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财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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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财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府发[2009]5号
【发布部门】六盘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2.10
【实施日期】2009.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财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市府发〔2009〕5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财税改革发展全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强税收征管,大力推进财税改革,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作用,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调动广大财税干部职工献身财税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六盘水市财政局预算科等34个单位“全市财税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马涛等108名同
志“全市财税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立新功。
全市财税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学习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品德;学习他们科学理财、精打细算的职业风尚;学习他们严谨细致、争创一流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钻研业务、勇于创新的奋斗精神。
积极行动起来,在全市范围内掀起学先进、比贡献、创新业的热潮,继续扎实工作,不断奋力开拓,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市财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二月十日附件:
全市财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34个)
(一)财政系统(15个)
六盘水市财政局预算科
六盘水市财政局国库科
六枝特区财政局
六枝特区大用镇财政所
六枝特区会计管理局
盘县财政局
盘县红果镇财政所
盘县响水镇财政所
盘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水城县财政局
水城县双戛乡财政所
水城县玉舍乡财政所
水城县纸厂乡财政所
钟山区财政局预算股
钟山区汪家寨镇财政所
(二)国税系统(9个)
六枝特区国家税务局那克税务分局盘县国家税务局淤泥税务分局
盘县国家税务局洒基税务分局
水城县国家税务局
钟山区国家税务局计划统计科
钟山区国家税务局大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