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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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规范建设单位的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工程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工程建设。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编制工程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工程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二)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三)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各方关系,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四)审核工程进度和费用,控制工程建设投资;(五)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六)负责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七)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工程质量检查计划,组织工程质量检查;(二)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三)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规定;(四)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五)对工程验收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六)完成建设单位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三章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工程招投标。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的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提高工程实施效果和质量,合理控制工程成本和进度,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本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所承担的各类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2.1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组织:2.1.1 设立专门的工程管理部门或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指导和控制等工作。

2.1.2 配备专业的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工程管理知识和能力,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2.2 工程项目管理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当的工程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启动、前期准备、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和控制措施。

2.3 队伍建设: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升其素质和能力。

建立健全工程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其积极参与和投入到工程项目管理中。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3.1 工程项目启动:明确工程项目的背景、目标、任务和要求,确定工程项目的组织形式和工作分工,制定项目启动方案和计划。

3.2 工程前期准备:组织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项目概算和预算,进行工程设计规划等准备工作。

3.3 工程设计阶段管理: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要求,并确保设计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4 工程施工准备:组织进行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审查,制定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和调配等准备工作。

3.5 工程施工管理:组织施工现场的安排和指导,进行质量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要求。

3.6 工程竣工验收: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并按时开展竣工交接手续。

第四章质量管理4.1 质量目标:确立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和标准,制定相应的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4.2 质量控制:组织进行质量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6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6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____省等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总工程师、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由总经理任组长,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____领导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职责(一)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核公司内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审定公司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三)定期____安全生产检查,____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协调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四)____编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五)依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

1第五条工程管理部是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____审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确定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其他各业务部门及各岗位人员,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开工前施工单位负责办理安全生产监督手续,依法接受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

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是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企业。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负责人和部门的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三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是指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方法。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达到预期要求,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负责全面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2. 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明确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负责编制质量计划、建立质量控制系统、组织质量检查等。

3. 质量计划:制定工程质量计划,包括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措施、质量检查时间和方法等内容,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4. 质量控制:建立质量控制系统,包括质量检查、质量评估、质量证明等工作,通过监督和控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和关键环节,确保施工的质量符合要求。

5. 质量检查:建立质量检查制度,对施工中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质量的稳定和可控。

6. 质量记录和报告:建立质量记录和报告制度,对工程质量的各项数据、文件和记录进行整理,形成质量报告,为工程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7. 质量培训:建立质量培训制度,提供培训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质量意识和管理能力,确保质量管理的有效实施。

8. 纠纷处理:建立纠纷处理机制,对工程质量纠纷进行处理和调解,保护工程主体权益,确保质量管理的持续改进。

以上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能够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二)以下是一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减少工程质量事故而制定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施工、监理和审批单位。

三、质量目标1.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2.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3.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质量意识。

建设工程项目五制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五制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五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旨在规范项目管理行为,加强各类管理制度的执行,保障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五制管理制度的内容1.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明确项目组织结构,明确项目各职责部门及其工作职责。

项目组织结构应当符合项目规模和要求,保障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

2.人员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项目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项目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工作。

3.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财务预算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项目资金应合理分配和使用,避免浪费和滥用。

4.进度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健全进度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和监督检查办法。

项目进度应按照计划进行,及时调整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5.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明确项目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监督检查办法。

项目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三、五制管理制度的执行1.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执行五制管理制度,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任何违规行为都应当得到严肃处理,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执行。

2.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五制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项目人员了解和掌握相关制度。

任何违规行为都应当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3.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五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行为都应当得到处理,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四、五制管理制度的监督1.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五制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任何违规行为都应当被严肃处理,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进行。

2.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五制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房屋建设工程工作管理制度(5篇)

房屋建设工程工作管理制度(5篇)

房屋建设工程工作管理制度一、工程概况二、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资格审查1、各施工单位(总包及分包单位)进场之前,应将相应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送项目监理部,经审查认可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场。

对经审查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监理方有权拒绝其人员、设备进入现场。

项目监理部应以书面意见通知施工单位。

2、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和施工技术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并报业主方备案,经项目监理部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

施工单位应编制总进度计划及施工作业计划报监理方审查,经审批后执行。

项目监理部有权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要求施工单位调整计划,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

3、项目监理部有权对施工单位施工技能水平、组织管理水平及其相关人员的上岗证进行审查,对不胜任本项目的管理与施工的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撤换。

4、项目监理部应对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砂、石、砌块等)、构配件(如砼预制构件等)、商品砼、成品及半成品(卫生器具、水电产品等)的供应厂家资质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厂家,监理方有权拒绝其产品用于本工程。

三、有关的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有关技术资料,应与工程进展同步进行,严禁后补或作假,质量保证资料应提交监理方审查,并留一份供存档,其内容包括:(1)主要材料、构配件、成品及半成品产品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2)施工试验报告,包括。

回填土、级配砂石、砌筑砂浆、砼及钢材焊接试验等。

(3)砼、砂浆试验室配合比通知单。

(4)隐蔽工程及其它施工记录、结构吊装记录、防水试验记录、通水试验记录、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记录等。

(5)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供货方应及时向监理方报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方可使用。

当对材质有怀疑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复查,经复查仍不合格的,有权要求供货单位拉出现场,不得用于本项目。

(6)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检验批是施工过程中条件相同并有一定数量的材料、构配件或安装项目,由于其质量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础单位,检验批验收由施工单位自检自查合格后、报项目监理部,提出验收时间、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共同进行验收,并按批次验收。

建设工程管理 四项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 四项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四项制度1.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施工的核心环节,是工程施工方案的具体实施措施和管理规定,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重要手段。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是在建设工程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

其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程序和要求、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和批准程序、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的撤回、修改和补充程序、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的存档和保管要求、明确施工组织设计执行和验收程序。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减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纠纷和事故,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组织设计的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2. 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是建设工程管理中的重要制度之一,其主要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包括建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确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人、建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建立质量安全监督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质量安全监督奖惩制度等。

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实施可以全面监督工程质量和安全状况,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施工效率,降低质量风险。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合理制定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明确各方责任,确保质量和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工程环节。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是建设工程管理的重中之重,也是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的基础。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等。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提高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设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工程安全。

4.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文明施工是建设工程社会责任的体现,是城市的一道靓丽风景线,是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全套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全套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全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建设工程投资,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工程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文明施工、高效节能”的原则,推动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负责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管理体系,加强安全、质量、环保、节能等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管理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做到依法合规,不得违法违规。

第二章建设项目管理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工作,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划要求。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团队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保项目投资合理,效益显著。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相关主管部门申报项目,获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设计图纸,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择优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信誉的施工单位承揽工程施工。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施工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图纸合理组织施工,做好项目管理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术和安全防护意识。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方案,明确施工方法和程序,保障施工安全和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材料和设备的检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使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秩序,确保施工环境安全。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监督。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建设工程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建设工程的成效和效益,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特制定本规范。

二、管理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等各类工程项目。

三、管理责任1.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依规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对项目负责。

2.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范要求,执行施工安全责任制度,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

3.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监督建设工程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计合理的工程方案,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5. 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四、管理流程1. 前期准备阶段(1)项目可行性研究: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工程招标:进行招标工作,选择合适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3)编制施工方案:根据项目要求,编制符合规范的施工方案。

2. 施工阶段(1)施工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2)监理检查: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工程验收:按照规范要求,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3. 完工阶段(1)竣工验收: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可以移交使用。

(2)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当归档相关工程资料,保留工程档案。

五、管理要求1.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2. 安全第一,建设单位应当重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3. 提高工程质量,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4. 积极保护环境,建设单位应当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5. 合理利用资源,建设单位应当节约资源,促进绿色发展。

六、管理机制1.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规范化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

2. 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四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四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四制度一、质量管理制度1.1 质量目标:本制度旨在降低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风险,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可控,达到项目质量要求。

1.2 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质量管理,从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运维等各个环节引进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和流程,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1.3 质量管理流程:根据项目特点和质量要求,项目经理确定质量管理的目标和控制要点,并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计划。

项目各阶段均应进行验收,并对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及时跟踪问题解决进度,确保质量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进行整改和防范,避免质量问题进一步扩大。

1.4 质量管理的具体要求:项目质量管理要求项目管理团队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质量目标,不断优化质量管理流程,及时发现和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

项目管理团队要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质量控制措施有效执行。

项目管理团队要积极开展质量管理培训,增强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提高员工的质量管理水平。

1.5 质量管理的考核与改进:项目管理团队应定期对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水平。

项目管理团队应定期召开质量管理改进会议,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二、进度管理制度2.1 进度目标: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进度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按时完成。

2.2 进度管理体系: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和阶段进度计划,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进行监控和控制,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进行。

2.3 进度管理流程:项目经理应根据项目特点和进度要求,合理制定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计划,确保工程建设按时完成。

项目管理团队应及时收集、分析、反馈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进度信息,并对进度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确保项目进度不受影响。

项目管理团队应定期召开进度管理会议,深入研究项目的进度问题,并及时制定相应的进度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进度计划得以实施。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包括哪些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包括哪些一、项目立项阶段的管理制度1. 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在项目立项阶段,应制定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包括项目提出、初步评估、论证申报、批准等一系列步骤,并规定各参与方的职责和权限,加强项目决策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的基础文件,应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程序、内容和要求,明确评估标准和方法,确保可行性研究结论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在项目立项阶段,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明确机构组成、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建立起科学、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为项目的后续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设计阶段的管理制度1. 设计委托和管理项目设计应采取委托设计单位的方式进行,规定设计委托的程序和条件,明确设计委托的范围和要求,建立设计委托合同,约定设计费用和工期,确保设计质量与进度。

2. 设计审核和审批项目设计过程中,应设立设计审核机构,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应明确合乎规范和实际情况的要求。

设计方案通过审核后,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批,保证设计方案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 设计变更和控制设计变更是难免的,但应规定设计变更的程序和条件,明确设计变更的责任和控制,避免频繁、随意的设计变更,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稳定。

三、招标阶段的管理制度1. 招标文件编制编制招标文件是确保工程竞争性的重要环节,应规定招标文件编制的程序、内容和要求,明确招标范围和标准,确保竞标者能独立、公平地参与竞争。

2. 招标评标程序招标评标程序是招标工作的核心环节,应规定评标的程序、标准和要求,确保评标结果公正、合理,并签署招标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等内容,保障施工的正常进行。

3. 施工许可证办理招标阶段还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应规定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程序和条件,确保施工安全和合法性。

四、施工阶段的管理制度1. 施工合同签订施工合同是施工工作的依据,应规定施工合同的签订程序和要求,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约定工程费用、时间节点和质量标准,确保施工的正常推进。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条例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条例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建设工程和社会经济发展协调发展,根据《建筑法》和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本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管理的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建设工程管理应坚持依法、科学、规范、专业化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注重质量和安全管理,促进工程进度和成本的控制,保障工程质量。

第四条建设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的规划、合理的组织、统一的管理、高效的实施的原则,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第五条建设工程管理应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明确各项职责,规范各项管理活动,依法开展工程建设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建设工程管理应建立科学的管理机构和分工明确的管理责任制度。

第七条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包括:总部、分部和特派机构。

总部负责全局工作指导和监督协调,分部实施具体管理工作,特派机构负责专项管理任务。

第八条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应设立专业、综合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健全工作程序。

第九条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应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和进度要求,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设立和相应的管理权限。

第十条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联系,做好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健全人员招聘、晋升、培训等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应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管理人员应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适应企业不断发展的需求。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五条建设工程管理应遵守相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建立并执行严格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建设工程管理应建立质量控制档案,建造档案应详实完备,保存完好,以备查验和审计。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管理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稳定提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人。

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全面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的安全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全面负责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培训等工作。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确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设工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等各阶段,进行安全评估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确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人员都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并要求整改。

第四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其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六条对于因违反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导致的安全事故,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责任人应当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确保所有参与建设工程的人员都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加快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并完善工程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和投资额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工程管理方案,明确工程的目标、任务和时间计划。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保护体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的达标。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风险管理,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成第七条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机构由总工程师或工程总监领导,设工程部、质量安全部、设计部、招投标部等职能部门。

第八条工程部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包括工程前期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招标投标、合同签订等。

第九条质量安全部负责工程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包括质量控制、安全督导和事故处理等。

第十条设计部负责工程的设计和方案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工程要求和标准。

第十一条招投标部负责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和合同签订等。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需要,设立其他职能部门。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第十三条总工程师或工程总监是建设单位的工程管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工程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编制工程管理计划和工作方案;(二)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招标文件;(三)组织评标、合同签订和施工组织设计等工作;(四)监督和检查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并及时处理工程问题。

第十五条质量安全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二)组织编制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计划;(三)监督和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四)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提出事故预防措施。

第十六条设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工程的设计和方案审查工作;(二)组织编制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三)协调与施工单位的设计配合工作。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制度,依法承担各自在项目中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运行机制。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项目的实施。

项目管理机构应具备与项目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七条项目管理机构应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

第三章工程勘察与设计第八条勘察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工程勘察,确保勘察质量。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勘察成果文件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制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设计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设计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设计质量。

第四章施工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力量,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第五章监理与检测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监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监理质量。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建设⼯程管理制度2019-06-22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加强对建设⼯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程质量,保护⼈民⽣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条凡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程,是指⼟⽊⼯程、建筑⼯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程及装修⼯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单位、⼯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民政府建设⾏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程活动,必须严格执⾏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的原则。

县级以上⼈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或者擅⾃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励采⽤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法,提⾼建设⼯程质量。

第⼆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程肢解发包。

第⼋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程建设项⽬的勘察、设计、施⼯、监理以及与⼯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条建设⼯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或者暗⽰设计单位或者施⼯单位违反⼯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程质量。

第⼗⼀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图设计⽂件报县级以上⼈民政府建设⾏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图设计⽂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图设计⽂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

第⼗⼆条实⾏监理的建设⼯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程监理单位进⾏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程的施⼯承包单位没有⾪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程的设计单位进⾏监理。

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制度

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设工程的科学、规范和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法规制度。

第二条本法规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活动,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建设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精细设计、严格施工、严谨监管”的原则,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节约节约。

第四条国家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管理法规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检查;地方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内建设工程管理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建设工程的全过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建设工程的合理、安全、优质。

第二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六条建设工程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一、规划先行、节约集约、生态环保的原则,编制合理可行的建设规划。

第七条建设规划应当包括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层层衔接,相互配套,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规划,并报备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建设规划审批应当符合法定审批程序,审批文件应当明确规划内容、用地范围、用地性质等,以及规划的调整和修改规定。

第十条在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前,应当及时组织相关专家、公众参与评估,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形成多方共识。

第三章建设工程设计管理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设计应当遵循科学、规范、经济、可行、安全的原则,确保设计方案合理、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设计方案,符合建设规划要求。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设计单位的管理,确保设计过程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设计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设计进行审查,审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单位进行,审查结果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工程建设管理十项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十项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十项制度一、项目立项管理制度:项目立项是工程建设的第一步,通过立项对项目进行初步论证,确定项目的可行性。

在项目立项管理制度中,要明确项目的目标和要求,以及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和流程。

同时,要对项目的效益、风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保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来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制度要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有序管理项目各项工作,确保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三、项目管理计划编制制度:项目管理计划是项目实施的指导方针和纲领,包括项目的组织结构、工作计划、资源配置、风险控制等内容。

项目管理计划编制制度要求在项目实施前,制定明确的管理计划,并不断调整和完善,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四、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制度:项目管理人员是项目实施的主要执行者,其素质和水平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建立项目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项目管理的顺利进行。

五、项目进度管理制度:项目进度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制定进度计划,对项目各项工作进行合理安排和控制,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项目进度管理制度要求对进度计划进行监督和追踪,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进度符合计划要求。

六、项目质量管理制度:项目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对项目的质量要求和标准进行明确和落实,通过质量管理制度对项目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质量水平。

七、项目成本管理制度:项目成本是项目管理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成本管理制度对项目的费用进行合理控制和管理,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完成。

成本管理制度要求对项目的费用进行落实和监督,及时调整和控制成本,确保项目的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八、项目安全管理制度:项目安全是工程建设的重要问题,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和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建设工程四个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四个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四个管理制度一、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目标和原则质量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相应的标准,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持久安全使用。

在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时,需要明确质量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质量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等。

2.质量管理组织和责任建立质量管理制度,需要明确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和责任分工。

通常情况下,公司或项目部会设立质量管理部门,由质量部门负责具体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监督工程施工、检验和验收等。

此外,要明确各个管理层级的质量管理责任,确保每个管理人员都认识到自己在工程质量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3.质量管理过程质量管理过程包括工程质量计划、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在工程施工之前,需要制定质量管理计划,明确质量目标、质量标准、质量检验和验收程序等。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质量控制,监督各个环节的施工工艺和材料,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同时,要建立质量保证机制,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测,及时发现并纠正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4.质量管理评估和改进质量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估和改进机制。

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和改进质量管理制度。

通过不断改进,提高工程质量,降低质量风险,实现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二、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管理目标和原则安全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保障工程参与者的安全和健康。

在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时,需要遵循一系列的原则,包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法律依据等。

2.安全管理组织和责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需要明确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和责任分工。

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通常会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负责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此外,要明确各个管理层级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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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放线管理制度建设工程放、验线是城市规划实施的法定程序,是规划管理的重要手段。

为确保放、验线质量,制定本制度。

1、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建设工程一律凭“两图一单”(用地红线图,经审批后的建设施工图,建设工程放、验线通知单)进行放线。

2、实地放线时,建设单位、施工方及规划管理部门同事参加,若为开发土地,开发单位应派人参加,以便全面掌握放线情况,按放线要求进行施工。

3、放线完毕后,放线人应当在放线通知单上写明放线结果、放线日期、放线人,建设方、施工方均应在放线通知单上签名,标识对放线结果情况明了,无异议。

4、为保证按放线要求施工,防止放线标志移位、破坏,自放线之日起15日内未动工的建设工程或放线标志被损坏的,放线视为无效,动工前建设单位或个人须重新申请放线。

5、任何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均应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放出的建筑轴线、正负零标高进行建设和施工,擅自改变建设位置或超建筑红线,降低或抬高正负零标高进行建设的,一律按违法建筑论处。

二、工程施工管理规定1、施工组织管理机构(1)建设工程严格施工层次管理,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建设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

(2)工程管理部对全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造价管理负责,工程技术人员对分管的工程技术质量负责。

(3)总工程师对工程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负责,对工程验收、质量、等级评定负责。

(4)建设发展局局长负责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和监督。

2、施工单位及选择(1)施工单位对所承建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承担相应责任,须有完整的施工技术力量和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应的试验设备和相应的施工经历。

对施工单位实施“三交、”“五不”、“三齐全‘的管理原则,即:三交:①技术交底(包括技术图纸、导线桩、中线桩和水准点等);②施工规范;③验收标准。

五不:①不许转包;②工程履约保证金未到位及施工械具和施工人员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③施工械具和施工人员未全部到达工地不许开工;④施工械具和施工人员未按进场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到达工地,取消该通知单位的中标,工程履约保证金不退;⑤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不予验收结算及计量支付。

三齐全:①施工计量齐全(包括施工日志、隐蔽工程记录及草图);②试验资料齐全;③竣工资料齐全。

(2)施工单位应准备的证件证明。

凡参加投(议)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提供下列证件、证明:①施工单位资质证明及有关业绩的图片资料;②施工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③近两年企业财务报表;④项目经理证书;⑤施工技术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特长)一鉴表;⑥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清单(包括名称、规格、性能、数量等);⑦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⑧提供银行履约保证金证明;⑨中标者缴纳工程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3、施工队伍选择(1)主要工程项目:房屋建筑、桥、涵洞、路基路面的施工单位,必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资质考察并进行资格初审,然后又主管领导组织专题会议,确定投标入围施工单位。

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原则上通过招标确定施工队伍,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原则上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队伍;(2)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及零星工程的施工单位,本着情况熟悉、质量可靠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本市的原则,由工程管理部门研究推荐,报分管领导批准,确定施工队伍。

4、工程施工管理要点(1)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施工,按规范施工,按程序施工,按验收标准施工,用试验资料指导施工。

社会监理工程师亦按设计监理,按规范监理,按程序监理,按验收标准监理,以试验资料数据严格监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修改设计,降低工程技术标准。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不合理或错误的地方,施工单位应立即以文字形式报告监理工程师,并暂停此项施工。

总监理工程师和总工程师应立即协同工程管理部组织对设计的审查,三天之内对施工单位作出是否修改设计的确定答复,答复一律以文字为准,并认定为修改设计而调整工程的依据。

(3)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分别坚持填写施工日志和监理日志,做好隐蔽工程的详细记录(包括示意图),能准确地为工程验收和工程计量结算提供资料和依据。

(4)工程管理部和社会监理公司每月组织3次工程技术例会,总结交流、研究解决事关施工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5、工程责任追究(1)建设单位的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对工程的技术质量、投资管理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工程项目建设的决策和领导由管委会分管主任承担主要责任呢;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由工程建设管理机构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工程施工的技术方案、技术指导、施工合理性、工程质量等级评定由总工程师负主要责任;工程的合同管理、质量管理、造价控制、施工组织由工程管理部正、副经理承担主要责任;工程施工的材料、计量、施工技术规范执行、项目施工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措施由项目管理员承担主要责任。

(3)在工程建设中,不遵守规范、制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质量事故的,将由管委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经济责任,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

(4)在工程建设中,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存在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程合同管理制度1、工程合同必须规范,是具有工程特性的专业文本;2、合同中应包括:工程数量、质量、工期、造价、安全、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付款方式、奖罚办法等各项内容,应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协调一致。

施工方在投标书中承诺的主要内容要写入合同。

3、质量保证金一般为工程总造价的10%-30%,在国家规定的保质期内,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应限期由施工方负责处理合格,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4、合同书由建设发展局职能科室详细审校后送管委会主任签字,或由主任委托分管主任代签,加盖开发投资公司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工程合同书一般不少于5份,分别送分管主任、局长、总工办、工程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

四、重点项目管理办法1、组织管理(1)本办法适用于与管委会和开发投资公司签订了重点工程项目责任书的项目,重点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责任制和项目经理制。

(2)园区管委会成立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重点项目的安排确定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重点办)。

重点办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园区建设、社发、经贸、财政、工商、国土、环保、水电、工程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做好重点工程项目的协调、管理、监督、服务工作。

(3)重点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等文件的拟订和有关部门对上述事项的审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程序以及规划、国土、环保、水土保持等有关规定处理,园区各职能部门应予高度重视,通力合作,提高办事效率。

(4)重点工程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

项目责任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的规定,结合园区实际,牵头组织,对重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以及工程总承包等进行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由项目责任人报园区招标招商合同管理委员会,由委员会具体组织招标活动,并对合同进行审定。

(5)重点工程项目应当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所确定的建设规模、标准、概算和工期组织实施。

因特殊情况确需扩大或者缩小建设规模,提高或者降低建设标准以及调整项目概算的,必须由项目责任人报重点办,重点办报领导小组,有源区财经委员会研究审批。

(6)重点工程项目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分别对其质量负责。

依法应当由项目责任人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相关责任人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不因有关当事人工作单位或职务变动等原因而免除。

(7)对需实行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重点项目,项目责任人影单与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和供电、供水(热、气)等单位依法拟定书面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其履约保证等要求,报重点办,由重点办报园区招标招商合同管理委员会审定。

(8)园区电力、交通、国土资源、电信、供水(热、气)等部门和单位应当优先保证重点工程项目实施的需要。

(9)重点工程中属园区筹资建设项目的启动资金由开发投资公司统筹安排,开发投资公司财务部应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进度。

属招商引资建设项目的,应采取市场运作方式积极引进投资商,并引导和督促投资商的资金到位和项目启动。

(10)园区公安机关对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仓库等部位应加强治安管理,依法查处阻挠和破坏重点工程的违法犯罪行为。

(11)重点工程项目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和审计制度,特别是由园区自投项目在资金的拨付上由重点办通知财经委员会、监察审计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后,按工程进度拨付,确保专款专用。

2、责任人(1)重点项目责任人要牵头做好项目策划,积极主动地推进项目的商业化运作;要严把质量关,防止跑冒滴露和偷工减料;要把好价格关和进度关;(2)对重点项目实施者中发现问题及时书面报告分管领导直至管委会领导。

由于本人未发现或未报告,项目造成损失或延误,责任人负第一责任。

(3)在年终干部考核述职中,应对所负责的重点项目情况进行报告并接受质询。

3、协调督查(1)重点工程项目设立进度报告制度,于每月5日前向重点办报送上月《重点工程建设进度调查表》,重点办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现场查看,并及时组织领导小组对工程责任人召开“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调度会”。

(2)重点工程项目在开展前期工作或建设中遇到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通过书面请示,要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给予协调。

重点办根据问题的性质请各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本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视实际情况及时召开协调会进行协调解决,并由重点办负责督办。

对未按协调会议要求完成任务的部门,要督促限期完成,对多次仍未能按时万年场工作任务的,由管委会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责任部门领导的责任。

(3)重点办应会同园区监察审计委员会、财政、公司财务部门对园区出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的资金运用、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稽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发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项目责任人和有关单位对稽查监督工作应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稽查监督人员依法进行的稽查监督工作。

4、奖励(1)年终由重点办依据目标责任书要求,组织对个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和评定。

按照目标责任书确定的奖励金额度重点项目建设促建者实施奖励,资金的分配由各项目负责人提出分配方案,经责任领导或者主管领导审核后发放,奖金的60%奖励给责任人,40%发给协作单位或个人。

(2)经重点办认定,责任人不积极承担责任或园区各部门办事不力的,年终考核不能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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