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滞销药品管理规定
近效期药品与滞销药品管理制度(四篇)
近效期药品与滞销药品管理制度定义: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按规定有效期限在____个月以内的药品按近效期药品管理;____个月以上无销售的药品按滞销药品管理。
要求:一、根据每月对陈列药品的巡查情况,药品养护检查人员于上月末填写“近效期药品登记表”和“滞销药品登记表”报企业负责人。
二、质量负责人接到报表,应于____日内____有关人员研究促销措施、方案,并及时反馈到各科室。
三、药房人员根据“近效期药品登记表”,将有效期在____个月以内的药品下柜停止销售,放入不合格药品柜。
四、对已确认可以退回供货商的药品,企业负责人应及时完成退货的全部工作。
近效期药品与滞销药品管理制度(二)是医药行业中非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下面是关于这两个方面的一些主要内容:1.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近效期药品是指距离过期日期不足一定时间的药品。
这些药品由于即将过期,可能会降低药效或产生不良反应。
因此,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确保患者使用的药品品质安全,并避免浪费。
- 近效期药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储存和管理,以确保在过期日期前能够及时使用或处置。
通常近效期药品会与远效期药品分开储存,并设置专门的标识和管理程序。
- 近效期药品需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检查过期与即将过期的药品,并及时处置。
药品过期处置通常包括销毁、退货或者以低价处理。
- 医疗机构和药店等销售药品的单位应建立近效期药品清单和库存记录,定期监测药品库存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减少近效期药品的积压。
2. 滞销药品管理制度:- 滞销药品指的是长期无人购买或销售量较低的药品。
滞销药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管理和处置滞销药品,避免浪费和库存积压。
- 医疗机构、药店等销售单位应建立滞销药品清单和库存记录,定期监测滞销药品的库存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比如减少采购数量、销售促销等。
- 对于长期无人购买或销售量极低的滞销药品,可以考虑进行清退、退货、降价出售或者以其他途径处置,比如捐赠给有需要的机构或个人。
2024年近效期药品与滞销药品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近效期药品与滞销药品管理制度《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及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规定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临床用药安全及降低药品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一、近效期药品管理1. 近效期药品定义为距药品有效期不足特定月份的药品。
2. 药品储存区域需在显眼位置设置“近效期药品一览表”,并按效期远近使用不同色标区分,定期更新。
3. 医院购入药品的有效期不得低于一年(特殊药品有效期较短,购入时距有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
特殊情况由采购员及质量验收人员处理。
4. 药品验收入库需符合质量管理要求,低于规定期限的,药库人员有权拒收。
5. 药品按批号顺序陈列,生产日期靠前的药品置于货架前端。
出库遵循“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原则。
6. 药品储存养护时,应重点关注近效期药品,确保其在前排陈列,标识清晰。
7. 库房人员发放有效期在特定月数内的药品,需告知药房,药房根据库存和用量决定领取或调整数量。
8. 药房负责人需确保近效期药品在院内的流通,避免药品短缺。
9. 发放近效期药品时,需对药品外观进行检查。
10. 各部门定期检查,填写《近效期药品月登记表》,更新“近效期药品一览表”。
11. 积极配合科室处理近效期药品,严禁发放过期药品。
二、药品效期管理制度1. 效期药品指标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 强化效期药品管理,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防止药品过期造成损失。
3. 库房根据需求计划采购,药房按临床需求适量领用,避免积压和缺货。
4. 采购和领用药品需检查有效期,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入库,特殊情况需科主任批准。
5. 药品存放、出库遵循效期远近原则,按批号发放。
药品储存需考虑药品性质和存储要求。
6. 库房、药房在季度盘点时检查药品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对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
7. 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库房内有效期在三个月内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与临床科室沟通,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完毕。
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一、购进药品入库时,由采购人员按照合同或计划,会同药库管理人员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产地、金额等项目进行核对。
如有不符,视为不合格药品,不得入库。
二、各药房领出的药品及药库贮存药品中如有滞销情况或保管不当而造成药品过期、变质,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三、药库设有明确标示的不合格药品放置区,以存放不合格药品。
四、建立不合格药品登记制度,详细登记不合格药品的数量、时间、原因及处置办法。
五、临床科室不合格药品可根据实际情况退回药房处理,并填写退药单,双方核对签名。
六、各药房不合格药品可先与药库联系,药库尽量与供应商联系退回不合格药品,如果无法退药则填写报损单,经招采中心主任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报损。
七、药库不合格药品应尽量与供应商联系退回,如果无法退药,则统一报药品损耗,经招采中心主任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报损。
八、不合格药品的销毁,必须相关管理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应详细登记销毁地点、销毁时间、销毁方式、销毁品种、销毁数量等,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签字。
医院滞销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滞销药品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滞销药品是指在一定时间内销售量低于预期,库存积压,流通缓慢的药品。
医院作为药品的供应商和消费者,对药品的管理尤为重要,滞销药品的存在不仅会浪费资源,还可能造成财务压力。
因此,建立医院滞销药品管理制度对于提高药品管理水平、控制药品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二、制度目标1.减少滞销药品的库存量,控制药品成本。
2.优化药品采购计划,减少滞销药品采购。
3.提高药品管理效率,减少药品过期损失。
4.加强滞销药品的处理,回收和再利用。
三、制度内容1.滞销药品库存控制(1)定期进行滞销药品库存盘点,了解药品的库存情况。
(2)分析滞销药品的销售情况,评估滞销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滞销药品的进货量,避免进一步积压。
(4)加强滞销药品的分类管理,将其与销售良好的药品分开存放,便于监管。
2.药品采购计划优化(1)定期对滞销药品的采购计划进行评估和调整,降低滞销药品的采购量。
(2)采购人员应了解临床需求,及时反馈药品库存情况,避免重复采购滞销药品。
(3)建立滞销药品的前期征集机制,听取临床医师和药剂师的意见,避免滞销药品的过度采购。
3.药品过期损失控制(1)建立药品过期提醒机制,及时监测药品的有效期限,避免过期药品的使用。
(2)定期对即将过期的药品进行销售,或通过退货渠道进行处理,减少过期药品的损失。
(3)鼓励医护人员将即将过期的药品优先使用,提高药品利用率。
4.滞销药品的处理(1)与供应商合作,协商处理滞销药品的方式,如退货或以低价处理。
(2)开展微利销售活动,将滞销药品以优惠价格销售,提高销售量,减少库存积压。
(3)将滞销药品用于医疗教育和科研活动,发挥其在学术研究中的作用。
四、制度执行和监督1.指定专人负责滞销药品管理,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2.建立滞销药品监测机制,定期对滞销药品进行统计和分析。
3.进行滞销药品管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
4.设立激励机制,对有效处理滞销药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四篇)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药品管理,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对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和废弃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药品管理制度,并建立药品管理团队,配备相应的药事管理人员。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采购控制制度,采取适当的采购方式,确保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合理利用储存空间,防止药品过期和变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配送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准确、及时地配送到各临床科室,防止药品的滞销和过期。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人员对药品的使用,保证药品的合理用药和安全使用。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废弃管理制度,合理处理过期和失效的药品,防止对环境和人身造成危害。
第二章药品采购控制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制定药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合理价格。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与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药品生产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和要求进行药品采购,确保药品的真实有效。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供应商进行评估,对供应商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药品储存的要求和操作规程。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库房,并按照分类和标识要求,储存药品,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制定药品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药品库存,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过期和变质的问题。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储存环境监测制度,保证药品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和光照等符合要求。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配送管理制度,明确配送程序和要求,确保药品的准时配送。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配送记录制度,记录药品的配送情况,防止配送过程中的失误和差错。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配送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药库滞销药品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药库滞销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药品利用率,降低药品库存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药库所有滞销药品的管理。
三、滞销药品的定义滞销药品是指在医院药库库存中,销售缓慢、长时间未销售或销售停滞的药品。
四、滞销药品的管理职责1. 药库主任负责滞销药品的总体管理工作,包括制定滞销药品管理措施、监督执行等。
2. 药库保管员负责滞销药品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滞销药品的统计、分类、处理等。
3. 药剂科主任负责对滞销药品的采购、销售、库存等进行审核。
五、滞销药品的管理措施1. 统计与分类(1)药库保管员每月对滞销药品进行统计,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库存数量等信息。
(2)根据药品销售情况,将滞销药品分为以下几类:①近期滞销药品:销售周期在3个月以内的药品。
②中期滞销药品:销售周期在3-6个月的药品。
③长期滞销药品:销售周期在6个月以上的药品。
2. 淘汰与处理(1)对长期滞销药品,经药库主任、药剂科主任审核后,予以淘汰。
(2)淘汰的药品,按照以下方式处理:①合格的药品,可捐赠给贫困地区或慈善机构。
②不合格的药品,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3. 促销与推广(1)针对滞销药品,制定促销策略,如开展优惠活动、增加宣传力度等。
(2)积极与临床科室沟通,了解滞销药品的使用情况,争取临床科室的支持。
4. 库存管理(1)药库保管员应定期检查滞销药品的库存情况,确保库存药品的质量。
(2)对库存的滞销药品,按药品性质进行分类存放,保持库房通风、干燥。
六、监督与考核1. 药库主任对滞销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药剂科主任对滞销药品的采购、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审核,确保药品质量。
3. 对滞销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纳入药库、药剂科等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药库主任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药库主任、药剂科主任协商解决。
近效期药品与滞销药品管理制度
近效期药品与滞销药品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是指药品在库存期内即将过期的药品,其有效期通常在3个月内。
这类药品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就会造成药品浪费和经济损失。
滞销药品则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没有销售出去的药品,其库存量较大,销售形势不容乐观。
首先,针对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制度,药店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做好库存管理,及时核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并进行分类整理。
药店可以通过药房管理系统对库存药品进行跟踪和监控,确保近效期药品及时发现并加以处理。
二是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近效期药品能够在有效期内得到销售和使用。
三是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反馈库存情况,以便供应商采取相应措施。
对于滞销药品,药店可以进行以下管理制度。
一是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分析滞销药品的原因和数量,找出销售不佳的原因,并及时采取措施。
二是通过调整进货策略,减少滞销药品的库存量。
药店可以与供应商进行沟通,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情况,灵活调整采购计划。
三是开展促销活动,以优惠的价格或其他方式促进滞销药品的销售。
药店可以利用优惠券、打折等方式吸引顾客购买。
此外,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监管和执行,确保药店管理近效期药品和滞销药品的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药店应遵守药品管理法规,严格按照药品的有效期进行销售和处置。
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药店的检查力度,对违规经营行为进行处罚,以保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利益。
最后,建议药店加强与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促进药品的畅销和合理使用。
药店可以与医院建立起药物信息共享的平台,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医生的处方情况,以便调整进货计划和销售策略。
总之,近效期药品和滞销药品的管理制度对于药店的经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药店应加强库存管理和库存控制,优化进货策略和销售策略,以减少近效期药品和滞销药品的数量。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药店的监管,鼓励和支持药店采取相应措施,提高药品的利用率和销售效益。
最终,药店能够合理管理近效期药品和滞销药品,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事管理,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认真执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药事管理是指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药学为基础,对临床用药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组织实施与管理,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方可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
第四条医院不得将药品购销、使用情况作为医务人员或者部门、科室经济分配的依据。
医院及医务人员不得在药品购销、使用中牟取不正当经济利益。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医院设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分管院长任主任委员,药剂科和医务部负责人任副主任委员,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并定期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
医务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合理用药”、“药品质量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处方点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
第六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每年召开四次以上的工作会议,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会议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第七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制定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事宜;(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医院药房滞销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药房滞销药品的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房滞销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使用、退库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滞销药品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库存数量超过合理需求量,销售不畅的药品。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药剂科负责制定滞销药品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第五条药房负责人负责滞销药品的管理工作,确保滞销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药房工作人员负责滞销药品的日常管理,包括采购、验收、储存、调剂、使用、退库等。
第三章滞销药品的采购与验收第七条药剂科应根据医院临床用药需求、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制定滞销药品采购计划。
第八条药房在采购滞销药品时,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执行,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药房在验收滞销药品时,应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滞销药品的储存与调剂第十条药房应根据药品性质、储存要求,对滞销药品进行分类储存,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一条药房应定期检查滞销药品的储存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药房在调剂滞销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临床用药指南进行。
第五章滞销药品的使用第十三条药房应定期统计滞销药品的使用情况,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提高药品使用效率。
第十四条临床科室在使用滞销药品时,应遵循合理用药原则,避免滥用。
第十五条临床科室在使用滞销药品过程中,如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向药房报告。
第六章滞销药品的退库第十六条药房应定期对滞销药品进行清理,对确需退库的药品,应办理退库手续。
第十七条退库药品应经药房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退库。
第十八条退库药品应及时封存,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九条药剂科定期对药房滞销药品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药房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滞销药品管理制度的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医院滞销药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管理,提高药品使用效率,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滞销药品的管理。
三、滞销药品的定义滞销药品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销售量低于正常水平的药品,包括以下情况:1. 采购量与实际销售量差距较大的药品;2. 剩余库存超过正常使用周期的药品;3. 由于市场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销售不畅的药品。
四、滞销药品的管理职责1. 药剂科负责滞销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调剂等工作;2. 各临床科室负责滞销药品的使用、报告等工作;3.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滞销药品的评估、调整等工作。
五、滞销药品的管理措施1. 药剂科应根据临床科室用药需求和药品销售情况,定期评估药品采购计划,避免采购滞销药品;2. 药剂科应加强药品库存管理,定期盘点,确保库存合理;3. 药剂科应建立滞销药品清单,定期更新,并及时向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报告;4.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应根据滞销药品清单,对滞销药品进行评估,并提出调整意见;5. 药剂科应根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评估意见,对滞销药品进行以下处理:(1)调整采购计划,减少滞销药品的采购量;(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滞销药品的知名度;(3)与供应商协商,争取优惠政策;(4)鼓励临床科室合理使用滞销药品;(5)对确无销售前景的滞销药品,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批准后,予以淘汰。
六、滞销药品的使用与报告1. 临床科室在使用滞销药品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进行;2. 临床科室发现滞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使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药剂科报告;3. 药剂科接到临床科室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报告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七、监督检查1.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对滞销药品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药剂科、临床科室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八、附则1. 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4年近效期药品与滞销药品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2024年近效期药品与滞销药品管理制度范本1、效期药品是指依据相关法规,标注有明确有效期限的药品。
2、强化效期药品的管理是确保药品使用安全的关键措施之一,各个部门需指派专业人员专项负责,以防止药品过期导致的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仓库应按需有计划地采购,药房则应根据临床需求适量领用,既避免缺货,也防止积压。
4、在采购和领用药品时,需严格检查有效期,有效期在六个月以内的药品,不得接收入库,特殊情况需经科室主任批准。
5、药品的陈列和堆放应按有效期的先后进行,并依据药品性质和储存要求分类储存,确保科学养护。
药品出库和调配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在每季度末的盘点中,需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建立效期药品记录册,确保易于识别。
对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有效期在六个月以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设置明显标识,其中有效期在三个月以内的药品作为重点监控对象。
7、临近效期药品的处理流程如下:①仓库中剩余使用期不足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回库存,更换新批次,或与临床科室沟通,确保药品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完毕,并在效期药品记录册中记录处理结果。
②病区中临近有效期且暂时不需要的药品,应直接到药房更换有效期更长的批次或退回病房,由专人记录处理情况。
③临近效期的仓库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理。
④对于有效期在六个月以内的药品,药库应及时与销售公司联系调换;对于常出现断货的药品,应保持合理的库存,以避免浪费。
8、若药品在有效期内出现变色、变质或其他质量异常,不得继续调配使用。
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照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9、如因工作失职导致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
2024年近效期药品与滞销药品管理制度范本(二)为优化药品有效期管理,确保药品管理的标准化,以及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性,我们依据《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以下规定:一、药库在验收环节应严格把关,对未标明有效期限的药品不得接收,并需将此情况通报采购部门。
近效期药品与滞销药品管理制度(4篇)
近效期药品与滞销药品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对近效期药品质量的管理,优化库存结构,保证用药安全,避免积压和过期失效。
第二条适用范围。
对库存近效期药品的有效控制。
第三条职责。
药库、药房负责人负责库存近效期药品的资料收集、汇总,并督促业务部门采取措施快速应用,定期向质量管理部和业务部门提供效期报表;业务部门负责对库存药品,近效期药品采取措施,促进临床应用;质量管理部会同业务部门确定药品的近效期。
第四条内容1.我院核定近效期药品的期限为六个月以内。
2.效期药品内、外包装上应有明显的效期标志,质量验收员应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3.保管员、施药员必须按效期分批号堆垛,严格执行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
4.近效期药品单列储存应有明显标志。
5.购进记录注有效期,出库记录须加注效期期限。
6.近效期药品应按月填写《近效期药品登记表》,分送业务部门和质量管理部。
7.业务部门接到《近效期药品登记表》后,应及时采取措施,促进临床应用。
8.质量管理部加强督促、检查,确认近效期药品临床使用正确性。
9.超过有效期药品的报损,按照医院《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了保证临床用药安全及降低医院药品报损率,制定此制度。
(一)近效期药品是指现在距药品有效期不足____个月的药品。
(二)药品储藏部门,必须在醒目位置设“近效期药品一览表”,并依据效期远近,以不同色标进行区分,定期做相应调整、变更。
(三)医院购进药品,有效期不得低于一年(对于药品有效期较短的,购入时离有效期也不得低于八个月);如有特殊情况由采购员及质量验收人员负责处理。
(四)根据采购药品质量管理要求,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
低于以上期限的,药库保管人员有权拒绝验收、入库。
(五)经验收合格的药品按批号的先后顺序陈列,生产批号靠前的药品放置在货架前(上)端。
药品出库时按照“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配货。
医院滞销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滞销药品管理制度
1.规定月销售小于 10(支、盒)为滞销药品。
2.药品仓库保管员、各药房药品养护人员每月第一个工作日排查滞销药晶,填报《滞销药品月报表》,并报药库及科办公室。
3.对于滞销药品,药房药品养护人员要及时向本药房负责人汇报,药房负责人负责与其他药房进行该药品调拨或与相关科室科主任联系.使之在有效期内尽快使用完,避免医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并将其结果填在月报表中.栏中留有记录存档。
4.对滞销的贵重药品,药房负责人经与临床科室联系仍未使用完的,要及时与药库保管员联系,由保管员负责联系该药品供货企业,有效期低于3个月的全部退货,并将其结果填在月报表中,栏中留有记录存档。
5.如果在联系相关科室或供应企业时遇到国难,应及时与科办公室联系,以协助解决。
6.未按照本制度执行造成药品过期失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医院有关制度追究相关科室人员的责任。
7.滞销药品过期失效的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滞销药品管理制度》
《滞销药品管理制度》滞销药品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按相关规定是指有效期限内新药在1个月内或非新药在3个月以上无销售的药品按滞销药品管理。
一、根据每月对陈列药品的抽查情况,药品养护检查人员于上月末填写“滞销药品登记表”并及时报至本药房负责人。
二、各药房负责人接到报表,应及时报告科主任,科主任组织药品质量小组成员开会讨论并将讨论结果反馈到相关药房责任人。
三、对已确认可以退回供货商的药品,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完成退货的全部工作。
四、药品出库时,库房应按药品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由近及远、顺序发放给药房。
药房应以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易变先出为原则,进行搭配。
五、执行定期检查制度,每月责任药师对所负责药品效期进行盘查,三个月以内效期药品,药房必须退回库房,药库对退回药品进行登记并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院用药情况后再行决定留存或退货。
六、责任药师对新进药品一个月不用的,即进行清退;对非新进药品三个月内在药房均无消耗的也需进行消退,对该药品实行自然淘汰,退回供货公司,如因管理不到位出现过期药品或超过退货时限,由该药房责任药师自行负责处理。
七、药房与药库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信息反馈应以书面为准,如因滞留信息或违背以上规定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第二篇:近效期药品与滞销药品管理制度(模版)近效期药品与定义:药品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持其质量的期限。
按规定有效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药品按近效期药品管理;3个月以上无销售的药品按滞销药品管理。
要求:一、根据每月对陈列药品的巡查情况,药品养护检查人员于上月末填写“近效期药品登记表”和“滞销药品登记表”报企业负责人。
二、质量负责人接到报表,应于_日内组织有关人员研究促销措施、方案,并及时反馈到各科室。
三、药房人员根据“近效期药品登记表”,将有效期在1个月以内的药品下柜停止销售,放入不合格药品柜。
四、对已确认可以退回供货商的药品,企业负责人应及时完成退货的全部工作。
中医院药品销毁制度(2篇)
中医院药品销毁制度目的。
明确报废药品销毁工作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办法。
范围:确认报废的药品。
责任:药库。
内容:1.销毁申报经过财务部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不合格药品和已作报损的破损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和集中销毁。
在集中销毁之前,药剂科要监督仓储管理部门填报《药品销毁申报表》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
2.销毁周期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
在此期间,药监局有统一行动要求时,按统一部署执行。
3.销毁监控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必须在质管部的监控下对账请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销毁处理一定要在有安全保卫部门监督下,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和风、水上游;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
药剂科必须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程监控。
4.销毁记录上述报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药剂科必须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
审核、报批的原件交财务部作核销凭据;药剂科负责以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____年。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一、凡出现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问题的药品,一律按不合格药品处理。
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1、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2、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五、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待药品质量与监督管理小组____统一销毁。
六、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药品滞销管理制度
药品滞销管理制度一、前言药品滞销是指医院或药店中一段时间内无人购买的药品。
在医院或药店中,药品滞销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
药品滞销不仅对企业经济造成损失,还会占用库存空间,增加管理成本等问题。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药品滞销管理制度,对于医院和药店的综合收益和管理效益都是非常重要的。
二、药品滞销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降低经济损失药品滞销会造成企业的库存积压,增加资金占用,并且由于药品的保质期有限,长期滞销的药品还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
建立药品滞销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滞销药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降低经济损失。
2. 提高经营效益通过对滞销药品的管理,可以及时调整库存结构,释放资金,提高药品的周转速度,提高经营效益。
3. 优化药品结构通过对滞销药品的管理,可以发现哪些药品不受市场欢迎,或者存在其他问题,从而对药品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引导医院和药店采购更适合市场需求的药品。
4. 提高客户满意度滞销药品的存在会对医院或药店的形象产生不良影响,建立药品滞销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处理滞销药品,保持正常的商品销售,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5. 减少管理成本通过对滞销药品的管理,可以减少库存积压,减少库房租金、人工成本等方面的管理成本。
三、药品滞销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1. 滞销药品的确定医院或药店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确定哪些药品属于滞销药品。
一般情况下,滞销药品的标准可以根据药品的保质期、销售量、销售周期等因素来确定。
2. 形成滞销药品清单将确定的滞销药品形成清单,明确滞销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保质期等信息,并做好相应的标识。
3. 剔除滞销药品对于已经确定为滞销的药品,及时从库存中剔除,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优惠促销、退货退款、调拨至其他门店等。
4. 分析滞销原因对每一款滞销药品进行分析,找出滞销的原因,是因为价格过高、品质不过关、市场需求变化等原因,从而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5. 建立滞销药品销毁制度对于已经过期或者无法销售的滞销药品,应建立相应的销毁制度,包括销毁流程、销毁证明和销毁人员的资质等要求。
近效期药品与滞销药品管理制度
近效期药品与滞销药品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与滞销药品都是药品管理中重要的问题,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和滞销药品处理制度都是必要的。
针对近效期药品和滞销药品的管理,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和法规,对于医疗机构来说也是必要遵守的规定。
一、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近效期药品是指临近有效期的药品。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是指用于规范近效期药品的管理方法。
临近有效期的药品在使用上会对治疗效果造成影响,而且可能出现安全隐患,所以管理近效期药品十分重要。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风险评估:需要对所有的近效期药品进行风险评估。
对于风险较高的药品需要严格的管理和使用。
2.库存控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会计账簿,对药品进行统计和盘点,及时处理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同时,医疗机构也应该做好库存调整和补充。
3.严格使用:医疗机构在使用近效期药品时,必须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使用,以确保疗效和安全。
二、滞销药品处理制度滞销药品是指长时间没有销售的药品。
滞销药品的存在给医疗机构造成一定的经济压力,同时也造成了浪费。
滞销药品处理需要医疗机构制定相应的处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年度盘点:医疗机构应每年定期盘点滞销药品的数量和种类,并进行统计分析。
2.再分配利用:对于可以再利用的滞销药品,可以对医院其他科室或医院内的其他病人进行再利用。
3.退货退药:对于有过期、破损和变质的药品可以进行退货退药。
4.销毁处理:对于不能再利用的药品,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销毁。
同时要注意环保要求,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
总之,通过建立科学的药品管理制度,可以有效规避近效期药品和滞销药品带来的危害和浪费,使医疗机构更加规范和高效地运作,从而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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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滞销药品管理规定
一、滞销药品的范围
三个月不用或用药量极少的药品作为滞销药品。
二、滞销药品的处理
(1)临床三个月不用、且医院现有目录中有可替代的品规,予以淘汰。
(2)临床三个月不用的多科用药、辅助用药,予以淘汰。
(3)临床三个月不用的专科用药,药学部向相关科室征求意见,根据科室的意见,给予淘汰或再留用观察一个月处理,药学部门通知相关科室一个月后仍不用的品规,予以淘汰。
(4)临床三个月不用的品规,且临床必需,又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品规,将予以保留。
(5)临床三个月用量极少的药品,每季度药库汇总、上报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确定其处理方式。
(6)滞销药品每月处理一次。
三、滞销药品的清退
(1)医院淘汰的滞销药品,药库予以清退。
(2)临床必需、医院保留的滞销药品,药库下次采购时应采取少量多次的采购原则。
(3)淘汰的滞销药品原则上一年内不再引进,如临床需要再次使用,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按《医院药品遴选办法》引进。
四、滞销药品的问责
属于新引进的滞销药品实行申请专业科室主任问责制,该专业下次申请引进药品时,按滞销药品的品规数减少该专业的申请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