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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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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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篇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关于确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集体谈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平等协商,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依法成立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家保护劳动者享有依法选择、公平竞争的权利。

第七条国家促进劳动合同履行,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未履行生产安全保护义务,致使劳动者受到伤害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与工作有关的信息,逐条明确载明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违反法律、法规、国家规定的任何内容。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工资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支付,并承担迟延支付工资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需要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劳动者说明理由,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法律适用合同,并具有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补偿劳动者,赔偿不超过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未依法履行提供劳动合同的义务,将劳动者作为非正式员工使用的,应当依法承担非正式员工劳动者享受的待遇和保障。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可以采取试用期的形式聘请劳动者。

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订协议生效的日期起生效,期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成就,或者劳动者退休、去世的,劳动合同终止。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四条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 劳动合同期限;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劳动报酬;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8. 保险福利;9.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工管理,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七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八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拒不改正的;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监督检查工作。

2020年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劳动法修改细则

2020年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2020年劳动法修改细则

2020年最新劳动法实施细则(全文)49、《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中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50、厂家的促销员在租贸商场的柜台工作的,促销员应与厂家签订劳动合同,商场对厂家侵害促销员合法权益的情况承担连带责任.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51、《劳动合同法》施行后,未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的,若发生劳动争议,以原书而劳动合同确定的内容为依据.但原劳动合同中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一致的内容无效.52、国有企业改制劳动关系处理政策《劳动合同法》不一致的,从2008年开始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5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是指.意见一:指用人单位从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意见二:指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意见三:指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意见四:指用人单位未按规定险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意见五:含上述所有行为.54、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超过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但不能约定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的违约金.55、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服务期规定追究劳动者违约金.56、《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中“客观经济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兼并、分立、合资等.57、《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中“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是指在三个月内裁减人员达到此标准,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进行.58、《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的三类人员无先后顺序之分.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重新招用人员时,应当履行优先通知被裁减人员的义务,对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但未优先招用被裁减人员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59、企业由于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讨论决定降低劳动报酬的,不视为未及时贵客支付劳动报酬.60、用人单位未建立工会的,可以不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但未征求工会意见的,可以事后补正程序.61、被鉴定为6~10级的工伤人员,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时,用人单位除应当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外,还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62、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按劳动者的应发工资计算.劳动者前12个月平均收入低于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63、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时,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的义务的,额外支付的一个月工资标准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的标准计算.64、劳动者的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高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计发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不受十二年的限制.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履行地与企业注册地不一致的,劳动者的工资高低以劳动合同履行地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为参照.65、《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金分阶段计算.计算本法施行前的经济补偿,按照劳部发[1994]481号执行,计算本法实施后的经济补偿年限,按本法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年限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同时国有企业还要按《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280号)支付生活补助费.五、集体合同66、集体合同的规定不适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六、劳务派遣67、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不受本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约束.68、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69、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适用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70、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金低于50万元的,《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应增资至50万元及以上.71、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72、用工单位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无论是控股、参股,2008年1月1日前都要退出投资.73、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非全日制用工.74、保安服务公司将招用的保安员派至各单位工作眼跳执勤、守卫等,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务派遣?75、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工作岗位是指?。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新劳动法合同)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福建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1996年7月18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了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自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劳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五)劳动报酬;(六)劳动纪律;(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可以协商订立试用期、保守商业秘密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内容。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无固定期限、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要求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二)原固定职工连续工龄满十年或离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第一次订立劳动合同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合同的终止条件。

第八条订立劳动合同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当事人双方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二)当事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三)条款完备,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四)内容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劳动行政部门为订立劳动合同提供鉴证服务,对合同内容不符合前款要求的,应督促当事人补充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四章劳动报酬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六章女职工劳动保护第七章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劳动保障监察和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保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劳动权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自愿协商,平等自愿,本法予以保障。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名称、住所;(二)劳动的内容、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三)劳动报酬;(四)社会保险;(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六)劳动纪律、劳动合同期限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方式;(七)违反劳动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的后果;(八)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和途径;(九)劳动者享有的其他权利和福利待遇;(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签字或者盖章。

第五条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用人单位有关其个人情况,不得隐瞒和虚假陈述。

第六条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提高劳动技能,完成劳动任务,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年。

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和节假日不受侵犯。

第四章劳动报酬第十条劳动者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取得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劳动报酬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得拖欠。

第五章劳动安全卫生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防范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女职工劳动保护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禁止性别歧视。

第十四条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女职工,在法定节假日、产假期间和哺乳时间内,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其合法权益。

通用范文(正式版)2023年新劳动法全文

通用范文(正式版)2023年新劳动法全文

2023年新劳动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和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四条用人单位依法雇佣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事项,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拖欠劳动者工资,逾期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

第七条劳动合同期限由劳动双方自由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超过六个月。

第九条经劳动者同意,劳动合同可以延长。

第三章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十条劳动者从事劳动,有权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同工同酬的原则,对同工同酬的劳动者支付相等数量的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三条劳动者的加班工时,应当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或者给予补休。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劳动保险费,提供劳动者合法享受福利待遇的条件。

第四章劳动条件和保护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劳动者的劳动安全。

第十七条劳动者有权拒绝安全隐患,有权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劳动安全,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将劳动者安排从事对劳动者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工作。

第五章劳动纠纷和争议处理劳动合同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2020版国家劳动法

2020版国家劳动法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2023年最新劳动法全文-精选word文档 (1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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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劳动法全文-精选Word文档目录
1. 劳动合同
2. 工作时间和休假
3. 工资福利
4. 劳动保护和安全
5. 解雇和补偿
6. 工会和劳资关系
7. 罚则和争议解决
8. 其他规定
1.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于雇佣关系的一种书面协议。

它明确了员工和雇
主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包括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工作地点、工作
时间等内容。

2. 工作时间和休假
根据劳动法,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
过40小时。

员工享有带薪休假和法定节假日休假的权利。

3. 工资福利
员工应当获得合理的工资报酬,并享有相关福利,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

4. 劳动保护和安全
雇主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
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5. 解雇和补偿
根据劳动法,雇主必须遵守解雇程序和规定,并向被解雇员工支付相应的补偿。

6. 工会和劳资关系
员工有权组织和加入工会,以维护自身权益。

工会和雇主之间的劳资关系应遵守法律的规定。

7. 罚则和争议解决
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将受到罚则的处罚。

劳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8. 其他规定
劳动法还包括其他一些规定,如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违约责任、劳动合同的转让等内容。

以上是2023年最新劳动法的精选内容。

详细的劳动法全文可以咨询法律部门或阅读相关法律文件。

劳动法2023年新规定完整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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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2023年新规定完整版(最新)劳动法2023最新修正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促进就业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章工资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十章劳动争议第十一章监督检查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促进就业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一、总则1.目的和基本原则- 目的:本法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 基本原则:- 平等就业、平等工酬、平等发展的原则- 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的保护- 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经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促进就业、维护就业权益- 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2.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其他直接涉及劳动关系的组织、个人。

二、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的订立(一)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护照号码等基本信息,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等信息;2.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可以是固定期限的或者无固定期限的;3. 劳动合同工作的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条件;4. 劳动报酬的标准与支付方式;5. 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劳动条件;6. 劳动合同解除、中止的条件和程序;7. 双方的违约责任及其处理方式;8. 涉及特殊工时和工作条件的特别约定;9. 其他劳动合同所必须具备的内容。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劳动者、用人单位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劳动合同应当分别保存一份,由劳动者保存自己的,用人单位保管另一份。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变更或者终止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三、劳动保护4.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一)基本工资劳动者的基本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根据劳动者加班时间的长度给予相应的工资补偿,一般情况下,加班工资不低于劳动者基本工资的百分之一百。

5.工时和休息(一)工时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二)休息劳动者每周至少享受二十四小时的连续休息时间。

深圳劳动法规定(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深圳劳动法规定(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深圳劳动法规定(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2023年已过,2023年第一个月,许多影响我们社保、劳动合同、就业权益、钱袋子的新规已经落地,下面就跟随小爱一起了解一下吧~01全国性新规一、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用人单位可依法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

不少企业在招录人员时往往会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如何确定拟招录人员提供的证明的真实性,以及从什么合法渠道核实,现实中却是个大问题。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在职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通常难以核实在职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从2023年12月31日起,这种情况得以解决。

根据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了。

虽然相关法律出台了,但在实操过程中,HR还应该注意这几点:(1)法律、行政法规有职业禁入规定的,企业可以自行查询,也可以要求员工申报;(2)其他规范性文件等有职业禁入规定的,企业不可以自行查询,但可以要求员工申报;(3)没有法规依据,且不具有充分必要性的,企业不可以查询,建议不要求员工申报。

常见问题答复:① 查询员工犯罪记录不需要员工同意。

查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从业禁止的岗位员工的犯罪记录,不需要获得员工的同意。

② 企业不能查询的记录,可以要求员工自主申报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关键词在于“直接相关”,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明确有职业禁入规定的,或者有其他合理的必要性解释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必须报告。

PS:虽然规定出台了,但在实操中还是有很多雷区,如果小伙伴们感兴趣,可评论区留言,51酱往后再详细为大家讲解实操问题。

二、《工会法》迎来修改,进一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利。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

(新劳动法合同)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安徽省劳动合同条例(2004年2月20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或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工作。

第六条工会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方面的指导、帮助,对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有权要求其处理。

企业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劳动合同订立前,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

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及其他危害的岗位,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居民身份、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情况,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拟定。

提倡使用劳动合同规范文本。

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需要时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

劳动合同的外文文本和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劳动合同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最新版)(2024精)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最新版)(2024精)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本法适用于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关系。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种类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双方自愿,平等地订立的、确定劳动关系的书面或非书面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公正的原则。

劳动合同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但是,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继续办理劳动合同的,不再设定固定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办理。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补充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增加具体的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不得低于法律、法规和本法规定的最低劳动保护标准。

第二章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和工作、公平报酬、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权利。

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安排、保护生态环境等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九条劳动合同的解释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约定解释。

对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产生争议的,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决。

第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有平等用工、公正管理、合理规范劳动行为、提供良好工作环境等权利。

劳动法2020年新规定(最新)

劳动法2020年新规定(最新)

2018劳动法新规定,新劳动法加大了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依据法律,员工可以一次性领取年金,对于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加大惩罚力度,对于迟到早退,应当按照实际缺席时间扣除,明确规定了带薪年假,员工离职,如果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给予相应的补偿。

《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2018年新修订的法律条款将更加侧重于劳动者权益维护的具体情形。

1、劳动者可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2018年2月1日后,我国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

即劳动者在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后可以选择按月、分期或一次性领取的方式领取企业年金。

注: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余额可以作为劳动者的遗产来继承。

2、增加对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的处罚规定。

在我国,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项规定已被列为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

2018年劳动法增加了对不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的惩罚规定:①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的,将对用人单位处以应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②对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相关负责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③未缴纳的社会保险,用人单位需要将其补足。

3、缺席扣除工资应当与缺席时间相对应。

以往用人单位的惩罚措施中总有一些不太公平的规定,比如,迟到半小时将扣除半天工资。

2018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缺席扣除的工资应当与劳动者缺席的时间相对应。

例如,迟到1小时只能扣除1小时的工资。

4、明确的带薪年假。

2018劳动法明确了劳动者可以享有的带薪年假。

①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可以享受5天带薪年假;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可以享受10天带薪年假;③工作满20年的,可以享受15天带薪年假。

5、非自身原因导致离职的,劳动者可主张经济补偿金。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离职的,是不可以主张经济赔偿金的,但是如果是非自身原因导致的离职,那么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①用人单位以威胁、欺诈的手段导致劳动者提出离职有些非正规用人单位为了辞退劳动者就使用威胁、欺诈劳动者等手段使得劳动者主动提起离职,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依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2024年新劳动法劳动合同(2篇)

2024年新劳动法劳动合同(2篇)

2024年新劳动法劳动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劳动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及其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采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

第三条【合同形式】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四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登记地址);(二)劳动合同的期限;(三)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四)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五)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的规定;(七)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

第五条【书面劳动合同和非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可以采用电子文本形式。

非书面劳动合同为口头约定。

第六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连续劳动满十二个月后与之订立。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订正和补充】劳动合同的订正和补充,应当经过劳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商定劳动合同的变更,但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劳动者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要求知道与自身利益挂钩的重大事项,有权参与用人单位决策与管理。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约定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生效即建立劳动关系。

第十二条【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权依法享受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指导,有义务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支付劳动报酬。

第十四条【调动和岗位变动】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动或者变更劳动者的岗位和工作地点,但是不得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新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2024版)

新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2024版)

新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法律依据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2.1 劳动合同的形式2.2 劳动合同的内容2.3 劳动合同的期限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3.1 工作内容与岗位3.2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3.3 劳动报酬与支付方式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4.1 变更的条件4.2 变更的程序4.3 变更的法律后果第五章:劳动合同的解除5.1 解除的条件5.2 解除的程序5.3 解除的法律后果第六章:劳动合同的终止6.1 终止的条件6.2 终止的程序6.3 终止的法律后果第七章:经济补偿与赔偿7.1 经济补偿的条件与标准7.2 赔偿责任7.3 经济补偿与赔偿的支付第八章:劳动争议处理8.1 争议的提出与受理8.2 争议的调解与仲裁8.3 争议的诉讼第九章:特殊规定9.1 非全日制用工9.2 劳务派遣9.3 实习生与学徒工第十章:附则10.1 合同的解释权10.2 合同的生效与备案10.3 其他签约信息签约双方签字: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签约时间:签约地点:合同编号_______新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2024版)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1.2 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活动。

1.3 法律依据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2.1 劳动合同的形式2.1.1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1.2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2 劳动合同的内容2.2.1 劳动合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作内容和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

2.3 劳动合同的期限2.3.1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篇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合理、合法的条款。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正义、合理合法的原则,维护加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权,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种族、性别、宗教、年龄、国籍、地域、残疾等任何条件歧视劳动者。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劳动合同书面形式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应当明确记载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第七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重要内容,明确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条件。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劳动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不得随意解除或者违约。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和报酬,履行安全、卫生、劳动保护义务,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需要解除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依法履行解除程序,不得影响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无论有何原因,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变更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新版)

劳动法(最新版)劳动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本法旨在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平衡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二章劳动合同第一节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实现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双方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劳动关系的内容。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

第三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期满、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解除。

在解除劳动合,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一节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确保劳动者的劳动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

工作时间分为正常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时间,劳动者在加班工作时应当获得相应的加班费。

第二节休息休假劳动者享有法定的休息休假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益,包括年休假、婚假、产假、病假等。

第四章工资福利第一节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并确保工资的及时足额支付。

工资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量、岗位等级等因素进行合理计算。

第二节社会保险劳动者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

第五章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一节劳动保护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劳动条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用人单位还应当提供劳动保护用具,加强劳动安全培训。

第二节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合适的劳动条件,包括工作场所、设备设施、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合理安排。

第六章工会组织劳动者有权依法加入工会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会组织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协助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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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修订版)一、总则第一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为规范员工的劳动合同管理,加强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动、解除和终止全过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面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订的《员工关系手册》,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

公司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

第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有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依据本制度办理劳动合同的订立、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手续;(三)加强劳动合同的基础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条、所有全日制员工均应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订立和履行:第五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公司自招用员工之日起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签订合同期限起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公司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可根据不同岗位、技能水平、任职资格及员工的身体因素、年龄协商确定,劳动合同届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以下列表为首次劳动合同期限的参照表,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招聘中与员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首次劳动合同期限参照表岗位说明:(一)技术岗位指研发人员、生产技术员、工段长、班组长、质量鉴定等职位;(二)管理岗位指公司聘用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三)行政岗位指主管、产品经理、行政科室人员等职位;(四)销售岗位指业务销售及配合销售工作的相关行政人员等职位;(五)采购岗位指商业片各事业部的采购人员职位;(六)生产仓储操作岗位指生产操作一线人员及配送、物流、仓储操作人员等职位;(七)后勤辅助岗位指从事后勤清洁、绿化、食堂、招待所及从事繁重体力工作等职位。

第七条、新招人员中二次就业者需出具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后,公司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第八条、在缔约过程中,公司应如实告知员工的企业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安全生产状况、职业危害,以及员工希望了解的其他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情况,同时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录用条件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公司在招用时,有权了解员工与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年龄、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以及就业现状等,双方应当如实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列为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一)缺乏诚信,未如实告知公司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实际情况;(二)工作能力与工作状态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且经部门提醒与培训仍达不到岗位要求,影响本人及团队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三)未完成考核目标的;(四)发现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五)直接接触药品人员不符合法规要求的健康状况的。

操作程序:公司人力资源部或部门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告知其岗位职责与岗位工作要求;如果岗位涉及职业病防止危害的,应告知其危害及防护措施。

工业片由安全科与其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并备案;商业片由股份公司与其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并备案。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的截止时间应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二十四小时为准。

第十条、本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及试用期内的工资标准,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不可重新约定或延期试用期。

以下列表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的对照表,部门应根据以下列表与员工确定试用期,无特殊原因不可随意更改试用期。

如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突出而需缩短试用期限,部门需提出书面理由,上报分管副总(或事业部总经理)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办理提前转正手续。

劳动合同期限与相应试用期对照表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届满。

公司应在劳动合同期届满前三十天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征询表》送达员工,经双方协商同意办理续订手续。

第十二条、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时,有下列情形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员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的。

操作程序:公司人力资源部委托各部门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征询表》送达给员工,在送达过程中,部门应与员工就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协商,如双方达成一致,应及时续签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意向征询表》由个人签署意见,并经部门签署意见后统一提交人力资源部,如有特殊情况还需经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执行。

第十三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结束时需要继续顺延的,由公司给予办理延长劳动合同期,并至这些情形结束。

公司对顺延劳动合同期限情况进行书面记载。

操作程序:人力资源部发出《劳动合同期限顺延通知书》,由员工签字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顺延手续,人力资源部给予备案。

第十四条、公司对享受本公司提供专项培训的员工,约定五年的服务期。

员工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服务期限,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约定条款参照《员工专项培训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确认。

第十五条、公司对必须保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对负有保守公司秘密的员工,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不得与本公司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

竞业限制期限为二年,对此公司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给予其本人原工资收入的50%作为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违反服务期和商业秘密保护或竞业限制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将以违约金的方式追究违约责任。

员工违反商业秘密保护或竞业限制义务,除应承担事先约定的违约责任外,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按实际损失赔偿。

具体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条款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第十七条、有以下六类人员可以约定保密协议或竞业限制条款:(一)高层管理者;(二)技术研发人员、软件开发人员;(三)高级营销人员、关键采购人员;(四)重要岗位人员(如人力资源、财务、法务、秘书等相关人员);(五)重要信息员等掌握公司核心商业秘密的人员(如档案文书员、涉及接触到投标核心资料的销售部门内勤人员)。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在年末负责对次年续签劳动合同人员的核查,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相关部门。

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合同到期人员提前做好劳动用工的核查工作。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九条、劳动合同解除分类:(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在合同期内,由于特定原因,公司与员工经过协商一致同意,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二)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参照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中已经约定的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有关规定);5、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参照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的有关规定);6、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7、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8、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1、2、3情形的公司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提出辞职,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在试用期内应当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第二十、公司解聘员工流程办理:(一)部门(分公司)经理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公司制订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情形,方可解聘员工;(二)部门(分公司)经理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填写《解聘建议书》,提出解聘员工的理由,并报分管副总(或事业部总经理)签署意见后,递交给公司人力资源部;(三)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分公司)经理填写的《解聘建议书》与当事人进行谈话,了解详细情况;并结合该员工的工作表现,在《解聘建议书》上签署意见后,经人事副总审批,上报总经理核准;(四)《解聘建议书》被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下达《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实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并送达本人,同时即刻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五)人力资源部为该员工开具《离职通知书》,员工根据《离职通知书》要求尽快办理离职手续;(六)被解聘的员工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可以取得公司给予的经济补偿金的,应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人力资源部开具经济补偿金支付单,到公司财务部领取;(七)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由人力资源部出具离职证明、并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15日内为解聘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第二十一、员工辞职流程办理:(一)员工应提前1个月向其部门(分公司)经理提出书面辞职申请;(二)部门经理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三)如确实需要辞职,辞职员工应填写《辞职申请表》,经部门(分公司)经理、分管副总(或事业部总经理)、人事副总、总经理签署同意意见后,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实施;(四)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则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公司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五)辞职员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尽快办理工作交接;(六)在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办妥后,由人力资源部出具离职证明、并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15日内为辞职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二十二、劳动合同终止(一)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男员工年满60周岁,女员工年满50周岁);其中,女员工若被聘为管理岗位者,或为1983年底前原干部编制者仍被聘用的,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最长不得超过55周岁。

(二)劳动合同期届满时,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的,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终止合同。

操作程序:符合上述第(一)款条件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符合上述第(二)款条件者,应在劳动合同期终止前(可提前一个月),由人力资源部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其本人,载明实施终止的时间。

员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个人应提交终止劳动合同报告,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如员工收到通知书20天之内或在合同终止期前一天没有任何明确的意思表示也不续签劳动合同,则视为员工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在合同终止有效期内终止劳动合同。

具体流程办理详见第二十、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三条、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员工,因企业或个人原因(特指符合本文第十九条第(二)款1、2条件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办理离岗退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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