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营改增”后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有哪些
四种情形下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四种情形下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是指在符合税法规定条件下,按照法定税率纳税,并享受相应的抵扣、减免和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
然而,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纳税工作繁琐且复杂,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管理和计算税款。
为了简化税务管理流程,税法规定了一种简易计税方法,允许一般纳税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的计税方式。
下面将介绍四种情形下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第一种情形: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对于年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法律规定可以选择采用一种简便的计税方法,即简易计税方法。
根据这种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按照固定比例计算应纳税额,而无需逐笔核算和计税。
简易计税方法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销售额百分之三的比例方法,另一种是销售额减除成本后再乘以五百万元的额定比例方法。
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计税方式。
第二种情形:生产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简易计税货物根据税法规定,对于生产销售的货物全部属于简易计税货物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这些货物一般是指具有较低成本和售价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例如纺织品、服装鞋帽等。
对于这类纳税人,不需要对货物的销售收入逐笔进行核算,也无需逐笔计算成本。
而是可以采用固定比例或额定比例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这种简易计税方法能够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提高纳税效率。
第三种情形:生产经营的产品销售收入无法核实有些纳税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核实其生产经营的产品销售收入。
此时,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进行纳税。
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或固定金额计算应纳税额。
这种方法可使纳税人在无法核实销售收入的情况下,仍能按照规定缴纳税款,并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种情形:一般纳税人申领出口退税的情况对于一般纳税人从事出口业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情况,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根据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可按照固定比例或额定比例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享受出口退税的相关优惠政策。
营改增后增值税征税范围及对应税目
营改增后增值税征税范围及对应税目1.销售或者进口
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2.提供的应税劳 务(受托)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注意】单位或者个体工 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不包括在内。3.销售服务 (依据财税[2016]36号文件) “营改增”应税服务征税范围
税率
征收率
6”
交通运输服务
11%
3%(特殊情形,
邮政服务
11%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11%
增值电信服务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6%
建筑服务
11%
金融服务
6%
生活服务
6%
简易征收项目涉及的行业
简易征收项目涉及的行业1.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建筑业的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根据财税〔2017〕58号文: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使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4号)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下列情形可以选择简易征收:(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营改增后按简易办法计税项目有哪些
营改增后按简易办法计税项⽬有哪些简易计税办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是⼀种⾮常简单的增值税计税⽅法。
然⽽,最近有部分纳税⼈反映,不清楚“营改增”后有哪些应税项⽬按简易办法计税。
“营改增”后按简易办法计税的项⽬有哪些呢?适⽤2%征收率的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规定:⼩规模纳税⼈销售⾃⼰使⽤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适⽤4%征收率减半征收的项⽬⼀、转型后固定资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2009年1⽉1⽇起,⼀般纳税⼈销售⾃⼰使⽤过的,不允许抵扣并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件和国税函〔2009〕90号⽂件规定:⼀般纳税⼈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使⽤过的物品。
三、试点前固定资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规定:试点地区的⼀般纳税⼈,销售⾃⼰使⽤过的2011年12⽉31⽇(含)以前购进或者⾃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使⽤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四、扩抵前固定资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2008年12⽉31⽇以前未纳⼊扩抵范围试点的纳税⼈,销售2008年12⽉31⽇以前购进或者⾃制的固定资产,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哪些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哪些项目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是指根据一定的简化计算方法,对纳税人的所得额进行计算,并按一定比例征收税款的一种税务征收方式。
这种方法适用于一些特定的项目,下面将详细介绍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项目。
第一,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在我国属于个人独资企业,其所得额是指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收入减去享受的政策性优惠后的金额。
个体工商户常常因为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会计核算能力不足等原因难以编制完整的财务报表,因此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可以降低纳税人的成本和负担。
第三,个人生产经营:个人生产经营是指除个体工商户外,个人以实物或劳务方式进行的非法人组织经营活动。
个人生产经营往往规模相对较小,计算所得额和征收税款的过程较为简单,适合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总之,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一些规模较小、纳税人能力较弱的项目,可以降低纳税人的成本和负担,简化纳税手续,提高纳税人的便利性和纳税合规性。
简易计税项目一览表
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4.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总函〔2016〕145号)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3%
财税〔2016〕36号 附件2
9.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具体涉农贷款业务清单见财税[2016]39号文附件2)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3%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3%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3%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16.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
财税〔2016〕36号 附件2
17.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营改增后可抵扣费用要点大全
营改增后可抵扣费用要点大全营改增后,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具体的项目及税率分别如下:一、差旅费员工因公出差、洽谈业务、拜访客户等所发生的机票费、车船费等交通费用不得抵扣;因公出差所发生的餐费、业务招待费不得抵扣。
所发生的住宿费可抵扣的进项抵扣税率为6%。
二、办公费办公费指单位购买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以及与电脑、传真机、墨盒、配件、复印纸等发生的费用。
可抵扣的进项抵扣税率:17%。
三、通讯费主要指公司各种通讯工具发生的话费及服务费、电话初装费、网络费等,如公司统一托收的办公电话费、IP电话费、会议电视费、传真费等.包含办公电话费、传真收发费、网络使用费、邮寄费。
具体的进项税率如下:1、办公电话费、网络使用、维护费、传真收发费增值税率为11%、6%;提供基础电信服务,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2、物品邮寄费增值税率为11%,6%。
交通运输业抵扣税率11%,物流辅助服务抵扣税率6%.铁路运输服务按照运费11%进项抵扣。
四、租赁费主要包括房屋租赁费、设备租赁、植物租赁等。
进项税税率分别为:1、房屋、场地等不动产租赁费:11%;2、其他租赁,如汽车、设备、电脑、打印机等租赁费:17%;五、车辆维修费1、车辆修理费:购买车辆配件、车辆装饰车辆保养维护及大修理等,进项抵扣税率:17%;2、车辆保险费:进项税税率:6%;六、物业费主要指单位支付的办公楼物业、保洁等费用.进项税税率:6%;七、书报费指单位购买的图书、报纸、杂志等费用。
进项税税率:13%;八、水、电、暖、气、燃煤费进项税率分别为:1、电费:17%,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且供应商采用简易征收,税率为3%.2、水费:13%;实行销售自来水采用简易征收的,税率为3%。
3、燃料、煤气等:17%。
九、会议费指单位各类会议期间费用支出,包括会议场地租金、会议设施租赁费用、会议布置费用等。
进项税税率分别为:1、外包给会展公司统一筹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税率为6%。
营改增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
营改增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不得扣除对应的土地价款。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范本(3篇)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范本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针对适用税目进行了重点明确。
以下为对于适用税目的总结,主要涵盖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等方面的适用税目。
一、销售货物相关的适用税目:1. 基本生活必需品:如粮食、食用油、牛奶、蔬菜、猪肉、鸡肉等;2. 生活用品:如家具、寝具、日用品等;3. 机电产品:如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电产品;4. 服装饰品:如服装、鞋帽、手表、珠宝等;5. 文化娱乐用品:如书籍、音像制品、电子游戏等;6. 建材产品:如水泥、钢材、砖块、木材等。
二、提供应税服务相关的适用税目:1. 餐饮服务:包括餐馆、快餐店、茶餐厅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2. 住宿服务:包括酒店、宾馆、旅馆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3. 交通运输服务:包括乘坐飞机、高铁、火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提供的服务;4. 旅游服务:包括旅行社组织的旅游线路服务、导游服务等;5. 教育培训服务:包括学校、培训机构提供的教育培训服务;6. 医疗保健服务:包括医院、诊所、药店提供的医疗保健服务。
三、进口货物相关的适用税目:1. 消费品:包括电子产品、奢侈品、化妆品、酒类、烟草等;2. 机械设备:包括工业机械、农业机械、建筑机械等;3. 原材料:包括矿石、石油、木材、纸浆等;4. 化工产品:包括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化肥、农药等;5. 医药产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等;6. 食品饮料:包括海鲜、果蔬、咖啡、酒类等。
总结: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针对适用税目进行了重点明确,主要涵盖销售货物、提供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等方面的适用税目。
这些适用税目的明确将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并为纳税人提供更为明确的税收政策指导。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范本(二)____年全面营改增后,税收政策将更加明确和统一化。
根据相关政策和文件的规定,以下是____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范本总结:一、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目范本:1. 增值税:a) 一般纳税人应当以增值税的形式缴纳税款;b) 增值税适用于商品销售和进口、修理和加工修复劳务、委托加工劳务等;c) 增值税税率分为一般税率和特殊税率,具体税率根据商品的类型和性质而定。
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有几种情况
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有几种情况在我国的税收体系中,增值税是一种重要的税种之一。
为了提高税收的效益和简化税收的操作流程,我国税务部门实施了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是对小规模纳税人征收增值税的一种简化方式,使得纳税人可以更加便捷地履行纳税义务。
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主要适用于年销售额不超过一定限额的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差额计税差额计税是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一种方式,适用于销售额超过一定限额但低于一定门槛的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这种方式,税务部门会根据纳税人的销售额,与预设的利润率相乘,然后按照所得的差额计算纳税额。
这种方法相对较为简单,可以减少税务申报的复杂程度。
2. 按销售额的百分比计税按销售额的百分比计税是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另一种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销售额较低的小规模纳税人,通常销售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
税务部门会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特点,设定不同的销售额税率百分比,纳税人只需要按照设定的税率百分比计算税款即可。
3. 按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计税按营业收入的百分比计税是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另一种方式。
这种方式适用于具有一定规模但销售额较低的小规模纳税人,通常销售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下。
和按销售额的百分比计税类似,税务部门会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特点,设定不同的营业收入税率百分比,纳税人按照设定的税率百分比计算税款。
4. 按照固定比率计税按照固定比率计税是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一种形式,适用于特定的行业或者特定的纳税人。
税务部门会根据行业特点、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等因素,设定一定的固定比率,纳税人只需按照设定的比率计算税款。
以上是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几种情况。
不同情况适用于不同的纳税人,根据具体的销售额、营业收入和行业特点等因素进行区分。
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实施,使得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更加便利地遵守税法,减轻了其税务负担,同时也促进了小规模经济的发展。
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汇总
【收藏】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汇总一、简易计税方法基本概念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
其中,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征收率计税,除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外,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一)可选择按征收率5%计税的应税行为1. 销售不动产(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2.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
纳税人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3. 转让土地使用权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4. 不动产融资租赁继续履行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
5个案例解析“应交税费——简易计税”会计科目
5个案例解析“应交税费——简易计税”会计科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发布,使得营改增的账务处理豁然开朗,新增“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如何处理,本文结合案例做一分析。
“简易计税”作为“应交税费”科目的二级明细科目,主要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简易计税的税务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中规定,简易计税的范围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等、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已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在建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含自建)的不动产、房地产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公路车辆通行费、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等,以上都可以按照简单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简易计税的征收率有3%和5%两档。
案例解析例1: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甲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 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万元,征收率5%。
(1)确认收入借:银行存款1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95238.10 [100000÷(1+5%)]应交税费——简易计税4761.90 [100000÷(1+5%)×5%](2)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809.52 [80000÷(1+5%)×5%]主营业务成本76190.48[80000÷(1+5%)]贷:银行存款80000例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乙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16年12月处置一批2009年之前购入的设备,取得变卖收入20600元。
简述简易计税的使用范围
简述简易计税的使用范围
简易计税是一种简化税务计算的方式,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群体。
使用简易计税可以简化税务申报流程,减少税务处理时间和成本,同时也能降低纳税人的纳税负担。
简易计税适用的情况包括:
1. 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等。
纳税人只需根据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即可。
2. 增值税: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不超过年度3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
这些纳税人只需按照规定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税额,不需要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账册的管理。
3. 营业税: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不超过年度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
这些纳税人只需按照规定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税额,不需要进行营业税专用发票和账册的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简易计税可以方便纳税人的税务申报,但也需要纳税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规定,保证申报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同时,纳税人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税务申报方式。
“营改增”后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有哪些
“营改增”后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有哪些标签:365 分类:涉税会计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简易办法计税是征纳双方很头痛的事情,由此也加大了征纳双方的涉税风险。
那么,对于增值税而言,实行简易办法征收的,目前到底有哪些项目呢?为此,笔者对其进行了归类疏理,仅供读者参考。
关键词:依5%减按1.5%征收的项目根据36号文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关键词:3%减按2%征收的项目1.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1)一般纳税人①2008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自2009年1月1日起,下列项目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②试点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即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③销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营改增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营改增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营改增是指从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税制。
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是营改增中涉及的两种主要税务计税方法。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两种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是指按照全面计税、应税销售额减去扣除项目税额后计算税额的一种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应税销售额年度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具体的计税过程如下:1.计算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增值税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依法向购买方提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对价,计算方法为应税销售额=销售额/(1+适用税率)。
2.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应纳税额的扣除项目。
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销项税额=应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3.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应纳税额的扣除项目。
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为进项税额=购进货物、劳务发生的增值税额。
4.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5.申报与缴纳:按规定的税款申报和缴纳流程,将应纳增值税税额报送财务部门并及时缴纳税款。
简易计税方法是营改增后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而推出的一种简化计税方法。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年度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并且申请参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简易计税方法的主要特点如下:1.税率低:简易计税方法的税率相对较低,适用比例一般为3%。
2.消费税跳跃: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可以按实际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3.无法抵扣进项税: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无法享受进项税额抵扣。
4.申报简化: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只需根据实际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流程申报缴纳税款。
通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可以减轻小微型企业的税负,降低了办税成本,同时也提高了纳税人的合规性。
总结起来,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于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需要根据实际销售额、进销项税额等指标计算应纳税额。
而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年度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相比一般计税方法,它的税率较低,但无法享受进项税额抵扣,适用程序更简化。
简易计税项目一览表(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简易计税项目一览表(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相关专题:营业税改增值税最新资料: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项目一览表(含能否开专票)第三十四条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解读】本条所称销售额为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为3%或5%。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5%)采取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小规模纳税人一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其中征收率和征收方式较为特殊的业务有以下几种:二、一般纳税人发生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也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具体项目详见下表:一般纳税人选择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三、原增值税纳税人适用的简易征收项目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第三十五条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解读】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必须先将含税价格换算为不含税价。
本条具体规定了简易计税方法中如何将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
和一般计税方法相同,简易计税方法中的销售额也不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税额。
如:某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建安服务含税销售额为103万元,在计算时应先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即:不含税销售额=103万元÷(1+3%)=100万元,则增值税应纳税额=100万元×3%=3万元。
第三十六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当从当期销售额中扣减。
扣减当期销售额后仍有余额造成多缴的税款,可以从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扣减。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我国税制将出现较大变革。
在此背景下,适用的税目也将发生一些重要的变化。
本文旨在对2024年后的适用税目进行总结,包括新增的税目、调整的税目以及取消的税目等。
以下是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
新增税目:1. 增值税(营改增):作为消费税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值税将成为企业主要纳税项目。
增值税将根据不同行业和项目的不同,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税务登记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用方式。
2. 消费税: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税费,2024年后将明确适用范围及税率,包括烟草、酒类、汽车等。
消费税的征收将有助于提高相关产品的价格,对于控制过度消费和鼓励绿色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3. 资源税:资源税是对各类自然资源的开采、利用等方面征收的税费。
2024年后,将进一步明确资源税的适用范围和税率,重点从能源和矿产资源等方面加强征收力度,以保护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
调整税目:1. 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收入水平和家庭状况等因素,将对个人所得税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
2024年后,个人所得税将继续按照分类征收的原则,区分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所得、资本利得等,不同收入类别将适用不同的税率。
2.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流转过程中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的一种税费,旨在调控土地市场和促进土地资源的良性配置。
2024年后,将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制度,明确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标准和税率,并强化对土地开发商和土地使用权人的税收监管。
取消税目:1. 营业税:2008年起,我国已开始逐步取消营业税,并在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营业税将被废止。
这将减少税收制度中的重复和重叠,并且更加符合国际税制的要求。
2. 城市维护建设税:随着全面营改增的实施,城市维护建设税也将取消,以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
取消这个税目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
2024年全面营改增后重点明确的适用税目总结截至2024年,中国全面实施营改增已经进一步完善。
营改增是中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旨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全面营改增后,税制的适用税目明确重点如下:1. 增值税增值税是营改增的核心税种。
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适用范围扩大,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同时,增值税税率有所调整和分类,根据不同行业和商品的特点设置不同税率,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
增值税税目包括商品销售、加工修理修配、餐饮服务等。
2. 资源税资源税是针对自然资源开采与利用行为征收的一种税种,全面营改增后,资源税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并在税率机制上进行了调整。
资源税税目包括石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稀土等自然资源的采掘和开采活动。
3. 企业所得税全面营改增后,企业所得税适用范围包括一般企业和小微企业。
企业所得税税基有所调整,包括扣除费用、折旧摊销等因素,以促进企业减税降费,激发企业投资和创新活力。
4. 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针对个人收入进行征收的税种,全面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采取分类征收的原则,设置多档税率,根据个人收入水平分别适用不同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5. 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针对土地的增值所征收的一种税种,全面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包括在土地出售、转让、赠与等交易活动中产生的土地增值。
土地增值税税目的征收将有助于有效调控土地市场,防止土地过度投机。
6. 物业税物业税是针对不动产所有权人的一种税种,全面营改增后,物业税适用范围包括房地产、土地、设备等不动产的拥有者。
物业税税目的征收有助于优化不动产资源配置,调控房地产市场。
总之,全面营改增后税制的适用税目进一步明确,涵盖了增值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和物业税等。
这些税目的征收和调整将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和转型升级,并降低企业和个人的税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
简易计征的范围
简易计征的范围简易计征是一种简化的征税方式,适用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
简易计征的范围包括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各类税种。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些税种的简易计征范围及相关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的简易计征范围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一种税款,适用于个人的各项收入。
个人所得税的简易计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从事劳务活动所取得的报酬,包括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的简易计征方式是按照所得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征。
2. 经营所得:指个人从事经营活动所得到的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利润、合伙企业的分配收入等。
个人从事经营活动的简易计征方式是按照销售额或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征。
3. 稿酬所得:指个人从创作、发表作品等著作权所取得的报酬收入。
稿酬所得的简易计征方式是按照所得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征。
4. 财产租赁所得:指个人从出租财产所取得的租金收入。
财产租赁所得的简易计征方式是按照所得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征。
二、增值税的简易计征范围增值税是一种按照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额来征收的一种税款。
增值税的简易计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小规模纳税人:指年销售额不超过一定限额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征方式,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征。
2. 农产品销售额:指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销售额。
农产品销售额的简易计征方式是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征。
3. 餐饮业销售额:指餐饮业纳税人从餐饮服务中获得的销售额。
餐饮业销售额的简易计征方式是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征。
三、营业税的简易计征范围营业税是一种按照企业的营业额或销售额来征收的一种税款。
营业税的简易计征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小规模纳税人:指年营业额不超过一定限额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征方式,按照营业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征。
2. 农产品销售额:指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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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有哪些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简易办法计税是征纳双方很头痛的事情,由此也加大了征纳双方的涉税风险。
那么,对于增值税而言,实行简易办法征收的,目前到底有哪些项目呢?为此,笔者对其进行了归类疏理,仅供读者参考。
关键词:依5%减按1.5%征收的项目根据36号文规定: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关键词:3%减按2%征收的项目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1)一般纳税人①2008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自2009年1月1日起,下列项目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②试点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即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③销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④销售其他情形的固定资产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风险提示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同时,根据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销售旧货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该货物自己并没有使用过,一般是以经营为目的,主要是针对旧货经营单位。
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和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2%3.营改增一般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根据36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
风险提示根据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有关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时,放弃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减税。
另外,以上所称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不包括不动产。
这和企业所得税法中的固定资产完全不同。
关键词:按3%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1.小规模纳税人根据目前税法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的征收率为3%(销售和出租不动产除外)。
2.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业户临时外出经营有关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8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固定业户(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必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地纳税,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亦回原地补开。
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的征收率征税。
3.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对拍卖行受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5.一般纳税人销售非自产货物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和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6.一般纳税人销售非自产自来水根据财税[2009]9号文件第三条和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7.一般纳税人供应非临床用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应非临床用血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4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8.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0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而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也明确规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兽用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
9.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97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库存化肥,是指纳税人2015年8月31日前生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
10.光伏发电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根据《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2号)文件规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可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并代征增值税税款,同时开具普通发票。
11.营改增纳税人部分项目根据36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
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2)动漫企业开发动漫产品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