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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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审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环节的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注重事前预防、全过程控制和事后监督。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与力量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机构。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明确组织编制、职责权限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人员,提供所需的设备、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

第三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原则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保障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依法开展,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注重专业性,对于从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内容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等;(二)对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进行质量监督管理,包括工程质量计划、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试验等;(三)组织实施对建设工程的抽查检验,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四)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对合格的工程予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五)建设工程的质量维修,对工程竣工后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维修处理。

第五章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包括责任追究机制、投诉举报机制、信息管理机制等。

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诚信文明风气,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应当遵循“合理规划、科学设计、严格施工、精心管理、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四条工程项目建设应当遵循“安全第一、质量为重、文明施工、环保优先”的原则,不得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搞急功近利,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组织及工作制度,确保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理。

第六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加强质量教育培训,提高所有从业人员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

第七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和需求,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

第八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

第九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做好工程建设过程记录和资料归档,便于日后查阅和总结经验。

第二章质量管理组织第十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或有关岗位,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四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召开质量管理会议,研究解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五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关于质量管理的通知和通报,及时传达有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各阶段的监督检查,核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加固、拆除等。

第三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质量第一,用户至上;(二)科学管理,持续改进;(三)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四)强化监督,严格执法。

第四条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设立工程质量管理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实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三)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质量监督;(四)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五)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跟踪。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工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二)对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培训;(三)对施工质量事故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四)对施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跟踪。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质量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四)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责任、质量标准、质量控制流程等。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工程质量计划,明确工程质量目标、质量措施和质量保证体系。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行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领导,明确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职责,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管理目标、任务和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配备具有质量管理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专业能力。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监督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处理质量事故。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三章施工单位的责任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认真执行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要求,配合建设单位开展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确保施工过程安全、质量稳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监理单位的责任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监督和检查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配备具有监理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建设工程进行全程监理。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建设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五章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九条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罚违法行为。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三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三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下面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一些要点:1. 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立: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工程质量的检查,评估和监督。

2. 建立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接受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查。

质量监督部门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3. 实施质量验收制度:建设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质量验收。

验收应当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的结构安全、主要技术指标、材料使用等方面进行评估,达到规定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4. 实施质量追溯机制: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建立起建设工程质量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对每个施工单位和工程项目的质量记录进行存档,以备日后的查验和核实。

5.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技术。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二)是指具体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细则和要求。

以下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 监督范围:明确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范围,包括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和质量目标。

2. 监督机构和人员:确定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监督计划: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并确保监督工作的全面和及时进行。

4. 监督标准: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标准和要求,包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和相应的检测方法。

2024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3篇)

2024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3篇)

2024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镇通建制村公路)(粤交基[____]____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提高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规范质量监督工作行为,依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____年第____号)、《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交质监发〔____〕____)以及《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镇通建制村公路工程,适用本实施细则。

镇通建制村公路等级在三级及三级以上的按现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办法实施监督。

第三条省交通厅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督导工作,地市交通局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指导工作,县(区、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具体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与监督。

第四条农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应主动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依法进行的工程质量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本实施细则所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是指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成立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小组。

第五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职责和程序,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第六条对农村公路工程的质量缺陷、质量事故以及违反质量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和其他有关部门如实报告、检举。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第七条省、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县(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应成立由不少于____人组成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工作小组,形成全省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体系,按照各自分工,行使各自职责。

第八条各级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负监督责任。

各地可根据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督模式,并应针对农村公路建设实际情况,要求或动员受益乡镇、村民自治组织积极参与监督,切实形成上下联动、控制有效、覆盖全面的质量监督机制。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1. 引言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2. 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由国家和地方政府确定。

负责进行建设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监督建设工程的施工情况及质量。

3. 投标阶段3.1 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必须包含建设工程的质量要求。

包括设计要求、施工要求等内容。

3.2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必须包含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3.3 开标阶段开标阶段必须由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对投标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4. 施工阶段4.1 施工前施工前必须由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估。

4.2 施工过程管理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必须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包括施工过程的监控、检测、验收等内容。

4.3 施工后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必须对建设工程的完工质量进行验收并出具质量验收报告。

5. 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必须保持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专业性。

6. 监督管理工作收费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收取一定收费。

费用由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机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收费。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对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机构的收费进行监督和管理。

7.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保密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向外泄露相关建筑工程监督管理信息。

8. 结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工作。

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细则,确保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公正、客观、专业和独立性。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细则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了本条例的细则。

以下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研究。

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了本条例。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指的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以及装修工程。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办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建设单位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一、引言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在建设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保证工程结构、功能、安全和环境等方面的整体质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稳定可靠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范围和原则1、工作范围: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投运使用等各个环节,涉及土建、电气、水暖、通信管道、消防、卫生、环保和管理等各个方面。

2、工作原则:客观公正、全面严谨、标准规范。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的内容1、设计阶段在设计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的内容包括:审查设计文件,确认设计程序,评估设计方案合理性,确认设计计算的正确性和适用性等。

2、施工阶段在施工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的内容包括:审查总承包、分包单位的资质和施工计划,监督工程实施的过程,检验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秩序良好,卫生环境符合要求。

3、竣工验收和投运使用阶段在竣工验收和投运使用阶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的内容包括: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验收,对建筑物安全、电气、消火栓、给排水、通风空调等设施进行试运行,确认工程达到使用标准,开展定期检测和维护工作,确保工程质量长期稳定。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1、法制保障:法律法规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力手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要依法依规开展。

2、技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要发挥技术优势,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和设备,确保质量监督管理的准确性。

3、制度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监督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4、经费保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转。

建设项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细则

建设项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细则

建设项目质量验收管理制度细则一、引言建设项目质量验收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并保证项目顺利交付使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建设项目质量验收工作,确保建设项目质量验收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细则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及相关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阐述。

二、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建设项目质量验收主要包括安全、功能和质量三个方面的评价。

其中,安全方面主要是考察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能否满足安全要求,功能方面主要是评估建筑物的各项功能是否按设计要求得到实现,质量方面主要是查验建筑物的各项质量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

三、项目验收的程序1. 预验收项目建设单位应在建设完成后的一定期限内自行组织进行项目的预验收工作。

预验收主要是对项目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其调整、工程变更等进行审核,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审查,以确保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技术交底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验收机构提交技术交底材料,包括工程量清单、施工方案、材料标准和工艺操作规程等。

验收机构将组织技术人员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得到满足。

3.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当建设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

建设单位将组织验收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资料齐全、完整,并核对是否存在隐藏工程或质量缺陷。

4. 现场验收验收机构会根据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确定是否需要派员进行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主要包括实地勘察、技术检查、测量检验、材料检验和结构检查等。

5. 验收结论验收机构会根据现场验收的结果,编制验收报告,并给出相应的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根据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功能等方面的评价,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种,其中,不合格的项目需要在验收报告中详细罗列出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四、项目验收的标准建设项目质量验收的标准是以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为依据的。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细则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施工过程顺利进行,特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二、组织机构1.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包括建设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监管、验收和交付等。

2. 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负责具体的施工管理工作,包括施工进度、材料使用、施工方案的制定和执行等。

3. 质量主管:质量主管负责建立和完善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

4. 施工队长:施工队长负责具体的施工工作,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执行。

5. 质量检测员:质量检测员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常规检测,监督材料使用和工艺操作符合标准。

6. 安全员: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安全事故发生。

三、质量管理1. 施工前期准备:在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做好周密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施工计划、确定施工队伍、审查施工图纸等。

2. 施工质量要求: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违章施工。

3. 材料管理:材料应按照规范要求采购,材料的储存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劣质材料。

4. 施工监督:项目负责人和质量主管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

5. 质量验收:工程竣工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6. 质量风险管理:质量主管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风险管理,对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7. 质量改进: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升建设工程质量。

四、安全管理1. 安全生产责任:项目负责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 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施工过程中没有安全事故发生。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一、综述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的重要手段。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以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要求1. 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 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建设工程各个专业的施工技术和标准规范,并能独立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

3. 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严格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不能参与任何与建设工程质量有关的违法活动。

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内容1. 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工艺、材料和设备符合标准规范。

2. 对建设工程的质量验收进行监督,确保验收结果真实合理。

3. 对建设工程的变更设计进行审核,确保变更设计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4. 对建设工程的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5. 对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履行合同责任。

6. 对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跟踪,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流程1. 工程开工前,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要全面了解工程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

2. 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要随时进行现场检查,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3. 工程竣工前,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要组织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并出具验收报告。

4. 如发生质量事故,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要立即组织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 对质量问题进行整改跟踪,质量监督管理人员要定期返工现场进行检查,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要点1.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督管理的制度和规范,明确各方责任和任务。

3. 加强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证投资人利益,特制定本《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以规范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等。

三、质量管理机构:1.建设单位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2.项目质量管理部门应具备相应的人员配置,并定期进行培训,保持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四、质量管理职责:1.建设单位负责制定和实施质量管理制度,并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质量验收规范等。

2.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3.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要求。

4.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协同配合,共同完成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五、质量管理制度:1.建设单位应制定项目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和承担的任务。

2.质量管理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质量目标、质量管理职责、质量控制措施、质量验收标准等。

3.质量管理制度应由建设单位审批并公示,确保各方了解和遵守。

六、质量计划:1.建设单位应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目标、质量控制措施和组织实施计划。

2.施工单位按照项目质量计划进行施工,并定期向建设单位汇报质量进展情况。

3.建设单位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纠正质量问题,确保项目质量稳定达标。

七、质量控制措施:1.施工单位应建立全过程、全员参与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工序验收、质量检测、物资采购、施工工艺等。

2.施工单位应制定工序控制计划、细化关键节点控制要求,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3.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测和评估施工材料、设备的质量,确保质量可控。

八、质量验收:1.质量验收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进行,确保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

2.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验收,测试结果应真实可信。

3.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组织质量验收工作,并及时处理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一、考核目的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考核是为了评估和监督工程项目建设中的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要求。

本细则旨在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考核的实施过程,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二、考核内容2.1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文件的编制与完善评估单位将根据企业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相关资料,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文件进行审核和评估。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质量手册的编制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具体、详实;•相关程序文件是否齐全,并与质量手册相衔接;•质量管理资料的完备性和准确性。

2.2 质量目标的制定与实施评估单位将审查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目标制定过程,并考核其是否得到实施。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质量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是否具有可达到性和可衡量性;•质量目标的分解和落实情况;•相关质量目标的执行情况和结果。

2.3 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的实施情况评估单位将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进行考核。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质量检查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质量检查结果的记录和处理;•质量验收的程序和要求是否符合规定;•质量验收结果的记录和处理。

2.4 问题整改与预防措施的实施评估单位将对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和评估,考核问题整改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质量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记录;•问题整改措施的制定和执行情况;•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三、考核方法评估单位将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考核:3.1 文件审核评估单位将对企业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评估其是否符合要求。

3.2 现场检查评估单位将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观察和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质量目标的实施情况、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的执行情况等。

3.3 文件抽查评估单位将随机抽查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文件,检查其准确性和完整性。

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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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引言:工程质量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达到预期质量要求的关键过程。

在建设行业中,质量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涉及到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各项工作必须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评估。

本文将介绍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帮助读者了解并实践工程质量管理。

一、质量管理目标与原则:1. 质量管理目标:- 实现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质量要求;- 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水平;- 保证工程项目按时、按量、按质完成。

2. 质量管理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适度的原则;- 强调责任明确、分工合理、协调一致的原则; - 注重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持续改进的原则。

二、质量管理组织与人员:1. 质量管理组织结构:- 设立专门负责质量管理的部门或岗位;- 确定质量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2. 质量管理人员要求:- 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能够熟练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和方法;- 具备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沟通能力。

三、质量管理文件与规范:1. 质量方针与目标:- 明确质量管理的方向和目标;- 提供对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

2. 质量检查与测试标准:- 制定质量检查与测试的标准;- 确保质量检查与测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工程质量控制规程:- 制定工程质量控制的程序和要求;- 确保工程质量控制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四、质量管理流程与方法:1. 设计阶段质量管理:- 设计要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 设计方案必须满足用户的需求。

2. 采购阶段质量管理:- 采购材料和设备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 - 保证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施工阶段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 - 定期进行施工进度和质量检查。

4. 验收阶段质量管理:- 验收必须按照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进行;- 验收结果必须真实、准确、可靠。

五、质量管理评估与改进:1. 质量管理评估方法:- 确定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 进行定期的质量管理评估。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二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

第五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并对其设计质量负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对其施工质量负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其监理质量负责。

第三章质量责任和义务第八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各自单位的质量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参与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按照其职责,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十条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章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第十一条实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用户提供质量保修。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应当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质量标准,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新型材料,提高工程质量。

第五章工程质量监督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建设工程的质量问题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六章质量事故处理第十五条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建设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六条质量事故的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确保事故原因查明,责任清晰,整改措施得力。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在工程质量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常见内容:
1.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制定监督计划、安排人员、组织检查和评估等任务。

2.监督计划的制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对需要监督的建设工程进行分类和排期,制定年度和季度的监督计划。

3.监督人员的配备和培训:监督管理部门需配备一定数量的监督人员,对其进行培训,使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技巧,提高监督工作的效果。

4.监督检查内容:根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材料设备的使用、工艺流程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查处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处理。

5.监督检查方式: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用定期巡查、临时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6.问题处理:对发现的质量问题,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进展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7.质量评估: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关单位奖惩,对质量较好的工程给予表彰,对质量较差的工程要求整改,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罚。

8.监督报告:监督管理部门需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监督报告,包括工程监督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内容。

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具体的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当地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3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3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依法运作的原则,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评估,加强对监督人员培训和监督工作的指导。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规定监督工作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加强对监督工作的监控和管理。

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监督计划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年度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重点、范围和方式方法。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制定相应的监督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有效的监督工作。

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重点工程和重大风险工程的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监督,加强对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监督工作。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计划的评估和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对监督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监督人员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人员的选拔和培养机制,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监督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考核,确保监督人员具备必要的监督技能。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监督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及时纠正监督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监督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职责,确保监督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全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全文)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全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包括工程质量验收、质量监督抽查、质量事故处理等。

第三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原则是科学、公正、公开、高效。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是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减少质量事故发生,提供优质的建设工程。

第二章工程质量验收第五条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的技术审查和质量检测活动。

第六条工程质量验收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备案、竣工图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等内容。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工程验收组织、验收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程验收等。

第八条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应以国家标准为基础,根据工程类型和规模的不同进行细化。

第三章质量监督抽查第九条质量监督抽查是指对已验收的工程进行抽查,以检验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

第十条质量监督抽查对象应根据行业特点和工程类型进行选择,并结合相关部门的要求。

第十一条质量监督抽查应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抽查结果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质量监督抽查的内容应包括工程结构、施工工艺、材料选用等方面的抽查。

第四章质量事故处理第十三条质量事故处理是指对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追责的活动。

第十四条质量事故处理应依法进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工作。

第十五条质量事故处理的程序应包括事故调查、追责问责、事故处理方案的编制和实施等环节。

第十六条质量事故处理应注重事故原因的分析和总结,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五章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2、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申请表格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4、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附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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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规范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体系与规划、设计、采办、施工质量管理要求,质量事故处理程序等。

2 适用范围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3.1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独资、控股、负责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PM-01-01,2011,总公司。

4 释义4.1 第三方检验机构指由项目组聘请的具有资质和诚信、经验的公司以及其他机构,依照标准、规范等要求帮助项目组进行设计文件、设备、材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等质量检验、检测的机构,包括上游项目聘请的船级社、项目聘请的监理、专业的设备、材料质检机构等等。

4.2 QA/QC指质量保证(Quality Assurance)/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的英文缩写。

5 职责分工5.1 公司的法人代表和一把手是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总)经理是工程项目质量的终身责任人。

5.2 公司工程建设部5.2.1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检查、监督、支持与服务;5.2.2 建立、制订、修改和完善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程序;5.2.3 审批报送的《项目实施策略》(PSP)等工程项目管理文件,审查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和不定期检查项目实施的质量情况,向公司/项目组提出建议,在必要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5.2.4 协调或处理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的质量问题;5.2.5 组织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及人员资质管理工作。

5.3 工程项目公司5.3.1 负责建立本公司的关于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关标准的认证;5.3.2 编制公司内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划;5.3.3 向公司内部各工程项目选派合格的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培训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人员;5.3.4 监督、支持和协调公司内部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保证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作顺利开展;5.3.5 依照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公司工程建设部定期报告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和突发质量事故情况;5.3.6 及时总结本公司内部质量管理经验。

5.4 项目组5.4.1 依照现行规范、标准、规定实施全面的项目质量管理;5.4.2 组织编制本项目质量规划,在实施过程中采取行之有效的质量保证、控制措施;5.4.3 向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报送项目质量管理情况和突发质量事故情况;5.4.4 及时分析、总结项目质量管理情况;5.4.5 协调第三方检验机构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关系;5.4.6 协调、配合项目质量验收、核定工作;负责优质工程项目申报工作。

6 质量管理的方针和基本目标6.1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方针坚持以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准绳,以满足项目投产后长期运行安全为重点,预防为主、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追求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

6.2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基本目标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确保项目建成后的运行安全和生产的要求。

7 工作内容与程序7.1 质量管理体系7.1.1 公司应高度重视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应从组织机构、程序、文件体系、过程和资源等方面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7.1.2 各所属单位应建立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组应建立适合本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管理体系。

7.1.3 中型以上的项目组应设置独立的质量管理部门,设置专职人员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授予其适当的权利,保证各项工作的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质量管理人员的多少应与项目的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

7.1.4 项目组应积极开展质量风险管理工作,凡对项目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项目组都应事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风险的识别、分析、应对和监控工作。

7.1.5 文档管理是质量管理体系中重要的工作之一,项目管理者应设置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各类文档资料管理人员,对所有文档管理人员实施必要的培训,依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要求,保证各类文档资料得到及时的收集、整理、确认、保存。

7.1.6 项目组在与承包商等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要求对方依照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将其纳入整个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内。

项目组应对合同对象各自的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实施严格的审查和监督。

7.1.7 所有建设项目都应聘请第三方检验机构,协助做好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项目组应全力支持和配合质量监管机构的工作,明确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责任和权利,使其顺利有效的开展工作。

7.1.8 项目组应通过培训、教育、引导、奖惩等措施,培养全体参与人员强烈的质量意识,保证项目建设的交付成果达到或高于项目设计的标准、规范等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7.1.9 项目组应树立全面质量管理的思想,推行全员、全过程的QA/QC管理理念,并实行PDCA(PLAN-DO-CHECK-ACT)动态的系统管理。

7.2 质量规划7.2.1 项目组应在质量活动开始之前编制详细的质量规划,以确定与本项目相关的质量标准和适用的规范,并说明将如何达到这些标准。

7.2.2 质量规划的内容应包括:质量管理计划、质量测量指标、质量基准等。

7.2.3 质量管理计划是项目执行计划的有效组成部分,应明确说明项目管理组织将要在项目管理当中开展的质量活动,以及如何实施这些活动。

7.2.4 质量管理计划应涵盖项目建设的所有过程。

项目前期研究阶段的质量问题,应遵循公司相关管理的要求,以保证项目决策的正确性。

7.2.5 质量管理计划的内容应包括:质量管理目标,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所需要的过程、文件和资源要求,产品(或过程)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控、检验、试验和接收准则,必要的记录,采取的措施,过程改进计划等。

7.2.6 项目组编制的质量管理目标、质量基准等应包含相当的具体数值,以便于执行和考核。

原则上,压力管道一次焊接合格率≥95%,各类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等检查验收一次合格率≥90%;最终验收的安装工程分部工程优良率≥85%。

7.2.7 质量计划需要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7.3 设计质量管理7.3.1 设计单位是项目建设中重要的承包商之一,项目组应严格监督和管理设计单位的质量活动,在设计合同中应包含明确的设计质量保证和控制内容。

7.3.2 设计审查是设计质量控制的主要形式,项目组应在每一次设计审查时聘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审查。

7.3.3 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是:设计依据、选用的规范和标准、与本项目相匹配质量等级、图纸质量、设计人员的资质等等。

项目组应防止因设计单位不同造成整个项目质量等级不一致,以及同一设计单位选用的标准或高或低的情况发生。

7.3.4 设计验收和确认。

每一次设计评审完成后,应对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验收和确认,经确认的设计成果不应随意更改。

7.3.5 设计成果须经过设计单位三级校审,校审人员的资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等级的要求。

7.3.6 项目组应采取措施确保用于施工或制造的设计文件和图纸都是经过校审和批准过的合法文件,任何时候都不得采用不合法的设计文件和图纸作为施工或制造的依据,原则上不得使用“白图”施工或制造。

7.3.7 设计审查可依照项目的行业性质、规模大少、专业特点、国家要求及通用作法等确定,一般应进行工艺包设计、基础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施工或制造前等阶段必须进行设计或图纸审查。

7.3.8 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的数量直接与设计质量和审查的深度相关。

7.3.9 项目组应制定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并依照变更内容对项目造成的影响确定最后批准人的级别,以此杜绝变更的随意性。

7.3.10 设计单位是项目建设中重要的承包商之一,项目组应严格监督和管理设计单位的质量活动,在设计合同中应包含明确的设计质量保证和控制内容。

7.3.11 设计审查是设计质量控制的主要形式,项目组应在每一次设计审查时聘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审查。

7.3.12 设计审查的主要内容是:设计依据、选用的规范和标准、与本项目相匹配质量等级、图纸质量、设计人员的资质等等。

项目组应防止因设计单位不同造成整个项目质量等级不一致,以及同一设计单位选用的标准或高或低的情况发生。

7.3.13 设计验收和确认。

每一次设计评审完成后,应对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进行验收和确认,经确认的设计成果不应随意更改。

7.3.14 设计成果必须经过设计单位三级校审,校审人员的资质应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等级的要求。

7.3.15 项目组应采取措施确保用于施工或制造的设计文件和图纸都是经过校审和批准过的合法文件,任何时候都不得采用不合法的设计文件和图纸作为施工或制造的依据,原则上不得使用“白图”施工或制造。

7.3.16 设计审查可按照项目的行业性质、规模大少、专业特点、国家要求及通用作法等确定,一般应进行工艺包设计、基础设计、初步设计、详细设计、施工或制造前等阶段必须实施设计或图纸审查。

7.3.17 项目建设中应严格控制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的数量直接与设计质量和审查的深度相关。

7.3.18 项目组应制定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并依照变更内容对项目造成的影响确定最后批准人的级别,以此杜绝变更的随意性。

7.4 合同采办质量管理7.4.1 项目组应制定严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资格预审制度,从源头上控制承包商或供应商的质量。

7.4.2 项目组在选择投标商时,投标商应符合下列条件:1) 具备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能力、资质;2) 具有诚信、良好财务指标、没有不良记录的行为;3) 在最近五年内具有三个或以上类似规模、水平的在建或完工工程项目建设业绩;4) 具有丰富经验的管理人员从事组织承包工作的人员。

7.4.3 项目组在编制招评标文件时,应含有防止恶意低价竞争或扰标行为的相关条款;坚决杜绝低价中标后转包、降低投标标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

7.4.4 在选择承包商或供应商时,项目组须严格审查承包商或供应商的QA/QC 体系,并在选择过程中必须有专职的质量管理人员参与,凡是QA/QC体系不合格的承包商或供应商,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7.4.5 所有与承包商或供应商签订的合同都必须包含关于产品或服务质量的条款,并应得到质量管理人员审查认可。

7.4.6 项目组应根据设备材料的规模大小、制造的复杂程度等,聘请第三方检验机构驻厂监造,对原材料、制造加工过程及成品验收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

7.4.7 项目组应重视业主采办的设备和材料的接、保、检工作以及由承包商采办的设备材料检验工作。

凡是政府、标准、规范要求检查的项目,须由合法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查,检查比例不得低于标准、规范的要求;如果无相关规定要求,项目组可自行决定检查项目、抽检比例、适用标准等。

7.4.8 项目组聘请的第三方检验机构,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合法机构,所有检测项目都应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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