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 合同法 课件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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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第二讲 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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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适用于合同法全部领 域的根本准则,是贯穿于合同法、统帅合同法 的各项制度及规范的共同准则,是体现合同法 的基本价值,为合同立法、执法、守法及理论 研究必须遵循总的指导思想。
• 合同法应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
17
一、平等原则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概念: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或合同当事人的民事 权利能力主体资格一律平等,在一切民事活动中, 当事人法律地位完全平等,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 的意思强加于相对一方的一种根本性原则。
36
选项C: 新消法
——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 第五十五条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 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 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 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 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37
二、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 要物合同:指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外, 还须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才能成立的合同。也称为 实践合同,践成合同,如借用合同。
8
二、合同的分类
• 4.标准: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一定形式为要 件。
–要式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须履行特定的方式 (法定的形式或手续)才能成立的合同,如订立中 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抵押、车船买卖等合同。
关于选项D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 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 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 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飞跃公司的行为构成加害给付,根据《合同法》 第122条规定,黄某不能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 之诉,只能择一行使,D错误。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适用于合同法全部领 域的根本准则,是贯穿于合同法、统帅合同法 的各项制度及规范的共同准则,是体现合同法 的基本价值,为合同立法、执法、守法及理论 研究必须遵循总的指导思想。
• 合同法应适用民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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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等原则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 概念:是指法律确认民事主体或合同当事人的民事 权利能力主体资格一律平等,在一切民事活动中, 当事人法律地位完全平等,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 的意思强加于相对一方的一种根本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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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C: 新消法
——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
• 第五十五条 •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 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 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 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 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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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 要物合同:指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外, 还须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才能成立的合同。也称为 实践合同,践成合同,如借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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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分类
• 4.标准: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一定形式为要 件。
–要式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须履行特定的方式 (法定的形式或手续)才能成立的合同,如订立中 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抵押、车船买卖等合同。
关于选项D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 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 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 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飞跃公司的行为构成加害给付,根据《合同法》 第122条规定,黄某不能同时提起侵权之诉和违约 之诉,只能择一行使,D错误。
经济法课件第二章合同法
5、方式: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 式
6、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7、提前履行: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之 前提前履行合同的,债权人有权拒绝, 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 人应予以受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债 务人承担。
8、部分履行:债务人只履行部分债务, 同上处理。
9、主体发生变化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2、 注意点
A提供合同的一方要提醒对方注意免责 条款,否则无效。
B提供合同的一方不得免除自己的主要 义务, 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
C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 合同一方的解释。
例:王女士在某蛋糕房买蛋糕时,看到 墙上贴着:“满200元免费拍艺术照”的 促销广告,于是就挑选了一个满200元的 大蛋糕。但是当他前去免费拍照时,却 发现服装费、化装费、底片费等影楼都 照收不误,原来仅仅是“按快门”不收 费。王女士有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问: 王女士能为自己讨个说法吗?
(2)特征:
A 合同自始无效:从订立时起无效
B 合同绝对无效:即使已经履行也无效
C 合同当然无效:不论当事人是否知道 都无效
D 合同可以全部无效,也可以部分无效, 且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3)种类: A一方采取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
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 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例:甲与乙约定到明年的5月1日就将自 己家里的房子出租一间给乙,问:该合 同为附条件的还是附期限的?
例:甲与乙约定:如果丙死了,就将自 己家里的房子出租一间给乙,问:该合 同为附条件的还是附期限的?
三、有效合同
四、无效合同
(1)定义:严重欠缺合同的生效要件, 不发生当事人预期后果,不受法律保护 的合同。
6、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7、提前履行: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之 前提前履行合同的,债权人有权拒绝, 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 人应予以受领,因此而增加的费用由债 务人承担。
8、部分履行:债务人只履行部分债务, 同上处理。
9、主体发生变化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2、 注意点
A提供合同的一方要提醒对方注意免责 条款,否则无效。
B提供合同的一方不得免除自己的主要 义务, 排除对方的主要权利。
C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 合同一方的解释。
例:王女士在某蛋糕房买蛋糕时,看到 墙上贴着:“满200元免费拍艺术照”的 促销广告,于是就挑选了一个满200元的 大蛋糕。但是当他前去免费拍照时,却 发现服装费、化装费、底片费等影楼都 照收不误,原来仅仅是“按快门”不收 费。王女士有一种受骗上当的感觉,问: 王女士能为自己讨个说法吗?
(2)特征:
A 合同自始无效:从订立时起无效
B 合同绝对无效:即使已经履行也无效
C 合同当然无效:不论当事人是否知道 都无效
D 合同可以全部无效,也可以部分无效, 且无效部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3)种类: A一方采取欺诈或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
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B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 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例:甲与乙约定到明年的5月1日就将自 己家里的房子出租一间给乙,问:该合 同为附条件的还是附期限的?
例:甲与乙约定:如果丙死了,就将自 己家里的房子出租一间给乙,问:该合 同为附条件的还是附期限的?
三、有效合同
四、无效合同
(1)定义:严重欠缺合同的生效要件, 不发生当事人预期后果,不受法律保护 的合同。
经济法完整(合同法)ppt课件
3、合同是以确立、变更或终止某一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为目的的法律关系。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产生的法律 关系。
5、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合同本身具有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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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民
事 事件 法 人的 律 行为 事
实
违法 行为
适法 行为
事实 行为
民事法律 行为
单方 行为 多方 行为
双方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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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2、代理的分类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合同法第9条规定的是一种委托代理。 三、合同的形式 1、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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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的内容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 (二)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格式合同的概念 订立格式合同的特殊规则: 1、规定了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的义务,确立了 保护相对人的原则 2、格式条款的无效 3、格式条款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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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5
五、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承诺制度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2)要约还必须表现出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的意 旨。
要约是否应向特定人发出? 大陆法系认为要约原则上应该向特定人发出。但 英美法系认为要约可以向不特定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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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 示。目的不同,内容不同,所处阶段不同。
一般来说,商业广告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如 果广告构成要约的要件,也视为要约。
需要具备以下要件:第一,具体表明合同的内容, 其目的是为了唤起对方的响应而成立合同,而不是唤 起广告受众提出要约,也不仅仅是为了商业宣传。第 二,明确表示广告主受广告的约束。比如如下用词就 明确表示了这种约束:“本广告视为要约”、“广告 所列商品将售给最先汇到价款的人”、“款到即发 货”、“收到订单N日内发货”,等等。
4、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产生的法律 关系。
5、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合同本身具有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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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事 事件 法 人的 律 行为 事
实
违法 行为
适法 行为
事实 行为
民事法律 行为
单方 行为 多方 行为
双方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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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代理的分类 (1)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合同法第9条规定的是一种委托代理。 三、合同的形式 1、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 3、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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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的内容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 (二)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格式合同的概念 订立格式合同的特殊规则: 1、规定了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的义务,确立了 保护相对人的原则 2、格式条款的无效 3、格式条款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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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承诺制度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2)要约还必须表现出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的意 旨。
要约是否应向特定人发出? 大陆法系认为要约原则上应该向特定人发出。但 英美法系认为要约可以向不特定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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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 示。目的不同,内容不同,所处阶段不同。
一般来说,商业广告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如 果广告构成要约的要件,也视为要约。
需要具备以下要件:第一,具体表明合同的内容, 其目的是为了唤起对方的响应而成立合同,而不是唤 起广告受众提出要约,也不仅仅是为了商业宣传。第 二,明确表示广告主受广告的约束。比如如下用词就 明确表示了这种约束:“本广告视为要约”、“广告 所列商品将售给最先汇到价款的人”、“款到即发 货”、“收到订单N日内发货”,等等。
经济法合同法培训课件(PPT 112页)
2020/8/8
思考:
下列( )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 A、债权合同 B、物权合同和身份合同 C、劳动合同 D、国家合同和行政合同 E、收养合同
A
2020/8/8
(二)合同法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 15日颁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 23章,428条。
其他法律中规定的合同(担保、保险等) 无名合同:法律上没有确定名称与适用规则的合同。
为什么要如此划分?
法律适用不同,有名的合同直接适用合同法 分则,无名合同只能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2020/8/8
15种有名合同: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2020/8/8
二、合同的分类(了解)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2020上是否以特定名称命名区分为: 有名合同:
法律赋予一定名称,并对此作出 规定的合同。 包括 合同法上规定的合同(15类)
北京公司能否要求变更合同?
2020/8/8
情势变更的概念 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由于不
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订立时的基础 发生变更,如合同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根据诚 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 同的原则。 注意:情势变更不包括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商业 风险,当事人不能以情势变更原则来规避商业 风险
一、合同与合同法 1、合同的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
思考:
下列( )属于合同法调整的合同 A、债权合同 B、物权合同和身份合同 C、劳动合同 D、国家合同和行政合同 E、收养合同
A
2020/8/8
(二)合同法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999年3月 15日颁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共 23章,428条。
其他法律中规定的合同(担保、保险等) 无名合同:法律上没有确定名称与适用规则的合同。
为什么要如此划分?
法律适用不同,有名的合同直接适用合同法 分则,无名合同只能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2020/8/8
15种有名合同: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
2020/8/8
二、合同的分类(了解)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2020上是否以特定名称命名区分为: 有名合同:
法律赋予一定名称,并对此作出 规定的合同。 包括 合同法上规定的合同(15类)
北京公司能否要求变更合同?
2020/8/8
情势变更的概念 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由于不
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订立时的基础 发生变更,如合同继续履行显失公平,根据诚 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 同的原则。 注意:情势变更不包括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商业 风险,当事人不能以情势变更原则来规避商业 风险
一、合同与合同法 1、合同的概念:
合同又称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
《经济法合同法》课件
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 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
的义务。
经济法合同法的作用和意义
规范市场经济行为
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法合同法通过规范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 运行。
经济法合同法通过规范市场行为,促 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推动国家经 济的发展。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合同法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防止一方利用优势地位侵害另 一方的利益。
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协作履行等原则是经济法合同履行的基
本原则。
经济法合同履行的方式
02
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经济法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交付标
的物、提供劳务、支付价款等。
经济法合同的违约责任
03
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
偿损失等责任。
04 经济法合同法的变更与解 除
经济法合同法的变更
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
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 效的合同,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的,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存在违约行为
违约责任要求当事人存在违约 行为,即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义务。
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求当事人主 观上有过错,即当事人故意或 过失地违反了合同义务。
存在因果关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求违约行为 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即损害是由违约行为直接导
解释
经济法合同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 成部分,旨在规范市场经济行为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 经济发展。
经济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 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自愿原则
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 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诚实信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 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
的义务。
经济法合同法的作用和意义
规范市场经济行为
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法合同法通过规范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市场经济的正常 运行。
经济法合同法通过规范市场行为,促 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推动国家经 济的发展。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合同法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 权益,防止一方利用优势地位侵害另 一方的利益。
实际履行、全面履行、协作履行等原则是经济法合同履行的基
本原则。
经济法合同履行的方式
02
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经济法合同的履行方式包括交付标
的物、提供劳务、支付价款等。
经济法合同的违约责任
03
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
偿损失等责任。
04 经济法合同法的变更与解 除
经济法合同法的变更
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
违约责任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 效的合同,合同无效或被撤销 的,当事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存在违约行为
违约责任要求当事人存在违约 行为,即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义务。
当事人主观上有过错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求当事人主 观上有过错,即当事人故意或 过失地违反了合同义务。
存在因果关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求违约行为 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即损害是由违约行为直接导
解释
经济法合同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 成部分,旨在规范市场经济行为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 经济发展。
经济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 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自愿原则
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 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 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
经济法第九章 合同法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五、效力待定的合同
(一)效力待定合同的概念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欠缺有效要件,能否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尚未 确定,只有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才能化欠缺有效要件为符合有效要件,发生当事人预 期的法律效力。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权人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七、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一) 返还财产 (二)赔偿损失 (三)追缴财产
4
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和原则
(一)合同履行的概念 合同履行,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具有的法律约束力。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二、合同生效
(一)合同生效的含义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二)合同生效的要件 (1)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三)合同生效的形式 1.成立生效 2.附条件生效 3.附期限生效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3.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质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留置质物。 ②质物有损坏或者有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并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时,质权人可 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③优先受偿权,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 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2)质权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②返还质物的义务。
经济法第三章 合同法PPT课件
4、其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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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订立
一、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三、格式条款
8
一、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及联系方式
2、标的 3、数量
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即合同是因为“标的”而签订的。
正负尾数
——为了抵消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尤其是鲜活产品。
合理磅差
——秤与秤之间总是有一定差异的。
9
4、质量
内在质量: 外观质量:
凡是具有国家质量标准的,必须按国际标准(GB)强制执行。 写上GB××× --×××执行就可以了。
推荐性标准,不强制执行 。GB/T×××--××× 除了国标外,还有行业标准,地方性标准,企业标准等。
5、价款或报酬(价金)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24
第五节 违反合同的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 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二、违约责任的免除
25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一)违约金
1.合同中事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当事人才能提出该请求 2.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生何种情况应当支付违约金以及支付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3.违约金条款只有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适用 4. 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5.违约后,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让对方获利了,也要承担违约金。 6.违约金必须在10天内支付,超过10天,便要加息支付。
第三章 合同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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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订立
一、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三、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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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及联系方式
2、标的 3、数量
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即合同是因为“标的”而签订的。
正负尾数
——为了抵消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尤其是鲜活产品。
合理磅差
——秤与秤之间总是有一定差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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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质量
内在质量: 外观质量:
凡是具有国家质量标准的,必须按国际标准(GB)强制执行。 写上GB××× --×××执行就可以了。
推荐性标准,不强制执行 。GB/T×××--××× 除了国标外,还有行业标准,地方性标准,企业标准等。
5、价款或报酬(价金)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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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违反合同的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 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二、违约责任的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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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一)违约金
1.合同中事先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当事人才能提出该请求 2.合同中应具体规定发生何种情况应当支付违约金以及支付 违约金的具体数额。 3.违约金条款只有在违约行为发生后才适用 4. 违约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0%; 5.违约后,没有给对方造成损失或让对方获利了,也要承担违约金。 6.违约金必须在10天内支付,超过10天,便要加息支付。
第三章 合同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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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合同法ppt课件
及时通知该承诺有效的,合同成立。 答案:承诺的迟延 知识点:承诺的迟延和迟到的区别。难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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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指已成立的合同将对合同当事人乃至第三方产生 的法律后果,或称法律拘束力。
一、合同的生效 (一)合同生效概述 合同生效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成立是生效的基础,生效是成立的可能后果,也就是合同成
要约可撤回,但撤回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 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一般可以撤销,撤销通知必须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 到达受要约人。在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 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 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的情况下,要约不可撤销。
关于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 及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的变更为实质性变 更。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者异议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这个 拒绝的同时又构成了一个新要约,此时前一要约的受要约人 为新要约人。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三、合同法的概念及特征 (一)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终止、 违约责任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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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是指当事人取得权利义务或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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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的形式 主要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行为默示形式等。 三、合同的订立程序 指当事人互相作出意思表示并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协议的过
程,包括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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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要约承诺期限 届满,受要约 人未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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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指已成立的合同将对合同当事人乃至第三方产生 的法律后果,或称法律拘束力。
一、合同的生效 (一)合同生效概述 合同生效指已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开始发生法律效力。 成立是生效的基础,生效是成立的可能后果,也就是合同成
要约可撤回,但撤回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之前或与要约同时 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一般可以撤销,撤销通知必须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之前 到达受要约人。在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 要约不可撤销,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 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的情况下,要约不可撤销。
关于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 及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的变更为实质性变 更。对上述条款的修改或者异议视为对要约的拒绝,但这个 拒绝的同时又构成了一个新要约,此时前一要约的受要约人 为新要约人。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三、合同法的概念及特征 (一)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主要规范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终止、 违约责任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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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四、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是指当事人取得权利义务或从事民事活动时应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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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三)合同的形式 主要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行为默示形式等。 三、合同的订立程序 指当事人互相作出意思表示并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协议的过
程,包括要约、承诺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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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要约承诺期限 届满,受要约 人未作出承诺
经济法课件7-合同法
202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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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认定了上述事实,但认为原告拾得公文包后,实际上可根据内装物品找到遗失人, 依法应主动归还失主。而被告的启事是无奈之中的非真实意思表示,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因 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向天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天津市中级法院认 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但认定被上诉人许诺向知情送还者给付报酬为非真实意思表示, 缺乏依据,有违民法中的诚信原则。经法院调解,当事人于1994年12月26日达成和解协议, 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8000元,一、二审诉讼费1435元,原告负担635元,被告负担800元。
《合同法》第2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 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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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订立 (一)原则 1、合同的合法性
2、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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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订立的过程---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向特定人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商品带有标价陈列,自动售货机的设立,投标书的寄送,视为要约。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
接受要约的一方为被要约人。 要约的有效要件
Hale Waihona Puke 2020/12/196
① 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 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第十章合同法《经济法概述》PPT课件
缺生效要件,但一方当事人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 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 合同一经成立,当事人双方就要全面履行合同,不得随意变 更或撤销,但如属下列性质的合同,经一方当事人请求,人 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判定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①因重大误解订 立的合同。
②显失公平的合 同。
10.3 合同的效力
定义: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全面完成其合同义
务,使债权人实现合同债权的行为。
合同的履 行是合同 法的核心 内容,合 同的订立 是为了履 行;
合同成立 合同的效 是合同履 力是合同 行的前提; 履行的依
据所在;
合同的变 合同的终 更和转让
止与合同 是对合同 的履行在 内容、主 保护当事 体的变更,
人的合法 不是对合 同履行的 权益上是
10.2 合同的订立
10.2.1 合同订立的程序
2)承诺
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条件:
(1)承诺应当 以通知的方式作 出,但根据交易 习惯或者要约表 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2)承诺的内 容应当与要约的 内容一致。
(3)承诺应当 在要约确定的期 限内到达要约人, 根据交易习惯或 者要约表明可以 通过行为作出承 诺的,自作出承 诺行为时生效。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⑥交通运
⑤正在建 输工具;
④生产设 造的建筑
③以招标、 备、原材 物、船舶、
①建筑物
②建设用 拍卖、公 地使用权; 开协商等
料、半成 航空器; 品、产品;
和其他土
方式取得
地附着物;
的荒地等
土地承包
经营权;
⑦法律、 行政法规 未禁止抵 押的其他 财产。
①因重大误解订 立的合同。
②显失公平的合 同。
10.3 合同的效力
定义: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全面完成其合同义
务,使债权人实现合同债权的行为。
合同的履 行是合同 法的核心 内容,合 同的订立 是为了履 行;
合同成立 合同的效 是合同履 力是合同 行的前提; 履行的依
据所在;
合同的变 合同的终 更和转让
止与合同 是对合同 的履行在 内容、主 保护当事 体的变更,
人的合法 不是对合 同履行的 权益上是
10.2 合同的订立
10.2.1 合同订立的程序
2)承诺
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条件:
(1)承诺应当 以通知的方式作 出,但根据交易 习惯或者要约表 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2)承诺的内 容应当与要约的 内容一致。
(3)承诺应当 在要约确定的期 限内到达要约人, 根据交易习惯或 者要约表明可以 通过行为作出承 诺的,自作出承 诺行为时生效。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⑥交通运
⑤正在建 输工具;
④生产设 造的建筑
③以招标、 备、原材 物、船舶、
①建筑物
②建设用 拍卖、公 地使用权; 开协商等
料、半成 航空器; 品、产品;
和其他土
方式取得
地附着物;
的荒地等
土地承包
经营权;
⑦法律、 行政法规 未禁止抵 押的其他 财产。
经济法第六章 合同法
第五节 合同的担保
▪ 合同的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 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 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
一、保证
▪ 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地履行作担 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 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 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抵押
▪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确定的财产 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 承诺的撤回是指受要约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 力的意思表示。
▪ 6.承诺对要约内容的变更
▪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 新要约。
六、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指合同当事人从何时开始享有合同
权利、承担合同义务。 ▪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①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③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 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 ④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七、缔约过失责任
▪ ▪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
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承 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 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定金合同从交付之日起生效。定金的 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 同标的额的20%。
第六节 合同的变更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转让
▪ 一、合同的变更 ▪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 是指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时,当事
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依照法律规定的 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
合同法经济法ppt课件
–不得撤消的要约
1.要约人确立了承诺期限 2.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消 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消,并为履行
合同作了准备
–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之前收 回要约,使其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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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约法律效力的存续时间
A.定有存续期间的在此期间有效 B.未定有存续期间的在合理时间内有效
(1)该网上竞买属何种买卖形式? (2)某甲的竞买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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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订立方式 (一)口头形式 (二)书面形式
合同书、数据电文、公证形式、登记形式、审批
(三)行为默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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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的条款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 (二)偶然条款 (三 ) 通常条款
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
3.格式条款的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 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 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 致的应采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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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缔约过失责任 (一)概念
当事人在缔结合同之际违反了先合同义务,从而 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 3.诚实信用原则 – 4.公平原则 – 5.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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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当事人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 一致协议的过程。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 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5
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 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作出 3.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意图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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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竞价交易网主持一场网上竞买活动,活动规则 称截止时间为下午14时,某甲于下午13时57分点击 竞买网面上的应价款,输入应价3000元。13时59分, 甲发现其他竞买应价4000元,遂迅速点击应付价健, 成功输入应价5000元并被主办者的处理器顺利接受, 应价键随即变灰换效,应价活动终止。该竞买网页 随即显示了出甲是获胜投标人,成功兑得标的物, 显示其应价时间为14时零17秒,随后,主办者打来 电话并发来电子邮件,祝贺竞买成功,谁知几个小 时后,主办者突然通知甲,称电脑显示甲超时17秒
1.要约人确立了承诺期限 2.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消 3.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消,并为履行
合同作了准备
–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之前收 回要约,使其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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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约法律效力的存续时间
A.定有存续期间的在此期间有效 B.未定有存续期间的在合理时间内有效
(1)该网上竞买属何种买卖形式? (2)某甲的竞买是否有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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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的订立方式 (一)口头形式 (二)书面形式
合同书、数据电文、公证形式、登记形式、审批
(三)行为默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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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的条款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 (二)偶然条款 (三 ) 通常条款
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情形。
3.格式条款的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 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 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 致的应采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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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缔约过失责任 (一)概念
当事人在缔结合同之际违反了先合同义务,从而 使对方当事人遭受损失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 3.诚实信用原则 – 4.公平原则 – 5.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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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当事人就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 一致协议的过程。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一)要约 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5
要约的构成要件:
1.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 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作出 3.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主观意图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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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竞价交易网主持一场网上竞买活动,活动规则 称截止时间为下午14时,某甲于下午13时57分点击 竞买网面上的应价款,输入应价3000元。13时59分, 甲发现其他竞买应价4000元,遂迅速点击应付价健, 成功输入应价5000元并被主办者的处理器顺利接受, 应价键随即变灰换效,应价活动终止。该竞买网页 随即显示了出甲是获胜投标人,成功兑得标的物, 显示其应价时间为14时零17秒,随后,主办者打来 电话并发来电子邮件,祝贺竞买成功,谁知几个小 时后,主办者突然通知甲,称电脑显示甲超时17秒
经济法合同法ppt课件
二、终止的原因
(一)按约履行 (二)合同解除
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 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行为。
(1)协议解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
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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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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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规则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 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 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 一方所在地履行。
a.要约被拒绝 b.要约被撤销 c.承诺期限届满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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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 1、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a、实质性变更:视为拒绝原要约并构成新要约 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2)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附期限的合同
(1)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2)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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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效的合同
(一)概念 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得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应 具有法律约束力,应由国家予以取缔的合同。
(一)按约履行 (二)合同解除
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 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归于消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的行为。
(1)协议解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
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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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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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体规则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 标准履行。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 行。
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 一方所在地履行。
a.要约被拒绝 b.要约被撤销 c.承诺期限届满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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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 1、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a、实质性变更:视为拒绝原要约并构成新要约 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2)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2、附期限的合同
(1)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2)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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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效的合同
(一)概念 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不得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应 具有法律约束力,应由国家予以取缔的合同。
第六章 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PPT课件
四、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具体规定如下: ➢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 的,按照其约定。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 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时的履行规则
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 ➢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 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 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
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价格变动时的履行规则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 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 照新价格执行。 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 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即执行对违约方不利的价格。
五、缔约过失责任
所谓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 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使对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 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 当事人一方实施了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 ➢ 由于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损失 ➢ 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幻灯片PPT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三、无效合同
• 无效合同是指不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受国家 法律保护,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 也称为绝对无效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的意思表示。
三、合同的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
同 成立。”合同订立的方式决定合同成立的时间。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四、缔约过失责任
•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由于当事
人一方实施了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而应承担的损 害赔偿责任。
立合同
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
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 用书面形式;这种情况下,若当
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 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
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的形式
该合同成立
其他形式
狭义的合同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四、合同法的原则
• 合同法有四项原则
图6-4 合同法的原则
五、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 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合同。所以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即对当事人产 生约束力,合同的约束力表现为当事人必须遵 守合同的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 的。
三、无效合同
• 无效合同是指不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受国家 法律保护,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 也称为绝对无效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的意思表示。
三、合同的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
同 成立。”合同订立的方式决定合同成立的时间。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四、缔约过失责任
•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由于当事
人一方实施了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而应承担的损 害赔偿责任。
立合同
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
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 用书面形式;这种情况下,若当
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 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
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的形式
该合同成立
其他形式
狭义的合同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四、合同法的原则
• 合同法有四项原则
图6-4 合同法的原则
五、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 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合同。所以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即对当事人产 生约束力,合同的约束力表现为当事人必须遵 守合同的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 的。
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2)PPT课件
(1)要约的发送对象——相对人
(2)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必须表明 其愿意受该要约的约束
(3)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至少包含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如商品的品名、价格 和数量)
2.要约邀请——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目的
要约——订立合同 要约邀请——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二)承诺
1.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合同成立的要件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要约与承诺
《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订立 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要约
1.概念和构成要件 要约是要约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
要约构成要件
2.乙应否对甲的受伤承担责任?为什么?
(三)根据法律是否 设有规范并赋予特定 的名称
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
诺成合同 (四)根据合同成立 是否需交付标的物 实践合同
有名合同 1、买卖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3、赠与合同 4、借款合同 5、租赁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 7、承揽合同 8、建设工程合同
(2)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取得了承诺的资格;对是否承诺有选择
权。
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区别: (1)目的上:撤回在于阻止要约生效;撤 销在于消灭要约的效力 。 (2)时间上: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撤 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发出之前。
5.要约的失效
• 要约被拒绝 • 要约被撤销 • 承诺期限届满 •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傍晚,行人甲急于回 城,恰遇乙开私车经过,甲奔上前去,请求 搭乘。乙说:“搭车回城可以,但是天降大 雪,道路湿滑,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我可不 承担责任。”甲应允。在回城途中,因路太 滑,致使车撞上路边大树,甲因此受伤。花 去医药费若干。为此双方引起纠纷。
(2)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人必须表明 其愿意受该要约的约束
(3)要约的内容——具体明确(至少包含 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如商品的品名、价格 和数量)
2.要约邀请——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目的
要约——订立合同 要约邀请——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
(二)承诺
1.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合同成立的要件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要约与承诺
《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订立 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一)要约
1.概念和构成要件 要约是要约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
示。
要约构成要件
2.乙应否对甲的受伤承担责任?为什么?
(三)根据法律是否 设有规范并赋予特定 的名称
有名合同 无名合同
诺成合同 (四)根据合同成立 是否需交付标的物 实践合同
有名合同 1、买卖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3、赠与合同 4、借款合同 5、租赁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 7、承揽合同 8、建设工程合同
(2)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取得了承诺的资格;对是否承诺有选择
权。
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区别: (1)目的上:撤回在于阻止要约生效;撤 销在于消灭要约的效力 。 (2)时间上:撤回是在要约生效之前;撤 销是在要约生效之后,承诺发出之前。
5.要约的失效
• 要约被拒绝 • 要约被撤销 • 承诺期限届满 •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有偿合同 无偿合同
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傍晚,行人甲急于回 城,恰遇乙开私车经过,甲奔上前去,请求 搭乘。乙说:“搭车回城可以,但是天降大 雪,道路湿滑,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我可不 承担责任。”甲应允。在回城途中,因路太 滑,致使车撞上路边大树,甲因此受伤。花 去医药费若干。为此双方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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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平原则对当事人确定的权利义务进行价值
判断,以决定其法律效力;
C、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或者履行合
同,应体现公平精神,不能有不公平行为。
(4)诚信原则
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诚
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
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义务。有合同
法中,诚信原则具体体现为:
A、合同订立阶段应依循诚信原则。 B、合同订立后至履行前应依循诚信原则。
《法国民法典》1101条规定 “合同是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 人或数人对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 付、作为或不作为的债务”。
(2)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 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地位的基 础上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F、违约责任方面,合同法充分尊重非违约 方在对方违约后所享有的选择补救方式的自 由。
(3)公平原则
合同法第5条规定其含义。公平原则是
指本着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确定当事人之间
的权利义务。主要体现为:
A、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按照公
平合理的标准确定合同权利义务;
B、当事人发生纠纷时,法院应当按照
A、合同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B、机会平等。
C、适用合同规则上的平等。
(2)自愿原则
我国合同法确认合同自愿原则的主要表现在于:一方面,
合同法第4条的规定;另一方面,在尽量限制合同法的强制性
规范的同时,努力扩大任意性规范。在一般情况下,有约定时
则依约定,无约定时依法律规定。因此当事人的约定要优先于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乃是合同法的主旨和
根本准则,它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
法的出发点。
2.基本原则的意义和作用
A、确定了立法准则:如在立法内容中,便有大量的任 意性规范,而禁止性规范则较少,交易当事人在法律 规定的范围内可以自主自愿地从事各种交易活动.
B、确定行为准则:如基本原则可以起到祢补具体规范 不足的作用.
国性的法律的行政法规;
B、特殊情况下依据指令性计划和国家订货任务
要求订立合同;
C、当事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得违反社会公
共利益。
(6)法律约束力原则
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
约束力并受法律保 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
定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合同的原则。具体体现:
A、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是依法成立。 B、首先表现为合同具有履行力。 C、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D、违反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章 合 同 法
一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Contract)的概念和种类
1.概念、特征 (1)合同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泛
指一切确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的合同 仅指民商法上的合同。 英国 、美国 、《德国民法典》 、《法国民法 典》 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 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 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3)说明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和协 议不适用于合同法。
适用其它法律的规定。
2.合同种类
(1)有名合同、无名合同 (2)双务合同、单务合同 (3)有偿合同、无偿合同 (4)诺成合同、实践合同 (5)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 (6)为当事人利益、为第三人利益 (7)主合同、从合同
C、合同内容确立方面,充分尊重当事人的 意志自由。
D、合同的方式方面,合同法规定,除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 书面形式、囗头形式和其他方式。
E、当事人解除合同方面,允许当事人在订 约时约定合同解除权,在合同生效后,如果 出现了解除条件,允许享有解除权的一方通 过行使约定解除权而解除合同。
(二)合同法概念、调整范围
①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法律规范的 总称。
②调整范围:平等主体协议、民事债权。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基本原则的概念
“原则”一词源于拉丁文,有开始、起源、
基础、原则原理要素等含义。法律原则是指包
括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在内的整个法制活动
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
C、合同的履行应依循诚信原则。
D、合同终止后应当遵循保密和
忠实义务。
E、合同的解释应依循诚信原则。
此外,在发生争议后,当事人双
方都应当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妥善处
理争议,避免给对方造成不应有的损
失。
(5)合法原则
我国合同法第7条确认了合法原则。这是民事活动
的基本准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首先要求当事人在订约和履行中必须遵守全
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将合同定义 为“合同是2人或多人之间在相互间 设立合法义务而达成的具有法律强制 力的协议”。
美国《合同法重述》将合同定义为 “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的允诺, 对违反这种允诺,法律将给予其补偿 或将强制其得到实际执行”。
《德国民法典》305条规定“依 法律行为设定债务关系或变更法律 关系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依 当事人之间的合同”。
C、提供司法审判的准则:如法院在缺乏具体规则的情 况下,可以依据其平衡互相重叠或冲突的利益,给予 法官在司法活动中以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D、提供科学研究的依据:如基本原则作为合同法规范 之本,体现了立法者的立法意图和方针.
3.六项原则
(1)平等原则
含义:合同法第3条。具体包括以下 几层含义:
案例1
某市工商局批建一座办公楼,因此与市第一建筑公司进行磋商。
市建筑公司根据工商局的要求进行了初步预算,按照通常的标准与工商
局商议建设费用以及报酬,可市工商局坚决要求第一建筑公司降低报酬
至其通常报酬的一半,并多次暗示,如果第一建筑公司不接受工商局的
要求,将会遭到工商局的报复,因为工商局有权对建筑公司的一系列活
法律规定。合同法条文中有许多“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表明对当事人合意的充分尊重。除此以外,合同自愿原则的确
认还表现在:
A、合同订立方面,合同法极大地减少了甚至消除了有关合同 法规和规章对当事人的订约自由所施加的限制,允许当事人自 由选择订约伙伴。
B、合同成立的效力认定方面,充分尊重了当事人享有的订约 自由,尽量减少了政府不必要性的行政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