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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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一、引言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是保障手术患者安全、减少手术部位感染(SSI)的重要措施。

然而,不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不仅会增加患者的不良反应风险,还会导致耐药菌的产生,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因此,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至关重要。

二、管理原则1. 预防性使用:仅在必要时使用抗菌药物,如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或涉及重要脏器、异物植入手术等。

2. 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和当地细菌耐药情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3. 最小有效剂量:根据抗菌药物的药代动力学特点,选择最小有效剂量,以减少药物不良反应和耐药风险。

4. 适当用药时间:一般手术预防用药时间为手术前0.5-2小时,术后用药不超过24小时。

5. 监测与评估: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三、管理措施1. 制定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南和规范,明确用药指征、药物选择、用药时间等。

2. 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和掌握。

3.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登记制度,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统计分析。

4. 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现象。

5.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质量控制体系,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四、监控制度1. 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控组织,负责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2. 定期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对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反馈。

3. 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包括用药指征、药物选择、用药时间等。

4. 对不合理用药现象进行干预和纠正,必要时进行教育和培训。

5. 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提高透明度和监督力度。

五、结论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及监控制度对于保障手术患者安全、减少手术部位感染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含介入诊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其次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

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大多数是内源性的,即来自患者本身的皮、粘膜及空腔脏器内的细菌。

皮肤携带的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

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典型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还有厌氧菌(主要是脆弱类杆菌,它们是这些部位器官/腔隙感染的主要病原菌。

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相关的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确保本规定贯彻落实。

第六条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七条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医院相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做好感染预防控制工作。

第二章预防用药的适应证第八条清洁手术(1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

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为加强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规范管理,预防手术部位感染,避免因抗菌药物使用不当导致细菌耐药,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全院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医务人员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首选第一、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执行(附件)。

若使用其他类抗菌药物,在病历中有理由与指征的记录。

三、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四、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使用。

若用万古霉素或喹诺酮类药物,则为手术前两小时。

五、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双侧关节同时手术,或术中出血量大于1500ml ,术中应加用抗菌药物一次,以维持血内药物浓度。

六、外科患者在手术结束后24小时,停止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心脏外科、脑外科、骨关节置换等深部大型手术在手术结束后48-72小时,停止预防性抗生素使用;未按要求停止使用、用药时间超过规定者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理由。

七、处方点评和超常预警工作纳入医院质量考核目标,评估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宜性,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八、将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绩效考核依据。

对于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处方或未按照规定使用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附件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手术部位抗菌药物选择头颈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甲硝唑心脏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神经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第一代头孢菌素血管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乳房手术腹外疝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应用植入物或假体的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骨科手术(包括用螺钉、钢板、金属、关节置换)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胸外科手术(食管、肺)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胃十二指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胆道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阑尾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甲硝唑结、直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甲硝唑泌尿外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妇产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甲硝唑注意: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发生率高的医疗机构,如果进行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21.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21.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合理性将严格纳入质控考评,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2.预防用药基本原则2.1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

原则上应选择一、二代头孢类等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啉,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如果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素霉注射液。

2.2剂量:参考《原则》推荐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2.3术前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和半衰期),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2.4术后给药时间:应在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若有高危因素者,术后可4-6小时给药一次。

2.5给药地点:手术室。

3.预防用药条件3.1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年龄大于70岁;(5)糖尿病控制不佳;(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3.2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污染手术(Ⅲ类切口手术):(1)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2)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3.3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果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减少抗生素滥用和耐药菌的产生,保证手术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手术科室,包括手术室、重症监护室、病房等。

三、定义1.围手术期:指手术预约的时间,手术开始的时间到手术结束后24小时的时间段。

2.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指在手术前、手术中或者手术后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应用。

四、抗菌药物选择1.抗菌药物的选择应根据手术类型、手术部位、手术切口分类和感染危险度进行,遵循抗菌药物应用指南。

2.应避免使用广谱抗菌药物,尽量选择窄谱抗菌药物。

在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广谱抗菌药物时,需经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审批。

五、使用原则1.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开始,并在手术后继续应用24小时。

2.抗菌药物使用剂量应根据患者年龄、体重等个体差异进行调整。

3.应用抗菌药物的方法可以是口服、静脉注射或外用,具体方法根据患者情况和手术需要决定。

4.应遵循使用规范,避免超量或者错误使用抗菌药物。

5.应监测患者的临床症状、体温、感染标志物等指标,及时调整和终止抗菌药物的使用。

六、抗菌药物管理1.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估。

2.医生应严格按照临床抗菌药物应用指南开展抗菌药物的使用,并及时报备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3.抗菌药物应由医院药房统一采购,不得由医生私自购买和使用。

4.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库,定期检查库存情况,并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出库和使用流程。

5.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应记录在患者的病历中,包括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时间、疗效等信息。

七、教育和培训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的使用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抗菌药物的认识和使用水平。

2.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认识。

八、违规处理任何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医院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将违规行为记入人员档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严格按照医学指南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病原菌分布及药物敏感性等因素综合考虑,遵循循证医学原则。

第六条首选药物应当是疗效确切、安全性好、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β-内酰胺类抗生素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是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的首选药物。

第七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半小时至一小时开始给药,确保药物在手术开始前达到有效血药浓度;(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者失血量大于1500毫升时,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抗菌药物;(三)手术后根据患者病情和病原菌情况,必要时给予第三剂抗菌药物。

第八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不得超出以下范围:(一)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第一代头孢菌素、第二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二)呼吸道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三)泌尿系统感染: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抗生素;(四)消化系统感染:第三代头孢菌素、β-内酰胺类抗生素;(五)其他部位感染:根据病原菌情况和患者病情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三章抗菌药物的监测与评估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监测制度,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进行实时监测。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办法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办法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办法目的:加强我院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促进合理用药,遏制细菌耐药。

适用范围:药剂科、临床各科室。

工作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含介入诊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遏制细菌耐药,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四川省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实施细则(2023 版)》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的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其次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

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的,大多数是内源性的,即来自患者本身的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的细菌。

皮肤携带的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

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典型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还有厌氧菌(主要是脆弱类杆菌),它们是这些部位器官/腔隙感染的主要病原菌。

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相关的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确保本规定贯彻落实。

第六条围手术期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二章预防用药的原则第七条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精细的无菌操作和手术技巧,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一般术前住院日≤3 天。

不推荐对准备接受手术的患者去除毛发;如果确有必要,只能使用剪刀或电推去除毛发。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医院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降低手术部位感染的发生率,提高手术治疗效果,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包括药物的选择、用药时机、用药剂量、用药疗程等。

三、管理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指南进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应用。

2. 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病原菌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选择抗菌药物。

3. 遵循个体化治疗原则,根据患者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调整用药剂量。

4. 严格控制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用药疗程,避免不必要的长时间使用。

5. 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的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用药策略。

四、管理措施1. 医院药剂科负责提供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相关信息,包括药物特性、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等,为临床医生选择药物提供参考。

2. 医务科负责制定医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并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临床实践及时更新。

3. 各临床科室根据指南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科室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规范,并由科室主任签字确认。

4. 医生在开具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处方时,应充分考虑手术类型、患者病情等因素,合理选择药物。

5. 护士负责监督患者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用药情况,确保用药正确、及时。

6. 医院设立抗菌药物监测小组,定期检查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7. 医院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的认识和技能。

8. 建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数据库,收集和分析用药数据,为临床决策提供依据。

五、考核与评价1. 医院定期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用药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2. 将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体系,对合理用药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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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完整版一、总则为规范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院所有住院患者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三、组织管理1. 成立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外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修订本管理规定,监督、指导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2. 医务科负责制定抗菌药物使用规范,组织培训、考核,对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的医师进行处理。

3. 药剂科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供应、监测及不良反应报告,协助医务科开展培训、考核。

4. 感染科负责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的感染控制,对感染病例进行分析、总结。

5. 外科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指导,确保本管理规定在本科室得到有效执行。

四、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原则1.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

2.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精细的无菌操作和手术技巧,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3.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1)有明确指征,如手术时间长、污染风险高、患者有感染高危因素等。

(2)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根据手术类型、病原菌分布及药物特性选择敏感、高效、安全的抗菌药物。

(3)控制用药时机和疗程,通常在手术前0.5-2小时开始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术中可追加一次,总疗程不超过24小时。

(4)合理给药途径,根据患者病情和药物特性选择合适的给药途径。

五、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的具体规定1. 择期手术患者:(1)手术前0.5-2小时开始给药,术中可追加一次,术后不再给药。

(2)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延长用药时间,但总疗程不超过24小时。

2. 急诊手术患者:(1)根据手术类型、患者感染风险及病原菌分布,选择适宜的抗菌药物。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医院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文档序号:XXYY-ZWK-001文档编号:ZWK-20XX-001XXX医院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编制科室:知丁日期:年月日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一)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二)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

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三)污染手术1、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2、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三、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一)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

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并参考本院细菌耐药状况选用品种,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二)预防性应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开展手术的科室和部门。

第三条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目的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提高手术成功率,降低术后并发症的发生。

第四条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评估:术前对患者进行感染风险评估,制定个体化的预防用药方案。

(二)手术时用药: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确保手术时药物浓度达到预防感染的效果。

(三)用药时机:一般在手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内开始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可术中追加一次。

(四)用药时长:根据手术类型和患者状况,一般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

(五)药物选择:根据手术部位、患者感染风险、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成立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管理小组,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

第六条管理小组成员由医务科、药剂科、感染性疾病科、护理部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收集、整理、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组织培训和考核等。

第三章用药管理第八条手术医生在术前对患者进行感染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体化的预防用药方案。

第九条术前由药剂科提供抗菌药物选择指南,供医生参考。

第十条手术医生在手术通知单上注明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给药时间和方法。

第十一条手术室护士按照手术医生开具的用药方案,按时给患者用药。

第十二条术后24-48小时内停药,特殊情况需延长用药时间的,由手术医生提出申请,经管理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十三条药剂科负责监测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对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干预和处理。

第十四条医务科负责对围手术期预防性用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手术预防用药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

第三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使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培训和考核,确保制度的落实。

第二章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第五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选择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病情、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二)优先选择具有良好预防效果、副作用较小、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三)避免使用耐药菌株广泛存在的抗菌药物;(四)不推荐使用广谱抗菌药物进行预防性应用。

第六条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手术前预防用药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内给予,或麻醉开始时给药;(二)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的手术,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给药时间;(三)手术后如需继续使用抗菌药物,应根据患者病情和手术类型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决定;(四)抗菌药物的剂量、给药途径和疗程应根据药物特点和患者病情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考核制度,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用药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制度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目的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二)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基本原则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1、清洁手术(I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其中,乳腺疾病手术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3)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管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原则上不联合预防使用抗菌2、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药物。

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

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三)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1、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菌药物,促进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减缓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及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本规定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___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及卫生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

一、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目的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的目的是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一)手术切口的分类及预防用药条件:清洁手术不需要预防用药,但在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手术涉及重要脏器、异物植入手术、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糖尿病控制不佳、恶性肿瘤放化疗中、营养不良等高危人群时可考虑预防用药。

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于预防应用范畴。

切口分类是决定是否需进行抗生素预防的重要依据。

二)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原则上围手术期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注射用头孢唑啉、注射用头孢呋辛、注射用头孢曲松、甲硝唑注射液(预防厌氧菌感染)。

首先,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仅在泌尿系手术中使用环丙沙星。

氨基糖苷类药物具有肾毒性和耳毒性,因此不建议作为预防用药。

大环内酯类药物属于抑菌剂,一般不作为手术预防用药。

碳青霉烯类药物不适用于手术预防用药。

糖肽类药物一般也不作为手术预防用药,但在MRSA发生率高的医院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时,可以选择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

对于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的患者,可以选择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和链球菌感染,或选择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

在必要时可以联合使用不同的药物。

药物选择可以参考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防止性应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围手术期防止性使用抗菌药物(如下简称防止用药)旳管理,增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根据《处方管理措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有关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旳告知》和《卫生部办公厅有关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题整改活动旳告知》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围手术期防止用药目旳是防止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波及旳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也许发生旳感染。

第三条手术部位感染最常见旳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另一方面是肠道杆菌科细菌(大肠杆菌、肠杆菌属、克雷伯菌属等)。

病原菌可以是内源性或外源性旳,大多数是内源性旳,即来自患者自身旳皮肤、粘膜及空腔脏器内旳细菌。

皮肤携带旳致病菌多数是革兰阳性球菌,但在会阴及腹股沟区,皮肤常被粪便污染而带有革兰阴性杆菌及厌氧菌。

手术切开胃肠道、胆道、泌尿道、女性生殖道时,经典致病菌是革兰阴性肠道杆菌,在结直肠和阴道尚有厌氧菌(重要是脆弱类杆菌),它们是这些部位器官/腔隙感染旳重要病原菌。

在任何部位,手术切口感染大多由葡萄球菌引起。

第四条本规定供所有手术防止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第五条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围手术期防止用药有关旳培训、指导、评价、管理等工作,保证本规定贯彻贯彻。

第六条围手术期防止用药应当遵照安全、有效、经济旳原则。

第七条防止用药不能替代严格旳无菌操作,医院有关部门、科室及医务人员应按照《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防止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做好感染防止控制工作。

第二章防止用药旳适应证第八条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波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旳器官,手术野无污染,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和颅骨肿物切除手术患者原则上不防止使用抗菌药,仅在下列状况时可考虑防止用药:(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增多者;(二)手术波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导致严重后果者,如颅内手术、心脏手术等;(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腹股沟疝补片修补术不包括在内;(四)存在感染有关高危原因者,高危原因包括: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完整版)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完整版)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为加强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规范管理,预防手术部位感染,避免因抗菌药物使用不当导致细菌耐药,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全院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医务人员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

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首选第一、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执行(附件)。

若使用其他类抗菌药物,在病历中有理由与指征的记录。

三、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四、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使用。

若用万古霉素或喹诺酮类药物,则为手术前两小时。

五、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双侧关节同时手术,或术中出血量大于1500ml ,术中应加用抗菌药物一次,以维持血内药物浓度。

六、外科患者在手术结束后24小时,停止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心脏外科、脑外科、骨关节置换等深部大型手术在手术结束后48-72小时,停止预防性抗生素使用;未按要求停止使用、用药时间超过规定者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理由。

七、处方点评和超常预警工作纳入医院质量考核目标,评估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宜性,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八、将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绩效考核依据。

对于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处方或未按照规定使用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附件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手术部位抗菌药物选择头颈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甲硝唑心脏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神经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第一代头孢菌素血管外科手术乳房手第一代头孢菌素术腹外疝手第一代头孢菌素术应用植入物或假体的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骨科手术(包括用螺钉、钢板、金属、关节置换)第一、二代头孢菌素胸外科手术(食管、肺)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胃十二指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胆道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有反复感染史者可选头孢曲松,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阑尾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噻肟;+甲硝唑结、直肠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甲硝唑泌尿外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环丙沙星妇产科手术第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甲硝唑注意: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发生率高的医疗机构,如果进行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我院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的应用。

三、基本原则1.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遵循合理、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2.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根据手术类型、患者状况、药物特点等因素综合评估后决定。

3.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应严格遵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规定,避免滥用。

四、抗菌药物的选择1. 清洁手术:一般不需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应用:(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根据手术部位和患者状况,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根据手术部位和患者状况,选择适当的抗菌药物。

五、用药时机和疗程1. 抗菌药物应在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应用,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2. 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手术时间较长(>2小时)或大手术,术中可追加一次。

3. 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六、用药方法1. 口服给药:适用于轻症患者,如头孢克洛、阿莫西林等。

2. 静脉给药:适用于重症患者,如头孢呋辛、头孢曲松等。

3. 局部给药:适用于手术切口局部感染预防,如碘伏、氯己定等。

七、监测与评估1. 用药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生命体征、药物不良反应等,及时调整用药方案。

2. 术后定期评估患者感染情况,如切口愈合、体温、血象等,及时停药或调整用药。

八、培训与教育1. 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其合理用药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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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应用管
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医学院附属医院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围手术期尤其是清洁手术的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提高临床预防效果,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办医发〔2009〕3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
1、预防用药目的:主要是预防切口感染、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

2、预防用药指征: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Ⅰ类切口为清洁手术,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③异物植入手术(如有植入物的腹股沟疝修补术);④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Ⅱ类切口和Ⅲ类切口手术,一般需要预防用抗菌药物。

二、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
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葡菌选用药物。

预防器官-腔隙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相应的抗菌药物,并参考本院细菌耐药状况选用品种。

根据卫生部〔2009〕38号文的相关规定,制定我院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目录,希望临床积极贯彻执行。

表1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目录
注:1.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2.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1~2g;头孢拉定1~2g;头孢呋辛1.5g;头孢曲松1~2g;甲硝唑0.5g。

3.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

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4.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三、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的给药方法
1、接受清洁手术者,应在术前~2h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静脉给药可在术前,肌注在术前~2h),一般在手术室完成。

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1500ml,可在术中给予第二剂(使用长半衰期抗菌药物者除外)。

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手术时间较短(<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一次即可。

2、接受清洁-污染手术者,预防用药时间亦为24小时,必要时可延长至48小时。

3、污染手术可依据患者情况酌量延长。

四、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
依据表2的评价标准,对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进行评价。

表2: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合理性评价标准
合理不合理
适应症有无
术前(初次)给药时间:术前(切皮前)2h内术前(切皮前)>2h内
或术前不用药术后才用药
术中追加:手术时间≥3h即追加手术时间>3h未追加
或失血>1500ml即追加或失血>1500ml未追加
预防用药总时间(疗程)
Ⅰ类切口:用药24h内停药用药时间>24h
Ⅱ类切口:用药48h内停药用药时间>48h
Ⅲ类切口:用药3~7天内停药用药时间>7天
联合用药有指征、有协同作用无指征、品种多、有拮抗、增加毒
性、理论上无协同作用、重复用药

药物选择正确不正确
用药途径正确不正确
用量及次数/日正确不正确
溶媒种类或体积正确不正确
更换药品有依据无依据
发生ADR处置正确处置不当
禁忌症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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