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控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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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四篇)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四篇)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为了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察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石化、冶金、化工、煤炭等行业的危险源。

第三条职责分工重大危险源监理包括监督、检查、评估等多个方面的工作,相关单位和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合理组织。

第四条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确保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及人员第五条监理机构的设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设立专门的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以便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第七条监理人员的职责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应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的现场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第八条监理计划的制定监理机构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属性和特点,制定详细的监理计划,确保监理工作全面、有序进行。

第九条监理计划的审批监理计划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确保监理工作符合监察要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监理的实施监理工作应按照监理计划有序进行,监理人员应深入重大危险源现场,对设备、工艺和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第十一条监理报告的编制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制监理报告,报告中应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

第四章监理结果的处理第十二条监理结果的评估监理机构应对监理结果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重大危险源的评级。

第十三条整改措施的确认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单位应对监理报告中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和分析,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整改情况的监督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的结果对于重大危险源整改情况不符合要求的,监理机构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责令停产停业、罚款等。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重大危险源监理是为了保障生产安全、防范事故风险而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监理目的、监理范围、监理程序、监理要求等内容。

二、监理目的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目的是确保重大危险源的运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三、监理范围1. 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设施、场所、工艺、物质等。

2. 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危险源的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危险源的操作过程是否规范;- 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危险源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备。

四、监理程序1. 前期准备:- 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收集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等。

2. 实地勘察:- 对危险源进行实地勘察,了解设施、设备的状况;- 检查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备性。

3. 监理报告编制:- 根据实地勘察情况,编制监理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危险源存在的问题、整改建议等。

4. 监理结果反馈:- 将监理报告反馈给相关单位,要求其整改;-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五、监理要求1. 监理人员要求:-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监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监理规范。

2. 监理过程要求:- 监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监理程序进行,不得有疏漏;- 监理人员应与被监管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3. 监理报告要求:- 监理报告应准确、全面地反映实际情况;- 监理报告中的问题和建议应具体明确,便于被监管单位整改。

六、总结与展望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生产安全、减少事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今后,应进一步完善监理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监理与被监管单位的合作,共同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1:一、工作目的和背景1.1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1.2 背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企业需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制度,实施安全监理工作。

本文档将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详细说明。

二、监理工作职责2.1 规划和制定监理计划监理单位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监理计划,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2.2 实施监理活动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计划,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操作规程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2.3 报告和评估监理单位应定期向管理部门汇报监理活动的情况,并评估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水平,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三、监理工作流程3.1 监理准备阶段3.1.1 制定监理计划监理单位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类型和特点,编制监理计划,包括监理内容、方法和频次等。

3.1.2 调查研究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了解其安全风险隐患和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3.2 监理实施阶段3.2.1 监理检查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计划,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2.2 风险评估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四、附件1. 监理计划模板2. 监理报告模板3. 监理评估表格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2.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与安全管理要求。

范本2:一、工作目的和背景1.1 目的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以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1.2 背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企业需要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制度,并实施安全监理工作。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一、监理资质和人员要求1.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资质,并由相关主管部门认可。

2.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合法有效的监理证书。

3.监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保持其专业知识的更新和提升。

4.监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严格遵守监理规定和工作程序。

二、监理范围和内容1.对重大危险源的建设和改建项目进行监理,包括设计、施工和试运行等各个环节。

2.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和使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其操作符合相关的安全规程和标准。

3.对重大危险源的维护和管理进行监理,包括设备的检修、保养和更新等。

4.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和排查,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监理程序和要求1.监理人员应在项目启动前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明确监理目标和要求。

2.监理人员应核查和审核相关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规程和标准。

3.监理人员应参与重大危险源的施工和试运行过程,记录和报告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6.监理人员应记录和整理监理资料和文件,形成监理报告和备案材料,保留相关的原始记录。

四、监理结果和责任1.监理人员应在监理工作完成后,形成监理报告和意见,明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2.监理报告和整改意见应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反馈。

3.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应根据监理报告和意见,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

4.监理人员对于重大危险源的监理结果负有一定的责任,出现重大事故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监理资料和保密1.监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和管理监理资料和文件,不得泄露和外传相关机密信息。

2.监理资料和文件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保存和备份,可定期进行数据迁移和转存以确保资料的安全。

3.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和保护制度,确保安全和可靠性,防范恶意攻击和侵权行为。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范围1.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2.目标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人员;3.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整改和监测;4.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5.目标企业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情况。

二、监理机构1.具备法定的资质和执业证书;2.具备专业的监理人员,并定期培训更新知识;3.具备独立、客观的监理能力;4.具备先进的监理设备和技术手段。

三、监理流程1.预审:监理机构在开始监理之前,应对目标企业进行预审,了解其生产过程和现有的安全管理情况;2.监理计划:监理机构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具体内容、时间和方法,并与目标企业达成一致;3.实地调查: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进行实地调查,了解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已经采取的防范措施;4.评估:监理机构根据实地调查的结果,对目标企业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确定其安全风险等级;5.整改:监理机构根据评估结果,向目标企业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6.监测: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监测,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7.验收: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其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8.监督检查:监理机构定期对目标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持续遵守相关法规和安全要求;9.问题处理:监理机构对目标企业发现的违法行为或者安全事故进行处理,包括通报、罚款等措施。

四、监理要求1.依法依规:监理机构在进行监理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2.客观独立:监理机构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独立行使监理职责;3.信息交流:监理机构与目标企业应保持畅通的信息交流,及时沟通监理信息和意见;4.整改跟踪:监理机构应对目标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及时反馈结果;5.定期报告: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监管部门和目标企业提交监理报告;6.持续改进:监理机构应不断改进监理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理效果和质量。

通过实施细则,可以确保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规范性和效果性,提高企业生产安全水平,减少事故的发生。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A.0.4XDG-2023-10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实行细则(重大危险源)内容提纲: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章):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执业印章):日期: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XDG-2023-10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工程重大危险源实行细则一、专业工程特点及重大危险源的辨识:重大危险源是指在施工现场存在的、一旦发生意外也许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其他施工活动。

本工程的重大危险源涉及以下内容:(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或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 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三)模板工程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 或跨度超过18m。

(四)起重吊装工程塔吊、施工升降机、吊篮。

(五)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六)拆除工程采用人工、机械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建筑钢结构及建筑幕墙的安装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也许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已经行政许可, 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八)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九)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作业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 监理工作内容:(一)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承建工程施工范围和特点, 在工程施工前, 对施工现场也许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评价, 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 并报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

(二)督促施工单位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 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人与工作职责, 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施工方案、控制措施、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置工作。

(三)督促施工单位编制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编制, 经单位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与工程技术管理部门(或者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审核, 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加盖单位印章;再报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审查批准, 加盖项目总监执业资格专用章后, 方可实行。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模版(二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模版(二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模版一、监理工作范围和目标1.1 监理工作范围:本监理工作适用于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包括设计、施工、运营阶段。

1.2 监理工作目标:确保重大危险源在建设、运营过程中管理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二、监理工作职责及义务2.1 监理单位要负责组织监理工作,提供安全监督和建议,确保项目安全。

2.2 监理单位要对施工、运营过程中的各阶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2.3 监理单位要参与项目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并提出安全改进建议。

2.4 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运营单位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5 监理单位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指导施工、运营人员执行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要求。

2.6 监理单位要及时向建设、运营单位报告发现的安全问题,并要求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2.7 监理单位要定期向建设、运营单位报告安全状态,并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估。

三、监理工作实施步骤3.1 前期准备工作3.1.1 监理单位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范,了解重大危险源特点和安全风险。

3.1.2 监理单位要准备监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范围、目标和职责。

3.1.3 监理单位要与建设、运营单位进行沟通,了解项目相关信息。

3.1.4 监理单位要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素质和技能水平。

3.2 设计阶段监理工作3.2.1 监理单位要参与项目设计评审,并对设计方案的安全性提出建议和要求。

3.2.2 监理单位要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标准。

3.2.3 监理单位要监督设计单位编制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

3.3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3.3.1 监理单位要参与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并对施工安全进行评估。

3.3.2 监理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3.3.3 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四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四篇)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全过程监管。

第四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专职或经过培训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安全监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处罚。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监理部门举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范》的要求进行。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机构第八条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市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九条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区(县)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在建设、改建、扩建、停产、歇业等重大活动前,向市或者区(县)安全监管局申请安全评估。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设计、施工、安装、投资、运营等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重大危险源的建设、改建、扩建、运营等环节进行监理,并及时向市安全监管局报告监理情况。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监管档案,并定期向市安全监管局汇报监理档案的情况。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安全监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证照和检查记录等。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重大危险源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出整改意见。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控制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控制细则

社会媒体宣传
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讲座,深 入解析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发布重 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相关信 息和知识,提高公众对安全
问题的关注度。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技能水平
安全技能培训
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开展相应的安全技 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能力和应急
处置能力。
A 安全意识教育

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协作
安全监理应积极与政府监 管部门沟通协作,接受政 府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共同维护建筑市场的安
全生产秩序。
04
控制措施与实施方案
预防性控制措施
危险源辨识与评估
对工程项目中可能存在的重 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估, 确定其性质、规模和潜在风 险。
制定安全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的安全规章制度,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 员的安全职责,规范作业程 序。
专项检查
针对特定危险源或特定时期的安全风险,组织专 家进行专项检查,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
考核评价标准与方法
评价标准
制定详细的考核评价标准,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危险源监控预警效果、应急响应能力等方面 。
评价方法
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通过数据分析、现场检查、人员访谈等方式,对重大危险源的安 全管理效果进行客观评价。
要求施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安全监理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和资料,以便 进行审查和评估。
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安全监理有权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情 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安全监理有权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是指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进行安全生产的工作。

以下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1. 监理机构:确定一家有资质和经验的监理机构,负责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进行安全监理工作。

2. 监理计划:监理机构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的目标、范围、内容、时间和方法。

3. 设备检查: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的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4. 设备维护: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安全培训: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6. 安全管理制度:帮助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其安全生产行为。

7. 事故应急预案:协助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其应对事故的行为。

8. 安全记录: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的安全记录的监督,确保其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9. 安全隐患整改: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和督促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

10. 监理报告:及时向重大危险源使用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评价和建议。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制定的具体指导文件。

二、监理范围1.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2. 重大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石油化工企业、核电站等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场所和设施。

三、监理机构及人员要求1.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有丰富的重大危险源管理经验。

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要求和操作规程。

四、监理任务和要求1. 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2. 监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进行审核和评估。

3. 监理机构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4. 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培训和演练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员工具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监理报告和整改措施1. 监理机构应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交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对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的评价和建议。

2. 监理报告中应明确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 监理机构应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消除。

六、监理结果评定和奖惩措施1. 监理结果评定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和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2. 对于管理良好、整改措施得力的重大危险源,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管理不善、整改措施未能有效执行的重大危险源,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

七、监理机构的责任和义务1. 监理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2. 监理机构应对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3. 监理机构应保护重大危险源的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的保密性。

八、附则1.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之前的相关规定和文件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生产、运营、储存等过程中,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设备、工艺、物质、场所等。

为了确保生产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被制定出来,以规范和指导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目的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的目的是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通过监理工作,可以提高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水平,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控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

三、监理范围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石油化工企业、冶金企业、矿山企业等。

监理工作涵盖了重大危险源的建设、运营、维护等全过程。

四、监理要求1. 监理机构的选择:企事业单位应选择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监理机构进行重大危险源的监理工作。

监理机构应具备独立、公正、专业的能力,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技术特点和安全要求。

2. 监理计划的制定:监理机构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理计划。

监理计划应包括监理的内容、方法、时间安排等,并与企事业单位达成一致。

3. 监理过程的实施:监理机构应按照监理计划,对重大危险源的建设、运营、维护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开展监理工作。

4. 监理报告的编制: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结果,及时编制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应详细记录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建议。

5. 监理结果的评估:企事业单位应对监理报告进行评估,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监理机构也应对监理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五、监理责任1. 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企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

并配合监理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

2. 监理机构的责任:监理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的要求,独立、公正地开展监理工作。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理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环境、设备和人员的安全性和健康性,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实施,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对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进行规范,涵盖重大危险源的监测、评估、预防、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监理范畴重大危险源监理的范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生产、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火灾爆炸、矿山、核能等领域的危险源。

第四条监理机构资质要求从事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取得监理资格才能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章监理组织第五条监理责任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主要责任在于监理机构,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监理组织架构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理组织架构,包括监理部门、监理人员等,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监理人员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才能从事监理工作。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八条监理计划监理机构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特点和管理需求,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的目标和任务。

第九条监理范围和监理标准监理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定监理的范围和标准,确保监理工作的严谨性和科学性。

第十条监理方法和技术监理机构应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监理工作,包括现场检查、数据分析、风险评估等。

第十一条监理报告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工作的结果,编写监理报告,报送给相关单位和监管部门。

第四章监理要求第十二条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的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责任、安全规章制度、培训教育等。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措施重大危险源的运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生产措施,保障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应急管理预案重大危险源的运营单位应编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预案,应对突发事件和灾害。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

一、重大危险源监理的定义和范围1.1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含义1.2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目标和原则1.3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二、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组织与管理2.1 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2.2 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职责2.3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管理制度和流程三、重大危险源监理的工作内容3.1 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分类3.2 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要求3.3 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检查四、重大危险源监理的风险控制措施4.1 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分析4.2 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措施的制定和实施4.3 重大危险源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五、重大危险源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责任追究5.1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法律法规依据5.2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5.3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责任追究机制正文内容:一、重大危险源监理的定义和范围1.1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含义:重大危险源监理是指对具有较高风险的危险源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的行为,旨在预防和控制重大危险事故的发生。

1.2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目标和原则: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目标是确保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营,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原则包括风险导向、科学管理、全面监督和法制化管理。

1.3 重大危险源监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重大危险源监理适用于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和风险的危险源,包括化工企业、核电站、矿山等,监理对象为重大危险源的所有者和经营者。

二、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组织与管理2.1 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的设立和职责:相关部门应设立专门的重大危险源监理机构,负责协调、组织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包括制定监理计划、指导监理人员等。

2.2 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和职责: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负责危险源的评估、监督和检查工作,同时要保持独立、公正的监理态度。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重大危险源监理是保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的有效实施,制定本细则,明确重大危险源监理的具体要求和实施步骤,提高工程项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二、任务与职责1. 监理单位应全面负责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包括危险源的识别、评估、控制以及监督整个过程。

2. 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应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投运等各阶段进行紧密配合,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系统的可靠性。

3.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记录和档案管理体系,记录相关危险源的监测数据和管控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报告工程项目相关方。

三、重大危险源的识别:1.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识别出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

2. 针对每个重大危险源,监理单位应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了解其特点、危害性和可能的爆发条件。

3. 监理单位应根据识别结果,制定相应的监测计划和应对措施,确保在危险源发生前进行及时发现和控制。

四、重大危险源的评估:1. 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科学的评估。

2. 评估内容应包括危险源的可能性、影响范围以及持续时间等因素,以确定其危险等级。

3. 监理单位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应对方案,明确危险源的管控要求和措施。

五、重大危险源的控制:1. 监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管控措施和操作规程,确保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确保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3. 监理单位应及时调整和优化管控措施,保证其适应工程项目不同阶段的需求。

六、重大危险源的监督:1. 监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对危险源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

2. 监理单位应建立和维护监测设备,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监理单位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分析和评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七、措施效果评估:1.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管控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确保措施的实施达到预期效果。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下面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的一份实施细则,供参考:一、监理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监理经验;2. 有足够的监理人员和技术力量;3. 有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

二、监理职责:1. 对重大危险源的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包括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2. 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落实;3. 提出重大危险源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并提供解决方案;4. 在重大危险源投入使用后,进行定期巡检和评估,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和安全性。

三、监理过程:1. 在设计阶段,监理单位应参与设计审核和安全评估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整改要求;3. 在验收阶段,监理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要求;4. 在使用阶段,监理单位应定期巡检设施,评估安全运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监理报告:1.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2. 监理报告应包含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结果、巡检记录等内容;3. 监理报告应被建设单位、相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共同审阅和签署。

五、监理费用:1. 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在合同中明确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标准;2. 监理单位应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量,合理确定监理费用;3. 监理费用的支付应在工程款的结算中予以支付。

六、违约和终止:1. 如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建设单位有权解除合同;2. 如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监理单位有权终止监理工作;3. 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和终止监理工作的条件和方式。

这份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和补充,以满足不同项目的需求。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控制细则secret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控制细则secret

观澜湖比佩亚大宅1、2号楼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编制:批准: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年月日目录一、项目概况二、监理依据三、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四、安全监理工作职责(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二)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五、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一)安全会议制度(二)安全报审制度(三)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四)重大危险源交底与验收制度(五)定期检查制度(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八)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六、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方法告知书七、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重大危险源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观澜湖比佩亚大宅1、2号楼工程地点:深圳市观澜街道观澜湖高尔夫球会内建设单位:深圳市观澜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深圳潮阳建筑工程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麻镇喜监理单位:深圳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樊青云重大危险源:(1)大型机械装、拆;(2)脚手架搭、拆过程;(3)模板支撑、拆除;(4)高处作业;(5)起重吊装;(6)基坑支护;(7)施工用电;二、监理依据:1、国家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施工单位编制、报审,并经审核批准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9、《安全带》GB6095—1985。

四、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目标: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3.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创优达标。

五、安全监理工作职责(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1. 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024年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024年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024年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提高监理工作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依法独立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工作公正、准确。

第四条安全监理工作应强化风险防范和控制,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保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

第五条安全监理工作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合力推动重大危险源安全工作。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企业应配备足够的安全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安全监理机构第七条国家应设立统一的安全监理机构,负责协调各地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理人员管理制度,确保监理人员的资质和素质。

第九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十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方便监理工作的数据统计和分析。

第三章安全监理流程第十一条安全监理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规划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评估阶段和总结阶段。

第十二条在规划阶段,安全监理机构应与重大危险源企业共同制定监理计划和目标。

第十三条在准备阶段,安全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分析。

第十四条在实施阶段,安全监理机构应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流程、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五条在评估阶段,安全监理机构应对监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六条在总结阶段,安全监理机构应对监理结果进行总结和归档,形成监理报告。

第四章安全监理要求第十七条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重大危险源企业应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保障安全管理落实。

第十九条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第二十条重大危险源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生产场所的安全。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

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1. 引言重大危险源是指在生产、运输、储存等过程中,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环境破坏、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危险源。

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减少重大事故风险,重大危险源监理细则的制定和执行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重大危险源监理的相关细则,以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展开。

2. 定义(1)重大危险源监理: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控制。

(2)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运输、储存等过程中,具有一定威胁性、难以控制或对周围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高压气体容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易燃易爆物品等。

3. 监理工作内容(1)制定监管计划: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管计划,明确监理的范围、内容、检查方式等。

按照计划进行重点监管和常规监管,确保危险源的全面掌控。

(2)建立台账:监理机构应建立危险源台账,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事业单位进行登记备案,包括危险源名称、位置、负责人等信息,为监管提供依据。

(3)定期检查:监理人员应定期对危险源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设备、工艺和管理措施符合安全要求。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监督整改进展。

(4)培训指导:监理机构应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危险源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紧急情况下的正确应对和处置。

(5)整改督察:对于发现的问题,监理机构应跟踪督促企事业单位进行整改,并定期检查整改情况。

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6)事故报告:如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监理机构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同时对事故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为类似情况的防范提供经验和教训。

4. 监理机构职责(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监理机构应深入了解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监理工作符合法律规定。

(2)保障监理人员素质:监理机构应对监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资质认定,提高其执法能力和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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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健康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期)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 温兴根、冯开业审批人: 任家新项目监理机构:广东正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目录一、项目概况二. 总则三、监理依据四.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五. 安全监理工作职责(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二)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六.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一)安全会议制度(二) 安全报审制度(三) 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四) 重大危险源交底及验收制度(五)定期检查制度(六)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七)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八) 突发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七. 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方法告知书八、安全监理控制方法和主要内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大健康科技企业孵化器(一期)工程地点: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湖滨路以南、机场北路以东建设单位:伊恩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张秋监理单位:广东正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任家新重大危险源:(1)大型机械装、拆;(2)脚手架搭、拆过程;(3)井架搭、拆过程;(4)模板支撑、拆除;(5)高处作业;(6)起重吊装;(7)基坑支护;(8)施工用电;二、总则为了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以控制好重大危险源,确保监理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细则。

三、监理依据:1、国家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施工单位编制、报审,并经审核批准实施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9、《安全带》GB6095—2009。

四、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目标:1.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为零。

2.现场监理人员无死亡、重伤事故。

3.提高业主满意度。

4.督促落实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创优达标。

五、安全监理工作职责(一)、总监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1. 配备本项目部持证上岗的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2. 组织编制对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3. 审核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4.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

5. 组织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及编制安全监理月报。

6. 按照规定程序要求,参加有关安全事故的处理。

(二)、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职责1.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协议书中安全员落实情况及有关条款执行如何。

2. 对本工程重大危险工程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

3.对重大危险工程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4. 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安全状况中的不安全因素。

5. 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实施和验收。

6. 检查中发现隐患开具整改单、停工单或上报受监安监站。

7. 本工程安全生产情况每月上报安监站。

8. 参及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和处理。

9.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台帐。

六、安全监理工作制度(一)、安全会议制度1. 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1) 在工程开工前由总监召集总包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并邀请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召开首次安全生产工作交底会议,分析并列出施工过程中各个阶段及分部、分项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具体部位及监控点,并研究对危险源的控制要求的对策。

(2) 交底会上总监理工程师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告知书”的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包单位进行告知,并履行签收手续。

(3) 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凡涉及到的分部、分项部位一一对罗列出的重大危险源,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方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2.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例会(可及每次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情况。

3. 安全现场会议:每月视情组织一至二次,主要针对好的和差的典型工地进行组织(可及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会议的主要议程是: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是危险源及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

(二)、安全报审制度1. 要求总包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所罗列重大危险源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上级有关部门是否汇签,总工是否审批和有无企业盖章。

2. 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审批,必须在施工单位上级部门手续齐全后,并审查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总监的审批意见应有针对性,审批资料应收集备案。

3. 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点主要指深度5M 以上的基坑、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大型钢结构吊装、大体积楼板支撑(连续排架面积100M2 以上同时层高5M 以上)、提升脚手架以及专业性强、施工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施工作业。

4. 凡是涉及到施工工艺变更,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手续应参照第2条要求重新审批。

(三)、安全监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见下图)建设安全监理危险源计划表”。

3. 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危险源,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策,编制相应的监理危险源工作检查要求。

4. 施工单位按照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后,对实施的危险源根据施工单位上报的验收单要求进行复查。

(四)、重大危险源交底及验收制度1. 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监理员必须了解熟悉重大危险源,以及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全过程,并对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以监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技术措施要求执行。

2. 重大危险源施工过程中旁站监理,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应参及首次交底工作(交底后内容要有记录),交底人及被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交底后资料收集备案,并检查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效上岗证情况是否在该项目的特殊工种名册中,个人劳动防务用品使用是否正确、作业区域必须设置警戒线等。

3. 重大危险源措施实施后,对其进行首次验收,符合验收单要求后施工单位技术员,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履行签字手续,挂合格牌后方能进行使用;对塔吊人货电梯、特殊脚手架等必须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发放合格证后才能使用,安全监理应对有关资料收集齐全备案。

(五)、定期检查制度1. 制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办法,落实定期检查制度,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 专职安全监理员坚持日常检查制度,重点督促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了解施工现场第一手安全资料,在监理日记中必须反映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不少于每天一次检查的记录,杜绝事故隐患发生,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3.按照针对本项目施工特点所罗列出的危险源,安全监理员在日常巡视检查外,建立每月二次定期检查制度,即:上半月危险源落实情况,下半月危险源预测,并留下相关记录。

4.每周将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形成安全监理工作周报,在每周一汇报给所属安监站。

5. 对在危险源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期限整改。

“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人员签字才能发出。

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相关程序参见“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签发程序”)。

6. 出现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危险部位暂停令,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

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监安质监站,具体程序见安全监理工程师整改单签发程序流程。

7.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如:大型钢结构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竣工阶段拆除塔吊、人货电梯、井架、脚手架等被列入的重大危险源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部位销号单,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销号,以示危险源工程解除。

(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制度建设工程监理人员应按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重点放在那些一旦降低工程质量或违反操作规程就容易引发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工序和部位,包括:深基础施工;大型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的搭设、拆除;大型结构构件的吊装,大型机械设备装拆、特殊类脚手架及地下车续墙、隧道掘进、爆破等高危险作业。

旁站监理主要的检查内容:1. 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控程序进行实施。

2. 对重大危险源工程,事先识别策划的危险源,列入重大危险源工程策划表3.在实施前督促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交底,并提供相应危险源交底记录。

4. 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旁站监理旁站内容.施工单位编制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操作人员进行针对性交底核对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准确使用,施工区域范围内是否设置醒目的警戒标识。

填写旁站记录。

5. 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应按照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一旦在搭设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情况应立即阻止,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纠正后进入下道工序。

6. 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进行验收,塔吊、人货电梯、附着式升降脚下手架、吊兰等必须到检测单位检测,经检测后发放合格证或准用证,挂牌才能使用。

7.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人员每天不少于一次巡视检查,检查情况可反映在监理日记中,情况严重的开具整改通知书。

8. 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危险源销号单,向总监工程师提出销号手续,填写“危险源销号单”。

(七)、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旁站工作要点1.基坑施工监理旁站监控要点(1)基坑施工方案要有应按施组设计要求进行;(2) 深度超过2 米的基坑临边应设置防护;(3) 坑壁支护应按方案实施,按要求实施基坑环境监测,基坑变形最大值和日变形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值;(4)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系统;(5) 坑边荷载、堆土、机械设备距坑边距离符合方案规定要求;(6)上下基坑必须设置登高措施;(7) 进场施工机械已经验收、司机持证上岗、作业区设警戒线。

2. 模板支撑系统监理旁站监控要点(1)支撑材质钢管外径不得小于Ф48×3.5mm 钢管,无裂缝等;(2)立柱稳定,包括支撑高度、立柱间水平支撑、纵横向剪刀撑间距、立杆间距(纵向、横向)等符合方案要求;(3)作业环境2 米以上高处制模,作业人员要有可靠的立足点,防护设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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