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方言中的助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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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方言中的助词“来”
作者:杨洋
来源:《现代语文(语言研究)》2008年第03期
摘要:本文描写了重庆方言中的助词“来”的语法特征,并将其分为两类分别标注为来1、来2。文中分别探讨了来1、来2的意义和用法,并对二者作了详细的比较,说明了二者的区别。
关键词:重庆方言助词来
在重庆方言中,“来”除了可以用作动词以外,还经常出现在句末用作助词。“来”在重庆话中作助词的一些意义和用法是“来”在普通话中作助词时没有的。试看下面两个例子:
(1)喝水莫喝恁个这么快,呛倒了来。
(2)莫忙答应,先想下儿一会儿了来。
上面两个例子中的“来”意义和用法都是不相同的,可分别标记为来1、来2 。
一、来1
来1一般出现在句末,它前面通常是一个动补和动宾结构,并且在这个动补或动宾结构与“来”之间必须有一个表示动作完成状态的“了”。例如:
(3)不要去江湖医生那里医病,等下儿一会儿把人医死了来。
(4)莫喝生水,得了病了来。
(5)不要挨了,下儿一会儿挨倒天黑了来。
重庆话中这种“动补/动宾+了+来1”结构所表达的语义大致相当于普通话中“万一+动补/动宾+了+怎么办”。表示说话人认为,如果实施前面一个分句的动作、行为,很可能导致后面一个分句所描述的结果,而这个结果是说话人或说话人、听话人双方不希望的、消极的结果。虽然这些句子都是陈述句,但含有明显的反问意味,起到提醒听话人预防的作用。
“来1”所在的分句一共表达了三层含义:第一,提示一个说话人认为可能的结果;第二,这个结果通常是不期望的、消极的;第三,含有反问语气,表面上是问出现了所描述的消极结果怎么办,实际上就是说那种消极结果出现之后不好办、没办法,以达到阻止前一个分句的动作、行为的目的。
根据上述分析,来1句的前一个分句通常用一个否定的祈使句来禁止某种动作、行为,如例(4)中的“莫喝生水”,紧接着用带有“来1”的分句提出的一个消极后果,从而解释禁止该行为的原因。在重庆人的日常交际中,也可用“动词+嘛”代替前一分句中的否定祈使句,达到相同的表达效果,例如:
(6)喝嘛,得了病了来
(7)挨嘛,下儿挨倒天黑了来。
这里的“喝嘛”、“挨嘛”并不是说话人真的希望听话人做出该动作、行为,而是用了一种反语的修辞手法,想要达到的同样是禁止该动作、行为的目的。
与来1共现的动补结构的补语必须是一个结果补语,例如“医死”、“挨倒天黑”①。如果与来1共现的是动宾结构(这种情况较少),宾语也是表示动作产生的结果,例如“得了病”。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结果补语也好,表结果的宾语也好,都必须表示一种消极的情况,积极的情况不能与来1共现。例如:
(8)医不好就不要医,医死了来。
(9)修不好就不要修,修烂了来。
从来不说:
*(10)医好了来。
*(11)修好了来。
除非这个积极的意义是说话人或说话人、听话人双方不期望的,也就是说站在说话人的角度,这种一般意义上的积极结果仍然是消极的,例如:
(12)不要给这个贼娃子小偷医病,把他医好了来。
在本例中,说话人显然是不希望把小偷的病医好,所以“好”在这里被视为一种消极的结果,可以进入来1结构中。
从语言表达的角度,来1句的作用是对消极结果的提醒和预防。说话人使用“来1”句总是想让听话人知道实施前一个分句的动作、行为可能导致的消极结果,这个消极结果就是说话人要强调的部分,也就是说这个消极结果就是句子的焦点②。所以,句子的重音往往落在表结果的补语和宾语上。例如:
(13)不要经常扯你大衣上的扣子,扯落了来。
(14)她胆子小,你莫吓她,吓病了来。
在口语中,经常省略动宾结构或动补结构前面的动词,直接让表结果的补语或宾语与来1共现,例如:
(15)不要挨了,下儿(挨倒)天黑了来。
(16)莫逗她,(逗)哭了来。
这两个例句中就分别省去了动词“挨”和“逗”,只出现了结果补语“天黑”和“哭”。
二、来2
来2通常也出现在句末,前面通常是一个动补结构,也可以是动宾或主谓结构,表示动作完成的“了”也必不可少,例如:
(17)莫点恁个这么多菜,吃完了来。
(18)不要再去惹她了,等她气消了来。
(19)甲:去哪儿吃饭?
乙:等我想下儿一会儿了来。
来2所在的句子要表达的语义是:在说话人看来,必须先进行第二个分句的动作,才能进行第一个分句的动作;或者说第一个分句的动作必须以第二个分句动作的完成作为条件。有的学者把这种情况称为先行体③。来2就是先行体的标记。从语义上来看,来2所在的句子的前后两个分句确实是一个时间先后的关系,或者说是由时间先后关系发展而来条件关系,即说话人认为先有第二个分句的动作、行为,才有第一个分句的动作、行为。从形式上看,“来2”可以与一系列表示时间先后的词语共现,比如“再说”、“先”,例如:
(20)莫点恁个多菜,吃完了来再说。
(21)莫点恁个多菜,先吃完了来。
如果第二分句有主语,也可以在主语前加上表示时间先后的“等”。例如:
(22)莫点恁个多菜,等我吃完了来。
由于说话人只是对前后两个分句中的动作作出时间先后的安排,并不是禁止某个动作,也不强调某个动作带来的消极结果,所以对后一个分句动补结构中补语的色彩意义没有限制,既可以是消极的,也可以是积极的或者中性的。例如:
(23)不要一逛街就买新衣服了,先把旧的穿烂了来。
(24)不要尽批评别个,把各人管好了来。
(25)要想考六级,先把四级考过了来。
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说话人总是希望听话人注意需要先进行的动作、行为,即后一个分句里的动作,所以在来2句中,动作才是句子的焦点,而不是动作的结果。所以,在很多时候可以省略动词后面的补语,只说动词。例如:
(26)莫点恁个多菜,吃了来。
三、来1、来2的区别
从形式上看,来1、来2所在的句子结构非常相似,可能会出现歧义。特别是只有“来”所在的分句,而其中的补语又是中性的时候,例如:
(27)吃完了来。
(28)写满了来。
上面例子中的句末助词“来”(例如在例27中),既可理解成来1,表示万一(要是)吃完了怎么办呢?也可以理解成来2,意思是先吃完了再做别的事情。那么,如何分化这种歧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