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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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档案管理制度(9篇)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9篇)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9篇)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精选9篇)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一、本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学校文件收发的完整、及时、准确,促进学院内部及学院和上级部门的信息沟通,提高各部门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本制度涉及的文件是指以学院名义发布的各类公文包括请示、报告、决定、通知、意见及规定等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类公文,以及各部门上报的各类文件资料。

三、文件收发要做到仔细、认真、及时、完整。

(二)收文制度:1、接收文件应在文件登记表上的作好登记,填写应仔细、如实、及时,并由办公室人员签字确认。

登记表须保持清洁、保存完整以备归档之用。

2、联络员在校团委领取的文件应根据校团委的指示及文件内容的缓急,及时将文件送达学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轮阅,并做好文件传阅记录以备查。

3、传阅文件应保持文件完整无缺,并在相应的时间内归还办公室。

4、分团委各部门每月月初和月末应按时上交当月的工作计划及总结。

如要举办活动,应上交相应的计划和总结,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将按考核制度上的有关规定扣分。

5、各部门上交的计划和总结包含打印稿和电子稿,打印稿应存放在各部门文件夹中,电子稿应存放在办公室电脑各部门的文件夹下。

6、上交上来的打印搞应及时、认真、如实的做好各项登记,查看是否有图片并做好备注,上交电子稿时办公室接收人应确保其能打开并含有相关内容,做好相应的登记。

7、分团委所属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在办公室查阅文件,但不得善自改动文件内容,查阅时应经过办公室有关人员的批准。

(三)发文制度:1、学院各类文件指在学校内部统一意见、发布通知、决定和沟通信息;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重要事项等。

2、欲发放文件应先起草文件草稿,起草完毕后交有关人员审定,审定合格后方可发放。

3、根据文件内容填制统一格式的文件签发单,并将文件按学院统一规定编号在发文登记表上分门别类地做好文件的具体信息的登记,学院任何发送文件都得做好登记,该登记表作为归档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小学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小学卫生工作管理,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保障师生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1. 实事求是: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学校卫生工作实际情况。

2. 规范化:档案管理应遵循国家、地方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档案资料规范化。

3. 安全保密:对涉及师生隐私和学校机密的档案资料,应加强保密管理。

4. 完善归档:对学校卫生工作相关资料,应及时、完整地归档。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评估档案管理工作。

2. 学校卫生室负责卫生监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学校各部门、教师应积极配合卫生室做好卫生监督档案工作。

四、档案管理内容1. 卫生室基本情况:卫生室人员配备、设备设施、工作职责等。

2. 卫生工作计划与总结:年度、学期卫生工作计划及总结。

3. 卫生检查记录:定期对学校卫生设施、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等进行检查的记录。

4. 传染病防控:传染病预防控制、疫情报告、应急处置等相关资料。

5. 师生健康档案:师生健康体检、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资料。

6. 食品安全:食堂卫生管理、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资料。

7. 学校卫生宣传资料:卫生知识宣传、健康教育等活动资料。

8. 卫生突发事件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故应急处置等资料。

五、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和管理。

2. 档案资料应保持整洁、完好,防止丢失、损坏。

3. 档案资料应按照规定期限保存,对具有历史价值的资料,可长期保存。

4. 档案资料借阅需经卫生室主任批准,借阅人需妥善保管,按时归还。

六、监督检查1. 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2. 学校卫生室对档案资料进行定期检查、整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

3.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

医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医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学院教学档案管理,保障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学档案是指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载体材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教学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二)归档及时、完整、准确原则;(三)安全保密、规范有序原则;(四)方便利用、服务教学原则。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教学档案的收集范围:(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设置、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二)教材、教案、课件、实验指导书等教学资料;(三)学生作业、试卷、论文、毕业设计等教学成果;(四)教学评价、教学研究、教学竞赛、教学质量监控等教学活动资料;(五)教师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学日志等个人教学档案。

第五条教学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教学档案的分类、编号、排列顺序进行整理;(二)档案材料应完整、准确,无破损、缺失;(三)档案材料应按照年度、学号、课程名称等要素进行分类、归档;(四)电子档案材料应按照规定格式进行整理,确保可读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教学档案的保管:(一)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安全;(二)档案室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保管责任;(三)档案室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第七条教学档案的利用:(一)教学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理、公开的原则;(二)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等可以申请查阅教学档案;(三)档案室应提供档案查阅、复制等服务。

第四章教学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八条教学档案的鉴定:(一)档案室应根据国家档案鉴定标准,对教学档案进行定期鉴定;(二)鉴定结果应报学院领导批准。

第九条教学档案的销毁:(一)销毁教学档案前,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符合销毁条件;(二)销毁教学档案,应采取严格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医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教学档案的管理,规范教学档案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三、管理职责1. 教育处负责医院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的执行。

2. 临床科室、教研室、教育处等相关科室和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3. 教师应按照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地完成教学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教学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性、真实性、完整性和连续性的原则。

2. 教学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案、教学课件、实验报告、学生作业、试卷、成绩单、实习记录、教师评课记录、教学质量评估材料等。

3. 教学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教学档案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存放于安全、干燥、防潮、防虫、防尘的专用档案柜中。

2. 教学档案的查阅、借阅应遵守档案管理制度,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 教学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教学档案的鉴定工作由教育处负责,按照国家档案鉴定标准进行。

2. 鉴定不合格的教学档案,经批准后予以销毁。

3. 教学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销毁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销毁安全。

七、奖惩措施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教学档案损坏、丢失、泄露等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教育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医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学教学档案的管理,确保医学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医学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医学教学档案应全面、系统地反映医学教学活动的过程和成果。

2. 准确性原则:医学教学档案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可靠。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医学教学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和泄露。

4. 有效性原则:医学教学档案应便于查阅、利用,为医学教学、科研、管理等提供有力支持。

三、管理范围1. 教学计划、课程大纲、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

2. 教师备课笔记、教案、教学课件、教学录像等教学资料。

3. 学生作业、试卷、实验报告、实习报告、毕业论文(设计)等学生学业成果。

4. 教学质量评价、教学成果鉴定、教学竞赛等教学活动记录。

5. 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教学成果等教学研究成果。

6. 教学管理、教学保障等方面的文件、资料。

四、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医学教学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2. 教学院(系)负责医学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日常管理工作。

3. 教师负责保管好自己的教学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4. 学生负责保管好自己的学业成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五、管理要求1. 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与教学活动同步进行。

2. 教学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号、编目。

3. 教学档案的保管应符合国家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的安全。

4. 教学档案的查阅、利用应遵循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六、奖惩措施1. 对在医学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医学教学档案丢失、损毁、泄露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卫生监督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卫生监督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卫生监督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与高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卫生监督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监督学校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卫生监督学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科学管理,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三)服务教学,充分发挥档案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四)安全保密,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卫生监督学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学校行政、教学、科研、党务、工会等方面的文件、资料;(二)教学档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案、学生成绩、毕业论文等;(三)科研档案: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论文、专利等;(四)设备档案:包括学校设备购置、维修、报废等资料;(五)基建档案:包括学校基建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资料;(六)声像档案:包括学校活动、会议、师生风采等方面的照片、录像、录音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工作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档案收集应全面、系统、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档案整理应遵循档案分类原则,做到条理清晰、层次分明;(三)档案装订应规范,使用统一规格的档案盒,确保档案安全;(四)档案归档时应注明档案名称、编号、归档时间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二)档案柜应按类别、时间、编号等进行排列,方便查找;(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四)档案调阅应严格审批,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利用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抄、传播档案内容;(二)档案利用者应尊重档案的原貌,不得擅自涂改、损坏、撕毁档案;(三)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服务,确保档案利用效率;(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

学校卫生室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室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卫生室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工作质量,保障学校卫生室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学校卫生室各类文件、资料、报表、图片等纸质和电子档案。

2. 学校卫生室购置、维修、报废等设备的台账。

3. 学校卫生室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储存、报废等台账。

4. 学校卫生室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资料。

5. 学校卫生室各类应急预案、应急处理记录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整理(1)学校卫生室工作人员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各类档案。

(2)档案收集应做到全面、准确、及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3)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规范化。

2. 档案保管与维护(1)学校卫生室应设置专门的档案柜,确保档案存放安全。

(2)档案柜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3)档案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档案借阅与利用(1)学校卫生室档案仅限于学校内部使用,严禁外借。

(2)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登记表,明确借阅目的、期限。

(3)借阅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复制、涂改、损毁。

4. 档案销毁与备案(1)档案销毁需经学校卫生室负责人批准,并报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备案。

(2)销毁档案前,应进行核对,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3)销毁档案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妥善保管。

四、责任与奖惩1. 学校卫生室负责人对本室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 学校卫生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提高档案工作质量。

3.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卫生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医学院档案管理办法

医学院档案管理办法1. 引言医学院是一所重要的面向社会、服务社会的学院,其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学院及其学生、教职员工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文将介绍医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全面规范医学院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医学院档案的质量和安全。

2. 档案管理的目的和意义档案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其目的和意义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为学院建设提供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方便了解学院发展历程和事实;•为学生、教职工提供个人学习和工作的依据和证明,是职业和学术生涯的重要支撑;•为社会提供历史、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研究资料,承担着重要的文化传承和学术责任。

由此可见,档案管理对于医学院的发展、学生和教职工的职业和学术发展以及社会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3. 档案的种类和分类医学院的档案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学生档案:包括学生个人情况、成绩记录、学籍信息、奖励和处分等信息;•教职工档案:包括教职工个人情况、任职信息、评职信息等;•教学科研档案:包括课程建设、科研项目、学术会议等信息;•行政管理档案:包括学院组织架构、章程、政策制定等信息;•社会服务档案:包括社会服务、社会科技创新活动等信息。

根据档案的重要性和管理流程,将档案分为终身型、长期型、短期型三类。

终身型档案指学生在校期间生成的全部档案,长期型档案指在校期间产生的重要档案,短期型档案指生产过程中一些单独、不重要的文件。

4. 档案管理的制度与流程医学院档案管理工作的制度和流程具体步骤如下:4.1 档案管理的组织和领导医学院档案管理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组织和领导,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指导各部门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特别是对终身型档案的保管工作负总责。

4.2 档案管理的编制与归档医学院设立档案室,在每个人物在校期间,学生的个人情况、成绩记录、学籍信息、奖励和处分等信息均应当在档案室全面入档,教职工的个人情况、任职信息、评职信息也应当入档。

4.3 档案管理的借阅与查询档案管理应当保证档案的秘密性,不得随意向外借阅,教职工和学生可以向档案室申请查阅和复制自己的档案,需要另加审核和签字。

学校卫生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管理,确保学校卫生工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1. 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2. 学生健康检查、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等健康档案;3. 学校卫生环境、设施设备、食品卫生等方面的检查记录;4. 学校卫生工作培训、会议、讲座等记录;5. 学校卫生突发事件处理、事故调查等资料;6. 学校卫生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校设立卫生档案室,负责学校卫生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2. 卫生档案室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3. 学校各部门、各班级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及时将卫生工作档案材料报送至卫生档案室。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各班级应按时间顺序、类别将档案材料整理成册,报送至卫生档案室;2. 档案整理: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法》进行分类、编目、编号,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 档案归档:档案整理完成后,应及时报送至卫生档案室,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室应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2. 档案查阅:档案查阅需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查阅;3. 档案复制:档案复制需填写《档案复制申请表》,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复制;4.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需严格按照《档案销毁审批程序》执行,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六、档案信息化管理1. 学校卫生工作档案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利用计算机技术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2.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信息进行备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卫生档案室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学校卫生工作档案的管理,提高学校卫生工作水平,为保障师生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学校卫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卫生档案是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记录,是学校卫生管理、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完整性:档案资料应齐全,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保密性:对涉及学生、教职工隐私的档案资料,应加强保密管理。

(四)可追溯性:档案资料应便于查阅、检索,确保档案的可用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工作由学校卫生室负责,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第五条学校卫生室负责以下工作:(一)建立健全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销毁等具体操作规程。

(二)负责学校卫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销毁等工作。

(三)定期对学校卫生档案进行审查、鉴定、整理、归档。

(四)协助有关部门查阅、利用学校卫生档案。

第六条学校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学校卫生室做好以下工作:(一)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学校卫生档案资料。

(二)协助学校卫生室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销毁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学校卫生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学校卫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资料。

(二)学校卫生工作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资料。

(三)学校卫生检查、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记录。

(四)学校卫生宣传教育、健康咨询等资料。

(五)学生、教职工健康档案。

(六)其他与学校卫生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八条学校卫生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重要程度等进行分类、编号、装订。

(二)档案资料应装订整齐、牢固,便于查阅。

(三)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损坏、丢失。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学校卫生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

小学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我校卫生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卫生档案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卫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管理职责1. 学校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卫生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卫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2)负责卫生档案的保管、维护和保密工作;(3)负责卫生档案的借阅、查询和统计工作;(4)负责卫生档案的销毁工作。

2. 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卫生档案负有管理责任,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1)收集学校各部门、班级产生的卫生档案,包括卫生检查记录、学生健康档案、传染病疫情报告等;(2)收集上级部门下发的卫生政策、法规、通知等文件;(3)收集与学校卫生工作相关的书籍、资料、照片等。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卫生档案进行分类;(2)对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3)对档案进行装订、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维护1. 档案保管(1)档案库房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防尘、防火、防盗;(2)档案柜应配备防盗锁,并由专人负责管理;(3)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2. 档案维护(1)对损坏、丢失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复制;(2)对档案进行定期消毒、防霉处理。

六、档案利用与查询1.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填写借阅单,经档案管理员批准后方可借阅;(2)借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涂改、损坏、擅自复制;(3)档案归还时应及时归还,并经档案管理员验收。

2. 档案查询(1)档案查询者应填写查询申请,经档案管理员批准后方可查询;(2)查询档案时应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档案内容。

七、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定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3. 档案销毁时应由两名以上档案管理人员在场监督,确保档案安全销毁。

医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医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教学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学院所有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医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医学院教学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医学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二)真实完整原则:医学院教学档案必须真实反映教学活动的全过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规范有序原则:医学院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必须按照规范程序进行。

(四)保密安全原则:医学院教学档案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收集第四条医学院教学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二)教师教案、学生作业、试卷、实验报告等教学活动记录;(三)教材、参考书籍、教学课件等教学资料;(四)教学评估、教学质量监控等教学管理文件;(五)教学研究成果、教学成果奖等教学成果文件;(六)其他与教学活动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五条教学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性:教学档案的收集工作应在教学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完整性:收集的教学档案应涵盖教学活动的全过程,不得遗漏重要内容。

(三)准确性:收集的教学档案应真实反映教学活动的实际情况,不得篡改、伪造。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整理第六条教学档案的整理工作由医学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分类:根据教学档案的内容和特点,将其分为不同类别,如教学文件、教学活动记录、教学资料等。

(二)编号:对整理后的教学档案进行编号,便于管理和查找。

(三)编目:编制教学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类别、编号、数量等信息。

(四)装订:将整理好的教学档案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整洁和美观。

护理学系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精简版)

护理学系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精简版)

护理学系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档案管理,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研室归档的档案包括:
1、教学工作计划、总结;
2、教学研讨活动记录;
3、青年教师试讲材料;
4、各科考试课程期末考试学生答卷(保存五年)、试卷封面、试卷分析、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
5、考试成绩;
6、教学大纲、教学日志、课程工作报告。

二、教研室档案管理由教研室主任负责,主要收集和保存与本教研室有关的各种教学文件和教学资料。

三、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集和整理各种教学档案。

四、按学期对教学档案按档案项目进行收集、整理。

妥善保管、防止档案霉烂、人为损坏、或流失等。

五、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档案妥善保管、防止档案霉烂、人为损坏、或流失等。

六、查阅教学档案资料,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查阅过程中,注意保护档案防止损坏。

七、借阅教学档案,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借阅人对借出的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折页、涂改、画线、圈点、剪贴。

用后及时归还。

护理教学档案建立和保管制度

护理教学档案建立和保管制度

护理教学档案建立和保管制度
1.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由教研室秘书负责。

2.教学档案是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具有考查和利用价值的.应当加以整理和保存的各种文字、表格、数据、音像等材料。

教学档案是教学内容、方式和效果的真实记录,对于监督和规范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等具有重要价值:教学档案的整理和保存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3.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反映教研室管理活动的全过程,教学文件材料必须格式统一,字迹清楚、力求完整、准确、系统。

4.将收集、积累的文件材料整理组卷(盒),做到组卷(盒)合理、编目清楚、标题准确、装订整齐
5.教学档案包括:永久存放档案、定期存放档案和临时档案。

临时档案一般由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自行存放,永久存放档案与定期存放档案则应当在每学年结束时统一整理归档,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

定期存放档案在到达保存期限后,应由主管院长批准后销毁。

医院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医院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医院教学档案管理规定教学档案是指在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以文字材料、图表、录音、影像等形式存在,具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文件材料的总称,是记载和反映医院教学实践、教学研究、教学管理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在今后医院教学工作中有一定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管理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强教学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我院教学工作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医院的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1.医院教学档案实行三级管理,医院科教科为一级管理,各教研室为二级管理,各教学小组为三级管理。

2.科教科由科主任负责,指定科内人员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

教研室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教学秘书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

教学小组由组长负责,教学干事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

3.各部门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归档、保管和提供档案利用工作。

4.科教科督促、检查、指导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积累工作。

5.档案管理人员要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应对教学档案妥善保管、防止霉烂、人为损坏或流失;应定期对档案室以及所保存的教学档案进行检查并填写管理记录。

6.查阅教学档案,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由档案管理人员下架及开卷。

7.教职人员在利用档案过程中,造成档案损坏,损失等情况,应立即报告档案管理部门。

8.档案室应有专门存放设施,注意防火、防盗等。

二、归档范围教学文件材料归档是指对教学实践、教学研究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已经结束或告一段落,具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文件材料按照一定办法集中存放,分类保管,以供检索、查阅,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一)科教科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医院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2.教学改革、培养目标、培养规划;3.医院有关教学的规划、实施计划、规章制度,调研报告、会议记录、总结;4.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计划等文件材料;5.教学检查、评估和各级教学质量评奖材料;6.自编教材、实验(实训)指导书定稿,参编教材,采用外来教材的目录和简介、典型教案、试题、试卷分析,外请专家来院讲课的讲稿、录像和录音带,以及本院录制的各种教学录像和录音带材料;7.学生名册,学生成绩登记表;8.教师及学生座谈记录及整理分析材料;9.校历表、课程表、教学进度表;10.教师工作量核算、登记材料;11.医院教学档案目录要求的其他内容。

临床护理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临床护理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临床护理教学档案管理,确保临床护理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临床护理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临床护理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设置等教学文件;2. 临床护理教师、学生、实习生的基本信息、考核成绩、教学评价等教学资料;3. 临床护理教学活动记录、教学成果、科研论文等教学成果;4. 临床护理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规范、教学评价标准等教学规章制度。

三、档案管理职责1. 临床护理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临床护理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临床护理教师负责收集、整理、归档本人在临床护理教学过程中的相关资料;3. 学生负责保管本人参与临床护理教学活动的相关资料;4. 实习生负责保管实习期间的临床护理教学资料;5.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四、档案管理要求1. 临床护理教学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系统;2. 临床护理教学档案应当分类存放,便于查阅;3. 临床护理教学档案应当定期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4. 临床护理教学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5. 临床护理教学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临床护理教学档案的保管由档案管理员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2. 临床护理教学档案的查阅,需经临床护理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并填写查阅登记表;3. 临床护理教学档案的利用,需符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4. 临床护理教学档案的借阅,需填写借阅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六、档案归档与销毁1. 临床护理教学档案的归档,应当及时、准确、完整;2. 临床护理教学档案的销毁,需经临床护理教学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3. 临床护理教学档案的销毁,需填写销毁登记表,并由档案管理员负责实施。

七、奖励与处罚1. 对在临床护理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泄露等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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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卫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一)设立教学档案管理的意义
教学档案管理是考察教学质量和向师生进行教育的重要资料。

设立教学档案,不仅可以了解和掌握全校情况,而且能比较系统地给学校管理人员提供一些可靠的依据,以便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更有效的管理教学工作。

(二)教学文书档案的主要内容
1、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

2、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

3、教务处和专业科的工作计划与总结。

4、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

5、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

6、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

7、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材料。

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

(三)教学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
1、教学计划。

2、教学大纲。

3、选用教材情况登记表。

4、校历。

5、教学进程表。

6、选课指南。

7、学期授课计划总表和教学实验开出项目汇总表。

8、期末考试、毕业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9、毕业实习计划和大纲及能反映实习科目和项目的其它原始资料。

10、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记载表。

11、学期授课计划表、系部教研室各种活动记录、集体备课记录、教学日志、听课记录、教案等教学文件。

12、技能比赛和各种大赛的比赛通知、规程、参赛试题、比赛结果等;13、教学研讨经验交流,各类教学经验总结材料;
14、教师的基本情况、工作计划,教学总结,考评材料及进修情况;
15、教师发表的论文,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教科研成果情况;
16、教师受到的奖励或处罚等情况;
以上内容,涉及教务处、实习就业处、教育研究室、系部教研室等科室的内容,分别由相关科室在学期末或年末整理归档。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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