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设计类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招投标制度一、目的:规范公司工程建设及材料采购招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二、招投标工作程序(一)投标1、投标项目由经营部负责,集团内部招标由生产计划部进行协调,对外投标由信息科进行协调.2、经营部、生产计划部与信息科共同搜集、调查市场信息,分析信息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根据实际情况由经营部初步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3、对于初步决定参与投标的项目,由生产计划部或信息科填写《投标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负责登记报名、索取招标文件等工作。
4、生产计划部获取集团内部的招标信息后,需要技术部提供材料计划的由技术部提供,生产计划部编制投标预算。
5、生产计划部编制的投标预算须报经营部进行审定。
如生产计划部编制的预算未报经营部审定的,对责任人将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损失重大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6、信息科获取的招标文件报经营部,由经营部安排投标工作。
对于审批后确定投标的项目,由信息科牵头按照程序完成投标书的制作.7、技术部负责技术标书的编制、提供材料计划、参加答疑会、进行咨询、澄清等。
8、经营部负责投标保证金的使用与收回,财务部办理手续.9、投标工作时间必须按标书要求进行,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内的至少提前一天报经营部审批;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至少提前三天报总经理审批,不得延误。
10、信息科负责打印、审查,装订、密封、投标(退标)文件。
由于工作失误及其他原因造成投标时间延误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11、所有参与投标工作人员必须恪尽职守,保守公司投标机密,严禁将投标过程透露给其它单位及人员。
若发生以上情况将对泄密人处于2000-5000元的罚款.12、开标会议由总经理指定相关人员参加。
13、信息科应尽可能的了解其他厂家的投标情况(名称、厂家、数量、价为等)、中标及未中标原因,并形成文字材料。
14、集团内部投标的文件资料由生产计划部存档保存,其余投标文件资料由信息科归档保存。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办法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投标活动和合同管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类项目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
3、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招投标管理(一)招标范围1、凡公司投资的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服务采购等,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2、具体的招标金额标准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方式1、公开招标: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2、邀请招标:向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
(三)招标流程1、编制招标文件(1)明确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商务条件、评标标准等内容。
(2)确保招标文件的内容准确、完整、清晰,不存在歧义或模糊之处。
2、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公开招标的,在规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2)邀请招标的,向选定的潜在投标人发送投标邀请书。
3、资格预审(如有)(1)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名单。
(2)资格预审的标准和程序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4、发售招标文件(1)向通过资格预审或符合邀请条件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2)收取招标文件费用应当合理,并开具相应的收据。
5、现场踏勘(如有)(1)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
(2)现场踏勘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通知。
6、答疑(1)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疑问,招标人应当及时进行解答。
(2)答疑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投标(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
(2)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完好,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8、开标(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2)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9、评标(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的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出台,并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这是针对目前国内工程设计市场存在的设计招标简单地以价格定标、业主忽视知识产权恶意侵占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片面追求形式等问题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问:目前,我国已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
为什么还要针对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出台专门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答:上述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加强我国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准入秩序、提高市场的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
然而,各地在开展设计招投标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如,设计招标简单地以价格定标;业主恶意侵占设计方案,;业主搞虚假招标,内定设计单位;国内外企业的收费标准不统一,一些地方盲目追求境外设计,忽视地方风貌;设计收费不执行国家标准,国内外设计单位差距过大;招投标过程暗箱操作、评审过程以及评审意见不透明等。
这些问题不仅干扰了设计市场的正常管理,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工程投资效益、设计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的提高。
因此,根据当前规范工程设计市场的实际需要,我们编制了符合设计特点、统一规范,又具操作性的建筑设计方案招投标管理办法。
问:《办法》有哪些特点答:《办法》是在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框架体系下制定的。
主要特点:一是结合设计特点,明确了设计招标类型。
将方案设计招标分为建筑工程概念性方案设计招标和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两种类型。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采用何种招标类型。
二是完善了设计评标标准和方法,重点加强对技术标的审查。
在评标标准中突出节能、节材、节地、环保等方面的审查,以确保建筑方案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评标标准加大技术标的权重,重点审查技术标;设计报价不允许违反国家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低价竞争,凡不符合国家收费标准的项目均按合同管理与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招投标规章制度
招投标规章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招投标活动,促进公平竞争,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在采购、工程承包、勘察、设计等活动中的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人的义务。
1. 招标人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招标活动,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 招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评标。
3. 招标人应当保护招标文件的保密性,不得泄露招标文件中的
商业秘密和技术资料。
第四条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1. 投标人有权依法参与招标活动,享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真实、合法的投标文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五条监督管理。
1. 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处理。
2. 对于违反招标规章制度的行为,监督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暂停资格等措施。
3.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监督部门有权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六条法律责任。
对于违反招投标规章制度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止资格、吊销执照等处罚。
第七条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批并公布。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
工程部对招投标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部招投标工作,提高招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部的所有招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施工承包、工程设计等。
第三条工程部招投标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全面组织、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招标委员会成员由工程部领导班子成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全面组织、监督和管理工程部的招标工作。
第五条招标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对招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招标文件编制第六条工程部在招标前应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招标范围、技术要求、合同条件等内容。
第七条招标文件应当清晰、准确、完整,不得存在歧义或遗漏,确保所有招标人能够准确理解和参与投标。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编制,确保招标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由技术管理人员和法务人员共同负责,确保招标文件的质量和合法性。
第十条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应当提交招标委员会审批,并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给招标人。
第三章投标评审第十一条投标评审工作由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确保评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投标评审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投标评审应当尊重投标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投标评审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存在任何不合理的情况。
第十五条投标评审结果由招标委员会审批,经领导批准后下发给投标人。
第四章中标合同签订第十六条中标合同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签订,并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七条中标合同签订前,应当对中标人的资质和信用情况进行审核,确保其具备履约能力。
第十八条中标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保障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第十九条中标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上报招标委员会备案,并通知有关部门或单位。
招投标与合同审批管理制度
招投标与合同审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的招投标和合同审批流程,确保公平、公正、透亮的原则,促进企业的可连续发展和合作伙伴关系的健康发展,特订立本《招投标与合同审批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项目的招投标和合同审批工作,并应遵从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规范。
二、招投标管理1. 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公开1.1 招标文件应由招标工作组负责编制,确保招标文件完整、准确、规范。
1.2 招标文件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说明•投标文件格式和要求•投标评分标准和权重•投标截止时间和地方•投标保证金要求•合同签订及履约管理规定1.3 招标公告应在企业指定的平台上发布,确保公开透亮。
2.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评审2.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2.2 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并按规定的格式进行组织和提交。
2.3 评审委员会应严格依照评分标准和权重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公正、公平。
2.4 评审结果应进行公示,并通知投标人。
3. 中标结果公示和合同签订3.1 中标结果应在公示期结束后进行公示,并通知全部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2 中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与企业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商定的义务。
三、合同审批管理1. 合同审批流程1.1 合同发起人应填写《合同申请表》,并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
1.2 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合同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并进行合法性、合规性审查。
1.3 审查通过的合同申请应交由财务部门进行预算审核。
1.4 预算审核通过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将合同申请交由法务部门进行法律风险评估。
1.5 经过法律风险评估后,法务部门应提出审批看法。
1.6 最终,合同申请将提交给企业高层进行审批决策。
2. 合同签订和履约管理2.1 合同签订应由授权人员完成,确保合同的正式性和合法性。
2.2 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合同存档,并进行合同履约监督。
招投标合同管理
招投标合同管理招投标合同管理1. 招投标合同管理概述招投标合同管理是指在招标过程中管理和执行的合同,旨在规范招标过程中的各项合同活动,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招投标合同管理涉及到招标文件的编制、合同的签订、履约管理、合同变更和索赔管理等方面。
有效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可以有效降低项目风险,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2. 招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是指在招标过程中需由投标人填写和提交的文件,也是投标人了解项目需求和参与投标的重要依据。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并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情况和需求,确保招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招标文件的编制应明确包括项目背景、投标要求、合同条款、投标评审标准等内容,以便投标人进行准确的投标。
3. 合同的签订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单位和投标人之间需要签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签订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合同的签订应明确包括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履行义务、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内容,以便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够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 履约管理合同的履约管理是指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确保合同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和标准进行履行。
履约管理包括对合同履行进度的监督、对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解决、对履约成果的验收等方面。
履约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合同履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5. 合同变更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
合同变更管理是指对合同变更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合同变更管理包括合同变更的提出、审批和执行等环节,需要明确变更申请的途径、变更的审批流程和变更的生效条件。
6. 索赔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约、交付延迟等问题,此时投标单位可能会向招标单位提出索赔请求。
索赔管理是指对合同中的索赔请求进行管理和处理。
索赔管理应明确索赔的途径和程序,对索赔请求进行有效的审核和处理,并确保索赔结果的公正和合理。
工程发包、材料设备采购、勘察设计、监理委托等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有效控制投资成本,降低投资风险。
2、在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下,选择满足公司工期、质量、成本要求的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合作单位,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利益。
3、明确公司各部门在招标工作中的职责,提高公司运作效率、运作质量。
4、做到招标文件等资料妥善保管。
1、工程类:土建安装工程、装饰工程、景观工程、配套工程等项目的承包商确定。
2、材料类:各种甲供及甲限材料、设备供应商确定。
3、其它类:规划设计、勘察、监理、检测及工程咨询等合作单位的确定。
注:专业垄断项目除外。
根据招标项目规模、特点、市场情况等可采取各分部份项招标或者分不同阶段招标或者一并一次招标等不同招标方案,如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装饰工程带案招标等等。
招标方式根据确定的招标方案及合同估价额度,原则规定如下:1、勘察、设计、监理、检测及工程咨询合同估价30 万元以上,工程承包及材料设备供应合同估价在50 万元以上的必须采取公开邀请招标方式。
2 、合同估价低于上述数额的可采用议标方式。
招标工作组织机构及各部门管理职能(一)、招投标工作组织机构房地产公司成立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1、组长:房地产公司总经理2、副组长:房地产公司主管副总3、成员:(1)工程部(项目部):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相关专业工程师(2)预算部:部门经理及相关专业预算员(3)材料部:部门经理及相关专业材料员(4)规划设计部:部门经理及相关专业技术主管(二)、各部门管理职能1、工程部(项目部):(1) 依据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编制工程项目招标计划;(2) 提供招标项目基本资料,具体包括:·投标单位情况: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资信证明、质量体系认证书、生产许可证、准用证、检验报告、售后承诺、业绩等。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工程概况、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开、竣工日期、质量标准、技术要求、验收标准等。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招投标管理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对招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合理的工程投资,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降低开发成本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益,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根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施工、材料设备、监理等的招标活动。
招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法律、法规,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低价等因素选择。
公司相关部门或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严禁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方或将项目肢解分包。
第二章职责、权限及工作程序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活动的领导机构,对总经理负责,行使以下主要职责:确定招标方式、审定招标计划和招标文件、确定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其他合同形式、确定投标单位、确定评标专家组人数及其成员(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评定中标单位。
工程部及综合部是各项业务招标工作的主办部门,主要职责或招标工作程序如下:协助代理机构发招标邀请或公告、资格预审、协助并审核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协助并审核编制标底或工程量清单、协助代理机构组织标前会、答疑及现场勘察、协助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决标、办理有关中标手续、招标备案。
第三章招标前期准备工作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为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工程部、财务部、综合部及销售部负责人等。
在招标前期准备工作中,需要划分工程项目标段、确定公司招标投标企业资质、对投标企业的委托编制项目工程量与投标企业商定其他相确定造价工、招标形式、确定项目、确定评标办法、确定项目工、发布招标公告、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出售招标文件、投标企业现场踏勘、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送达、投开标、评标、评标并将评标结果提交公司领导定标、发出中标通知、拟订合同、报公司审定、签订合同,最后进入项目施工实施阶段。
工程招投标管理与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招投标管理与合同管理办法是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从招投标管理、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和合同变更等方面,探讨工程招投标管理与合同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和实施要点。
一、招投标管理1.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总投资在一定金额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等采购。
2. 招标方式: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向预先选择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3. 招标程序:招标程序包括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和签订合同等环节。
招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招标。
4.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工程项目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详细资料。
招标文件应包括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
二、合同签订1. 合同类型:工程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采购合同等。
各类合同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范围、规模、质量、工期、投资、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合同内容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3.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合同双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合同履行1. 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履行管理是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成、质量合格、投资效益最大化的重要环节。
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是工程项目的核心。
合同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确保工程项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一、引言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是企业、政府及公共机构进行采购和项目管理的重要环节。
通过招投标活动,采购方能够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确保项目质量和效益。
而合同管理则是确保合同履行、维护各方权益的关键环节。
本文将重点讨论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的流程、关键环节和注意事项。
二、招投标流程及关键环节1.招标准备:采购方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招标文件,包括项目背景、需求描述、投标资格、评审标准等内容。
同时,采购方还需确定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和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最低投标价法等)。
2.发布招标公告:采购方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3.投标:潜在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商务方案等内容。
4.开标:采购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报价和技术方案等信息。
5.评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技术方案、商务方案等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6.定标:采购方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公示:采购方将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8.签订合同: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1.合同起草: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采购方起草合同文本,明确合同范围、质量标准、进度要求、付款方式等内容。
2.合同审核:采购方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求。
3.合同签订: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4.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施工、交付、验收等环节。
5.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6.合同结算:合同履行完毕后,双方进行合同结算,包括支付款项、退还保证金等。
7.合同归档:合同结算后,采购方将合同及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以备查阅。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1 总则1.1 集团建立全面的招标管理制度,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估选择业务承包单位,在合理公平的原则下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以确保各项承包业务满足规定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要求。
1.2 凡单项合同额10万元以上(含)分包(采购)业务,必须纳入招标系统进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1) 材料设备采购类;2) 工程施工类;3) 服务类:包括勘察、测绘、设计、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物业中介、宣传推广、模型制作等单位选择。
1.3 为加强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力度,集团规定出各类招标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责任划分,集团各部门和所属公司必须遵照执行。
集中采购及总承包、第一类招标、第二类招标工作相关内容由集团组织或监督或参与,第三类招标工作相关内容由集团所属公司自行组织。
2 招标(采购)分类2.1 根据承包工程、采购材料设备的种类和性质的不同,按《招标工作责任界定》的具体规定,招标(采购)工作按以下四类方式进行操作:1) 集中采购及总承包(集团经办);2) 第一类招标(集团组织或经办的招标);3) 第二类招标(集团所属公司经办的招标,集团参与或监督);4) 第三类招标(集团所属公司独立负责的招标)。
2.2 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规定公开招标的工程发包项目,集团所属公司应做好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按主管部门要求申报,公开招标前应执行集团规定的招标流程,选择意向单位参加投标。
2.3 在上述四类招标(采购)中,符合直接委托条件的发包或采购业务,可按直接委托方式选择确定供方,但必须执行《业务发包直接委托控制指引》的规定,由业务经办部门办理相应申请、审批手续。
不符合直接委托条件的发包或采购业务,如申报,原则上不予批准,并将作为集团所属公司执行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2.4 集团将在全集团范围内逐步推行网上招标(采购)。
2.5 集团成本控制部应在年初制定集中采购目录, 报集团主管副总裁审批、总裁审定后,由集团成本控制部牵头组织,集团相关部门和所属公司配合,实行集中采购,以达到最大限度发挥集团规模采购优势、有效降低成本和保证产品质量的目的。
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
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任何工程项目在启动之前都必须经过严谨的招标程序。
招标方应事先准备好详尽的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技术要求、投标条件、评标标准以及合同草案等。
这些文件将作为潜在承包商了解项目并准备投标的基础。
招标公告应广泛发布,以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吸引更多有实力的承包商参与竞标。
招标过程中,所有参与的承包商都应获得平等的机会,公正地提交自己的投标书,并接受招标方的评审。
在评标阶段,招标方需组织专业的评标委员会,根据预先公布的评标标准,对投标书进行综合评估。
这一过程必须保证客观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干预。
中标结果公布后,招标方应及时与中标方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管理则是确保双方履行义务、维护各自权益的法律依据。
合同内容应全面覆盖工程项目的各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价格条款、变更管理、违约责任等。
合同还应明确规定争议解决机制,以便在出现分歧时能够高效处理。
在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尤为重要。
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沟通进度、质量和成本等问题。
对于合同中未预见到的情况,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依据合同条款进行调整和补充。
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合同管理还应该包括对承包商的绩效监控。
这通常涉及定期检查、进度报告和质量审核等环节。
一旦发现违约行为或不符合标准的工作,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最终,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合同双方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质量,进行最终结算。
在此过程中,所有的变更和调整都应有明确的记录和合法的证据支持,以免发生纠纷。
一个有效的工程招标与合同管理范本应涵盖从招标准备到合同履行的全过程,注重细节,强调规范性和实用性。
通过这样的范本,可以帮助各方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合同条款,从而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建立一个完善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以规范和统一组织内部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流程。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2. 定义•招投标:指组织在采购资源、工程建设或服务等项目过程中,为了提高采购公平性和效率性,公开地向外界寻求合格供应商或承包商,并通过有效的公示和比较选择最优者的过程。
•合同管理:指在招投标项目完成后,根据招投标结果签订合同,并对合同执行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活动。
3. 招投标管理流程3.1 招标准备阶段•制定招标计划:确定招标项目的具体需求和时间计划,并明确参与招投标的各个部门和人员。
•编制招标文件:根据招标计划,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并提交招标管理部门审批。
•公示招标信息:发布招标公告,将招标信息公示在企业内部和相关媒体上,以便供应商或承包商了解并参与投标。
3.2 投标阶段•接受投标文件:接收供应商或承包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并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招标要求。
•招标评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照招标标准和评审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
•中标通知:向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其他投标人有关投标结果。
3.3 合同管理流程•合同签订:与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进行合同谈判,并最终签订合同。
•合同履行:根据合同约定,监督和管理合同履行的进度、质量和费用支付等情况。
•合同变更管理:当出现合同变更需求时,按照合同变更管理程序进行合同变更的评估、审批和执行。
•合同结算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审核并支付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质量款和最终付款等。
•合同归档: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将合同文件整理、存档,并建立合同档案管理系统。
4. 相关制度和责任•招投标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招投标的流程、标准和评审指标等。
•合同管理制度:明确了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结算等方面的规定。
•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招投标相关的相关文件的制定、公示和评审等工作。
规划设计类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产业发展事业部规划设计类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规范流畅的规划类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程序,提高规划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工作效率,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与规范性,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产发事业部总部与各区域/项目公司涉及规划费用的规划设计类招投标及合同签订。
三、招投标权限分类
总部规划设计中心职能业务范围至区域/项目规划设计部门,按项目进行招投标管理工作。
总部规划设计中心参与技术标评定及把控,事务性工作由项目发起区域规划设计部门进行组织。
总部规划设计中心有管辖及评定权限.各区域按各自项目所需进行设计招投标
的管理工作.
业务范围含以下:
(一)效果类
1、规划类(概念规划、城市设计、总控规设计、设计咨询等)
2、建筑规划与方案;
3、景观、室内外方案及施工图;
4、公建泛光、公建幕墙及其他
(二)非效果类业务
1 施工图
2 图审
3 地勘
4 测绘等
四、招标类型
五、招标类型的使用条件
六、设计单位的考察和入围
七、招投标小组、招标委员会构成
八、招投标过程管理
九、相关附件
设计院入库、入围、及相关附件及模版由产发事业部规划设计中心提供。
十、解释权限及生效日期
本制度由产发事业部规划设计中心负责解释,下发之日起生效。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
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1. 引言设计院作为一个专业从事设计、规划、咨询等工作的机构,与客户签订合同是日常运营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规范性,确保设计院和客户之间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制定本《设计院合同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制定旨在明确合同管理的流程和责任,规范合同签订的程序和内容,加强对合同执行过程的监督和控制,确保设计院在与客户签订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实现合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2. 合同管理流程2.1 合同的签订1.招投标阶段:设计院根据项目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并进行公开招标。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合同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2.投标阶段:设计院接收投标书,并评审各家投标单位的资质和能力。
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后,与其进行谈判并达成一致意见。
3.合同签订阶段:设计院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合同金额、工期、款项支付方式等。
2.2 合同的执行1.设计院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设计和咨询工作。
2.设计院和供应商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3.设计院需确保合同所涉及的技术和商业信息的保密性,不得将其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2.3 合同的验收与结算1.设计院与客户在合同约定的工期结束后,进行项目的验收工作。
如果项目未按合同要求完成,需对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
2.设计院和客户进行费用结算。
设计院应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节点,提交费用结算申请,并向客户提供相关的费用清单和发票。
3. 合同管理的责任3.1 设计院的责任1.确保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并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更新。
2.保障合同管理的透明性和公正性,遵守诚信原则,不得违规操作或违背合同约定。
3.加强对设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合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3.2 供应商的责任1.遵守合同的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合同工作。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配合设计院的工作,积极沟通和解决问题。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应用详尽版)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合同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合同的有效性。
第四条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经济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投标管理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招投标活动应由公司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其他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七条招投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招标文件应详细列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投标保证金等内容。
招标公告应在公司官方网站或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公告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九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第十条招标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应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并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第十二条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三条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十四条合同管理应遵循合同法的规定,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合同应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签订和管理工作。
合同应明确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七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合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合同主体资格、合同内容、合同价款、履行期限等。
第十八条合同签订后,应进行合同登记,建立合同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合同履行和结算。
招投标合同管理制度
招投标合同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招投标活动在企业间愈发频繁,成为企业获取优质供应商和项目的重要途径。
然而,由于招投标涉及到大量的合同签订和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将导致合同执行不规范、风险无法控制等问题。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二、招投标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招投标合同是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关于项目、产品或服务的正式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良好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和风险的可控,加强合同双方的信任,提升项目交付的质量和效率。
1. 保证合同的合法合规招投标合同管理制度能够确保企业在招投标活动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避违法风险。
制度明确了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过程、签订合同的程序等,使得招投标活动的整个流程合法合规。
2. 提升供应商合作质量招投标合同管理制度规定了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产品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履行要求等,有效筛选和选择优质的供应商。
同时,制度的实施可以加强与供应商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提升合作的质量和效率。
3. 控制合同风险制定招投标合同管理制度可以规避合同履行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风险,如供应商失信、交付延迟、质量问题等。
制度应包括具体的合同履行监督措施和处罚机制,严格执行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以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招投标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要建立一套高效的招投标合同管理制度,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 制定合同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明确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并降低合同风险。
同时,制度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透明的招投标流程。
2. 确定流程和责任制度应明确招投标的流程和各个环节的责任。
包括招标文件的编制、评标过程、合同签订、履行和验收等。
同时,应明确各个环节的相关人员和部门,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 规定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制度应规定合同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索赔等方面的规定。
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我公司的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活动,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亮,保护公司和合作伙伴的利益,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本规章制度依据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管理要求等进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的项目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活动,包含项目的规划、招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投标评审和合同的签订、执行和更改等。
第二章项目招投标管理第三条项目规划和立项1.项目规划和立项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并经公司领导层审批。
2.项目规划应明确项目目标、背景、范围、预算等内容,并订立认真的项目计划。
第四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1.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的需求和规划,组织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应包含项目背景、需求、技术要求、合同条件、评标标准等内容,并明确投标人需要供应的资料和要求。
3.招标文件应在公司内部发布,并通过合法渠道向潜在的投标人发布。
第五条投标人资格审查1.投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供应相关的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企业资质、信用证明、经验证明等。
2.项目负责人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其具备必需的本领和条件参加投标。
3.项目负责人应依法公开披露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
第六条投标评审1.投标评审委员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成立,由项目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和专家构成。
2.投标评审应依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标标准和权重进行,评审过程应公正、公平和透亮。
3.投标评审结果应还原评审过程,包含评审看法、依据和结果,并报公司领导层审批。
第七条中标通知和合同签订1.中标通知应当明确中标人的相关信息,包含中标价、合同条件、履约要求等。
2.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确保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要求。
3.合同签订前,应进行法律、财务和风险评估,并报公司领导层审批。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八条合同执行1.合同执行由各部门依照合同商定进行,确保项目定时、按质、按量完成。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招投标及合同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规范合同履约行为,有效防范合同风险,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而制定的。
二、招投标管理2.1 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布1.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合同模板等内容。
2. 招标公告应明确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方、招标范围、投标条件、报名方式、文件索取及交付时间等。
3. 招标文件应详细说明投标要求、评标标准、合同条款等内容。
4. 招标文件应在指定媒体发布,并定期更新。
2.2 投标管理与评标1. 投标单位应按时递交投标文件,并缴纳相关保证金。
2. 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预先设定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公正、公平、透明。
3. 评标结果应及时向参与投标的单位进行通知,并公示于企业内部。
2.3 中标与合同签订1. 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进行商务磋商。
2. 签订合同前,应对中标单位进行资信评估和合规审查。
3. 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合同副本归档,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三、合同管理3.1 合同管理体系1. 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
2. 建立合同档案室,存放合同文件,确保合同的安全完整。
3.2 合同订立与履行1. 合同订立前,应经过法律、财务、风险等部门的核实与审批。
2. 合同的履行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合同义务的履行。
3.3 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前,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2. 合同解除前,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解决。
3.4 合同履约监督与评估1. 建立合同履约考核制度,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合同履约监督应由专门人员负责,确保合同的及时履行。
四、违约与纠纷处理4.1 违约责任1.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2. 如果双方均有违约行为,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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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发展事业部规划设计类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规范流畅的规划类招投标及合同管理程序,提高规划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工作效率,保证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与规范性,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产发事业部总部与各区域/项目公司涉及规划费用的规划设计类招投标及合同签订。
三、招投标权限分类
总部规划设计中心职能业务范围至区域/项目规划设计部门,按项目进行招投标管理工作。
总部规划设计中心参与技术标评定及把控,事务性工作由项目发起区域规划设计部门进行组织。
总部规划设计中心有管辖及评定权限。
各区域按各自项目所需进行设计招投标
的管理工作。
业务范围含以下:
(一)效果类
1、规划类(概念规划、城市设计、总控规设计、设计咨询等)
2、建筑规划与方案;
3、景观、室内外方案及施工图;
4、公建泛光、公建幕墙及其他
(二)非效果类业务
1施工图
2 图审
3 地勘
4 测绘等
四、招标类型
五、招标类型的使用条件
六、设计单位的考察和入围
七、招投标小组、招标委员会构成
八、招投标过程管理
九、相关附件
设计院入库、入围、及相关附件及模版由产发事业部规划设计中心提供。
十、解释权限及生效日期
本制度由产发事业部规划设计中心负责解释,下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