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政策与法规教程
旅游政策与法规 教案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教案标题:旅游政策与法规教学目标:1. 了解旅游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和作用;2. 掌握一些常见的旅游政策与法规;3. 能够运用旅游政策与法规解决实际问题。
教学内容:1. 旅游政策与法规的定义和概述;2. 国家层面的旅游政策与法规;3. 地方层面的旅游政策与法规;4. 国际层面的旅游政策与法规。
教学步骤:1. 导入(5分钟):介绍旅游政策与法规对于旅游业的重要性,引发学生对该话题的兴趣。
2. 知识讲解(15分钟):a. 介绍旅游政策与法规的定义和概述;b. 分析国家层面的旅游政策与法规,如旅游法、旅游发展规划等;c. 探讨地方层面的旅游政策与法规,如各地旅游管理局的规定;d. 讨论国际层面的旅游政策与法规,如国际旅游组织的相关规定。
3. 案例分析(20分钟):提供一些实际案例,让学生运用所学的旅游政策与法规知识,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4. 小组讨论(15分钟):将学生分成小组,让他们共同讨论一个旅游政策与法规相关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5. 总结(5分钟):总结本节课所学的旅游政策与法规知识,强调其重要性和实际应用。
教学资源:1. PowerPoint演示文稿;2. 旅游政策与法规相关的案例材料;3. 小组讨论的题目和问题。
教学评估:1. 案例分析中学生的解决方案是否合理;2. 小组讨论中学生的讨论参与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拓展活动:1. 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讲座,深入了解旅游政策与法规的具体内容;2. 组织学生参观旅游管理机构,亲身感受旅游政策与法规的实施情况;3. 设计小组项目,让学生研究并提出一份完整的旅游政策与法规建议。
教学反思:本节课通过理论讲解、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使学生能够全面了解旅游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和作用,并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在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学生思考和讨论,培养他们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可以通过拓展活动进一步拓宽学生的视野,提高他们对旅游政策与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旅游政策与法规》精讲:第1章第2节旅游的政策调整
《旅游政策与法规》精讲蔡正敏主讲乐清市雁荡山旅游学校副校长(《旅游政策与法规》,浙江省旅游局编,2014年5月第4版,中国旅游出版社。
)第一章旅游的法律调整与政策调整第二节旅游的政策调整一、旅游政策及分类政策对旅游的调整构成旅游政策。
(一)旅游政策的含义旅游政策是国家政权为了实现旅游发展的目标,根据旅游发展的社会经济条件和旅游发展的具体情况所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
(二)旅游政策的分类1.按内容划分(1)基本旅游政策(2)具体旅游政策2.按形式划分(1)直接旅游政策(2)间接旅游政策3.按层次划分(1)全国性旅游政策(2)地域性旅游政策(3)社区性旅游政策4.按指涉及对象划分(1)一般性旅游政策(2)行动倾斜政策(3)区域倾斜政策(4)部门倾斜政策(5)行业倾斜政策(6)企业倾斜政策(7)项目倾斜政策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1.概述《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于2009年12月1日正式发布。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开放,加强统筹协调,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2)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实现速度、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坚持以国内旅游为重点,积极发展入境旅游,有序发展出境旅游;坚持因地制宜,突出优势,推动各地旅游业特色化发展;坚持节能环保,合理利用资源,实现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3)发展目标到2015年,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国内旅游人数达33亿人次,年均增长10%;入境过夜游客人数达9000万人次,年均增长8%;出境旅游人数达8300万人次,年均增长9%。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课件——5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知识目标
情感目标
通过对次课的学习, 培养学生的对旅游资 源管理法律意识,为 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 有法可依及有法必依
技能目标
1、能理解《旅游法》对旅游资源规划的 相关内容
2、能将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运用到以后 工作中去
1、了解风景名胜区的等级划分及其管理、风景名
胜区的规划。
二、文物所有权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 国家所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 建筑物、古建筑、石刻等,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机 关、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组织收藏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传世文物,其所有 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集体和私人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管理 文物的规定。
2、了解风景名胜区的概念、风景名胜区的开发、 破坏风景名胜区的法律责任。
3、掌握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利用、旅游区(点)质量
等级的划分。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制度
教学重点:风景名胜区的设立;文物资源的法律保护;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
教学难点:自然保护区的保护与管理。
任务导入: 旅游资源管理法律、法规概述
补充知识:文物管理法律制度
一、文物的概念及其范围 文物,是指遗留在社会上或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化遗产。受国家法律保
护的文物有下列五类: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 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 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 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3.历史上各时代的珍贵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 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的社会制度、社 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第2课熟悉《旅游法》主要内容
课题熟悉《旅游法》主要内容课时2课时(90min)教学目标知识目标: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主要内容,重点熟悉其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以及与旅游者相关的规定素质目标:了解编纂《民法典》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象征和标志,深刻理解编纂《民法典》的意义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主要内容、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与旅游者相关的规定、其他规定教学难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教学方法讲授法、问答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教学用具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教学过程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考勤【教师】使用APP进行签到【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案例导入【教师】讲述“案例导入”中的相关内容(详见教材),并让学生思考以下问题:请思考:张女士该如何利用《旅游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学生】聆听、思考传授新知【教师】讲解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与旅游者相关的规定、其他规定一、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旅游法》分为总则、旅游者、旅游规划和促进、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安全、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10章112条。
本节介绍其立法目的和适用范围。
【师生互动】【教师】组织学生扫码观看“人在旅途‘游‘法可依”视频(详见教材),并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三g:《旅游法》的确立对旅游业有哪些影响?【学生】观看、思考、回答(一)立法目的根据《旅游法》第1条,《旅游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旅游者的合法权益;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③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④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最后一项与前三项互为因果关系。
(二)适用范围法律的适用范围是指法律的效力范围,包括法律适用的地域范围、主体范围和行为范围。
《旅游法》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旅游政策与法规(第1章)
主讲教师:茌家飚 鲁东大学商学院
第一章 旅游法规概述
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 1.了解旅游政策与旅游法规的关系。 2 . 理 解 旅 游 法 规 调 整 的 对 象 。
一.旅游政策与旅游法规的关系 ► 1.政策、旅游政策 ► 政策:指国家政权机关或政党为实现其政治、经济、文化等目的, 根据历史条件和当前实际情况制定的一套措施和办法。 ► 旅游政策:党和国家在一定时期内,为实现一定旅游目的而制定 的调整一定旅游关系的行为依据和准则。 ► 2.法规、旅游法规 ► 法规:指宪法、法律、法令和国家机关制定的一切规范性文件的 总称。 ► 旅游法规:是旅游法律和旅游规则的简称。 ► 3.旅游政策与旅游法规的关系 ► 旅游政策是旅游法规的依据,旅游法规是旅游政策的具体化条文 化和定型化。 ► 4.学习旅游政策与法规的意义 ► (1)从我国旅游业产生发展,看学习旅游政策与法规的必要性。 ► (2)从我国旅游业的管理现状,看学习旅游政策与法规的重要 性。 ► (3)从世界旅游业重心转移,可学习旅游政策与法规的迫切性。
二.旅游法规的产生及其调整对象 ► 1.旅游业的发展和旅游法的产生。 ► (1)旅游产生的丰富社会关系推动了旅游法的 产生。 ► (2)现代旅游对社会经济、文化和环境的负面 影响促使旅游法不断完善。
► 2.旅游法及其特点。 ► 3.旅游法的调整对象。
三.旅游法律关系 ► 1.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 ► 2.旅游法律关系的特点 ► 3.旅游法律关系的构成 ► (1)旅游法律关系的主体 ► (2)旅游法律关系的客体 ► (3)旅游法律关系的内容 ► 4.旅游法律关系的确立与保护 ► (1)旅游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 (2)旅游法律关系的保护及其保护机构。
案例: 1999年 1999年2月,某旅行社接待香港特区某旅行社组织 的内地观光团。按照合同的约定,该旅游团在北京游览 4天,安排2月11日是游览长城。该旅行社委派导游关某 天,安排2 11日是游览长城。该旅行社委派导游关某 担任该团陪同。关某未经旅行社同意,擅自将游览长城 的日期改为2 14日即离京的前一天,而将2 11日改 的日期改为2月14日即离京的前一天,而将2月11日改 为购物。观光团的团员对此变更曾表示异议,但关某称 此变更是旅行社的安排。不料,2月13日晚天降大雪,2 此变更是旅行社的安排。不料,2 13日晚天降大雪,2 月14日晨该观光团赴长城时,积雪封路,只得返回。翌 14日晨该观光团赴长城时,积雪封路,只得返回。翌 日,该观光团离京返港后,书面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 诉,称该旅行社委派的导游未征得旅游者同意,擅自改 变旅游行程,违反了合同约定,造成旅游观光团未能游 览长城,旅行社应承担赔偿责任。该旅行社则辩称,改 变旅游行程,属导游个人行为,与旅行社无关;而导游 关某则辩称,造成长城未能游览,是由于大雪封路的原 因,属不可抗力,依据法律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旅游政策与法规(PPT97页)
• 旅游者是指以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开展旅行活 动的自然人。
一、旅游者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 2.消费者的概念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 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 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 对于一般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 公民的民事权利一律平等。
法人和组织的民事权利能力
– 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受其经营范围的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
•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 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或16周岁-18周
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c.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完
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和组织的民事行为能力 • A.法人和组织的民事行为能力与其民事权利能力一
致,始于成立终于消灭,受其经营范围限制。 • B.法人民事行为能力不同,法人有权就其经营范围
第二章 旅游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本章的主要内容
• 一、旅游者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 二、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 • 三、旅游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一、旅游者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
• 1.旅游者的概念
– 离开常住地到异地时间,不超过一年,进行观光、游览、 休闲、度假、探亲、访友或者其他形式旅游活动的人 (目的)--------异地性,短暂性,娱乐性。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旅游政策与法规的基本概念和重要性。
2. 使学生掌握我国旅游政策与法规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3. 培养学生遵守旅游政策与法规的良好习惯,提高旅游行业的规范意识。
二、教学内容1. 旅游政策与法规的基本概念旅游政策的定义与分类旅游法规的制定与实施2. 我国旅游政策与法规的主要内容旅游产业发展政策旅游市场监管政策旅游服务设施政策旅游安全管理政策3. 旅游政策与法规的特点强制性与指导性全面性与针对性灵活性与稳定性三、教学过程1. 导入:通过引入旅游行业中的实际案例,引发学生对旅游政策与法规的思考,激发学习兴趣。
2. 课堂讲解:详细讲解旅游政策与法规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以及特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实例进行分析。
3. 小组讨论:将学生分成小组,讨论旅游政策与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和探索。
4. 案例分析:选取典型的旅游违规案例,让学生分析案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违反了哪些旅游政策与法规。
四、教学评价1. 课堂问答:检查学生对旅游政策与法规基本概念和知识的掌握程度。
2. 小组讨论:评估学生在讨论中的参与程度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3. 案例分析报告:评价学生对案例分析的深度和广度。
五、教学资源1. 教材:选用权威、实用的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材。
2. 案例资料:收集各类旅游违规案例,用于课堂分析和讨论。
3. 网络资源:利用互联网查找最新的旅游政策与法规资讯,保持教学内容的时代性。
六、教学活动1. 角色扮演:学生分组扮演旅游政策制定者、旅游企业、游客等角色,模拟旅游政策法规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增强学生对旅游政策法规实际运用的理解。
2. 小组项目:让学生团队设计一项旅游政策改革方案,包括目标、预期效果、实施步骤等,通过这种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实地考察:组织学生参观旅游管理部门或旅游企业,了解旅游政策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增进学生对旅游行业现状的认识。
旅游政策与法规第01章
(二)日本的旅游立法
日本的旅游立法主要有1963年的《日本旅游基本法》和1983年的《 标准旅行业约款》。 《日本旅游基本法》由序言和五章本文以及附则构成,其主要内容如 下。 (1) 在序言中阐述了制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明确旅游事业的新途径和指出 有关旅游政策的目标。 (2) 在第一章总则中解释了国家旅游政策的目标并提出了国家、地方和法 制上的各项措施,要求政府每年向国会提交旅游状况以及政策措施的 报告书。其中国家旅游政策的目标是:鉴于旅游能在改进国际收支、 促进与外国的经济文化交流、增进国民的保健、鼓舞劳动热情以及提 高教养上作贡献,采取促进外国旅游者的来访、确保旅游旅行的安全 、保护复制以及开发旅游资源、配备有关旅游设施等措施,以发展国 民经济及促进国民生活的安定,并可促使地区差别的改进。 (3) 第二章的内容主要涉及促进国际旅游事业的规定:一方面通过加强海 外宣传、改进国际交通出入境接待工作、改善旅游设施来促进外国旅 游者的来访;另一方面,要综合地形成国际旅游地区以及国际旅游路 线。
(二)旅游法的作用
旅游法对促进各国之间国际旅游活动以及旅游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 的作用。概括起来大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为旅游业的发展创设良好的法律环境 2.规定旅游法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责任 3.产生了新的部门法
第二节 旅游立法
一、旅游立法概述
(一)旅游立法的概念
旅游立法是国家为加强对旅游事业的管理,由立法机关制定、修改 、废止旅游法律法规的活动。这一概念具有以下三层含义。 (1) 旅游立法是广义的概念,其涉及范围是调整旅游社会关系的一系列 法律和法规,而不是单指旅游基本法。 (2) 旅游立法活动不仅包括对新法律法规的规定,也包括对原有法律法 规进行修改和宣布废除,还包括在关于旅游的法律法规发展到较为 理想的完善程度时进行的法典编撰。 (3) 与旅游立法活动的广义概念相适应,旅游立法机关也是一个广义的 概念。以中国为例,旅游立法机关既包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也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国 务院及其授权的各部、委、办、局,还包括地方立法机关和行政机 关,如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第一章:旅游政策概述1.1 旅游政策的定义与作用1.2 旅游政策的主体与分类1.3 旅游政策的制定与实施1.4 旅游政策评估与调整第二章:旅游法律法规体系2.1 旅游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2.2 旅游法律法规的构成与层次2.3 旅游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2.4 旅游法律法规的遵守与维护第三章:旅游行业管理政策与法规3.1 旅游行业管理的基本原则与任务3.2 旅游经营者资质与管理3.3 旅游服务质量管理3.4 旅游安全与突发事件处理第四章:旅游市场秩序与监管政策4.1 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性4.2 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的内容与方法4.3 旅游市场违规行为的查处4.4 旅游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第五章:旅游者权益保护政策与法规5.1 旅游者权益的保护范围与内容5.2 旅游者权益受损的救济途径5.3 旅游者法律责任的认定与追究5.4 旅游者权益保护的制度创新与实践第六章:旅游产业发展政策6.1 旅游产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与政策导向6.2 旅游产业政策的内容与实施机制6.3 旅游产业扶持政策与优惠政策6.4 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效果评估与调整第七章:旅游环境保护政策与法规7.1 旅游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与原则7.2 旅游环境保护的政策措施与实践7.3 旅游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政策规定7.4 旅游环境污染的防治与法律责任第八章:旅游人力资源开发政策8.1 旅游人力资源的现状与需求8.2 旅游人才培养与引进的政策措施8.3 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的体系建设8.4 旅游人力资源的激励与保障机制第九章:旅游税收政策与财政支持9.1 旅游税收政策的作用与类型9.2 旅游税收政策的内容与实施9.3 旅游财政支持政策与资金渠道9.4 旅游税收政策与财政支持的效应分析第十章:旅游国际合作与交流政策10.1 旅游国际合作的意义与领域10.2 旅游国际合作的主要机制与组织10.3 旅游国际交流的政策措施与项目10.4 旅游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挑战与对策第十一章:旅游信息化政策与法规11.1 旅游信息化的重要性与趋势11.2 旅游信息化政策的内容与目标11.3 旅游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支持与实施11.4 旅游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的政策法规第十二章:旅游市场营销政策12.1 旅游市场营销的重要性与策略12.2 旅游市场营销政策的内容与方法12.3 旅游市场营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12.4 旅游市场营销效果的评估与优化第十三章:旅游标准化政策与法规13.1 旅游标准化的概念与作用13.2 旅游标准化政策的内容与体系13.3 旅游标准化制定的程序与实施13.4 旅游标准化评价与监督的政策法规第十四章:旅游规划与管理政策14.1 旅游规划的原则与方法14.2 旅游管理政策的内容与实施14.3 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政策14.4 旅游危机管理与风险防范政策第十五章:旅游政策与法规的未来发展15.1 旅游产业发展的新趋势与政策调整15.2 旅游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与发展15.3 旅游政策创新与实践探索15.4 旅游法规教育与公众意识的提升重点和难点解析本文主要介绍了旅游政策与法规的相关内容,共分为十五个章节。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2]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第一章合同法实务教学目标:了解订立合同当事人的资格,合同的形式与其内容理解合同生效、无效与法律后果掌握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和解除的含义;合同订立的程序,违约责任重点:合同的形式与其内容合同生效、无效与法律后果合同履行、变更、转让和解除难点:合同无效和撤销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免除与赔偿损失的规则学时:8学时第一节旅游合同概述一、合同的概念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二、旅游合同的法律特征特征: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合同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表现为债权债务关系,而非人身关系3.合同是两个以上当事人“合意的结果第二节合同订立一、合同订立的程序1、要约A、概念: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即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主动的意思表示。
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称为“发价、发盘、出盘、报价”等。
也称“订约提义”。
B、构成要约的条件a.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
b.要约必须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C、要约邀请概念: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特点:a.是一种意思表示。
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处于预备阶段。
b.表达的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要约。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本质区别)在发生要邀请后,要约邀请人撤回其邀请,只要没有给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要约邀请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
2、承诺A、概念:承诺是指受约人无条件地接受要约人所提出的要约条款,并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也称“接受提议”。
B、承诺的条件a.承诺必须由受约人做出。
b.承诺必须在要约有效期内向要约人做出。
c.承诺必须与要约内容完全一致(实质性变更即为新要约,非实质性变更承诺有效)。
d.承诺必须表明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承诺是一种法律行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便宣告成立。
旅游政策与法规全册配套完整教学课件
• 旅行社安排导游为团队旅游提供服务的,不得 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任何费用。
• (三)导游义务
• 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 不得私自承揽导游和领队业务;从事业务活动,应当 佩戴导游证、领队证,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的 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向旅游者告知和解释旅游 文明行为规范,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 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 《旅游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国旅游法制建 设发展史上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旅游业 进入了全面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新阶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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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旅游规划和促进 第五章 旅游服务合同 第七章 旅游监督管理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二章 旅游者 第四章 旅游经营 第六章 旅游安全 第八章 旅游纠纷处理 第十章 附则
务 • (三)告知及配合义务 • (四)出境、入境旅游者的义务
第二节例题
1、旅游者遇险,在接受相关组织或机构的 救助后, A 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
A.应当 B.不用
2、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ABCDE 。 A.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B.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
信仰
C.爱护旅游资源 D.保护生态环境 E. 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 取得导游证,具有相应的学历、语言能力和旅 游从业经历,并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的人员 ,可以申请取得领队证。
• (二)导游权益
• 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第18课铁路运输法律制度和道路运输法律制度
课题铁路运输法律制度和道路运输法律制度课时2课时(90min)教学目标知识目标:(1)熟悉铁路运输法律制度,包括铁路企业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铁路运输赔偿责任(2)掌握道路运输法律制度,包括旅游客运经营许可制度,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道路运输中的法律责任素质目标:具备较强的风睑防范意识教学重难点教学重点:铁路运输企业的权利与义务、铁路运输赔偿责任、旅游客运经营许可制度、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道路运输中的法律责任教学难点:铁路运输企业的权利与义务、铁路运输赔偿责任、承运人的权利与义务、教学方法讲授法、问答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教学用具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教学过程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考勤【教师】使用APP进行签到【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案例导入【教师】讲述“案例导入”中的相关内容(详见教材),并让学生思考以下问题:请思考:依据旅游交通运输的有关法律法规,刘某的要求能否到支持?【学生】聆听、思考传授新知【教师】讲解铁路运输概述、铁路运输企业的权利和义务、铁路运输赔偿责任、道路运输概论、旅游客运经营许可制度、承运人的权利和义务、道路运输中的法律责任任务二铁路运输法律制度一、铁路运输概述(一)什么是铁路运输铁路运输是以铁道为交通线、旅客列车为交通工具、机车为动力的现代化交通旅游运输方式。
【快问快答】【教师】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迤:铁路运输有哪些优点?【学生】聆听、思考、回答铁路客运具有很多其他交通客运方式所不具备的优点,包括运载能力大、票价低廉、在乘客心目中安全性较强、可沿途观赏风景、乘客能够在车厢内自由走动和放松、途中不会遇到交通堵塞及对环境的污染较小等。
近年来随着高速铁路的快速发展,铁路运输对旅游者的吸引力越来越强。
(二)铁路运输法律规范为了保障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以下简称《铁路法》)・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法进行第二次修正。
旅游政策与法规合同法实务教案
旅游政策与法规合同法实务教案第一章:旅游政策概述1.1 旅游政策的定义与作用1.2 旅游政策的基本类型与内容1.3 我国旅游政策的发展历程与现状1.4 旅游政策制定的原则与程序第二章:旅游法律法规体系2.1 旅游法律法规的定义与作用2.2 旅游法律法规的基本类型与内容2.3 我国旅游法律法规的结构与特点2.4 旅游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旅游合同法实务3.1 旅游合同的定义与特征3.2 旅游合同的种类与内容3.3 旅游合同的签订与履行3.4 旅游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3.5 旅游合同的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第四章:旅游者权益保护法律实务4.1 旅游者权益的定义与内容4.2 旅游者权益的保护措施与途径4.3 旅游者权益纠纷的处理程序与方法4.4 旅游者权益保护的案例分析第五章:旅游企业经营法律实务5.1 旅游企业经营的法律依据与要求5.2 旅游企业合同的签订与管理5.3 旅游企业经营中的合同风险与防范5.4 旅游企业合同纠纷的处理与应对策略第六章:旅游行业监管法律实务6.1 旅游行业监管的概述与意义6.2 旅游行业监管的法律依据与机构6.3 旅游行业监管的主要内容与方式6.4 旅游行业监管的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第七章:旅游市场竞争法律实务7.1 旅游市场竞争的概述与影响7.2 旅游市场竞争的法律规制与原则7.3 旅游市场竞争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问题7.4 旅游市场竞争中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问题7.5 旅游市场竞争纠纷的解决途径与案例分析第八章:旅游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实务8.1 旅游知识产权的定义与类型8.2 旅游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与期限8.3 旅游知识产权的权利行使与限制8.4 旅游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表现与法律责任8.5 旅游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例分析与应对策略第九章:旅游合同纠纷处理实务9.1 旅游合同纠纷的概述与处理原则9.2 旅游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与程序9.3 旅游合同纠纷中证据的收集与使用9.4 旅游合同纠纷中调解与仲裁的应用9.5 旅游合同纠纷处理的案例分析与经验总结第十章:旅游法律责任与处罚法律实务10.1 旅游法律责任的定义与特点10.2 旅游违法行为的分类与法律责任10.3 旅游行政处罚的种类与程序10.4 旅游刑事责任的认定与追究10.5 旅游法律责任与处罚的案例分析与启示重点解析本文教案主要涉及旅游政策与法规合同法实务,内容涵盖旅游政策概述、旅游法律法规体系、旅游合同法实务、旅游者权益保护法律实务、旅游企业经营法律实务、旅游行业监管法律实务、旅游市场竞争法律实务、旅游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实务、旅游合同纠纷处理实务以及旅游法律责任与处罚法律实务等十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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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旅游行政处罚的法律适用
• (一)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违反两 个以上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效力 高的优先适用。
•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两种以上处罚可以 单处或者并处的,可以选择适用;
• 规定应当并处的,不得选择适用。对当事 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 款的行政处罚。
• (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没有 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 2.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 托符合法定条件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实施 行政处罚,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 任。受委托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以作出委 托的旅游主管部门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 3.旅游主管部门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 与受委托机构签订书面委托书,载明受委 托机构名称、委托的依据、事项、权限和 责任等内容,报上一级旅游主管部门备案, 并将受委托机构名称、委托权限和事项向 社会公示。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可以设定 委托期限。
– ②询问当事人及有关人员,要求其说明相关事 项和提供有关材料;
– ③查阅、复制经营记录和其他有关材料。
(二)告知和听证
• 1.旅游主管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 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 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 的陈述、申辩权利。
• 4.旅游主管部门发现已立案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 辖的,应当在10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旅游主管部 门或者其它部门处理。
• 接受移送的旅游主管部门认为案件不属于本部门 管辖的,应当报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指定管辖,不 得再自行移送。
•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行政执法机关 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 关,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 ①对该行为可能作出行政处罚的; – ②属于本部门管辖的; – ③违法行为未过追责时效的。
• (2)旅游主管部门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 不予立案;立案后发现不符合立案条件的, 应当撤销立案。
• 对实名投诉、举报不予立案或者撤销立案 的,应当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并说明理 由。
• (3)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旅游违法行为时, 认为证据以后难以取得的,可以先行调查 取证,并在10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和补办立 案手续。
•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 政处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三)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或者 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 行为。
• 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限期改正 期限一般不得超过15日,改正期间当事人应当停 止相关违法行为。
• 责令改正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可以一并列入行 政处罚决定书。
(二)旅游行政处罚的管辖
• 1.旅游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 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管辖。
• 2.旅行社组织境内旅游,旅游主管部门在查 处地接社的违法行为时,发现组团社有其 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或其副本 送组团社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 门。
• 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违法行为的处罚,由 组团社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 管辖。
• 单独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应当说明违法行为 的事实,以及责令改正的依据、期限、要求。
五、旅游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一)立案和调查
1.立案
• (1)旅游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接到举报、 处理投诉或者接受移送、交办的案件,发 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旅游法律、法规、 规章时,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 作日内立案:
• 5.两个以上旅游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行政 处罚案件,由最先立案的旅游主管部门管 辖,或者由相关旅游主管部门协商;
• 协商不成的,报共同的上级旅游主管部门 指定管辖。
• 6.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有权查处下级旅游主管 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案 件移交下级旅游主管部门查处。
• 下级旅游主管部门对其管辖的案件,认为 需要由上级旅游主管部门查处的,可以报 请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决定。
2.调查
• (1)对已经立案的案件,案件承办机构应 当指定两名以上的执法人员承办,及时组 织调查取证。
• (2)执法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自 行回避,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有权申请其 回避。
• (3)执法人员在调查、检查时,有权采取 下列措施:
– ①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勘验、先行登记保 存证据、录音、拍照、录像;
旅游政策与法规
授课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正敏 雁荡山旅游学校副校长
授课教材: 浙江省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教材《旅游政策与法 规》,浙江省旅游局编,2014年5月第4版,中国 旅游出版社。
第十七章 旅游市场监管法律制度
第六节 旅游行政处罚办法
• 2013年5月12日,国家旅游局颁布了《旅游 行政处罚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38号), 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对旅游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程序作出了规范。
• 目的就是为规范旅游行政处罚行为,维护 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者、旅游经营者 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旅游行政处罚的种类
• (一)警告; • (二)罚款; • (三)没收违法所得; • (四)暂停或者取消出国(境)旅游业务
经营资格;
• (五)责令停业整顿; • (六)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领队证; • (七)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
• 3.国家旅游局负责查处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 的案件。
• 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本地 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 设区的市级和县级旅游主管部门的管辖权限,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主管部门确定。
• 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领队证或 者取消出国(境)旅游业务经营资格的行政处罚, 由设区的市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作出。
二、旅游行政处罚的原则
• 实施旅游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合法合理、 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旅游行政处罚主体与管辖
(一)旅游行政处罚主体
• 1.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法定职权范 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 法律、法规授权从事旅游执法的机构,应 当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 政处罚,并对该行为的后果独立承担法律 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