。

5. 师资力量学校聘请了一支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国际背景的教师团队。

他们来自不同国家,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和专业知识。

他们将为学生提供高品质的教育和指导,帮助学生全面提升自己。

6. 招生流程学生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者电话联系我们的招生办公室,了解更多招生信息并提交报名材料。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并邀请合格学生参加面试和入学考试。

最终录取结果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

7. 资费和奖学金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个人表现,提供不同程度的资助和奖学金。

具体细节将在面试和录取阶段进行说明。

8. 校园生活学校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包括现代化的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

学生可以参加各种课外活动,如体育运动、艺术表演和学术竞赛等。

我们也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和领导能力。

以上是十一中学国际部招生简章的相关介绍。

学校办学章程

学校办学章程

学校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 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体系,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学校办学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XXXX。

学校地址:XX省XX市XX县北。

邮政编码。

第三条学校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学校隶属于XXXX市教育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依法履行相应权利义务,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学制及办学规模: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占地6.5万平米,18个教学班,600余名学生。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办学文化第五条办学理念:璞石成玉第六条办学目标:办师生成长、家长放心、社会满意、同行认可的优质学校第七条校园文化与特色:立足于“璞石成玉”的办学理念,学校努力构建璞石课程体系、实施德育活动体系、培养“四有”教师、打造“三实”课堂和建设良好的校园环境,全方位提升学校的文化影响力与核心竞争力,为每一位师生的终身发展提供优质的教育生态。

学生发展目标: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德育网络,整合德育教育资源,创新德育教育模式,建立多元的评价机制,着力彰显“锲而不舍自强不息”的校园文化,立足“让每一粒小石子都发光”的育人理念,培养“坚毅、勤奋、诚信、健美”的璞石少年。

教师发展目标:建立师德教育长效机制,实行教师发展阶梯培养制度,开展教师提质创特项目活动,加大校本培训力度,建立一支“敬业爱岗、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和谐向上”的教师队伍,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幸福成长。

第八条学校一训三风校训:锲而不舍自强不息校风:笃行致远砥砺前行教风:初心如磐德艺双馨学风: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第九条学校标识校徽:校旗:第十条校庆日:第三章管理体制和决策机制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青岛高新区初中排名一览表

青岛高新区初中排名一览表

青岛高新区初中排名一览表很多家长对青岛初中的学校都不是很了解,更别说是挑选学校了,下面就为大家整理青岛高新区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排行榜。

对于九年一贯制小学而言,小学升入初中都存在一定难度,而初中的升学率直接决定了小学阶段是否能达到好的升学率。

在中考中,成绩越好,升学率也就会越高。

因此如果想要一所优秀的初中就必须提前准备。

因此一句话,如果你准备在孩子还小的时候读完九年一贯制学校,那么想在初中就读到最优质的初中就很难了。

这也是很多家长选择择校的原因之一!但是,如果想要一所让孩子有更好学习机会并且成绩好的学校,那么以下九年一贯制学校排行榜也是非常有必要了解下!一、青岛实验初中青岛实验初中创建于1956年,前身为原青岛市第十一中学。

学校位于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东路498号,校园占地面积5.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6万平方米。

现有72个教学班,学生1629人。

教职工156人。

其中国家高级教师8人,省特级教师3人,市骨干教师31人。

青岛实验初中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具有一支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中高级教师30人,其中特级教师2人,省特级教师4人、市特级教师6人、市骨干教师10人、市学科带头人10人。

现有高级教师45人,中级教师83人,初级教师35人;研究生学历11人;全国、省及市骨干教师共46人,省、市学科带头人35人;市骨干教师23人;初中高级数学、英语、物理学科骨干教师各10人。

实验初中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校园”、“全国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称号。

二、九年一贯制外国语学校青岛九年一贯制外国语学校是由高新区政府投资兴建,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启用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全日制民办小学。

学校位于北海路与珠江路交汇处,由东校区、西校区组成,占地面积100余亩,建筑面积4万余平方米。

学校共设9个教学班,可容纳2000名学生就读,是一所“家门口的优质初中”。

近年来教育教学成绩也获得了家长的认可。

该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是青岛市民办教育办学的典型代表之一。

中学学校章程 正式版

中学学校章程 正式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积极实施依法治校,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建设现代化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各项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性质:学校是,学制年。

第三条校风:文明、诚信、团结、争先教风:严谨、启智、博爱、求真学风:乐学、善思、虚心、践行校训:求实、创新、开辟、进取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和培养团结,拼搏精神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难奋斗的统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学校近期目标是:坚持依法治教,科研兴教的方针,强化学校管理,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实施新课程方案,积极探索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新路子,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改善办学条件,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的充分、和谐发展,把学校建成有特色、高质量的农村完全中学。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校长由县政府任命。

第七条校长的职责:l、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2、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

定期检查、总结工作。

接受上级党政及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

3、严格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保证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

4、规范学校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行政一班人的智慧和力量,定期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制定实施学校章程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制定实施学校章程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制定实施学校章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南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3.07•【字号】济教法字[2012]2号•【施行日期】201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制定实施学校章程的通知(济教法字〔2012〕2号)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各学校:为进一步完善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深化依法治校工作,促进学校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科学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现就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章程制定实施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学校章程的概念及基本特征学校章程是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行,就办学宗旨、内部管理体制等重大基本问题作出全面规范而形成的自律性文件,是学校自主管理的基本依据。

学校章程的制定和完善,要牢牢把握有利于规范学校管理、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正确方向,切实体现学校章程的基本特征:一是合法性。

章程的具体内容设定不得违反国家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性文件;二是规范性。

章程一经制定,对学校行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及干部教职工从政从教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非经确定程序不得变更;三是可操作性。

章程涵盖学校行政管理、教育教学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各方面,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的总体框架,也是制定学校其他各项制度的具体依据;四是创新性。

章程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学校办学特色、教育理念、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探索创新成果。

二、学校章程制定的技术性要求(一)基本结构。

学校章程一般由名称、目录、正文组成,正文由若干章组成,每章分若干条。

每章不重新起“条”,条在全文一顺到底。

其中条下可分若干款,即同一条中有并列关系的自然段;款下可设项,以顺序号(一)、(二)……标注;每项中若需分目,以(1)、(2)……标注。

青岛高新区初中招生简章

青岛高新区初中招生简章

青岛高新区初中招生简章
青岛高新区初中招生简章
为了让学生能够接受更优质的教育,青岛高新区初中现面向社会招生。

以下为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本初中招收青岛市高新区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不设户籍限制。

二、招生人数
本初中今年计划招收500名学生。

三、招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2.符合青岛市高新区初中入学标准,且小学毕业成绩优秀。

四、报名流程
1.家长可以到本初中官方网站查询招生信息,并填写报名表格。

如有问题,请前往就近学校咨询。

2.报名表格需要家长和学生签字确认后,方可提交。

五、录取方式
1.按照小学毕业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2.录取结果将在本初中官网公示,并短信、电话、信函等方式通知家长。

六、注意事项
1.如实填写报名表格,确保信息无误。

2.报名表格一经提交,不可修改。

3.如发现作弊行为,将取消入学资格。

4.入学前须完成体检和入学手续办理。

以上为招生简章,具体有关入学资格、录取流程、入学体检、初中生活等问题,请前往本初中官网或拨打咨询电话查询。

初中学校招生简章

初中学校招生简章

初中学校招生简章一、学校概况我校是一所位于城市中心的优质初中学校,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优秀的教师团队。

学校致力于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的未来领导者为目标。

二、招生对象1. 适龄学生:我校招收符合国家教育法规定的适龄学生,即年满12周岁且未满15周岁的学生。

2. 学生品质:我校注重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学习态度,欢迎品学兼优、积极向上的学生报名。

三、招生名额我校招生名额为300人,其中包括本地招生名额和外地招生名额。

具体名额分配按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四、招生流程1.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每年的5月1日至5月31日。

2. 报名方式:家长可携带学生的相关材料到学校报名处进行报名。

3. 报名材料:(1) 学生本人身份证明(或户口本)(2) 学生近期彩色照片2张(3) 学生德育评价表(由小学校长签字)(4) 学生学业成绩单(由小学校长签字)(5) 监护人身份证明4. 报名审核:学校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5.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学习能力,包括口语表达、数理逻辑等方面。

6. 录取结果公示:学校将在6月底公布录取结果,并通知家长办理入学手续。

五、学校特色1. 优质教育资源:学校拥有一流的教育资源,包括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图书馆、实验室等,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2. 多元化课程设置: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开设了丰富多样的课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艺术、体育等,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求。

3. 优秀师资队伍: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富有经验的教师团队,他们注重个性化教学,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需求。

4. 丰富的课外活动: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社交能力,开设了各类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社团、俱乐部、比赛等,让学生在充实的学习之余有更多的发展空间。

六、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学校信息,请随时联系我们:电话:XXX-XXXXXXX邮箱:***************地址:XXXXX市XXXXX区XXXXX路XX号七、总结我校是一所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的优质初中学校,拥有良好的教育资源和优秀的教师团队。

2024中小学校办学章程(最新版)

2024中小学校办学章程(最新版)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有校史室 及荣誉墙,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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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学校建立校中层及以上人员组成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 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学校根据发展需要和办学特色,设置由学生家长组成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 保
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六条党组织委员会会议是学校议事决策机构,在充分酝酿提议、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事关学校改 革发展稳定、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及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决策。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 机构,研究提出拟由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 学、行政管理等工作。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 则。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重要议题,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在会前沟通酝酿,意见不一致 的议题暂缓上会。
第五条【办学宗旨、办学理念与发展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团队合作、和谐发展”的核心理念,遵循教育规律 ,创新教育实践,让师生“爱上学校生活.主动和谐发展”,使学校成为师生生命健康成长的乐园,让老百姓情愿送亲 子弟入校求学。努力使每一个学生成为“习惯良好、身心健康、基础扎实、兴趣广泛”的有梦想的阳光少年。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由学校组织引导、班级自愿参加、学生自主管理、自觉学习,营造生动活泼的校园文化生 活,
社团坚持长年活动,通过社团活动培养学生特长、锻炼学生才能、提升学生素质。

中学学校章程(3篇)

中学学校章程(3篇)

中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区教育局关于“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自主发展”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为南京市邺建高级中学,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级中学,隶属于南京市邺建区教育局。

第三条[培养目标] 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主动发展为重点,努力造就“德高、体健、学勤、行笃”的21世纪新型人才。

第四条[办学宗旨] 学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协调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办学目标] 把学校建设成特色鲜明、质量一流、南京有名、全省知名、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学习型、改革型、研究型的精品高级中学。

第六条[办学理念] 以“让每个学生拥有主动发展的品质,为每个学生奠定生涯成功的基础”为学校办学理念。

第七条[办学特色] 形成了“基于主动发展的自我策划教育特色、以‘启东班’为代表的小班化特色、分层推进整体提高的教学特色、数字校园环境下信息技术应用特色”四大办学特色。

第八条[三风建设]学校的校风是:“精粹精进、向善向上”;教风是:“敬业、爱生、严谨、垂范”;学风是:“刻苦、善思、创新、自立”。

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学校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招收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和实施奖励或处分;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证明。

(三)依照《学校全员聘用(聘任)制度方案》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四)妥善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五)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实施高中阶段的三年基础教育。

(二)学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和政策,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21世纪人才培养的要求,尊重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创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坚持学校的公益性,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高新中学招生简章

高新中学招生简章

高新中学招生简章
高新中学位于我国某市,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和优良教育传统的全日制寄宿学校。

我校秉承“以人为本,培养未来领袖”的教育理念,致力于为学生提供高品质的教育环境和学习资源。

一、学校简介
高新中学创建于1995年,占地面积XXX亩,现有教学班XX个,教职工XX人。

学校设施设备齐全,包括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

此外,我们还拥有一支高水平的教师团队,他们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成果。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计划招生XX人,涵盖初中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

我们欢迎广大优秀学子前来报名。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我国国籍,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的小学毕业生。

2.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3.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有特长者优先。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

五、录取方式
1.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2.特长生录取:对于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我校将予以优先录取。

榆林市高新区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榆林市高新区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榆林市高新区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榆林市高新区初级中学招生简章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学生的教育需求,榆林市高新区初级中学决
定开展新一轮的招生工作。

具体招生简章如下:
一、招生范围:凡是符合榆林市高新区户籍或在高新区就读小学
六年级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初级中学招生。

二、招生对象:适龄学生,要求年满12周岁,身体健康,具备
学业基础,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招生名额:根据高新区初级中学的招生计划,今年共招收若
干名初一新生。

四、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X月X日至X月X日,逾期恕不受理。

五、报名方式:家长可携带学生户口簿、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亲自前往高新区初级中学招生办公室进行报名,或通过邮寄方式将相
关材料寄送到高新区初级中学招生办公室。

六、招生考试:初级中学将根据学生的报名材料,组织严谨的考试。

具体考试科目和形式将在报名时告知。

七、录取办法:根据考试成绩等综合因素,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学生。

录取名单将在规定时间内在高新区初级中学门户网站上公示。

八、入学程序:被录取的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
携带相关入学材料到高新区初级中学报到注册,并参加新生入学教育。

九、学费及其他费用:相关学费和其他费用的收取将按照教育主
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请各位家长和学生密切关注高新区初级中学的官方通知和公示信息,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联系高新区初级中学招生办公室。

特此通知!
榆林市高新区初级中学招生办公室
日期:XXXX年X月。

高新区郑州中学初中招生简章

高新区郑州中学初中招生简章

高新区郑州中学初中招生简章
高新区郑州中学初中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高新区郑州中学是一所享有很高声誉的学校,位于高新区华强北路。

学校占地面积达到10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设有初中、高中和国际部,是一所集学术、艺术、体育和职业教育为一体的优质学府。

二、招生范围及计划
本次招生范围为高新区,招生计划为初一和初二各八个班,初三六个班,招生人数约700人。

三、招生政策
1.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

2.学校实行统一招生考试,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

3.招生考试采取笔试形式,均为选择题。

4.初一和初二招生考试时间为6月XX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初三招生考试时间为5月XX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考试成绩达到一定分数线的可被录取。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5月XX日至5月XX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学校官方网站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并上传相应材料。

(2)现场报名:到学校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名表,填写完整并提交相关材料。

五、录取名单
1.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公布初一、初二、初三录取名单。

2.被录取的学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招生过程严格按照考试和审核程序进行,不得任何以贿赂或其他非法
手段来影响录取结果。

2.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以上为高新区郑州中学初中招生简章,若有疑问请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

宝鸡高新十一初级中学招生政策

宝鸡高新十一初级中学招生政策

宝鸡高新十一初级中学招生政策为做好20XX年新生招录工作,依据《宝鸡市20XX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制订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参加了宝鸡市20XX年中考、填报了宝鸡中学志愿、达到全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1500人。

其中统招750人,定向750人。

三、录取程序
1、填报志愿:考生于X月XX日8:00至X月XX日18:00登录宝鸡市教育云平台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在“第一批次志愿”栏目填报宝鸡中学。

2、录取:由市教育局组织录取,依据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C等及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办理报名手续:考生依据录取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到宝鸡中学办理报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物价部门宝市价费发18号文件,以学期为单位收缴学费。

对宝鸡市20XX年中考成绩前360名考生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政策(免学费),其他考生按学校办学成本收费。

招生咨询电话:XXXX
宝鸡中学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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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第二十一初级中学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快学校发展,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科学发展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创办于1958年。

原名为周至县集贤初级中学,2020年9月30日更名为高新区第二十一初级中学,现隶属于高新区教育局。

本校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办学规模为初中三个年级,共计10个教学班。

第三条:办学宗旨:为学生的一生幸福奠基、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导航。

第四条:办学目标:创建教育品牌,造福一方学子第五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校训:尚德、博学、慎思、笃行校风:诚朴、友善、励志、进取教风:乐教、爱生、严谨、业精学风:勤奋、探究、自主、创新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学校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招收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证明。

(三)依法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四)妥善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五)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实施初中阶段三年的基础教育。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和政策,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21世纪人才培养的要求,尊重教育规律,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保证教育质量,创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坚持学校的公益性,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积极支持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维护学生、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师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努力构建教职工的多重保障体系。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第八条:为保障教职工完成学校工作,学校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不断改善教职工的办公条件。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音像资料及其它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教研及各项工作中的创造性成绩给予鼓励、帮助和奖励。

(四)支持教职工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五)学校制定《教职工奖惩制度》,规范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分。

第三章学校管理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由县教育局聘任。

校长是学校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教育及行政工作,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和监督,接受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十条:校长具有下列权利:(一)重大事务决策权。

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

(二)人事任免决定权。

校长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三)设施、设备购置决定权和财务、基建审批权。

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除重大基础项目须请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外,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列项与实施。

(四)教育教学工作的指挥权。

坚持三个“面向”的办学方针,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执行课程改革。

(五)对教职工、学生实施奖惩的权力。

(六)自主招生权。

按周至县教育局有关招生规定,保证学区内适龄少年入学并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第十一条:校长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循《宪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依法治校;(二)管理学校事务,组织制订并实施学校的发展规划;(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和汇报工作;(四)提出副校长人选,依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聘任与解聘中层干部和教职工;(五)贯彻执行教育教学法规文件,严格执行教育计划和课程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注重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七)管理、使用学校设施和经费,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八)强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九)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十)协调并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十一)上级主管部门授权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党支部,支部书记由上级党组织任命。

支部除完成好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通过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师德师风教育,保证和监督学校行政工作的健康运行。

其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一)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二)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的领导,充分调动群团组织的积极性;(三)建立健全学校党员干部的教育、考核和监督体系,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四)积极参加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五)支持校长开展工作,监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第十四条:学校设副校长两名。

副校长是校长的助手,受校长委托分管学校教育教学、德育等工作,校长外出代行校长职权。

第十四条:学校设行政办、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职能处室。

各处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根据需要设定。

主任、副主任由校长提名,报教育局考察聘任,并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五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的职权:(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

(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给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参与民主推荐学校管理人选。

(三)评议学校内部人事管理体制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学校章程制度。

(四)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

学校工会作为教代会的常设机构,接受学校党组织和上级教育工会的领导,配合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广大教职工,为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加强教师师德规范建设,促进良好教风的形成,发挥积极作用。

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实施。

第十六条:学校共青团、学生会组织接受学校党支部的领导,配合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团结、教育青少年学生,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其组织机构及相关事项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实施。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行政会议制度。

学校行政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成员为学校党、政负责人和职能部门、工会负责人。

行政会由校长主持,主要工作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贯彻执行和落实学校工作计划,处理学校日常事务及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作为学校工作的谋划、咨询、论证机构。

由校长任主持,成员由学校党、政、工、团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校务委员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

第十九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基本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组织者、教育者、指导者,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按照各处室和年级组的安排开展工作。

学校成立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

第二十条学校每三年制订一份发展规划,认真落实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并形成和健全机制,坚持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一条依照法律和建设现代学校的需要,通过民主程序,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根据国家和上级教育工会的要求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第四章:教职员工第二十二条:教师应当享受下列权利:(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二十三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五)履行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职责,经常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六)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七)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聘任制。

第二十五条:学校按上级规定保障教师享有政府拔给的工资、福利待遇,努力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六条:学校按上级要求每年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

第二十七条:学校实行教育教学管理及质量奖惩制度。

教师在教育教学、校本教研、教学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优秀的,由学校予以表彰、奖励或向上级推荐给予表彰。

学校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出现严重错误或失误的教师予以教育、批评、纪律处分、经济处分或解聘、辞退等处理。

对因重大过失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学校有依法追偿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学校依法维护全体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教职工的合理诉求,由学校给予解决处理,超越学校权限的,由学校工会转述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章学生第二十九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一)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提出申诉。

(二)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参与评议学校、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按教师的要求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四)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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