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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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全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全文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本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全文解读,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该法规的内容和要点。

以下是相关解读: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明确了该条例的立法目的,即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物业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第二条对物业管理的定义进行了解释,并明确了物业管理的主体和范围。

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条规定了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内容,包括维修、保洁、安全等方面的服务。

- 第四条强调了物业管理服务的质量要求,要求物业服务提供者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三章物业管理规约- 第五条规定了物业管理规约的签订和履行要求,明确了物业管理规约的法律效力。

- 第六条规定了物业管理规约中应包含的内容,如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费用等。

第四章物业费用- 第七条规定了物业费用的计算方式和缴纳义务,明确了物业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要求。

- 第八条对物业费用的使用进行了限制,要求物业服务提供者合理使用物业费用。

第五章物业管理的监督- 第九条规定了物业管理的监督机构和监督方式,强调了社会公众对物业管理的监督作用。

- 第十条明确了物业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保障物业管理的规范进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规定了对物业管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等。

- 第十二条规定了对物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强化了物业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明确了条例的实施日期和适用范围。

- 第十四条规定了对违反本条例的其他法律责任的衔接和适用。

以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全文解读,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

【注意】以上解读仅基于已公开的法律文件,不涉及个人观点和主观判断。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以下是《物业管理条例》的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大楼、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型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履行管理职责,维护社区和谐共处,为业主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第二章物业产权和管理责任第四条物业产权是指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不同类型的物业实物及其所包含的附属设施、设备、配套服务等的所有权。

第五条物业单位对物业产权享有管理责任,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维修、养护、维护物业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向业主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第六条物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制定管理规范,确保物业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提供良好的环境,促进业主和周边社区的和谐互动。

第三章业主权益保障第七条业主享有公平参与物业管理的权利,有权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对物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应当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

第八条物业单位应当向业主提供公开透明的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费用,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第九条业主有权监督物业单位的管理行为,对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权益。

第四章物业服务内容第十条物业单位应当提供以下基本服务内容:1. 小区环境的清洁卫生维护;2. 物业设施的安全保障和维修养护;3.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4. 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和秩序维护;5. 业主代表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6. 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事项。

第十一条物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附加服务内容:1. 游泳池、健身房等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2. 快递物流服务等特定需求的满足;3. 社区活动的组织和促进;4. 监控设备的安装和维护;5. 其他为满足业主需求而提供的附加服务。

2023最新《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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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最新《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物业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提高物业管理工作,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的和谐稳定。

第二条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包括住宅小区、商业楼宇、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型的物业。

第三条物业管理条例所指的物业管理是指对物业的维护、日常运营、设施设备的维修等一系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物业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第五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物业服务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为业主提供全面的物业服务,包括安全保卫、卫生清洁、绿化景观、设施维修等。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业主服务机制,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解决业主的问题和需求。

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物业费收取办法,并进行财务公开,接受业主监督。

第九条业主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提出批评、建议和投诉,并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给予解决。

第十条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公开财务报表和管理制度。

第三章物业设施维修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物业设施维修制度,定期进行设施设备的检查、维护和维修。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处理物业设施的故障、损坏等问题,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业主应当对物业设施的合理使用和保护,不得随意改变、损坏或滥用设施设备。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小区安全的监控和防范。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业主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小区内的安全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行为,共同维护小区的安全环境。

第五章投诉处理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纠纷。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业主的投诉和纠纷予以受理,并协调解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督,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人员和社区业主等相关主体,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遵守。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提供服务,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并在履行职责中加强与居民自治组织的沟通和协调。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依法履行维修、保洁、安全、设备管理、收费等职责,保证物业共有部分、公共设施和服务配套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五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和备案。

第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职业培训和业务考核。

第七条物业服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遵守服务规范,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八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根据社区的具体情况,提供维修、保洁、绿化、安全等物业管理服务。

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设立接待中心,及时处理社区业主的咨询、投诉和报修等事项。

第十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保洁制度,保持社区环境整洁,定期进行保洁工作,清理垃圾,修剪植被等。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社区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社区的安全稳定。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维修人员,并及时处理社区内的维修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物业管理费用第十三条物业管理费用应当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规定向业主征收,并明确收费标准和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费用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用于物业共有部分的运维管理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及改善。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费用的征收和使用应当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讨论和决策,并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费用的报告,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可以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投诉,并有权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进行调查和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全文完整版)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全文完整版)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全文完整版)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社区安全和秩序,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公共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工业园区等各类物业管理范围。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指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的社区管理、设施设备维护、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业主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的管理服务。

第二章物业管理权限第五条:物业管理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管理能力,如需变更物业管理方,应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

第六条:物业管理方应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并在小区内明示公告。

业主应当遵守管理规章制度,不得干扰物业管理秩序。

第七条:物业管理方有权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道路等进行维护和管理,并收取相应的维修费用。

第八条:物业管理方应及时处理小区内的安全隐患,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居民生活安全。

第九条:业主有权监督物业管理方的工作,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

物业管理方应积极响应并及时处理。

第三章费用收取与使用第十条:物业管理费由业主按照公共区域面积和私有部分面积的比例缴纳,并在小区内公示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方应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费的使用情况,并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费的使用应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维护、绿化养护、道路清洁、安全防范等方面,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业主有权知道物业费的使用情况,并对费用使用提出质疑,物业管理方应如实回答并提供相关的费用明细。

第四章业主权益保障第十四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方指定的时间内,有权参与业主大会并表决相关事项。

第十五条:业主有权依法参与小区规划、建设、装修等事项的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和要求。

第十六条:业主有权了解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绿化、环境卫生等情况,并提出维护和改善的建议。

第五章违规行为与处理第十七条:业主违反管理规章制度的,物业管理方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等。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十条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十条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十条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十条作者:佚名时间:2008-7-24浏览量: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的设立及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投票权确定的依据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释义】本条规定了有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的设立及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投票权确定的依据。

业主大会的设立。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对物业的管理与公共利益的维护是一种自治、自助行为。

业主大会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全体业主的共同意志和利益要求,行使本机构直管辖区内的物业管理自治规约订立权和决定属于自治范围的业主生活公共事务及物业管理公益事业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业主大会的设立直接决定了业主的利益能否得到最为充分的保护。

因此,条例规定了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同时,由于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房地产行业初建不久,房地产建成后使用中的管理、服务更是一个新的领域,所以,业主自治机构的设置在实践中存在不完善、不规范、不统一的阶段。

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应当说还处于初级阶段,所以政府的监督和指导就变得不可或缺。

条例规定了业主大会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

根据房地产业比较发达和成熟的国家以及我国香港等地区的经验,业主大会应该采取二重机构设置的方式,即由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作为业主自治机构中的权力机关,行使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在业主大会下设立由业主民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关,行使日常事务的管理权。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2023最新版)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2023最新版)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不同类型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三条物业管理条例所涉及的定义和释义如下:⒈物业管理:指对物业进行综合管理和服务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保洁、绿化、安全、维修等工作。

⒉物业管理人员:指物业服务公司聘请的从事物业管理和服务的员工。

⒊业主:指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产权人或使用人。

⒋承租人:指经业主同意承租住宅、商铺或写字楼的人。

⒌物业管理费:指业主按照约定或者管理规定,支付给物业服务公司用于物业维护、保养和管理的费用。

⒍公共设施:指业主共用的各类设施,如电梯、楼道、停车场等。

第二章物业管理权益保护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其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维护业主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业主有权依法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并有权参与和监督物业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管理和服务。

第六条业主有权参与业主大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对物业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认真对待并及时回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业主有权按照约定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使用公共设施。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物业管理费,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⒈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的清洁、整洁和安全。

⒉组织居民活动,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⒊协调处理邻里纠纷和突发事件。

⒋监督承租人的履约行为,维护业主权益。

⒌提供便民服务,如代收快递、维修服务等。

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向业主公开物业管理信息,如管理经费支出、工作进展情况等。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的管理,维护良好的社区环境,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共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住宅小区、写字楼、商场、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型的物业。

第三条物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单位为物业管理委员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租户、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的代表组成。

第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任务包括:制定和执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维护公共安全、提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业主大会制度,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解决相关问题。

第二章物业设施管理第六条物业设施包括小区的道路、绿化、电梯、停车场等公共设施。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对物业设施进行维护和修缮,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保证物业设施的安全可靠。

第八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对物业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施故障和安全隐患。

第九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维修基金制度,根据物业设施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和使用维修基金。

第三章社区环境管理第十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维护小区的安全干净整洁,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开展小区卫生清扫工作,清理垃圾,保持道路、楼梯、走道的清洁。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小区的安全管理,设置相应的监控设施和保安人员,防范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物业服务管理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提供良好的物业服务,包括维修处理、咨询指导、业主投诉处理等。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物业服务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业主的需求。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定期组织业主满意度调查,了解业主对物业服务的评价,并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将本条例向居民公告,使其知晓。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一章:总则1. 物业管理条例的目的及适用范围物业管理条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促进小区和住户安全、整洁、和谐的生活环境。

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物业管理活动。

2. 物业管理的定义和职责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保养、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住户管理、安全保障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和改善小区的生活品质。

第二章:物业管理公司1. 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和管理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人员职责,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2. 物业管理公司的经济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该进行合理的财务管理,做好预算编制、资金使用监管等工作,确保物业费用的合理使用和公开透明。

第三章:小区管理1. 小区环境的整治与维护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保持小区环境的整洁和绿化的良好状态。

包括道路、绿地、公共设施、垃圾处理等的管理和维护。

2. 小区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小区内的安全。

包括加强安全巡逻、安装安防设备、制定消防预案等。

第四章:住户管理1. 业主权益保障物业管理公司应尊重业主的权益,及时回应和处理业主的合理要求和投诉。

保证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 家庭规章制度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引导住户制定家庭规章制度,维持良好的小区和谐氛围。

同时,定期组织居民活动,增进彼此的交流与了解。

第五章:补充条例1. 物业费的收取与使用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和业主大会决议,收取物业费。

并要按照规定用于小区的运营和维修等方面,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2. 物业争议解决物业管理公司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与住户之间的纠纷和争议。

并在必要时合法依法进行调解或仲裁。

附件:- 小区规划图纸- 物业管理公司运营证书- 物业费收据样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管理:指对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保养、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住户管理、安全保障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各类不动产的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业主和使用人权益,推行精细化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二章物业公司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由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物业管理公司应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制定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权益,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第六条物业管理公司应组织物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

第三章业主权益第七条业主享有合法财产使用权,有权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

第八条业主有权参与小区自治事务,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并通过业主大会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不得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强行进行拆迁和改建等行为。

第四章物业服务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以下基本服务: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设备维修等。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响应业主和使用人的投诉和建议,解决相关问题。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定期组织维修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费用管理第十三条业主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并及时参与物业费用的决策与监督。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费用应当公示,严禁随意涨价和乱收费。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合理使用、妥善管理物业费用,并及时向业主公开财务报告。

第六章违法行为和处理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物业管理资质。

第十七条业主和使用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条例所称的法律名词及注释详见附件1.第十九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附件1: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业管理公司:专业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负责小区和其他不动产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承租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合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方式为主要内容的房屋物业服务行为。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提供规范、高效、周到、诚信的服务。

第四条物业服务行为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原则,防止浮现价、量、质等不合理的差异待遇。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明确质量、收费、责任等方面的服务标准,不得擅自变更。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承租人应当形成和谐的居住环境,不得排放噪声、污染物、挡住采光等。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物业设施和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挪用、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

第八条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物业服务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条例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法定资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信用档案。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物业服务规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公示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服务合同中写明收费项目、标准、期限,不得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标准。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运营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保证服务设施运行安全。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考核,确保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与业主、承租人沟通交流,及时解决业主、承租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第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估管理制度,加强自律,对信用不良企业实行联合惩戒。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开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业主和承租人第十七条业主和承租人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秩序,爱护物业服务设施和公共设施。

第十八条业主和承租人应当支付规定费用,按期缴纳物业服务费,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或者占用公共部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转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转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转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保障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权利,维护业主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利的原则,坚持依法、透明、诚信的原则,为业主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

第二章物业管理的主体和范围第四条物业管理主体包括物业服务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委员会等。

第五条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小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卫生清洁等工作,居民相互之间的关系管理,秩序维护,共有部分的管理等。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事业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不得变相提高物业费用或违规收费。

第三章物业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业主有权参与物业管理的决策,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事业单位的工作,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事业单位提供物业管理信息。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履行管理职责,确保物业服务企事业单位的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收取物业费用,用于物业管理和维修维护。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事业单位有权依法制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章物业服务的监督和投诉第十一条物业服务监督主要由物业服务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共同监督完成。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投诉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事业单位或物业服务管理委员会提出,物业服务企事业单位或物业服务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投诉。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投诉未得到处理或不满意处理结果的,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请求调解。

第五章物业费用的管理第十四条物业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

新版《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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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各类物业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型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业主权益,保障社区安全和环境卫生,维护楼宇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应坚持公益性质,不得以牟利为目的。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第五条物业管理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设立和注册,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定管理规范,确保物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具备管理人员、维修人员、保洁人员等相应的工作人员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材。

第三章业主权益保护第八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及时反馈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保障业主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九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业主投诉处理机制,对业主的投诉要及时处理,并向业主做出书面回复。

第十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合同,在合同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业主的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等场所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小区、商场、写字楼等场所的安全工作,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楼宇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及时修复故障,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章环境卫生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小区、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持环境整洁。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并进行垃圾分类指导,提倡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第六章物业费用管理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合理制定物业费用标准,并向业主公示。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管理和使用物业费用,确保物业费用的公正透明。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

物业管理条例释义一、引言物业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和提高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维护社区安宁和谐而制定的法规。

本文将对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逐条释义,详细解读其内容和要求。

二、1. 第一条:物业管理条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该条例的目的是规范和促进物业管理工作,适用于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等各类物业管理单位。

2. 第二条:物业管理的定义物业管理是指对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等不动产进行综合性管理的活动,包括维护、保养、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工作。

3. 第三条:物业管理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负责维护物业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业主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4. 第四条: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业主享有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权,有权参与物业管理决策,同时也有义务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维护公共秩序和卫生。

5. 第五条:物业服务的内容和要求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保洁、绿化、安保、维修等方面的工作,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满足业主的需求。

6. 第六条:物业费的收取和使用物业管理单位有权收取物业费,用于维护和改善物业设施设备,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有义务按时缴纳物业费。

7. 第七条:物业管理的安全和保障措施物业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确保业主和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8. 第八条:物业管理的纠纷解决物业管理纠纷应当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9. 第九条:物业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10. 第十条:物业管理违法行为的处罚对于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的行为,相关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整改。

三、总结物业管理条例的释义详细解读了其各条款的内容和要求,明确了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1、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1:物业管理条例全文正文(中文版)附件2:Management Regulations for Property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英文版)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管理:指对小区或者建造物内的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安全卫生等进行管理和维护的行为。

2) 物业服务企业:指依法取得物业服务经营资质的企业,以及政府和物业所有人委托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3) 物业所有人:指按照法律规定享有关于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用益物权的人。

4) 物业管理费:指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管理合同提供的服务,由物业所有人支付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物业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合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工业园区等物业区域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注册和备案手续。

第五条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和管理方式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开透明,确保公众知情权和参预权。

第六条物业管理应当尊重物业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其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不得侵犯其人格尊严和隐私权。

第七条物业管理应当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居民生活和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物业管理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第九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成立,设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和分工职责。

第十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配备符合要求的人员和设备设施。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物业服务协议第十条第三款

物业服务协议第十条第三款

物业服务协议第十条第三款
物业服务协议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了物业服务公司提供服务的时间范围和服务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 物业服务公司应按照业主委员会的要求提供服务,并根据物业服务协议的规定对服务进行安排和管理。

2. 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在工作时间内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提供服务,具体服务时间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制定。

3. 物业服务公司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协议的规定提供服务和维护物业设施,确保物业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4. 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及时处理业主反映的问题和投诉,并及时修复和维护物业设施。

5. 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定期对物业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物业设施的长期稳定运转。

6. 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服务标准,并定期向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7. 物业服务公司应当保证公司的工作人员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管理。

8. 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和服务制度,并对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9. 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对物业设施进行保险和维修,确保业主权益得到保障。

10. 物业服务公司应当依据物业服务协议的规定,为业主提供其
他相关服务和支持。

物业管理条例详细释义

物业管理条例详细释义

物业管理条例详细释义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物业管理条例释义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的目的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释义】本条规定了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的目的。

随着物业管理在我国的迅速发展,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涌现,物业管理中的问题也层出不穷。

长期以来,我国没有一部完整的、系统的物业管理法律规范,使得物业管理工作缺乏依据,业主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极大地阻碍了物业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因此,《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出台就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制定该条例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物业管理属于国家产业结构分类中的第三产业,是房地产业的分支行业。

物业管理企业在全国范围内的产生和发展,必然导致物业管理行业的出现,早在1993年成立的“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就反映了这一趋向。

到1999年底,物业管理行业已初具规模,就业人数与日俱增,整体素质相对提高。

根据房地产消费环节的长期性和我国城市化发展,可以预见物业管理行业完全可能发展成为房地产业中的最大的分支行业。

物业管理是房地产综合开发过程的最后一个环节,直接关系到业主和使用人的切身利益。

如果没有良好的物业管理,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品质再好也可能出现销售问题,业主买的崭新的房屋不久就可能会破旧不堪,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也会日趋恶化。

因此,物业管理的有无和好坏,是直接关系到住宅与房地产业能否实现社会再生产良性循环的大问题。

目前,尽管有的省、市已出台了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如广东、上海、北京等地都发布了省(市)物业管理条例或办法,但由于全国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众多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行为千差万别,楼宇买卖纠纷中,因“物业管理”引发的案件日渐上升。

这就必须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明确物业管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其管理行为,使其置于政府有关部门和业主的监督之下。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物业条例之总则 (1)第二章物业条例之业主管理组织 (2)第三章物业条例之物业管理企业与服务 (5)第四章物业条例之前期物业管理 (6)第五章物业条例之物业的使用 (7)第六章物业条例之物业的维护 (9)第七章物业条例之法律责任 (10)第八章物业条例之附则 (10)第一章物业条例之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创造和保持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依照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是指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本条例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和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新建物业,应当实行物业管理;其他物业,应当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物业管理。

第五条物业管理实行专业管理服务与政府、社会、业主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物业管理向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改善人民生活和社会环境。

第六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物业条例之业主管理组织第七条业主依法享有对物业共用部分和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业主的权利:(一)参加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二)享有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表决通过业主公约和业主委员会章程;(四)决定有关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五)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管理工作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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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十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的设立及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投票权确定的依据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
数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释义】本条规定了有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的设立及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投票权确定的依据。

(一)业主大会的设立。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对物业的管理与公共利益的维护是一种自治、自助行为。

业主大会在充分民主的基础上集中全体业主的共同意志和利益要求,行使本机构直管辖区内的物业管理自治规约订立权和决定属于自治范围的业主生活公共事务及物业管理公益事业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业主大会的设立直接决定了业主的利益能否得到最为充分的保护。

因此,条例规定了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同时,由于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房地产行业初建不久,房地产建成后使用中的管理、服务更是一个新的领域,所以,业主自治机构的设置在实践中存在不完善、不规范、不统一的阶段。

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应当说还处于初级阶段,所以政府的监督和指导就变得不可或缺。

条例规定了业主大会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

根据房地产业比较发达和成熟的国家以及我国香港等地区的经验,业主大会应该采取二重机构设置的方式,即由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作为业主自治机构中的权力机关,行使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在业主大会下设立由业主民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关,行使日常事务的管理权。

条例也规定了成立业主大会的同时应当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是,条例也作出了例外规定,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不必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这主要是因为有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较少,甚至只有一个业主,此时,如果法律强制设立业主大会显得并不必要。

全体业主可以随时决定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这样即节约了时间和精力,也减少了不必要的开支。

因此,条例规定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条例的这条规定,体现了法律的灵活性。

(二)首次业主大会上投票权确定的依据。

在物业管理中,业主的投票权是业主根据拥有物业的所有权而取得参与管理物业、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

它是物业所有权派生出来的一项权利,合理确定投票权的划分方法对业主公平行使投票权至关重要。

综观各国及地区的法律规定,业主表决权大致有三种计算方式。

(1)以业主所拥有的业权份额来计算,每份业权份额拥有一个表决权。

关于业权份额的计算,我国香港地区的《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9条规定业主的份数须照以下方式厘定:①照土地注册处注册的文书包括公契所规定的方式;②如无文书,或文书无此规定,则按照业主在建筑物所占的不可分割份数与建筑物分割成的总份数的比例。

(2)不具体核算每个业主的表决权数量大小。

我国台湾地区的《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
涉及区分所有权人投票表决时,规定须经出席会议业主一定比例以上人数及其出席会议业主的区分所有权一定比例以上通过。

这种表决方式并不具体计算每个业主的表决权的数量,而是采用与会业主业权份额比例及其人数比例总体核算。

这种规定仍然使以面积的大小来衡量表决权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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