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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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1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外捐赠管理,充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全面提升公司对外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未经批准,公司子公司不得开展对外捐赠事项。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和子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开展对外捐赠事项除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2章对外捐赠原则第五条合法合规原则。

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无偿自愿原则。

公司进行捐赠的,应以自愿为原则,公司应当拒绝任何部门、机构、团体强行要求的各种捐赠。

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第七条量力而行原则。

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未来将因捐赠行为导致亏损的,不得对外捐赠。

第八条诚实守信原则。

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范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第3章对外捐赠范围第九条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包括库存商品、固定资产及其他有形资产等)。

公司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物资,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4章对外捐赠类型及受益人第十条对外捐赠的类型:(一)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即通过依法成立的非盈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向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国家确认的“老、少、边、穷”等地区以及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对外捐赠行为,保障捐赠活动的合法性、自愿性、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对外捐赠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捐赠资金或物资的使用达到预期的社会效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在对外捐赠活动中的行为。

第二章捐赠原则第四条捐赠对象应为依法设立的公益慈善组织或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其他组织。

第五条捐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币、物资、技术、服务等,捐赠形式可以是现金捐赠、实物捐赠或其他形式的支持。

第六条捐赠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三章捐赠程序第七条捐赠建议由相关部门提出,并填写捐赠申请表,详细说明捐赠的目的、金额、对象、时间等。

第八条捐赠申请需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批。

大额捐赠还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捐赠实施前,应与受赠方签订捐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捐赠完成后,由财务部门负责捐赠款项的支付,行政部门负责捐赠物资的交付。

第十一条捐赠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应撰写捐赠报告,包括捐赠的实施情况、效果评估等内容,并存档备查。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捐赠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捐赠活动的全过程,确保捐赠活动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任何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公司定期对外公布捐赠情况,接受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的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并公示。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社会责任意识,提升企业公益形象,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企业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是公司对外捐赠行为规范,是公司进行对外捐赠的程序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外捐赠相关活动的规范管理。

第三条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遵循“自愿原则、公开透明、合规合理、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对外捐赠活动。

第五条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由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负责监督。

第六条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二章对外捐赠的基本原则第八条公司进行对外捐赠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自愿原则。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基于自愿原则,不得违背受捐赠单位意愿。

(二)公开透明。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公开透明,对捐赠金额、对象和用途等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合规合理。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合理分配和使用公司资源。

(四)廉洁高效。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廉洁高效,不得追求名利或图谋不正当利益,确保捐赠行为具有真实性和效益性。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申请和审核程序第九条公司内部对外捐赠需经过以下程序:(一)申请。

申请单位向公司提交对外捐赠申请,附上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二)初审。

公司负责对捐赠申请进行初审,确保符合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审批。

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根据初审结果进行审批,确定是否同意对外捐赠。

(四)实施。

经审批批准后,公司将对外捐赠款项划拨至指定账户,并完成相关手续。

第十条公司对外捐赠的资金来源应当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应当严格保护捐赠款项安全,确保捐赠款项流向合法、安全。

第四章对外捐赠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对外捐赠的监督机制,对对外捐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管理,支持公益事业,履行社会责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财产赠送给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

第三条公司对外捐赠,既要体现公司的社会责任,又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控制,按程序审批或备案后支出。

捐赠的款项和物资要落实到位,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四条公司对外捐赠包括:向定点扶贫地区、定点援助地区或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性捐赠、受灾地区;向教科文卫体事业和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的公益性捐赠;向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其他捐赠等。

第五条公司用于对外捐赠的资产,应当为公司有权处置的财产,包括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等,不具处置权的财产或者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六条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捐赠项目外,公司应通过依法成立的接受捐赠的慈善组织、政府等非盈利机构开展对外捐赠活动。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七条公司对外捐赠实行预算管理。

财务部将对外捐赠纳入公司年度费用预算计划,经公司相关会议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公司当期亏损,或连续两年累计亏损时,原则上不得对外捐赠。

第九条公司对外捐赠总额控制在当年利润预算的0.1%以内。

第十条加强对外捐赠管理,注重捐赠效果。

第三章报批程序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捐赠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预算控制、分工负责、会议研究决定”管理模式。

其中:行政部具体负责公司捐赠工作,牵头制定和完善捐赠管理细则,负责对外捐赠项目的报备。

财务部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对外捐赠预算,负责对外捐赠事项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捐赠支出的统计工作。

各部门如提议对外捐赠的,应符合本细则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并书面阐明捐赠对象、捐赠理由及捐赠金额等,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公司权限内审批的捐赠由行政部研究决定。

第四章相关工作要求第十三条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用于公益性事业的捐赠支出,在一定限额内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公司对外捐赠实物资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视同销售行为的,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对外捐赠的原则第四条公司对外捐赠应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基于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或摊派。

2. 公益原则:捐赠活动应服务于公益事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3. 量力而行原则:捐赠活动应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确保公司正常运营不受影响。

4. 诚信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诚实守信,遵守承诺,不得虚假宣传。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范围和方式第五条公司对外捐赠的范围包括:1. 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3. 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 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第六条公司对外捐赠的方式包括:1. 现金捐赠;2. 实物捐赠;3. 技术支持;4. 其他有利于公益事业的方式。

第四章对外捐赠的决策与审批第七条公司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如下:1. 提出捐赠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外捐赠申请,包括捐赠项目、金额、用途等。

2. 审查论证:由公司相关部门对捐赠申请进行审查,论证捐赠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提交审批:将审查论证后的捐赠申请提交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审批。

4. 批准实施:经批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捐赠活动。

第五章对外捐赠的监督与评估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对对外捐赠活动的监督,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合理使用。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对外捐赠活动进行评估,包括捐赠项目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等。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对外捐赠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捐赠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地履行公司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有效宣传和提升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合法财产赠予合法的受赠人,用于公益事业的行为,包括现金捐赠及非现金资产捐赠。

第三条公司对外捐赠,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充分考虑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现金流量情况,合理确定捐赠支出规模。

盈利能力下降、负债水平偏高时,应当压缩对外捐赠规模;资不低债、经营亏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数或拖欠职工工资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对外捐赠。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以及所属的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虽不控股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的对外捐赠行为。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本部建立XX部为经办部门、财务部为审核会签部门、纪检监察部与审计部为监督部门、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的对外捐赠组织管理体系。

各子公司建立XX部为经办部门、财务部为审核会签部门、纪检委员为监督部门、董事会(设执行董事时改为总经理办公会)为决策机构的对外捐赠组织管理体系。

第六条XX部在对外捐赠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一)提出公司本部对外捐赠方案;(二)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股东会、股东大会)批准的捐赠方案,代表公司本部进行对外捐赠活动;(三)指导子公司进行对外捐赠活动;(四)建立全公司对外捐赠台账。

第七条财务部在对外捐赠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对捐赠方案进行审核会签;(二)办理捐赠财产的支付手续。

第八条公司纪检监察部负责监督经办部门及其有关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可以依公司规定进行调查,可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捐赠事项的管理,履行公司社会责任,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出于自愿,不得以捐赠为条件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方面给予便利。

2. 权责清晰原则: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明确捐赠范围、类型、受益人等,确保权责清晰。

3. 量力而行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在自身财务状况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4. 诚信守法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对外捐赠的范围和类型第四条公司对外捐赠范围包括:1. 公益性捐赠:支持教育、卫生、文化、环保等领域的公益事业。

2. 救济性捐赠:帮助受灾地区、贫困群体、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

3. 其他捐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同意的其他捐赠事项。

第五条公司对外捐赠类型包括:1. 现金捐赠:直接向受赠方提供现金。

2. 非现金资产捐赠: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无偿转让合法财产。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第六条公司对外捐赠决策程序如下:1. 提出捐赠方案: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捐赠方案,包括捐赠范围、类型、受益人、金额等。

2. 审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捐赠方案,经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捐赠协议。

3. 实施与监督:相关部门根据捐赠协议,组织实施捐赠,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捐赠行为的合规性。

第四章对外捐赠的审批权限第七条公司对外捐赠的审批权限如下:1. 捐赠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含)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 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不含)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3. 捐赠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的,由股东会审批。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赞助管理办法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赞助管理办法

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赞助管理办法一、总则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坚持回馈社会、支持公益事业的理念。

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赞助等方面的行为,促进社会公信力的提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明确捐赠、赞助的范围、方式、管理制度等相关事宜。

二、捐赠的范围公司的捐赠范围涉及教育、文化、环保、扶贫、灾害救助等多个领域,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1. 支持教育事业:通过资助优秀学生、学校建设、教育基金等方式,为弱势群体提供教育支持和机会。

2. 推动文化传承:资助艺术或文化活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项目,实现文化传承与发扬。

3. 环保事业:支持环境保护,提高公民环保意识。

4. 扶贫事业:通过捐赠资金、物资等方式,支持社会各地的扶贫工作。

5. 灾难救助事业:在自然灾害、人为事故等紧急情况下,通过资金、物资、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尽可能解决救助难题。

三、捐赠的方式和标准1. 捐赠方式:(1)现金捐助:公司可通过直接向受助单位或第三方公益组织捐赠一定数额的现金。

(2)实物捐助:公司可直接向受助单位或第三方公益组织捐赠特定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品牌产品、办公设备、奖学金、书籍等。

(3)赞助项目:公司可通过向受助单位或第三方公益组织提供特定的资金或产品,支持相关公益项目,通常需要对该项目进行审核并与受助方专门签订协议。

2. 捐赠标准:(1)现金捐助:一次性捐赠金额不低于5万元,如有特别情况,可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机构审核通过。

(2)实物捐助:需要捐赠的物品或数量,可根据受助方的具体需求和捐赠预算进行商量和制定。

(3)赞助项目:赞助金额或资助方式可根据项目本身的要求和需求进行商议确定。

四、捐赠的程序1. 捐赠需提前报批:凡捐赠金额或实物价值等达到一定标准的,需提前报批。

一般情况下,需要将捐赠议案提交给董事会展开讨论,如果董事会否决,公司则不参与该项捐赠。

2. 受助单位的审核:在进行捐赠前,需对受助单位进行审核,以保证捐赠款项用于公益项目,且符合公司的捐赠方向和标准。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形象,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及属下全资、控股及托管企业的对外捐赠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在帮助社会抵抗自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赠公司财产的行为。

第四条公司为宣传企业形象、推介企业产品发生的赞助性支出,应当按照广告费用进行管理。

第二章对外捐赠的原则第五条公司对外捐赠坚持自愿和无偿的原则,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不得要求受赠人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它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第六条对外捐赠主体是公司。

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企业拥有的资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

第七条对外捐赠应当充分考虑企业财务承受能力,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合理确定对外捐赠支出规模。

第八条对外捐赠不得违反规定化整为零,同一捐赠事项需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分期捐赠的、同一捐赠主体和目的而捐赠对象不同的、及同一捐赠对象由集团下属不同企业捐赠的,捐赠规模均按汇总捐赠金额管理。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范围、方式及对象第九条对外捐赠的范围包括向受灾地区、定点扶贫地区、定点援助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性捐赠,向教科文卫体事业和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益性捐赠;以及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其它捐赠。

第十条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等。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券、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物资,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十一条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捐赠项目之外,对外捐赠的受赠人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接受捐赠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

对外捐赠赞助管理办法(暂行)

对外捐赠赞助管理办法(暂行)

对外捐赠、赞助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成都普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赞助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赞助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成都普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二条公司对所属企业对外捐赠、赞助行为实行统一管理。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公司董事会及公司股东大会负责本公司对外捐赠、赞助事项的决策审批;本公司预决算管理委员会,负责编制公司对外捐赠、赞助年度预算,制定和完善公司对外捐赠、赞助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规范内部审批程序,细化审核流程,并对本制度规定限额内并纳入预算范围的对外捐赠、赞助事项逐笔审核,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建立对外捐赠、赞助管理监督检查制度,规范对外捐赠、赞助行为;对对外捐赠、赞助项目进行汇总、评估和总结;按时向中国普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天股份”)报告对外捐赠、赞助情况。

第三条出资企业参照本管理办法,根据企业实际建立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制定对外捐赠、赞助管理制度及审批程序,拟定捐赠、赞助预算并报本公司审核、备案;按照本办法规范本企业对外捐赠、赞助行为。

第三章对外捐赠、赞助权限及规模第四条对外捐赠、赞助必须根据企业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量力而行、理智而为。

经营困难、亏损企业或者捐赠、赞助行为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一般不得对外捐赠、赞助。

第五条对外捐赠、赞助支出应当纳入企业年度预算管理,并形成专项报告,对全年对外捐赠、赞助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方案及支出规模等预算安排做出详细说明,并对上年捐赠、赞助的实施情况及捐赠、赞助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出资企业对外捐赠、赞助预算专项报告随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送。

严格控制预算外捐赠、赞助支出。

除特殊情况外,年度捐赠、赞助实际支出不得超预算额度。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章总则第⼀条为进⼀步规范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对外捐赠⾏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正确履⾏企业社会责任,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条股份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所属公司)。

股份公司其他参股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

第三条名词解释捐赠:是指企业⾃愿⽆偿将其有权处置的企业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于与⾃⾝⽣产经营活动⽆关联关系的公益事业。

第⼆章职责分⼯第四条职责分⼯:1.计财部门负责办理对外捐赠资⾦⽀付及对外捐赠统计上报⼯作;2.审计部门、法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负责实施监督管理⼯作;3.实施捐赠项⽬的部门作为主办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开展⼯作,负责履⾏各项决策审批⼿续。

股份公司对外捐赠,主办部门为股份- 1 -公司安排的对⼝承办部门;所属公司对外捐赠,统⼀由股份公司总裁办会同董秘处根据所属公司对外捐赠具体情况确定股份公司对⼝主办部门。

所属公司主办部门由本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以实物资产进⾏对外捐赠的,由主办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资产移交⼿续。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本章包括对外捐赠的基本原则、范围及规模、审批程序、⽇常管理。

⼯作流程见《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流程图》(附件1)。

第⼀节对外捐赠原则、范围及规模第五条主办部门拟定捐赠⽅案时需遵循以下原则:1.⾃愿⽆偿:对外捐赠不得要求受赠⼈在融资、市场准⼊、⾏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提供便利条件,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2.量⼒⽽⾏:对外捐赠要按照⾃⾝经营规模、盈利能⼒、负债⽔平、现⾦流量等财务承受能⼒,合理确定对外捐赠⽀出规模和标准;3.程序规范:对外捐赠要有严格的内部决策程序、规范的审批流程。

所有的对外捐赠必须经过领导班⼦集体决策,⼤额捐赠要履⾏相应的核准程序;4.诚实守信:已履⾏相关决策程序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严禁各类虚假宣传或许诺⾏为。

公司对外捐赠活动管理办法8.27

公司对外捐赠活动管理办法8.27

公司对外捐赠活动管理办法8.27公司对外捐赠活动管理办法1.引言1.1 目的和背景公司对外捐赠活动是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规范公司的对外捐赠活动,确保捐赠的公正、透明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合范围本管理办法适合于公司对外捐赠活动的策划、执行和监督管理,并适合于所有与公司有捐赠关系的内外部人员。

3.常见捐赠项目3.1 资金捐赠包括志愿组织、慈悲机构、教育机构、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公益项目的资金捐赠。

3.2 物资捐赠包括向贫困地区、灾区、学校、慈悲机构捐赠各类生活、教育物资。

3.3 人力资源捐赠包括组织员工参预公益志愿者活动、提供专业技能支持等。

4.捐赠活动流程4.1 确定捐赠项目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社会需求,确定具体的捐赠项目,明确捐赠的目的和受益群体。

4.2 制定捐赠计划制定捐赠计划,包括捐赠资金、物资、人力资源的具体金额、物品、时间和方式等内容。

4.3 筹备捐赠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筹备捐赠活动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等资源。

4.4 实施捐赠活动按照捐赠计划,执行捐赠活动,确保捐赠的公正、透明和有效性。

4.5 监督管理建立捐赠活动的监督机制,对捐赠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捐赠活动的合规性和效果。

5.捐赠项目评估5.1 评估标准制定捐赠项目评估的标准,包括社会影响力、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可持续性等。

5.2 评估方法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捐赠项目评估,包括问卷调查、案例分析、实地访察等。

6.公示与报告6.1 捐赠公示在公司官方网站、内部公告栏等渠道公示捐赠项目信息,包括受益单位、捐赠金额、物资等。

6.2 捐赠报告周期性向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交捐赠报告,明确捐赠活动的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社会影响等。

7.内外部人员的责任和义务7.1 公司公司要加强对外捐赠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捐赠的合规性和效果。

7.2 内部人员内部人员应履行职责,积极参预捐赠活动,并保持捐赠活动的机密性。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对外捐赠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我公司对外捐赠活动,并确保对外捐赠的合法性、公开性和透明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对外捐赠活动,包括捐赠对象、程序、程序要求、监督等方面。

三、捐赠对象的选择1. 捐赠对象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捐赠给违法、不良行为单位或个人。

2. 捐赠对象应符合公司的社会责任战略方向,以支持教育、扶贫、环保、公益慈善等为主要目标。

3. 捐赠对象应具备合法身份和资质,能够保证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四、捐赠的程序1. 捐赠申请:捐赠资金或物资的项目负责人应向公司提出捐赠申请,并填写《捐赠申请表》。

2. 审批流程:申请经公司慈善基金会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捐赠。

3. 签订协议:公司与捐赠对象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的资金数额、物资种类和具体用途等。

4. 资金划拨:捐赠款项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划拨给捐赠对象。

5. 物资交付:公司将捐赠的物资直接交付给捐赠对象,并记录相关物资的数量和价值。

五、捐赠的程序要求1. 捐赠程序应公开、公正、透明,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内部规定。

2. 捐赠程序要求捐赠对象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3. 捐赠程序要求对捐赠对象进行资质审查和尽职调查,以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4. 捐赠程序要求公司与捐赠对象共同签订捐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5. 捐赠程序要求公司对捐赠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的有效使用和公益效果。

六、监督和评估1. 捐赠活动应有独立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监督机构由公司慈善基金会委派或聘请。

2. 监督机构应定期对捐赠活动进行评估,包括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捐赠效果的评估等。

3. 监督机构应向公司和社会公众公布捐赠活动的评估结果,确保捐赠活动的公开和透明。

七、不良捐赠的处理1. 对于发现的不良捐赠行为,应立即停止捐赠活动,并进行调查和处理。

2. 不良捐赠行为包括捐赠资金或物资被挪用、私刻捐赠凭证、虚报捐赠金额等。

XX股份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XX股份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外捐赠事项管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有效提升企业形象,维护出资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捐赠是指企业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等)按规定或要求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的公益事业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第四条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对外捐赠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对外捐赠统筹管理,指导所属各部门、各单位捐赠管理工作;(二)负责制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三)负责审核汇总所属各部门、各单位上报的年度对外捐赠计划,编制公司年度对外捐赠计划;(四)负责编制对外捐赠预算专项报告;(五)负责公司对外捐赠的备案、统计。

第五条公司定点帮扶工作部门党委党建部(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定点帮扶年度工作计划及定点帮扶资金预算;(二)负责组织办理定点帮扶捐赠事项;(三)负责办理使用党建经费、党费、工会经费、团费进行的捐赠事项以及公司党员、团员、职工群众的自愿捐款捐赠事项。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对外捐赠的预算、会计核算和税务管理;(二)负责办理对外捐赠款项支付手续;(三)负责报送对外捐赠预算专项报告。

第七条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编制由本部门承办的捐赠方案;(二)负责办理由本部门承办的对外捐赠事项;(三)负责协助审批本业务领域内的对外捐赠事项。

第八条所属各单位主要职责:(一)各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对外捐赠归口管理;(二)建立健全捐赠管理体系、本单位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捐赠审批程序,对捐赠事项进行规范管理;(三)负责办理本单位对外捐赠事项。

第三章对外捐赠原则第九条自愿无偿。

河南某某国有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河南某某国有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附件:某某对外捐赠管理办法为规范集团及所属单位对外捐赠行为,维护国有股东权益,正确履行社会责任,根据《关于印发〈某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通知》(某某财【2011】165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对外捐赠范围及用途第一条集团及所属单位对外捐赠的范围为:向受灾地区、定点扶贫地区、定点援助地区或困难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性捐赠,向教科文卫体事业和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公益性捐赠,以及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其他捐赠等。

第二条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捐赠项目外,集团及所属单位对外捐赠应通过依法成立的接受捐赠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对于有关社会机构、团体的摊派性捐赠应依法拒绝,对外捐赠应当诚实守信,严禁各类虚假宣传或许诺行为。

第二章对外捐赠资产的限定第三条用于捐赠的资产应权属明晰、权责明确,是企业有权处分的合法资产,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等,不具有处分权的财产或者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四条集团及所属各单位的各级领导及职工不得将企业拥有的资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

第三章对外捐赠规模第五条集团及所属单位要加强对外捐赠的管理,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救助捐赠活动,规范对外捐赠行为,有效维护股东权益。

考虑到当前企业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财务承受能力,捐赠应从严控制,一般情况单次对外捐赠金额不得超过10(?,建议控制到2万)万元。

对发生重大事件、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况发生时可据实提高捐赠支出金额。

第六条对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资产负债水平偏高、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或者大幅减少的企业,对外捐赠应当进行相应压缩;资不抵债、经营亏损或者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的企业,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安排对外捐赠支出。

第七条集团发生对外捐赠行为,单项金额在10(2)万元及以下的,由集团董事长办公会履行决策权,对单项金额超过10万元或年度累计超过100万元的重大捐赠经集团董事长办公会同意并上报交投集团备案批准后方可实施;一般情况下,集团所属各单位不再单独履行对外捐赠行为,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的,各单位应将捐赠事项的基本情况上报集团,在严格履行各项报批手续后方可实施.第八条根据交投集团有关管控文件要求,集团及所属单位发生对外捐赠需填制《对外捐赠备案表》履行各项报批程序,备案表格式见附表1《对外捐赠备案表》。

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云南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对公司对外捐赠的原则、范围、程序、审批等作出了规定。

第二章对外捐赠的原则第三条自愿无偿: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从而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

第四条权责清晰: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公司正当的捐赠意愿。

第五条量力而行: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不能对外捐赠。

第六条诚实守信: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范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范围和方式第七条对外捐赠的范围:(一)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国家确认的“老、少、边、穷”等地区以及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即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八条公司对外捐赠的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社会弱势群体或者个人。

其中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对公司内部职工、与公司在股权、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公司不得给予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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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股份)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 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和XX股份相关制度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行为。

第三条对外捐赠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

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 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四条 XX股份对外捐赠工作采取“统一管理,预算控制, 分级负责,逐笔报批”的管理模式。

1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股份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或公司,的对外捐赠管理。

第二
对外捐赠的原则章
第六条自愿无偿原则。

各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直接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第七条权责清晰原则。

各公司经营者或者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公司正当的捐赠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能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个人捐赠。

第八条量力而行原则。

各公司对外捐赠应与本公司的财力状况相适应。

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负债水平偏高、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数或者大幅减少的,对外捐赠规模应当压缩,资不抵债、经营亏损或者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 不得对外捐赠。

第九条诚实守信原则。

各公司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维
护公司形象。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类型和受益人
第十条对外捐赠的类型包括,
2
1、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含奖学金,、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2、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或者国家确认的“老、少、边、穷”等地区以及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3、其他捐赠,即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的或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捐赠的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社会弱势群体或者需要捐助的个人。

其中,
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第十二条对公司内部职工、与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单位,公司不得给予捐赠。


四章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
第十三条对外捐赠实行统一管理。

未经XX股份批准或在
3
本制度所规定授予的权限内,各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捐赠。

第十四条对外捐赠的预算管理。

1、各公司对外捐赠支出应纳入XX股份年度预算体系进行管理。

2、XX股份负责编制总部及其子公司年度对外捐赠预算, 并按照年度预算批准流程履行报批工作。

子公司的对外捐赠预算应在上报前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3、对因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特殊事项超出预算规定范围需要紧急对外捐赠事项,一律应在报请XX股份批准后方可实施。

4、对外捐赠事项除预算总量控制外,单一方案均需集体决策,资金支出时按审批流程办理。

5、预算外的捐赠方案一律应按“先批预算后实施”的方式执行。

第十五条各公司应按照批准后的年度预算组织好各项对外捐赠方案的落实工作。

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同一性质、同一受赠单位的捐赠,年内不得重复发生。

第十六条对外捐赠方案由各公司经办部门提出,捐赠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赠责任人、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捐赠财产交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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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各公司在发生捐赠支出时,应当按照内部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逐项审核,逐笔拨付。

第十八条 XX股份总部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照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捐赠,按照下列程序执行,
1、预算内单笔捐赠金额在100 万元,含,以下的,捐赠方案经董事长、总经理联签批准后实施,
2、预算内单笔捐赠金额在100 万元以上的,捐赠方案经总经理、董事长审议后,提请董常会审批,
3、捐赠行为涉及关联交易的,按XX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XX股份子公司发生的对外捐赠,包括现金捐赠和实物资产,按照账面净值计算其价值,捐赠,除按照本公司内部制度执行外,还应执行下列程序,
1、XX集团
,1,预算内单笔捐赠金额100 万元,含,以下的,捐赠方案经总经理、董事长联签批准后实施,
,2,预算内单笔捐赠金额在100 万元至 500 万元,含,的, 捐赠方案经总经理、董事长审议后,提请中海集团常务董事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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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预算内单笔捐赠金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捐赠方案须报XX股份审批。

2、其他子公司
,1,预算内单笔捐赠金额在50 万元,含,以下的,捐赠方
、董事长联签批准后实施, 案经本公司总经理
,2,预算内单笔捐赠金额在50 万元至 200 万元,含,的, 捐赠方案由本公司董事会审批,
,3,预算内单笔捐赠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上的,捐赠方案须报 XX股份审批。

3、对外捐赠事项发生后,按照有关规定于当季末上报相关报表、说明及审批
流程等资料。

第二十条 XX股份总部各职能部门根据其职责分工参与捐赠事项的决策,其中,
1、XX股份办公厅作为对外捐赠工作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对外捐赠项目的审批、协调工作,组织年度预算的编报,
2、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董事会对捐赠项目决策的组织工作, 统筹对外捐赠事项
的信息披露,
3、财务部牵头制订和完善捐赠管理办法,负责对外捐赠事项的财务管理及会
计核算工作,
4、企业文化部负责相关捐赠活动的对外宣传及系统内扶贫
6
审核工作。

第五章对外捐赠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各公司应做好对外捐赠的统计及宣传工作, 所发生的对外捐赠支出,原则上应统一冠名“XX。

” 第二十二
条各公司对外捐赠事项完成后,经办部门应就捐赠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形成
书面报告,由对外捐赠工作的管理部门归档并建立备查账簿登记。

经办部门必须将相关批复、捐赠证明及捐赠执行的图文资料妥善存档备查,对
外捐赠事项管理列入公司审计内容。

第二十三条各公司应编制对外捐赠专项报告,对全年对外捐赠预算支出项
目、支出方案及支出规模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并对本年度捐赠的实施情况及捐赠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专项报告应随下一年度预算草案报送XX股份。

第二十四条各公司在捐赠事项完成后,应重视对外捐赠项目实施效果的后续
跟踪,督促受益对象发挥捐赠资产的最大效
益。

第二十五条各公司发生的对外捐赠应当按照国家和XX 股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实际发生的对外捐赠支出,应当依据受赠方出具的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发票或
7
者捐赠财产交接清单。

并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如实披露对外捐赠情况。

第二十六条各公司应当加强对外捐赠事项的财务监督工作,定期组织审计部门、检查部门对本公司的对外捐赠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对于未执行本办法规定而擅自进行捐赠的,应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

在对外捐赠过程中存在营私舞弊、乱用职权、转移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予以依法处理。

则第六章附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八条子企业应当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XX股份财务部负责解释。


三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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