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复习(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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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复习纲要
——专利权
第三编专利权
第十一章专利权概述
1、专利:(1)专利权;(2)专利文献;(3)发明创造
作为专利的发明创造:(1)特殊性;(2)可专利性;(3)授权性
专利权: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垄断权
2、专利制度的核心:授予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垄断权
专利制度的基本特征:(1)法律保护;(2)科学审查;(3)公开通报;(4)国际交流
3、专利法:因发明创造的开发、实施及其保护等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
专利法调整对象:因发明创造的开发、实施及其保护等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第十二章专利权的客体
1、专利权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的分类: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
分类意义:(1)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内容不同;(2)专利权行使方式、效力范围不同;(3)举证责任不同
3、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特点:(1)只适用于产品;(2)针对产品的立体形状、构造;(3)目的是为了实用;(4)可自由移动的物品
不构成实用新型:方法;无确定形状的产品(气态、液态、粉末状、
糊状、颗粒状)
4、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它们的结合作出的富有
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特点:(1)以工业产品为载体;(2)独立的工业产品;(3)设计附着在产品上;(4)以追求美感为目的
5、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善良风尚的发明创造;(2)违法获取或者
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3)不可获专
利的主题: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第十三章专利授权条件
1、专利授权的实质性条件,可专利性,专利发明创造的本质特征
2、发明、实用新型的专利授权实质条件:“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3、新颖性:“新”技术,不是现有技术。
现有技术(丧失新颖性):已为公众所知的技术。(1)技术已公开;
(2)抵触申请(冲突申请)
公开的方式:(1)出版方式公开;(2)使用方式公开;(3)其他方式公开
冲突申请:在申请日以前,同样的技术已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
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理解:如果在先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在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撤回、被视为撤回或放弃,都不构成抵触申请。
丧失新颖性的例外: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判断新颖性的时间点:(1)申请日;(2)优先权日。国际优先权
日、国内优先权日
4、创造性: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有有实质
性特点和进步
具有创造性:(1)发明开创了一个全新的技术领域(开拓性的发明创造);(2)发明解决了久悬未决的技术难题;(3)发明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4)发明推翻了所属技术领域长期存在的技术偏见或者打破了认识上的局限性;(5)发明在商业上获得成功
发明的创造性高于实用新型
5、实用性:能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可实施,可再现,有益
不具有实用性:(1)不具有再现性;(2)缺乏技术手段;(3)违背自然规律;(4)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完成;(5)不能产生积极效果
6、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实质条件:“三性”——新颖性、美观性、合法性第十四章专利权的取得
1、专利申请人
A、一般情况:发明人或设计人
B、职务发明:(1)执行本单位的任务;(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
技术条件完成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1)本职工作;(2)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任务;(3)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工作。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属于该单位;申请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获得奖励权,获得合理报酬权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设计人)约定申请权与专利权
C、合作发明创造:(1)合作开发合同约定;(2)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和个人
D、委托发明创造:(1)委托开发合同约定;(2)完成的单位或个人
(受托方)
E、共有:(1)约定权利行使;(2)单独实施权,单独普通实施许可
权;(3)收益分配
F、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与继承,专利申请提出以前,专利申请提出以后
2、专利申请原则:(1)书面原则;(2)先申请原则;(3)单一性原则
先申请原则:先申请人;同日申请自行协商
单一性:一申请一专利
单一性例外:属于一个总的构思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相似外观设计;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
专利分案:
(1)时间:专利授予前;(2)分案不改变原申请类别;(3)可保留原申请日,优先权日
3、专利申请日:(1)申请日;(2)优先权日
申请日的确定:(1)面交: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
(2)邮寄: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的,收到日
优先权:国际优先权,国内优先权
4、专利申请文件
发明、实用新型申请文件:(1)请求书;(2)说明书及摘要;(3)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外观设计申请文件:(1)请求书;(2)图片或照片;(3)简要说明
5、专利申请的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