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院校企合作实训室建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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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室建设及管理制度

实训室建设及管理制度

实训室建设及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规范实训室的管理,提高实训效果,制定实训室建设及管
理制度。

二、建设要求
1、实训室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仪器设备,并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2、实训室必须设置完备的实验用具和实验材料,以满足学生的实验需要。

3、实训室必须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际操作教学和指导。

4、实训室必须定期检查、清洁,并保持干净整洁。

5、实训室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学生的安全。

三、管理制度
1、实训室的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学生可根据需要提前预约。

2、学生必须准时到达实训室,保持安静并按照实验要求操作。

3、学生必须穿着适合实验操作的服装和鞋子,并戴上实验用具,如护目镜、手套等。

4、学生在实训室内必须遵守实验室纪律,不得吸烟、喝酒或进行其他不良行为。

5、学生在实训室内不得随意更改实验设置或调整仪器,如有需要应向实验室管理员申请。

6、学生在实训室内必须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操作或试验不熟悉的仪器。

7、学生必须认真填写实验报告,并按时交给实验室管理员。

8、违反实验室纪律的学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被取消使用实训室的资格。

四、建设成效
实训室建设及管理制度的实施,一方面提高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增强了他们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实训室的管理效率,确保了实验的顺利进行,很好地发挥了实训室
的作用。

通过不断的完善和调整,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将更加规范和有序,为学生的实验
教学提供更好的保障。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细则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细则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细则(文档)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校企紧密合作,推动校院(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以下简称生产性实训基地),建立校企深度融合的长效合作机制,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责任共担、成果共享的合作格局,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共建目的第二条生产性实训基地是指具备生产条件并开展生产活动的实训基地。

生产性实训基地必须同时具备生产和实训教学功能,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为主要目的,在真实的岗位上开展实践教学。

第三条校院(企)双方应遵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与合作、培训、文化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第三章共建条件第四条生产性实训基地合作医院(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校企双方应具备项目合作的硬件或软件实力。

第四章共建方式第五条合作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方式:1.由学校提供实训场地,医院(企业)提供全部资金、生产设备和技术,校企共同规划和建设,医院(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双方共同组织学生实训和管理;2.由学校提供实训场地及以租赁形式提供部分或全部设备,医院(企业)提供部分设备及全部经营资金,校企共同规划和建设,医院(企业)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双方共同组织学生实训和管理;3.由学校提供实训场地及设备,学校和医院(企业)共同提供资金及技术等,合作建立研发中心、实验(试验)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或校内工作站(工作室),合作完成技术革新、产品开发或技术推广等;4.其他合作共建方式。

第六条合作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依据不同实现功能分为:教学为主生产性实训基地、研发为主生产性实训基地和培训为主的生产性实训基地。

第五章基地管理第七条成立校院(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医院(企业)和学校教务处、科研处、继续教育学院、计财处、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及相关系管理人员组成。

1.以教学为主、研发为主和培训为主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分别由教务处、科研处和继续教育学院牵头负责,做好基地项目初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评估与考核等工作。

实训室建设管理办法[1].

实训室建设管理办法[1].

3.6.2.10实训室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院实训室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实训室整体效益和综合能力,根据《高等学院实训室工作规程》和《实训室管理规定》 ,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实训室是指为教学、科研、培训、生产试验、技术开发和创新活动提供实验实训服务 , 具有一定规模和实验实训师资队伍条件的实体单位,包括基础、专业和科研等各类实训室和信息中心、计算机房等。

第三条实训室设置要从适应我院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有利于全面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实训室建设效益出发, 实现实训室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功能并举, 避免小而全和分散重复设立。

实训室设置前提条件要求所服务的专业必须具有专业实践教学条件规划 (包括校内、外实训基地规划。

应当遵守如下原则一、实训室的设置,要符合专业建设要求,按照专业布局、配置,功能相近的实训室应进行归类;二、全院各专业必须根据专业规划、教学计划要求,单列出实践教学课程,做出实训室建设规划。

三、新开课程的实验实训尽量利用已有实训室,根据教学计划、生产需要并具备实训室设立基本条件后,报学院批准可以独立建制;四、实训室连续两年教学工作量和使用率不能达到实训室设立基本条件的,应当及时改造或撤消。

第四条实训室的设立,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实训室服务的专业根据专业建设要求,具有实训室建设规划。

二、实训室每学年应有一定的实验实训教学工作量。

三、大型仪器设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实训室每个学生实际使用面积要达标准,环境整洁,符合安全规范标准,能独立承当相关课程的实践教学任务;五、实训室总固定资产值(包含新建和改造、完善项目达到 50万元及以上的每年必须开展 1项以上技能培训(鉴定、企业技术转换或科技开发等对外服务任务,逐步创造条件,实现“造血”功能。

六、建立各类管理制度,制定人员岗位职责条例,教学文件资料齐全,建立档案。

七、申报项目符合专业建设需求,开出的课程教学计划有详细的规定。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细则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细则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管理,提高基地建设与
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建设,应当符合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的政策要求,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第三条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建设,应当遵循“共建共管共享”
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的作用,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基地的稳定运行。

第四条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建设,应当建立健全实训基地建
设管理制度,明确基地的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权责。

第五条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建设,应当按照国家的发展战略,实施科学的管理,确保基地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六条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建设,应当定期开展实训基地的
建设和管理等相关活动,加强基地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建设,应当建立完善的实训基地
管理机制,加强实训基地的管理,确保基地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八条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建设,应当定期开展实训基地的
安全检查,确保基地的安全性,保证实训基地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建设,应当建立完善的实训基地建。

实训基地校企共建制度

实训基地校企共建制度

实训基地校企共建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建设,规范实习、就业管理工作,加快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工学结合,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促进人才培养方式的提升,按照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明确合作双方责、权、利,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各级各类单位与学校共同建立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挂职锻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双方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与合作、培训、文化、学生就业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第三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尽可能真实的职业环境中进行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岗位能力,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和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第二章校企共建的条件第四条合作企事业单位应是在工商、税务等部门正式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技术力量能满足“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能满足我校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式,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

第五条能承担我校中等职业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能接收我校有关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供场地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并能满足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卫生和酬金等方面的条件。

第三章校企共建方式第六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设各种类型的非学历教育,学校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员工招聘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优先给予支持。

第七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向学校投资或捐资(捐物)参与办学,参与专业建设与指导,参与相关专业课程与教材开发,选派技术专家来校承担课程教学,举办学术讲座。

第八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由各专业系制定实习实训指导书和实训计划,提前送交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委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实训管理教师。

校企实训室管理制度

校企实训室管理制度

校企实训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训室的管理,提高实训工作的质量,促进校企合作的深化,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与企业合作设立的实训室,涉及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安全保障、设备维护等方面。

第三条实训室的管理及运行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原则,确保实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实训室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保证实训室正常运行。

第五条学校与企业应建立健全实训室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实训室的组织结构第六条实训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管理人员若干名,教师若干名,实训技术员若干名。

第七条实训室主任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和运行,副主任负责协助主任工作,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和监督,教师负责实训课程的讲授,技术员负责设备维护和故障排除。

第八条实训室管理机构的具体设置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实训室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实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重点,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实训室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实训工作中的重要文件和资料进行及时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实训室的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实训室应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包括实训工作纪律、安全规范、设备使用规定等内容。

第十二条实训室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确保实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三条实训室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实训室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实训室应建立师生管理制度,营造良好的师生关系,激发师生的学习热情。

第十六条实训室应建立课程管理制度,明确实训课程设置和教学目标,确保教学质量。

第四章实训室的日常管理第十七条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实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重点。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学校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密切校企合作,按照互惠互利、双方共赢的原则,明确合作双方责、权、利,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采用灵活多样的校企合作方式,积极落实校企共建,不断改善实习实训条件,提高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培养高技能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合作共建的原则与目的第二条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尽可能真实的职业环境中进行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三条积极创造条件与企业合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努力把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成为实践能力训练和专业素质培养的实践基地,为培养跨世纪应用型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环境。

第四条承担“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培养工作,要在教师进行实践锻炼、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章合作共建的条件第五条合作企业应是在工商、税务等部门正式注册的具有执业资格的单位,技术力量能满足学生实训的要求,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

第六条共建实习实训基地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需求,符合实习实训基地基本设置条件,提供的设备和技术达到较为先进水平,具有持续提供同类产业先进技术信息的能力。

第七条共建实习实训基地能为学校相应专业的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和教学的机会。

第四章合作共建的方式第八条校内实习实训基地的合作共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采取“自建硬件,合建内涵”方式,引进企业标准、先进技术,新建和改、扩建校内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二是采取“筑巢引凤、引厂进校”方式,学校提供场所和主要设备,吸引企业投入资金、技术和人员,共同建立校内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三是采取“产教结合、企业运作”方式,学校提供场地、校企共同投入资金设备,采用企业管理,进行产品开发、生产与销售,学生参与生产过程,完成顶岗实习,培养职业素质。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细则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细则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细则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企合作,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是指学校与企业合作共建的,用于学生实践教学和企业合作研究的基地。

第三条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应遵循“上下联动、互利共赢、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共同推动实践教学与企业需求的紧密结合。

第二章建设与管理第四条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的建设,应根据实践教学和企业需求确定实训基地的规模、设备和人员配备。

第五条实训基地的管理应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组建管理委员会,明确管理职责和权责。

第六条实训基地的管理委员会由学校和企业的代表共同组成,设主任一名,由学校代表担任。

第七条实训基地的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训基地的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以及财务预算等。

第八条实训基地的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评估实训基地的运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三章实践教学第九条学校应根据实训基地的特点和需求,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并提供相应的师资支持。

第十条学生的实践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符合,确保能够培养学生所需的实践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学生在实训基地的实践教学期间,应遵守实训基地的管理规定和企业的各项制度。

第十二条实训基地应为学生提供安全、良好的实践环境,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企业合作研究第十三条实训基地应与企业建立合作研究机制,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创新。

第十四条学校和企业应共同制定合作研究项目的目标、内容、时间和经费等,并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五条实训基地应建立科研项目的评估机制,定期评估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成果。

第十六条合作研究项目的成果应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学校和企业应共同享有知识产权,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分配。

第五章资源共享第十七条学校和企业应共享实训基地的设施、设备、教材等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八条学校和企业可以共同举办培训班、讲座、研讨会等活动,分享专业知识和经验。

校企合作建实训室方案

校企合作建实训室方案

校企合作建实训室方案一、引言近年来,高等教育与企业合作的校企合作模式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校企合作旨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促进学校教学与企业需求的紧密结合。

在校企合作中,建立实训室是一项关键举措,本文将探讨校企合作建实训室的方案。

二、实训室的设计与规划1. 实训室的位置选择实训室应尽量靠近相关专业的教学楼,方便学生实践教学与理论课程的衔接。

同时,实训室与企业之间的距离也应考虑,以便实现校企紧密合作。

2. 实训室的面积与设施实训室的面积应根据专业需求和学生人数进行合理规划。

设施方面,需要配备符合实践教学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和材料。

同时,考虑到学生的舒适度和安全性,实训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照明和消防设施。

3. 实训室的功能划分根据专业需求和课程设置,实训室可以划分为多个功能区域,如机械加工区、电子实验区、化学实验区等。

每个区域应有明确的功能定位和相关设备,以满足不同实践教学的需求。

三、校企合作的模式1. 课程设计的合作学校与企业可以共同制定实践教学的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确保教学内容与企业需求紧密对接。

企业也可以提供实际案例和问题,供学生实践解决,增强实践能力。

2. 师资力量的合作学校可以邀请企业的专业人员担任兼职教师,将实践经验和企业资源引入教学过程中。

企业也可以提供实训室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支持,确保实训室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3. 实习就业的合作学校与企业可以建立稳定的实习就业渠道,为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机会。

企业可以参与学生的实习评估和就业培训,提供岗位需求和技能要求的指导,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四、校企合作建实训室的意义与效果1. 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校企合作建设实训室,学生可以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进行实践操作,提高实践能力和技能水平。

这有助于学生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工作岗位,提高就业竞争力。

2. 加强产学研合作校企合作建实训室有助于加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促进产学研合作。

学校可以与企业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创新,提升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校企合作建实训室方案

校企合作建实训室方案

校企合作建实训室方案一、背景介绍在现代社会中,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高校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势在必行。

通过校企合作建立实训室,可以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培养符合市场需求的技能人才,也有助于企业了解学生的能力和潜力,提供未来招聘的人才储备。

因此,建立校企合作实训室是一个双赢的选择。

二、建立目标建立校企合作实训室的目标是培养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同时为企业提供高素质的技能人才储备,加强校企合作关系,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三、合作模式四、实训室建设1.实训室选址:考虑到学生就业的就地就近原则,实训室应尽量选择在学校附近或者企业所在地区,方便学生实习和企业招聘。

2.实训室设备:实训室设备应根据实训课程的需要进行配置,包括实验仪器设备、零部件、材料等,符合工业界的实际生产要求,能够满足学生的实训需要。

3.建设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建设预算,保证实训室的建设质量和设备的更新维护,同时考虑到校企合作的共同投资和应得利益。

4.维护管理:实训室的维护管理应由学校和企业共同负责,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新,保证实训室设施的正常运行。

五、实训课程设置1.实训课程目标: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兴趣,设定实训课程的目标和方向,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

2.实训课程内容:根据实训课程目标,设计实际操作课程内容,结合理论知识进行实践操作,提高学生的实操能力和动手能力。

3.实训教师培训:实训教师应通过专业培训,提高实训教学水平,了解最新的行业动态和技术发展,掌握实践操作技能,提供高质量的教学服务。

六、实训质量评估1.实训效果评估:定期对实训效果进行评估,通过学生的实操能力和技能水平的提高来评估实训效果,确保实训达到预期的效果。

2.学生评价:通过学生的评价来了解实训的实际情况和改进意见,及时调整实训课程和教学方法,提高实训质量。

3.企业评价:通过企业对学生的评价和需求反馈,了解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服务态度,进一步改进实训课程和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就业率。

实训室建设管理制度

实训室建设管理制度

实训室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实训室的使用效率和安全保障,保障教学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实训室的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实训室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务实的原则,设施完善,设备齐全,操作规范。

第四条实训室建设应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无障碍通道应合理设置。

第五条实训室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

第二章实训室建设规范第六条实训室应设有必要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如水、电、照明、消防设施等。

第七条实训室内部装修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设置违章电器和设备。

第八条实训室内应设有急救设备,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第九条实训室应设置相应的标识牌,包括安全提示、紧急出口等。

第十条实训室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实训室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实训室管理应有责任人和管理人员,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实训室管理人员应设置岗位,并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第十三条实训室应制定详细的管理方案和操作规程,明确人员职责和操作流程。

第十四条实训室应配备必要的教学用具和材料,确保教学过程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实训室管理人员要对师生的操作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保障操作安全和教学质量。

第四章实训室安全保障第十六条实训室应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包括日常巡查、安全演练等。

第十七条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设备和场地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八条实训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予以排查和整改。

第十九条实训室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事故报告、责任追究等。

第二十条实训室应建立健全的安全培训机制,确保师生了解安全常识和操作规程。

第五章实训室的使用管理第二十一条实训室的使用应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需要,严禁擅自私用。

第二十二条实训室使用需提前申请,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三条实训室管理员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训安排,合理安排使用时间和场地。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办法为了加快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工学结合,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促使教学、科研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各级各类单位与学校共同建立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一线锻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双方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与合作、培训"、文化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第二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岗位能力,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第二章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第四条校企合作关系紧密,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

能满足我校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

第五条能承担我校中等职业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能接受我校有关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供场地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并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卫生和酬金等方面的条件。

第六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分为各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三章学校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形式第七条学校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设各种类型的非学历教育,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优先给予支持。

第八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向学校捐资或捐物参与办学,参与相关专业建设与指导,选派技术专家来校承担课程教学,单位领导或技术管理人员来校举办学术讲座。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制度范例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制度范例

XXXXXX学院校企共建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实习实训作为高等职业教育最重要旳教学环节之一,是提高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旳关键,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是充足运用实习实训场所、条件、环境为学生提供服务旳手段。

为了有效、计划、合理地运用校外实训基地,特制定此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一、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旳建立(一)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应具有旳基本条件建立校企共建实训基地要打破地区和行业部门界线,根据需要、以便经济等条件,跨地区、跨行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

基本条件为:1.有适合开展实践教学旳科研、生产项目和技术装备,适度旳生产经营规模及较高素质旳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能满足完毕实践教学任务旳各项规定。

2.基地建设双方应坚持互惠互利、义务分担旳原则。

3.能满足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旳规定。

(二)生产性实训基地协议书旳签订1.在符合建立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条件旳基础上,基地共建双方有合作意向,经协商可由学院与基地所在单位签订明确双方有关合作内容、权益和职责旳《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协议书》,双方各执一份,存档备份一份。

2.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般不少于2年,协议到期时,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三)生产性实训基地旳挂牌学院与共建实训基地共建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后,基地挂“XXXXXX学院XXXX基地”标牌,详细名称由学院与基地共建单位确定,并报教务处立案。

二、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旳工作责任(一)系部工作责任1.各系部根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负责联络、选择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旳单位和场地,与有关旳单位洽谈详细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旳事宜。

2.负责在实训基地所在单位选择实习指导教师和有关旳实习指导人员。

3.负责实训基地与学院之间常常性旳联络和业务往来,项目开发等。

4.负责实习实训实行性计划旳制定,指导书旳编写,学生实习实训成绩考核等工作。

5.负责将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旳有关状况报学院领导或教务处审批,并将有关旳资料搜集归档。

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学校发展规划纲要,加强学校实训室建设与管理,进一步发挥实训室的功能与效益,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训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训室是进行教学和科研的重要基地,实训室是训练学生动手能力、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场所,是教学、实践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好学校的基本条件之一,也是反映教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三条学校实训室的工作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保证完成所承担的教学、实训和社会服务任务。

第四条实训室的建设,要从实际出发,明确目标,以专业为龙头,以团队为载体统筹规划,合理设置,资源共享。

实训室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技术队伍和管理要协调发展,以提高投资效益。

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一批集教学、实训、社会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室。

第二章任务第五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要求,编写、完善实训教材和实训指导书,安排实训指导人员,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

第六条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培养教师严格的教学态度和作风,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实验方法和提高动手能力。

第七条积极开展实践教学改革,实训、实验内容应体现综合性、设计性要求,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提出问题的能力,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创造能力的人才。

实训要结合各专业不同的岗位要求和工作环境,作出详细的实践指导书,注重培养和训练学生的综合技能。

第八条实训室在保证完成实践教学的前提下,利用现有的实训室条件、人员和技术优势,积极对外开展为社会服务,提高实训室设备的利用率,增加仪器设备的运转费用,使实训更好地形成良性循环。

第九条学校所有实训、实训室实行开放式实践教学,学生在课余时间可预约申请实训、实训室进行实训或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实行开放实训、实验补贴制度。

加强开放实训室的建设,提倡资源共享。

第十条做好仪器设备的配备、管理、维护、维修、改造、计量及标定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仪器设备帐、物、卡相符率达100%,完好率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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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校企合作实训室建设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责任同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建立校企合作机制。

发挥学院和企业各自优势,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不断改善校内实训条件,促进“三教改革”,提高教师专业能力和学生职业技能,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院各系、中心、各职能部门在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校校合作中,以实训室建设为载体,开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学改革、实习实训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研与技术服务、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大学生创业与就业等各项合作。

三、合作单位条件
合作单位应是在工商、税务等部门正式注册的具有执业资格的企业,且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或者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术研究机构和海内外官方认可的组织等。

(一)合作单位提供的资源、设备和技术达到较为先进水平,具有持续提供同类产业先进技术信息的能力。

(二)合作单位能提供成功的案例作为教学资源进入学院课堂、教材;能够合作开展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推广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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