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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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规定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规定

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规定

1.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对于捐赠人在税收方面给予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体现在《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法规政策的相关条款中。

(1)企业所得税。《公益事业捐赠法》第24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该法第10 条还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本法第9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不得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第1条中对此进行了重申:“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慈善法》第80条进一步规定“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进一步增大了企业公益性捐赠享所得税优惠的力度。

(2)个人所得税。《公益事业捐赠法》第25条规定:“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依照本法的规定捐赠财产用于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第2条中规定:“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公益捐赠对所得税的影响

公益捐赠对所得税的影响
3、净利润=税前会计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2000-500=1500万元
下面展示一种与表一其他条件完全一致, 只是多了一笔现金对外捐赠时的对比利润表
表二
编制单位:有爱心发展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利润表
项目
闭门造车保守金额 有爱心发展金额
一、营业收入
7000
7000
减:营业ຫໍສະໝຸດ Baidu本
4400
44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作为公益非盈利性组织会鼓励大家献爱心,做慈善。 虽然通过合理的渠道进行公益行捐赠可以享受到税收上 的优惠,但不会为了鼓励大家献爱心,就片面夸大节税 的好处,不可能对大家说公司对外捐赠导致的节税金额 会超出对外捐赠资产的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 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根据新会计 准则:利润总额=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 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减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或减 投资损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而税法规定, 企业发生的捐赠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但要同时具备 3个条件,一是公益性,二是企业有实现的利润,三是 要在一定的比例内。(以下假设公司对外捐赠符合扣除 条件且未超限,可税前全额扣除,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及填报指南

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及填报指南

企业所得税公益性捐赠税收政策及填报指南

一、概念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捐赠。

二、扣除额

(一)限额扣除(一般规定)

企业发生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内扣除。注意,有结转部分时,应先扣以前年度结转,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

(二)全额扣除(特殊规定)

全额扣除一般存在时间限制,而且是针对特定的事项:

1、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的扶贫捐赠可全额扣除。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

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

2、对赞助、捐赠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全额扣除。财税[2017]60号

3、对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全额扣除。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18

(三)不得扣除

捐赠需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为了防止纳税人通过公益捐赠进行避税或转移利润,尤其是关联企业之间通过捐赠转移利润避税,税法规定直接捐赠不予扣除。

三、捐赠额

(一)货币性资产

企业以货币性资产捐赠的,以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捐赠额。

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计算举例【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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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20000)=3000(元); 财产租赁所得项目公益救济性捐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额=10000×
(2000/20000)=1000(元); 偶然所得项目公益救济性捐赠个人wk.baidu.com得税税前扣除额=10000×
(12000/20000)=6000(元)。 2、各应税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6000-2000-3000)×10%-25=75
(元); 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2000-800-1000)×10%=20(元); 偶然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12000-6000)×20%=1200(元); 罗先生 5 月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75+20+1200=1295(元)。 比较两种计算方法,税前扣除选择法比税前扣除平均法少缴 300元
方法一:税前扣除选择法 1、选择进行税前扣除的应税所得项目:本例共涉及三个应税所得项 目。其中,工资薪金所得(6000元/月)个人所得税税率是 15%;财产租 赁所得中的房屋出租个人所得税税率从 2001年 1 月起下调为 10%;偶然 所得税率为 20%。按照税率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对公益救济性捐赠进行税 前扣除的应税所得项目(偶然所得项目、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财产租赁 所得项目),扣完为止。本例中,捐赠额 10000元可全部在偶然所得项目 (12000元)中扣除,不再需要选择其他应税所得项目。 2、各应税所得项目的应纳税额: 偶然所得项目应纳税额=(12000-10000)×20%=400(元);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6000-2000)×15%-125=475(元); 财产租赁所得应税税额=(2000-800)×10%=120(元); 罗先生 5 月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400+475+120=995(元)。 方法二:税前扣除平均法 1、确定各应税所得项目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额: 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公益救济性捐赠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额=10000×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规定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规定

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规定

一、老法规定

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1.含义:公益救济性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文化事业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

2.税前扣除方法:

二、新法变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至五十三条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作了具体细化和明确,目前仍有一些企业的财务人员没能很好地理解和掌握。与原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相比,允许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主要有如下五项变化:

变化一:名称由“公益救济性捐赠”改为“公益性捐赠”

过去,允许企业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为公益救济性捐赠,将公益事业与救济事业并列,是由于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制定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简称《捐赠法》)还没有出台。自1999年9月1日起施行的《捐赠法》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一)求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即公益事业不仅包括求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也包括科教事业、文体事业、环境卫生保护、公共设施建设等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现在,《企业所得税法》将“公益救济性捐赠”改为“公益性捐赠”,与《捐赠法》更相适应。

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是一种社会公益行为,对于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个人和企业,政府在税收政策上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捐赠税

前扣除标准。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个人和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可以将其捐赠的款物或者财产按照一定标准从应纳税所得额

中扣除,从而减少纳税额的政策。本文将对捐赠税前扣除标准进行

详细解析,以便读者对相关政策有更清晰的了解。

首先,对于个人捐赠者来说,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是指个人在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其捐赠的款物或者财产按照一定标准从

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捐赠的

款物或者财产,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

体比例为捐赠金额不超过收入的30%。这意味着,个人在捐赠时可

以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将捐赠的款物或者财产按照一定比例从应

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减少纳税额。

其次,对于企业捐赠者来说,捐赠税前扣除标准也是一种优惠

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将其捐赠的款物或者财产按照一定标准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具体标准为捐赠金额不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10%。这意味着,企业

在捐赠时可以根据自身的盈利情况,将捐赠的款物或者财产按照一定比例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从而减少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和企业在享受捐赠税前扣除标准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首先,捐赠的对象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益事业组织或者项目,不能是个人之间的私人交易。其次,捐赠的款物或者财产必须是合法取得的,不能是违法所得或者来源不明的财产。最后,捐赠者需要保留相关的捐赠证明和资料,以备税务机关的核查。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慈善救助基金会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发生

了一定程度的变化,政府给予了公益慈善机构和慈善个人税前扣除的

政策支持。以下是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规定:

一、个人慈善捐赠

1、税前扣除限额

(1)实际捐赠额不超过20%收入的,税前扣除限额为捐赠额的50%;

(2)实际捐赠额超过20%收入的,税前扣除限额为收入的20%加上实

际捐赠超出20%的部分的50% 。

2、税前扣除对象

指对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慈善救助基金会、公益事业置办单位、医疗救助组织公益性奖学金及其他批准存续,并从事慈善救助和公益

事业的国内组织,向经批准的慈善等公益事业捐赠的捐款才可税前扣除。

二、企业慈善捐赠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可以按税前

扣除50%的标准免征企业所得税。

(2)企业捐赠的对象也是指上述的慈善救助基金会、公益事业置办单

位等,还包括经国家认可的社会团体、民间社会组织等非营利组织等。

以上是有关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的一些情况,它们对慈善机构和慈

善个人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也为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

贡献。希望大家都能多多投身公益事业,在行动中体恤弱势群体,实

践着慈善的力量。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在进行公益捐赠时,通常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这对于鼓励企业参与公益事业,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那么,企业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利润总额中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是指企业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捐赠的支出。这些捐赠支出必须是用于公益事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且捐赠金额不超过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利润总额百分之十。

其次,对于企业捐赠支出的具体扣除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为捐赠金额不超过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利润总额百分之十。这意味着企业在进行公益捐赠时,可以将捐赠金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予以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企业的税负。

另外,对于企业在进行公益捐赠时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公益捐赠支出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公益捐赠的受助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捐赠款项的支付凭证等。这些证明文件是企业享受税前扣除政策的重要依据,企业应当合法合规地保存和提交相关资料。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时,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保公益捐赠支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同时,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捐赠流程,确保捐赠资金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防止出现滥用税前扣除政策的情况。

企业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

企业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

企业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

企业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为社会公益事业捐赠资金、物品或提供服务的行为。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我国税收政策对企业公益性捐赠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企业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本文将就企业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合理规划捐赠行为。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当年全额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指企业捐赠给符合资格的受助单位的支出。受助单位必须是经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公益性组织或者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组织。企业捐赠给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机构的支出不属于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其次,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在当年全额扣除。这意味着企业捐赠的支出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另外,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以确保捐赠支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再次,企业在进行公益性捐赠时,应当注意相关的税收政策和扣除标准。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合理规划公益性捐赠支出,以确保能够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同时,企业还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捐赠审核机制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公益性捐赠支出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最后,企业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通过公益性捐赠,企业不仅能够获得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还能够提升企业形象,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公益性捐赠行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建设美好社会贡献力量。

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

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

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

公益性捐赠是指个人或单位出于公益目的向慈善组织、公益组

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单位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的行为。为了鼓

励更多的人参与公益事业,国家对公益性捐赠给予了税收优惠政策,即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下面将对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公益性捐赠的扣除标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个人捐赠给慈善

组织、公益组织的财产和应税所得,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具体扣除标准为捐赠额不超过年度收入的30%。例如,某个人

在某一年度的收入为10万元,他捐赠给慈善组织的金额为3万元,

那么他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3万元,即税前收入为10

万元减去3万元,得到7万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次,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也有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企业捐

赠给慈善组织、公益组织的财产和应税所得,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

得额时扣除。具体扣除标准为捐赠额不超过年度利润的12%。例如,某企业在某一年度的利润为100万元,它捐赠给慈善组织的金额为

12万元,那么它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12万元,即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减去12万元,得到88万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公益性捐赠扣除标准还包括了一些具体的限制和要求。首先,捐赠的对象必须是经过登记认可的慈善组织、公益组织或者其他接受捐赠的单位。其次,捐赠的方式必须合法合规,不能以虚假捐赠等手段进行税收避税。最后,捐赠的财产和应税所得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不能包括违法所得或者不当所得。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三、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具体范围包括: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四、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第二条所称的社会团体均指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符合以下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到第(八)项规定的条件;

(二)申请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

(三)基金会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3年以上(含3年)的,应当在申请前连续2

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

企业所得税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非公益性捐赠”: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且已计入本年损益的税收规定公益性捐赠以外的其他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情况。具体如下:(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计入本年损益的公益性捐赠以外的其他捐赠支出金额,包括该支出已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30行“(十七)其他”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

(2)第5列“纳税调增额”:填报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纳税调整增加额,金额等于第1列“账载金额”。

2.第2行“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填报纳税人本年发生的限额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以前年度结转扣除捐赠支出等。第2行等于第3+4+5+6行。其中本行第4列“税收金额”:当本行第1列+第2列大于第3列时,第4列=第3列;当本行第1列+第2列小于等于第3列时,第4列=第1列+第2列。

3.第3行“前三年度”:填报纳税人前三年度发生的未税前扣除的公益

性捐赠支出在本年度扣除的金额。具体如下:

(1)第2列“以前年度结转可扣除的捐赠额”:填报前三年度发生的尚未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

(2)第6列“纳税调减额”:根据本年扣除限额以及前三年度未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分析填报。

4.第4行“前二年度”:填报纳税人前二年度发生的未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本年度扣除的捐赠额以及结转以后年度扣除的捐赠额。具体如下:

(1)第2列“以前年度结转可扣除的捐赠额”:填报前二年度发生的尚未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

(2)第6列“纳税调减额”:根据本年剩余扣除限额、本年扣除前三年度捐赠支出、前二年度未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分析填报。

企业公益性捐赠抵税说明

企业公益性捐赠抵税说明

企业公益性捐赠抵税说明

(2013-01-07 16:24:47)

一、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政策规定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文,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与调整

为了方便计算,现将公益性捐赠扣除额的计算及调整归纳为:

1、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利润总额×12%;

2、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总额=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全部捐赠支出中属于公益性捐赠的部分;

3、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总额-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非公益性捐赠;如捐赠人实际公益性捐赠额小于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税前应按实际公益性捐赠额扣除,公益性捐赠部分无须纳税调整,只需要调整非公益性捐赠部分;如果实际公益性捐赠额大于或等于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时,税前按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超出部分即为纳税调整额。

三、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与调整举例

例:某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企业当期发生的成本支出1600万元,年度会计利润400万元。(假设该企业除捐赠外无其他涉税调整的事项)

A、如营业外支出列支通过慈善会捐赠48万元。

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热点问题

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热点问题

企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热点

问题

1.去年我们企业给一个公益社会组织捐了一笔现金,现在2022年结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四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如果你企业的捐赠支出是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允许在规定范围内计算扣除。

2.我在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发现同时有两笔公益捐赠支出,一笔是2021年结转的,一笔是2022年的。在计算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该如何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企业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额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3.我们企业打算向本市的一个公益组织进行公益捐赠。如何确认该组织是否符合税前扣除条件?

答:根据《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公益性社会组织,包括依法设立或登记并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其他社会组织和群众团体。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本市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首页--政策文件--政策法规库--企业所得税栏目。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

捐赠支出是指个人或单位向慈善机构、教育机构、科研机构、文化机构等进行的捐赠行为。根据我国税收政策,对于捐赠支出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的政策,以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公益事业。那么,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是多少呢?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捐赠支出税前扣除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个人捐赠给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具体扣除标准为捐赠支出的实际数额,但是扣除额度不得超过纳税人当年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其次,对于企业单位的捐赠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捐赠给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予以全额扣除。同时,对于企业捐赠给慈善组织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予以全额扣除。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

条的规定,个人捐赠给慈善组织的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时予以扣除。具体扣除标准为捐赠支出的实际数额,但是扣除额度

不得超过纳税人当年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捐赠支出的扣除,纳税人需要保存相关的

捐赠证明和捐赠凭证,以便在纳税申报时进行相关的扣除操作。同时,捐赠支出的扣除不得重复计算,即同一笔捐赠支出不可以同时

在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中重复扣除。

综上所述,捐赠支出的税前扣除标准是根据实际捐赠支出数额

来确定的,但是扣除额度均有一定的限制。捐赠支出的扣除政策是

鼓励个人和企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对于公益

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社会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社会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社会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关于社会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解析

一、社会公益捐赠的定义

社会公益捐赠是指企业为了社会公益事业,向符合相关规定的社会组织、公益性单位捐赠的款项或财物。这种捐赠通常包括爱心捐助、募捐救灾、助学、扶贫、救助贫困儿童和老人、环保等公益领域。

二、社会公益捐赠的税前扣除标准和条件

1.标准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对其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前的社会公益捐赠支出,在合理范围内可以税前扣除。该扣除的标准如下:

1) 捐赠支出总额不超过本年度企业总收入的10% ;

2) 同一受赠单位的捐赠支出额不超过本年度企业总收入的30% 。

2.条件

按照《关于企业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解答》中的规定,这项支出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捐赠行为协议须有书面凭证,并符合国家规定的社会公益事业捐赠范围;

2) 企业应当从第二年起,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按

照捐赠方式分别列明、纳入当期所得税计算;

3) 捐赠行为应当具有公开、透明的性质,规范和合法,受赠

单位符合税法规定,没有捐赠和接受方之间的经济套利;

4) 捐赠行为应当具有真实性,不得设立有关返还、转让、居

间活动等反映出捐赠不具备纯粹性质的条款或行为;

5) 检查人员应当对于该项扣除进行审核和确认。

三、社会公益捐赠的适用对象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社会公益捐赠需要向符合相关规定的社会组织、公益性单位捐赠的款项或财物,其中社会组织主要包括民非、民办公益机构、基金会;公益性单位主要包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慈善组织、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性单位。

四、社会公益捐赠税前扣除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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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的支出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规定:

一、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二、企业当年发生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年度利润总额的12%。

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四、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五、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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