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
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
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
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
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
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
给予50元/月的增资。
第十一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相同的晋升和短期培训机会,享
受同在编人员的假期,以及享受一定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全勤奖)。
第十二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的政治待遇,党团员需将组织关
浅谈公立医院编外人员管理
浅谈公立医院编外人员管理
公立医院编外人员是指不属于医院编制内的人员,包括临时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个体执业人员等。由于公立医院本身人员编制有限,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编外
人员的加入成为解决医务人员短缺问题的重要途径。公立医院编外人员的管理也面临着一
些挑战和难题。本文将从管理思路、用工安排和绩效考核等方面,浅谈公立医院编外人员
管理的相关问题。
公立医院应树立灵活的管理思路,以应对编外人员的多样化需求。由于编外人员的身
份与编制内职工有所不同,他们具有灵活的用工模式和工作方式,需要更加注重个体差异,在管理上不能一刀切。公立医院应设计相应的用工制度,包括临时聘用、劳务派遣、个体
执业等,根据不同职责和工作性质,为编外人员提供灵活的用工方式。医院应根据编外人
员的特点,对其进行分类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待遇,确保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之间的权益。
公立医院应合理安排编外人员的工作岗位和职责,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编外人员
参与医院的工作,是为了解决医务人员短缺问题,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公立医院在安排编
外人员的岗位和职责时,应结合其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合理安排其工作内容,确保其能
够发挥所长,为医院的发展做出贡献。医院应加强对编外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工作
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公立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激励编外人员提高工作绩效。对于编外人员来说,绩效考核不仅是评价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也是激励个体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有效
手段。公立医院应根据编外人员的工作特点和工作内容,建立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医院编外人员规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编外人员管理,提高医院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
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编外人员,包括合同制工人、临时工、兼职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编外人员享有与医院正式员工
同等的工作权利和福利待遇。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
第四条编外人员的职责: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2. 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3. 参与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维护医院形象,为医院发展做出贡献。
第五条编外人员的权利:
1. 获得与医院正式员工同等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2. 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年假;
3. 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及福利;
4. 参与医院民主管理,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
第六条编外人员的招聘与录用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招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编外人员的招聘条件:
1.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
2. 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3. 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 符合医院岗位要求。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
第八条编外人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
1. 工作表现;
2. 业务水平;
3. 遵守纪律;
4. 团队协作。
第十条编外人员的晋升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依据考核结果和岗位需求进行。
第五章培训与继续教育
第十一条医院为编外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机会,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编外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浅谈公立医院编外人员管理
浅谈公立医院编外人员管理
公立医院编外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是指在医院内从事非编制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制人员、外聘人员等。他们在医院中担任重要职责,为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做出贡献,科学、合理地管理编外人员对于提高医院的综合治理水平和工作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公立医院应明确编外人员的管理主体和权限。医院的管理主体应该是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具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应明确编外人员的数量、岗位、待遇等,并进行统一管理,不得因岗位差异而形成不同待遇,要建立健全编外人员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确保编外人员的劳动权益得到保护。
公立医院应依法规范编外人员的用工合同和薪酬待遇。编外人员与医院之间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工时等条款,保障双方的权益。医院应根据编外人员的工作量和贡献,设定合理的薪酬制度,确保编外人员的工资水平与其工作实际相符合,避免出现劳动法违规行为。
公立医院应加强对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编外人员作为医院的一员,应与医院的正式员工一样,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接受医院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定期对编外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警示和培训。
公立医院应积极为编外人员提供职业发展和培训机会。医院应制定职业发展规划,帮助编外人员明确自身职业路径和发展方向,提供培训机会,提升其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医院还应建立编外人员与正式员工之间的交流渠道,促进沟通和合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公立医院应科学合理地管理编外人员,确保他们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益。只有与医院正式员工一样受到公平对待,得到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编外人员才能更好地为医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浅谈公立医院编外人员管理
浅谈公立医院编外人员管理
公立医院编外人员管理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编外人员,即非正式工作人员,他们在医院内主要从事一些非核心医疗工作,比如后勤保洁、安保等,他们的薪资福利和工作待遇一直备受争议。如何科学合理地管理编外人员,是公立医院管理的一个重要问题。
我们需要从管理的角度来看待编外人员。公立医院的编外人员管理是不可避免的,因为医院的运作离不开这些人员。他们虽然不是医护人员,但在医院的日常运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编外人员的管理需要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公立医院应建立科学的编外人员管理制度。这一制度应清晰明确地规定编外人员的招聘标准、工作职责、薪资福利和培训以及考核等方面的内容,确保编外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为医院管理提供指导和支持。制度的建立应充分考虑到医院的实际情况,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符合医院的管理需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公立医院需要加强对编外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医院可以通过定期开展相关培训,提高编外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也可以加强对编外人员的考核和管理,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医院还可以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激励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公立医院还应该完善编外人员的薪资福利待遇。虽然编外人员并非医护人员,但他们同样是医院的一份子,他们的劳动应当得到应有的回报。医院应该根据编外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为他们提供合理的薪资福利待遇,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并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公立医院还应该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医院可以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对编外人员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院的正常运作。医院还可以加强与编外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
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1.政策
是医院所有编制外人员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
2.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编外人员的工作热情,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保证医院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3.标准
3.1编外用工的分类及管理
3.1。1引进人才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人才引进到我院工作的,一经引进后立即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享有与我院在职在编职工同工同酬待遇。
3。1.2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享有与在职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待遇,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签劳动用工合同。
3。1。3非全日制本科、专科、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药、护、技等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1.3.1已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在我院工作满十年以上,获得本科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证、主治医师资格证的临床医师,可以享有与我院在职在编职工同工同酬待遇。
3。1。3。2大专以上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证、资格证,到我院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签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未满一年的可以先享受合同待遇,待工作满一年后再行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3。1。3.3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证、资格证,通过成人高考取得大专录取通知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先享受合同待遇,待取得大专毕业证后再签劳动用工合同.
3。1.3.4中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证、资格证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因不具备独立上岗的资格,故只能作为我院延长实习人员,待获得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应该具备的任职资格后,方能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3。1。4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行政、财务、后勤等工作的。
编外护士管理办法
编外护士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编外护士是指在医疗机构外工作的具有护士资格的人员。随着社会对医疗资源
的需求不断增加,编外护士在医疗服务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为了规范编外护士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编外护士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管理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外编外护士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三、编外护士的职责和权益
1. 编外护士应具备合法的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准则。
2. 编外护士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要求,参与护理工作,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3. 编外护士有权获得与其工作内容相符的合理报酬和福利待遇。
4. 编外护士享有与内部护士同等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四、编外护士的管理要求
1. 医疗机构应与编外护士签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报
酬等相关事项。
2. 医疗机构应建立编外护士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编外护士的基本信息、执业证书、培训记录等。
3.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编外护士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提升,确保其具备应有的专
业水平。
4. 医疗机构应建立编外护士工作考核制度,对其工作质量进行评估,并根据评
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5. 医疗机构应建立编外护士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反馈编外护士的投诉
和意见。
五、编外护士的离职和解约
1. 编外护士有权提前向医疗机构提出解约申请,医疗机构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
处理。
2. 医疗机构有权根据编外护士的工作表现和违规情况,解除与其的合同关系。
3. 编外护士在离职前应完成相关工作交接,并归还医疗机构的财物和资料。
医院编外管理制度
医院编外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医院编外管理工作,保障医院正常运行和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范围
医院编外管理,是指针对医务人员编外工作、聘用医疗专家、引进来院专家等编外事项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组织架构
1.医院设立编外管理委员会,负责编外管理工作的审批和监督。
2.设立编外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编外管理工作。
第四章编外管理的流程
1. 医务人员编外工作
(1)医务人员编外申请:医务人员提出编外申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申请审批:由编外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3)签订协议:医务人员与医院签订编外协议,并确定相关待遇和职责。
(4)履行编外职责:医务人员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编外职责。
(5)监督管理:医院编外管理办公室对医务人员的编外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2. 聘用医疗专家
(1)专家评审:医院对聘用的医疗专家进行资格评审,确保专业能力和医疗水平符合要求。
(2)协商约定:医院与医疗专家协商约定聘用事项,确定相关待遇和服务内容。
(3)签订协议:双方签订聘用协议,明确聘用期限、服务范围和待遇等事项。
(4)日常管理:医院对医疗专家的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监管和管理。
3. 引进来院专家
(1)确定需求:医院根据临床需求和科研项目确定引进专家的具体领域和人选。
(2)拟聘邀请:医院相关部门向拟聘邀请的专家发送邀请函和相关合作协议,并就相关事项进行协商。
(3)签订合同:双方签订合同,确立专家的聘用事项和待遇。
(4)接待安排:医院安排专家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第五章监督管理
1. 监督对象
医院编外管理办公室对编外人员的工作情况负责监督管理。
浅谈公立医院编外人员管理
浅谈公立医院编外人员管理
公立医院编外人员管理是指医院之外,聘用在医院中实际从事医疗工作的人员。这类
人员通常不属于医院编制内,但与医院的工作密切相关,是医疗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
立医院编外人员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公立医院编外人员的数量较多,来自不同的单位和部门,具有不同的专业背景和工作
经验。针对不同的编外人员,医院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入职考核、培训和岗位调
整等。入职考核应对编外人员的专业能力和适应能力进行评估,确保人员的质量和匹配度。培训是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针对性培训,提高编外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使其更
好地适应医院的工作要求。随着工作的推进和发展,编外人员可能需要调整岗位,医院应
根据个人的发展需求和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安排,以充分发挥每个编外人
员的潜力和优势。
公立医院编外人员与医院内部员工的管理应有一定的区别。医院内部员工通常属于医
院编制内,享受医院提供的一系列福利待遇和保障。而对于编外人员,由于其非编制内人员,需要员工及医院之间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医院应建立明确的用工合同和管理规定,明确编外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资待遇等事项,以保证双方的权益。医院也要注
重对编外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确保他们履行工作职责,达到医院的要求。编外人员的离职
管理也需要医院重视,及时处理好终止合同和退还相关证件等事宜。
公立医院编外人员的管理需要合理分工和协作。医院应设置相应的管理岗位以处理编
外人员管理工作。这些管理岗位应负责编外人员的招聘、入职、考核、离职等事务,统一
管理和协调。医院内部不同部门之间也需要有良好的合作与沟通,共同协调好编外人员的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
用人员)的管理,保障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所有编外聘用人员。
第三条医院聘用人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聘用人
员的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劳动争议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业务需要和岗位特点,制定
聘用人员的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六条医院应当通过公开招聘、考核招聘、人才
引进等方式,选拔符合岗位要求的聘用人员。
第七条医院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医院应当为聘用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
业发展机会,促进聘用人员的职业成长。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聘用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
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薪酬和福利。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聘用人员的薪酬制度,保障
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并根据市场情况和医院财务状况,合理确定聘用人员的薪酬水平。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为聘用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福
利待遇等保障,并根据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聘用人员的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聘用人员的劳动争议处理
机制,及时解决聘用人员与医院之间的劳动争议。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建立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聘用人员的个人档案。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对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包括招聘、聘用、培训、考核、
薪酬、福利、解聘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热爱本职工作;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
第二章招聘与聘用
第四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招聘程序:
1.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医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2. 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根据招聘条件报名,医院进行资格审查;
3. 考核与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考核和面试;
4. 体检与政审:考核、面试合格者参加体检和政审;
5. 聘用:体检、政审合格者,经医院研究决定后,签订聘用合同。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
第六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入职后,应参加岗前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七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1. 平时考核:由用人科室负责,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纪律等方面;
2. 年度考核: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主要考核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
等方面。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
第八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薪酬制度执行。
第九条医院编外聘用人员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休假、产假等福利待遇。
第五章解聘与终止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是卫生健康委员会颁布的重要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的招聘、管理和评价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效率。本文将重点探讨该办法的内容和实施效果。
一、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内容
1、招聘与录用
该办法明确了医院应当按照规范程序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并通过面试和考试等方式筛选合适人员。对于已经通过招聘程序入选者,除应当签订合同外,还应当按职务给予相应的薪水和福利待遇。
2、职责和权限
医院针对不同岗位的编外聘用人员规定了具体的职责和权限,要求其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不得与其他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或纠纷。
3、绩效考核
医院规定了不同职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绩效考核标准,要求其在工作中积极努力,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4、权利保障
医院应当为编外聘用人员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和保障,包括工作环境、安全保障、按时支付工资等。同时,医院也应该为其提供学习培训机会和职业晋升途径。
二、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效果
该办法的实施对于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提高了招聘录用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该办法规定了明确的招聘程序和标准,使得招聘录用工作更加公开、公正、透明,有助于吸引高素质、专业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加入医院。
2、增强了编外聘用人员的专业性和服务能力
通过规定职责和权限、绩效考核等制度,医院能够更加有针对性地培养编外聘用人员的专业性和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模板
医院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模板
1.医院聘用编外人员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新的尝试,是医院人才队伍的必要补充,要加强编外人员的管理,培养编外人员成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的一支新的接力队伍。
2.试用期管理
(1)引进的急需特殊人才试用期为3个月。
(2)其他人员试用期不超过5个月。
(3)试用期满后经科室考核合格,能胜任招聘岗位职责,本着双向选择的原则,计划科室同意接收,方可签订《劳动合同》,享受院内聘任合同制职工的待遇。
(4)退休返聘人员,没有试用期,工资待遇从返聘上岗之日起当月执行。
3.签订劳动合同
(1)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后医院与员工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聘用合同的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
(3)聘用合同期满,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和每年考核结果,决定延续聘用或终止聘用。
4.绩效薪酬与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
1)引进的急需特殊人才试用期按协议工资发放,试用期满按国家级别职称享受相应待遇。
2)院内自聘编外合同制员工,试用期按《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文件执行。
3)编外聘用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和在编职工同工同酬;按国家相应规定享受保险,其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医院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2)绩效待遇
1)院内编外聘任员工中的特需和紧缺人才,医院绩效薪酬分配在3个月试用期满后与医院在编职工绩效薪酬同工同酬。
2)院内招聘的合同制编外员工,参照医院所在科室在编人员绩效薪酬发放。
(3)住房及其他福利待遇
1)引进的特需和紧缺人才,家不在本市或本区,有住房需求的,医院根据引进人才的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医疗机构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外派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的外派人员管理,保障外派人员的权益,提高外派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派人员是指医疗机构派遣到其他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学术机构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外派人员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服从外派工作单位的管理和领导。
第三条外派人员管理应当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规范为基础,以激励为手段,以管理为手段,确保外派人员的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条外派人员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保护外派人员的权益,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发外派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用
第五条医疗机构对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用应当按照程序和程序进行,保证选拔与任用的公平、公正。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外派人员的工作岗位,并严格执行聘用手续。
第七条外派人员工作的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外派人员的薪酬和相关福利,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八条医疗机构领导部门对外派人员的选拔与任用负有最终的责任,应当对外派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奖惩。
第三章外派人员的培训与管理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外派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条外派人员工作的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确保其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外派人员的管理,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十二条外派人员应当服从外派工作单位的管理和领导,不得违反外派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
第四章外派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外派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进行。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管理,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
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人事科)。[此篇*来源于 ()- ()- ()-帮您找*,12小时内解决您的*需求]
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招聘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招聘
录用手续。
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身份证、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
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考核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
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
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
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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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
近年来随着国家医改的深入推进,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提高,各家医院积极推行规模扩张政策,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导致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与人员需求的矛盾更加突显,医院为了满足患者的需求和自身发展的需要,招聘了大量编外人员,有的甚至超过半数以上。
为了切实维护医院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真正体现依法办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本着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增强编外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加强医院人才梯队建设,为实现医院专业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医院的进一步发展做出贡献,现就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范用工名称
单位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统称编外劳动合同制职工。今后不得对编外使用的各类人员称呼其“临时工”、“农民工”等不适时宜的称呼。
二、聘用原则
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三、聘用方式
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由应聘人
员与医院双方签订,使用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市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根据所聘岗位和职责要求,医院可采用以下方式:
1、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合同双方协商约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参照医院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
3、本着淡化“身份管理”,强化“岗位管理”的方针,结合岗位、职称、工作年限、工作风险等因素,打破编内编外身份壁垒,实行同工同酬。
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聘期内由医院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其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聘用管理
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医院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行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实行评聘分开。聘期
内发生人事争议,可向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解,也可依据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六、聘用手续
医院需要编外聘用人员,需先向主管部门报批计划,经研究同意,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
招聘后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经同意后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代理部门按规定提供有关服务事宜。
七、其它事项
本意见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