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一、目的和任务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专业领域的指导和支持,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委员会的任务包括但不限于: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组织培训和研讨会等。
二、组织结构1. 委员会由一名主席和若干名委员组成。
主席由委员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连任一次。
委员由主席和其他委员共同推荐,并经过委员会成员的投票选出,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次。
2.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并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3. 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事务管理。
三、职责和权力1. 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委员会应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和修订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促进行业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2. 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委员会应根据行业的需求,提供专业的咨询和建议,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解决专业问题和困难。
3. 组织培训和研讨会:委员会应组织相关的培训和研讨会,提升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推动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4. 公众宣传和推广:委员会应加强与媒体和社会公众的沟通,宣传行业的发展成果和优秀案例,提升行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5. 监督和评估:委员会应定期对行业的发展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提出改进和发展建议,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会议和决策1. 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定相关事务。
会议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2. 会议决议应由委员会成员进行投票表决,简单多数通过。
主席在投票时有否决权,但应合理行使。
3. 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的内容、决议和行动计划,并由秘书处保存和归档。
五、经费和资产管理1. 委员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赞助和捐赠等。
经费的使用应公开透明,用于支持委员会的工作和活动。
2. 委员会应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对委员会所拥有的资产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六、章程的修订1. 对本章程的修订应由委员会成员提出,并经过全体委员会成员的讨论和投票通过。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专业建设,使专业更好地对接产业,培养与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实用型人才,经研究,决定成立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 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学校确定专业建设和发展、审订专业教学计划、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提高专业技能的指导机构。
第三条 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设置根据我校专业设置情况,分别成立矿山机电、建筑工程施工、工程测量、机械制造技术、机电技术应用、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平面设计、护理、助产、药剂、会计电算化等13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各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成员一般为5名,其中,主任1名,委员4名,兼职秘书1名。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主任一般由专业部主任担任,委员由2名专业部的专业骨干教师和2名外聘专家组成。
2名外聘专家原则上要求是本地本专业领域内企事业单位的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人员或管理人员。
第四条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职责:1、审定专业设置和调整方案;2、审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其岗位(群)所需的能力和知识结构;3、审定专业教学计划;4、审定本专业各门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训大纲;5、指导本专业制订知识和技能考试、考核的标准及方法;6、指导开展“产学研”相结合,指导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协助校外实训基地建设,逐步实现专业建设与产研相结合;7、研究专业人才培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8、对科研、技术开发和服务提供咨询;第五条 委员任职资格:1、政治思想素养好,热心和关注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愿意以相应的时间和精力参与指导专业建设,能出席有关会议;2、外聘专家具有本专业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扎实的理论知识,在本专业领域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具有本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学校教师具有本专业丰富的教学经验,熟悉专业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建设规划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建设规划一、本专业人才需求与职业岗位分析随着全球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科技革命进程的加快,人类社会逐步由工业社会进入信息社会。
在全社会范围内培养一支既懂管理科学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专业化、正规化的企业信息管理人才队伍已是当务之急。
国家人事部也发布的《200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及2006年需求情况调查分析》,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类专业人才市场需求名列第二位。
由此可见不仅信息产业需要大量的IT人才,其它行业也使 IT 人才需求不断增加。
随着IT技术在通信、医疗、游戏、教育等各行业的应用,软件、硬件、网络、信息管理类的需求都保持了上升走势。
本专业属于中职教育工科类别的技术性专业,培养具有面向企事业单位,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管理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熟悉RFID系统应用,熟悉计算机软硬件维护,熟练掌握至少一种软件开发工具,能够参与信息系统的分析、设计、实施以及承担日常维护、管理工作,掌握综合布线及组网技术,能承担网络工程组建及信息安全控制,掌握多媒体技术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够从事多媒体制作、网页制作、二维动画制作的高级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本专业人才培养的职业方向为:1、信息系统开发:从事企事业单位中小型信息系统的系统分析、设计、编码、调试及维护工作。
2、计算机系统、网络系统管理:从事计算机办公自动化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组装与维护及销售、计算机局域网络组建与管理、数据库系统维护与管理、企业网站安全与管理工作。
3、智能楼宇系统应用开发:从事社区智能楼宇系统应用项目开发工作。
4、网页设计、平面设计、多媒体素材制作从事网页设计、flash动画设计工作,从事广告、装潢设计、多媒体素材制作。
二、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计划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是广州城市职业学院的主要专业之一。
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主要从事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相关课程的教学与研究,教学与科研梯队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
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分析学校原有计算机专业教师的现状,师资队伍建设将以巩固提高现有教师队伍为主、引进高水平人才为辅的策略。
专业发展指导委员会章程
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关于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的教育方针,办好办强我校职业技术教育,结合我校各专业建设和相关行业对人才的需求,加强学校的专业建设,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与就业能力,培养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技能型专门人才,特成立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确定学校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提高专业技能培养水平以及研究专业教学改革的指导机构。
第三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任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专业学科发展规划,提高教育质量;指导和推进专业建设、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出并研究有关本学科专业建设中的问题,促进本学科各专业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指导和促进本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任期第四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人员组成:相关行业的专家、企业家、学者、相关管理人员以及教研室专业教师组成。
第五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教研室推荐,主管副校长审批,报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校长颁授聘书。
第六条学校经批准设置的各个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顾问主席1名、顾问若干人、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若干人。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由我校教务系列领导干部及教师担任,顾问主席、顾问由在相关行业中具有丰富经验和突出贡献的学科专家、管理人员担任。
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三章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任职资格第七条关注职业技术教育事业,愿以相应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学校的专业建设工作。
第八条在相关专业领域内享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第九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第四章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职责第十条进行专业建设、改革发展的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专业调整的建议、意见和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为制订和修订专业教学计划、调整课程结构、编制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和生产实训教学大纲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
第十二条讨论专业教学改革。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XX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为确保学校服务面向,保证学校专业建设更好地适应地方经济发展,明晰专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充分发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和各环节教学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之作用,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成立XX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专业委员会旨在全面推进学校转型改革,围绕学校的办学特色,推动培养以应用型人才为特征的专业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第二条专业委员会在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已开设或筹备开设的专业,原则上都应按专业或专业群设立相应的专业指导委员会(学科或专业一致或相近学院,可视情况,跨学院联合组建),各专业指导委员会设在专业所属的学院,命名为XX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四条专业委员会由5-9名委员组成(专业数较多且跨学科的学院可选上限)。
成员为学院院长、副高及以上职称(双师型教师可放宽至中级职称)的专业教师(含职能与教辅部门双肩挑管理人员)、行业专家、企业高级管理、工程技术人员、其他高校专业带头人等。
在组成人员中,企业或行业专家不得少于20-30%。
其他高校专家不少于1人,校内人员双师型教师不少于1人。
人员名单由二级学院审核,报校长(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批准,颁发聘书(每届任期4年)。
第五条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秘书1名。
人选由专业委员会确定。
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开展,由主任委员等负责组织联系协调。
第三章职责和权利第六条专业委员会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的需求,确定本专业的专业定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
确定本专业对应岗位的知识能力结构标准,审定课程体系等。
第七条专业委员会定期听取专业教研室关于专业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自编教材与讲义、实训实习大纲、实训设备和设施指导方案等,对本专业建设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为学院专业建设和发展提供咨询、建议。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建设方案
德州市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人才需求比例见图5-1-1。
已建成程序设计实训室、计算机组装与维修实训室等校内专业实训室5个、专业机房10个,能够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需求。
建立校外实训基地6个,与山东万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州财富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信智源有限公司、山东亿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建立长期校企合作关系。
选择引进CSTP等培训机构,通过培训使学生掌握实战技术,实现到德州本地及北京、天津、济南等周边城市高质量就业,借此进一步开拓就业市场,为扩展校企合作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5.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累计培养毕业生350余人,就业率保持在96%以上。
毕业生跟踪调查显示,各用人单位对学生的满意率达到了98%。
借助“电脑文化节”,搭建技能大赛平台,实行赛育互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在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大赛、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中多次获得奖励,获奖人次达47人。
6.不断提升的社会服务能力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积极服务地方经济。
近几年对外开展多种软件技术服务项目,例如为德州市环保局开发“德州环境保护预警系统”,为德州老龄委开发政务网站,为山东齐元公司研发“风机盘管试验台监控系统”等,得到了社会和企业的高度认可。
面向社会开展网站开发、信息处理技术等培训工作,年培训人数约1300人。
面向社会人员开展本专业国家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服务,年鉴定800多人次。
每年承担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网络教育考试等达5000人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校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尚显不足,校企合作方式仅限于专业论证、顶岗实习和订单培养,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缺乏长效运行机制。
2.课程体系和企业岗位对接不够紧密,课程内容还不能完全适应企业经济转型的需要,实践课程开发尚不能满足学生关键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
3.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整体教科研能力偏低,专任教师社会实践经验不足,社会服务能力尚需提高,兼职教师的管理也需进一步规范。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一、背景和目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是为了提升和促进特定领域的专业发展而设立的组织。
本章程旨在规定专业指导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以确保其有效发挥作用。
二、组织结构1. 主席:专业指导委员会由一位主席领导,主席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
2. 委员: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委员人数根据需要确定。
3. 秘书处: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会务管理。
三、职责和权责1. 提供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提供专业指导、建议和意见,以促进特定领域的专业发展。
2. 制定专业标准:委员会根据行业需求,制定和更新相关的专业标准,以推动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化。
3. 举办培训和研讨会:委员会组织培训和研讨会,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4. 支持研究和创新:委员会支持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创新,鼓励成员参预科研项目和创新实践。
5. 发布行业报告:委员会定期发布行业报告,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问题,并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
6. 评估和认证:委员会负责对相关领域的机构和个人进行评估和认证,以保证其专业水平和信誉。
7. 合作与交流:委员会促进成员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建立行业内的合作网络,推动行业的整体发展。
四、运作方式1. 会议: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决策重要事项,会议可以线上或者线下进行。
2. 工作组: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组,负责具体的专业指导项目和任务,由委员自愿参预。
3. 委员任期:委员的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连任后需经重新选举。
4. 决策方式:委员会的决策采取多数表决原则,主席在表决结果平局时有一票决定权。
5. 公平公正: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公平、公正和透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五、变更和解散1. 变更:本章程的变更需经过委员会的多数允许,并按照像关程序进行修改和公告。
2. 解散:如委员会无法继续履行职责或者达到目标,委员会可以决定解散,解散需经过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允许。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及责任分工说明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及职责分工说明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为探索适应中职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我校与社会、教学与生产、教学与科技工作的紧密结合, 建立我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新机制, 使专业建设指导工作主动、灵活地适应社会需求, 更有效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特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一、总则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我校各专业指导和顾问性质的专家机构, 对专业改革和建设起着督察和咨询作用。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各成员应积极为专业发展创造条件, 促使我校各专业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在本职教中心教学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是中心专业建设指导、顾问、咨询的专家机构。
二、组成1.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按专业设置。
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应由专业带头人、学院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 及具有相当业务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行业或企业专家、高校的有关专家组成。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成员5-7名, 设主任委员2名, 副主任委员1-2名, 秘书1名。
校外专家人数应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其中应有1名以上来自行业或企业的专家。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至少应有1名来自行业或企业的专家。
4、专业指导委员会成员应具备的条件:热心高等职业教育, 关心支持中心专业建设和发展, 工作认真负责, 现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管理或企业一线技术工作, 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委员会委员由各系(部)推荐, 教务处审核, 校长审批, 由学院颁发聘书, 每届任期三年, 可以连任, 任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作个别调整。
三、工作职责1.组织专业建设、改革、发展的研究, 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设置调整的建议、意见和发展规划。
2.为制订和修改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教学大纲、调整课程结构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
计算机应用专业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初稿)
海南省机电工程学校国家示范校建设计算机应用专业项目实施工作方案(讨论稿)国家示范标准化建设工作已进入收尾总结验收的关键阶段,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检查验收工作通知要求,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国家示范校建设总结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一)学校国家示范校建设领导组织1、学校总指挥:陈克文2、学校实施领导:陈道政孙琦(常务负责人)3、国家示范校建设办公室成员:黎联琼、王大新、张渤海、陈明泽、白宇、陈清川、唐玉莲、陈文芳、蔡兴雅、郑利锋、王璜(二)国家示范校建设计算机应用专业组织机构1、项目负责组长:王大新副组长:王剑靖陈珍2、保障组组长:王剑靖组员:冯申泽、吴光宾3、考勤及工作量组组长:陈珍组员:冯申泽4、成立计算机专业建设工作办公室。
(1)办公室成员:全体计算机专业教师、基础部其它专业教师(2)办公室内勤及文员:范晶晶、陈文帼、王瑛瑛、唐亚飞5、项目建设联络执行员:王会仁二、工作职责1、陈校长负责全总指挥,指导计算机专业项目建设工作。
2、项目负责人负责各项目的指导验收工作。
3、办公室成员规范整理验收材料。
4、确保国家示范校建设验收工作,按时优质完成。
5、计算机应用专业建设工作办公室人员实行坐班管理,根据验收工作的需要和进程,配合示范办与本学部做好上传下达联络,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归档、文件处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组建更强的国家示范校建设作战团队,配齐配备办公设施设备,确保验收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2、各子项目、各项目建设工作成员必须抓紧时间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严格按示范校建设时间进程和计划验收要点及标准于5月30日前优质完成各项验收工作任务。
3、加强示范校专项建设经费的管理,计划用钱,规范用钱,做到事有凭证,花钱见效。
四、计算机应用专业项目建设办公室设施设备配置1、办公地点:基础教学部办公室、计算机房(教学楼三楼电脑一室)2、安装网络,确保畅通无阻。
高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
附件: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加强学院与社会、教学与生产、教学与科技工作的紧密结合,建立学院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新机制,更好地加强专业建设,保证我院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体现我院的办学特色,构建以能力为本位的理论和实践教学体系,更好地指导学生实习与就业,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培养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特设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在学院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协助学院系部确定专业教学目标和人才培养方向,确定专业知识结构,审议专业教学计划,搞好课程设置和课程建设,提高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的咨询和指导机构。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院每个专业必须设置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业相近的,可按大类组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四条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可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名,委员5-6名。
主任委员原则上由校外委员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专业负责人或本专业教研室主任担任。
委员会成员由本省或本市行业协会、行业行政机关、大中型企业的领导、专家与高等院校学者或教授、本院系专业教师代表等人员组成。
校内委员控制在3人以内。
第五条委员资格1、具有本专业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动手技能。
2、在本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有较丰富的专业经验。
3、原则上具有本专业副高以上技术职务资格。
4、能正确掌握和预见本专业发展趋势。
第六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采用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或中途解聘。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对相应专业设置的可行性(社会背景、行业背景及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等)进行论证或咨询;审议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为争创重点专业、特色专业提供服务。
第八条对专业的建设方向、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及与之相适应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等进行指导。
第九条审核专业教学计划和专业主干课程、技能训练课程教学大纲;审核专业技能考核的标准与方法。
第十条指导实践性教学与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协助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岗位的安排。
CCF专业委员会条例
CCF专业委员会条例(2009年1月18日九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总则第一条中国计算机学会(英文:China Computer Federation,缩写CCF)专业委员会(英文:Technical Committee,缩写TC)是根据计算机及相关领域的研究、开发及应用的发展需要,由CCF设立的二级专业分支机构,是CCF开展学术活动的主体。
专业委员会接受CCF的直接领导。
第二条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的宗旨是:团结、联合、组织计算机及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按照不同领域或专业开展学术/技术交流、发展战略研究、专业技术标准制定、专业资格认可、专业培训等相关活动,提高所从事领域的科研、教学、应用水平,促进研究成果的应用和向产品的转化,提升在国家科技活动和国际学术方面的影响力。
专委会坚持学术民主和组织上的开放,根据学科发展和技术应用的需求开展活动。
第三条为规范专委会的组织和学术活动,根据CCF章程制定本条例。
专委会须遵照CCF章程和本条例及学会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专委会的创建、撤消、更名和合并第四条专委会的创建1.申请。
40名及以上CCF会员中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可联名提出创建专委会的申请。
申请者须向学会秘书处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拟成立的专委会的定位、所涉及的专业内容、发展现状、成立该专委会的必要性以及专委会成立后的活动方式,并须说明是否和现有CCF专委会覆盖的业务范围重叠等。
申请中应注明主要发起人和联络人(申请表见附件一)。
CCF学术工作委员会(简称学术工委)可直接提出创建新专委会的动议,其程序和内容同本条专业人士的申请。
创建动议由秘书长会议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
2.审核。
CCF收到创建新专委会的申请报告后,由学术工委审查其创建的必要性,并在2个月内告知申请人是否能够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
如果需要,学术工委可要求申请人作口头陈述。
对不能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的申请,学术工委要告知发起人拒绝的理由。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建设规划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建设规划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建设规划专业建设是高等职业院校最重要的教学基本建设,专业建设水平决定着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和办学水平。
为进一步做好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建设工作,主动适应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特制定本专业建设规划。
一、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1、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以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遵循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专业特色,以教育思想、教学理念改革为先导,以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革为核心,以加强学生的职业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重点,以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保证,分层次地推进专业建设,实现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
2、专业建设原则(1)主动适应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调整和设置专业方向;(3)发挥行业优势,建设鲜明的特色;(4)参照示范性专业建设标准,推进示范专业的培育;(5)努力形成合理的课程体系,促进规模、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3、专业建设目标总体建设目标:到2015年,力争建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与区域经济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省级示范(培育)专业,形成以职业能力为核心、与职业资格证书相适应的课程体系。
(1)建设目标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强化高等职业教育特色。
主动适应广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围绕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对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需要,以就业为导向,紧贴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认可度;在构建校企合作平台、强化实践育人、加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建设教学团队、增强服务能力等方面加强建设,凝练专业特色,建设专业品牌。
创新专业建设理念,明确建设目标,理清建设思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将专业建设成为具有一流的办学条件、一流的师资队伍、一流的人才培养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特色专业。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
专业指导委员会章程一、概述专业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为了提升和规范相关专业领域的发展而设立的组织。
本章程旨在明确委员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和运作方式,以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行。
二、组织结构1. 委员会成员:委员会由相关专业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成员人数不少于7人。
委员会成员由主管部门或者相关机构推荐,并经过正式任命。
2. 主席:委员会设立主席一职,由委员会成员互选产生,任期两年。
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并代表委员会与外部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
3. 秘书处:委员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助主席履行职责,组织会议、起草会议记要和文件,采集和整理相关资料,维护委员会档案等工作。
三、职责和权力1. 提供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核心职责是为相关专业领域的发展提供专业指导。
委员会成员应根据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就相关政策、法规、技术和发展趋势等方面提供建议和意见。
2. 评估和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对相关专业领域的发展进行评估和监督,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委员会可以组织专题研究、调研和论坛等活动,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和讨论。
3. 协调合作:委员会应积极协调和促进相关机构、企业和学术界之间的合作。
委员会可以组织交流会议、研讨会和培训班等活动,促进专业人材的交流和合作。
4. 提出政策建议:委员会可以根据相关专业领域的需要,提出政策建议,为政府和相关机构制定和改进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5. 宣传推广:委员会应加强对相关专业领域的宣传推广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该领域的认识和理解,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四、运作方式1. 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主席主持。
会议可以采取线上或者线下方式进行。
会议应提前通知委员会成员,并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资料。
2. 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应由全体委员共同参预,采取多数原则。
重大决策应通过会议形式进行讨论和表决,形成决议文本。
3. 工作组:委员会可以设立工作组,负责具体的研究和工作任务。
工作组成员由委员会成员自愿报名,并经主席批准。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计算机平面设计双精准的建设,建立本专业与行业、单位之间产学研相互沟通、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特成立计算机平面设计双精准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是计算机平面设计双精准建设专业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产学研结合等教学研究的学术组织,是指导专业教学改革、专业建设、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计算机平面设计双精准建设专业指导委员会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要遵循职业教育的客观规律,以教学、教研及科研为中心,以“以就业为导向”为宗旨,走产学研结合的教学改革之路,认真探讨各时期职业教育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计算机平面设计双精准建设专业建设,指导计算机平面设计双精准建设专业改革。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计算机平面设计双精准建设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1、做好计算机平面设计双精准建设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人员调整、信息联络及日常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建立产学研结合的长效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
2、听取、审议专业建设工作规划、专业培养目标,并对专业建设、课程设置及人才培养规格等提供决策咨询。
3、参与专业招生计划的审定。
4、参与专业建设的指导与管理。
5、审核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与课程建设相关的资料。
6、定期召开专业咨询论证会,了解社会行业对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教学内容等方面教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为教学改革及专业调整提供依据。
8、按照产学研结合的要求,围绕如何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办学、与用人联合办学、以企业化理念办学等建立工作规范,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计算机平面设计双精准建设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秘书各1人,委员若干人。
委员会校外委员比例原则上应达到50%以上。
第六条根据实际情况,计算机平面设计双精准建设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由学校领导、教务科科长、科组长、学校2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务或高级技师的教师和4~5名校外科研及企事业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等级或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和技术人员组成。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章程一、总则为深入贯彻《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管理要点(粤教高函(2013)134号)文件要求,以就业为导向,践行高职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发挥行业企业专家在专业结构调整,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中的作用。
使学校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与教学能够同社会需求和科技发展相适应,特制定本章程。
二、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1.各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可按专业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也可按专业群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由8T0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秘书1人,委员6-8人,校外委员不少于总人数的百分之六十。
主任委员一般由校外委员担任,秘书由本校委员担任。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校外委员应具有行业代表性,一般为企业技术主管、企业一线技术骨干人员。
校内委员一般为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应热爱高职教育事业,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相关岗位(或岗位群)的工作,了解本行业发展趋势及专业发展方向等。
三、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职责1.定期或不定期讨论专业建设工作,根据惠州及珠三角经济发展情况及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参与审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条件、顶岗实习、职业资格考证安排等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论证。
3.探讨产学结合、校企合作办学的模式,指导本专业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等联合教学活动。
4.对本专业提供技术咨询,介绍本专业最新技术信息和动态,向学校推荐合格的兼职教师。
四、聘任与管理1.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由学院提出,报学校批准后,由学校聘任,每届任期三年。
2.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一次全体委员例会。
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例会的组织、议程由学院负责安排和实施。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校内委员应与校外委员保持经常联系,充分听取对专业教学建设与改革的建议,发挥专家的指导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_______ 计算机应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八
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月
总则
第一条按照“做特、做精、做强”的专业建设目标,着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和特色化发展,真正为产业发展和学生服务,特成立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计算机应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
第二条计算机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以职业岗位能力为本位”的原则,
紧紧抓住突出实践性教学、强化技能培养、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
调动广大教师的
积极性,编写具有一定质量的计算机专业实训实习教材,优化实训课程结构,形成以工
作任务为载体,构建学习情境教学模块的课程教学模式开发,为提高学生计算机应用专
业技能水平,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素质计算机应用专业人才服务。
组织机构
第三条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由系(部)推荐,教务科研处审核,由校长审定并颁发聘
书。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专业指导委员会由5-13名人员构成,根据目前学院实际。
组成人员要求如下:
1.本校学术水平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的教学管理人员及教师。
2.本专业领域的专家、
行业领域内的工程或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
1-2名,委员3-10名,信息系主任兼专业指导委员会秘书。
校外委员占三分之一,主任委员组织和联络各委员召开工作会议。
第五条专业指导委员应具备的条件是:热心中职教育的专业建设,工作认真负责,现从事本专业的教学、管理或行业、企业一线技术工作,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或较丰富的实践经验。
目前在本专业领域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职责
第六条组织专业建设、改革、发展的研究,提出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
设置调整的建议、意见和发展规划第七条为制订和修改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践课教学大纲、调整课程结构提供指导性意见、建议。
第八条指导、协助系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
积极提供校外实习场所及推荐兼职教师到学院讲课。
积极开展本专业科技信息方面的讲座,指导、协调产学结合、校企合作,逐步实现专业建设的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
第九条指导本专业制订自编教材规划,负责自编教材的编审和评价工作,对教材的选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指导、提升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教育教学技能,提高教学质量,为本专业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加强同行业、企业的联系,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培养” ,建立和完善校企双
赢的长效合作机制。
第十二条研究本专业人才培养中的突出问题,并探讨制定解决方案。
第十三条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及就业指导。
开展毕业生追踪调查,分析、评价教学质量。
反馈毕业生就业情况,对人才培养模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专业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秘书负责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
第十五条专业指导委员会工作计划在主任委员主持下,由全体委员讨论制定,由各专业委员负责实施。
第十六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参与本专业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设,指导本专业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为本专业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开展社会服务提供帮助。
第十七条校外成员可以客座教授的身份定期来学校开设讲座、兼课,并作为学生校外
实习的指导老师,参与人才的培养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