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发票原材料估价入账问题【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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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需注意的16个控制事项【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会计核算需注意的16个控制事项【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会计核算需注意的16个控制事项【会计实务经验之谈】要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各级会计核算主管每月必须抓住和检查以下16条重点控制点:1、原始单据控制每笔账务处理都必须要有原始单据,每账原始单据(包括收货和发货相关单据)财务手续都必须完整;如果是调整账务的必须按照制度要求办理审批手续或在凭证摘要里详细说明原始单据在哪张会计凭证里,会计没有权力擅自调整账务。

2、收支可查控制有些公司一套班子几块牌子(包括内外账),许多费用单据混杂,使得会计核算容易违反“客观性原则”。

所以,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把关,明确划分费用归属,确保收支配比或可查,或者要求相关单位将费用总额按照“实际可控比例”分开开票,以确保各单位(包括内外账)成本费用具有客观性。

3、利润指标控制毛利指标和税前指标是最重要的指标,一般都是相对可比的,特别是还存在内外账的企业,法定账的指标必须控制在可比的范围内,每月不能悬殊过大。

如果发现悬殊过大,必须认真核查,及时调整;如果确实悬殊很大,必须做好记录,以备审计时予以解释。

4、销售价格控制销售发票与合同的价格必须一致、产品名称必须趋同(不能完全一致必须能够解释清楚)、金额必须近符。

5、内部采购控制存在内外账的企业,总部给分支机构开发票,总部与分支机构入账的库存商品名称、数量和金额必须一致。

一般来讲,库存商品名称、数量和金额由分支机构提供,由总部开具发货单或发票。

集团内部企业间库存商品相互调拨,内部调拨价格必须合理,否则增值税税负偏低的那方税务部门不会同意,无形会给企业带来风险或麻烦。

6、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控制主要包括总量控制和价格控制。

总量控制要尽量控制在有关制度或常规的范围内,避免审计的复杂性;价格控制是指关联交易的价格与非关联交易的价格要一致或趋同。

7、采购发票控制当月收到物资(包括发票已到)当月要入账;如果货已到而发票未到当月要估价入账,等到发票到了再冲减暂估款。

估价要经采购部门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一般来讲,在月终结账前(出报表)还没有收到发票才估价入账,也就是说日常不估价入账;而当月的暂估账务于次月收到发票后冲减账务,如果次月还没有冲减上月的暂估账务,会计人员必须重点跟踪、核查和反馈。

一文告诉你怎样审计未入账的收入?【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一文告诉你怎样审计未入账的收入?【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一文告诉你怎样审计未入账的收入?【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一些企业出于偷漏税的考虑,往往会将部分收入隐匿不入账,以达到缩小税基,少交流转税、少交甚至不交所得税的目的。

由于这部分收入未在账内核算,且企业内控制度又多不健全,形成收入的原始单据如发货单、提货单、送货单等往往没有妥善保管,有的甚至没有这类原始单据,因此,如何查出这些账外收入就成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难点。

任何事项的发生都会留下痕迹,账外收入亦是如此。

注册会计师若在审计过程中密切留意,并掌握一些审计技巧,就不难发现一些蛛丝马迹。

本文以近期完成的一项对某小型纺织企业A公司的司法审计业务为例,谈谈对小企业隐匿收入不入账的几点审计技巧,希望能对广大同行起到一些帮助。

一、对耗用原料的重量与生产出的产品重量之间的勾稽关系进行验证一般的生产型企业,耗用原料的重量与产成品重量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勾稽关系。

注册会计师如能了解此勾稽关系并对其进行验证,从中发现异常,再顺藤摸瓜,往往就会发现未入账收入的线索。

这种勾稽关系包含两方面的内容:1.成品的产出率有的小企业为了隐匿产品销售收入,会将产成品不全部入账。

不入账产成品销售后形成的收入也不纳入账内核算。

注册会计师若将该企业的成品产出率与行业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就会发现其产出率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从此处入手,再辅之以调查询问、实地观察、与仓库记录进行核对、监盘等审计手段,往往就能使这部分隐匿不入账的产品销售收入浮出水面。

2.下脚料有些行业在生产出成品的同时,也会产生大量的下脚料或下脚产品。

有的企业账面反映的成品产出率比较正常,但对这些下脚料则不在账面反映,其形成的销售收入也就成了账外收入。

A公司账面反映2007年X月至2017年X月十一年多的时间里共耗用原材料5678吨,生产产成品4561吨。

我们向当地的纺织企业进行了解后得知,原料耗用量扣除1%~2%的损耗后与产成品和下脚料的重量之和大致相等,下脚料售价根据品质状况确定,平均售价在原材料价格的50%左右。

职工食堂购菜可否自制凭证入账【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职工食堂购菜可否自制凭证入账【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职工食堂购菜可否自制凭证入账【会计实务经验之谈】我公司职工食堂购菜等没有发票,请问可否自制凭证入账扣除?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有以下相关政策:1、《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对应开不开发票、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以及非法取得发票等违法行为,应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罚;有偷逃骗税行为的,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文件规定,加强费用扣除项目管理,防止个人和家庭费用混同生产经营费用扣除。

利用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征管、劳动用工合同等信息,比对分析工资支出扣除数额。

加大大额业务招待费和大额会议费支出核实力度。

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亏损弥补等跨年度扣除项目,实行台账管理。

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

根据上述法规规定,纳税人对于发生的各项应取得发票的支出,应确保取得正式发票作为列支凭证,你公司食堂购菜等没有发票的情况,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材料会计实务操作流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材料会计实务操作流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材料会计实务操作流程【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一、材料核算岗位设计的主要账户二、材料入账价值的确定1.外购材料外购材料的入账价值应以取得这项材料至入库前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具体包括买价、运杂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挑选整理费用、税金等.2.自制材料企业自制材料应以制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其入账价值,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3.委托加工材料企业委托加工材料应以实际耗用的材料物资,支付的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入账价值.4.以材料投资入股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5.接受捐赠的材料对于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表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对于捐赠方没有提供,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1)同类或类似材料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2)同类或类似材料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材料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三、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的核算1.外购材料的业务流程及原始凭证外购材料流程及原始凭证2.原材料取得的核算按照双方确认的价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2)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汇票,但材料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取得增值税发票时,借记”在途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材料到达企业并验收入库时,根据入库单,借记”原材料”账户,贷记”在途物资”账户.(3)材料已到达或验收入库,党发票等结算凭证未到,货款尚未支付.在材料入库时不作处理,月末按材料暂估价入账,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代认证进项税额”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下月初用红字冲回原材料成本,按正常程序进行处理,并把”应交税费——代认证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4)以预付货款方式采购材料企业购料发生预付货款时,按预付金额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账户.收到说够的材料时,根据发票等列明的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原材料”,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预付账款”.补付货款时,借记”预付账款”,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退回多付的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预付账款”账户. 3. 原材料发出的核算(1)材料发出的计价方法①个别计价法,其特征是注重说发出存货具体项目的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之间的联系,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或生产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即把每一种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②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应先发出(销售或好用)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采用这种方法,先购入的存货成本在后购入存货成本之前转出,据此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的成本.③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的依据.计算公式如下:存货单位成本=(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①企业生产经营等领用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②企业福利部门领用的原材料按实际成本加上不得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贷记”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③出售原材料应按已收或应收的价款,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账户,贷记”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等账户.月末按出售原材料的实际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账户,贷记”原材料”账户.四、材料按计划成本计价的核算1.材料取得的核算(1)外购材料的核算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记”材料采购”、”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贷记”应付账款”账户;材料验收入库,根据入库单,借记”原材料”,贷记”材料采购”账户,根据实际与计划成本将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2)自制、投资者投入原材料的核算企业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原材料,按其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账户,按其实际成本贷记”生产成本”账户,将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应按其计划成本,借记”原材料”账户,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的增值税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增值税与双方确认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账户,增值税额与双方确认价值合计数与所占持股比例的差额,借或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确认价值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额,借或贷”材料成本差异”.2.材料发出的核算采用计划成本法对材料进行核算,期初和当期形成的材料成本差异在当期发出材料和期末结存材料之间进行分配,实际成本=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本月材料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本月收入材料的成本差异)/(月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的计划成本).本月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经过材料成本差异的分配,本月发出材料应分配的成本差异从”材料成本差异”账户转出后,属于月末库存材料应分配的成本差异仍保留在”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内,作为库存材料的调整项目.五、材料清查的核算1.材料清查的业务流程及原始凭证2.材料清查的核算程序(1)材料盘盈的会计处理企业盘点材料的发生盘盈,批准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贷方,同事增加原材料.按照相关规定批准转销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贷记”管理费用”账户.(2)材料盘亏的会计处理企业盘点材料时发生盘亏,批准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账户借方.税法规定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原因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将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待处理财产损溢”,同时减少原材料,按照相关规定批准转销后,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企业应防控“预收账款”涉税风险【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企业应防控“预收账款”涉税风险【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企业应防控“预收账款”涉税风险【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企业在日常涉税业务管理中,需重视“预收账款”账务处理,以避免由此产生涉税风险。

不少纳税人在“预收账款”账务处理和申报纳税时,在认识上存在误区,以“货物发出时间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限”,这是错误的。

税法规定:“如果企业预收的是动产租赁资金,在预收环节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限已经发生,即应该缴纳增值税;如果企业预收的是不动产租赁资金,营业税纳税义务时间也已经发生,应缴纳营业税;如果企业预收的是销售货物资金,并且生产销售工期超过12个月,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案情分析】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风险评估系统传来的评估任务信息,湖北省丹江口市国税局最近对汽车配件企业A公司实施专项评估,发现预收账款未按税法规定申报纳税等问题,追缴增值税和滞纳金145万多元。

资产负债表上有问题今年4月,上级主管部门风险评估系统传来评估任务信息:A公司2013年利润和增值税变动率异常。

丹江口市国税局接到上级部门的专项评估任务后,组织业务骨干力量,着手对A公司实施专项评估。

由于A公司企业所得税在地税机关缴纳,因此,评估人员在案件头分析环节,将疑点分析的重点,放在了直接影响增值税申报的资产负债表上。

通过仔细分析,发现A公司存在下列涉税疑点。

在建工程增速过快。

2013年,A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增加4856万多元,这对一个年销售收入只有1.3亿元的企业来说,在建工程项目与销售收入并不成比例。

大量在建工程项目增加,企业可能存在不动产项目抵扣增值税、少申报增值税的情况。

固定资产减少与增值税申报表不对称。

A公司2013年增值税申报表应税收入和利润表营业收入口径相一致,但2013年资产负债表固定资产却减少296万多元,并且增值税申报表无简易办法征收信息。

这一信息显示,A公司很有可能存在销售固定资产不申报纳税情况。

预收账款与期末存货不配比。

2013年末,A公司预收账款余额高达615万元。

同时,存货余额也高达4800多万元。

会计做账常见的疑点与难点【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会计做账常见的疑点与难点【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会计做账常见的疑点与难点【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会计人只要愿意学习,哪里都有机会。

疑点、难点、焦点,有人问,就能答。

话题虽小,却接地气。

点滴积累,汇成海洋!先看看最近大家都问了什么接地气的问题吧!1、公司销售给出的佣金、返点、回扣等,会计如何做账?先要分清佣金、回扣、返点给谁了。

如果给单位了,做销售折扣与现金折扣都无不可。

未开发票,做销售折扣;已开发票,做现金折扣。

如果给个人了,做账就费劲了,这种事多见不得光。

有的企业会找发票报销,有的会做成无票服务费,这两种做法都有税务风险。

正确做法是做成劳务费,并代扣个税。

2、票抬头错写了两个字,开票方用签字笔改正后,在改正的地方重新加盖发票章予以确认,这张发票是有效的吗?发票是不能涂改的,如果开具有错误,需要重新开具。

发票开错了,修改错处后补盖发票章,这是很常见的做法,有些地方税务局甚至认可此做法。

严格来说,此做法是错误的。

3、公司找单位或个人借款,会计该如何做账,支付的利息能税前扣除吗?企业找个人或其他公司拆借资金,会计做账时应记“其他应付款”,不能记“短期借款”。

支付的利息要想在所得税前扣除,必须要到税务代开发票,没有发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但并非取得了发票就能全额扣除,还有一个要求,所付利息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的部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4、喝饮料时再来一瓶,会计如何做账呢?常见的有四种方法:①视同销售,该法无比正确,如果会计真这么做,老板鼻子要气歪;②视同促销费用,将饮料成本计入销售费用,但要转出相应的进项税;③与正常销售合一块确定收入,等于做低平均销售价格;④不做账务处理。

我倾向采用方法③,但需要与税务沟通。

5、公司租用民居一套,月租金4000元,房东到税务局代开发票,税金由企业承担?请问企业承担的税金如何做分录?要求房东到税务局代开公司抬头的发票,税金由公司承担。

做账方法有二:①借:管理费用4000,营业外支出200,贷:现金4200,注意代房东交的税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新上任会计:以前的账全部都是假乱错怎么办【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新上任会计:以前的账全部都是假乱错怎么办【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新上任会计:以前的账全部都是假乱错怎么办【会计实务经验之谈】本文主要是以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为主。

我认为实际上这样的情况很多。

说不干直接走人的,一般有实力,可以挑公司。

但很多公司,尤其是小公司,成立了,但没有记账,或者是之前是代理记账,也是颇多的,躲不过。

很多都有内外帐。

只能挑其中不太离谱的咯。

(其实非常离谱的很多很多,大多数是个人应收应付,全是股东的钱,这种公司税务局都很清楚)那么我说说怎么实际应对这样的事情。

适用于基本的会计工作上岗的情况。

算是给自己将来求职的时候作一次总结。

记住这种复杂的环境,必须要求工资高点。

比市场均价要高点。

否则白辛苦了。

1、先做好内部情况了解。

了解本公司的经历,内部结构,股权结构情况等。

尤其是股权非常重要。

发工资的(直接领导)和所有权的对立,将是最为难以处理的。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公司规模大了,业务多了,需要专职的会计。

或者是你的上一任会计非常不靠谱。

(ps:很多小公司,都是因为合伙人出现争议,才需要请专职会计。

)了解你为何会上岗的缘由。

2、对直接领导沟通清楚,让其知道自身的困难,和职责。

还有就是自己的底线。

获得领导的支持。

尤其需要进行规章制度的认真落实。

这烂帐,是不是由你来整理,如果是,那麻烦了,很多事情你没有实际经历不知具体情况,那么你可能会遇到非常多的纠纷,但实际情况是,很多时候,烂帐就一直烂着,三五年过去了,还想怎么着。

偶尔领导想起来,就动一下屁股,实际很难解决。

另外就是一些混账,到底怎么处理,由谁来调整。

以我们公司已经步入正规的情况下,依旧偶尔会有混乱的情况,那么整还是不整?一般都是直属领导说了算。

混帐,需要对这个公司有深入了解后才弄得明白,谁是那个明白的人,明白的人是否也不记得具体情况,关键还是怕有不认账的。

但你也需要在自己今后的工作中,制定一些简单的方便快速查找的方法,在摘要中体现。

避免自己出错。

(ps:但不代表你真的不需要研究这个公司的烂帐混乱的帐本等。

至少借贷平衡,报表平衡,年初年末等要对应吧?这是一个考验。

存货暂估入库货到票未到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存货暂估入库货到票未到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存货暂估入库货到票未到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企业在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存货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如何可靠计量存货的成本、如何做好库存管理自然成为重中之重。

那么,对于由于付款不及时等多种原因,购入的存货常常出现的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为了准确地反映资产、负债、成本的需要,基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应对此类存货做暂估入账处理。

实务中由于企业的业务特点、会计核算方式、会计环境的不同以及会计人员的见解不一致,各企业“暂估入账”的具体操作方法也多不相同。

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聊聊存货暂估入库的相关问题。

1存货暂估的基本概念暂估,是指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

暂估也是指本月存货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

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要将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形成暂估凭证。

暂估业务简单的可理解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

2暂估的账务处理1、暂估入库【案例】某公司购进原材料A一批用于生产商品B(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税率17%),原材料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

合同约定材料价格共计1 170元(含税)。

【解析】借:原材料——A 1000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 1000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2、暂估回冲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

①红字冲回暂估入库借:原材料——A -1000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1000②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借:原材料——A 1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1170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固定资产原值和计税基础差异及纳税调整【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固定资产原值和计税基础差异及纳税调整【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固定资产原值和计税基础差异及纳税调整【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一、外购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对比外购固定资产是最常见的一种形式,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见下表:会计准则规定税法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八条规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外购固定资产差异分析:在一般情况下,外购固定资产的原值与计税基础是不存在差异的,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则存在差异。

(一)外购固定资产票据的问题税务上对于外购货物发生的支出必须强调要有合法的发票或票据,否则即便是实际支出了也不能作为计税基础。

而会计上则没有强调发票的问题。

(二)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问题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固定资产采购款时,会计上会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先确认并计算“未确认融资费用”,然后在付款期内分摊计入“财务费用”。

而税务上则不需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划出一部分,仍然是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及发票金额确认计税基础。

二者在原值与计税基础方面有明显的差异,直接导致后期折旧计算与税前扣除也会有明显的差异。

二、案例实务及所得税申报表填报【案例】甲公司2014年12月向乙公司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购买了一台机器用于生产,乙公司负责包安装、调试,调试合格后于12月31日移交给甲公司投入使用。

固定资产抵债,但是固定资产没有发票,如何入账

固定资产抵债,但是固定资产没有发票,如何入账

固定资产抵债,但是固定资产没有发票,如何入账
固定资产抵债,但是固定资产没有发票,如何入账
购买的固定资产没有发票,可以入账,只是折旧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按照营业税相关法规规定,建筑劳务营业税的纳税人是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并取得收入的施工单位,不是支付劳务价款并应该取得付款发票的单位.所以,税务机关无权责令你公司申报营业税等税款并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务发票.
但是,由于你公司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之规定,税务机关应该按照你单位违反发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的,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的,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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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入账时评估报告能否代替发票【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资产入账时评估报告能否代替发票【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资产入账时评估报告能否代替发票?【会计实务经验之谈】问题描述: 纳税人可依据评估报告所确认的价值作为资产入账价值并进行合理摊销、折旧并可在所得税前列支.是不是说,评估报告可以代替发票? 问题答复:首先必须明确评估报告不可以代替发票.资产评估报告是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按照法定的程序,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评定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该作价意见不代表任何当事人一方的利益,是一种独立专家估价的意见,具有较强的公正性与客观性,因而成为被委托评估资产作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下列原则处理:”(七)接受投资的固定资产,应当按该资产折旧程度,以合同、协议确定的合理价格或者评估确认的价格确定.”对以评估确认的价格作为资产入账价值能否计提折旧,原所得税相关法规没有限制性规定,根据国税发[2000]84号文的规定,所得税前扣除应遵循真实合法性、合理性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上述所用评估价是虚假或不真实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采取其他合理方法进行调整.具体办理事宜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解决.这里需注意的是,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五)规定,通过投资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

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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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估入账”,你可能一直都做错了!年底了暂估会计必须这么做!

“暂估入账”,你可能一直都做错了!年底了暂估会计必须这么做!

“暂估入账”,你可能一直都做错了!年底了暂估会计必须这么做!大部分企业都会出现采购的材料/商品已入库,却未取得发票的情况,这个时候如何确认入账呢?有一些小伙伴对“暂估入账”一知半解,今天猫叔就存货、固定资产以及跨年暂估入账做一个分享,关注这方面的会计人可以收藏学习。

“暂估入账”其实是会计上实质重于形式的一种体现。

业务已经发生了,虽然“票”还没到,但是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为了反映企业真实的业务情况,就需要“暂估入账”了。

01常见的采购入库的存货暂估入账采购业务里,暂估入账是一个非常典型的问题,因为采购入库和发票的实际收到时间往往有时间差,月底的时候,需要财务根据入库单或者合同确认存货,暂估入账。

举个例子A公司购进一批商品,合同约定材料价格共计1,130元(包含增值税)。

公司预计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为13%。

原材料现在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

①暂估入账当月入库未收到发票,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应进行暂估入账。

会计分录如下:借:库存商品 1000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暂估 1000②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考虑到发票取得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加大财务人员的工作量。

因此,在实际工作当中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作冲回处理。

会计分录如下:1)红字冲回暂估入库借:库存商品 -1000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暂估/无票 -10002)收到发票,作常规入库处理(如果进项不能抵扣,或者是普通发票则没有税额)借:库存商品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1130存货暂估入账总结:注:实务中,在判断是否需要暂估入账时,主要关注商品是否已经入库使用。

如果是在途物资的情况,则不需要暂估入账处理,待实际入库使用时再做会计处理。

02固定资产暂估入账在固定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是还没有办理竣工决算的时候,要不要暂估入账呢?会计上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此种情况应按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成本费用暂估入账的财税问题【会计实务经验之谈】0001

成本费用暂估入账的财税问题【会计实务经验之谈】0001

成本费用暂估入账的财税问题【会计实务经验之谈】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了成本费用支出,但暂未取得发票。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讲,为了反映企业实际发生业务的情况,需要按照成本费用支出的情况做相关的账务处理。

一、原材料暂估业务的会计核算企业日常发生的采购业务中,对于“原材料已到,发票未到,货款尚未支付”的情况,为了做到原材料账实相符,企业应先按结算单据或合同约定的价格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作红字会计分录予以冲回。

等下月取得发票时按正常程序借记“原材料”、“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

如果发票连续数月未到,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账处理,领用原材料时,仓库部门可按暂估价开具出库清单,财务部门凭此清单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等账户,贷记“原材料”等账户。

【案例】某公司8月份购入材料一批,材料已经运到并验收入库,但发票尚未到达,货款尚未支付,则8月末按暂估价入账,假设其暂估价为6 000元,有关会计处理如下:借:原材料一一甲材料6000贷:应付账款一一暂估应付账款 6 0009月初,作红字会计分录予以冲回:借:原材料一一甲材料-6 000贷:应付账款一一暂估应付账款-6 0009月5日,支付货款,收到发票:借:原材料一一甲材料 6 000应交税费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020贷:银行存款7 020按照财会〔2016〕22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及其解读文件规定,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货物等暂估入账时,暂估入账的金额不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进劳务、服务等但尚未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比照处理。

原材料暂估业务的会计核算,一般要求是“当月底暂估,下月初冲回”。

之所以规定要冲回,是因为这时债权尚未成立,因此不能确认应付债务。

但若企业客户很多或发票长期未到,每月都要估入和冲销一次,太繁琐,工作量也大。

【会计问题】会计工作中常遇到的一些小问题【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会计问题】会计工作中常遇到的一些小问题【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会计问题】会计工作中常遇到的一些小问题【会计实务经验之谈】1.公司为销售公司也就是代理商,财务章在老板那里,在一次业务交易时厂家要求我们提货付款全款20万,老板回老家了财务章也带走了,近几天都不回来,需方又要得急并答应先付15万(以前是供货后一段时间再付款),业务员就直接把需方给我公司的转支拿给厂家进帐了,由天这15万没过我司帐户也没作背书转让处理,问我公司怎样才能开全20万的增值税发票答:事情既然已经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没有选择了。

可以如下处理:开20w给需方发票,借记:应收,贷记:收入和销项税。

收到供方的发票:借记:库存和进项,贷记:应付。

再做应收应付对冲:借记:应付——供方,贷记:应收——需方15w。

剩下的部分照常处理好了2.接到一笔来料加工业务,其中的某个零件需要加工(电镀),付给对方费用,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业务该如何处理?分录?委托企业(1)发出委托加工材料借:委托加工物资货:原材料(库存商品)(2)支付加工费用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需交消费税的)贷:银行存款(3)加工完成收回委托加工材料借:原材料(库存商品)代:委托加工物资加工企业(收到加工费时)(1)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3.业务招待费开支限额如何确定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纳税发生的与其经费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5‰;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4.个人名义的固定资产可否直接入帐以个人名义的固定资产投资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要转籍后才能做为公司的注册资本。

公司成立前发生的没有正规发票的费用及白条子不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

5.事业单位的收据能不能入账问:事业单位的收据能不能入账呢?答:凡取得具有财政局监制的收据可以入账处理,其它非财政局监制收据均不可以入账。

未收到成本发票,会计怎么结转成本

未收到成本发票,会计怎么结转成本

未收到成本发票,会计怎么结转成本?
会计核算应依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成本费用已经实际发生时就要真实的反映,不管是否实际支付,也不管是否收到发票。

比如,企业购进商品尚未付款也没有收到发票,但是商品已经上架销售出去了,企业应该先按照购销合同约定的采购价格暂估入库,然后再按照正常的销售出库结转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中。

还有,很多企业是“先做事后发工资",即当月的工资至少要等到次月才发。

对于这种情况,虽然没有实际发工资,但是会计核算需要企业的薪酬考核制度等预提本月的工资,计入当月的成本费用之中。

也就是说,虽然当月并没有实际发工资,但是该结转的人工成本还是必须结转的。

依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在季度预缴申报时,可以按照会计核算的数据进行申报,即不管是否实际支付,也不管是否实
际收到发票,在预缴时都可以税前扣除。

但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需要取得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则应在次年5月31日前取得,工资薪金(含奖金)也应在该日前实际发放,否则就不得税前扣除,需要做纳税调增。

买菜没有发票可以入账吗?如果不能,那该怎么办【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买菜没有发票可以入账吗?如果不能,那该怎么办【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买菜没有发票可以入账吗?如果不能,那该怎么办?【会计实务经验之谈】问:我们公司是餐饮行业,买蔬菜,每次都无法取得发票,就是一个清单拿过来报销?这样的清单可以入账吗?核算和税务上有什么风险?很多人都会把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混为一谈,其实这是两条线。

比如税务上规定5000以下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进费用税前扣除,那么企业核算凡是5000以上的才能入固定资产,这就是典型的以税务思维来做账,其实不符合企业实际经营管理的要求,会计核算极有可能失真。

千万不要以税法的思维去做账,会计核算我们就看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制度。

固定资产的核算标准那就得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标准来确认。

同理,对于一项业务,能否报销?依据是什么?依据肯定就是会计准则以及企业根据会计准则制定的符合企业自身内部管理需求的财务制度来做。

如果买菜没有发票怎么办?可以根据购买清单及相关证据入账,但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时候必须进行纳税调增。

《基本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所以,如果确实一项经济事项没有取得发票,不可能就不核算,那么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还是要收集相关证据入账。

当然,站在税务管理这条线上来看,应当取得发票而未取得发票的就不得进行税前扣除,因为做为形式要件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发票缺一不可,在汇算时候进行税会差异调整,补交税款。

建议为了避免企业利益损失,应该取得发票的事项都要取得发票,其实购买蔬菜等农产品取得发票的途径目前也很清晰,最大的困难无非就是很多餐饮企业从个人手中零星采购没有发票,对于这种,要么你自己损失,要么你换个地方采购,就是这么简单。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直接购买其自产农产品农业生产者是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给你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当然他们开具的都是免税发票,因为他们自产农产品享受优惠政策。

农业生产者是自然人,也就是增值税里面的其他个人,他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免税增值普通发票给你。

会计准则下材料商品暂估实务问题研析

会计准则下材料商品暂估实务问题研析

会计准则下材料商品暂估实务问题研析会计准则下材料商品暂估实务问题研析【事项背景】月末对收到材料(包括采购商品下同)暂估入库的会计处理一、《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1、《企业会计制度》规定:1301物资采购科目使用说明:物资采购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月度终了,企业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按照材料科目并分别抓列不同情况进行汇总:对于尚未收到发票帐单的收料凭证,应当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暂估入帐,借记“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借记本科目和“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规定1401材料采购科目使用说明:期末,企业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应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期初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

下期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事项处理研析:比较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实施新准则后的会计科目说明,在对仓库报来“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的会计处理,都是采用“暂估入库”的处理方法,以保证仓库账实相符,防止仓库实物保管明细账和材料科目出现红数,形成会计信息不实。

但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实施新准则后的会计科目说明中,不同的是对“暂估入库”的会计分录,前者是“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记录”予以冲回,后者则是“下期初做相反分录”予以冲回。

两者的差别主要是反映在个材料科目的全年借贷发生额,前者没有反映暂估的过程,而后者记录反映了暂估和冲回的数额。

原材料估价入帐的会计处理

原材料估价入帐的会计处理

原材料估价入帐的会计处理1.期末估价:企业在每个会计期末,根据市场价格或其他可靠的信息,对存货中的原材料进行估价。

这通常是为了反映存货的实际价值,并保持会计记录与物理实际存货相符。

具体的估价方法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如直接估价法、间接估价法等。

估价结果将被记录在会计凭证中,并计入相关会计科目。

2.非期末估价:在一些情况下,企业可能需要对存货中的原材料进行非期末估价,例如由于原材料价格的突然波动、原材料质量问题等。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存货进行估价,并将其计入会计记录中。

同样,估价结果将被记录在会计凭证中,并计入相关会计科目。

对于原材料估价入账的会计处理,通常涉及以下会计科目:1.存货:原材料估价与存货紧密相关,因此估价金额将被计入存货科目中。

会计凭证中的借方金额将增加存货的账面价值,而贷方金额将对应相应的负债科目或费用科目。

2.负债:在一些情况下,原材料估价入账可能需要增加负债科目,例如估价结果可能导致应付账款的增加,或者导致其他负债科目的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凭证中的贷方金额将增加相应负债科目的余额。

3.费用:原材料估价入账可能导致费用的增加,例如估价结果可能导致应付账款的减少。

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凭证中的贷方金额将增加相关费用科目的余额。

要将原材料估价入账正确地记录在会计凭证中,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识别估价金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存货中的原材料估价金额。

这可能需要依据市场价格、供应商报价、经验数据等进行估算。

2.确定会计科目:根据估价结果,确定需要记录的会计科目。

通常涉及存货、负债、费用等科目。

3.编制会计凭证:根据估价金额和相应的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

借方金额应等于估价金额,贷方金额应等于对应的负债或费用科目的余额。

4.记录会计凭证:将编制好的会计凭证记录在会计账簿或电子会计系统中,确保会计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需要注意的是,原材料估价入账只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法,其目的是为了反映存货的实际价值,并保持会计记录与物理实际存货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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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发票原材料估价入账问题【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原材料暂估入账的财税处理
1.暂估入账的财务处理
(一)原材料和发票都已到,但货款尚未支付
这种情况属于占用了供货单位的资金,形成了应付而未付供应单位的款项,构成购货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应通过“应付账款”账户核算。

【例1】2010年8月5日A企业从B企业购入甲材料2 000千克,买价5 000元,增值税发票上的增值税额为850元,供应单位代垫运杂费600元。

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

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甲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B企业
(二)原材料已到,发票未到,货款尚未支付。

在此情况下,为做到原材料账实相符,应先按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或计划价格暂估入账,
借记“原材料”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正式付款或开出承兑汇票时按正常程序
借记“原材料”、“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

如果发票连续数月未到,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账处理,领用原材料时,仓库部门可按暂估价开具出库清单,财务部门凭此清单进行会计处理:
借记“生产成本”等账户,
贷记“原材料”等账户。

【例2】假设例1中购入材料的业务,材料已经运到并验收入库,但发票尚未到达或货款尚未支
付,则2010年8月31日按暂估价入账,假设其暂估价为6 000元,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甲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9月1日再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甲材料
(三)原材料已到,只支付了部分货款,收到部分货款的发票实务中可能会存在一笔货款分批开具发票的情形。

对于已经开具发票的部分原材料可凭发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具发票的那部分原材料的价格。

【例3】2010年8月5日A企业从B企业购入甲材料2 000千克,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为2.5元。

8月18日车间领用甲材料100千克,经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为2.6元。

9月5日,按合同约定,A企业支付 80%的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4 680元,B企业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

A企业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暂估入账,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都按暂估价登记材料明细账:
借:原材料——甲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8月18日,车间领用甲材料,发出材料按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甲材料
9月1日,冲暂估价: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贷:原材料
9月5日,支付部分货款,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甲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9月30日,暂估剩余20%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2.暂估入账的纳税调整
如果发票跨年度仍未到达,但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1)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

纳税人某_纳税年度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2)权责发生制原则,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3)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陛质上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所以,对暂估人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且纳税人不存在滥用暂估入账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在税前扣除。

实务中税务较多运用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证明暂估入账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

投资者投入原材料的核算
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按确认的实际成本,
借记“原材料”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确认的价值加上投入材料的进项税额,
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若投资者投入原材料的价值超过协议出资额的部分,
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例】公司2007年2月18日接受安信公司投入的原材料,投资各方协议确认的投资者投入原材料价值为2000000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340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是公允的。

东方公司协议的出资额1600000元,该批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法人资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

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

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

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

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

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

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
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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