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JJF10332016(2017)
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
2 0
(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5.3.2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5.3.3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及环境条件 5.3.4 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5.3.5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 按照附录C.1的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
化后的自查和评估的要求。
1 2
(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4 人员 4.1计量标准负责人
建标单位应当配备能够履行职责的计量标准负责 人,计量标准负责人应当对计量标准的建立、使 用、维护、溯源和文件集的更新等负责。
* 4. 2 检定或校准人员 规范要求:建标单位应当为每项计量标准配备至少
两名具有相应能力,并满足有关计量法律法规要求 的检定或校准人员。
性试验。新建计量标准应当进行重复性试验,并将 得到的重复性用于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 评定;已建计量标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重复性试 验,测得的重复性应当满足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 不确定度的要求。
2 1
(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 5.3.6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按照附录C.3的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
6
(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2 计量标准的主要计量特性
• 2.1 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 表述正确: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用该计量标准所复现的 量值或量值范围来表示;对于可以测量多种参数的计量标 准,应当分别给出每种参数的量值或量值范围。
JJF1033-2016申请标准新建(复查)要提供的材料-说明
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6)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
印件一套;
8)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9)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如果适用)复印件一套。×√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样本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样本
一、引言
二、目的
本报告的主要目的是评估计量标准的准确性、可靠性及应用性,为相
关领域的研究、应用提供指导。同时,本报告也可以作为其他相关计量标
准的参考和借鉴。
三、标准的背景
介绍所评估标准的历史背景、标准的发展过程、相关的国内外标准等
内容。包括标准的命名、编号、发布日期等信息,以便读者对该标准有一
个全面的了解。
四、标准的技术特征
对所评估标准的技术特征进行详细描述。包括该标准的适用范围、基
本原理、测量方法、要求和限制等方面的内容。同时,也需要对该标准的
重要参数进行介绍和解释,以便读者对标准的技术特征有一个清晰的理解。
五、标准的可靠性评估
对所评估标准的可靠性进行评估。评估包括对标准的测量误差、测量
不确定度、重复性、稳定性等方面的考察和分析。同时,也需对标准的精
密度、可靠度和重复检验性进行评估,以便判断该标准是否可靠、有效。六、标准的应用范围
对所评估标准的应用范围进行阐述。主要介绍该标准在实际应用中的适用性、局限性和推广情况等。同时,也可以附带实际案例或示例,以便读者对标准的实际应用进行参考。
七、标准的评价结果
对所评估标准的优点和不足进行总结和评价。针对标准的技术特征、可靠性和应用性等方面的评分。同时,也可提出改善和完善的建议,以促进标准水平的提高。
总结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是对计量标准的详细描述和评估,具有重要的参考和指导作用。本报告介绍了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基本结构和要点,并给出了一个1200字以上的样本。希望本报告能对相关领域的研究、应用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全部附录表格-B
附录A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建标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
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复印件一套;
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
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
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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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建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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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
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复印件一套;
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
书
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的可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doc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doc
中国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中国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是一种技术性文件,旨在提供计量标准方法的
可靠性、精度、精确度的评估,以及计量标准设计、发展、实施的方法和
途径。根据《中国计量法》规定,可以有检定机构提供与计量标准相关的
技术报告和服务。
一、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内容
1、基本信息:文件名称、报告编号、报告日期、受检者、报告内容、报告范畴。
3、测量数据:当前测量标准的检定结果、检定状态、检定误差等。
4、建议及结论:根据检定结果,提出对改进建议或结论。
二、计量标准技术报告的重要性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是用来确定项计量标准可靠性、精度、精确度的文件,是企业、科研院校技术验证、体系审核的重要依据。它可以作为企业
产品质量控制的基准,以确保企业质量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同时,计量标
准技术报告也是科研院校研究成果评价、认证的重要依据,是保证科研成
果准确、可控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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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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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
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年月日
说明
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复印件一套;
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3、《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A4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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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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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建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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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说明
1、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4)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5)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6)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复印件一套;
2、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4)《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
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5)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复印件两套;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
件一套;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8)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9)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0)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11)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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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解读
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解读
李会艳
【期刊名称】《中国检验检测》
【年(卷),期】2017(025)002
【摘要】本文介绍了JJF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较JJF1033—2008的变化,解读了JJF1033—2016的特点。
【总页数】2页(P62-63)
【作者】李会艳
【作者单位】沈阳计量测试院,沈阳11017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B9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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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系列讲座第二讲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3.新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系列讲座第三讲计量标准考核的程序
4.新版《计量标准考核规范》系列讲座第五讲计量标准考核的后续监管
5.关于JJF1033-2016与2004版OIMLD8计量标准考核要求的一致性分析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
:计量学会、计量协会、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明。 2 可以作为企、事业单位检定或校准人员其他能够证明具有相应能力的计量证件有:《注册计量师
资格证书》和具有相应项目的《注册计量师注册证》,其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各行 业学会、协会颁发的具有相应项目的原《计量检定员证》,以及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或 其规定的市(地)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具有相应项目的“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 等。
地配置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并能满足开展检定或校准 工作的需要。
1.2 计量特性:配置的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其计
量特性应当符合相应规程或规范的规定,并能满足开展检 定或校准工作的需要。 1.3溯源性的总体要求:计量标准的量值应当溯源至国家计量基
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均应有连续、有 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1 5
(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5 文件集 包括文件集的管理及五个重要的文件 5.1文件集的管理 5.2计量检定规程或计量技术规范 5.3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5.4检定或校准的原始记录 5.5检定或校准证书 5.6 管理制度
1 6
(二)计量标准的考核要求
5 文件集
5.1文件集的管理
不同的计量标准所要求的计量特性可能不同。 判定标准:计量标准的其他计量特性应当满足相应计量检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1033-2016全部表格
附录✌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格式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 ] 量标证字第号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建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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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负责人及电话 计量标准管理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年 月 日
说 明
、申请新建计量标准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的检定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开展检定或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证书或校准证书复印件两套;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复印件一套;
、申请计量标准复查考核,建标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一份;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原件一份;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连续、有效的检定或校
准证书复印件一套;
)随机抽取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或校准工作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证书
复印件两套;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复印件一套;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连续的《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一套;
)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复印件一套;
)计量标准更换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计量标准封存(或撤销)申报表(如果适用)复印件一份;
)可以证明计量标准具有相应测量能力的其他技术资料。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采用计算机打印,并使用✌纸。 注:新建计量标准申请考核的可不必填写“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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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负责人
建标单位名称
填写日期
目录
一、建立计量标准的目的…………………………………………… ()
二、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 ()
三、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
四、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
五、环境条件………………………………………………………… ()
六、计量标准的量值溯源和传递框图……………………………… ()
七、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
八、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 ()
九、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
十、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 ()十一、结论……………………………………………………………… ()十二、附加说明………………………………………………………… ()
1
一、建立计量标准目的
二、计量标准的工作原理及其组成
2
三、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
名 称型号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
或准确度等级
或最大允许误差
制造厂及
出厂编号
检定周
期或复
查间隔
检定或
校准机构
计
量
标
准
器
主
要
配
套
设
备
3
四、计量标准的主要技术指标
五、环境条件
序号项目要求实际情况结论
1 温度
2 湿度
3
4
5
6
4
5
七、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
注:应当提供《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
6
八、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
注:应当提供《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重复性试验记录》7
九、检定或校准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评定
8
9
10
十、检定或校准结果的验证11
十一、结论
十二、附加说明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