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试验实际操作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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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指导书-石子试验

作业指导书-石子试验
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HHSL/SC-2009
第1版第0次修改
石子试验作业指导书
第11页共19页
6、石料有机质含量试验
6.1本实验用于检验石料被有机质污染程度,评定石料品质。
6.2仪器设备及试剂:
天平:称量2kg、感量1g和称量100g、感量0.01g各1台。
量筒:100mL、250mL、1000mL。
(准确至0.01%)
(准确至0.01%)
式中 ---表观密度,kg/m3; ---饱和面干表观密度,kg/m3;
---以干料为基准的吸水率,%; ---以饱和面干状态为基准的吸水率,%;
---烘干试样质量,g; ---试样在水中质量,g;
---饱和面干试样在空气中质量,g。
以两次测值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如两次表观密度试验测值相差大于20kg/m3或两次吸水率试验测值相差大于0.2%时,试验应重做。
如溶液的颜色深于标准色,则应配制成混凝土作进一步检验。方法为:取试样一份,用浓度3%氢氧化钠溶液洗除有机杂质,再用清水淘洗干净,至试样用比色法试验时,溶液的颜色浅于标准色。然后用洗除有机杂质的和未经清洗的试样、相同的水泥、砂配成配合比相同且坍落度基本相同的混凝土,测其28d抗压强度。如石料未经洗除有机杂质的混凝土强度与经洗除有机杂质的混凝土强度之比不低于0.95时,则此石料可以使用。
搪瓷盘、毛巾等。
3.3试验步骤:
按(2.3试验)中规定的数量,称取潮湿的石料试样两份,分别放入搪瓷盘中,用拧干的湿毛巾试验表面浮水吸干至饱和面干状态。
黑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第五分站
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HHSL/SC-2009
第1版第0次修改
石子试验作业指导书
第5页共19页

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条用铁锤剔凿石块(料)时,应先检查铁锤有无破裂。

锤柄应使用弹性木杆制成,锤柄与锤头应安装牢固。

第二条凿击或加工石块时,应精神集中,作业时应戴安全帽、防护镜。

不得两人面对
面操作。

第三条不得在陡坡、槽、坑、沟边沿,墙顶,脚手架上和妨碍道路安全等场所进行石
块凿击作业。

第四条搬运石料应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

抬运时,应互相配合、动作协调。


车辆或筐子运石料时不得装得太满。

装载的大块石料应捆绑牢固,整车重心应控制在规定范
围内。

圆形石料装运时应采取防止滚动的措施。

运送石料车辆的前后间距,平道上不小于2m,坡道上不小于10m。

第五条槽、坑、沟内运送石料时,应采用溜槽或吊运的方式,下方不得有人停留。


放石料应距槽、坑、沟边沿1m以外。

第六条使用脚手架进行砌石作业时,应经常检查架体稳定状况,不得超载堆放石料,
且不得将石材斜靠在护栏上。

作业结束,应将架体上的石渣碎片清扫干净。

第七条脚手架上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行,剩料、废料应及时清运,不得随
意丢弃。

砌筑、敲凿工具使用完毕应放入工具袋。

石子试验标准操作方法

石子试验标准操作方法

一.目的检测石子各项指标,指导检测人员按标准操作,确定石子的规格和类别,保证检测结果科学、准确。

二.检测参数及执行标准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空隙率、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含量等。

执行标准:GB50204-2002(2011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2.5条GB/T14685-2011《建设用卵石、碎石》。

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建设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

四.职责检测员必须执行国家标准,按照标准操作,随时作好试验记录,填写检测报告,并对数据负责。

五.样本大小及抽样方法在料堆上取样时,应均匀在料堆顶部,中部和底部的五个部位,铲除表面,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组成一组样品。

大型运输工具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时,以200m3或300t 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以一批论。

规格产地相同。

取样数量不少于80kg。

六.仪器设备1.鼓风烘箱:温度控制在(105±5)℃;2.台秤:称量10kg,感量1g;3. 摇筛机4. 针状规准仪与片状规准仪;5. 受压试模 (测定压碎值);6.WE-300B压力试验机:量程300 kN.,示值相对误差2 %;7.方孔筛:孔径为75μm-90 mm的筛共14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8.垫棒:直径10 mm、长500 mm、直径16 mm、长600 mm,的圆钢;9.容量筒;10L、20L10. 广口瓶:1000 mL,磨口,带玻璃片;11. 温度计、搪瓷盘、毛巾、毛刷、直尺,小铲等。

七.环境条件操作室:20 ±5℃。

八.检测步骤及数据处理1. 颗粒级配准备好试验用的工具,检查仪器设各的状态是否正常。

根据最大粒径称取规定数量的样品,精确到1g。

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然后用摇筛机筛分10分钟。

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种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为止。

石子试验标准操作方法

石子试验标准操作方法

一.目的检测石子各项指标,指导检测人员按标准操作,确定石子的规格和类别,保证检测结果科学、准确。

二.检测参数及执行标准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空隙率、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含量等。

执行标准:GB50204-2002(2011年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2.5条GB/T14685-2011《建设用卵石、碎石》。

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建设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

四.职责检测员必须执行国家标准,按照标准操作,随时作好试验记录,填写检测报告,并对数据负责。

五.样本大小及抽样方法在料堆上取样时,应均匀在料堆顶部,中部和底部的五个部位,铲除表面,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组成一组样品。

大型运输工具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时,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以一批论。

规格产地相同。

取样数量不少于80kg。

六.仪器设备1.鼓风烘箱:温度控制在(105±5)℃;2.台秤:称量10kg,感量1g;3. 摇筛机4. 针状规准仪与片状规准仪;5. 受压试模 (测定压碎值);6.WE-300B压力试验机:量程300 kN.,示值相对误差2 %;7.方孔筛:孔径为75μm-90 mm的筛共14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8.垫棒:直径10 mm、长500 mm、直径16 mm、长600 mm,的圆钢;9.容量筒;10L、20L10. 广口瓶:1000 mL,磨口,带玻璃片;11. 温度计、搪瓷盘、毛巾、毛刷、直尺,小铲等。

七.环境条件操作室:20 ±5℃。

八.检测步骤及数据处理1. 颗粒级配准备好试验用的工具,检查仪器设各的状态是否正常。

根据最大粒径称取规定数量的样品,精确到1g。

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然后用摇筛机筛分10分钟。

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种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为止。

石子试验作业指导书

石子试验作业指导书

石子试验作业指导书为了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代表性,每项试验都需要有一定的取样数量;对每一单项试验,应不得少于下表所规定的取样数量,以便经缩分后作试验。

每项试验所需最少取样数量(kg)1.0筛分析试验:1.1承接试验委托及样品、登记、编号。

1.2试验目的:测定碎石或卵石的颗粒级配,为设计砼配合比提供参数和依据。

1.3仪器设备:1.3.1园孔筛:孔径为100、80、63、50、40、31.5、25、20、16、10、5、2.5mm以及筛的底盘和盖各一只。

1.3.2天平或台秤。

1.3.3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1.4试样制备:筛分析试验所需试样数量不得少于下表的规定:1.5试验步骤:碎石或卵石的筛分析试验按下图步骤进行:计算分计累计筛余百分率当筛余颗粒的粒径>20mm时,在筛分工程中允许用手拨动颗粒。

1.6结果计算:1.6.1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上的筛余量除以试样总量计算得出该号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精确至0.1%)。

1.6.2累计筛余百分率:每号筛计算得出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与大于该筛筛号的分计筛余百分率相加之总和(精确至0.1%)。

1.6.3称取各筛筛余的重量,精确至试样总量的0.1%,在筛上的所有分计筛余量和筛底剩余的总和与筛分前测定的试样总量相比,其相差不得超过1%。

1.6.4根据各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2.0含泥量试验:2.1试验目的:测定碎石或卵石中粒径小于0.08mm的尘屑淤泥和粘土的总含量。

2.2仪器设备:2.2.1台秤:称量10kg,感量5g;2.2.2烘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2.2.3筛:孔径为1.25及0.08mm筛各一个;2.2.4容器:容积约10L的瓷盘或其它金属盒;2.2.5浅盘。

2.3试样的制备:将来样缩分至下表所规定的重量,烘干后分成两份备用。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试验所需试样的最少重量(kg)2.4碎石或卵石含泥量试验按下图步骤进行:2.5结果计算:2.5.1碎石或卵石的含泥量ωc(Qn)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m0 - m1ωc(Qn)= ×100%m0式中:m0 —试验前试样干重(g);m1 —试验后试样干重(g);2.5.2以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如两次结果之差值超过0.2%,应重新取样作试验。

石子含泥量试验

石子含泥量试验

石子含泥量试验
一、按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中规定的数量,放在烘箱中于
(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二、称取按规定数量试样一份,精确到1g。

将试样放入淘洗容器中,注
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试样上表面150mm,充分搅拌均均后,浸泡2h,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试样,使尘屑、淤泥和粘土与石子颗粒分离,把浑水缓缓倒入1.18mm及75um的套筛上,滤去小于75um的颗粒。

试验前筛子的两面应先用水润湿。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小心防止大于75um颗粒流失。

再向容器中注入清水,重复上述操作,直到洗清为止。

三、用水淋洗剩余在筛上的细粒,并将75um筛放在水中(使水面略高出
筛中石子颗粒的上表面)来回摇动,以充分洗掉小于75um的颗粒,然后将试样一并倒入搪瓷盘中,在105±5℃下烘至恒量,冷却后称重,精确至1g。

四、结果计算与评定:
1、含泥量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 Qa=(G1-G2)/G1×100
式中:Qa——含泥量,%
G1——试验前烘干试样的质量,g
G2——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g
2、含泥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石子密度试验实施细则

石子密度试验实施细则

石子密度试验实施细则1.1 表观密度1.1.1 试样处理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下表规定的数量,风干后筛除小于4.75 mm的颗粒,然后洗刷干净,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表观密度试验所需试样数量1.1.2 试验程序取试样一份装入吊篮,并浸入盛水的容器中,液面至少高出试样表面50mm。

浸水24h后,移放到称量用的盛水容器中,并用上下升降吊篮的方法排除气泡(试样不得露出水面)。

吊篮每升降一次约1s,升降高度为30mm~50mm。

测定水温后(此时吊篮应全浸在水中),准确称出吊篮及试样在水中的质量,精确至5g。

称量时盛水容器中水面的高度由容器的溢流孔控制。

提起吊篮,将试样倒人浅盘,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精确至5g。

称出吊篮在同样温度得水中的质量,精确至5g。

称量时盛水容器的水面高度仍由溢流孔控制。

注:试验时各项称量可以在15℃~25℃范围内进行,但从试样加水静止的2h 起至试验结束,其温度变化不应超过2℃。

1.1.3 结果计算与评定表观密度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0kg /m 3: 水ρρ⨯⎪⎪⎭⎫ ⎝⎛-+=12000G G G G (0ρ --- 表观密度,kg/m 3; G o --- 烘干后试样的质量,g ;G l --- 吊篮及试样在水中的质量,g ;G 2 --- 吊篮在水中的质量,g ;水ρ --- 1000 kg/m 3)。

表观密度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20kg/m 3,须重新试验。

对颗粒材质不均匀的试样,如两次试验结果之差超过20kg/m 3,可取4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1.2 体积密度与空隙率1.2.1 试样处理取样烘干或风干后,拌匀并把试样分为大致相等两份备用。

1.2.2 试验程序松散堆积密度:取试样一份,用小铲将试样从容量筒口中心上方50mm 处徐徐倒入,让试样以自由落体落下,当容量筒上部试样呈堆体,且容量筒四周溢满时,即停止加料。

石子试验操作规程完整

石子试验操作规程完整

一.目的检测石子各项指标.指导检测人员按规程正确操作.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准确。

二.检测参数及执行标准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空隙率、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含量等。

执行标准: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条GB/T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

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卵石和碎石。

四.职责检测员必须执行国家标准.按照作业指导书操作.随时作好试验记录.填写检测报告.并对数据负责。

五.样本大小及抽样方法在料堆上取样时.应均匀在料堆顶部.中部和底部的五个部位.铲除表面.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组成一组样品。

大型运输工具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时.以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以一批论。

规格产地相同。

取样数量不少于80kg。

六.仪器设备1. GY65鼓风烘箱〔JC411:温度控制在〔105±5℃;2. TGT-6台秤〔JC072:称量10kg.感量1g;mm;1 / 9石子试验操作流程3. TGT-100台秤〔JC401:称量50kg.感量50g;4. 针状规准仪与片状规准仪〔JC421;5. 受压试模JC431 <测定压碎值>;6.WE-300B压力试验机〔JC031:量程300 kN.,示值相对误差2 %;7.方孔筛〔JC371:孔径为75μm-90 mm的筛共14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8.垫棒:直径10 mm、长500 mm、直径16 mm、长600 mm.的圆钢;9.容量筒;10L、20L10.广口瓶:1000 mL.磨口.带玻璃片;11.温度计、搪瓷盘、毛巾、毛刷、直尺.小铲等。

七.环境条件常温下物理试验室内进行。

八.检测步骤及数据处理1. 颗粒级配准备好试验用的工具.检查仪器设各的状态是否正常按标准规定15个不同部位大致等量的组成一组.称取12.6kg数量的一份.精确到1g。

石工安全操作规定

石工安全操作规定

石工安全操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石工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和资产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部从事石工作业的企业员工及相关配套服务人员。

第三条石工作业指在采石场、石材加工厂及施工现场等环境下进行的石材开采、加工和安装等一系列工作。

第四条全部从事石工作业的人员必需严格遵守本规定,依据工作环境、风险评估和任务要求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第二章安全操作要求第五条石工作业人员在进行任何工作之前,必需熟识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石工作业人员应依照规定穿着统一的劳动防护服,并配戴好安全帽、眼镜和耳塞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七条全部设备必需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发现异常情况立刻停止工作,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八条石工作业人员在操作石材切割机、打磨机等设备时,必需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确保设备四周没有其他人员。

第九条切割石材时,应使用专用石材刀具,严禁使用生锈、损坏或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工具。

第十条加工石材时,应采取有效的除尘措施,防止粉尘对人体造成危害。

第十一条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需使用安全防护网或其他合理的安全措施,并配备防滑鞋。

第十二条石材搬运工作应采取机械化操作,减少人力搬运,确保搬运过程中无人员受伤。

第十三条石工作业人员在安装石材时,应依照专业标准进行操作,合理使用吊装工具和固定设备,确保安全。

第十四条石材作业场合应保持清洁,易燃物品、有毒物品等应妥当存放,避开引发火灾和污染。

第三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发生石材事故、损害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石工作业人员应立刻采取应急措施,并快速报警和上报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石工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后,不得擅自离开事故现场,必需搭配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查和事故调查。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石工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本领。

第十八条企业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监督落实工作场合的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操作要求。

石子试验的操作规程

石子试验的操作规程

石子试验的操作规程一、筛分析试验按规定要求称取试样。

将试样按筛孔大小顺序过筛,当每号筛上筛余层的厚度大于试样的最大粒径时,应将该号筛上的筛余分成两份,再次进行筛分,直至每分钟通过量不超过试样总量的0.1%。

注:当筛余颗粒的粒径大于20mm时,在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拨动颗粒。

称取各筛余的质量,精确至试样总质量的0.1%。

在筛上的所有分计筛余量和筛底剩余的总和与筛分前测定的试样总量相比,其相差不得超过1%。

由各筛上的筛余量除以试样总质量计算得出该号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精确到0.1%)。

每号筛计算得出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与大于该筛号各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相加,计算得出其累计筛余百分率(精确至1%)。

根据各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二、含泥量试验称取试样一份装入容器中摊平,并注入饮用水,使水面高出石子表面150mm,用手在水中淘洗颗粒,使尘屑、淤泥和黏土与较粗颗粒分离,并使之悬浮或溶解于水。

缓缓地将浑浊液倒入 1.25mm及80um的套筛(1.25mm筛放置上面)上,滤去小于80um的颗粒。

试验前筛子的两面应先用水润湿。

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大于80um的颗粒丢失。

再次加水于容器中,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洗出的水清澈为止。

用水冲洗剩留在筛上的细粒,并将80um筛放在水中(使水面略高出筛内颗粒)来回摇动,以充分洗除小于80um的颗粒。

然后将两只筛上的颗粒剩留的颗粒和筒中已洗净的试样一并装入浅盘,置于温度为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

三、泥块含量试验实验前,将样品用四分法缩分至略大于含泥量试验中所需要的量,缩分应注意防止所含黏土被压碎。

缩分后的试样在105±5℃的烘箱中烘干至恒重,冷却至室温后分成两份备用。

筛去5.00mm以下颗粒,称重。

将试样在容器中摊平,加入饮用水使水面高出试样表面,24h后把水放出,用手碾压泥块,然后把试样放在2.5mm筛上摇动淘洗,直至洗出的水清澈为止。

石工安全操作规程

石工安全操作规程

石工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石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以及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从事石工工作的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石工工作指在石材切割、打磨、打孔、贴合等过程中的实际操作工作。

第四条石工操作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具体执行本操作规程。

第五条石工工作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持有合格的岗位证书,方可承担相关工作。

第六条石工操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石工操作应做好交底和交流工作,确保操作规程的执行。

第二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一条石工工作时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口罩、耐刺手套等。

第二条在进行石材切割、打磨、打孔等工作时,应戴上工作手套和耳塞,以保护手部和听力。

第三条石工操作前应检查所使用设备的完好情况,并确保设备配备了必要的安全保护装置。

第四条石材切割操作中,应使用封闭式切割设备,并确保周围人员不接触到切割产生的尘烟。

第五条在进行石材打磨操作时,应使用合适的防护工具,避免划伤和磨损。

第六条石材打孔操作前,应确认孔位是否坚固,是否有其他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七条在进行石材贴合操作时,应确保贴合部位的平整、干燥,并使用安全可靠的胶水或胶粘剂。

第八条石工操作时应注意操作区域的通风状况,确保空气流通,避免吸入有害气体。

第九条石工操作时应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整洁,避免滑倒或其他事故。

第三章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规程第一条石工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紧急措施,保护被伤者的生命安全。

第二条石工操作中发生人员受伤时,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送医治疗。

第三条石工操作中发生设备故障或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采取灭火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条石工操作中发生事故后,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第五条石工操作中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有相应的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四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一条石工操作应建立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手册,并定期培训操作人员。

石子针片状含量试验实施细则

石子针片状含量试验实施细则

石子针片状含量试验实施细则
3.17.1 试样处理
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下表规定的数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所需试样数量
3.17.2 试验程序
称取按上表规定数量的试样一份,精确到1g。

然后按下表规定的粒级进行筛分。

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的粒级划分及其相应的规准仪孔宽或间距 mm
按上表规定的粒级分别用规准仪逐粒检验,凡颗粒长度大于针状规准仪上相应间距者,为针状颗粒;颗粒厚度小于片状规准仪上相应孔宽者,为片状颗粒。

称出其总质量,精确至1g。

石子粒径大于37.6mm的碎石或卵石可用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大于37.5mm颗粒针、片状颗粒含量的粒级划分及其相应的卡尺卡口设定宽度 mm
3.17.3 结果计算 针片状颗粒含量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 1001
2⨯=G G Q c (Q c --- 针、片状颗粒含量,%;G l --- 试样的质量,g ;G 2 --- 试样中所含针片状颗粒的总质量,g )。

3.18.4试验完毕后,切断电源。

仪器应清洗干净,工具应还原归位,同时记录仪器使用前后的工作状态和工作时间。

石子开采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石子开采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子开采工作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石子开采工作的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负责石子开采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3. 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六条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1. 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

2. 安全生产设施与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生产设备。

第七条作业现场安全管理1. 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操作规程。

2. 员工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章操作。

3. 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员工必须正确佩戴。

第八条事故处理与报告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2. 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3. 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应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完成。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十条员工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了解当天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擅自离岗、脱岗,如需离岗,必须向班组长请假。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擅自改动设备、线路,如需改动,必须向相关部门报批。

第四章工作效率第十六条员工必须按照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石工安全操作规定范本

石工安全操作规定范本

石工安全操作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石工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石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石工作业的人员,包括石工操作人员、监理人员等。

第三条石工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规定,并且严格执行。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石工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由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承担,负责人应确保石工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五条石工操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安全操作流程,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六条石工操作人员应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熟练掌握石工作业的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范第七条石工操作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应对石材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有裂纹、破损等问题的石材应予以淘汰。

第八条石工操作人员在石材切割过程中应戴好防护眼镜,防止石屑对眼睛造成伤害。

第九条石工操作人员应佩戴适合的防护口罩,以防止吸入粉尘或石材碎片。

第十条石工操作人员在进行石材打磨、抛光等工序时,应佩戴专用的防护手套,以防止手部受伤。

第十一条石工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使用石材切割机、打磨机等工具设备,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石工操作人员应注意石材定位、夹持等环节的安全操作,确保石材稳固。

第十三条石工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保持工作场地整洁,避免石材堆放不当造成意外伤害。

第四章应急措施第十四条在石工作业中,如发生意外事故,石工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相应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负责人。

第十五条石工操作人员如未经合适训练,不得私自处理特殊石材,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六条石工操作人员应熟悉应急通道、安全出口等安全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以备不时之需。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七条石工操作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定的,由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记过、罚款等。

第十八条石工操作人员因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关石工作业的其他安全规定和操作规范同时废止。

石子场规章制度范本

石子场规章制度范本

石子场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石子场规范化管理,保障石子场生产安全,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石子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坚持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三条石子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石子场生产秩序和产品质量。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石子场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石子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五条石子场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第六条石子场必须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应立即进行整改或停用。

第七条石子场应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第八条石子场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措施和应急程序,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三章产品质量管理第九条石子场应建立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到销售环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条石子场应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第十一条石子场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记录产品生产、销售等信息,便于质量问题的追踪和处理。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第十二条石子场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政策,积极采取措施减轻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第十三条石子场应建立环境保护设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第十四条石子场应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减少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十五条石子场应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六条石子场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安全意识,促进员工职业发展。

第十七条石子场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奖惩分明,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石子的管理制度

石子的管理制度

石子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石子管理流程,提高石子使用效率,保障石子资源的合理利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对石子的采购、使用、储存、清理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石子是指用于建筑、道路、园林等领域的小型石材,包括鹅卵石、碎石等。

第四条石子管理工作应遵循“节约、合理、科学、安全”的原则,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对石子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保证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石子的采购管理第六条公司各部门需要使用石子时,应提前向采购部门提出申请,明确使用数量、规格、品种等要求。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各部门的需求,进行石子的供应商调查和比较,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第八条采购部门在确定供应商后,应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采购合同,明确石子的数量、质量、价格等具体内容。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对所购买的石子进行验收,确保石子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及时将验收合格的石子送至指定的储存地点,做好相应的登记和标识工作。

第三章石子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各部门在使用石子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使用数量,避免浪费。

第十二条使用石子的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环境,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第十三条使用石子时,应根据规格、品种等要求,进行适当的分类和配比,确保使用效果。

第十四条使用石子的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避免出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使用石子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将未使用完的石子及时归还至指定的储存地点。

第四章石子的储存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石子的统一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储存地点清洁、安全。

第十七条储存地点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工作,保持石子的质量。

第十八条储存地点应对石子进行分类、标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第十九条储存地点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石子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

第二十条若发现石子质量不合格或者数量不足的情况,应及时通知采购部门进行处理。

第五章石子的清理管理第二十一条使用完毕的石子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理,将未使用完的石子及时归还至指定的储存地点。

石子的管理制度和规范范文

石子的管理制度和规范范文

石子的管理制度和规范范文石子管理制度和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石子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源利用的效率,保护环境,维护公共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拥有和使用石子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并有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和监督。

第三条石子资源包括但不限于采石场、石料库等地的石子,使用石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四条所有石子的产权属于国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将其作为私人财产,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合法的获取和使用。

第五条石子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的原则。

第六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有违反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石子的获取和使用第七条从事采石业务的单位必须具备合法的采石许可证,严禁非法采石。

第八条采石场必须有明确的边界和标志,不得越界采石。

第九条采石场必须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开采,严禁破坏环境和生态平衡。

第十条采石场必须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避免对周边居民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第十一条石子的运输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使用合格的运输工具和设备。

第十二条使用石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提供合理和充分的使用计划,合理控制石子的用量,避免浪费。

第十三条使用石子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筛选和处理,确保使用的石子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石子的使用必须按照规定的工艺和标准进行,严禁违反规定使用石子。

第十五条使用石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进行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和污染环境。

第三章石子的储存和保管第十六条石子的储存必须建立合理的堆放区域和设施,保持整齐有序。

第十七条石子堆放区域必须有防风、防尘和防水等措施,避免石子的损坏和浪费。

第十八条石子的保管必须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第十九条石子的保管场所必须保持干燥、通风,避免潮湿和霉变。

第二十条石子的保管场所必须按照质量和规格进行分类和标识,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石子的储存和保管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石子的管理制度范文

石子的管理制度范文

石子的管理制度范文石子管理制度一、石子管理的背景和目的石子作为一种固体建筑材料,在建筑工地、公路工程、河道整治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

为了确保石子能够被合理、高效地管理和利用,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减少浪费和损失,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石子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石子管理制度,达到合理使用、节约资源、提高效益的目的。

二、石子管理的原则1. 统一管理:明确石子的管理责任部门,并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保证石子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2. 动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石子的使用计划和投放量,并及时调整和补充。

3. 优先保障:重点保障重大工程、紧急工程和重要工程的石子供应,并确保其质量满足施工要求。

4. 绿色环保:鼓励石子的回收再利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推动可持续发展。

5. 公平公正: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石子采购和调配体系,避免不合理的人为干预和利益输送。

三、石子管理的职责划分1. 石子供应单位:负责石子的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

采购时应考虑石子的质量、价格、运输成本等因素,并与相关部门签订供应协议。

储存时需选择合适的场地,并采取防潮、防尘等措施,确保石子质量不受损。

供应时需按照施工进度及时投放,并保证供应充足。

2. 石子使用单位:负责编制石子使用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进度,并与石子供应单位协调,保障施工需要。

使用时应按要求挑选合适规格的石子,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分类、标记和储存,避免资源浪费和混乱。

使用完毕后需及时清理和整理。

3. 石子运输单位:负责石子的运输工作,确保石子能够及时提供到施工现场。

运输过程中需确保石子不受损失,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保证运输过程安全可靠。

4. 石子质量监督单位:负责对石子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测。

定期对供应单位提供的石子进行抽样检验,并建立相应的质量档案和台账。

对不合格的石子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5. 石子回收单位:负责石子的回收和再利用工作。

在施工完成后,对可以回收的石子进行分类和清理,并尽可能地再利用,以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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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检测石子各项指标,指导检测人员按规程正确操作,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准确。

二.检测参数及执行标准颗粒级配、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紧密密度、空隙率、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指标值、针片状颗粒含量等。

执行标准: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2.5条GB/T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

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建筑工程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卵石和碎石。

四.职责检测员必须执行国家标准,按照作业指导书操作,随时作好试验记录,填写检测报告,并对数据负责。

五.样本大小及抽样方法在料堆上取样时,应均匀在料堆顶部,中部和底部的五个部位,铲除表面,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石子15份,组成一组样品。

大型运输工具的,以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用小型工具运输时,以200m3或300t 为一验收批。

不足上述数量以一批论。

规格产地相同。

取样数量不少于80kg。

六.仪器设备1. GY65鼓风烘箱(JC411):温度控制在(105±5)℃;2. TGT-6台秤(JC072):称量10kg,感量1g;mm;3. TGT-100台秤(JC401):称量50kg,感量50g;4. 针状规准仪与片状规准仪(JC421);5. 受压试模JC431 (测定压碎值);6.WE-300B压力试验机(JC031):量程300 kN.,示值相对误差2 %;7.方孔筛(JC371):孔径为75μm-90 mm的筛共14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8.垫棒:直径10 mm、长500 mm、直径16 mm、长600 mm,的圆钢;9.容量筒;10L、20L10. 广口瓶:1000 mL,磨口,带玻璃片;11. 温度计、搪瓷盘、毛巾、毛刷、直尺,小铲等。

七.环境条件常温下物理试验室内进行。

八.检测步骤及数据处理1. 颗粒级配准备好试验用的工具,检查仪器设各的状态是否正常按标准规定15个不同部位大致等量的组成一组,称取12.6kg数量的一份,精确到1g。

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然后进行筛分。

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种通过量小于试样总量0.1%为止。

通过颗粒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

a.计算分计算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质量之比,计算精确至1%。

b.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的筛余百分率加上该号筛以上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精确至1%。

筛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之和同原试样质量之超过1%时,须重新试验。

根据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卵石、碎石粒径尺寸分为单粒级和连续粒级。

可以根据需要采用不同单粒级卵石、碎石混合成特殊粒级 卵石、碎石。

2.表观密度a.准备好试验用的工具,检查仪器设各的状态是否正常。

筛除小于4.75mm 的颗粒,然后洗刷净,分为大至相等的两份备用;表观密度试验所需试样数量b .试样浸泡水饱和然后装入广口瓶中。

装试样时,广口瓶应倾斜放置,注入饮用水玻璃片覆盖瓶口。

以上下左右摇晃的方法排除气泡;c .气泡排尽后,向瓶中添加饮用水,直至水面凸出瓶口边缘。

然后用玻璃片沿瓶口讯速滑行,使其紧贴瓶口水面。

擦干瓶外水分后,称出试样,水,瓶和玻璃片总质量G 1,精确至1g 。

d .装瓶中试样倒入浅盘,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G 0,精确至1g 。

e.将瓶洗净并重新注入饮用水,用玻璃片紧贴瓶口水面,擦干瓶外水分后称出水,瓶和玻璃片总质量G 2,精确至1 g 。

表观密度按公式:ρρ⨯⎪⎪⎭⎫ ⎝⎛-+=01200G G G G 水计算。

式中 ρ0---表观密度,kg/m 3;G 0---烘干后试样的质量,g ;G 1---试样,水,瓶和玻璃片的总质量,g ;G 2---水,瓶和玻璃片的总质量,g ;ρ水---1000kg/m 3。

表观密度取两次试验结果之差大于20kg/m 3,须重新试验。

对颗粒村质不均匀的试样,如两次试验结果之差超过20kg/m 3,可取4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3. 松散或紧密堆积密度与空隙率按抽样方法取样,烘干后,拌匀并把试样分为大至相等两份备用.取试样一份,用小铲将试样从容量筒G2中心上方50 mm 处徐徐倒入,让试样以自由落体落下,当容量筒上部试样呈堆积,且容量筒四周溢满时,即停止加料.除去凸出容量口表面的颗粒,并以合适的颗粒填入凹陷部分,使表面稍凸起部分和凹陷部分的体积大至相等(试验过程应防止触动容量筒),称出试样和容量筒总质量G1,精确至10g.松散或紧密堆积密度按公式:V G G P 211-=计算。

式中:P 1—松散堆积密度或紧密堆积密度,kg/m 3;G1—容量筒和试样的总质量,g ;G2—容量筒质量,g ;V —容量筒的容积,L 。

空隙率按公式:1001210⨯⎪⎪⎭⎫ ⎝⎛-=P P V 计算;式中:V 0-—空隙率%;p 1—松散(或紧密)堆积密度,kg/m 3;2P —试样的表观密度,kg/m 3。

堆积密度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精确至10 kg/m 3。

空隙率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

4.含泥量a .准备好试验用的工具,检查仪器设各的状态是否正常。

称取20.0可kg 数量的试样一份1G ,精确到1g 。

将试样放入淘洗容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试样上表面150mm ,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2h ,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试样,使尘屑、淤泥和粘土与石子颗粒分离,把浑水缓缓倒入1.18mm 及0.75mm 的套筛上(1.18mm 筛放在0.75mm 筛上面),滤去小于0.75mm 颗粒,试验前筛子的两面应先用水润湿,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小心防止大于0.75mm 的颗粒流失。

b .再向容器中注入清水,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容器内的水目测清澈为止。

c .用水淋洗剩余在筛上的细粒,并将0.75mm 筛放在水中(使水面略出中石子颗粒上表面),以充分洗掉小于0.75mm 的颗粒,然后将两只筛上筛的颗粒和清洗容器中已经洗净的试样一并倒入搪瓷盘中,置于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2G , 精确至1g 。

含泥量按下式计算:100121⨯-=G G G Q b式中:a Q -- 含泥量,%;1G --试验前烘干试样的质量,g ;2G --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g ;含泥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g 。

5.泥块含量a.准备好试验用的工具,检查仪器设各的状态是否正常。

称取1G =20.0kg 数量的试样一份,精确到1g 。

将试样倒入淘洗容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试样上表面。

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24h 。

然后用手在水中碾碎泥块,再把试样放在2.36 mm 筛上,用水淘洗,直至容器内的水目测清为止。

b .保留下来的试样小心地从筛中取出,装入搪瓷盘后,放在烘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精确到1g 。

泥块含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2G ,精确至0.1%。

泥块含量按下式计算:100121⨯-=G G G Q b式中:b Q --泥块含量;1G --试验前烘干试样的质量,g ;2G --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g ;6.压碎指标值a.风干后筛除大于19.0 mm 及小于9.50 mm 的颗粒,并去除针片状颗粒,分为大至相等的三份备用。

称取试样1G =3000g ,将试样分两层装入圆模内,每装完一层试样后,在底盘下面垫放一径10mm 的圆钢,将筒按住,左右交替颠击地面各25次,两层颠实后,平整模内试样表面,盖上压头。

b.把装有试样的模子置于压力机上,开动压力机,按1 kN/s 速度均匀加荷至200kN 并稳荷5s ,然后卸荷。

取下加压头,倒出试样,用孔径2.36mm 的筛筛除被压碎的细粒,称出留在筛上的试样质量2G 。

精确至1g 。

压碎指标值按下式计算,精确至0.1%100121⨯-=G G G Q e式中:e Q ---压碎指标值,%;1G --试样的质量,g ;2G --压碎试验后筛余的试样质量,g 。

压碎指标值取三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

7.针片状颗粒含量a.准备好试验用的工具,检查仪器设各的状态是否正常。

b.取1G =10.0kg 数量的试样一份,精确至1g 。

如下列表: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的粒级划分及其相应的规准仪孔宽或间距,mmc.按表规定的粒级分别用规准仪逐粒检验,凡颗粒长度大于针状规准仪上相相应间距者,为针状颗粒;颗粒厚度小于片状规准仪上孔宽者,为片状颗粒。

称出其总质量2G ,精确至1 g 。

d.石子粒径大于37.5mm 的碎石或卵石可用卡尺检验针片状颗粒,卡尺卡口的设定宽度应符合下列表的规定:针片状颗粒含量按下式计算,精确至1%10012⨯=G G Q c式中:c Q ---针、片状颗粒含量,%;1G ---试样的质量,g ;2G ---试样中所含针片状颗粒的总质量,g ;九.结果判定1.颗粒级配卵石、碎石技术要求分为Ⅰ类、Ⅱ类、Ⅲ类。

用途: Ⅰ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大于C60的混凝土,Ⅱ类宜用于强度等级C30-C60及抗冻,抗渗或其他要求的混凝土,Ⅲ类宜用于强度等级小于C30的混凝土。

2.表观密度表观密度大于2500kg/m 3;3. 堆积密度与空隙率堆积密度大于1350 kg/m 3;空隙率小于47%。

4、含泥量应符合以下规定指标(按质量计);含泥量 Ⅰ类:< 0.5 %, Ⅱ类: <1.0 % , Ⅲ类: < 1.5 %。

5、泥块含量应符合以下规定指标(按质量计);泥块含量 --Ⅰ类:0 % ,Ⅱ类: < 0.5 % ,Ⅲ类: < 0.7 %。

6.压碎指标值压碎指标值应符合以下规定指标;碎石压碎指标:Ⅰ类:< 10 % , Ⅱ类: < 20 % ,Ⅲ类: < 30 %。

卵石压碎指标:Ⅰ类:< 12 % ,Ⅱ类: < 16 % ,Ⅲ类: < 16 %。

7.针片状颗粒含量卵石、碎石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以下规定指标:Ⅰ类: < 5 % ,Ⅱ类: < 15 % ,Ⅲ类: < 25 %。

十.记录格式记录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据信息技术标准》表C4.03.01《石子试验记录》,报告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数据信息技术标准》表B4.03.01《石子试验报告》。

十一.审批程序检测完毕,整理记录,填好报告单签字后连同记录交审核员审核,经主管批准,盖章后发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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