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020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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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行车更安全,出行更便捷(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2020年版)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行车更安全,出行更便捷(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2020年版)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行车更安全,出行更便捷
1、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为我国道路交通带来了重大变革,促进了行车更安全、出行更便捷的目标逐渐成为现实。

2、新法对各类交通参与者提出更高的要求,强调了行车文明、守规守法的重要性,为整个社会交通秩序的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3、通过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培训和考核,新法提升了驾驶员的安全素养,从根本上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概率。

4、同时,新法还规范了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加强了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了一些不法分子的肆意妄为。

5、在新法的引领下,各地交通管理部门也纷纷推出了更严格的交通管理措施,使得道路交通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

6、新法的实施使得道路上的车辆行驶更加有序,交通安全意识普及率明显提高,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明显降低。

7、此外,新法还加强了对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升了道路通行能力,为出行提供了更便捷的条件。

8、在新法的指导下,各地交通部门积极推进智能交通系统的建设,提高了交通信息化水平,使得出行更加便捷高效。

9、新法的实施还鼓励了多元化的出行方式,推动了公共交通等环保出行方式的发展,使得城市居民出行更加便捷和环保。

10、总体而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为我国道路交通带来了全面的改善,让行车更安全,出行更便捷成为了现实。

(2020年)(交通运输)关于关于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精编

(2020年)(交通运输)关于关于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精编

(交通运输)关于关于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交通运输)关于关于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郑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壹次会议于2008年10月31日通过,河南省第十壹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8日批准,2008年12月17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第壹章总则第壹条为了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和城市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发展改革、公安、规划、交通、建设、市政、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交通、建设、市政、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等有关部门和区人民政府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根据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需要聘用的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负责协助交通警察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劝阻。

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应当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六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建立且落实交通安全制度。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络等有关单位应当对社会公众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发布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广告。

机动车辆安全规定(2020新版)

机动车辆安全规定(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机动车辆安全规定(2020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机动车辆安全规定(2020新版)(一)组织领导各参建单位的车辆由分管负责人主管,安全部门监督管理,办公室直接管理,其主要职责是:1、安全部门(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法规,制订实施细则。

(2)组织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大检查。

(3)组织开展安全行车竞赛活动。

(4)负责年终评比表彰。

(5)负责各类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2、办公室(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法规和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2)组织对本单位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检查。

(3)具体组织安全行车竞赛,负责对表彰奖励人员审核。

(4)参加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上报事故材料。

3、车队(组)(1)认真贯彻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及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2)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及驾驶员遵章守纪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一律不准出车。

(3)负责组织驾驶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活动日”制度,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竞赛活动。

(4)负责组织车辆及驾驶员的自检年审工作。

(5)负责对驾驶员的年度考核,总结评比.表彰奖励。

(6)参与协助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二)安全管理1、车管人员要做到对车辆的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和计划修理。

按国家有关规定严禁启用报废车辆。

运用科学方法,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

2、各单位应实行专人专车,建立健全“派车单”,“车辆技术档案”,“责任事故登记表”等制度。

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全文)

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全文)

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全文)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扣分标准1、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六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2、(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第三章记分执行第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予以记分。

3、法律主观:你好,交通法规新规定主要有以下6点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法律主观:交通扣分标准如下:根据交通违章扣分及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1、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2、新交规扣分细则一览表如下:闯红灯,记6分。

酒驾,扣12分。

根据驾驶车辆和是否出事故等情况,做出5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10年内不得再申领驾照、终身不的申领驾照处罚。

不系安全带,记2分。

3、法律主观:你好,交通法规新规定主要有以下6点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

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

新交规扣分细则:走非机动车道罚50。

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罚100。

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100 记2分。

在禁停标志、标线停车罚100 记3分。

最新交通法规处罚细则1、年新版交通法规实行分值制度,驾驶人违法将会扣除12分,超过12分将吊销驾照。

分值细则根据交通违法严重程度分为1-6分,其中酒驾、逃逸等严重违法将扣6分。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0修正)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20修正)

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3年4月24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14年3月27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16年12月22日西安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2017年3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等49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10月29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1月9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的《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五章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的科技投入,整合道路交通资源,健全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定期评估分析交通安全状况,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协调解决全市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

区、县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鄠邑区和市辖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20修正)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20修正)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20修正)【发文字号】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9号【发布部门】湖南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1.27【实施日期】2020.11.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06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9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11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经费,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和交通事故应急机制,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定期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评估;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化建设,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建立机动车监督管理数据共享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挥当地公安派出所、农机管理单位、村(居)民委员会以及驾驶人协会的管理、劝导作用,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最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

最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

最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引言道路交通安全是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民的安全出行,各国纷纷制定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交通工具的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益严峻,不断发生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针对这一现象,各国政府积极采取措施,更新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的水平,有效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介绍最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交通法规的变动和相关措施的实施。

一、交通法规的变动1. 驾驶证的申领和管理最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证的申领和管理做出了一系列调整。

首先,申领驾驶证的年龄限制进行了调整,根据不同类型的车辆,设置了不同的申领年龄。

此外,申领驾驶证还需通过一定的考试和培训,以确保驾驶人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同时,驾驶人还需要定期进行体检和换证,以确保驾驶能力和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 交通信号的设置和使用交通信号的设置和使用是交通管理的重要环节。

最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信号的设置和使用进行了严格规定。

首先,交通信号的设置需符合道路实际情况和交通需求,如根据路口情况设置红绿灯和行人过街信号。

其次,驾驶人须按照信号指示行驶,不得闯红灯或逆行。

同时,对于交通信号被损坏或故障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驾驶人需按照交通警察的指示行驶。

3. 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为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最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做出了一系列调整。

对于超速行驶、酒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如罚款、暂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等。

同时,对于重大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将对涉及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措施的实施为了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最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还采取了一系列相关措施。

1. 加强交通宣传教育交通宣传教育是提高驾驶人和行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

国道车辆管控方案最新版

国道车辆管控方案最新版

国道车辆管控方案最新版背景随着交通运输的快速发展,道路交通量增加,尤其是传统的国道已经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车辆通行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加强对车辆的管控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交通部针对国道车辆管控问题制定了一系列管控方案,并在近期发布了最新版国道车辆管控方案。

管控内容国道车辆管控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1. 车辆技术监管针对运营车辆,在车辆购置方、使用方、维修方三个环节明确相应要求,将车辆技术监管纳入安全管理体系,把车辆技术性能作为安全生产三元素之一。

2. 快速应急救援能力应急救援力量的快速反应性和救援成效是重要指标,应急救援队伍要坚持常态化和应急处置两手抓,加快应急救援力量能力建设,加强应急处置动态应对。

3. 车辆入城管理由于城市道路交通压力日益加大,车辆进城管理措施越来越严格,各地要建立健全进城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进出城管理,优化交通组织,缓解拥堵状况。

4. 加强驾驶员管理驾驶员是道路运输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所有交通肇事链条都与驾驶员有关,加强驾驶员管理成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质量的重要举措。

5. 重点车辆监管具体包括道路货运、乘客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出租汽车等四个重点车辆类型,重点是车辆安全运行监测、驾驶员业务能力培训和行业准入资格审核等方面。

实施方案国道车辆管控方案的实施方案如下:1. 管理方式创新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统筹协调能力。

建立国道交通安全保障领导机构,加强治本之策研究,推进专项治理及精细化管理。

2. 技术手段创新创新技术手段,提高监管水平。

技术手段包括视频监控、智能识别、物流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提升信息化监控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

3. 综合治理强化强化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

加大整治力度,实行重点路段和节点的分级管理,不断开展道路交通行业乱象专项治理。

4. 创新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管理效能。

探索行业自律管理机制,做好人员培训和管理典型案例通报工作,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

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

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机动车、非机动车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六章执法监督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全文(2020)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全文(2020)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全文(2020)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全文(2020),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全面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即将在3月25日正式施行,新《条例》的颁布为本市交通各行业驾驶员的交通行为设立了规矩和底线。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全文,欢迎大家阅读!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交通规划与设施、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道路停车、综合治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道路交通管理应当坚持适应超大型城市特点,与城市规划、建设相协调;坚持绿色交通理念,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坚持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协调发展,合理配置道路资源;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以人为本,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公安机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道路与交通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以及交通综合协调等工作。

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经济信息化、司法行政、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市加强道路交通文明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以弘扬尊法守法,绿色、安全、文明出行等理念为重点,通过宣传教育,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

第二章交通规划与设施第六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道路交通专业规划,纳入相应的城乡规划。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与道路交通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并征求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市公安机关以及专家和公众的意见,根据意见对规划草案予以修改完善。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20)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20)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20)《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7月10日经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使用道路运输车辆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便利运输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国家建立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

第六条不得托运、承运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危险货物。

第七条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制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作业查验、记录制度,以及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设备管理和岗位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要求,对本单位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

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托运人、承运人、装货人应当妥善保存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

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及考核记录保存至相关从业人员离职后12个月;定期安全教育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第八条国家鼓励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应用先进技术和装备,实行专业化、集约化经营。

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

第二章危险货物托运第九条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货物。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版本)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版本)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年版本)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管辖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若管辖权发生争议,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

违法行为人可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机动车登记地或其他任意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

若在违法行为发生地以外的处理地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协助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违法事实、代为送达法律文书、代为履行处罚告知程序。

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发生地标准作出处罚决定。

违法行为人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事实有异议的,可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或违法行为处理窗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

处理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当日,通过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通知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五日内予以审查,异议成立的,予以消除;异议不成立的,告知当事人。

第六条规定了对违法行为人处罚的具体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作出处罚决定。

对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第三章调查取证包括第一节一般规定和第二节交通技术监控。

在第一节中,第七条规定了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需要表明执法身份,并且执勤执法应当注意自身安全。

第八条规定了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2020版)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2020版)

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2020版)(2020年12月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共同治理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五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本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治理、便利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第四条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所辖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五条本市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具体规定由市人民政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市和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督促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第六条本市公安机关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规划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应急、市场监管、邮政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义务,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履行职责。

第八条本市推广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道路交通管理方法,运用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

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

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版随着交通工具的普及和道路交通的快速增长,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保障道路交通秩序良好,我国一直在不断完善和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

最新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22年正式实施,本文将就最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详细介绍。

【一、交通安全责任的规定】根据最新版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安全责任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和强化。

交通参与者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尊重他人权益,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驾驶员必须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和驾驶技能,同时也要尽到保护乘车人员和行人安全的责任。

行人在道路上行走时应当尽量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拦截或阻碍交通工具通行。

【二、道路交通管理】最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道路交通管理也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和要求。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管理的监管和指导,建立健全道路交通设施,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

同时,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也将加强执法力度,违法者将面临相应的罚款和扣分处罚。

【三、机动车安全】最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的安全也给予了更加详细和严格的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并按照规定年度参加安全文明驾驶培训。

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状态,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速驾驶等。

同时,机动车的制造、销售和使用也要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

【四、非机动车和行人安全】除了机动车安全,最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进行了详细规定。

非机动车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信号和交通标志,不得试图超车或穿越交叉路口。

行人在过马路时要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得横穿马路或在机动车道上行走。

【五、交通违法行为】最新版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交通违法行为也进行了明确和细致的规定。

包括超速行驶、违章占用公交车道、闯红灯、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罚款和扣分处罚。

对于酒后驾驶、驾驶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并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车辆管理办法(2020年)

车辆管理办法(2020年)

XXXXX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X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根据XXX市国资委《关于印发<XXX市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张国资字〔2018〕221号)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公司,各部门包括集团各事业部、各部门以及直管子公司,各事业部及直管子公司的下属公司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安全性原则,保持车辆状况良好(二)经济性原则,注重降低成本,提高运输效率。

第四条职责权限(一)集团公司车辆实行统一配置和管理。

(二)行政部是集团公司车辆归口管理部门。

设置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购置和租赁、证照办理、车辆年审、车辆保险管理、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和驾驶员管理等事务,并对购置和长期租赁车辆建立管理档案。

(三)各部门是公务车辆使用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学习和贯彻执行。

(四)集团公司风险控制部门负责本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车辆配置管理第五条配置原则集团公司车辆配备遵循“分类保障、厉行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不攀比,不浪费,不超编超标配备,不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第六条配置形式(一)集团公司公务用车原则上以购置、租赁形式配置。

(二)集团公司购置、租赁车辆按照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配置标准(一)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包括董事长、总裁等)配置专车,排气量不得超过1.8升(含),购置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

(二)集团公司日常公务用车排气量不得超过1.8升,购置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商务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不得超过3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排气量得超过3.0升。

(三)集团公司其他领导(包括副董事长、副总裁等)采用社会化保障方式(如公共交通、出租车、临时租赁车辆等方式,下同)保障公务出行,并享受交通补贴,补贴标准参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市内出行不再提供日常公务用车,且不再进行市内交通费用的报销。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20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20麻七自用修订版)

国有企业公务车管理办法(2015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用车安全,结合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公务车包括公司所辖所有公务用车。

第三条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全部公务车的统一管理及调度,负责年度公务车相关费用预算提报。

第四条经理办公室指定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调度、车辆维修保养、费用控制、人员驾照查验、交通安全教育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公务车购置第六条公务车选购原则(一)适用原则:选购的公务车能适应公司工作需要。

(二)经济原则:选购公务车应考虑公司的经济承付能力,贯彻勤俭节约的精神,选购经济实用、物美价廉的车辆(三)耐用原则:选购时要特别注意公务车的质量和技术性能,尽量选购适应性强、安全可靠、经济耐用的车辆。

第七条公务车采购依照公司固定资产采购流程办理。

第三章公务车档案管理第八条公务车档案包括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公务车卡片及技术档案。

第九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妥善保管车辆证件、重要手续资料(如保险单、纳税缴费记录等)。

第十条新车购进后,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公务车登记卡片》(见错误! 未找到引用源。

)。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员负责建立、更新和保管公务车技术档案资料,包括:(一)车辆运行基本情况记录。

(二)车辆牌照变更、改装、改造等情况记录。

(三)车辆维护保养和维修记录。

(四)车辆保险记录。

(五)车辆使用费记录。

第四章车辆使用管理第十二条车辆使用人是指经过公司批准取得公务车临时使用权的公司职工。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必须持有驾照,必须严守交通规则。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应按批准的路线行车,不得随意变更目的地。

第十五条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

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车辆使用人承担。

运输车辆管理规范(2020新版)

运输车辆管理规范(2020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运输车辆管理规范(2020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运输车辆管理规范(2020新版)1目的为了确保物料能够及时运输,保证公司货运车辆的安全运行,保障公司相关业务的正常运转,现对公司货运车辆的制定管理规定。

2范围本文件适用于进入公司厂区或上海通用汽车XXXX基地(简称:XXXX基地)厂区属于公司或供应商所属运输车辆管理。

3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4术语4.1公司自有运输车辆:归XXXX实业有限公司所有,除办公用车、生产性租用车辆外用于生产、经营或运输目的的车辆,包括:物资配送车辆、载货车辆、特种作业车辆(如:燃油或电瓶叉车)等。

4.2外来车辆:经XXXX实业有限公司许可,进入公司厂区或XXXX 基地厂区的外部运输车辆。

4.3飞翼厢式货车:加装有飞翼结构货箱的载货车辆。

4.4软篷厢式货车:车厢基础上加装有篷杆和篷布的载货车辆。

4.5集装箱货车:专用于集装箱运输的载货车辆。

4.6栏板货车:载货部位地板带有栏板的载货车辆。

5职责5.1生产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监督管理,对进入公司厂区或XXXX基地的外来车辆进行备案与准入办理。

5.2业务部门:负责对在公司或XXXX基地内的行驶运输的自有或外来车辆进行监管与协调,对自有生产车辆的使用、检查、维修等活动的实施与管理、。

5.3办公室:负责公司自有运输车辆的资料档案管理,各类车辆驾驶证监督审核,组织各类车辆年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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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020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2020新版)
为了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的预防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成立交通安全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安全副总经理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安全生产部是公司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交通安全和车辆管理的规章制度,制订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2.负责管理公司车辆,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文件,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3.负责办理车辆的养路、保险、税收、年审等有关手续。

4.负责车辆调度,派车要填制派车单。

5.负责驾驶员的管理,组织安全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对司机的安全规章执行情况和车辆的维护、保养情况定期检查督促,纳入岗位责任制考核。

6.负责车辆燃油、维修等有关费用的管理,制订办法,加强检查考核,努力降低各项费用。

三、交通安全管理
1.定期对司机和有关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考试,司机考试不合格待岗培训。

2.公司除每年至少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交通法规知识教育外,重大节假日前也要组织相应的教育,要求职工无论是开车、骑车或是步行都要模范地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

3.出车前必须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做到油满水足,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出车。

4.乘人、载货车辆不准超载、超速,出长途车时,驾驶员事先要充分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四、车辆管理
1.车辆实行两级管理,公司使用车辆由安全生产部管理;分支机构配属或租赁的车辆由分支机构自行管理。

2.所有车辆要建立单车行使记录台帐,每次用车后详实记录行车里程、时间、往返地点、用途、使用燃油量等项目,将车辆行使记录作为车辆耗油、维修、保养、大修、报废的依据,也作为对驾驶员工作质量考核的依据。

3.市区内使用公司车辆需提前一天申请,由安全生产部负责派车。

出本市用车必须由总经理批准,临时用车由安全生产部安排。

4.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每年要编制计划下达。

车辆日常定期的维修、保养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自负责,发生的费用安全生产部或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后报总经理签字报销。

临修、超范围修理要事先提报《车辆维修申请单》,经安全生产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送修。

5.所有车辆油耗实行单车核算,由安全生产部下达计划和考核办法,实行节奖超罚。

6.车辆在行使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坏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应立即汇报安全生产部部长,经同意可以就地进行修理,待回来后补齐相关的手续。

五、驾驶员管理
1.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具有良好的驾驶作风和职业道德。

2.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凭派车单出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要及时认真填写《车辆行使记录》。

4.确保车辆在安全状态下出行,并随时保持车辆整洁。

5.遵守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坚持中速行驶,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确保交通安全。

6.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离车时,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可以停放的地点,锁死车门。

7.负责日常的车辆维护保养工作,认真执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三检”制度,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8.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回家,否则由此导致的车辆损毁、失窃等损失由个人负担。

六、有关违规事故的处理
1.驾驶员未经批准私自出车或将公车借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员本人负担罚款费用和全部损失。

2.因超速、超车、任意停车等原因违反交通规则受到处罚,罚款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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