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规定
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Q/XT技术监督管理规定2020-06-01发布 2020-06-01实施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 次前言............................................... (II)1 目的和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组织机构与职责 (1)4 管理内容与要求 (3)5 考核 (5)前言技术监督是保证公司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生产设备可靠性,确保安全、优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行业、上级单位、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结合适应绝缘、热工、金属、化学、电测仪表、环境保护、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节能等技术监督工作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技术监督管理规定》(Q/XT 208018-2018)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XT 208018-2018。
本次修订与前版内容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增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调整了组织机构及职责;——补充了监督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由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修订人:陈朝晖本标准审核人:王旭凤本标准审定人:赵汉成本标准批准人:王毅本标准由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负责解释。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XT 212033-2016《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主要起草人:王旭凤——Q/XT 208018-2018《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主要修订人:王旭凤Q/XT 208018-2020技术监督管理规定1 目的和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技术监督工作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技术监督(包括绝缘、热工、金属、化学、电测、环境保护、继电保护、励磁、节能等监督)的管理。
水电厂监控自动化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考试专用试题库 精品
前言电力体制改革以来,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产业快速发展。
截止20XX年7月,装机容量1.19亿千瓦,其中火电1.03亿千瓦,水电1082万千瓦,风电550万千瓦,太阳能1.5万千瓦。
随着一大批600MW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1000MW超超临界机组,大型水电机组、流化床机组、燃气轮机组和风力发电机组相继建成投产,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促进了企业的快速发展,提升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也给我们的生产管理、技术管理、人员技能素质等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电力技术监督工作已由以前基于生产运行经验的监督发展为基于科学分析的监督,由原来设备本身的监督转变为生产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为加强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实现生产全过程质量和风险控制,防止重大设备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20XX年3月,集团公司颁发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试行)》,在公司系统实行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持证上岗。
20XX年6月~9月,组织西安热工研究院、各电力产业和区域子公司、部分发电企业专业人员,编写了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考试题库,共分绝缘、继电保护、励磁、电测与水电热工计量、电能质量、热工、火电金属、水电金属、节能(火电、水电)、环保(火电、水电)、化学(火电、水电)、监控自动化(水电)、汽轮机、水轮机、水工等15个专业。
试题库包括专业知识、管理知识、标准规范知识三部分内容,是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了解、掌握的知识范围和内容,对开展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培训,提高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大有裨益。
集团公司将于20XX年11月开始开展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完成所有在岗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上岗资格考试。
各产业、区域子公司和发电企业要组织相关技术监督专责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确保在持证上岗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进一步促进集团公司技术监督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为集团公司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奠定坚实基础。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通知
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公司•【公布日期】2000.03.18•【文号】国电办[2000]3号•【施行日期】2000.05.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电力公司关于颁发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通知(国电办[2000]3号)各电力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各水电工程局,华能集团,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理顺电力体制改革后公司系统的安全管理关系,国家电力公司在原电力部《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的基础上,制订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现颁发给你们,自2000年5月1日起在国电公司系统内贯彻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国家电力公司。
国家电力公司二000年三月十八日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目标第三章责任制第四章安全监督第五章规程制度第六章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第七章教育培训第八章例行工作第九章电网经营企业与发电企业第十章省电网经营企业与县级供电企业第十一章建设项目与施工企业第十二章发包工程和临时工第十三章考核与奖惩第十四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行业的特点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系统)的组织形式制定,用于规定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关系。
第3条本规定所称公司系统是指与国家电力公司有资产关系和管理关系的单位组合。
资产关系包括全资、控股关系;管理关系包括直属、代管关系。
第4条公司系统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有系统、分层次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并充分发挥作用。
《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力技术监督是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提高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专业素质,有效开展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获得岗位合格证,实行持证上岗。
第三条发电企业已在岗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在3年内通过资格考试,获得岗位合格证。
新上岗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通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获得岗位合格证。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火力、水力和风力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考试及资格管理工作。
第六条产业、区域子公司负责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集团公司的上岗考试,监督、检查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发电企业应按照规定配齐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专业培训、上岗资格考试的资质审查和资格申报工作,保证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持证上岗。
第八条西安热工院成立技术监督人员资格考试办公室,工作上接受集团公司安监部的领导和监督,负责按照DL/T 1051《电力技术监督导则》、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技术监督标准等编制各专业技术监督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协助集团公司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上岗考试工作,协助产业公司、区域子公司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章考试内容第九条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管理基础知识、标准规范知识等三部分。
(一)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监督范围内基本理论、设备(或系统)结构、工作原理,设备(或系统)缺陷或故障产生原因、识别和监督处理措施;(二)管理基础知识包括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要求、日常工作内容;(三)标准规范知识包括电力设备设计、制造、运行、维护方面的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和集团公司颁布的电力技术监督标准;第四章考试实施第十条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报考申请:由本人填写申请表(附录A),所属单位同意并经产业、区域子公司审核后报技术监督专责人员资格考试办公室。
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规定
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规定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力技术监督是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提高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专业素质,有效开展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获得岗位合格证,实行持证上岗。
第三条发电企业已在岗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在3年内通过资格考试,获得岗位合格证。
新上岗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通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获得岗位合格证。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火力、水力和风力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考试及资格管理工作。
第六条产业、区域子公司负责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集团公司的上岗考试,监督、检查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发电企业应按照规定配齐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专业培训、上岗资格考试的资质审查和资格申报工作,保证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持证上岗。
第八条西安热工院成立技术监督人员资格考试办公室,工作上接受集团公司安监部的领导和监督,负责按照DL/T1051《电力技术监督导则》、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技术监督标准等编制各专业技术监督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协助集团公司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上岗考试工作,协助产业公司、区域子公司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章考试内容第九条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管理基础知识、标准规范知识等三部分。
(一)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监督范围内基本理论、设备(或系统)结构、工作原理,设备(或系统)缺陷或故障产生原因、识别和监督处理措施;(二)管理基础知识包括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要求、日常工作内容;(三)标准规范知识包括电力设备设计、制造、运行、维护方面的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和集团公司颁布的电力技术监督标准;第四章考试实施第十条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报考申请:由本人填写申请表(附录A),所属单位同意并经产业、区域子公司审核后报技术监督专责人员资格考试办公室。
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HB 1集团公司企业标准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2010—02—20发布 2010—02—20实施1集团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总则 (1)4 机构与职责 (2)5 技术监督内容 (13)6 技术监督的计划 (16)7 技术监督的实施 (19)8 评价与考核 (23)9 附则 (26)前言电力技术监督是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经济、环保运行的重要基础。
为了加强1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管理体系,根据国家发改委《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 1051-2007)和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是1集团公司所属电力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管理的主要依据。
本办法由1集团公司提出。
本办法由1集团公司归口并解释。
本办法起草单位:1集团公司。
本办法批准人:、1 范围本办法规定了1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以下简称“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职责、工作范围、管理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电力企业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文件,对于本办法的应用是不可缺少的。
对于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引用的这一版本对本办法有效。
对于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其修正案)均适用于本制度。
DL/T 1051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3 总则3.1 技术监督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确保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管理指令畅通,通过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发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最终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发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霍州发电厂技术监督管理制度1. 总则1。
1 技术监督是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电厂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工作。
为搞好霍州发电厂(以下称“电厂”)技术监督工作,根据集团公司的《技术监督制度》修订本制度。
1。
2 技术监督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电厂运行、检修和技术改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技术监督管理。
1。
3 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1。
4 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设备诊断技术,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1.5 电厂的技术监督工作受山西电力试验研究院监督管理。
1.6 技术监督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集体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程、制度,我厂有关制度与上级规定相矛盾时,以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1.7 本制度适用于霍州发电厂技术监督工作。
2. 机构及职责2。
1 电厂成立技术监督领导组,领导技术监督工作。
技术监督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技部,具体负责技术监督的日常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电厂各专业成立专业技术监督网,每月开展技术监督活动一次。
电厂生产技术部门为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
2.2 电厂技术监督领导组的职责:2.2。
1根据上级的各项规定,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技术监督制度及实施细则;2.2。
2 组建专业技术监督网,建立厂、车间、班组各级岗位的技术监督责任制;2。
2.3 掌握本企业设备的运行、检修、缺陷和事故情况,发现设备出现重大异常或事故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报告;2。
2。
4 制定各项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总结、考核企业的技术监督工作;2。
2.5 组织技术监督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2.3 专业技术监督网的主要职责:2。
3。
1按照厂级技术监督领导组和当地电力试验研究院的要求,认真完成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做好各项技术监督的日常工作;2.3.2 认真执行反事故措施计划,及时消除设备隐患;2.3.3 对于达不到监督指标的项目,立即向厂级技术监督领导组报告,提出具体改进方案或临时应对措施,供领导决策。
电厂重要操作或工作主要管理人员到位管理规定
重要操作或工作主要管理人员到位管理规定目次前言1、总则 (3)2、各级管理人员到位职责和到位标准 (4)3、考核 (10)3、附则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重大操作或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重大操作或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重要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管理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分公司重要操作或作业主要管理人员到位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了公司各部门很需要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的职责、到位要求等内容。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通过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培养深入实际的务实作风,深入了解生产现场的具体情况,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消除隐患,确保重要操作或作业过程的安全。
第三条到位的定义及基本职责1.本规定到位的定义:满足、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即从管理措施、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等方面系统、周密地考虑,掌握重大操作或作业的有关情况,并进行全过程的指导、监督。
2.基本职责:监督现场操作、维护、消缺、检修、技改等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纠正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新出现的各类问题。
严禁违章指挥。
第四条重大操作或作业要严格执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各类人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其职责不因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到现场而改变。
第五条各级领导要加强对重要操作或作业中各级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重要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制度能切实落实。
第六条在重要保电时期内开展的重要操作或作业,重要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到位管理级别要提高一个等级。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运行、检修维护、技改期间的重大操作或作业。
第二章各级管理人员到位职责和到位标准第八条总经理是公司重大操作或作业到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公司重大操作或作业管理人员的到位标准,并掌握到位情况,把到位情况纳入各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指标中。
河南省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河南省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河南省电力工业局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的通知豫电生[1997]90号局管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技术监督工作,根据电力工业部《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情况,研究制定了《河南省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电力工业局(章)一九九七年七月二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电力工业部《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和华中电管局《关于加强全网技术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我省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提高发供电设备可靠性,以保证电网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建设和生产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电网是统一的整体,所有并入河南电网的发供电设备(包括非河南省电力局所属发供电设备)及重要用电设备都必须接受河南省电力局的技术监督归口管理。
第四条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河南省电力局所属各发电厂、供电局、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及局属有关设备材料质量检测中心。
第二章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第七条技术监督的范围在全省电力行业,从工程设计、设备选型、制造、安装、调试、运行(含试运行)、检修及技术改造等全过程实行技术监督。
在电能质量、金属、化学、绝缘、热工、电测、环保、继电保护、节能等九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第八条技术监督主要内容1.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和电压质量。
频率质量指标为频率允许偏差;电压质量指标包括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
电厂技术监督工作制度
电厂技术监督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厂技术监督工作,确保电厂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电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设备的技术监督工作,包括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改造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电厂技术监督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全面监督、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设备安全、可靠、高效运行。
第四条电厂技术监督工作应建立完善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技术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电厂应设立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负责技术监督工作的总体协调和决策。
领导小组由电厂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技术专家组成。
第六条电厂应设立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技术监督工作。
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设经理一名,负责技术监督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电厂应设立专业检测机构,负责设备检测、检验和技术评价工作。
专业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八条电厂应建立健全技术监督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九条电厂应制定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任务、进度和目标,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三章技术监督内容与要求第十条设备选型与采购1. 设备选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电力行业标准,满足安全、可靠、高效运行的要求。
2. 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合格供应商,确保设备质量。
第十一条设备安装与调试1. 设备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确保设备安装质量。
2. 设备调试应按照调试方案进行,确保设备性能达到规定要求。
第十二条设备运行与维护1. 设备运行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2. 设备维护应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三条设备改造与更新1. 设备改造应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性能问题,提高设备安全性和可靠性。
2. 设备更新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提高设备性能和效率。
08化学技术监督上岗考试题库
神华国能(神东电力)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考试题库化学监督神华国能(神东电力)公司技术研究院二〇一六年一月目录一.名词解释 (2)二.判断题 (5)三.选择题 (13)四.问答题 (27)一.名词解释1.技术监督:依据国家和行业标准,利用先进的检测、试验手段,在发供电设备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过程中,在电能质量、金属、化学、绝缘、热工、电测、环保、继电保护、节能、励磁、汽轮机、水工等十三项技术监督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以确保发电设备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
2.设备故障:故障一般指设备或零件失去原有精度或技术性能降低,不能正常运行造成停产或少量经济损失者。
3.设备异常:是指没有按照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工作规程开展试验、检定和操作;监督指标不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或偏离正常范围。
4.设备事故:设备事故指生产设备因非正常原因损坏,造成停产或效能降低,停机时间和经济损失超过规定限额者。
5.化学计量点:加入的滴定剂的量与被测物质的量正好符合化学反应式所表示的化学计量关系,称为化学计量点。
6.指示剂:在滴定分析法中,在化学计量点时,往往觉察不到任何外部体征,必须借助于加入的另外一种试剂的颜色的改变来确定,这种能改变颜色的试剂称为指示剂。
7.化学混凝:投加使得胶体分散体系脱稳和凝聚的过程称为化学混凝。
8.直流凝聚:直流凝聚是在过滤设备之前投加混凝剂,原水和混凝剂经混合设备充分混合后直接进入过滤设备,经过滤层的接触混凝作用就能较彻底地去除悬浮物。
直流凝聚处理通常用于低浊水的处理。
9.再生剂比耗:再生剂比耗表示单位体积树脂所用再生剂的量(mol/m)和该树脂的工作交换容量(mol/m)的比值,它反映了树脂的再生性能。
10.EDI:又称填充床电渗析,是一种不耗酸、碱而制取纯水的新技术。
它克服了电渗析不能深度除盐的缺点,又弥补了离子交换不能连续制水、需要用酸碱再生等不足。
电管员工作制度
电管员工作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电力管理,保障电力供应安全,提高电力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电力管理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电管员。
第二条职责与任务电管员应当认真履行以下职责与任务:(一)负责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检查和拆除等工作;(二)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三)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严格执行电力供应计划,确保电力用户正常用电;(五)宣传电力知识,提高用户的用电安全意识;(六)接受电力用户的咨询和投诉,及时解决用户问题;(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条任职资格(一)电管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电力专业知识,掌握电力设施的运行原理和操作技能;(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责任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三)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处理好与电力用户的关系;(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适应户外工作环境;(五)身体健康,符合从事电力工作的身体条件。
第四条工作制度(一)作息时间电管员应按照单位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遇有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方可调整作息时间。
(二)考勤制度电管员应按时打卡签到,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工资。
请假、外出等原因未能签到的,需提前向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
(三)工作交接电管员在工作调动、离职或请假期间,应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向代理人员交代清楚。
(四)培训学习电管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活动,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五)保密制度电管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不得泄露电力设施运行情况和用户信息。
(六)工作汇报电管员应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考核与奖惩(一)考核电管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专项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果等方面。
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工资、晋升、奖惩的依据。
(二)奖励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电管员,单位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火电电能质量电力技术监督-选择题 - 1 of 2
火电电能质量电力技术监督——选择题•构成传统电能质量的主要内容,(abcd)。
a.电压偏差;b.频率偏差;c.电压三相不平衡;d.供电可靠性。
•引起系统电压偏离标称值的根本原因是系统(b)不平衡。
a.有功功率;b.无功功率c.网络结构 d.发电与负荷•电力系统中枢点调压方式有三种,即(abc)。
a.逆调压;b.顺调压;c.恒调压; d.有载调压。
•对称三相系统是指三相电量(电动势,电压或电流)(abc)。
a.数值相同;b.频率相同;c.相位互差120°;d.初相位相同。
•电能质量问题主要的分析方法可分为(a),(b)和基于(c)的分析方法三种。
a.时域;b.频域;c.数字变换;d.谐波分析。
•下列关于较大电压偏差对电力系统的影响叙述正确的是(c)。
a.电压偏差大对系统稳定造成威胁,但不影响系统的经济运行;b.电压偏差大影响系统的经济运行,但对系统的稳定不造成威胁;c.电压偏差大不仅对系统的稳定造成威胁,而且影响系统的经济运行;d.电压偏差大对系统的稳定不造成威胁,而且不影响系统的经济运行。
•下列不属于无功功率电源的是(a)。
a.变压器;b.同步发电机;c.电容器; d.电抗器。
•下列不属于电压偏差调整手段的选项是(b)。
a.用发电机调压;b.切除部分无功负荷调压;c.改变变压器变比调压;d.改变线路参数调压。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选择调频发电厂(机组)的条件是(d)。
a.足够的可调容量和调整范围;b.机组调整速度块;c.调频输出的功率满足系统安全稳定要求,同时经济性能好;d.系统中容量最大的电厂(机组)。
•下列关于系统频率调整与电压调整论述不正确的是(a)。
a.从电力系统稳定角度分析,频率调整的重要性要大于电压调整的重要性;b.全系统频率相同,而系统中各节点的电压却各不相同;c.系统频率质量主要由系统有功功率平衡状况决定,而系统电压质量则主要由系统无功功率平衡状况决定;d.调整频率只有改变发电机组原动机功率这唯一的措施,调整电压的措施却较多。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检查项目标准
表七:电能质量监督序号检查项目标准分检查方法评分标准1 监督管理2501.1 监督组织机构与职责和定期会议401.1.1 应建立健全以主管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为负责人的电能质量监督网,并能根据人员变化及时完善,应设置电能质量监督专责工程师。
20检查是否有正式下发的技术监督网络文件无正式下发文件,但有电能质量监督网和电能质量专责1.1.2 本单位各级监督责任人应职责分工明确、工作开展到位10检查相关职责文件及各级监督责任人工作开展情况单位分工明确满足要求1.1.3 定期组织召开技术监督网络会议,并有会议纪要10 检查会议纪要会议以开展,有会议纪要1.2 技术监督专责人员资质201.2.1 电能质量监督专责人员应取得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20检查上岗资格证书无证书,今年进行考取(空文件夹)1.3 规章制度201.3.1 国家电监会、能源局、电网公司发布的与风电场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制度、规定、办法、要求等文件;集团公司发布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相关规定10 检查相关文件相关文件有电子版或者纸板1.3.2 本单位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0检查风电场正式下发的实施细则使用新能源下发的实施细则1.4 工作标准101.4.1 电能质量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和规程以及集团公司颁布的技术标准等,见附件110检查电能质量监督专责是否有齐全的正式标准、规程,电子扫描版或正式纸本均已有电子版序号检查项目分检查方法评分标准可1.5 技术资料档案(见E7)1301.5.1本地区电网调度管理规程10 检查相关资料已具备山西省电力调度管理规程1.5.2 风电场与所在电网调度机构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10 检查相关资料已具备并网调度协议1.5.3 风电场变压器分接头位置台账10 检查相关资料无1.5.4 风电场有功功率控制系统技术资料20 检查相关资料有纸质版本的说明书(未找到金风厂家资料)1.5.5 风电场无功电压控制系统以及无功补偿装置技术资料20 检查相关资料已有SVG相关说明与文件1.5.6 电能质量监测设备技术资料20 检查相关资料有台账与说明书1.5.7 风电场并网测试相关报告30 检查相关资料风电场有并网相关报告1.5.8 技术监督动态检查报告10 检查报告(纸版或正式电子版)无1.6 定期报送资料301.6.1 编写本单位年度电能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按时上报10查看工作计划及上报情况有14年技术监督会议总结,15年技术监督费用表(非工作计划表)1.6.2 编写本单位电能质量监督季报,并按时上报,填报内容符合要求10查看季报及上报情况季报已按要求上报1.6.3 发现设备重大缺陷或事故,及时发送速报10查看速报及上报情况无设备重大缺陷或事故2 专业技术工作400 2.1 风电场电能质量测试与监测1002.1.1 风电场有正式的电能质量测试报告,风电场在并网点引起的闪变、谐波电流和间谐波电压应满足规程要求50查阅风电场电能质量测试报告涉网试验的电能质量测试已经完成,等待功率调节能力试验完成一起出具报告2.1.2风电场应配置电能质量监测50 现场检查、查阅已配置电能质量监测序号检查项目分检查方法评分标准设备,电能质量监测设备应定期检验资料屏,并定期进行校验,目前未到校验时间2.2 风电场无功配置与电压控制1002.2.1 风电场无功装置类型及容量的配置应通过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无功电压专题研究确定50查阅风电场的无功电压专题研究报告有风电场无功装置类型及容量的配置选择文件(不是本场的文件)2.2.2 风电场应配置无功电压控制系统,其无功功率调节速度和控制精度应能满足电力系统电压调节的要求50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已经配置SVG,满足要求,有动态无功补偿现场检测结果确认单2.3 风电场有功功率控制与预测1002.3.1 风电场应配置有功功率控制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风电场有功功率变化应满足电力系统调度机构确定的最大限值,风电场有功功率设定值控制满足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50现场查看、查阅资料配置有功功率控制系统,满足要求,使用金风功率管制系统V3.0版本,正在做有功功率调节试验,有AGC/A VC开闭环联调试验。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安全、可靠、环保、经济运行,根据国家、行业标准以及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基本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发电企业生产管理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发电设备从设计审查、招标采购、设备选型及制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的所有环节实施全过程技术监督和闭环管理。
第三条技术监督以安全和质量为中心,依据国家、行业、企业有关标准、规程,采用有效的测试和管理手段,对发电设备的健康水平及与安全、质量、经济、环保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检测与控制,以确保其安全、优质、经济、环保运行。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水平。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区域公司及所管理的发电企业。
— 2 —第二章技术监督对象第六条火力发电企业实施金属、化学、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测、电能质量、励磁、热工、节能、环保、汽轮机(燃气轮机)、水工、燃煤、锅炉、供热(仅供热企业)、系统安全防护等十六项监督。
(一)金属监督:高温承压部件;承压汽水管道和部件;汽包和直流锅炉的汽水分离器、储水罐和压力容器;汽轮机大轴、叶轮、叶片、拉金、轴瓦和发电机大轴、护环、风扇叶;高温汽缸、汽室、主汽门、调速汽门、喷嘴、隔板和隔板套、EH油系统管路;锅炉钢结构;高温紧固件等。
(二)化学监督:水、汽、油、气、液氨(氨水或尿素等);水处理材料(离子交换树脂和膜处理元件);化学仪表;设备停(备)用保护;设备腐蚀、结垢、积盐;热力设备化学清洗等。
(三)绝缘监督:电气一次设备绝缘性能;防污闪;过电压保护;接地系统等。
(四)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化装置监督: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直流系统;通讯装置等。
13-供热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考试题库
内容提要为加强电力企业供热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发供电和供热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依据《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L/T1051-2007)、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各项专业监督标准,组织编写了《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考试题库》,共23个分册,以名词解释、判断、选择、综合应用等形式,列出试题和答案。
本书为《供热监督》分册,分为专业知识、管理基础知识、标准规范知识三章。
其中专业知识部分涵盖工程热力学、传热学、流体力学、汽轮机原理、热力发电厂、金属材料、化学腐蚀防护、土建等,包括热源、供热管网、热用户、热力站的设计和施工以及运行维护等专业知识内容;管理基础知识主要以《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火力发电厂供热监督标准》中的管理要求为重点;标准规范知识主要参照《火力发电厂供热监督标准》技术部分,及其他重要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监督人员了解、掌握从设计、基建、调试到运行、检修、改造全过程供热监督的相关技术要求。
本书既可供火力发电厂供热监督人员学习、培训、考试使用,也可供供热企业相关专业运行、维护、检修等技术人员学习、培训、考试使用。
前言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的排汽冷源损失是火力发电厂最大的一项损失,占比达到60%左右,是造成火力发电厂效率低的最重要原因。
热电联产是利用部分从汽轮机中抽出作过部分功的蒸汽来供热,由于利用了冷源损失,因而能够大大提高汽轮发电机组热效率,同时减少污染物排放,是火电行业提高整体效率、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举措。
因此,在有热负荷区域将纯凝发电机组改造为热电联产机组,根据地区发电和供热发展规划新建热电联产机组,是集团公司实施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在企业自身发展的同时,助力企业所在地区供热发展,惠及地区百姓,也是华能集团公司践行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
目前,热电联产主要采用背压式汽轮机供热和调节抽汽式汽轮机供热。
随着越来越多热电联产机组的投运和在建,暴露出一些供热不安全事件,有的甚至影响发电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因此,有必要对热电联产机组供热系统和设备进行有效监督管理,为此,集团公司于2014年组织制定了《火力发电厂供热监督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技术监督标准体系,规范了火力发电厂供热的建设、生产管理工作和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电厂12项技术监督规定
****发电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1条技术监督工作是提高发电设备可靠性、保证发电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是电力行业一项重要的基础性技术工作。
项目公司要健全组织机构,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完善有效的技术监督体系,落实责任制,做到责任到位、压力到位、监督到位、考核到位。
公司实行在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以生产运营部为归口管理部门,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专业技术监督服务,以项目公司为技术监督实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2条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质量第一”、“预防为主”、“超前监督”和“依法监督”的方针,遵循专业监督与常规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实施从****发电工程建设到生产的全过程技术监督。
第3条技术监督工作坚持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形成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各项目公司参照当地省级电力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制度,制定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依靠科技进步,不断完善监督手段,提高监督水平。
技术监督档案管理必须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各项目公司要建立“技术监督动态管理系统”,做到监督实时数据的信息化管理。
第4条项目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由生产部实行归口管理,具有相应条件的人员担任各专业的技术监督工作。
要保持技术监督队伍的相对稳定,加强技术培训和考核,实现技术监督人员持证上岗。
第5条公司、项目公司及电力试验研究院(所)三方的关系各项目公司所委托的电力试验研究院(所)作为公司委托的技术监督的职能部门,根据协议对各电厂的技术监督实行行业监督管理。
1、公司统一领导项目公司的各项技术监督工作,监督并检查项目公司与电力试验研究院(所)的技术监督协议的执行情况。
2、电力试验研究院(所)受公司委托对项目公司的技术监督工作在业务上实施行业管理。
3、项目公司是日常技术监督工作的执行单位,要配合电力试验研究院(所)的工作,获取行业信息,接受监督,支持监督。
4、项目公司和电力试验研究院(所)双方签订委托协议,项目公司的技术监督应纳入电力试验研究院(所)的日常工作,项目公司按协议支付技术监督服务费用。
电工上岗证规章制度内容
电工上岗证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工行业管理,提高电工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保障电力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电力设备安装、维修、运行等工作的电工从业人员,包括拥有电工证书或其他相关资质的人员。
第三条电工上岗证是电工从业人员合法执业的凭证,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电工上岗证的办理、管理、监督和使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伪造、变造或出售电工上岗证,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条电工上岗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家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第七条电工从业人员必须依法持有电工上岗证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八条电工上岗证的有效期为5年,过期后需重新办理。
第二章电工上岗证的办理第九条申请办理电工上岗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二)具有相关的电工技术、知识和工作经验;(三)通过电工上岗证考试。
第十条申请人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技术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当地电工管理部门办理电工上岗证。
第十一条电工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人的材料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核,合格者安排参加电工上岗证考试。
第十二条电工上岗证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电工上岗证。
第十三条电工上岗证持有人必须认真遵守考试规定和管理办法,不得作弊,否则将取消其电工上岗证。
第十四条电工上岗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需参加电工相关培训和考核,保持最新的电工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电工上岗证的管理第十五条电工上岗证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电工上岗证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电工上岗证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六条电工上岗证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工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电工上岗证持有人需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八条电工上岗证持有人应保管好自己的电工上岗证,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第十九条电工上岗证持有人有丢失或损坏证书的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办理重新补发手续。
电力公司安全生产部节能专责工职责
安全生产部节能专责工职责1范围本标准制定了电力公司安全生产部节能专责的职能,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要求,工作程序,职权,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电力公司安全生产部节能管理专责的工作标准。
2引用标准《安全生产部工作标准》和有关节能法规制定本标准3职责在安全生产部主主任的指导下,负责公司节能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4岗位人员素质要求4.1学历、资力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电厂连续工龄三年、本专业管理工龄三年以上;或具有中专学历,初级师任职资格,电厂连续工龄五年以上,本专业管理工龄五年以上;或者具有其他学历,初级师任职资格,电厂连续工龄八年以上、本专业管理工龄八年以上;或者具有其他学历,电厂连续工龄十年以上、本专业管理工龄十年以上。
4.2熟悉本职范围内的管理标准,了解生产知识,清楚本职工作与电厂生产的关系。
4.3了解发电企业生产的基本流程,熟悉全公司生产与设备的运行情况。
4.4掌握必备的节能生产管理知识和标准化及相关法律常识等。
4.5了解党和国家关于节能有关规定,了解有关节能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电力企业节能的基本要求。
4.6善于调查研究,收集国内外有关节能方面新技术和新的信息,能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意见。
4.7对运行设备进行经济分析和调查的能力,对各种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能力。
4.8原则性强,敢于抵制违背政策、违背原则的不良倾向。
5工作内容和要求5.1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和掌握主辅机设备的运行方式和影响公司经济效益的各项因素,加强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意见。
5.2定期检查煤场和燃料管理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减少燃料的损失。
5.3每月对各项小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总结小指标竞赛情况。
5.4每月对锅炉燃油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5.5每月召开节能经济分析会,总结上月节能工作,安排当月工作。
5.6每月根据运行参数进行耗差分析,报各有关领导和单位。
5.7按时填报节能技术监督季报表和火电机组技术经济指标月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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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规定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电力技术监督是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的重要手段。
为进一步提高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专业素质,有效开展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获得岗位合格证,实行持证上岗。
第三条发电企业已在岗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在3年内通过资格考试,获得岗位合格证。
新上岗技术监督专责人员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通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考试,获得岗位合格证。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火力、水力和风力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监部负责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考试及资格管理工作。
第六条产业、区域子公司负责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集团公司的上岗考试,监督、
检查所属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发电企业应按照规定配齐各专业技术监督专责人,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专业培训、上岗资格考试的资质审查和资格申报工作,保证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持证上岗。
第八条西安热工院成立技术监督人员资格考试办公室,工作上接受集团公司安监部的领导和监督,负责按照DL/T 1051《电力技术监督导则》、集团公司《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技术监督标准等编制各专业技术监督培训教材和考试题库,协助集团公司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上岗考试工作,协助产业公司、区域子公司做好技术监督专责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三章考试内容
第九条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管理基础知识、标准规范知识等三部分。
(一)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监督范围内基本理论、设备(或系统)结构、工作原理,设备(或系统)缺陷或故障产生原因、识别和监督处理措施;
(二)管理基础知识包括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要求、日常工作内容;
(三)标准规范知识包括电力设备设计、制造、运行、维护方面的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和集团公司颁布的电力技术监督标准;
第四章考试实施
第十条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报考申请:由本人填写申请表(附录A),所属单位同意并经产业、区域子公司审核后报技术监督专责人员资格考试办公室。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资格考试。
第十二条上岗资格考试使用集团公司统一命题试卷,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考试试卷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30分,管理基础知识25分,标准规范知识45分。
第十三条资格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五章证件管理
第十四条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考试合格,由集团公司安监部颁发集团公司统一的《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合格证》,集团公司系统内通用。
第十五条火力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业合格证包括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电能质量、电测、汽轮机、热工、化学、节能、环保、金属(锅炉压力容器)等11个专业。
第十六条水力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业合格证包括绝缘、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电能质量、电测与热工计量、水轮机、水工、监控自动化、化学、节能、环保、金属等12个专业。
第十七条风力发电企业技术监督专业划分按照《风力发电
技术监督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电力技术监督专责人员上岗合格证有效期为5年,合格证到期后,重新参加资格考试认证。
第十九条持证人员在技术监督或业务工作中出现违章违纪、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或造成质量事故的,产业、区域子公司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吊销其岗位合格证。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监督专责人员资格考试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