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责任的承担中应注意的问题
工程承揽合同发生安全事故
工程承揽合同发生安全事故
某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一家专业施工队伍(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工程
承揽合同。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甲方工地上的建筑施工任务。在合同中,双方明确了各
自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对于安全生产的要求。
不幸的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一起安全事故。一名工人在操作时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
导致重伤。这起事故不仅给受伤工人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对甲乙双方造成了不
小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
事故发生后,甲方立即组织了应急处理,并启动了事故调查程序。经过调查,发现事故的
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乙方未能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二是施工现场的安
全监管存在疏漏。
根据合同条款,乙方应对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负责。同时,甲方作为工程的委托方,也有责任确保施工现场的整体安全。因此,双方应共同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在处理这起安全事故的过程中,以下几点值得注意:
1. 及时响应:事故发生后,甲方迅速采取了应急措施,减少了事故可能造成的进一步损害。
2. 公正调查: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了事故的调查,确保了调查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 明确责任:根据合同条款和调查结果,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应承担的损失。
4. 合理赔偿:对于受伤工人及其家庭,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责任比例,给予合理的经济
赔偿。
5. 整改措施:为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甲乙双方应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
体系和操作规程。
6. 法律责任:如果事故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及法律责任,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后果。
通过这起安全事故的处理,我们可以看到,工程承揽合同中的安全责任不仅仅是一纸空文,而是需要双方切实遵守和执行的规定。只有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才能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维护企业的良好形象。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作为合同的一方,承担着一系列的义务。这些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服务或提供商品:承揽合同通常是指承揽人以向委托人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的方式来履行合同的内容。因此,承揽人的首要义务就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标准,按时、按质完成应该提供的服务或商品。
2. 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揽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例如,承揽人必须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和商业道德,不得通过欺诈、虚假宣传等手段获取合同,并且要保证提供的服务或商品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
3. 保密义务: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通常会接触到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技术机密或其他机密信息。承揽人有义务对这些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此外,承揽人还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或被盗用。
4. 支付合同价格:承揽合同中通常约定了承揽人应该支付给委托人的价格。承揽人有义务按时、按约支付相应的款项。如果违约未按时支付,承揽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 提供补偿或赔偿:如果承揽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或商品,或者存在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承揽人有义务
承担相应的补偿或赔偿责任。此外,如果承揽人因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委托人损失,承揽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协助解决争议: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争议,承揽人有义务积极配合委托人解决争议,包括提供相关证据、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除了上述主要的义务外,承揽人在具体的承揽合同中可能还存在其他特定的义务。这些特定的义务可能会根据具体的合同类型、行业特点、双方约定而有所不同。承揽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这些特定的义务。
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 承揽合同中工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
承揽合同中工人受伤谁承担责任
在承揽合同中,当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时,谁应该承担责任成为
一个关键问题。这一问题与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地也密切相关。本文
将探讨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以及在承揽合同中工人受伤时责任的承担
问题。
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
承揽合同纠纷管辖地是指处理承揽合同纠纷的法院的地点。在国际
贸易中,管辖地的选择通常是通过协议进行的,可以通过在合同中明
确约定或者通过选择仲裁机构来解决纠纷。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
管辖地,那么就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地。
在国内承揽合同中,通常由当事人选择双方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当然,也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要求选择其他特定地点的法院进行管辖。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合同双
方没有约定管辖地,并且也不能达成协议,那么法院可以根据被告的
住所或者行为地进行管辖。
承揽合同中工人受伤责任的承担
在承揽合同中,如果工人在工作过程中受伤,责任的承担涉及多个
方面。首先,承包商有责任为工人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安全
设施。承包商应当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指导,确保他们有必要的
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如果承包商没有履行这些责任,导致工人受伤,那么承包商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另外,雇主也有责任对工人的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雇主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如果雇主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避免工人受伤,那么雇主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工人自身也有责任保护自己的安全。工人应当按照承包商或雇主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自己在工作中的安全。如果工人未能履行这些责任导致自己受伤,那么工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承揽合同范本免责条款
承揽合同范本免责条款
一、总则
1. 本免责条款旨在明确在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在某些情况下的责任免除范围。
2. 本免责条款是承揽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免责情形
1. 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洪水、台风、战争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事件仅导致合同部分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剩余部分的履行问题。
2. 第三方原因
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第三方的行为或过错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或遭受损失,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力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通知对方。
因第三方原因导致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若无法确定过错方,双方应根据公平原则共同承担损失。
3. 承揽方的合理注意义务
承揽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和采取了合理的防范措施,但仍无法避免损失的发生,承揽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合理的注意义务和防范措施应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行业惯例来确定。
三、限制与除外
1. 本免责条款不适用于因一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违约行为。
2. 对于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免责的情形,本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四、通知与协商
1. 当一方认为可能发生免责情形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2. 双方应在免责情形发生后,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条款)6篇
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条款)6篇
篇1
承揽合同,顾名思义即是承诺为他人提供服务或完成工作的契约。在商业活动中,承揽合同被广泛运用,涉及各种行业和领域。承揽合
同的内容和条款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有重要意义,因为它规定了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双方的利益。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双方应该仔细
阅读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以避免后续可能发生的纠纷和争议。
一、承揽合同的定义
承揽合同是指一方(承揽方)承诺提供服务或完成工作,另一方(委托方)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通常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报酬方式、服务期限、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双方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
确定。
二、承揽合同的主要条款
1. 服务内容:承揽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服务
的范围、标准、质量要求等。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
保服务的顺利进行。
2. 报酬方式:承揽合同应当规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和金额,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支付义务。报酬的计算方式应当清晰明了,避免双方在结算报酬时发生纠纷。
3. 服务期限:承揽合同应当规定服务的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服务期限。如果需要延长服务期限,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并书面确认。
4. 违约责任:承揽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条款,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和赔偿方式。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合同约定,避免发生违约行为。
5. 解决争议:承揽合同应当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双方应当在争议发生时按照约定解决,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承揽合同的注意事项
1. 仔细阅读:签订承揽合同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了解各项条款的含义和影响。如有疑问,可以请律师协助解释。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篇1
一、承揽人应按合同的约定完成定作成果,按《民法典》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定作成果;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交付工作成果;
3、完成的工作成果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
4、在制作过程中接受定作人的监督和接受定作人合理建议;
5、在制作过程中发现图纸或技术有不合理的地方及时向定作人提出;
6、妥善保管工作成果、配件、图纸;
7、保守定作成果的技术秘密。
二、按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供原材料或者接受、检验、保管、使用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按《民法典》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约定原材料由承揽人提供,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原材料;
2、合同约定原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验收、保管和合理使用;
3、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保证专物专用,未经定作人同意不得更换、挪作他用,发现原材料不合标准,有通知定作人更换的义务,并承担不通知或怠于通知造成的损失。
三、按合同约定要求交付工作成果,依《民法典》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交付工作成果时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前和延迟要征得定作人同意。
2、交付工作成果时应同时交付附件、图纸、技术数据、使用说明等资料。
3、交付的工作成果应按合同约定的包装材料、要求进行包装(有包装要求的)。
4、保守工作成果的技术秘密,承担规定的保修义务。
5、辅助工作交第三人完成的,承揽人为定作人承担质量责任。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篇2
定作人未按约定支付报酬和材料款的,承揽人对于工作成果是否有留置权
承揽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承揽合同的风险与防范
一、合同签订前的风险与防范
(一)尽量避免倒签合同
【风险点提示】
倒签合同主要是在合同履行中或合同履行后再补签的合同,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倒签合同不仅在效力上容易引起双方当事人的争议,而且还存在使一方当事人遭受诈骗的风险。
【风险点防范】
建议规范合同管理制度,将“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作为管理制度,定期对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审查。若实践中因各种原因未能事前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保留好事实合同履行的证据,以备产生纠纷时,主张事实合同的成立。
(二)未能正确选择合同类型
【风险点提示】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主要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二者十分相似,均表现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在司法实务中容易混淆。
【风险点防范】
明确签订合同的目的,选择正确的合同文本类型。就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而言,主要的区别如下:1.履行范围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般是委托人、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实施法律行为,其法律结果是通过受托人的履约行为而在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法律关系;2.履行后果和风险责任的承担不同。承揽人在交付工作成果以前,是以自己的名义来完成工作任务,其风险责任是由承揽人承担的。而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始终以委托人的名义来行使委托的事项,其后果和风险责任始终是委托人承担的;3.追求的目的不同。当事人签订承揽合同的目
承揽合同(样式七)9篇
承揽合同(样式七)9篇
第1篇示例:
承揽合同(样式七)是指一种合同形式,指合同双方一方承诺向另一方提供某种特定的服务或产品,而另一方同意支付相应的费用的一种协议。承揽合同(样式七)在商业活动中经常被使用,可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承揽合同(样式七)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重要的内容:
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承揽方和委托方的名称、注册地址等基本信息。
二、承揽的服务或产品:具体描述承揽方将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并说明服务或产品的标准和质量要求。
三、服务/产品的交付时间:约定服务或产品的交付时间,确保双方的交易按照约定时间完成。
四、费用支付方式:约定委托方支付费用的方式和时间,确保费用款项的及时支付。
五、违约责任: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的范围和方式,以及违约后应承担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六、争议解决方式:约定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七、其他条款:根据具体合同的情况,可以添加其他约定的条款,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承揽合同(样式七)在商业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可以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保障双方的权益,同时也可以避免潜在的纠纷和风险。在
签订承揽合双方都应该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
犯。
第2篇示例:
承揽合同(样式七)是一种常见的商务合同,用于明确双方之间的责任与义务,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介绍一份关于
承揽合同(样式七)的内容。
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
本合同由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订立,具体信息如下:
承揽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承揽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精选7篇)
承揽合同中的违约责任篇1
承揽合同订立后,双方的利益就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一方不
按合同办事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经
济上的赔偿责任。
(1)承揽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认为尚
可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或不能)利用的,应当负责修
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
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
要的,有权拒收并有权解除合同,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延期付款的有关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
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
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4)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
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10--30%或酬金总额20--60%的违约金;
5)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人有
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新
修理或定作,应当按定作人的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2)定作人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的,应当赔偿承
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如属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应偿付给承揽人
承揽合同(二)4篇
承揽合同(二)4篇
篇1
承揽合同(二)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们简单介绍了承揽合同的概念和基本特点,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承揽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注意事项。
承揽合同是指一方(承揽人)承诺为另一方(委托人)完成一项或多项工作,并由委托人支付酬金的一种合同关系。承揽合同不同于销售合同或租赁合同等传统的买卖合同,它更注重服务的提供和工作的完成。因此,承揽合同在法律上有着更多的约束和规定,委托人和承揽人都需要特别注意合同的内容和执行方式。
首先,承揽合同应该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和标准。委托人应该清楚地告知承揽人需要完成的任务和要求,包括工作的具体内容、质量标准、交付期限等。承揽人也应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来提供相应的服务和工作。双方应在合同中详细列明这些内容,以免日后出现歧义或纠纷。
其次,承揽合同应该明确酬金和付款方式。委托人和承揽人应该就服务的费用进行谈判,确定合理的酬金数额。双方也应该约定付款的时间和方式,避免因支付问题而影响到工作的正常进行。此外,双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奖惩机制,鼓励承揽人提供更好的服务。
再次,承揽合同应该明确责任和风险。委托人和承揽人在合同中应该约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工作的风险和责任承担。双方也可以就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进行约定,以确保合同的执行和完成。
最后,承揽合同应该注意保密和保护知识产权。委托人和承揽人在合同中应该约定保密条款,保护双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受侵犯。双方也应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避免侵权行为。
总的来说,承揽合同是一种重要的合同形式,它不仅关系到委托人和承揽人的利益,也关系到合同的执行和完成。委托人和承揽人在签订承揽合同时应该慎重考虑合同的内容和约定,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希望以上内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承揽的法律规定与实务
承揽的法律规定与实务
承揽是指承揽方(也称为承包方或承包商)向委托方(也称为委托人或业主)承担完成特定工作或提供特定服务的责任和义务的合同行为。承揽合同由承揽方和委托方双方主体共同协商订立,并受到法律的保护与约束。本文将介绍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与实务操作,并探讨相关的案例。
一、法律规定
1. 承揽合同的要素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揽合同应包含以下要素: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履行地点和时间、合同报酬、合同的履行方式等。注意,承揽合同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以免引起纠纷。
2. 承揽合同的权利与义务
承揽方有权要求委托方提供必要的合同信息和材料,并准备充足的资源和人员来履行合同。委托方有权要求承揽方按照合同要求履行义务,并支付相应的报酬。双方都有义务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
3. 承揽合同的违约责任
如果承揽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质量完成工作或提供服务,委托方有权要求承揽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承揽方也有权要求委托方支付合理的费用和报酬。
二、实务操作
1. 合同谈判与签订
在承揽的实务操作中,合同谈判与签订非常重要。双方应明确合同
的内容、报酬、履行时间等重要条款,并确保合同的透明度和合法性。双方可委托律师参与合同的起草和审查,以确保其合法性和权益。
2. 履行过程管理
在承揽过程中,承揽方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包括明确工作任务、分工和职责,合理调配资源和人员,监督工
作进程,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3. 风险与问题处理
在承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风险和问题,如工期延误、质量问
有关承揽合同规定
有关承揽合同规定
1. 承揽合同的概念
承揽合同是指由承揽人承担向委托人提供特定工作、服务或产品的责任,在一
定期限内将工作完成、服务提供或产品交付给委托人的合同。承揽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的种类、质量要求、期限、费用等。
2. 承揽合同的签署
承揽合同的签署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具体步骤如下:
2.1 确定合同内容
双方应当在协商之后达成一致,明确工作、服务或产品的种类、质量要求、期限、费用等内容。
2.2 编制合同书
承揽人应当根据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承揽合同书。
2.3 签署合同
承揽人和委托人应当在承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表示双方同意合同内容,并
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3. 承揽合同的解除
承揽合同可以因以下原因解除:
3.1 双方协商解除
双方在协商之后,一致同意解除承揽合同。
3.2 违约解除
如果一方违反承揽合同的约定,严重影响了合同履行,另一方有权利解除合同。
3.3 相互协商制定补救措施
在违约情况下,承揽人和委托人可以相互协商,制定补救措施。
4. 承揽合同履行的方式
承揽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4.1 直接履行
承揽人按照合同约定直接完成工作、服务或产品的交付。
4.2 委托履行
承揽人可以选择将承揽合同中的某些工作或服务委托给他人完成,但仍然要对
产品质量负责。
4.3 转包履行
承揽人可以选择将承揽合同中的工作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完成,但必须经
过委托人同意,并须对委托人承担全部责任。
5. 承揽合同的注意事项
双方在签订承揽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5.1 合同条款明确
承揽合同的条款应该明确具体,避免产生歧义。
承揽合同有哪些风险的责任要承担
承揽合同有哪些风险的责任要承担
合同都是有⼀定的风险的,特别是对于⼀些承揽合同,在履⾏合同的时候,很容易发⽣⼀些意外的风险⽽造成损失,这时风险需要有⼈承担。那么承揽合同风险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承揽合同有哪些风险的责任要承担
承揽合同中风险的承担,是指在承揽合同的履⾏过程中,如果发⽣标的物意外损失这⼀风险,应由谁来承担这⼀损失。《民法典》第七百⼋⼗四条规定:“承揽⼈应当妥善保管定作⼈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条规定,承揽合同中标的物的损失主要有两个部分,即原材料和承揽⼈的劳动成果。
⼀、对于原材料损失的承担
(⼀)包⼯不包料。
定作⼈尚未将材料交付承揽⼈时,由定作⼈承担;材料已交付承揽⼈时,在承揽⼈占有期间,因⼀切原材料、样品都在承揽⼈的占有和管理之下,承揽⼈负有保管的义务。所以,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揽⼈承担。但由于不可抗⼒造成的毁损、灭失,则遵循民法上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的⼀般规则,由原材料所有⼈即定作⼈承担。承揽⼈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果应当采取措施⽽未采取措施,使损失扩⼤的,不得就扩⼤的部分要求免责。
(⼆)包⼯包料。
在原材料交付之前的损失,由承揽⼈承担;在原材料交付之后的损失,由定作⼈承担。
⼆、对于劳动成果损失的承担
(⼀)定作物按时交付
承揽⼈完成⼯作并交付定作⼈之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揽⼈承担;⼯作成果在交付之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定作⼈承担。
(⼆)定作物未按时交付或受领
承揽合同施工受伤谁负责
承揽合同施工受伤谁负责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建筑工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在建筑工程中,承揽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它涉及到承揽人和定作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在承揽合同施工过程中,如果承揽人受伤,那么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呢?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承揽合同的定义和特点。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承揽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以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二是承揽人应当自备施工所需的工具、材料等,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风险;三是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承担工作成果的责任。
在承揽合同施工过程中,如果承揽人受伤,那么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承揽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的过失或者不当行为导致受伤,那么责任应由承揽人自行承担。因为承揽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了解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如果承揽人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而导致自身受伤,那么承揽人应当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其次,如果承揽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导致受伤,那么定作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定作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存在缺陷,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承揽人在施工过程中受伤,那么定作人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负责。此外,如果定作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者迟延支付报酬,导致承揽人施工过程中受伤,那么定作人也应当承担责任。
最后,如果承揽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导致受伤,那么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是承揽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那么承揽人可以免除责任。如果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是承揽人可以预见、可以避免并且可以克服的,那么承揽人不能免除责任。
承揽合同的责任怎么承担
承揽合同的责任怎么承担
如果⾃⼰想要去承担⼀些项⽬的话,那么需要和对⽅签订承揽合同,那么关于这个承揽合同中的责任承担的情况的话,⼜是如何进⾏规定的?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承揽合同的责任怎么承担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条规定:“承揽⼈在完成⼯作的过程中对第三⼈造成损害或者⾃⾝损害的,定作⼈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对定作、指⽰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承揽合同中,发⽣⼈⾝损害由承揽⼈承担责任为⼀般原则,定作⼈承担相应责任为例外。定作⼈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在于其是否具有定作、指⽰或者选任中的过失。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通则第七⼗⼆条的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般⾃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百三⼗三条、第⼀百四⼗⼆条对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责任的承担⼜作了具体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买卖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关于存档合同签订成功之后,那么⼀般是由承揽⼈承担为⼀般原则,但是有的时候,这个定作⼈有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如说在这个过程中出现的指⽰⽅⾯的错误,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店铺温馨提⽰:
承揽合同的违约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的违约赔偿责任
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应当承担的责任。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行为的责任承担做了详细的规定,下面将具体介绍承揽合同的违约赔偿责任。
一、违约赔偿责任的适用条件
承揽合同的违约赔偿责任适用条件包括:
1.合同双方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2.一方未能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3.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
4.对方在违约发生后可以提出追究违约责任的请求。
二、违约责任的履行方式
违约责任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补救责任和赔偿责任。
1.补救责任:
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来补救损失,如继续履行合同、重新履行合同或修理、更换、退还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等。补救责任是一种具体的、直接的赔偿方式,旨在让违约方通过具体行为,消除或减少对方的经济损失。
2.赔偿责任:
当一方未能或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向对
方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赔偿责任是一种金钱的补偿方式,旨在让违约方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款,弥补对方所受到的经济损失。
三、赔偿责任的计算原则
在确定违约赔偿责任的计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损失的预见性原则:
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了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应当以违约方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基础。
2.损失的合理性原则:
赔偿责任应当以对方因为违约行为所受到的损失为界限,不能过于宽泛或者过于狭隘。
3.损失的证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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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__________
承揽合同责任的承担中应注意的问
题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 年月日
一、承揽人应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1、标的质量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2、标的数量的责任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
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
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
(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付款总额计算,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的1%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人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人有权拒收。
(2)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10%至30%或酬金总额20%至60%的违约金。
(3)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人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人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4)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受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5 .不妥善保管或擅自调换定作人所提供的原材料等物的责任
(1)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人调换、补齐的,由承揽人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3)擅自调换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的,定作人有权拒收,承揽人应赔偿定作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人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人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二、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时应注意的问题
1、定作人中途变更合同
中途变更是指承揽合同签订以后,在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之前,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增减等行为。如变更标的内容、改变定作物数量、质量、规格、设计等。定作人的中途变更实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向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 支付违约金;如果对承揽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充不足部分。
2、定作人中途废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途废止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间,定作人未经承揽人同意而单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行为。这是违反平等互利原则的,严重地损害了承揽人的权益,定作人对此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来说,对承揽人已经履行的部分,定作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或酬金;对承揽人未履行部分的赔偿,根据原材料来源的不同,违约金计算基数也不同。如果由承揽人提供原材料,违约金是以未履行部分的价款为计算基数。如果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违约金是以未履行部分的酬金计算基数。
3 •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责任
按照合同规定,由定作人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完成某些辅助和准备工作,定作人应按时按量完成,这是承揽人顺利履行合同的前提和保证。如果承揽人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内未接到定作人的原材料或接到的原材料质量不合格、数量不足,不能按原计划开工,或开工后又被迫停工待料,那么,承揽人有权解除合同,定作人应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小于承揽人的实际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不足部分;承揽人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根据情况, 将交付定作物的日期推迟,定作人还应偿付承揽人停工待料的损失。
4.定作人逾期领取定作物的违约责任
1)定作物的领取
承揽人按时按质完成定作物后,定作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领取定作物。如果无故推迟领取,应承担承揽人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费。同时,还应偿付违约金。
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①合同中没有规定违约金计算方法,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办法的规定,以延付
金额每日3 6的数额
偿付给承揽人违约金,即:
应支付违约金=酬金总额X36X迟交天数。
②以酬金计算违约金数额,即:
应支付违约金=酬金总额X1%°X迟交天数。
2)承揽人对定作物享有留置权
定作人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承揽人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费、保养费后,仍有余款,可以以定作人名义存入银行,所有权属定作人;如果变卖的价款仍不能弥补承揽人所受损失,承揽人有权向定作人追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由定作人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5 •违反合同其他条款的责任
1)不领取定作物
承揽人按时按质交付定作物后,定作人应及时验收。
若承揽人委托运输部门将定作物运到合同规定的收货地点或收货人,按货运合同有关规定,收货人(定作人)应及时取货,并在规定的免费暂存期限内,将货物搬出车站,超过规定期限,不领取货物,要交纳运输部门的罚款,并赔偿承揽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2)变更履行地点履行地点即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它是合同主要条款之一,双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执行。若定作人不与承揽人协商,擅自改变交付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造成承揽人多次运输、无人接收的结果,定作人应承担由此而多支付的运输费用及保管、保养费等,同时还应支付违约金。
三、承揽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及应注意的问题
1、不可抗力
在实践中,运用不可抗力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即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不可克服性