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印模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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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证明参考样表1-13

出生证明参考样表1-13

参考样表1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组织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
是否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是: 否:法人代表
分管领导姓名职 务
联系电话
证件申领人姓 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签发人姓 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印章管理人姓 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印章启用时间
印章终止时间
《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式样:《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式样:
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47·
参考样表6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人于 年 月 日在 (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 (受委托人姓名)办理 (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2·。

甘肃省出生医学证明附件

甘肃省出生医学证明附件
6
三、签发机构信息。 1.“签发人员签字”和“领证人员签字”栏分别由签发人员和领证人员签字。 2.“签发日期”栏按实际签发日期填写。 3. 在《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签发机构(盖专用章)”处加盖 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盖印要使用红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涂抹,不得盖其他 印章或骑缝章。签发机构加盖印章前应当认真核实《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 严禁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办理户口登记情况
□已办理户口登记
领证人需提供和提交的证明材料
□未办理户口登记 《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粘贴处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 )
2.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 )
3.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
4.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
5.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薄原件和复印件( )
9
附件 9
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表
分娩信息、婴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婴儿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时分
出生地


县(区)

出生孕周

健康状况 良好 一般 差 姓名
母亲 国籍 信息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出生体重 年龄 民族
克(g) 出生身长
公分(cm)
《出生医学证明》存根粘
贴处

)
证明人签名
证明人与婴儿关系
身份证 日期
身份证 日期
日 日期
13
附件 12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
原证编号
新生儿姓名
新生儿性别
姓名
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出生证明样本,出生证明模板

出生证明样本,出生证明模板

出生证明样本,出生证明模板
下面是提供的出生证明样本,欢迎阅读。

出生证明
(注:将此证明打印后在出生地公安局户籍部盖章后拿到公证处公证,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不同)
兹证明**,女,于****年(大写)*月*日在*省*市*县出生。

***的父亲是***,**的母亲是****。

**年**月**日
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姓名男女
出生日期年月日时分出生地省市县(区) 乡出生孕(周) 周
健康状况良好一般差体重克身长公分
母亲姓名年龄国籍身份证号
父亲姓名
身份证号
出生地点分类医院妇幼保健院接生机构名称
出生编号签发日期年
民族家庭其他月日签发机构(盖专用章)。

2021年出生证印章

2021年出生证印章

出生证印章《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使用与管理一、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用于《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用于《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

二、《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上分别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要使用红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涂改,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

签发机构加盖印章前须认真核实《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严禁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三、签发机构必须落实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严格实行证章分别管理。

四、签发机构被撤销或取消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收回印章,并做好登记、备案等管理工作。

201*年元月扩展阅读201*陕西省出生证管理办法(草稿)陕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母婴保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发放、使用和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依法出具的,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出生的新生儿,应当依法申领卫生部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

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或儿童,不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其出生登记按《公安部关于国内公民收养弃婴等落户问题的通知》(公通字199754号)要求办理。

在国外出生的婴儿或儿童,不换发《出生医学证明》,其户口登记按《陕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关于对国外出生小孩回国落户有关问题的答复》(陕公治201*98号)。

第四条《出生医学证明》实行一人一证一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印制、擅自发放。

第五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发放、使用和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出生医学证明书样式

出生医学证明书样式

出生医学证明书存根出生医学证明书出生医学证明书
编号:省市区(县)街道(乡)编号:
婴儿性婴儿性别:出生时间:婴儿性姓名:别姓名 1男 2女年月日时分姓名: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出生地点出生孕周周出生日期:年月日时分

出生地点:第出生体重克畸形: 1无 2有畸形种类:第出生地点:
父亲年父亲父亲身份证编号:文化 1大 2中 3小 4文 9不父亲姓名年龄姓名:龄姓名程度:学学学盲详国籍民族工作单位职业民族工作单位身份证编号:

母亲年二母亲母亲身份证编号:文化 1大 2中 3小 4文 9不三工作单位:
姓名:龄姓名程度:学学学盲详母亲姓名年龄工作单位职业民族工作单位国籍民族户主地址:计划生育:胎次:分娩 1自 2臀 3臀 4胎 5产 6剖身份证编号

接生者(盖章):联是、否方式:然助产牵引吸钳腹产联工作单位:
接生单位:产时并发症:0无 1子 2产后 3滞 4胎盘 5子宫 6胎膜 7其家庭住址:
(盖章) 痫出血产滞留破裂早破他接生者(盖章)
婴儿母亲签字:接生者签字:接生单位(盖章):接生单位(盖章)
婴儿母亲签字:家庭住址:婴儿母亲签字:年月日填报日期:年月日年月日说明:1婴儿父亲或母亲无身份证,身份证编号栏填写父亲或母亲的出生年月日。

2出生婴儿家属持
说明:此联由户口登记机关保存此联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卫生部门定期到户口登记机关索取进行统计。

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卫妇发[1995]第10号

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卫妇发[1995]第10号

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正文:---------------------------------------------------------------------------------------------------------------------------------------------------- 卫生部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卫妇发[1995]第10号1995年11月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公安厅(局)计划单列市卫生、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下简称《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经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发布,于1995年6月1日开始施行。

依据《母婴保健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的规定,决定依法统一制发新的《出生医学证明》。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1996年1月1日(边远地区3月1日)起,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人口,统一使用依法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其它有关出生人口的医学证明一律废止。

二、《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出具。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按照栏目要求准确填写,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方可生效。

三、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并保留《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新生儿进行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

四、原卫生、公安、民政三部联合签发的卫统发(1992)第1号文通知中,有关《出生医学证明书》的规定不再生效。

五、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不得利用《出生医学证明》搭车销售其它卡、册或纪念品,以免增加使用者经济负担。

六、各级妇幼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及社区保健人员,凭《出生医学证明》负责辖区内儿童系列保健服务。

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
助产机构
名称
正阳县人民医院机构代码41900786-9 首次签发√
签发机构
名称
机构代码补发
法人代表
姓名
闵建职务院长电话8899001
分管领导
姓名
樊丽职务副院长电话8899002
空白证申领人姓名余峰电话8899171 身份证号412829196
307070022
签发人姓名范颖颖电话8899044 身份证号412829198
103050045
印章管理人姓名贾道莉电话8899044 身份证号412829196
603120020
审核人
姓名
汪军霞职务护士长电话8899352
印章启用时间2010年5月1日印章终止
时间
《出生医
学证明》
专用章
式样
《出生医
学证明》
补发专用
章式样
单位公章:
报表日期:2010年7 月30 日。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表册参考样式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表册参考样式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鉴定机构使用)注:载体鉴定结果和信息核实结果一项为假,结论为假。

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存根)尊敬的家长:(2014年第5版)《出生医学证明》是孩子的“人生第一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在医务人员向您宣传《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政策并充分告知办证要求后,如您已清楚了解,请签字确认。

医务人员签字:新生儿母亲(父亲)签字:告知日期:年月日(该存根随病历一起保存)…………………………………………………………………………………………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尊敬的家长:(2014年第5版)《出生医学证明》是孩子的“人生第一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根据国家有关《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规定和《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1、病历记载的新生儿母亲姓名和年龄必须与其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一致。

如住院登记时提供的姓名等相关信息有误,在出院前,需提供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姓名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新生儿母亲已出院的,除前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

2、为新生儿取好姓名。

新生儿姓氏原则上使用父姓或母姓,如要求使用第三方姓氏,需由新生儿母亲出具书面声明;新生儿名字必须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体汉字,不能使用繁体、异体或冷僻字。

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外籍人士的,新生儿姓名可用中文或外文,但必须符合拟申报户籍国家(或地区)的姓名使用规范。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将不予更改。

3、请在出院前向接生医生提供新生儿父亲有效身份信息。

有效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并索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核实表中各项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出生医学证明书样本(最终定稿)

出生医学证明书样本(最终定稿)

出生医学证明书样本(最终定稿)第一篇:出生医学证明书样本小编:再015年出生的宝宝就是羊宝宝了,记得办好出生医学证明书哟!《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时间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根据。

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身证号,地址。

然后再写关系人,父母,等(同上)特此证明题名年月日(盖章)带身份证,户口本,相片,到公证处公证,便可。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照实填写不得空项。

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

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

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以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早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以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养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根据国家相干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身办理。

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身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

(婴儿父母只来一名办理便可)。

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第二篇:出生医学证明书范本出生医学证明书是由医院出具的、能够证明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出生地、生父母等,并具有一定证明力的书面材料,长期有效,并可做为婴儿登记户口的依据。

婴儿出生证明主要是针对医院新生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

范本申请人______,姓名__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身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表册-参考样式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表册-参考样式

《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定书(鉴定机构使用)注:载体鉴定结果和信息核实结果一项为假,结论为假。

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存根)尊敬的家长:(2014年第5版)《出生医学证明》是孩子的“人生第一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在医务人员向您宣传《出生医学证明》相关政策并充分告知办证要求后,如您已清楚了解,请签字确认。

医务人员签字:新生儿母亲(父亲)签字:告知日期:年月日(该存根随病历一起保存)…………………………………………………………………………………………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告知书尊敬的家长:(2014年第5版)《出生医学证明》是孩子的“人生第一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

根据国家有关《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规定和《江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1、病历记载的新生儿母亲姓名和年龄必须与其有效身份证件上的信息一致。

如住院登记时提供的姓名等相关信息有误,在出院前,需提供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新生儿母亲有效身份证件姓名与住院分娩登记的产妇姓名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新生儿母亲已出院的,除前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DNA亲子关系鉴定书。

2、为新生儿取好姓名。

新生儿姓氏原则上使用父姓或母姓,如要求使用第三方姓氏,需由新生儿母亲出具书面声明;新生儿名字必须使用国务院公布的简体汉字,不能使用繁体、异体或冷僻字。

父母一方或双方是外籍人士的,新生儿姓名可用中文或外文,但必须符合拟申报户籍国家(或地区)的姓名使用规范。

《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将不予更改。

3、请在出院前向接生医生提供新生儿父亲有效身份信息。

有效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并索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核实表中各项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1我院实行专人专机打印《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差不多三年了,非常重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的打印和管理工作。

建立《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和使用的出、入登记制度,报废登记制度,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和备查。

由专人分别管理《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和《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打印《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和加盖专用章应分别设在办公室和财务室两个科室,严格使用手续,严禁伪制和滥用印章。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按法定式样由签发单位刻制,印模式样已抄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补办工作统一由县保健院负责。

定期召开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小组和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小组会议,总结每一季度的工作情况,提出不足和建议,督促落实和完善。

所以今年因打印证件时操作或机械故障等原因导致项目不准确或错误的问题减少了。

20__年度,我卫生院的接生活产人数是1121人,实领空白《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1200个,已发放《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1031个,其中有历年出生20__年发放的115本,今年出生今年发放的916本;作废《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有3本;还剩余空白《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312本。

我院今年度的发证率是81.7%。

因今年医改,各项工作比较多,且现在打证和发证都是我一个人负责,所以今年不能及时按时打印,给我们妇产科和办公室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

明年希望有新的人员来拉接手打证和发证工作,这样打印和发放工作才能逐渐恢复正常。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2近日,我省在石家庄召开全省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暨培训会议,对《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培训,并安排部署《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助产机构出具的证明孩子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的法律文书。

近年来,随着《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社会功能的不断扩大,群众对《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的关注程度不断增强,对《2022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标准的出生医学证明样本模板

标准的出生医学证明样本模板

标准的出生医学证明样本模板出生证明是一个人出生以后由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书,对于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为大家提供的出生证明模板,供大家参考借鉴!XXX公证处:兹证明XXX,男/女,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此处填写出生的市、县)出生。

XXX的生父是XXX(如去世需注明:已故),XXX的生母是XXX(如去世需注明:已故)。

特此证明。

盖章XXXX年XX月XX日派出所:兹有前来我处申请办理/代为申办的出生公证。

据其称现(原)户口登记住址为北京市,请协助调查,并将的姓名、曾用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其生父母姓名填入下列表格,交办理人带回,以便及时为申请人办理公证书。

此致敬礼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延伸阅读1、《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到周五全天。

2、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3)办理程序:a、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b、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c、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

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

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3、作为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4、作为户籍登记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的医学依据;5、作为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期限的事项提供依据。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

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

出生证印章

出生证印章

《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
使用与管理
一、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用于《出生医学证明》的首次签发、换发;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用于《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

二、《出生医学证明》正页、副页和存根上分别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要使用红色印泥,清晰端正,不得涂改,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

签发机构加盖印章前须认真核实《出生医学证明》上的信息,严禁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上盖章。

三、签发机构必须落实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严格实行证章分别管理。

四、签发机构被撤销或取消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收回印章,并做好登记、备案等管理工作。

2012年元月。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制度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制度

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印章管理制度
一、《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是指在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在正本、副页和存根签发机构(盖专用章)处加盖的印章。

二、印章的式样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需要刻制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单位,需经县卫生局审批后由县卫生局报市卫生局批准,市卫生局开具刻章证明到市公安备案的刻章部刻制“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三、对使用“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科室造册登记,擅自刻制印章者由公安处理,并收缴其非法刻制的印章。

四、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专人保管印章,使用印章应严格审核、登记。

严禁在空白《出生医学证明》盖章或涂改后盖章。

五、“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丢失,须向医院主管部门报告,由医院向批准刻制印章的主管部门报告,并在新闻媒体声明作废,申请刻制新印章。

出生医学证明标准规格

出生医学证明标准规格

出生医学证明标准规格一、出生医学证明内芯标准尺寸1、成品尺寸:308X130mm2、其中:①正页:189x130mm②副页联:60x130mm③存根联:59x130mm二、出生医学证明内芯防伪标识1、中国妇幼卫生徽标采用无色荧光防伪油墨印刷;直径19.5mm,位置X=86.5mm、Y=53mm。

2、五角星采用无色荧光防伪油墨印刷;直径5mm,位置X=ll4.5mm、Y=49.5mm。

3、卫生部印章采用红色荧光防伪油墨印刷;印章缩小直径32mm,位置X=11mm、Y=8lmm。

4、纸张采用特制专用五角星环齿轮水印纸,齿轮尺寸为29X31mm,五角星尺寸9xllmm,水印分布均匀、排列有序。

三、出生医学证明封皮标准尺寸l、出生医学证明封皮展开长度为198mm,折合后尺寸为99x138mm;2、封皮采用聚乙烯合成塑料磨砂革制作,颜色为墨绿色;3、塑革封皮国徽和文字采用凹印烫金,国徽直径36mm,“出生医学证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分别为楷体及仿宋体,文字为横排,与中文相对译英文,维、藏、朝、蒙地区与中文相对译本地区民族文字。

《出生医学证明》真伪鉴别表《出生医学证明》电子水印防伪条码检测方法一、将《出生医学证明》内芯平整放于桌面上,将检测板子压于《出生医学证明》内芯副页防伪水印条码上,当检测板于0角度时,防伪水印条上会显现“出生证”字样;二、将检测板平压于《出生医学证明》内芯上,按逆时针方向转动60度角,防伪水印条上会显观“人口登记”字样;三、将检测板按逆时针方向转动120度角,防伪水印条上会显现“CSYXZM”(即《出生医学证明》的拼音字头)组合字母字样。

注意:检测板转动接近观察角度时,轻微移动,可调整出最清晰效果。

伪造《出生医学证明》用检测板检测未见上述内容或内容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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