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 - 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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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目录1.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2.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二)3.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三)4. 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文书式样四)5. 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文书式样五)6.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六)7. 终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告知书(文书式样七)8.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文书式样八)9. 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报告书(文书式样九)10. 消费者投诉(举报)一次性告知书(文书式样十)11.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笔录(文书式样十一)12. 消费者投诉撤回书(文书式样十二)13.消费者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十三)14.消费者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十四)15.消费者举报不予立案通知书(文书式样十五)16.消费者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六)17. 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督办通知书(文书式样十七)18. 授权委托书(文书式样十八)19. 鉴定委托书(文书式样十九)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注:1.本表格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登记;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3.投诉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消费日期、消费涉及金额等具体情况。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工商﹝﹞第号工商行政管理局(所):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的投诉。

请你局(所)对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依法予以处理。

并将处理情况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回复)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注:本通知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工商﹝﹞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2019年12月目录1. 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2. 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二3.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三4. 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四5. 投诉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五6. 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六7. 投诉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七8. 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文书式样八9. 投诉调解书文书式样九10. 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11. 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一12. 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文书式样十二文书式样一投诉登记表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起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3.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涉及金额、争议情况等具体事实;4.投诉请求应当包括:消费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具体请求;文书式样二举报登记表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公众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举报的登记;2. 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应当提供具体涉嫌违法线索,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3.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举报的,无须在举报人一栏签字;文书式样三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市场监管﹝﹞第号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的投诉/举报;请你局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我局;附:相关材料份,共页;年月日印章注:本通知书适用于省级或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投诉/举报分送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文书式样四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举报;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已将你的投诉/举报分送至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管管理局所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特此告知;年月日印章注:1.本告知书适用于省级或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投诉/举报依法分送后,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告知投诉人分送情况;2.本告知书中“联系人”、“联系电话”指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处理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3.本告知书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告知;文书式样五投诉受理决定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经审查,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我局所决定受理;联系人:,联系电话:特此告知;年月日印章注:1.本决定书适用于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投诉作出受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受理情况;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受理决定的,使用派出机构印章;3.本决定书中“联系人”、“联系电话”指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处理投诉的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4.本决定书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告知;文书式样六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经审查,属以下第〔〕项情形,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所决定不予受理;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五未提供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投诉的其他情形;特此告知;年月日印章注:1.本决定书适用于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投诉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情况;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使用派出机构印章;3.本决定书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告知;文书式样七投诉调解通知书市场监管﹝﹞第号:关于的投诉,我局所已经受理,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现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请于年月日时到参加调解;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我局所将依法终止调解;调解人员:;联系电话:特此通知;年月日印章注:1.本通知书适用于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通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参加现场调解;2.本通知书中“调解人员”、“联系电话”指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主持调解的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组织调解的,使用派出机构印章;4.本通知书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告知;文书式样八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市场监管〔〕第号:经审查,关于投诉的调解过程中出现以下第〔〕项情形,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所决定终止调解;一投诉人撤回投诉或者双方自行和解的;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对委托承担检定、检验、检测、鉴定工作的技术机构或者费用承担无法协商一致的;三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五自投诉受理之日起四十五个工作日内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发现存在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终止调解的其他情形;特此告知;年月日印章注:1.本决定书适用于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投诉作出终止调解决定,并告知投诉人和被投诉人;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终止调解决定的,使用派出机构印章;3.本决定书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告知;文书式样九投诉调解书市场监管〔〕第号投诉人:电话:住址:单位:委托代理人:电话:被投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地址经营场所:委托代理人:电话: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本局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调解书生效后无法执行的,投诉人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投诉人签名:被投诉人签名:调解人员签名:年月日印章注:1.本调解书适用于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组织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现场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已经即时履行或者双方同意不制作调解书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做好调解记录备查;2.本调解书由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印章,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各执一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留存一份归档;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组织调解的,使用派出机构印章;4.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委托他人参加调解的,被委托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委托人本人签名;文书式样十举报立案告知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举报,经核查,我局决定予以立案;特此告知;年月日印章注:1.本告知书适用于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实名举报人立案情况;2.本告知书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告知;文书式样十一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举报,经核查,我局决定不予立案;特此告知;年月日印章注:1.本告知书适用于有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实名举报人不予立案情况;2.本告知书可以通过互联网、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告知;文书式样十二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市场监管﹝﹞第号市场监督管理局:我局所于年月日收到你局分送的关于的投诉/举报,现将处理结果报告如下:经办人:;联系电话:附:相关材料份,共页;年月日印章注:1.本报告书适用于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向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结果;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处理投诉/举报的,使用派出机构印章;3.本报告书应当按照时限要求,通过电子文书或者纸质文书形式及时反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完整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完整版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局长张茅2014年2月14日(2014年2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2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时处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的消费者权益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应当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公正合理地处理。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的消费者投诉属于民事争议的,实行调解制度。

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鼓励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和解消费纠纷。

第二章管辖第六条消费者投诉由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七条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本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权其派出机构,处理派出机构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应当对收到的消费者投诉进行记录,并及时将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同时告知消费者分送情况。

告知记录应当留存备查。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上级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2019年12月目录1. 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2. 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二)3.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三)4. 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四)5. 投诉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五)6. 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六)7. 投诉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七)8. 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文书式样八)9. 投诉调解书(文书式样九)10. 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11. 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一)12. 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文书式样十二)文书式样一投诉登记表登记单位:编号: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起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涉及金额、争议情况等具体事实。

4.投诉请求应当包括:消费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具体请求。

文书式样二举报登记表登记单位:编号: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公众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举报的登记。

2. 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应当提供具体涉嫌违法线索,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举报的,无须在举报人一栏签字。

文书式样三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市场监管﹝﹞第号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的投诉/举报。

请你局(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注:本通知书适用于省级或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投诉/举报分送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上海┊发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通用文书样式

上海┊发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通用文书样式

上海┊发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通⽤⽂书样式
近⽇,上海市⼯商⾏政管理局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物
价局印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处理通⽤⽂书样式》,配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
举报处理程序规定》(<>使⽤,统⼀投诉举报处理⽂书,有利于规范处理市场监管相关举报投
诉。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通⽤⽂书样式
⽬录
1.消费者投诉信息登记表(⽂书样式⼀)
2.受理消费者投诉决定告知书(⽂书样式⼆)
3.不予受理消费者投诉决定告知书(⽂书样式三)
4.投诉移交告知书:对投诉⼈(⽂书样式四)
5.投诉移交书:对接受移交单位(⽂书样式五)
6.终⽌处理消费者投诉决定告知书(⽂书样式六)
7.投诉调解通知书(⽂书样式七)
8.调解回避申请审批单(⽂书样式⼋)
9.委托检测鉴定单(⽂书样式九)
10.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记录(⽂书样式⼗)
11.终⽌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决定告知书(⽂书样式⼗⼀)
12.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书样式⼗⼆)
13.举报信息登记表(⽂书样式⼗三)
14.举报处理情况告知书(⽂书样式⼗四)
15.举报移交告知书:对举报⼈(⽂书样式⼗五)
16.举报移交书:对接受移交单位(⽂书样式⼗六)
17.送达回证(⽂书样式⼗七)
18.投诉举报⾏政约谈通知书(⽂书样式⼗⼋)
(具体⽂书样式请见附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2019年12月目录1. 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2. 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二)3.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三)4. 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四)5. 投诉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五)6. 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六)7. 投诉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七)8. 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文书式样八)9. 投诉调解书(文书式样九)10. 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11. 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一)12. 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文书式样十二)文书式样一投诉登记表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起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容、时间、地点、涉及金额、争议情况等具体事实。

4.投诉请求应当包括:消费者主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具体请求。

文书式样二举报登记表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公众通过、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举报的登记。

2. 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应当提供具体涉嫌线索,并对举报容的真实性负责。

3.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举报的,无须在举报人一栏签字。

文书式样三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市场监管﹝﹞第号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的投诉/举报。

请你局(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注:本通知书适用于省级或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立的__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投诉/举报分送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文书式样四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举报。

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模板

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模板

消费者投诉举报登记表登记单位: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时间:年月日编号:注:1.本表格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登记;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3.投诉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消费日期、消费涉及金额等具体情况。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工商﹝﹞第号工商行政管理局(所):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的投诉。

请你局(所)对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依法予以处理。

并将处理情况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回复)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注:本通知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工商﹝﹞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已将你反映的问题分送至经营者所在地(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调查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年月日(印章)注:1. 本告知书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后,告知投诉人分送情况;2. 本告知书中“联系人”、“联系电话”指有管辖权工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相关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3. 本告知书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便捷方式告知投诉人。

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工商〔〕第号:我局(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材料,经审查,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我局(所)决定受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
花费者投诉分送状况见告书
花费者投诉分送状况见告书
工商()第号____________:
我局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你对于 ____________的投诉。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花费者投诉方法》有关规定,我局已
将你反应的问题分送至经营者所在地(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工商行
政管理局(所)检查办理(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见告。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印章)
注:
1.本见告书合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
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建立的12315花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花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许
其派出机构办理后,见告投诉人分送状况;
2.本见告书中“联系人”、“联系电话”指有管辖权工商部门或许其派出机构负责办理花费者投诉有关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
3.本见告书能够经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或许信件等便
捷方式见告投诉人。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的通知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的通知

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3.12•【文号】工商消字[2014]51号•【施行日期】2014.03.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者权益保护,工商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的通知(工商消字[2014]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总局第62号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将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

为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解决消费纠纷工作效能,进一步推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总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依托12315专线和信息化网络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地方,应当积极推进文书电子化。

附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工商总局2014年3月12日附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目录1. 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2.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二)3.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三)4. 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文书式样四)5. 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文书式样五)6.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六)7. 终止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告知书(文书式样七)8.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文书式样八)9. 处理消费者投诉情况报告书(文书式样九)文书式样一消费者投诉登记表注:1.本表格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的登记;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3.投诉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接受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消费日期、消费涉及金额等具体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2019年12月目录1. 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2. 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二)3.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三)4. 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四)5. 投诉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五)6. 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六)7. 投诉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七)8. 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文书式样八)9. 投诉调解书(文书式样九)10. 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11. 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一)12. 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文书式样十二)文书式样一投诉登记表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起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涉及金额、争议情况等具体事实。

4.投诉请求应当包括:消费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具体请求。

文书式样二举报登记表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公众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举报的登记。

2. 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应当提供具体涉嫌违法线索,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举报的,无须在举报人一栏签字。

文书式样三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市场监管﹝﹞第号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的投诉/举报。

请你局(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注:本通知书适用于省级或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投诉/举报分送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文书式样四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举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2019年12月目录1. 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2. 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二)3.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三)4. 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四)5. 投诉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五)6. 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六)7. 投诉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七)8. 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文书式样八)9. 投诉调解书(文书式样九)10. 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11. 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一)12. 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文书式样十二)文书式样一投诉登记表上门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起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涉及金额、争议情况等具体事实。

4.投诉请求应当包括:消费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具体请求。

文书式样二举报登记表门等方式提起举报的登记。

2. 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应当提供具体涉嫌违法线索,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举报的,无须在举报人一栏签字。

文书式样三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市场监管﹝﹞第号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的投诉/举报。

请你局(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注:本通知书适用于省级或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投诉/举报分送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文书式样四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举报。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已将你的投诉/举报分送至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管管理局(所)处理。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4.29•【字号】浙工商消〔2014〕8号•【施行日期】2014.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商管理正文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通知浙工商消〔2014〕8号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62号)和相关文书式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7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告知问题根据新《消法》第46条、《办法》第8条、第15条规定,工商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级分送、受理或不予受理、处理完毕结果反馈等方式进行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告知方式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多种方式,但所有告知都应留档备查。

二、关于调解与和解问题工商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可以按照《办法》第4条、第17条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也可以按照《办法》第5条规定转绿色通道企业自行和解。

转企业自行和解的,由转送机关告知消费者已受理投诉。

消费者明确表示不愿意自行和解的,转一般程序处理。

三、关于投诉文书的使用问题总局配套下发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省局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对总局下发的文书式样作了适当调整,供各地参照执行。

各地在贯彻执行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联系。

省局联系人:消保分局张允革,联系电话:88385243。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4年4月29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2019年12月目录1. 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2. 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二)3.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三)4. 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四)5. 投诉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五)6. 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六)7. 投诉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七)8. 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文书式样八)9. 投诉调解书(文书式样九)10. 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11. 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一)12. 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文书式样十二)文书式样一投诉登记表登记单位:编号: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起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容、时间、地点、涉及金额、争议情况等具体事实。

4.投诉请求应当包括:消费者主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具体请求。

文书式样二举报登记表登记单位:编号: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公众通过、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举报的登记。

2. 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应当提供具体涉嫌线索,并对举报容的真实性负责。

3.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举报的,无须在举报人一栏签字。

文书式样三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市场监管﹝﹞第号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的投诉/举报。

请你局(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注:本通知书适用于省级或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投诉/举报分送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文书式样四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举报。

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精选3篇

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精选3篇

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工商〔〕第号:我局(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材料,经审查,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我局(所)决定受理。

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年月日(印章)注:1. 本告知书适用于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决定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告知投诉人受理情况;2. 本告知书中“联系人”、“联系电话”指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工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相关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3. 本告知书由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盖印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处理投诉的,使用派出机构印章;4. 本告知书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便捷方式告知投诉人。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工商﹝﹞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已将你反映的问题分送至经营者所在地(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调查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年月日(印章)注:1. 本告知书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后,告知投诉人分送情况;2. 本告知书中“联系人”、“联系电话”指有管辖权工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相关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3. 本告知书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便捷方式告知投诉人。

消费者投诉状范例关于购买假玉米种子的投诉状投诉人: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张________,男,45岁,汉族,系_______乡乡长。

住_______乡______村。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_______县_______种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_______,男,40岁,系_______县________种子公司经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1)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2019年12月目录1. 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2. 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二)3.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三)4. 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四)5. 投诉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五)6. 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六)7. 投诉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七)8. 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文书式样八)9. 投诉调解书(文书式样九)10. 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11. 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一)12. 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文书式样十二)投诉登记表登记单位: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兆麟所编号: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起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涉及金额、争议情况等具体事实。

4.投诉请求应当包括:消费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具体请求。

举报登记表登记单位:编号: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公众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举报的登记。

2. 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应当提供具体涉嫌违法线索,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举报的,无须在举报人一栏签字。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市场监管﹝﹞第号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的投诉/举报。

请你局(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注:本通知书适用于省级或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投诉/举报分送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市场监管﹝﹞第号: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举报。

消费者投诉转办的通知书

消费者投诉转办的通知书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消费者投诉转办通知书 工商 ﹝ ﹞第 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所): 现转去 于 年 月 日关于 的投诉。 请你局(所)对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依法予以处理。 并将处理情况于 年 月 日前 及时报告(回复)我局。 附:相关材料 份,共 页。 年 月 日(印章) 注:本通知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及其设立的 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文书式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2019年12月目录1. 投诉登记表(文书式样一)2. 举报登记表(文书式样二)3. 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文书式样三)4. 投诉/举报分送情况告知书(文书式样四)5. 投诉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五)6. 投诉不予受理决定书(文书式样六)7. 投诉调解通知书(文书式样七)8. 投诉终止调解决定书(文书式样八)9. 投诉调解书(文书式样九)10. 举报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11. 举报不予立案告知书(文书式样十一)12. 投诉/举报处理结果报告书(文书式样十二)文书式样一投诉登记表登记单位:编号: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消费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投诉的登记。

2.消费者通过非现场方式提起投诉的,无须在投诉人一栏签字。

3.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应当包括: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涉及金额、争议情况等具体事实。

4.投诉请求应当包括:消费者主张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等具体请求。

文书式样二举报登记表登记单位:编号:注:1.本表格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对公众通过电话、传真、信函、上门等方式提起举报的登记。

2. 举报人可以匿名举报,应当提供具体涉嫌违法线索,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通过非现场方式提出举报的,无须在举报人一栏签字。

文书式样三投诉/举报转办通知书市场监管﹝﹞第号市场监督管理局(所):现转去于年月日关于的投诉/举报。

请你局(所)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年月日前及时报告我局。

附:相关材料份,共页。

年月日(印章)注:本通知书适用于省级或者地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设立的12315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投诉/举报分送有处理权限/管辖权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 - 法律文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 - 法律文书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法律文书
消费者权益争议调解书
工商〔〕第号
投诉人:电话:
住址:单位:
委托代理人:电话:
被投诉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话:
地址(经营场所):
委托代理人:电话:
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本局(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调解书生效后无法执行的,消费者可以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投诉人(签名):
被投诉人(签名):
调解人(签名):
年月日(印章)
注:1.本调解书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组织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达成协议,需要制作调解书的;
2.消费者权益争议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书的,经当事人同意,调解协议可以采取口头形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人员应当予以记录备查;
3.本调解书由组织调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盖印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组织调解的,使用派出机构印章;
4.当事人委托他人处理投诉的,被委托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以及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并应当由消费者本人签名。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文书格式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文书格式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文书格式12315文书格式之一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申诉(举报)案件审批表随县工商消举字(2011)第00001号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受理消费者申诉通知书随县工商消通字(2011)第00001号李生(申诉人):你于2011 年2 月1 日向本局(所√)提出的申诉,经审查,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受理条件,本局(所√)决定予以受理。

特此通知。

附:一、如有委托代理人,申诉方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申诉方在案件受理后应当提供如下证据:1、购买手机时商场(店铺)所开据的发票或收据。

2、新手机三包凭证。

3、4、5、(公章)二○一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申诉方,一份存档。

签收人签字或盖章:签收日期:年月日签收人XX号: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不予受理消费者申诉通知书随县工商消不字(2011)第00001号李生(申诉方):你于2011 年2月 1 日向本局(所√)提出的申诉,经审查,不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第十二条(《XX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机构工作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受理条件,本局(所√)决定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的理由是:李生你与**商行所产生的纠纷是属于工商部门不予受理的申诉(1)的规定:“经营者之间经营活动纠纷”X畴。

请你采取其他法律手段解决双方的纠纷。

(公章)二○一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申诉方,一份存档。

签收人签字或盖章:签收日期:年月日签收人XX号: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案件处理转办函随县工商消转字(2011)第00001号河东工商所:现将消费者王先生关于新湖三街**商店无照经营问题的举报√(投诉)转给你单位,并附举报(投诉)材料壹份,共贰页,请予以调查核实处理,答复消费者,并将结果函复我单位。

(公章)二○一年月日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接办单位,一份存档。

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补交材料通知随县工商消补字(2011)第00001号X三(申诉方):你于2011 年2 月8 日提交的申诉材料已收悉,根据调解需要,请补充如下材料:1、购买手机时商场所开具的发票或收据;2、新手机三包凭证;3、你本人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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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文书式样——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法律文书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
工商﹝﹞第号
:
我局于年月日收到你关于的投诉。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已将你反映的问题分送至经营者所在地(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所)调查处理(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年月日(印章)
注:1.本告知书适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消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处理后,告知投诉人分送情况;
2.本告知书中“联系人”、“联系电话”指有管辖权工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处理消费者投诉相关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
3.本告知书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便捷方式告知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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