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第二章
财产保险
第一章财产保险概述1、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2、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按保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将财产保险分为不足额保险、足额保险、超额保险。
4、按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可将财产保险分为定值保险和不定值保险。
5、共同分摊海损时期可以称为财产保险的原始阶段。
6、海上保险和火灾保险先后出现,并存发展,是近代保险阶段。
7、工业保险与汽车保险是现代保险阶段。
8、财产保险的一般特征:业务性质补偿性、承保范围广泛性、经营内容复杂性、单个保险关系不等性。
名词解释1、财产保险:以财产及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补偿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保险。
2、保险价值:保险标的在某一时刻(事故时、投保时)可用货币估算的经济价值。
3、足额保险: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
4、定制保险:保险双方投保时约定保险价值,并据此确定保额,事故时以保额作为计算赔款的依据,而不再对标的重新估价。
5、不定值保险:保险双方签订保险合同时,不在保单上载明保险价值,只是订明保额,作为赔款最高限额,事故时,在估算保险价值并作为赔款的依据。
简答题:1、简述财产保险的基本特征。
①业务性质具有补偿性。
②承包范围具有广泛性。
③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④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2、简述财产保险的作用。
(1)微观经济作用:①对家庭和个人解除后顾之忧,保障生活安定。
②对企业保障企业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
(2)宏观经济作用:①促进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
②促进社会稳定。
③促进科技进步。
④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防灾减灾的意识,保障社会财富的安定。
⑤促进对外贸易和经济交往。
4、试比较财产保险与政府救灾共同点:为遭灾的社会成员提供经济上的补偿。
区别:第二章财产保险合同1、保险凭证是简化了的保单,又称小保单。
2、批单(批贴)通常用于对已经印制好的保险单的内容作部分修改,或对已经生效的保险单的某些项目进行变更。
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
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财产保险的责任范围、限制保险人的责任、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及其处理、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款。
第二章保险标的第二条本保险应约定具体的保险标的,并载明其名称、质量、数量、保险价值和投保金额等主要事项。
第三条保险标的应为被投保财产的附属设备、附属物或因保险标的设备、物遭受直接物理损失而影响使用功能使被保险人需要继续维修或重建的附属费用。
第四条在同一保险合同中,可以将相同性质、同一时间、地点、同一保险利益的多个保险标的合并为一个,保险费按标准分别计算。
第五章险别和责任第五条本保险可分为火险、水险、盗抢险等险别。
被保险人根据被保险财产的性质和实际需要,与保险人协商确定所投保的险别和责任。
第六条火险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财产因火灾直接造成的损失,以及为扑救灭火等必要而支付的损失。
第七条水险保险责任范围包括因暴雨、洪水、泄漏、管道破裂等直接导致财产受损的情况。
第八条盗抢险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财产遭受盗窃、抢劫、抢夺导致的损失。
第九条在保险合同中,可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实际需要,分别约定上述险别的责任范围和限制。
第十章保险责任的起始和终止第十一条保险责任的起始时间为保险合同成立时,并符合约定的投保起始时间。
第十二条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为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时,若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责任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若被保险人未在保险期间届满之前提出续保要求,保险责任届满后自动终止。
第十四章理赔事宜第十五条一旦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按照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保险人将依据条款约定,对保险事故进行理赔。
第十六条保险人有权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必要的调查文件和材料,以便进行理赔。
第十七条保险人应在收到完整的理赔申请材料后的合理时间内,对理赔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及时支付理赔款项。
第十八条理赔额以实际损失为限,不得超过投保金额。
财产保险笔记
第一章:财产保险导论第一节财产保险的概念●财产保险,是指以各种财产物资和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以补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为基本目的的一种社会化经济补偿制度。
●财产保险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对各种风险进行管理的专业化与社会化方面。
●种类:按经营范围分:广义的财产保险:除寿险意外的一切保险狭义的财产保险:仅指财产损失保险按保险标的是否有形:有形财产保险;无形财产保险按保险保障范围:财产损失险:火灾、运输工具、货物运输、工程、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产品、公众、雇主、职业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信用、保证保险●经营主体:集团型保险公司:平安、太平洋、中国人保控股综合型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华泰、大地、中华联合等专营型财产保险公司:安信农业、天平汽车保险第二节财产保险的性质与特征●财产保险性质:1、涉及财产保险的物质财产或经济利益在保险领域的运动规律宏观经济活动与微观经济活动经济利益再分配经济数量变动2.财产保险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要素自然基础——客观风险经济基础——剩余产品社会基础——商品经济损害填补学说商品经营和市场价值●财产保险的基本特征:业务性质具有补偿性。
承保范围具有广泛性。
经营内容具有复杂性。
单个保险关系具有不等性。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比较:保险标的的区别保险金额的确定(?思考人身保险的保险价值问题)保险合同性质(补偿性和给付性)被保险方获偿权益的区别风险管理的区别投资风险承保风险费率依据的区别保险期限的区别是否具有储蓄性第三节财产保险的职能与作用●职能:(一)几种不同的理论观点单一职能论双重职能论多重职能论主次职能论(二)基本职能——经济补偿、分散危险(三)派生职能——防灾防损、融资●作用:宏观作用: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有助于财政收支计划和信贷收支计划的顺利实现。
有利于对外贸易和国际交往,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
微观作用:财产保险有助于企业及时恢复经营、稳定收入。
2024年最新财产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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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概述
第一章:保险范围
该章节说明了财产保险所覆盖的范围,包括财产的种类以及可能的保险风险等。
第二章: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该章节详细描述了保险金额的计算和确定方法,以及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计算方法。
第三章:保险责任和免赔额
该章节列出了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赔付金额的计算方法和免赔额的设定等。
第四章:保险事故处理
该章节详细描述了保险事故的处理程序和流程,包括申报损失的时间要求、索赔文件的提交、理赔程序的批准和赔付等。
第五章:投保和终止保险
该章节涵盖了投保人的义务和责任,以及保险公司终止保险合同的条件和程序等。
第六章:保险金的支付
该章节详细描述了保险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程序等。
第七章:理赔纠纷解决
该章节概述了理赔纠纷的解决方法和程序,包括仲裁、诉讼等。
第八章:其他条款
该章节包括了一些其他的重要条款,如合同生效和变更、保险合同解释和适用法律等。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个概述,实际的财产保险合同内容会根据具体的保险公司和地区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的财产保险合同,请咨询保险公司或专业保险代理人。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21)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2021)【发文字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10号【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16【实施日期】2021.10.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10号)《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4月2日经银保监会2021年第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席郭树清2021年8月16日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对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监督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财产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监督管理,遵循保护社会公众利益、防止不正当竞争、与市场行为监管协调配合原则。
第三条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分类监管、属地监管,具体由银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四条财产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制订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并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财产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向银保监会或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申报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者备案。
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得申报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者备案。
第六条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切实履行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行业自律管理职责,推进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通俗化、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研究制订修订主要险种的行业示范条款,建立保险条款费率评估和创新保护机制。
中国精算师协会应当研究制订修订主要险种的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率。
第二章条款开发和费率厘定第七条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依法合规,公平合理,不侵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危及财产保险公司财务稳健和偿付能力;应当符合保险原理,尊重社会公德,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银保监会的有关规定。
2024年企业财产保险方案经典版
2024年企业财产保险方案经典版第一章引言企业财产保险是一种保护企业财产免遭意外损失的重要保险方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财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保险方案的设计变得愈发重要。
本文将针对2023年的企业财产保险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经典版的____字详细内容。
第二章保险范围2.1财产损失保险2.1.1建筑物保险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保险公司将为建筑物提供全险保障,包括火灾、爆炸、水灾、风灾等各类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失。
保险金额根据建筑物的价值和修复成本来确定。
2.1.2设备设施保险企业的设备和设施是其正常运营的重要基础。
保险公司将根据设备和设施的价值提供保险保障,包括设备遗失、损坏、盗窃等情况。
2.1.3库存保险企业的库存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重要资产。
保险公司将为企业的库存提供全险保障,包括火灾、爆炸、水灾等各类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失。
2.1.4办公设备和家具保险办公设备和家具是企业正常办公和员工生活的基础设施。
保险公司将根据设备和家具的价值提供保险保障,包括设备遗失、损坏、盗窃等情况。
2.1.5租赁设备保险企业可能会租赁一些设备来支持生产和经营活动。
保险公司将根据租赁设备的价值提供保险保障,包括设备遗失、损坏、盗窃等情况。
2.2责任保险2.2.1公共责任保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对第三方造成损害。
保险公司将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规模提供公共责任保险,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情况。
2.2.2雇主责任保险企业作为用人单位需要对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保险公司将根据企业的员工规模和工作风险提供雇主责任保险,包括员工遭受意外伤害、职业病等情况。
2.3业务中断保险企业的经营活动可能会发生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业务中断。
保险公司将根据企业的经营范围和规模提供全险保障,包括设备故障、灾害、供应链中断等情况。
第三章保险金额和投保标准3.1保险金额确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每一项保险的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应该能够覆盖企业在发生意外事件时的损失,并根据每项保险的特点进行细致的设计。
基本财产保险管理规章制度
基本财产保险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定目的为了保障国家财产安全,规范基本财产保险的管理,促进基本财产保险市场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保险财产范围基本财产保险的保险财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商业、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及个人的财产。
保险财产的种类、具体范围以保险合同为准。
第三条基本原则基本财产保险业务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被保险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和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是对基本财产保险业务进行监督管理的机构。
第五条机构设置基本财产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置总公司并设立分公司,构建健全的管理体系。
第六条管理制度基本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制定健全合理的管理制度,确保业务经营规范、财务制度完善、风险控制有效、内部管理严密。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七条业务范围基本财产保险公司可以开展固定资产保险、流动资产保险、责任保险等业务。
第八条保险合同基本财产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明确保险责任、保险标的、保险金额、适用的免赔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和费用等。
第九条保险费率和费用基本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实行风险定价,根据保险责任程度和被保险人财产状况确定费率;保险费用应当在费率约定范围内合理确定。
第十条建立健全的赔款处理制度基本财产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赔款处理制度,确保赔款的公正、及时、有效处理;对索赔材料和赔偿金额应进行核实和审查。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法律法规基本财产保险公司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从事保险业务的,由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采取责令改变实际控制人、责令停业、吊销许可证、注销登记等措施。
第十二条侵权责任基本财产保险公司因差错处理、过错判断、管理不当等原因给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章制度基本财产保险公司违反本规章制度规定的,由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改正,并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第一章可保财产第一条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下列家庭财产均可做为保险标的,由投保人向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五、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与他人共有的本条一至四款所列财产。
本条所指被保险人为参加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
本条所指保险人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下同)。
第二章不保财产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一、房屋及附属设备;二、交通工具;三、拖拉机、农用机械等;四、个体工商户、连家铺子因营业所使用的财产和待销商品;五、金银、珠宝、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纪念币、奖章、奖牌、邮票、古玩、古书、字画、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宠物、花、树、鱼、虫、鸟、盆景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和工艺品;六、烟酒、食品、粮食、农副相关生产产品、药品、化妆品;七、游戏卡、唱盘、影碟、录音录象带、软盘、表、笔、眼镜、无线通讯设备、打火机、手包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八、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中未列明的其它家庭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章保险期限第三条保险期限分为一年、三年、五年期、长效还本保险为一年至八年有效。
自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保险费次日零时起到规定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
第四章保险金额第四条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财产相关本次项目分别列明。
第五章保险费第五条本保险分为非还本及还本保险两种形式,由投保人自愿选择,被保险人应当在投保时依照收费标准一次缴清保险费。
收费标准请详见附表。
第六章保险责任第六条保险人仅对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经济损失、负赔偿责任: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地震、地陷、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以及外来的建筑物和其它固定物体的倒塌;四、在发生以上灾害事故时,为防止灾害蔓延采取的必要措施所造成的保险财产损失,以及在施救过程中支付的合理费用。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中小企业财产一切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中小企业财产一切险条款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中小企业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保险合同的订立1.1 本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与保险人达成协议,投保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申请。
1.2 保险人有权根据投保人的申请和合同约定,决定是否接受保险,并最终签署合同。
1.3 本保险合同一经双方签署即生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条保险责任的确认和范围2.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和相应的保险服务。
2.2 财产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水灾、盗窃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的损失。
2.3 保险人将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投保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二章保险费及支付方式第三条保险费的计算和支付3.1 保险费的计算方式根据被保险财产的价值、风险等因素决定,具体计算方法详见附件一。
3.2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包括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两种方式,具体方式按双方协商的约定执行。
第四章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五条保险合同的变更5.1 保险合同生效后,如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双方应达成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署确认才能生效。
5.2 变更后的保险合同内容将替代原合同内容,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保险合同的解除6.1 在保险期限内,如果投保人需要解除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手续费。
6.2 如因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合同义务或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相应的损害赔偿权利。
第七章保险事故处理第八条保险事故通知和申报8.1 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保险事故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8.2 保险人将根据申报的情况和相关证明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向投保人支付相应的赔偿。
第九条保险金的计算和支付9.1 保险金的计算根据被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和合同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计算。
9.2 保险金的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和投保人的选择决定,可以选择直接支付或按分期支付。
财产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办法
财产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财产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防范保险公司营运风险,根据《保险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财产保险公司。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通过严格界定理赔费用内容,加强理赔费用内部控制管理,规范理赔费用列支和与核实,以保障理赔工作正常进行,提高理赔工作质量,提高行业经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第二章理赔费用的定义及分类第四条保险公司的理赔费用是指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发生的与保险理赔业务相关的各项费用支出。
第五条理赔费用按照是否与某一特定赔案直接相关,分为直接理赔费用和间接理赔费用.第六条直接理赔费用,是指其发生与某一特定赔案直接相关,能够直接确认到该赔案的费用.不可单独计量、按照一定原则分摊至某一特定案件的费用不得作为直接理赔费用,直接理赔费用具体包括:(一)公估费、检验费、代查勘费,是指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对保险事故进行查勘、定损、理算等发生的费用;(二)鉴定费、检测费、咨询费、顾问费,是指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对保险标的损失进行调查、鉴定、检测或出具证明发生的费用;(三)律师和诉讼费,是指与保险理赔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以及其它非诉讼方式下(包括但不限于抗辩、追偿)所产生的诉讼/仲裁、律师费、执行费等费用;(四)差旅费用,是指理赔查勘过程中发生于某一特定赔案上的差旅费用,包括理赔查勘车辆的过路过桥费以及理赔查勘人员的交通费、食宿费等;(五)其它费用,包括侦查费、身份信息查询、配件价格查询、救助担保、外部奖励、追偿成本等费用。
第七条间接理赔费用,是指其发生与保险理赔业务相关,但无法具体归属到某一特定赔案的费用,具体包括:(一)查勘车使用费用,包括理赔查勘车的折旧费、租赁费、燃油费、维修费、保养费、保险费、年检费、过路过桥费、车船使用税等;(二)公估费,是指采用公估模式查勘,但合同不指向某一特定赔案且合同金额不与某一特定赔案关联的费用;(三)律师费,是指为理赔常年聘用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的费用;(四)理赔查勘人员的通讯费;(五)理赔用仪器、设备使用费,如数码相机、扫描仪等费用;(六)理赔信息系统费用,包括软件摊销、无形资产许可使用费、维护保养费等;(七)理赔职能部门费用,主要是指发生于理赔职能部门的相关费用,理赔职能部门包括理赔管理部门、理赔电话中心、理赔集中管理模式下理赔运营部门的管理费用。
第二章 企业财产保险
营业额减少所致的毛利润损失=(标 准营业额实际—赔偿期营业额)*毛利 润率
2、考虑企业发展趋势、通货膨胀因 素
实际标准营业额=标准营业额*(1+营 业额增长率+通货膨胀率)
营业额减少所致的毛利润损失=(实 际标准营业额—实际赔偿期营业额)* 毛利润率
例1
某百货商场年营业额为1000000 元,其中营业(生产)成本为 700000元,维持费用为100000 元,净利润为200000元。该商场 于次年2月1日发生火灾,直到7 月31日才全部恢复营业,实际赔 偿期是6个月,保险赔偿期也是6 个月。实际赔偿期的营业额为 100000元,上年2越1日至7月31 日的标准营业额为500000元,那 么应赔偿的毛利润损失是多少?
解:实际标准营业额=标准营业额* (1+营业额增长率+通货膨胀率) =500000*(1+10%+10%) =600000元
营业额减少所致的毛利润损失=(实 际标准营业额—实际赔偿期营业额)* 毛利润率 =(600000—100000) *30%=150000元
(二)因营业费用增加所致的毛利 润损失
1、除外的损失原因引起的损失 2、特定的责任免除项目 3、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
损失和费用
二、财产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 任和除外责任
(一)保险责任 综合险的保险责任不仅包括以上基本
险的保险责任,还把责任扩展到暴雨、 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在这里强调是地震仍是除外责任) (二)除外责任 在基本险的基础上还包括:地震造成 的一切损失;堆放在漏天及罩棚下的 保险标的以及罩棚本身因暴风、暴雨 造成的损失。
财产保险(第二版)习题库习题
财产保险(第二版)习题汇编第一章财产保险导论一、名词解释1.财产保险2.定值保险3.不定值保险4. 经济补偿职能5.共同海损分摊原则6.保险密度7.保险深度8.重复保险9.无形财产保险10.强制保险二、判断题1.财产保险是以有形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定值保险是财产保险合同中列明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
()3.重置价值保险是指发生损失时按市场重置价值赔偿的保险。
()4.第一损失保险是有利于保障保险人利益的保险。
()5.财产保险承保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包括物质的直接损失和合理的费用。
()6.财产保险保险对象的危险集中,保险人通常采用分保或再保险的方式进一步分散风险。
( )7.共同分摊海损的建立与发展时期是近代保险阶段。
( )三、选择题1.财产保险业务中最原始、最重要的保险对象是()A.有形的物质财产B.无形的财产C.派生的经济利益D.损害赔偿责任2.保险市场可以接受的风险是()A.投保风险B.可保风险C.保险风险D.市场风险3.财产保险按保险标的的性质不同分,可分为积极型财产保险和()A. 定值财产保险B.消极型财产保险C.不定值财产保险D.定额财产保险4.我国保险法规定,设立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A.1亿元B.2亿元C.5亿元D.10亿元5.保险其有促使被保险人预防损失之功能,如能安善实行,具有下列何种效益()A.减少保险赔款B.降低保险费率C.降低社会成本D.以上皆是。
6.不足额保险是指()A.保险金额大于保险标的可保价值B. 保险金额小于保险标的可保价值C.保险金额小于保险标的重置成本D.以上皆非。
7.保险标的之重置成本是指其()A.原始取得成本B.在估计价值之当时的重新购置成本C.零售价格D.以上皆是8.国际上通常将保险分为()A.财产保险B.人身保险C.寿险D.非寿险9.财产保险体系在第一层次的业务结构可划分为()A.财产损失保险B.农业保险C.责任保险D.信用保证保险四、简答题1.广义的财产保险主要包括哪些?2.如何理解财产保险概念的科学内涵?3.涉及财产保险的物质财产或经济利益在保险领域的运动规律主要有哪些?4.财产保险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要素包括哪些?5.什么是损害填补学说?6.财产保险的基本特征有哪些?7.财产保险的比较特征有哪些?8.什么叫定值保险?如何区别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9.根据保险保障的范围不同,财产保险可分为哪些险种?10.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包括哪些?11.财产保险的派生职能包括哪些?12.财产保险的宏观作用和围观作用分别包括哪些内容?第二章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一、名词解释1.保险利益2.保险利益原则3.预期利益4.最大诚信原则5.确认保证6.承诺保证7.弃权与禁止反言8.近因原则9. 损失补偿原则10.重复保险分摊原则二、判断题1.预期利益必须以现有利益为基础。
财产保险课程课后作业
案例与习题集习题一第一章:财产保险概述一、名称概念财产保险;广义财产保险;狭义财产保险;非寿险;损失分摊机制二、作业财产保险的性质特征在财产保险实务中的体现。
三、复习思考题1.理解财产保险的概念。
2.与人身保险相比,财产保险有那些特征?3.财产保险有那些主要险种?4.财产保险活动是等价交换吗?5.国际上通常如何划分保险业务?6.财产保险公司是“进口”的好还是“国产”的好?习题二第二章:财产保险的起源与发展一、名称概念船舶抵押贷款;共同海损;劳和社;海上保险;比萨保单;冒险借贷;无偿借贷;四、作业1.财产保险市场主体的发展状况。
2.财产保险市场监管的基本情况。
三、思考题1.了解保险发展现状?2.简述建国后我国财产保险发展的历史过程与启示。
3.简要介绍国外财产保险发展史。
4.财产保险的发展趋势。
习题四第四章:财产保险的基本原则一、名称概念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重复保险分摊原则,近因原则;代位追偿原则;如实告知;弃权与禁止反言;保险委付;比例赔偿方式;第一风险赔偿方式;限额赔偿方式二、作业1.财产保险六大原则的内容。
三、思考题1.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赔偿方式有那些?2.财产保险保险利益的规定与人身保险相比有何不同?3.如何判定近因与保险赔偿责任?4.重复保险的分摊方式有那些?5.简述损失补偿原则质与量的规定。
6.财产保险保险利益有何特点?7.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后果。
8.代位追偿与委付有何联系与区别。
四、案例2002年2月,某县水泥厂将单位厂车一辆转卖给个体户刘某,该车已投保车损险,保额10万元,刘某接车时,因经济条件不够而未交清8万元的车款,但打了一张欠条得车队,欠条中还写明车损险保单在接车时转交给刘某,接车后一切风险及修理费由刘某自己负责。
由于车款未付清,双方都未到交通监理部门、保险公司办理过户手续。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刘某接车后一星期就出了车祸,损失3万元,刘某持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拒赔。
企业财产保险理赔管理制度
企业财产保险理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财产保险理赔管理工作,保障企业财产安全,提高企业风险管理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财产保险理赔管理工作,包括对企业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保险理赔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财产保险理赔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财产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四条企业财产保险理赔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保障企业利益为核心,确保财产保险的有效理赔。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建立稳固的合作关系,提高理赔效率,降低企业经营风险。
第二章财产保险理赔管理流程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财产保险理赔管理流程,包括报案、受理、审核、赔付等环节,确保财产保险理赔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企业发生财产损失或灾害事故后,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据。
第八条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派员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事故情况,收集相关证据。
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对报案进行审核,确定保险责任,做出理赔决定。
第十条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对企业进行赔付,确保企业在财产损失后的经济权益得到保障。
第三章财产保险理赔管理责任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财产保险理赔管理工作责任制度,明确财产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责任人和职责,确保财产保险理赔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二条企业财产保险理赔管理工作责任人应当熟悉企业财产保险政策和条款,做好理赔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财产保险理赔管理工作责任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对企业损失进行勘查和审核,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第四章财产保险理赔管理监督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财产保险理赔监督机制,加强对财产保险理赔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对财产保险理赔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财产保险理赔管理档案,记录相关的理赔过程和结果,确保理赔工作的透明和合规。
第五章财产保险理赔管理培训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加强对财产保险理赔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理赔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02章企业财产保险
第四节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
一、 费率的分类: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费率 分为工 业类、仓储类和普通类。 二、费率的计算:财产保险的费率计算单位 规定为按每千元保额计算,费率表达形式 为: xx‰. xx‰ 保险费的高低取决于三个因素: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三、 影响企业财产保险费率的主要因素有: ** 1. 投保险种:基本险、综合险(财产险或财 产一切险)、附加险及免赔额的高低; 2. 房屋的建筑结构:钢骨结构、砖石结构、 木结构等; 3. 占用性质; 4. 地理位置;
二、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一) 可保财产: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 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 关系的财产。
用会计科目反映:如固定资产、流动财产、 帐外资产等 用企业财产项目类别反映:如房屋、建筑 物、机器设备、材料、商品物资等
不保的原因: (1)这些财产不属于一般性的生产资料或商品; (2)这些财产缺乏价值依据或很难鉴定其价值; (3)承保这些财产会与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相抵 触; (4)必然会发生危险的财产; (5)应该投保其他险种的财产。
第二节 企业财产保险的险种
目前我国的企业财产保险分为国内业务和涉外业 务。 财产保险基本险 国内业务 财产保险综合险 (普通)财产保险 涉外业务 财产一切险
三. 附加险 1. 盗窃 2. 露堆财产保险/矿下财产保险 露堆财产保险/ 3. 锅炉压力容器损失 4.管道破裂损失 4.管道破裂损失 5. 橱窗玻璃破碎险 6. 营业中断保险(利润损失保险)
第三节 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
一、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 保险价值:按出险时的重置价值确定。 保险金额(1 保险金额(1)按帐面原值确定 (2)按帐面原值加成数确定 (3)按重置价值确定 (4)按其他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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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保险的被保险人
纽约标准火险保单指明“承保指定的被保险人和其法 定代表的火灾损失及由于火灾而搬迁财产到安全地带造成 的损失”。其中的法定代表包括被保险人的监护人、遗嘱 执行人、破产管理人、遗产继承人或其他具有合法资格的 代理人。很明显,扩大了被保险人的范围。其重要性在于, 当指定的被保险人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可由其 合法的代表人代为行使保单所赋予的权利。美国纽约标准 火险保单规定,没有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转让给他 人。因该合同是对人合同,一旦被保险人出现变化,可能 会出现各种新的风险,而给保险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我国的火灾保险——财产险的保险 责任
(1)火灾、爆炸、雷电。 火灾: 有燃烧现象 不可抗力 意外的,超出了正常范围
案例:某事业单位向A保险公司投保财产综合险, 承保房屋建筑及附属机器设备等设施。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表示投保设备中有一电 梯线路起火,造成配电柜起火使两部进口电梯受损, 索赔金额超过100万元。
接到报案后A公司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该单位独立 在大厦 办公,办公大楼使用一年左右,到现场查勘 时已看不到火灾的情景,只是在空气中有较重的胶 皮气味,对损失标的的检查发现线路有烧焦痕迹, 电梯配电柜多处有熏黑的痕迹,经检测该配电柜多 处受损,需重新更换。
我国财产一切险保单提到“被保险人及其代
表”,但未作详细解释。而关于保单转让一事, 与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规定大致相同,即“在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若需变更合同内容, 如变更被保险人名称、占用性质、危险程度、财 产增减、财产存放地点、权利转让等,须书面申 请办理批改手续,经保险公司同意后,签发批单, 附于保险单上,作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若需要 增加保险费,应当按规定补交保险费”。
火灾保险的基本特点
(1).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是陆上处于相 对静止状态条件下的各种财产物资,动态 条件下或处于运输中的财产物资,不能作 为火灾保险的投保标的投保;
(2).火灾保险承保财产的存放地址是固定 的。被保险人不得随意变动。如果被保险 人随意变动被保险财产的存放地址或处所, 将直接损害保险合同的效力;
财产保险第二章
火灾保险
火灾保险,简称火险,是指以存放在固
定场所共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财产物资为 保险标的的一种财产保险。作为财产保险 中最常见的一种业务来源,火灾保险的产 生要晚于海上保险,早于工业保险与汽车 保险等。
火灾保险的产生和发展
火灾保险制度,起源于1415世纪德国陆上的火灾“基尔特” 制度。1666年的伦敦大火,是火灾保险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重大事 件,这场火灾几乎烧毁了伦敦城,它不仅给人们带来了火灾危害 的惨烈教训,更促使人们通过建立火灾保险制度,提供灾后经济 补偿来化解火灾危险。
在我国,以企业财产保险为例,其保险标的大体为:属
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其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具有其他法律 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此外还有金 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 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财物以及堤堰、水闸、 铁路、涵洞、桥梁、码头等特别约定的可保财产。不保财 产包括土地、矿藏、货币、票证、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 物、保险人根据保险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声明不予承保的 财产等等。
(3).火灾保险危险相当广泛,不仅包括各 种自然灾害与多种意外事故,还可以附加 有关责任保险或信用保险,企业还可以投 保附加利润损失保险,或附加盗窃危险保 险等。可见,火灾保险的承保危险通过与 附加险的组合,实际上可以覆盖绝大部分 可保危险。
火灾保险承保的保险标的
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只在声明中简略 列举了所保财产的种类,而在有关附加保 单中加以详细说明。譬如:为特定财产购 买火灾保险,原则上应以购买保险时的指 定财产为保险标的。但它详细列举了不保 财产:账簿、票据、通货、契据、债务证 明、现金、有价证券等。金银条块及文稿 两项除非特别约定,否则不保。
火灾保险的承保风险
美国纽约标准火险保单承保的范围包括: (1)火。构成火的条件为:①有火光或火焰,
并快速燃烧所引起;②须由敌意之火而非善意之 火造成。在我国,构成火灾的条件为:①有燃烧 现象,即有光、有热、有火焰;②由于偶然和意 外事件发生的燃烧;③燃烧失去控制并有蔓延扩 大趋势。此外,根据近因原则,不论造成损失的 原因是否为火灾本身,只要火灾业处,办理住宅火险, 1680年他同另外三人集资4万英镑;成立火灾保险 营业所,1705年更名为菲尼克斯即凤凰火灾保险 公司。
1710年,波凡创立了伦敦保险人公司,后改称太 阳保险公司,接受不动产以外的动产保险,营业 范围遍及全国
1871年芝加哥一场大火造成1.5亿美元的损失,其 中保险公司赔付1亿美元,可见当时火灾保险的承 保面之广
(3)从受承保风险事故——火灾威胁的处所搬 迁财物而造成的损失。当火灾事故发生后,被保 险人为了抢救处于危险中的财产,在搬运过程中, 可能发生失落、破损、雨淋、偷盗等损失,均属 美国纽约标准火险单保险责任范围。
除上述风险事故外,被保险人可以批注的方 式加保其他风险事故,譬如飓风、地震、冰雹、 爆炸、暴动、物体坠落、故意破坏、玻璃破损等 等。
(2)雷击。美国火险保单早期,并不承担 此项风险,但由于雷击引起火灾本身所造 成的损失,需赔偿。但是,由于雷击与火 灾损失很难区分,且一旦保险后,双方很 容易就雷击造成的损失发生纠纷,后果都 会使保险人处于不利地位。所以,以后就 将雷击单独列为火险的承保风险,即只要 发生雷击,不论有无火灾发生,其损失均 可赔偿。
我国最早的火灾保险公司
我国最早的火灾保险公司是“香港火 烛保险公司”(Hong Kong Fire Insurance Company),系英商怡和洋行1866年设立于香 港,是中国领土最早出现的一家火险公司, 注册资金为二万美金,大买办何东是该公 司的驻华经理之一。该公司每年所获盈利, 相当于股本的50%,股票增值曾达到过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