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正式)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的通知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开锁业治安管理规
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公安局
•【公布日期】2012.04.12
•【字号】济公治[2012]32号
•【施行日期】2012.04.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治安管理
正文
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的通
知
(济公治〔2012〕32号)
各分、县(市)局:
现将《济南市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印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公安局
二O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济南市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开锁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关于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鲁公发[2006]164号)、《关于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公通字[2007]17号)、《关于加强开锁业管理严厉打击利用开锁技术违法犯罪的通知》(公发[2010]44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开锁业,是指营业执照经营项目中含有锁具开启(含机动车锁、保险柜锁、门锁及其他闭锁在标的物上的锁)服务内容的行业。
第三条市、县(市、区)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开锁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第四条从事开锁经营活动,除应当依法具备经营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有合法、固定、安全的经营场所;
(二)有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
(三)安装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具备必要的图像、身份证件采集及上传设备。
(四)其它应当具备的治安安全条件。
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
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
公共安全锁是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而设立的一种管理措施,它的实施和管理对于保障公众的安全至关重要。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共安全锁,下面将从制定管理规定的必要性、管理的原则和具体规定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定管理规定的必要性
1. 统一管理:公共安全锁往往面对大量的使用者,为了确保管理的公正、公平和高效,需要制定一套统一的管理规定来加以规范。
2. 防止滥用:公共安全锁的管理规定能够有效防止滥用和不当使用,避免发生盗窃、纵火等违法犯罪行为。
3. 维护社会治安:公共安全锁的存在和使用能够起到一定的预防和威慑作用,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的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共安全锁的使用应该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同时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所有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2. 便利高效:公共安全锁的开启和关闭过程应该便利高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等待时间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3. 安全可靠:公共安全锁的设计和使用应该确保安全可靠,防止被非法破坏和操纵。
4. 透明公开:公共安全锁的管理规定应该透明公开,让所有人都能够了解和遵守,避免出现纠纷和不必要的争议。
三、具体规定
1. 使用权限的设定: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所需要,设置不同的使用权限,如公共场所、单位内部和私人住宅等,不同权限对应不同的开启和关闭方式。
2. 使用者的认证:为了确保使用者的身份真实有效,需要进行相关认证,如身份证、指纹、人脸识别等,以保证只有合法人员才能使用公共安全锁。
3. 使用记录的保存:公共安全锁的使用记录应该及时保存和备份,以备查阅和追溯,为后续的管理和审计提供依据。
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
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
是指对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中的安全锁进行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以下是一般性的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
1. 安全锁的安装与维护: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应安装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锁,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锁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2. 安全锁的使用权限:公共安全锁应只提供给有使用权限的人员,禁止非授权人员使用安全锁。权限可以通过指定的身份验证方式(如密码、指纹等)实现,确保安全锁仅对授权人员开放。
3. 安全锁的使用指导:公共安全锁应配备使用指导,向使用人员介绍安全锁的正确使用方法,以及可能的应急措施。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指导操作安全锁,确保其安全和正常使用。
4. 安全锁的应急管理:公共安全锁应配备应急管理措施,如在紧急情况下迅速解锁或提供解锁指示,并设置明显的紧急开锁指示标识,以便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获得救援。
5. 安全锁的监控和记录:公共安全锁的使用应进行监控和记录,记录使用人员的身份、时间、地点等信息,以便发生问题时能够进行追溯和调查。
6. 安全锁的维修和更换:公共安全锁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安全锁的正常运行。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具体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场所的实际情况略有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公共安全锁的有效使用。
安全锁定管理规定
安全锁定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确保项目组施工建设期间,有效防止在维修等工作中的能量意外释放(如:设备突然通电或起动等)及相关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规范安全锁定流程实施,防止人员触电、机械伤害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项目组区域内实施的各类设备、设施安装、维修、调试过程中的能量控制。
3. 定义
3.1 安全锁定:指将一种或多种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伤害的能量置于安全状态,并采用锁具等措施将其固定,避免能量意外释放的一种控制措施。
3.2 识别标签:指为识别和追溯锁定的执行人而使用的标识牌或直接在锁上进行的一种识别方式。
3.3 测试:指为确保设备、设施的某些能量(电能、气动能、液压能、势能等)已经处于被截断、关闭或释放,而采取的测试方法。
3.4 安全锁:指张贴持有人员识别标签、仅可在锁孔进行锁止并只配备一把钥匙的专用于安全锁定的机械锁。安全锁不的用于锁柜子、工具箱等其他方面。
3.5 锁定指示牌:指在有多能源的复杂系统中,为了便于寻找锁定点,并指导锁定和测试的指示牌。一般为配合锁定指示牌还需要在锁定点设锁定点编号标识。
4. 职责
4.1 各类可能暴露在危险能量下从事设备、设施安装、维修、调试等作业的人员均须遵循本规定按《安全锁定流程图》规定的步骤实施安全锁定,以消除或控制危险能量的意外释放。
4.2 各类从事设备、设施安装、维修、调试等作业的人员均须配备个人安全锁。各合同商须自行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个人安全锁;如单一设备、设施涉及多个能量源的,合同商须在其安装、维修、调试等作业的作业现场设置公用安全锁箱,其中包括:公用安全锁、《公用安全锁使用情况登记表》、公用安全锁钥匙保险盒。
开锁行业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开锁行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开锁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开锁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开锁行业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管理,确保合法经营;
(二)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四)规范服务,提高质量。
二、从业资格
第四条从事开锁业务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备开锁技术能力,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五条从事开锁业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应当取得以下资质:
(一)依法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二)具备合法的开锁技术设备;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四)有健全的开锁服务管理制度。
三、开锁服务
第六条开锁服务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客户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证明身份及开锁地址;
(二)不得为非法用途开锁,如盗窃、破坏公共安全等;
(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开锁过程安全、高效;
(四)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
(五)收费合理,明码标价。
第七条开锁服务项目包括:
(一)门锁、柜锁、保险箱等锁具的开锁、修锁、换锁;
(二)钥匙复制、钥匙配制;
(三)锁具维护、保养。
四、监管与处罚
第八条各级公安机关负责对开锁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范本(二篇)
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商场、超市、酒店、写字楼、学校等。
第三条公共安全锁是指为了保证公共场所安全,设置在出入口、通道、紧急疏散通道等位置,具备相关技术标准要求的锁具。
第四条公共安全锁的管理原则是安全第一,便利第二,保证公共场所的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给用户提供便利的使用体验。
第五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公共安全锁,确保出入口、通道、紧急疏散通道等通路能够畅通,并保证人员可以快速疏散。
第六条公共安全锁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保证其正常使用。
第七条公共安全锁的管理工作由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负责。
第二章公共安全锁的设置
第八条公共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公共安全锁,保证出入口、通道、紧急疏散通道等畅通,并将设置情况进行公示通知。
第九条公共安全锁应当设置在易于操作、明显可见、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打开的位置。
第十条公共安全锁的设置数量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保证可以满足人员流量和疏散需要。
第十一条出入口的公共安全锁应当设置在门上,通道的公共安全锁应当设置在通道的两侧,紧急疏散通道的公共安全锁应当设置在通道的入口。
第三章公共安全锁的使用
第十二条公众对公共安全锁的使用有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公众不得擅自损坏、更改或者移动公共安全锁。
第十四条当公共场所发生紧急情况,需要紧急疏散时,公众可以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共安全锁。
安全挂锁管理制度
安全挂锁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挂锁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需要使用挂锁进行锁定的场所和设备。
第三条管理原则:挂锁管理应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挂锁使用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挂锁种类:公司内挂锁种类包括钢质挂锁、铝质挂锁、铜制挂锁等,使用时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选择。
第五条责任部门:公司设立挂锁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内挂锁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管理人员:挂锁管理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擅自操作挂锁。
第七条挂锁的使用和保管:
(一)每把挂锁均应专人负责,并进行编号管理,不得私自更换或调换。
(二)挂锁使用前应检查锁体和钥匙,确保其完好无损。
(三)挂锁在使用时应确保钥匙只有授权的人员持有,不得擅自私用或外借,钥匙丢失应及时向挂锁管理员报告并更换。
(四)挂锁在非使用期间应统一存放在指定的仓库中,确保安全和防止损坏。
第八条挂锁管理和监督:
(一)挂锁管理员应对每把挂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二)对于损坏或失效的挂锁,应及时予以更换和维修。
(三)对于挂锁的使用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确保其合理使用。
第九条挂锁使用的规范:
(一)挂锁只能用于授权使用场所和设备,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二)当挂锁用于多人作业或联锁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每一个人都能独立控制和管理自己的挂锁。
(三)当设备需要停机维修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对挂锁进行操作,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条意外事故的处理:
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范文
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规范开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公民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开锁业指经营开锁服务,包括开启房屋门锁、车辆车锁、保险柜、保险箱等。
第三条开锁业经营者应具备有关行政许可,并依法纳税。
第四条开锁业经营者应当保障用户权益,确保服务质量,防止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条开锁业经营者应当建立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用户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出售用户信息。
第六条开锁业经营者应当配备合格人员,确保开锁技术熟练,避免对用户财产造成损失。
第七条开锁业经营者应当对开锁工具进行严格管理,防止被他人非法使用。
第八条开锁业经营者应当与公安机关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积极配合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安机关对开锁业进行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法撤销违法经营者的许可证。
第二章经营要求
第十条开锁业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开锁工具,严禁非法转让、出售。
第十一条开锁业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开锁工具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工具质量良好,防止出现故障。
第十二条开锁业经营者应当按照用户要求提供开锁服务,并确保操作规范、不损坏财产。
第十三条开锁业经营者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如窃取他人财物、制造假锁等。
第十四条开锁业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不得随意提高服务价格,不得敲诈用户。
第十五条开锁业经营者应当配备合格人员,确保技术水平过硬,提供专业、高效的开锁服务。
第十六条开锁业经营者应当积极推动开锁技术进步,提高防盗技术水平,为用户提供更安全的服务。
安全锁管理制度
安全锁管理制度
一、背景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为了保障个人财产和公共安全,各种安全设备被广泛应用。安全锁作
为一种重要的安全设备,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安全锁,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的安全锁管理制度。
二、目的和范围
1. 目的:制定安全锁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安全锁的使用和管理,
防止安全漏洞的出现,提高安全级别。
2. 范围:适用于所有安全锁的使用和管理,包括个人使用和组织机
构的使用。
三、安全锁管理制度内容
1. 安全锁申请与领用
a. 个人用户申请安全锁的必须提供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并填写申
请表格。
b. 组织机构申请安全锁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过审批后方
可领用。
c. 安全锁领用后由用户自行保管,不得向他人出借或擅自更改相
关配置。
2. 安全锁使用与操作
a. 用户在使用安全锁前,必须接受相应的使用培训。
b. 在正常使用时,用户需遵循操作手册并妥善保管安全锁。
c. 如果遇到安全锁失效或者发现异常情况,用户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处理。
3. 安全锁丢失与报废
a. 如果安全锁丢失,用户需立即向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补办新的安全锁。
b. 安全锁报废时,用户需要将其交还给管理部门,以便进行正确的处理。
4. 安全锁维护与保养
a. 用户需定期对安全锁进行维护和保养。
b. 安全锁出现故障时,用户应立即向维修部门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5. 安全锁违规行为处理
a. 对于故意破坏、篡改或滥用安全锁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开锁规章制度
开锁规章制度
一、引言
开锁规章制度是指为了管理安全、保护财产和维护秩序而制定的一
系列规定和程序。开锁规章制度的实施对于确保公共安全和个人财产
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详细介绍开锁规章制度的内容。
二、目的和范围
开锁规章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个统一、高效、安全的开锁管理制度,确保只有合法持有锁钥匙的人员才能开锁。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需
要开锁操作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店、办公场所等。
三、开锁权限管理
3.1 锁钥匙的发放和管理
1.所有需要开锁权限的人员必须经过身份验证和授权才能获得锁钥匙。
2.锁钥匙由专门负责发放和管理的人员进行登记和分发。
3.每把锁钥匙必须配备标识,以便识别其所属人员和开锁权限级别。
4.锁钥匙的使用记录必须做好备份和存档,以便于日后追溯和审计。
3.2 锁钥匙的丢失和遗失
1.一旦锁钥匙丢失或者遗失,必须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注销和重新配发。
2.遗失的锁钥匙必须及时更换锁芯,并检查是否有意图盗窃或破坏财产的可能。
3.若经调查,发现有故意遗失锁钥匙或者泄露锁钥匙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3 锁钥匙权限的变更和撤销
1.锁钥匙权限随着人员变动和职位调整而进行变更,相关人员必须及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2.锁钥匙权限的撤销必须经过合法程序,相关人员必须明确授权人的意见和理由。
3.每次锁钥匙权限变更和撤销的记录必须做好备份和存档,以便于日后追溯和审计。
四、开锁操作规范
4.1 开锁操作的时机
1.开锁操作必须是在授权的时间范围内进行,除非获得特殊授权或紧急情况。
2.禁止违法盗窃或破坏行为者使用开锁工具非法开锁。
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模版
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和提高公共场所的安全水平,保障公民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公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涉及公共场所的安全锁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共场所安全锁是指安装在公共场所门窗等出入口处,用于防止未经授权的进入或破坏的安全设施。
第四条公共场所安全锁管理工作的目标是促进公共场所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公共场所的安全运营。
第五条公共场所安全锁管理的原则是科学管理、依法管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安全锁的选用与安装
第六条选择安全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根据公共场所特点和安全需要进行合理选择。
第七条安全锁的安装应采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确保安全可靠。
第八条安全锁的数量和位置应根据公共场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设置,以保证出入口处的安全控制。
第九条安全锁的重置密码应定期更换,确保密码的安全性。
第三章安全锁的日常管理
第十条公共场所安全锁应常态化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安全锁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十二条安全锁的使用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拆卸或调整安全锁。
第十三条安全锁的开启记录应保存完整,以备查证。
第十四条安全锁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安全锁的应急处置
第十五条安全锁发生应急情况时,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第十六条安全锁的应急演练应定期进行,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安全锁应急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设施的可靠性。
第五章安全锁的信息化管理
第十八条公共场所安全锁应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获取状态信息。
挂牌上锁管理制度
挂牌上锁管理制度
1.引言
挂牌上锁管理制度是一种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而实施的一项管理措施。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挂牌上锁的方式,对一些特定区域或设施进行限制和管理,以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运行。本文将详细介绍挂牌上锁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要点。
2.挂牌上锁的对象
3.挂牌上锁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
(1)确定挂牌上锁的区域或设施。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挂牌上锁的范围和对象,并明确标识出相应的挂锁区域或设施。
(2)制定挂牌上锁的标准和规定。制定相应的标准和规定,明确挂锁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确保其合理、安全和有效。
(3)统一管理和分发挂锁钥匙。建立统一的挂锁钥匙管理制度,确保挂锁钥匙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对于不同级别或不同科室的挂锁,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权限控制,以保证管理的便利性和高效性。
(4)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对挂锁区域或设施进行巡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对于损坏或丢失的挂锁及时更换,对于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5)加强宣传和教育。加强对挂牌上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认识和配合度。通过宣传和教育,加强公众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提高挂锁管理的有效性。
4.挂牌上锁管理制度的意义
(1)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通过挂牌上锁,可以有效防止非法入侵、盗窃、破坏等行为的发生,提高公共场所或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挂牌上锁管理制度可以限制和管理一些不具备相关条件或目的的人员进入特定区域或设施,从而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通过挂牌上锁,可以减少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和压力,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
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
开锁业是一项特殊的行业,涉及到人们的住宅安全和财产安全。为了保障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可能存在的规定:
1. 资格要求:开锁业从业人员需要获得相关的资格证书或培训,并通过背景调查和审查。
2. 许可证:开锁业公司或个体经营者需要获得特定的许可证或执照,以合法经营。
3. 信息登记:开锁业公司或个体经营者需要记录客户的身份信息和服务记录,以确保服务的可追溯性。
4. 安全保障:开锁业从业人员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他们的行为不会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5. 合法服务:开锁业从业人员不得为未经合法授权的人提供开锁服务,以防止盗窃等违法行为。
6. 隐私保护:开锁业从业人员需要尊重客户的隐私权,不得私自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或进入他人的住宅私人空间。
7. 合规运营:开锁业公司或个体经营者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税务规定、劳动法等,保证合规运营。
请注意,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的开锁业治安管理规定应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研究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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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
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和公共财产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规
定制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在公共场所设置门窗锁具和其他安全防护设施。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共场所管理者。
第三条:基本原则
公共场所管理者在设置公共安全锁具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安全有保障:公共场所的安全锁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确保起到安全
保障作用;
2.必要必备:公共场所应按照安全管理的要求和特点设置安全锁具等安
全防护设施;
3.方便实用:公共场所设置的锁具必须方便使用,并保证使用效果。
第四条:安全锁管理要求
公共场所管理者在设置安全锁具时,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1.情况调查:了解公共场所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设置安全锁具;
2.选购门窗:购买好安全门窗,在门窗锁中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
标准的锁具;
3.安装与使用: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正确方法安装和使用锁具,防止人
为剪锁造成安全隐患;
4.检查维护:定期对安全锁具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正常使用和一
直处于良好状态。
第五条:锁具的使用
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制定具体的锁具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使用人员按照规定使
用锁具。
具体措施包括:
1.责任制:明确安全锁具使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
2.授权制:建立使用授权制度,严格控制使用人员范围;
3.监管制:加强安全锁具管理,建立检查、监督和考核机制,防止人为
剪锁、乱用钥匙等违规行为;
4.维修保养:定期检修锁具,及时更换已经损坏的锁具。
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范本(2篇)
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共场所的安全和秩序,规范公共安全锁的管理,加强对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的公共安全锁的安装、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公共安全锁是指可以限制公共场所的进出,确保公共场所安全的设施。
第四条公共安全锁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做好公共安全锁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装和使用
第五条公共安全锁的安装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专业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公共安全锁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公共安全锁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出现损坏、松动或者无法使用的情况;
2. 公共安全锁的使用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 公共安全锁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安装位置或者拆卸锁具。
第七条公共安全锁的使用单位应当定期检查公共安全锁的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三章管理和维护
第八条公共安全锁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锁管理制度,规范公共安全锁的使用和管理。
第九条公共安全锁的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管理人员,负责公共安全锁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公共安全锁的使用单位应当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包括锁具的完好性和工作状态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公共安全锁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对公共安全锁及其周围环境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其安全性。
第十二条公共安全锁的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共安全锁被恶意破坏或者非法使用。
挂牌上锁管理制度
挂牌上锁管理制度
挂牌上锁管理制度:保障安全的关键环节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人们的生活水
平得到了极大的提升。然而,一些公共场所的安全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为此,越来越多的场所采取了挂牌上锁管理制度,以保障人们的
人身和财产安全。本篇文章将就这一话题展开探讨。
一、挂牌上锁管理制度的定义和作用
挂牌上锁是一种普遍采用的管理手段,它将财物和重要设施采用锁
的形式进行管理,并在锁上安装标识牌,以提醒所有人不要随意开启锁。这种管理方式广泛应用于公共场所、工厂企业、学校、医院、公
共交通等场所。
挂牌上锁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它能够起到强化管理的作用,防止人们的财物被盗、重要设施被损坏等安全事件的发生。第二,它也是一种安全教育的手段,能够通过锁上的标识牌告诉所有人如何
正确使用和管理锁,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二、挂牌上锁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
挂牌上锁管理制度可以应用于各种公共场所和私人场所。比如,各
种工厂企业、学校、医院、小区、家庭等场所都可以采用挂牌上锁的
管理制度。
在工厂企业中,挂牌上锁常用于对机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这样可
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为设备维护提供统一的管理和保障。
在学校中,挂牌上锁主要用于管理各个教室的门和教室内的各种设施。这样可以确保学生的财物和教学设施的安全。
在家庭中,挂牌上锁一般用于保管贵重物品和家庭成员的私人物品。这样不仅能够避免家庭财物被盗,还能够保护家庭成员的私人隐私。
三、挂牌上锁管理制度的实施步骤
挂牌上锁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明确管理对象。要先确定需要管理的设施或物品,然后对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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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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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6183-73 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共安全锁的操作、维护、使用。公共安全锁的作用是隔离操作工与维修电钳工,保障非专业人员人身安全的作用。
2、适用范围
3、公共安全锁管理规定
3.1、操作工
3.1.1、公共安全锁操作工严禁开锁。
3.1.2、操作工当班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时,公共安全锁按《设备维护保养表》中关于公共安全锁的要求项进行检查并根据公共安全锁的开闭状态如实登记。
3.1.3、公共安全锁处于非正常开启状态,应马上通知维修或电工调查开启原因,在确保安全的状况下
在场的维修或电工及时关闭。
3.1.4、操作工要求停电作业,通知电钳工断电,按公司要求操作工必须锁定,工作完毕后通知电钳工解锁送电,操作工同时填写《设备故障故障单》,电钳工送电后上锁。
3.1.5、如设备有其它问题且短时间需要开锁工作的必须经过设备科备案后,取得授权资格后方可工作,设备科及时组织电工、维修工尽快将问题处理,恢复公共安全锁的作用。
3.2、维修工
3.2.1、维修工在检修设备开闭公共安全锁时,只允许落闸停电,严禁其它操作。
3.2.2、维修工在对设备进行巡检、点检时,公共安全锁的检查按《设备点检表》中关于公共安全锁的要求项进行检查,并如实登录公共安全锁的状态,及非正常开闭的原因。
3.2.3、凡发现公共安全锁处于非正常开启状态时,要马上调查开启原因,在确保安全的状态时第一时间
将公共安全锁关闭。
3.2.4、维修工在长时间检修状态时,需将公共安全锁连同个人安全锁关闭,需要带电试车或动车时,必须一一解锁,确保参与人员处于安全的状态下方可开机。检修完毕、验收合格后,需将公共安全锁关闭。
3.3、电工
3.3.1、电工必须将公共安全锁的开闭做为重要工作,确保电控柜内的安全。
3.3.2、电工在对设备进行巡检、点检时,公共安全锁的检查按《设备电器点检表》中关于公共安全锁的要求项进行检查,并如实登录公共安全锁的状态,及非正常开闭的原因。
3.3.3、凡发现公共安全锁处于非正常开启状态时,要马上调查开启原因,在确保安全的状态时第一时间将公共安全锁关闭。
3.3.4、操作工申请开闭公共安全锁时,要严格遵守开闭流程,非正常开闭时要查找原因,待原因完全排除后方可送电上锁。
3.4、技术员
两车间及设备科技术员负责对登录在相关检查表中关于能源锁非正常开闭的情况及原因进行汇总分析,为制定相关措施提供依据。
4、考核
4.1、操作工私自开启公共安全锁的,一经落实每次处罚50元。
4.2、维修工、电工工作完毕后忘记关闭公共安全锁的,一经落实每次处罚30元。
4.3、公共安全锁属人为损坏的,一经落实将处于100-500元罚款,造成重大事故的将依据事故轻重除经济处罚外,还将处以行政处罚。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设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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