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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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 第七章-资源税法

税法 第七章-资源税法
第七章 资源税法 第一节 资源税法概述 一、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的资源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
事开采矿产品或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 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所征收的一种税。 二、资源税的特点 (一) 征税范围具有特定性 (二) 资源税体现了政府的特定目的 (三) 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征收方法
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
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包括:独立矿山、联合企业、 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二、资源税的征税对象 资源税的征税对象上仅对矿产资源和盐资源课税。
1. 矿产品 (1) 原油,是指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2) 天然气,是指专门开采或者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 气。对煤矿生产的天然气、对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 收资源税。 (3) 煤炭,是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 品。 (4) 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是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 非金属矿原矿,包括宝石、金刚石、玉石、膨润土、 大理石、花岗石、石灰石、石棉等。
第三节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一) 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税依据 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以销售额作为计税依据。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 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二) 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税依据 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销售 数量的具体规定如下。 (1) 销售数量,包括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的 实际销售数量和视同销售的自用数量。 (2) 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的,以应 税产品的产量或者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算比换算 成的数量为计征资源税的销售数量。

7章资源税

7章资源税

第七章资源税法

一、单项选择题

1. 依据我国资源税现行规定,下列应缴纳资源税的项目有()。

A.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B.地面抽采的煤矿瓦斯

C.军事单位开采原油时伴采的天然气

D.中外合作开采的天然气

【答案】C

2. 按照资源税有关规定,独立矿山收购未税矿产品适用()。

A.矿产品原产地的税额标准 B.本单位应税产品的税额标准

C.矿产品购买地的税额标准 D.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标准

【答案】B

3. 某铅锌矿2008年销售铅锌矿原矿80 000吨,另外移送入选精矿30 000吨,选矿比为30%,当地适用的单位税额为2元/吨,该矿当年应缴纳资源税()。(2009 年原制度)A.16万元 B.25.2万元 C.22万元 D.36万元

【答案】D

【解析】该矿当年应缴纳资源税=(80000+30000/30%)×2=360000(元)=36(万元)。【特别提示】在以往考试中,选矿比一般都使用上述例题中的百分比形式。但是我们也要注意选矿比的另一种表现——非百分比形式的选矿比,考生要注意这两种不同的选矿比的运用。

4. 某井矿盐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5月外购液体盐2000吨用于固体盐的加工,支付含税款项10

5.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自行开采液体盐5000吨,上述外购和自产的液体盐全部投入固体盐生产,当月该盐场销售固体盐30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00万元,液体盐资源税单位税额为2元/吨,固体盐资源税单位税额为10元/吨,则当月应纳的资源税和增值税的合计数为()万元。

A.16.49 B.17.49 C.18.7 D.21.3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税法-第七章-资源税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税法-第七章-资源税

第七章资源税

资源税一章的平均分值为2分,在税法考试中属于非重点章.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熟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单位、机关、社团、个人。

特殊规定:

1.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例题】依据我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下列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行为应缴纳资源税的有()。(2000年)

A.冶炼企业进口矿石

B.个体经营者开采煤矿

C军事单位开采石油 D。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

【答案】BC

【解析】资源税的纳税人规定强调境内开采,进口资源产品不征,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按现行规定只征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人的有()。(2005年)

A.开采原煤的国有企业

B.进口铁矿石的私营企业

C。开采石灰石的个体经营者 D。开采天然原油的外商投资企业

【答案】ACD

【解析】进口应税产品不符合“境内开采”的标准,不征收资源税;中外合作开采原油的企业不是资源税纳税义务人,但是题目中所列的外商投资企业与中外合作开采企业(不同法人合作)不是等同概念,外商投资企业这个概念一般包括组成共同法人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所以应选择ACD。

2.资源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出口的矿产品和盐,也不免征或退还已纳资源税.()(2006年)

【答案】√

【解析】资源税和城建税都有着进口不征、出口不退的计税规则。

3.资源税有扣缴义务人的规定

【例题】下列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能够成为资源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

税法第七章资源税法课件ppt

税法第七章资源税法课件ppt
详细描述
资源税法是针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税收法律,其目的是调节资源使用者因利用 自然资源而取得的经济利益。该税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以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 ,二是根据资源的级差地租征收,三是税收收入归地方财政。
资源税法的立法目的和原则
总结词
资源税法的立法目的是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促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06
资源税法的实施效果和展望
资源税法的实施效果
资源税法实施以来,对资源的合理利用 和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征收资 源税,提高了资源开采和使用成本,促 使企业更加珍惜和节约资源,减少浪费。
资源税法的实施对于调节资源收益分配、 资源税法的实施还促进了资源的优化配 缩小贫富差距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通 置和产业结构调整。在资源税的调节下, 过征收资源税,国家可以将部分资源收 企业更加注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生产 益用于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高 技术水平,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 生之日起10日内,向开采 地或者生产地的主管税务 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资源的 开采地或者生产地的税务 机关申报缴纳资源税。
纳税申报表
纳税人应当如实填写纳税 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机 关,并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资源税的征收方式和程序

07 资源税

07  资源税

(四)对进口的矿产品和盐不征收资源税; 对出口应税矿产品也不免征或者退还已纳资源税。
例题
某油田4月份生产原油30万吨,其中20万吨 用于外销,8万吨移送所属化工厂进行加工 提炼,1万吨用于加热和修井,还有1万吨待 销售。另外在采油过程中还同时回收天然气 4千万立方米。(原油单位税额为8元/吨,天 然气单位税额为12元/千立方米) 计算该油田4月份应缴纳的资源税。
第七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资 源 税
资源税概述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资源税的计算 资源税的征收管理
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 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课税数量征收的一 种资源税。 ◆资源税的特点 (一)对特定资源征税 (二)具有调节级差收入的特点 (三)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方法
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人和税率
◆一、征收范围 ◆二、纳税人 ◆三、税率
一、资源税的征收范围
◆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应税矿产品和盐两大类
(1)原油,指开采的自然原油,不包括人造原油; (2)天然气,指专门开采或与原油同时开采的天然气,暂不包 括煤矿生产的天然气; (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洗煤、选煤及其他煤炭制品; (4)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指上列产品和井矿盐以外的非金属矿 原矿; (5)黑色金属矿原矿,如铁、锰、铬; (6)有色金属矿原矿,如金、铜、铝土、铅锌、镍、钼、锡、 钨等。 ( 7 )盐 固体盐,指海盐原盐、湖盐原盐和井矿盐; 液体盐,指卤水。

第七章 资源税

第七章 资源税

【例题·计算题】某联合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例题·计算题】 2009年 2009年2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专门开采的天然气45000千立方米,开采原煤 (1)专门开采的天然气45000千立方米,开采原煤 450万吨,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2800千立方米; 450万吨,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2800千立方米; (2)销售原煤28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2400万 (2)销售原煤28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2400万 元; (3)以原煤直接加工洗煤110万吨,对外销售90万 (3)以原煤直接加工洗煤110万吨,对外销售90万 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840万元; 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840万元; (4)企业职工食堂和供热等用原煤2500吨; (4)企业职工食堂和供热等用原煤2500吨 (5)销售天然气37000千立方米(含采煤过程中生产 (5)销售天然气37000千立方米( 的2000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660万元; 2000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660万元; (提示:资源税单位税额,原煤3元/吨,天然气8元 提示:资源税单位税额,原煤3 吨,天然气8 /千立方米;洗煤与原煤的选矿比为60%。) 千立方米;洗煤与原煤的选矿比为60%。
一、确定资源税课税数量的基本办法——销售 确定资源税课税数量的基本办法——销售 数量、自用数量。 数量、自用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售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 销售的,以销售 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用 (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非生产用) 原矿、 原矿、原煤 销售 生产性加工(煤制品)( )(动用的 自用 生产性加工(煤制品)(动用的 原煤) 原煤)*税额 -----最终使用 非生产性 -----最终使用

第七章资源税

第七章资源税
A
4.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1)资源税的课税数量——销售数量、自用 数量。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 ,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 ,以自用(非生产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例:天然气,销售1000万立方米,自用10 万立方米,每立方米10元。
(2)课税数量确定的特殊方法: 1)纳税人不能准确提供应税产品销售数量或移送使用 数量的,以应税产品的产量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折 算比换算成的数量为课税数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 的,一律按原油的数量课税。 3)煤炭: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还原成原煤数量。
•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土地 – 供公共参观游览用地及其管理单位办公用 地 – 生产、经营和其他用地:照章征收
• 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 直接用于种植、养殖、饲养的专业用地 – 不包括农副产品的加工和生活办公用地 • 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使用 月份起免缴5年-10 •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 构等卫生机构自用土地 – 营利性医疗机构免征3年 • 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 – 能明确区分的免税 •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土地
第七章资源税
2021年7月30日星期五
第一节 资源税制概述

国家税收(第六版)第七章资源税

国家税收(第六版)第七章资源税

超过20%
氯化钠初级
24
海盐
1%~5%
产品
25
原油
6%
26
天然气
6%
27
百度文库
煤炭
2%~10%
第七章 资源税
五、减免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 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决定
减税或者免税。 3.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
第七章 资源税
+ 学习目的和要求:
+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了解资源税的概念、特点 以及会计处理; 熟悉资源税的纳税人、征税对 象和适用税率形式;掌握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 算方式。
+ 重点:资源税的计算 + 难点:计税依据的确定
◆第一节 资源税概述
一、概念和特点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还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4.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
税的扣缴义务人。
第七章 资源税
四、税率
序号 表7-1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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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8
9
10

11

第07章 资源税法

第07章 资源税法

第七章资源税法

资源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资源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资源税法的基本规范,是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资源税暂行条例》)。

第一节资源税基本原理

一、资源税的概念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对资源占用行为课税不仅为当今许多国家广泛采用,而且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我国对资源占用课税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周代,当时的“山泽之赋”就是对伐木、采矿、狩猎、捕鱼、煮盐等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生产活动课征的赋税。此后,我国历代政府一直延续了对矿冶资源、盐业资源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课税的制度。

二、资源税征收的理论依据

1984年我国开征资源税时,普遍认为征收资源税主要依据的是受益原则、公平原则和效率原则三方面。从受益方面考虑,资源属国家桥有,开采者因开采国有资源而得益,有责任向所有者支付其地租;

从公平角度来看,条件公平是有效竞争的前提,资源级差收入的存在影响资源开采者利润的真实性,或偏袒竞争中的劣者,或拔高竞争中的优胜者,故级差收入以归政府支配为好;从效率角度分析,稀缺资源应由社会净效益髙的企业来开采,对资源开采中出现的掠夺和浪费行为,国家有权采取经济手段促其转变。这些解释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开征资源税的意义和必要性。

征收资源税的最重要理论依据是地租理论。由于矿产等资源具有不可再生性的特征,以及国家凭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垄断,使资源产生地租。矿产资源的地租表现为矿产资源的租金。矿产资源的租金体现了矿产资源的价值。这种价值不是矿产企业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的“劳动凝结”,而是矿产资源无以复加的使用价值的“国家所有权垄断”的体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国家允许,都不可能实施矿产资源的开采经营权,也不可能基于法律的规定取得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所以,任何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是矿产资源开采权,实际上是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部分让渡。

税法-第七章资源税法

税法-第七章资源税法

第七章资源税法

学习本章首先应关注:

一、资源税的特点

1、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开采应税资源征收的一种税。目前只对矿产品和盐征收。

2、资源税采取一次课征制,税不重征。在资源初级产品销售或自用时一次性缴纳,且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3、资源税额的计税依据为数量(试点地区除外)。

4、资源税采用地区差别固定税额,就地征收。

二、资源税和增值税的关系

应税资源在销售或自用(视同销售)时,不仅要缴纳资源税还要缴纳增值税。两者区别如下:

资源税增值税

与价格的关系价内税(所得税

前可以扣除)

价外税(不得在所

得税前扣除)

计税依据销售或自用数量

(试点地区除

外)

销售额

计税方法从量定额(试点

地区除外)

从价定率

纳税环节一次多次

联系资源税与增值税的关系类似于消费税

与增值税的关系。三、资源税会影响所得税的计算。

第一节资源税基本原理

一、概念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矿产品开采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课征的一种税,属于对自然资源占用课税的范畴。

二、资源税征收的理论依据——地租理论

三、资源税的发展: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四、各国资源税的一般规定

五、资源税的计税方法:从量定额从价定率

第二节纳税义务人与税目、单位税额

一、纳税义务人

资源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采应税资源的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注意:

1、不包括进口。即进口不缴纳资源税。

2、如果开采后出口则要缴纳。

3、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的企业,按照现行规定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征收资源税。

4、资源税适用于内外资企业和个人。

5、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是指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其他单位。

第七章资源税

第七章资源税

二、扣缴义务人
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是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 独立矿山(只有采矿和选矿权) 扣缴义务人 • 联合企业(有采矿、选矿和冶炼加工权) • 其他单位(包括个体户)
【例题·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资源税纳税义务的人有( )。 A.进口盐的外贸企业 B.开采原煤的私营企业 C.生产盐的外商投资企业 D.中外合作开采石油的企业
3 凡是需要同时计算资源税和增值税的矿产品,在 计算增值税时,大多使用17%的基本税率,但是天 然气使用13%的低税率。 资源改变原始状态之后生产的居民用煤炭制品、 食用盐,在计算增值税时也用13%的低税率。
【例】 某县辖区的工矿基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2年3月开采原煤5000吨,将其中4000吨直接销 售,取得销售额400000元,(不含增值税);将其 中1000吨连续加工成居民用蜂窝煤销售,取得销售 收入200000远(含增值税)。该矿山资源税单位税 额4元 /吨,当期购买采煤机械发生增值税进项税 12863.85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购材料发生进 项税986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材料发生运 费2000元,取得相应运输发票。
3、从2007年1月1日起,对地面抽采煤层气(煤矿瓦斯)暂不征收资源税
4、2010年6月1日起,纳税人在新疆开采的原油、天然气,自用于连续生 产原油、天然气的,不缴纳资源税;自用于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 计算缴纳资源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或者减征资源税: (1)油田范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 (2)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减征资源税 40% (3)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 二、出口应税资源产品不退(免)资源税 进口应税资源产品不缴纳资源税 此规则同城建税的规定

第七章 资源税

第七章 资源税

第七章资源税

本章内容:

第一节资源税概述

第二节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征税范围★

第四节税目、税率★

第五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申报与缴纳★

第一节资源税概述

一、概念

资源税是以部分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对在我国境内开采应税矿产品及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应税产品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和自用数量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二、特点

(一)只对特定资源征税

(二)具有受益税性质(是资源有偿分配)

(三)具有级差收入税的特点

三、立法原则——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四、资源税与增值税——重叠征收

资源税与消费税无关

资源税:一次课征制、价内税。

应税矿产品和盐,均不属于消费税课征范围。

第二节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

注意:

1.对在中国境内生产或开采应税资源的单位或个人征收,对进口应税资源产品的单位或个人不征。

2.资源税是对开采或生产应税资源进行销售或自用的单位和个人,在出厂销售或移作使用时的一次性征收,而对已税产品再批发、零售的单位和个人不征资源税。

二、扣缴义务人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及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注意:

1.未税矿产品指资源税纳税人在销售其矿产品时不能向扣缴义务人提供资源税管理证明的矿产品。

2.其他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包括收购未税矿产品的非矿山企业、单位和个体户等。

第三节征税范围

二、对伴生矿、伴采矿、伴选矿的征税规定

(一)伴生矿(同矿床内、副产品):不单独征税,以主产品的矿石名称作为应税品目

(二)伴采矿(同矿区内):征收资源税。伴采矿量大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规定对其核定资源税单位税额标准,伴采矿量小的,按照国家对收购单位规定的相应品目的单位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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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源税特点 (1)只对特定资源征税。 (2)资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对级差收入 进行调节。 (3)资源税具有一次性课征的特征。
10
二、资源税的征收制度 (一)、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 征税范围 1、矿产品:(包括) 1)原油、 2)天然气、 3)煤炭(指原煤、不包括原煤加工的洗煤及选煤等)、 4)金属矿产品(黑色如铁、锰;有色金属金、铜)、 5)其他非金属矿原矿(煤炭、石油、天燃气、井矿盐 以外的其他所有非金属矿原矿如金刚石、石墨、自然硫、 硫铁矿、水晶 )等。
7
资源税概念*(重点)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 产和盐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级差 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如贫矿和富矿的条件形成的 开采收入不同。】
8
一、资源税的作用(重点)* 1、调节资源级差收入,有利于企业在 同等水平上展开竞争。 2、加强资源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合 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3、有偿开采国有资源,有利于增加国 家财政收入。
20
例2:10年某铜矿8月份销售铜矿石10万吨, 移送入选铜精矿3万吨,选矿比15%,该矿 山铜矿的单位税额为5元/吨。该铜矿8月应 纳多少资源税? 解:该铜矿本月应纳资源税额 =销售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自用数量× 适用的单位税额 =(10×5)+(3÷15%)×5=150(万元)
21
注意点
15
(三)、资源税的计税依据(重点)* 注意点: 1、无法准确掌握原油、天然气纳税人的销量或自用量的,以其 产量为课税数量 2、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统一按原油稀油的 数量课税 3、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动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 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折算成原煤动用量。 4、因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销售移送使用金属矿和非金属矿产品 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为课税数 量 5、以自产液体盐加工成固定盐销售的,以固体盐销售数量为课 税数量;如为外购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的,其加工固体盐所 耗用的液体盐已纳税额准予在应纳固体盐税额中扣除。
18
(五)资源税的计算*(重点3.5)*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或自用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自用数量)×适用 的单位税额 (2)扣缴义务人收购未税矿产品的,于收购环 节代扣代缴税款的: 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数量×适用的 单位税额
例2
19
例1:某油田5月份销售原油50万吨,天然 气200万立方米。已知该油田的原油适用税 额18元/吨, 天然气适用税额15元/千立方 米计算该油田本月应纳资源税 解: 50×18+200×10×15=903(万元)
35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制度 1、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 2、纳税人: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3、计税依据: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 据从量定额计算征收。 4、税率:按大,中,小城市规定幅度差别定额税率。 P297 大城市 1.5-30元/m2 中城市 1.2-24元/m2 小城市 0.9-18元/m2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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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土地使用税应税额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适用税额 【例】某城市甲单位与乙单位共同拥有一块土地的 使用权,该土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甲单位使用 40%,乙单位使用60%。经税务机关核定,该土地 为应税土地,每平方米年税额为5元。求甲单位、 乙单位全年应纳的土地使用税额 。 解:甲应纳土地使用税额=5000×40%×5= 10000(元) 乙应纳土地使用税额=5000×60%×5= 15000 (元)
3、耕地占用税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采用从量定额的方法征收。 4、耕地占用税的税率 采用定额税率,以县为单位,按其人均耕地 的多少,规定幅度差别税额 。 5、减免税的规定(重点) 免征项目 1)军事设施占用耕地; 2)炸药库用地 3)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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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选择题】某矿山本月生产锰矿石1200 吨,销售锰矿石1600吨,自用300吨用于连 续生产,本月应纳资源税的计税数量为 ( )吨 A 1200 B 1500 C 1600 D 1900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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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源税的税收优惠(重点)*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 征资源税。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 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酌情给予 减税或免税。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减税、免税项目。


1、区别:
(1)性质不同:前者带有调节土地级差收益的性质,着重调节 因地理交通位置不同而形成的土地级差收入,使各种不同纳税人的 收入水平大体均衡。后者带有行为税的性质,着重调节占用耕地的 行为。 (2)征税范围不同:前者主要包括城镇范围内使用的一切属于 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土地,而不论是否为农用耕地。后者包括全国范 围内建房及其它非农用建设占用的农用耕地。 (3)税款征收形式不同:前者是对使用国家所有土地年年连续 的征收。而后者是在发生占用耕地行为时一次征收,以后不再征收。 (4)税率设计形式不同:前者按城市大小来规定差别税率,大 城市最高,中等城市次之,小城市及县城最低。后者以县为单位, 人均耕地小的地区税率高,反之税率低。 2.联系: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起到减少滥用土地, 加强土地管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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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过征收土地使用税,能促使用地单位 用地时精打细算,达到合理使用土地、提 高土地使用的效益。 2、可以调节土地的级差收益。 3、对不同地区及同一地区的不同地段采取 高低不同的税额,可以促进土地使用者加 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在平等的条 件下展开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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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的区别(重点)
(六) 资源税的纳税地点及纳税期限 (1)纳税地点 纳税人应当向应税产品的开采或者生产地主管税 务机关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 应向收购地缴纳。 (2)纳税期限P289、 1、六种: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 六种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 10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 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于次月1日—10日内申报纳 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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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别☆: ①性质不同:前者属于级差地 租,后者属于绝对地租。 ②征税对象不同:前者是对收 入的征税,后者是对使用权的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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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资源税
(背景介绍) 【是一种具体的税种,或称狭义资源税】 资源税是在我国第二步利改税时开征的税种, 1984年9月18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 条例(草案)》并于当年10月1日开征 1994年税制改革时制定了新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把盐加入了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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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的定义及包括的税种(重点) 资源税定义:是对自然资源征税的税种 的总称。 对资源征税的税种: 1、 资源税 (狭义的资源税,石油,矿产品和盐等) 2、耕地占用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 4、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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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税按其课税目的和意义不同划分)P281 级差资源税 一般资源税(重点)☆ (一)级差资源税 级差资源税:是国家对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由于资 源条件的差别所取得的级差收入课征的一种税。 山西的煤矿与贵州的煤矿;修建地铁后的华师路段与之前有区别。 征税理由: 1、级差地租应归国家,因为资源是国家的;2、进行适当调节,保障 公平竞争。 (二)一般资源税: 是国家对国有资源,根据国家的需要,对使用某种自然资源的单位 和个人,为取得应税资源的使用权而征收的一种税。
减征项目 1、 铁路线路、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 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 用税。(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可免征) 2、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 半征收 3、对农村革命烈士家属、革命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 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边远山区生活困难 的农户,在规定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纳税有困难的,由纳税 人提出申请,由乡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减税或 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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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 土地管理部门在通知单位和个人办理占 用耕地手续时,应当通知耕地所在地同级 税务机关。 纳税人应当在收到土管部门的通知之 日起30日内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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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我国某省一工业企业扩建厂房占 用耕地1 000平方米,该省政府核定的耕地 占用税额 为每平方米20元,则该企业应交 纳的耕地占用税为多少? 1000×20=20 000(元) 如为医院占用耕地建房则不要交耕地占 用税。
第七章 资源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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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资源税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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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义与狭义的资源概念 广义的资源包括构成社会生产力的三大要素, 即劳动力、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即在物质资料 生产过程中,或者社会总产值的创造过程中的自 然力和自然资料,都是资源。 狭义的资源——是指土地、矿藏、海洋、水 利、森林等现代人正在开发利用的自然财富。 资源税的“资源”是指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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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耕地占用税
一、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占用耕 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 人,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税种。 耕地占用税是对单位和个人占用耕地的 一次性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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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耕地占用税的征收制度
1、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 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耕地占用税的征税对象(重点) 耕地占用税以占用农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 业建设的行为为征税对象。 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应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占用的土地为农用耕地; 第二、占用的目的是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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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免税 ①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②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 地。 ③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④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⑤直接用于农、林、牧、渔的生产用地。 ⑥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 自使用的月份起免交土地使用税5-10年。 ⑦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 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本节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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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 耕地占用税的概念、纳税人、征税对象、 计税依据、定额税率、免税3个、减税3个、 征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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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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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在城市和县城占用国家和集体土地 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土地面积定额征收 的一种税。 二、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意义 要点: 中国土地的现状是,人多地少,但由 于长期对土地采用无偿划拨、无限期使用 的方式 ,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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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盐:包括固体盐和液体盐。 盐作为资源税的一个税目,纳入资源 税的征收范围,同时对盐征收一道增值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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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重点)* 1、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包括开采或生产应纳资源税产品的所有 单位和个人。 2、扣缴义务人 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 义务人。 特别规定: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 现行税法只征收矿区使用费,暂不交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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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源税的税目、税率 资源税采用从量定额的方法征收 以吨或千立方米为单位确定0.3-60元的8个幅 度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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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源税的计税依据(重点)* 1、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销售的,以销 售数量为课税数量。 2、纳税人开采或生产应税产品自用的,以自 用数量为课税数量。 3、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应税产品, 以扣缴义务人收购数量为课税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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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县为单位的人均耕地面积 不超过1亩 超过1亩但不超过2亩 超过2亩但不超过3亩 超过3亩 特区或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 区
单位税额(元/m2) 10-50 8-40 6-30 5-25
可往上调,幅度不超过 上述规定税额 的50%。
占用超过两年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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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征2倍以下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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