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2021版)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成本,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我院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划,对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维护、更新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其他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设备科、后勤保障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临床、医技科室的专家代表。
三、工作职责1. 制定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验收、使用、维护、更新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3. 对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进行审核,确保采购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4. 对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其合理、安全、有效。
5. 对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维护和更新进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技术的先进性。
6. 对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维护、更新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
7. 定期对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8. 完成院长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1.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由使用科室提出,经医务科、财务科、设备科等部门审核后,提交委员会审批。
2.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由设备科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3.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验收由设备科负责,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使用由使用科室负责,使用科室应确保设备的合理、安全、有效使用。
5.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维护和更新由设备科负责,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技术的先进性。
6.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维护、更新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和处理。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工作制度1、设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审计科、医教科、护理部、主要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2、设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1名,委员若干。
设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常务副主任负责。
3、设备科为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4、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报废讨论,制订、修订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
5、主任或其委托人为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6、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
职责1、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临床服务好,做好保障。
2、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属地主管部门(合肥市卫生局、安徽省卫生厅)及国家卫生部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监督执行设备管理有关制度。
按医院规定凡价值在10000元以上均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申请购买科室向设备科提交书面申请,设备科呈交设备管理委员会公开论证、无记名投票,并报院领导批准,最终形成设备、仪器购买决定。
4、设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对申请购买的设备、耗材进行资料收集、产品比对及相关厂商的考察,同时有权对申请购买设备、耗材提出反对购买意见。
负责对医院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择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5、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购买设备、仪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招标过程中,对参与设备供应厂商一视同仁。
6、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疗设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全]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院委员会制度-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每季度召开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会议,时间定于次月25 号前。
临时会议由主任委员临时召集。
二、会议由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开会前由委员会办公室准备委员会工作报告,议程、议题等会议资料,通过0A和短信发布通知并将会议资料发给各委员作参会准备。
会后由委员会办公室草拟会议纪要交由委员会主任审核后,分发给各委员。
三、委员会形成决议时应有委员会2/3以上成员参加时方为有效。
需将党政联席会决策的内容提交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执行。
四、每半年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五、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任期3年,可以连任。
如有变动,应及时调整。
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任命。
副主任委员由主任委员任命。
主任委员不在时,由副主任委员代行主任委员的职权。
医疗装备管理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三级医院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0)》等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医院成立医疗装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疗装备委员会)。
为规范医疗装备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医疗装备委员会是医院审议和制定医院医疗设备管理政策,监督医疗设备管理、使用部门工作情况的监督机构。
第二章职责和任务第三条医疗装备委员会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计量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颁布我院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使医院医疗设备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第四条医疗装备委员会的任务1、组织学习贯彻国家颁布的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本院制定的相关制度,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审议委员会年度工作报告。
3、规划医院设备配置,以满足医院长远发展需要。
4、审定医院设备购置计划,审批新的医用耗材申购计划,并组织采购和招投标工作。
5、组织分析医院医疗设备使用、运营情况。
6、组织评价医疗器械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提出购置或淘汰品种意见。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为规范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管理,加强集体决策,防范与化解医疗设备与医用材料采购、管理中的风险,医院决定将原有的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并对原有人员进行调整,现就其组成、职能与工作规则做如下规定。
(一)性质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就是对我院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维修、保修、更新等事项进行论证的医院决策机构,以定期与临时会议为主要工作形式,会议由设备科负责召集,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成由院领导、设备科、医务科、物价医保科、财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医技科室及临床科室专家代表组成。
具体名单由设备科拟定,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公布。
(三)职责1、对我院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采购重点、更新换代原则等事项进行讨论,提出意见。
对医院技术装备发展的策略、远景目标与实施方案提供咨询。
2、对拟购置的2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就其合理性与计划资金及其来源进行论证,确定购置方案,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3、对医院现有的“医用耗材目录”进行论证,提出修正与调整意见。
4、对各科室上报的在我院未使用过的医用高值耗材(未开展的新项目由医务科或护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先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就其引进的合理性及成本核算进行论证,确定就是否需要引进。
5、对医疗设备的年度维修预算进行论证。
6、对设备科在设备、材料、维修、保修等购置、管理中发生的问题,经主管院长同意,提交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供院领导决策时参考。
7、对正在运行的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非急救科研)的使用状况、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进行年度考核,提出处理意见。
8、对本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与重大决策,进行评价咨询。
9、院领导认为需要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的其她事项。
(四)议事规则1、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开会前3个工作日,由设备科征询各位委员能否到会,确定到会人数,根据专家到会情况确定会议时间,并及时通知各位委员。
医用设备耗材管理制度
医用设备耗材管理制度一、总则医用设备耗材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用设备和耗材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和耗材的使用效率,保障患者的治疗质量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拥有医用设备和耗材的医疗机构。
二、管理机构1. 设备和耗材管理委员会:医疗机构应设立设备和耗材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和耗材的采购、维护、清洁、消毒、管理和监督工作。
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医疗技术人员、护理人员等组成,其中应有设备和耗材管理专业人员。
2. 设备和耗材管理员:设备和耗材管理员是医疗机构设备和耗材管理的专职负责人,负责设备和耗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和耗材的采购、维护、清洁、消毒、维修和更新等。
三、设备管理1. 设备采购:医疗机构设备采购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采购程序应合理透明。
设备采购应考虑设备的性能、品质、价格、维护和维修服务等因素。
设备采购前应制订采购计划,确保采购的设备满足医疗机构的需求。
2. 设备维护:医疗机构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设备维护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保养记录应及时登记。
设备维护应由设备管理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完成。
3. 设备清洁和消毒:医疗机构设备的清洁和消毒是保障患者治疗安全的重要环节。
设备清洁和消毒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卫生安全。
4. 设备维修和更新:医疗机构设备使用中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进行维修。
设备维修应由设备管理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完成。
设备更新应根据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性能更新情况定期进行。
四、耗材管理1. 耗材采购:医疗机构耗材采购应合理、透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耗材采购应考虑耗材的质量、价格、供应商信誉等因素。
耗材采购前应制订采购计划,确保采购的耗材满足医疗机构的需求。
2. 耗材使用: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诊疗需要合理使用耗材,避免浪费。
耗材使用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保证患者的治疗安全。
3. 耗材库存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耗材库存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库存情况,定期进行库存清点和盘点。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工作制度1、设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审计科、医教科、护理部、主要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2、设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1名,委员若干。
设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常务副主任负责。
3、设备科为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4、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报废讨论,制订、修订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
5、主任或其委托人为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6、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
职责1、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临床服务好,做好保障。
2、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属地主管部门(合肥市卫生局、安徽省卫生厅)及国家卫生部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监督执行设备管理有关制度。
按医院规定凡价值在10000元以上均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申请购买科室向设备科提交书面申请,设备科呈交设备管理委员会公开论证、无记名投票,并报院领导批准,最终形成设备、仪器购买决定。
4、设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对申请购买的设备、耗材进行资料收集、产品比对及相关厂商的考察,同时有权对申请购买设备、耗材提出反对购买意见。
负责对医院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择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5、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购买设备、仪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招标过程中,对参与设备供应厂商一视同仁。
6、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疗设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优.选)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为规范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管理,加强集体决策,防范和化解医疗设备和医用材料采购、管理中的风险,医院决定将原有的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并对原有人员进行调整,现就其组成、职能和工作规则做如下规定。
(一)性质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是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维修、保修、更新等事项进行论证的医院决策机构,以定期和临时会议为主要工作形式,会议由设备科负责召集,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成由院领导、设备科、医务科、物价医保科、财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医技科室及临床科室专家代表组成。
具体名单由设备科拟定,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公布。
(三)职责1、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重点、更新换代原则等事项进行讨论,提出意见。
对医院技术装备发展的策略、远景目标和实施方案提供咨询。
2、对拟购置的2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就其合理性和计划资金及其来源进行论证,确定购置方案,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3、对医院现有的“医用耗材目录”进行论证,提出修正和调整意见。
4、对各科室上报的在我院未使用过的医用高值耗材(未开展的新项目由医务科或护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先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就其引进的合理性及成本核算进行论证,确定是否需要引进。
5、对医疗设备的年度维修预算进行论证。
6、对设备科在设备、材料、维修、保修等购置、管理中发生的问题,经主管院长同意,提交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供院领导决策时参考。
7、对正在运行的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非急救科研)的使用状况、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进行年度考核,提出处理意见。
8、对本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和重大决策,进行评价咨询。
9、院领导认为需要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的其他事项。
(四)议事规则1、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开会前3个工作日,由设备科征询各位委员能否到会,确定到会人数,根据专家到会情况确定会议时间,并及时通知各位委员。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以下是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1. 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和权利- 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忠诚于委员会的工作任务。
- 委员会成员有权参与制定医疗设备的管理政策和标准,提出建议和意见。
- 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参与讨论和决策。
- 委员会成员应保守会议讨论内容的机密性。
2. 委员会的组织和运作- 委员会由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其他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完成工作任务。
- 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主任委员需提前通知会议时间和地点,并发放会议材料。
- 委员会成员应提前准备并参加会议,按照会议议程进行讨论和决策。
- 委员会会议记录由秘书记录,会议纪要需及时整理并分发给各委员。
3. 医疗设备的采购和使用管理- 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设备的采购和使用管理政策和流程。
- 委员会成员应审查医疗设备的采购申请,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 委员会成员应监督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定期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和维护情况。
- 委员会应建立医疗设备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设备的采购信息、维护记录等。
4. 委员会成员的义务和处罚- 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履行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 委员会成员有违反工作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甚至撤销委员资格。
- 对于委员会成员的不当行为和违规操作,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是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旨在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规范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管理,加强集体决策,防范和化解医疗设备和医用材料采购、管理中的风险,医院决定将原有的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并对原有人员进行调整,现就其组成、职能和工作规则做如下规定。
(一)性质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是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维修、保修、更新等事项进行论证的医院决策机构,以定期和临时会议为主要工作形式,会议由设备科负责召集,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成由院领导、设备科、医务科、物价医保科、财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医技科室及临床科室专家代表组成。
具体名单由设备科拟定,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公布。
(三)职责1、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重点、更新换代原则等事项进行讨论,提出意见。
对医院技术装备发展的策略、远景目标和实施方案提供咨询。
2、对拟购置的2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就其合理性和计划资金及其来源进行论证,确定购置方案,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3、对医院现有的“医用耗材目录”进行论证,提出修正和调整意见。
4、对各科室上报的在我院未使用过的医用高值耗材(未开展的新项目由医务科或护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先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就其引进的合理性及成本核算进行论证,确定是否需要引进。
5、对医疗设备的年度维修预算进行论证。
6、对设备科在设备、材料、维修、保修等购置、管理中发生的问题,经主管院长同意,提交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供院领导决策时参考。
7、对正在运行的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非急救科研)的使用状况、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进行年度考核,提出处理意见。
8、对本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和重大决策,进行评价咨询。
9、院领导认为需要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的其他事项。
(四)议事规则1、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开会前3个工作日,由设备科征询各位委员能否到会,确定到会人数,根据专家到会情况确定会议时间,并及时通知各位委员。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提高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安全有效使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内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属于医疗机构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配备、使用、维护、检测、报废等工作。
第三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并依法履行职责,保证权力的合法行使和公正执行。
第四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应与医疗机构的整体目标和工作计划相协调,定期向医疗机构的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
第五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应该高度重视技术先进性、质量可靠性和实用性,注重可行性研究和成本效益分析,提供决策咨询与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岗位第六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或副院长担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副院长或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委员包括医疗机构相关处室负责人、医生、护士、工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七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与监督,由委员会成员中选聘专职人员担任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制定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年度采购计划和预算;2. 监督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采购过程,确保采购工作的透明、公平、公正;3. 组织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验收、入库和分配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4. 监督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及时反馈问题和风险,并指导使用单位加强设备与耗材的管理;5. 组织和协调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6. 统计和分析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编制相关报告和分析,向院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按照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委员会设置本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组成。
主任委员为医院主要领导,常务副主任委员由副院长兼任。
其他委员由医疗设备部门、院感科、消毒供应科、药库、手术室等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学科带头人组成。
二、委员会职责1.整合医院内部相关部门的资源,统筹规划医院设备耗材管理,明确职责分工。
2.制定医院设备耗材采购规划,做好市场研究和品质控制,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3.编制设备、耗材进销存制度,建立库存台账,保障耗材质量、数量和安全存放。
4.建立医疗设备日常维护计划、定期检验保养和设备维修流程,确保设备质量和使用稳定性。
5.对新型设备和耗材推广做出指导和决策,有关部门同步推进,确保学科的专业发展和医疗水平的提高。
三、委员会会议1.每季度召开一次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2.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行临时会议。
3.会议选举产生委员小组进行各项工作的研究协调。
四、委员会工作流程1.各相关部门将设备耗材采购计划、设备维修需求提出,提交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审核;2.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整合、规划,确定方案;3.确定后方案传达各个部门,各个部门着手落实计划;4.方案实施过程中,各个部门不断跟踪方案执行进度,如遇不同情况进行调整;5.方案执行完成后,各相关部门分别进行评估,提供评估结果,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核后,做出总结。
五、基本要求1.执行全员参与,落实责任制,做到有人负责、有事有人管、不合格负责制;2.执行信息共享,创新管理,做到科学决策,周密安排、清晰分工、相互配合、高效执行;3.执行制度重视,争取领导支持和职工理解的安全生产及设备维修工作的相关制度,落实“人人安全,人人责任”的工作理念。
六、建设实施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决议、委员会制度、实施方案、审核及评价记录等资料均归医院财产,交由委员会主任保管。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更好地管理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性,特设立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旨在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确保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安全、有效使用。
二、职责和权限1.负责制定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管理制度、流程和标准,确保科学、规范的管理;2.监督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采购、验收、分配和使用情况,保证其符合质量要求和合理使用;3.梳理和更新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清单,制定采购计划和库存管理措施;4.组织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5.督促各科室负责人和医疗设备科妥善处理设备故障和报废事宜;6.开展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设备操作技能;7.制定应急预案,做好设备故障、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8.定期汇总和分析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方案。
三、工作流程1.委员会由医疗设备科、药剂科、临床科室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管理工作;2.根据会议讨论的内容,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任务,明确责任人;3.监督责任人按时完成任务,并及时向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情况;4.委员会根据汇报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并制定相应措施;5.定期对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进行库存盘点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6.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升级、更换、报废等信息。
四、工作要求1.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2.委员会成员应加强学习和培训,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和了解最新的管理标准;3.委员会成员应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管理工作;4.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5.委员会成员应定期向领导层汇报工作情况,接受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模版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是医疗单位的重要组织,负责医疗设备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依法依规,规范管理;2.科学决策,合理配置;3.安全第一,保证使用;4.高效运行,提高效益;5.公正透明,防止腐败。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医疗单位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医疗设备管理人员担任,委员由医疗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
第五条主任委员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协调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并直接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会议。
第六条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并在主任委员不在时代行主办工作。
第七条委员根据委员会工作的需要,参与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并按照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和数据。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制定医疗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医疗设备的采购管理工作,编制、审核和审批医疗设备的采购计划,组织开展招标、议标和合同管理等工作。
三、制定医疗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规定设备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四、组织开展医疗设备的技术培训和操作培训工作,提高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操作能力。
五、负责医疗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六、对医疗设备的库存进行管理,及时更新设备的信息,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七、开展医疗设备的质量监测和质量控制工作,提高设备的质量和性能。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九条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包括:1.设备需求申请:医疗单位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医疗设备的需求申请,包括设备类型、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2.需求审核: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委员对设备需求申请进行审核,确保需求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本(2篇)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范本1. 委员会的工作目标委员会的工作目标是有效管理医疗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提高医疗设备的质量和效益,并为医院的临床诊疗提供支持。
2. 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2.1 协调医疗设备的采购工作,以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2 制定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政策,建立设备的档案管理系统。
2.3 监督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运行的稳定和安全。
2.4 组织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及时处理设备的故障和问题。
2.5 定期进行设备的巡检和质量评估,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性能检测。
2.6 指导医院各科室合理使用设备,制定设备使用规范和操作流程。
2.7 对设备的报废和更新进行评估,根据需要提出设备更新计划和预算申请。
2.8 组织设备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设备使用能力。
3. 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方式3.1 委员会由医院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设备管理专业人员组成,设立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
3.2 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要事项,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
3.3 委员会按照工作计划的安排,分工负责具体事项的执行和监督。
3.4 委员会将工作情况和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和归档,形成工作报告和经验交流文档。
3.5 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由专业人员负责具体事务的处理。
4. 委员会的工作流程4.1 委员会根据医院的发展规划和设备需求,制定设备采购计划和预算。
4.2 委员会组织设备的供应商评估和采购招标,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和产品质量。
4.3 委员会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和技术评估,确保设备符合质量要求。
4.4 委员会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制定设备的保养计划和维修方案。
4.5 委员会定期组织设备的巡检和维护,检查设备的性能和安全状况。
4.6 委员会组织设备的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医护人员的设备使用能力。
4.7 委员会对设备的更新和报废进行评估,制定设备更新计划和预算申请。
2021年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2021年医用耗材管理制度为了深化医院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增收节支,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高效、快捷、安全的开展,建立、完善以社会、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服务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一、验收管理:1医院使用的医用耗材医疗用品(三类)或进口的医用耗材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家药监局颁布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2医院在验收医用耗材医疗用品时,验收部门必须对以下几个环节进行验收:查验每箱(包)(1)产品的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2)(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3)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GB15979—___》《GB15980—___》《GB8939—___》《YY/T0313—___》,(4)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二、使用管理:1严禁各科室、部门将未经报批手续的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
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2开展新项目所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药剂科审核、议价后报请院领导批准方能使用,同时所用的医用耗材的功用、品质、价格应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3所有医用耗材、低值器械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
对于植入性的耗材要严把发放验收关,实行由药剂科、手术室、手术医师逐级核对检验。
植入性的耗材各供应商必须事先交付药剂科材料仓库,药剂科安排人送交使用部门,手术室、介入科室指定专人签字接收,做好详细使用记录、存档、造册,以便达到随时可追溯的目的。
4依据供应的医用耗材在满足临床要求的情况下,任何人均应无条件地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剂科或有关职能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
5属临床试用、验证的医用耗材应按新增的医用耗材方式填报申请,经药剂科审核批复后试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试用报告,而后确系疗效良好又为临床所必须,按新增医用耗材处理。
三、发放管理:1对医用耗材实行领用总量控制,实行按需领用。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及职责工作制度1、设备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领导、设备科、财务科、审计科、医教科、护理部、主要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2、设备管理委员会设主任1名,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1名,委员若干。
设备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由常务副主任负责。
3、设备科为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
4、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报废讨论,制订、修订和监督执行设备管理的有关制度。
5、主任或其委托人为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人,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委员数的三分之二。
6、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设备科做好会议记录,主任可决定临时召开设备管理委员会会议。
职责1、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供应计划、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临床服务好,做好保障。
2、设备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均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属地主管部门(合肥市卫生局、安徽省卫生厅)及国家卫生部的相关制度及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组织制定本院相应的规章制度。
3、负责设备购置计划的讨论、大型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大型设备的报废讨论,制定、修订、监督执行设备管理有关制度。
按医院规定凡价值在10000元以上均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由申请购买科室向设备科提交书面申请,设备科呈交设备管理委员会公开论证、无记名投票,并报院领导批准,最终形成设备、仪器购买决定。
4、设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义务对申请购买的设备、耗材进行资料收集、产品比对及相关厂商的考察,同时有权对申请购买设备、耗材提出反对购买意见。
负责对医院大型、精密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抉择及技术问题进行评价、咨询。
5、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购买设备、仪器,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招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在招标过程中,对参与设备供应厂商一视同仁。
6、负责确定并建立本院医疗设备管理体系,制定相关工作制度细则,对其进行审核和评价,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使用及更新工作,提高其使用效率和质量,保障医院患者的安全和医治质量,本制度在国家和省的相关文件的基础上订立。
第二章委员会构成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成员由下列机构或人员构成:1.主管副院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若干人;2.财务处主管、采购办公室主管、医疗技术部主管、临床各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等;3.医疗器械管理部门主管参加。
第三章委员会的职责1.负责讨论订立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订立相应的使用标准;2.审批医疗设备、医用耗材采购、更新计划和技术采购。
3.审核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购买单、验收单、入库单,以及供应单位给货单和结算单等,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公开透亮;4.负责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的使用布置,保证与各部门的协调搭配,提高资产利用率,削减闲置;5.对医用耗材等消耗品编制保障储备,适时补充,保证询价合同的落实,削减库存。
6.管理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维护和修理、保养,把握医疗设备状态,适时发觉并解决损坏、故障情况;7.建立和完善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卡片和档案,加强设备档案管理,建立医疗设备维护管理系统和设备维护和修理计划。
第四章委员会工作程序1.采购前期:订立采购计划,编制申请书、立项单,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预算;2.采购中期:组织评比、拟定合同、签订合同、验货入库、验收;3.采购后期:设备验收、设备安装、设备调试、设备初验、验收合格、考核;4.运用期:设备使用情况反馈、设备情形监测、问题解决等。
第五章委员会责任1.委员会成员要履行职责,不得私自出台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决议;2.委员会主任要负责召集会议,组织会议,并签署文件、文件看法等;3.委员会主任要对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汇报和评估,不断提高委员会的工作水平;4.委员会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实行说句话、做一件事的原则;5.委员会成员假如违反相关规定,会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为规范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管理,加强集体决策,防范和化解医疗设备和医用材料采购、管理中的风险,医院决定将原有的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并对原有人员进行调整,现就其组成、职能和工作规则做如下规定。
(一)性质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是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维修、保修、更新等事项进行论证的医院决策机构,以定期和临时会议为主要工作形式,会议由设备科负责召集,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成由院领导、设备科、医务科、物价医保科、财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医技科室及临床科室专家代表组成。
具体名单由设备科拟定,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公布。
(三)职责1、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重点、更新换代原则等事项进行讨论,提出意见。
对医院技术装备发展的策略、远景目标和实施方案提供咨询。
2、对拟购置的2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就其合理性和计划资金及其来源进行论证,确定购置方案,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3、对医院现有的“医用耗材目录”进行论证,提出修正和调整意见。
4、对各科室上报的在我院未使用过的医用高值耗材(未开展的新项目由医务科或护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先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就其引进的合理性及成本核算进行论证,确定是否需要引进。
5、对医疗设备的年度维修预算进行论证。
6、对设备科在设备、材料、维修、保修等购置、管理中发生的问题,经主管院长同意,提交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供院领导决策时参考。
7、对正在运行的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非急救科研)的使用状况、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进行年度考核,提出处理意见。
8、对本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和重大决策,进行评价咨询。
9、院领导认为需要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的其他事项。
(四)议事规则1、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开会前3个工作日,由设备科征询各位委员能否到会,确定到会人数,根据专家到会情况确定会议时间,并及时通知各位委员。
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一、简述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疗设备器械的种类和数量也不断增加,管理医疗器械设备的工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医疗器械设备的安全、有效和规范使用,人民医院设立了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委员会,本工作制度旨在明确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委员会的职责、规范管理程序、健全工作机制,从而确保医疗器械设备的安全有效管理。
二、职责1.负责医疗器械设备的采购、维护、保养、更新与淘汰等工作。
2.建立医疗器械设备档案,定期进行检查、盘点、清理、维修和保养,制作医疗器械设备使用说明书,确保医疗器械设备的安全有效使用。
3.组织医疗器械设备的培训、考核和测试,提高医疗人员的医疗设备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确保医疗器械设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4.制定和实施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设备清单、台帐、维修记录、使用记录、安全隐患台账等各类管理文件。
5.对医疗器械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对问题及时反馈处理,并对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统计,确保医疗器械设备的安全有效性。
6.开展医疗器械设备保修和维护管理工作,建立维修管理机制,确保医疗器械设备的及时维修和保养,提高医疗器械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7.领导和协调医院有关部门的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工作,定期向院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计划。
三、工作程序1.每年的1月份,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委员会应组织对本院医疗器械设备的清单进行审核、修改、更新。
2.每月对医疗器械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已经损坏、需要报废的器械进行积极处理,并按照规定向领导汇报处理情况。
3.每季度组织卫生质量评估专家对医疗器械设备进行检查,并据此制定改进方案。
4.每年定期对医疗器械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制定相应的保养卡片,保证医疗器械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5.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填写相应的工作记录。
四、工作机制1.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委员会由本院包括临床、医技及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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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
工作制度(2021版)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1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规范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的管理,加强集体决策,防范和化解医疗设备和医用材料采购、管理中的风险,医院决定将原有的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并对原有人员进行调整,现就其组成、职能和工作规则做如下规定。
(一)性质
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是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维修、保修、更新等事项进行论证的医院决策机构,以定期和临时会议为主要工作形式,会议由设备科负责召集,并负责日常工作。
(二)组成
由院领导、设备科、医务科、物价医保科、财务科、护理部、院感科、医技科室及临床科室专家代表组成。
具体名单由设备科拟定,经主管院长同意后,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公布。
(三)职责
1、对我院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采购重点、更新换代原则等事项进行讨论,提出意见。
对医院技术装备发展的策略、远景目标和实施方案提供咨询。
2、对拟购置的2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就其合理性和计划资金及其来源进行论证,确定购置方案,报医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3、对医院现有的“医用耗材目录”进行论证,提出修正和调整意见。
4、对各科室上报的在我院未使用过的医用高值耗材(未开展的新项目由医务科或护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先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就其引进的合理性及成本核算进行论证,确定是否需要引进。
5、对医疗设备的年度维修预算进行论证。
6、对设备科在设备、材料、维修、保修等购置、管理中发生的问题,经主管院长同意,提交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提出意见,供院领导决策时参考。
7、对正在运行的10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非急救科研)的使用状况、经济效益、存在的问题,进行年度考核,提出处理意见。
8、对本院仪器设备管理工作中的技术问题和重大决策,进行评价
咨询。
9、院领导认为需要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进行论证的其他事项。
(四)议事规则
1、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每年不少于两次会议,开会前3个工作日,由设备科征询各位委员能否到会,确定到会人数,根据专家到会情况确定会议时间,并及时通知各位委员。
2、每次参加会议的专家不得少于医疗设备与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
3、根据会议的内容,可以邀请相关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
4、设备科应在会前向各位参会者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材料。
5、必要时,经主管院领导同意,设备科可以召集临时会议,且不受上述规定限制,但有表决权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临时会议仅限于论证院领导认为必要的或临床急需项目。
6、会议一般由主管院长主持,首先由使用科室或设备科具体负责人汇报设备、医用材料采购、使用和管理的有关情况,然后由参会委员提问、讨论,使用科室负责人离席回避,最后由参会委员进行口头或书面无记名表决,已超过二分之一的多数为通过。
会议记录中必须
记录不同意见,供院领导参考。
(五)工作纪律
1、论证委员所在科室的项目时、论证项目的供货方与委员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需回避。
2、本会委员不得接受相关商家的任何馈赠,不得向任何商家透漏任何会议信息。
3、本会委员不得将讨论、表决的任何信息向未参加会议的任何人员透漏。
4、对违反纪律的委员,经本管理委员会表决后取消委员资格,造成明显影响者,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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